关于关于酒店门前停车的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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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店客人车辆停放时发生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

关于酒店客人车辆停放时发生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

关于酒店客人车辆停放时发生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1)案例简介:11月6日晚19:30分左右,一酒店客人的司机前来接送客人,车子停在酒店正门口,当晚离店。

11月7日客人发现车子左门被刮擦,上午9点前来酒店要求赔偿。

保安部部长带领其观看监控,并有一保安员告知客人是一路过的摩托车所为。

11月8日客人认定为酒店安保失职前来要求赔偿。

(2)案例总结:1、当客人前来用餐或入住,将车辆停放在酒店场地时,就与酒店直接发生安全保障的协议和责任。

酒店应当保障客户财产和人身安全。

对不是前来酒店消费的停放车辆,要及时进行劝离。

2、未经总经办和保安部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消监控室,更不得私自调用监控,消监控室是酒店安保枢纽,安全核心。

3、每个南方大酒店的员工在岗身着工服时都代表南方大酒店,为客人提供服务时,要始终维护酒店的形象和利益,当遇到突发事件超出权限不能处理时,要立即报告上司,协助上司来处理事件,进行统一协调处理。

严厉杜绝酒店员工未经允许直接把突发事件完全向客人做详细说明,这样有可能把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直接影响最后的处理结果。

关于酒店法律纠纷的案例(3篇)

关于酒店法律纠纷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五星级酒店,因其豪华的设施、优质的服务而深受顾客喜爱。

然而,在2018年某日,酒店发生了一起客房侵权事件,导致顾客与酒店产生纠纷,进而引发法律诉讼。

以下是该事件的详细经过。

二、事件经过2018年5月,张先生一家来到该酒店度假。

入住当天,张先生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告知其客房内配备有高速无线网络,可以随时连接。

张先生一家对此表示满意,并确认了相关信息。

入住后,张先生发现客房内有一台崭新的笔记本电脑。

由于当时正值孩子考试,张先生便将笔记本电脑借给孩子使用。

然而,在使用过程中,孩子不慎将笔记本电脑损坏。

张先生立即联系酒店前台,希望酒店能够提供维修服务。

然而,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表示,笔记本电脑并非酒店提供,而是客房内的个人物品。

张先生对此表示质疑,认为酒店有义务对其客房内的物品进行管理,并保证顾客财产安全。

双方就此问题产生争执。

随后,张先生向酒店提出赔偿要求,但酒店拒绝赔偿。

张先生遂将酒店诉至法院,要求酒店赔偿其笔记本电脑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三、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以下问题进行了重点调查:1. 笔记本电脑的归属问题: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笔记本电脑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笔记本电脑为张先生所有。

2. 酒店是否尽到管理义务:法院认为,酒店作为客房的管理者,有义务对客房内的物品进行管理,确保顾客财产安全。

然而,在本案中,酒店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客房内的物品进行了妥善管理。

3. 张先生是否存在过错:法院认为,张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笔记本电脑,不存在过错。

综合以上事实,法院判决酒店赔偿张先生笔记本电脑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四、案件反思本案涉及酒店法律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客房物品的管理责任:酒店作为客房的管理者,有义务对客房内的物品进行管理,确保顾客财产安全。

在本案中,酒店未能尽到管理义务,导致顾客遭受损失。

2. 顾客权益保护:顾客在入住酒店时,有权要求酒店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酒店事故赔偿方案

酒店事故赔偿方案

酒店事故赔偿方案
以下是 7 条关于酒店事故赔偿方案:
1. 嘿,要是你在咱酒店不小心受伤了,就像不小心摔了一跤似的,那咱肯定不会不管呀!咱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该赔医药费就赔医药费,该给精神损失费就给精神损失费,咱绝不会亏待你呀!比如之前有位客人在浴室滑倒了,我们马上就安排人照顾他,还承担了所有相关费用呢!
2. 你想想,要是因为酒店的一些疏忽让你遭罪了,那咱得多内疚啊!所以一旦有这种情况,咱肯定全力赔偿!就像有个客人房间里的电器出问题差点引发火灾,我们不仅道歉,还赔了一大笔钱让客人安心呢!绝对不让你受委屈呀!
3. 要是在酒店出了事儿,咱肯定不会推脱责任啊!这就好比是朋友之间,有困难当然得互相帮忙呀!以前有客人在酒店丢了贵重物品,我们马上调查,最后给了合理赔偿呀,你也不用担心类似的情况发生呢!
4. 当意外来到酒店,咱就得直面它!不能逃避呀!就说那次有个客人被突然掉落的天花板吓到了,咱是又赔礼又赔钱,把客人安抚得妥妥的。

