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农村家庭寄养培训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可研报告(doc 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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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院农村家庭寄养培训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可研报告(doc 41页)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提要
1.1.1 项目名称:儿童福利院农村家庭寄养培训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
1.1.2 项目性质:新建
1.1.3 建设单位:XXXX市儿童福利院
1.1.4 建设地点、规模、期限及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小地窝堡康复路269号院内
(2)面积:3636 平方米,总投资:860万元
(3)建设期限:一年.2010-2011
(4)建设内容: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农村家庭寄养培训综合服务楼。含院落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电力、通讯、水、气管网等配套项目的建设。
1.1.5 项目申报单位: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
1.1.6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的建设总投资为860万元,其中:“关爱工程”项目拨款688万元;申请本级财政拨款172万元。
1.2 项目承建单位概况
新疆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是一所集养育、治疗、教育、康复为一体的专门收养孤残儿童的福利机构,位于乌鲁木齐市西郊21公里处的小地窝堡乡境内,乌-昌公路右侧800米处,东靠乌鲁木齐市国际机场,西毗昌吉市,南邻火车西站,北接五一农场。本院始建于1947年,是首府唯一一所收养孤儿、弃婴的社会福利机构,该院下设:南湖儿童福利中心、残疾青年公寓、特殊教育部、康复训练部、家庭寄养部、业务部、生活部、医务部、办公室、总务后勤等部门,开设了家庭寄养、家庭托养、家庭助养、涉外送养等多个服务项目,形成了全方位为孤残儿童服务的体系。
本院占地面积50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7636平方米。现有员工90人。收养了维、回、汉、哈、蒙5个民族的孤残儿童400余名(现有床位仅100张),残疾率达88.5%。
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怀下,我们不断改革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全院职工团结奋进、开拓务实,自加压力,争创一流。形成了“爱岗敬业、爱院如家、爱孤如子”的良好氛围,在全疆儿童福利事业中起到了辐射和龙头作用。
近年来先后荣获了“自治区一级福利院”、“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市民政局评为先进单位。2003年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授予“残疾人之家”殊荣,2008年8月又被国家民政局授予“明天计划”脑瘫儿童术后康复训练示范基地。
我院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服务宗旨,以“让躺着的孩子坐起来、坐着的孩子站起来、站着的孩子走起来”为工作目标。根据孩子的残疾程度及特点进行不同的护理和教育,努力为孤残儿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目前已形成了一套因人施教、因材施教的管理模式。
根据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针,2000年全面开展了家庭寄养工作。目前已有200多名孩子走入了家庭,享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呵护。我院配备专业人员在做好康复训练的同时培训寄养家长,减轻了人手不足的压力,使康复训练从“一对多”转变为“多对一”式的训练格局。同时我院还不断加大对家长的培训力度,对家庭进行跟踪走访、监督考核。家庭寄养工作的开展,不仅弥补了孩子的亲情缺失,更重要的是进一步提高了康复训练的效果。
随着家庭寄养工作的开展,我院的工作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由对孤儿、弃婴进行养、治、教的单一功能向儿童情、能、智的转变。家庭寄养的规模也由小到大不断发展。2003年民政部在调研全国家庭寄养工作中,对我院的跟踪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与研究范围
1.3.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国家计划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2)《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4)行业标准《残疾人建筑设计规范》
(5)建设部、计委批准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6)国家计委批准发布的《投资项目可行研究指南》
(7)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两级康复机构设置规划
(8)《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12月)
(9)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书
融入社会,根据国家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针,现已有200多名残疾孩子分别寄养在安宁渠镇六十户乡大梁村、八段村和城乡交界处的东风社区3个寄养站的100多户家庭中。选派经验丰富的20多名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式和家庭式康复训练相结合的办法,为孩子和寄养家庭进行授课和技术指导,使孩子在肢体、语言、认知等多方面得到了提高。
为配合寄养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职责,并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实现了寄养工作优质、高效、快捷的良好运行管理机制。家庭寄养的开展不仅使孤残孩子的亲情缺失得到弥补,让孤残儿童得到了良好的生活照料,回归了家庭。更重要的是它缓解了工作人员在孩子生活照料和康复训练的压力,使孤残儿童的心理和身体康复都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是,农村家庭寄养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农村社区居民整体文化水平偏低,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很好地满足孤残儿童的康复和教育需求。同时由于农村家庭寄养在当地只有1000平米的寄养服务中心可供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和教育,残疾儿童一周才能参加一次康复训练,使康复训练缺乏延续性,有限的场地也制约了康复训练效果的提高。
针对上述种种问题,急需一批经过专业培训的高素质服务人员进入农村家庭寄养工作。同时有必要对孤残儿童和寄养家庭的家长进行系列的科学的培训。
家庭寄养培训综合服务楼,是一座主要对进行农村家庭寄养服务的专业工作人员、家长和孤残儿童进行培训的综合服务楼。内设针对特殊教育、幼儿教育、早教亲子园、康复训练、技能培训、语言训练、日间照料、医疗门诊、培训指导等开展的各类培训服务项目。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推动社区参与,促进农村家庭寄养规范化和制度化
家庭寄养工作不仅仅是寄养家长的事情,而是整个社区的事情,需要全体社区居民的参与。因此我们必须通过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来增强社区自我发展的能力,以此提高农村家庭寄养的服务水平。对从事家庭寄养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和寄养家长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让农村社区居民了解到家庭寄