对待你也肯定一样呀!
5. 酒店事故真的谁都不想看到,但万一发生了,咱就得像个勇士一样站出来承担!好比有人不小心在酒店被烫伤了,咱们赶紧给安排治疗赔偿,不会让人家白白受苦的呀!你说是不是?
6. 要是因为酒店出了岔子让你倒霉了,放心,咱不会装作看不见!就像曾经有客人在酒店门口被我们的送货车蹭到,我们立刻进行赔偿处理,哪能让客人受损失呢!
7. 咱酒店可不能做那种不负责任的事儿啊!要是事故发生了,就得给人家一个交代!比如有个客人的行李被我们工作人员不小心弄坏了,我们马上进行赔偿,这是必须的呀!咱就是要让大家在这里住得安心、放心!
结论:咱酒店一定会对客人负责到底,在事故发生时给出合理赔偿,让大家都能感受到我们的诚意和担当!。

酒店停车免责协议书范本

酒店停车免责协议书范本

酒店停车免责协议书范本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本酒店作为您的住宿场所。

为了确保您的车辆在酒店停车场的安全停放,我们特此提供以下停车免责协议书,请您在停车前仔细阅读并同意以下条款。

1. 车辆停放: 客户同意将车辆停放在酒店指定的停车场内。

酒店不对任何非指定区域的车辆负责。

2. 车辆安全: 酒店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停车场的安全,但不对车辆的任何损坏、失窃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 贵重物品: 客户应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存放在酒店提供的保险箱内。

酒店不对车内遗留的贵重物品负责。

4. 停车费用: 客户同意支付酒店规定的停车费用。

停车费用不包括车辆保险或任何形式的责任赔偿。

5. 车辆检查: 在停车前,客户应检查车辆状况,并在停车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任何未在登记时报告的损坏,酒店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 紧急情况: 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自然灾害等,酒店有权移动车辆以确保人员安全,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坏责任。

7. 保险: 客户应确保其车辆已投保适当的保险,以覆盖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8. 免责声明: 客户理解并同意,酒店对于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的任何损坏、失窃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客户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车辆停放期间持续有效。

10. 争议解决: 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酒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客户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店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意,这只是一个范本,具体条款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使用前,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酒店停车场外围管理制度

酒店停车场外围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酒店停车场外围秩序井然,提高车辆进出效率,保障酒店及停车场周边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停车场外围的所有车辆进出、停放及管理活动。

三、管理制度1. 车辆进出规定(1)所有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照停车场入口指示牌指示方向行驶。

(2)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减速慢行,注意安全,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3)非酒店入住车辆,需在停车场入口登记,并缴纳相应费用。

(4)停车场出入口禁止停车,确保道路畅通。

2. 停车规定(1)车辆停放应按照停车场规划区域进行,不得随意停放。

(2)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距,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3)禁止在停车场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4)禁止在停车场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3. 保安人员职责(1)保安人员应按时到岗,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

(2)负责停车场外围的巡逻,确保车辆安全,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行为。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酒店相关部门报告。

(4)负责停车场外围的卫生保洁工作。

4. 紧急情况处理(1)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交通事故等,保安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酒店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酒店停车场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酒店开会车被盗,酒店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酒店开会车被盗,酒店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维普资讯



一 例解析 一 案
监控死角,且 旁边有一棵茂盛的大 么,酒店就有义务保障参会者人身、 如果发生参会者车辆毁 树, 因此, 从监控录像中, 杨先生没有 财产的安全。
20 05年某 日下午 , 北京某监理 公 获得什么证据。经过半年多的等待, 损、 丢失的情况 , 酒店就应当承担赔 司经理杨先生到某 酒店 参加会议 时 , 杨先生在公安机关未能侦破案件的 偿责任 。
但没有 发现 车的影子。 杨先 生觉得 自
肯定在会场租赁费、 服务费中包含了 这部分费用 ,因此应认定 为有偿保 管。根据我国《 合同法 》 中关于保管
合同的规定 ,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 根据我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管物。保管期间, 察赶到后 ,首先对杨先生进行了询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 问。然后向酒店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 第七条的规定 : 消费者在购买、 造 成保 管物 毁 损 、 失 的 , 管人 应 使用 灭 保 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 财产安 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工作人员说, 每天晚上七点到七点半 钟, 停车场值勤人员吃饭 , 如果车丢 全不 受损 害的权 利。 消费者有权要 求
综上 所述 无论 是从合 同法的 角
己的车肯定是被偷了, 就报了警。警
了, 可能是那段时间出的事。并建议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符合保障 度 , 还是从消法的角度 , 参会者停放 人 身、财 产安全 的要 求。本案 中 , 杨 在酒店门前的车辆如出了问题, 可到监控室察看一下停车场上的监 酒店 控录像。在相关人员的配合下, 先生到酒店开会, 杨先 酒店作为会议会场 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 法院 为参会人员提供停车 的判决是正确的。 生和警察一起看了当天的监控录像。 的服务提供者, 不巧的是 , 杨先生停车的位置恰好是 服务是其所提 供服务 的一部分 , 那 ( 本期案例由孙晓莉律师编写 )

酒店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酒店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酒店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一、酒店、宾馆法律关系及依据概述1、酒店、宾馆与宾客间的有偿服务(包括住宿、饮食、娱乐等)合同关系、财物保管合同关系等。

(《合同法》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酒店、宾馆与客户间的房间、场地租赁合同关系。

(《合同法》租赁合同章节)。

3、酒店、宾馆与宾客间的财产、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民法通则》相关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酒店、宾馆与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劳资合同关系.(《劳动法》).5、酒店、宾馆与其他销售供应商和服务商的法律关系。

(《合同法》)。

二、酒店、宾馆相关法律法规(一)综合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规范1、《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2年4月5日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酒店宾馆业发展正在走向自律。

该规范内容涉及客人预订、登记、入住、饭店收费、保护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顾客贵重物品的保护、顾客一般物品的保护、洗衣服务、停车场管理等九大方面。

对一些最易发生纠纷的问题,如客人入住时间与收费的界定问题、吃饭时的开瓶费和自带酒水问题等都有相关规定。

《规范》还明确了对会员饭店违反《规范》的处理办法,根据情节的轻重,协会将分别给予会员饭店通报批评、公开批评和除名的处理。

2、《浙江省饭店业行业规范(试行稿)》由浙江省饭店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包括饭店业的一般规定,预订、登记、入住的规定,收费规定,保护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规定,保管宾客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的规定,餐饮的规定,洗衣的规定,停车场管理的规定,争议处理的规定,等等。

该规范试行稿对停车收费、可收两天房费情形、行规的效力、带有歧视条规等热点都进行了规定,它的出台对饭店的自律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对饭店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消费者人身与财产安全的相关规定,但对一些条款的制定是否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违背,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酒店停车免责协议书模板

酒店停车免责协议书模板

酒店停车免责协议书模板# 酒店停车免责协议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本酒店进行住宿或用餐。

为了确保您的车辆在酒店停车场的安全,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停车免责协议书。

请您在停车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在确认无异议后签字。

## 第一条停车服务1. 本酒店提供的停车服务为免费服务,旨在方便客户。

2. 酒店停车场仅供酒店客户使用,非酒店客户不得擅自停放车辆。

## 第二条车辆安全1. 客户应确保车辆锁好,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酒店不负责车内物品的安全。

2. 酒店停车场设有监控设备,但酒店不承担因监控盲区或设备故障造成的车辆损失。

## 第三条车辆停放1. 客户应按照酒店指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或阻碍通道。

2. 客户应遵守酒店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 第四条免责条款1. 酒店不承担因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丢失的责任。

2. 酒店不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的车辆损失。

## 第五条事故处理1. 如车辆在酒店停车场发生事故,客户应立即通知酒店安保部门,并配合处理。

2. 酒店将协助客户联系保险公司,但具体赔偿事宜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处理。

##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如遇特殊情况,酒店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提前通知客户。

## 第七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第八条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酒店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客户签字之日起生效。

客户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酒店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在停车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在确认无异议后签字。

我们期待为您提供安全、舒适的停车体验。

再次感谢您对本酒店的信任与支持。

包间物品赔偿制度范本

包间物品赔偿制度范本

包间物品赔偿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维护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酒店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赔偿制度。

所有入住酒店的客人均有义务遵守本制度。

二、赔偿范围1. 客房内设施:包括床铺、床单、被套、枕头、毛巾、浴巾、洗漱用品、电视、空调、电话等。

2. 公共区域设施:包括电梯、楼梯、走廊、公共卫生间、休闲区、会议室等区域的设施。

3. 酒店提供的其他设施:包括健身房、游泳池、停车场等区域的设施。

三、赔偿标准1. 客房内设施:(1)床铺、床单、被套、枕头:每件赔偿金额为200元。

(2)毛巾、浴巾:每件赔偿金额为100元。

(3)电视、空调、电话:每台赔偿金额为500元。

2. 公共区域设施:(1)电梯、楼梯、走廊:损坏赔偿金额为1000元/平方米。

(2)公共卫生间、休闲区、会议室等区域设施:损坏赔偿金额为500元/平方米。

3. 酒店提供的其他设施:(1)健身房、游泳池:损坏赔偿金额为2000元/平方米。

(2)停车场:损坏赔偿金额为1000元/平方米。

四、赔偿流程1. 客人损坏酒店物品时,酒店工作人员应立即告知客人,并明确赔偿标准。

2. 酒店工作人员应立即对损坏物品进行拍照、取证,并详细记录损坏情况。

3. 客人应在酒店工作人员的要求下,书面承认损坏行为,并同意按照本制度进行赔偿。

4. 酒店工作人员应向客人出具赔偿凭证,客人应在赔偿凭证上签字确认。

5. 客人应在赔偿金额到账后,离开酒店。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客人对损坏物品并无故意行为,经酒店工作人员核实后,可适当减免赔偿金额。

2. 客人损坏物品后,积极配合酒店工作人员进行赔偿,可适当减免赔偿金额。

3. 客人损坏物品,经酒店工作人员核实,确属意外情况,可酌情减免赔偿金额。

六、法律责任1. 客人违反本制度,故意损坏酒店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酒店工作人员未按本制度规定处理赔偿事宜,造成酒店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酒店与客人发生赔偿纠纷,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酒店财产损害赔偿规定

酒店财产损害赔偿规定

酒店财产损害赔偿规定为完善酒店管理制度,保障酒店财产安全,特订本规定。

一、赔偿是指酒店各岗位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误、违反工作纪律等原因造成酒店的利益、财产安全受到损害依据本规定赔偿酒店的损失。

二、赔偿的范围1、工作失误类由于不熟悉本岗位的工作流程或疏忽大意造成酒店财产、物品受损或流失的行为。

2、严重过失、鲁莽行为、营私舞弊者造成酒店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3、有损害的意图但未付诸行动或有损害的行为但未造成损害事实的不在此范围内按酒店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赔偿责任的判定及赔偿程序赔偿责任的判定取决于损害的行为是否导致损害事实的构成。

一经发现构成损害事实的部门主管级人员查证属实后提交赔偿责任书给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确定审查并交由酒店管理当局决定赔偿的方式。

赔偿金额较小的500元以下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在工资中扣除金额较大的500元以上应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签批并经酒店业主方代表确认,赔偿金交财务部,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四、赔偿方式包括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其他方式。

1、支付赔偿金属工作失误类的按损失额的10—50%赔偿物品严重损坏或遗失按物品的折旧价赔偿。

属严重过失、鲁莽行为、营私舞弊者按损失额的100%赔偿或并作辞退处理并保留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的权利。

2、返还财产是指赔偿者将非法占有的财产归还酒店以回复到酒店合法占有状态的辅助性赔偿方式。

在酒店的经营管理活动中部分岗位人员负责保管酒店的财物为其非法占有酒店财物提供方便个别员工非法占有、私用由此产生的赔偿问题一般可优先采取返还原物的赔偿方式再酌情考虑适当收取非法占用赔偿金。

3、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介于返还财产与支付赔偿金之间的赔偿方式。

如果所占有的财产完好无损的应当返还财产财产虽有损坏但经修复能恢复原状的予以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采取支付赔偿金的形式予以赔偿。

4、以避免酒店财产损失为目的,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支付赔偿金的方式顺序进行。

5、其他形式:如果酒店方和赔偿责任人双方均接受其他赔偿方式的,可采取其他赔偿方式,但必须在保障酒店的利益为前提。

酒店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酒店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酒店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引言在酒店住宿期间,客人可能会遇到酒店损坏或遗失公物的情况。

为了维护酒店的正常运营和客人的权益,酒店通常会制定相应的赔偿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酒店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一、定义1.酒店损坏:指客人在酒店房间、公共区域或酒店设施中,对物品、设备、装饰等造成的破坏、损毁或失效。

2.遗失公物:指客人在酒店房间、公共区域或酒店设施中,意外丢失的个人物品或酒店所有物。

二、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责任1.客人负责原则:根据酒店的规定,客人在入住期间对酒店物品造成损坏或遗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酒店负责原则:如果酒店装修、设备、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导致损坏或遗失,酒店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流程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酒店赔偿流程的一个示例:1.客人应尽快向前台或相关工作人员报告损坏或遗失的情况。

2.酒店工作人员将在客人报告后尽快完成初步调查,包括核实损坏、遗失的物品以及客人是否存在过失等。

3.如果客人对损坏或遗失没有过失,酒店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如果客人对损坏或遗失存在过失,酒店将与客人商讨赔偿事宜,并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赔偿建议。

5.双方协商一致后,客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酒店可要求客人支付赔偿费用。

酒店应向客人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和付款方式,以明确赔偿细节。

6.客人应按照协商的期限支付赔偿费用。

如果客人未按期支付,酒店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偿。

四、常见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标准具体的赔偿标准将根据酒店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常见的赔偿标准:1.房间内物品:如床上用品、家居用品、电视机、电话等损坏、遗失的,酒店一般按照市场价格或维修费用计算赔偿金额。

2.公共区域物品:如公共设施、艺术品等损坏、遗失的,酒店一般按照物品原价或市场估价计算赔偿金额。

3.公共设备损坏:对公共设备(例如电梯、自助餐具等)造成损坏的,酒店一般按照维修费用或设备原价计算赔偿金额。

4.遗失物品:客人个人物品在酒店遗失的,酒店将按照物品市场价格或客人提供的价值证明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

申毅、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申毅、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申毅、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13【案件字号】(2021)鲁09民终305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阎鹏井慧于永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申毅;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李鑫【当事人】申毅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李鑫【当事人-个人】申毅李鑫【当事人-公司】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金翰飞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金翰飞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金翰飞【代理律所】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申毅【被告】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李鑫【本院观点】对于以上证据的真实性本院予以确认,对于证据效力本院将予以综合认定。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申毅对于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通过向物业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合法的方式进行解决,而不能成为拒绝交付物业服务费的抗辩理由,该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据交换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另行起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8-24 01:08:10申毅、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9民终305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申毅,男,1990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泰山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营业场所泰安市温泉路北段路西环山路以南宝龙城市广场B区酒店式公寓1号楼2011号。

酒店停车管理规定(5篇)

酒店停车管理规定(5篇)

酒店停车管理规定第一条:当班保安人员对所有进出车辆详细登记进出时间,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车辆是否有损坏,是否有备用胎,倒车镜,车门是否锁好等。

第二条:当班保安人员对进出车辆实行发牌制度,既:每进一辆需停放的车辆发一张“酒店停车卡”,车主来取车时必须持卡取车并把卡交还保安人员,此卡如有丢失,须到保安部办理手续,方可取车。

第三条:车场收费保安人员应指挥好车辆停放,在检查好收费时,应在发票上注明日期、时间及收费人姓名,并通知车主带好行车证、驾驶证。

第四条:车辆在离开车场时,当班保安人员须做到对票、对证、对车、取卡。

(对票:检验收费人所开发票;对证、对车:检验行车证与驾驶证是否与人、车相符合;取卡:看开车人是否持有本酒店停车卡,并给予收回)。

检查相符后方可放行。

第五条:停车场为一切进入酒店消费、办事的客人提供车位。

第六条:外来车辆在酒店停车,收费参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给予收费。

第七条:公司及酒店的车辆,酒店负责提供免费车位,并负责保管及安全。

第八条:地面停车场由酒店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并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九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

保安员对进出停车场的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

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条:车主的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保安部申明补办,并赔偿相关手续费用。

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里。

第十二条:车辆在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保安部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与保安人员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第十四条:出租车接送客人不得进入本地下停车场。

第十五条:停车后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

停车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住酒店时遭遇哪些损害可以索赔

住酒店时遭遇哪些损害可以索赔

住酒店时遭遇哪些损害可以索赔1、遭遇暴力袭击,酒店难辞其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酒店、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组织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酒店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无法找到侵权人的情况下,酒店自然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不慎摔倒受伤,酒店应当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中的“合理限度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一般是指不应该出现危险隐患、设计缺陷和人为的管理混乱。

酒店虽然已在卫生间的墙壁上设有防滑警示标志,但不足以引人注意或让人知晓,当属“出现危险隐患”。

3、车辆遭到损害,酒店必须担责一方面,《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与之对应,梁女士与酒店形成住宿服务合同关系,并按照酒店提示停车,酒店自然具有给予保护的附随义务。

其未能保护好,无疑应承担包括赔偿在内的违约责任。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酒店损坏赔偿协议书模板

酒店损坏赔偿协议书模板
酒店损坏赔偿协议书模板
甲方(以下简称“受损方”):
乙方(以下简称“赔偿方”):
鉴于受损方是一家经营酒店业务的企业,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鉴于赔偿方在受损方酒店住宿期间,不慎损坏了受损方的部分财产;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损坏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损坏事实
1.1赔偿方在受损方酒店住宿期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不慎损坏了受损方的财产,具体损坏物品及数量如下:
五、争议解决
5.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
6.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受损方):________________
(此处列举损坏物品及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1.2赔偿方确认损坏事实,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赔偿金额
2.1双方同意,根据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损坏程度及赔偿方的过错程度,赔偿方应向受损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2.2赔偿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赔偿金给受损方。
三、支付方式
3.1赔偿方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支付赔偿金:
(1)现金支付;
(2)银行转账;
(3)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
3.2赔偿方在支付赔偿金后,应向受损方出具相应的支付凭证。
四、违约责任
4.1若赔偿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赔偿金,应向受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赔偿金总额的10%。
4.2受损方有权依法追究赔偿方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酒店停车场免责协议书

酒店停车场免责协议书

甲方(酒店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乙方(停车场使用者):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鉴于甲方经营管理的酒店内设有停车场,为保障停车场使用安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车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停车场使用范围1. 乙方可在甲方酒店停车场内合法停放车辆。

2. 停车场内设有固定车位,乙方应按照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等。

二、停车场使用费用1. 甲方停车场为有偿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甲方公示的标准执行。

2. 乙方停车时,应主动缴纳停车费用,如未缴纳,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停车场。

三、停车场管理责任1. 甲方负责停车场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停车场安全、有序。

2. 甲方对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损坏、被盗等事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乙方在停车场内发生的事故,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免责条款1. 乙方在停车场内发生车辆损坏、被盗等事件,甲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在停车场内违反停车规定,造成他人或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在停车场内发生事故,因甲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事故扩大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乙方在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被盗、损坏等事件,甲方有权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追偿。

五、其他约定1.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并提前通知乙方。

2. 乙方应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改变车辆停放位置。

3. 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协议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酒店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酒店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酒店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酒店地下停车场
二、本停车场仅对酒店宾客车辆提供免费泊车,外租单位
及其他个人车辆,未经领导批准。

不得在停车场停泊,否则车损自负.
三、停车场内按规定配有消火栓、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电器、供水、排污等场地设施
四、车辆在进出酒店地下停车场前必须经管理人员检查登记,抬杆放行,如闯杆造成任何后果由车主本人负责
五、所有车辆进出停车场应减速慢行不得抢行或高速行驶,进出时应确认自动卷帘门处于开启状态,再行通过,弯道处应鸣笛示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进入地下停车场后应按规定行驶路线驶入停车区域,将车辆停泊在车位正中,自觉维护停车秩序,不得堵塞通道,车道及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出入等
七、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等应随身携带,如造成丢失等情况酒店不予负责
八、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
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等。

九、酒店应对停车场的车辆进行外观检查,发生失盗等行为,仅提供报警及调取监控服务,不负责失盗或损害的损失赔偿。

十、如在停车期间,造成酒店建筑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应按损坏物品的本身造、维修,施工等费用予以赔偿。

十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

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十二、对不服从车场管理的,管理人员有权强制清理车辆,由此发生的损失由车主自负。

酒店无人值守停车场免责协议

酒店无人值守停车场免责协议

酒店无人值守停车场免责协议
根据中国法律,酒店无人值守停车场免责协议是合法且常见的做法。

具体协议的内容可能因不同酒店而有所差异,但一般会包括以下方面:
1. 免责声明:酒店对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损失、盗窃、事故等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注意事项:提醒车主在停车时锁好车门、关闭车窗,不要携带贵重物品等,以减少风险;
3. 排除责任:酒店可能在协议中明确表示不对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事故等)造成的损失负责;
4. 赔偿责任限制:如酒店认定自身存在责任,可能在协议中设定了一定的赔偿责任限制和条件;
5. 意外保险:酒店可能会向车主推荐购买车辆保险,以便在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获得适当的赔偿。

在使用无人值守停车场前,车主应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协议内容,并自愿接受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若对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可向酒店工作人员咨询或寻求法律意见。

酒店停车免责协议书模板

酒店停车免责协议书模板

酒店停车免责协议书模板甲方(酒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停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酒店经营者,乙方为甲方酒店的顾客,乙方需在甲方酒店停车场停放车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免责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停车服务1.1 甲方同意在乙方入住甲方酒店期间,为乙方提供停车服务。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停车程序和要求停放车辆,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第二条免责条款2.1 甲方提供停车场地,但不承担乙方车辆在停车场内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被盗的责任。

2.2 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不对乙方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被盗承担赔偿责任。

2.3 乙方应自行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车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车辆防盗锁、报警系统等。

第三条保险3.1 乙方应确保其车辆已投保适当的保险,以覆盖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害。

3.2 甲方建议乙方在停车前检查车辆保险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更新保险。

第四条车辆检查4.1 乙方在停放车辆前,应自行检查车辆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轮胎、刹车、灯光等。

4.2 乙方在取车时,应再次检查车辆状况,并在发现任何异常时立即通知甲方。

第五条赔偿5.1 如乙方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损失或损害,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5.2 乙方不得因车辆损失或损害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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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店门前停车的损害赔偿
关于酒店门前停车的损害赔偿
作者
管荣齐
内容提要
就餐者停放在酒店门前的车辆发生毁损、丢失,酒店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问卷调查的结果是,近90%的消费者认为酒店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德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等成文法系国家在其民法典中都明确规定,酒店对顾客财产的毁损、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美国作为判例法系国家,田纳西州高等法院判决认定,酒店对顾客车辆的毁损、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重庆、广州、沈阳、青岛等城市在其停车场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停车场对车辆的毁损、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在酒店门前停车构成有偿保管合同,酒店应承担车辆毁损、丢失的赔偿责任。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说,就餐者在酒店门前停车是酒店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酒店有义务保障就餐者车辆等财产的安全,对就餐者车辆的毁损、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酒店门前停车有偿保管合同消费者财产安全
一、问题的提出
每到中饭、晚饭时间,许多酒店门前停放着一排排各类车辆,有的酒店有服务员指挥和看管,有的则没人管,丢车或碰擦问题时有发生。

就餐者停放在酒店门前的车辆如出了问题,酒店是否应该赔偿呢?
二、消费者调查结果
问题选项应该赔偿不该赔偿弃权合计
发出问卷数收回有效问卷数
调查结果 26 1 2 30 29
比率(%) 100
三、国内外有关立法例
(一)国外有关立法例
1、德国
《德国民法典》第701条第1款规定:以供外人住宿为营业的旅店主应赔偿外人在该业务的经营中携入的物品因丢失、毁损或者损坏而造成的损害。

2、法国
《法国民法典》第1952条规定:旅馆或饭店经营人,对其在旅馆或饭店留住的旅客带入旅馆或饭店机构内的衣服、行李与其它物品,负受寄托人之责任。

此种物品的寄托视为紧迫寄托。

第1953条第1款规定:如此种物品被盗或者有损失,无论系有旅馆或饭店的佣人或职员所为还是由出入旅馆或饭店的其他人所为,旅馆或饭店经营人均应承担责任。

3、意大利
《意大利民法典》第1783条规定:旅店主对旅客带进旅店的物的任何毁损、破坏或被盗都要承担责任。

4、俄罗斯
《俄罗斯民法典》第925条规定:旅店作为保管人且无需与居住于该店的人(房客)有特别的约定,应对房客存放于旅店的物之灭失、短缺或者毁损承担责任,但金钱、其它货币、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除外。

(二)国内有关立法例
1、北京
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保障停车安全,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

2、重庆
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城市公共停车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停放车辆或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广州
2003年6月15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或者因为交通标志、标线不清晰、不完整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车辆停放者不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指挥调度,造成停车场设施、设备损毁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沈阳
2006年4月1日起施行《沈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损坏、丢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数额协商解决或者向该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青岛
2000年3月3日发布施行的《青岛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停车场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国内外有关判例
(一)国外有关判例
美国田纳西州一家高级旅馆拥有一个现代化停车场。

该停车场只有一个进口和一个出口,进口处由售票机控制着,出口处由一位停车场工作人员控制。

艾伦先生将自己的轿车开进了停车场,停放好后便离开了。

当艾伦先生返回取车时,发现轿车丢失。

艾伦先生作为原告,要求旅馆赔偿。

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被告不服,向田纳西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田纳西州最高法院认为,当车主将汽车停放在一个现代的、室内、多层楼的停车场,并锁好自己的车时,委托占有的寄托关系便已产生。

故田纳西州最高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旅馆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

(二)国内有关判例
上海紫江公司经理郭某于某日下午到汤臣酒店参加会议时,将一辆轿车停放在酒店工作人员指定的鑫联广场(有酒店专人值勤)。

晚上,酒店在未通知郭某的情况下,将值勤人员撤回,郭某开完会后发现车辆不见了。

经多方寻找未果。

紫江公司遂将汤臣酒店起诉至法院,认为汤臣酒店与郭某之间具有车辆法定保管关系,酒店疏于管理导致车辆丢失,所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浦东新区法院认为酒店的服务未达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和第18条保障消费者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判决酒店赔偿全部损失。

五、法理分析
就餐者与酒店之间,因餐饮消费而构成买卖合同关系或消费服务关系,在酒店门前停车则构成停车合同关系或消费服务关系。

没有餐饮消费行为,就不会发生在酒店门前停车的行为,因此餐饮消费与在酒店门前停车之间是主从关系。

(一)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于就餐者和酒店之间因停车而形成的合同性质的认定,双方当事人有不同的意见。

就餐者认为,在酒店门前停车构成有偿保管合同(在酒店门前停车虽然一般不单独收费,但属于酒店为就餐者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餐费中已包含,因此应认定为有偿),酒店应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酒店认为,在酒店门前停车构成场地租赁合同,对于车辆的毁损灭失,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两种意见,哪一种更合理呢?
1、根据《合同法》第222条、228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有法定保管义务,对出租人有法定通知义务。

若将在酒店门前停车认定为构成场地租赁合同,则就餐者不能专心吃喝,不但要对自己的车辆,还要对租赁车位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何其荒谬!
2、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条例》的规定,场地出租须经市级政府国土局批准,出租合同须经国土局登记,才能生效。

若将在酒店门前停车认定为租赁关系,则没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来支持的,也没有、更不可能去履行合同得以生效的法律手续。

3、原告认为“就餐者将车停放在酒店门前,没有将车钥匙、行驶证等交付给酒店,故酒店没有实际控制车辆,因而不负保管责任。

”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因为酒店不是用钥匙开车,也不是要拿行驶证上路,而仅仅是保管静态的车辆。

只要酒店提供了停车服务,行使了车辆可否停放的权利,也就实际控制了停放的车辆。

因此,应将在酒店门前停车认定为构成有偿保管合同,酒店应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二)从消法的角度来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和第18条的规定,酒店作为餐饮消费服务场所,在酒店门前停车是其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酒店有义务保障就餐者车辆等财产的安全,对就餐者车辆的毁损灭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受害车主应该是来酒店消费的就餐者。

如果非就餐者在酒店门前停车受损害,则只能按合同法关于无偿保管的规定处理,酒店能举证无重大过失时可以免责。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合同法的角度,还是从消法的角度,就餐者停放在酒店门前的车辆如出了问题,酒店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结论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国内外有关立法例和判例以及法理分析,就餐者停放在酒店门前的车辆如出了问题,酒店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1、马昌明:“停车场丢车,该由谁来赔”,载《中国保险》1999年第7期。

2、刘志鹏:《丢车责任应由谁承担》,《法制与经济》,2001年第3期。

3、刘兴树:《停车场法律责任研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6期。

4、陈苏:《存车合同属于保管抑或租赁需视情形合理认定》,《人民法院报》2002年2月24日版。

5、杨立新等:“饭店、旅店车辆管护义务及其损害赔偿”,载《法学家》2002年第5期。

6、刘立峰:对停车场机动车丢失的民事责任分析,《法学杂志》2004年第一期P59—60页。

7、梁宇、李海荣:免费停车无故丢失,一顾客状告宾馆终获赔偿,《法制文萃报》2004年5月6日第6版。

你好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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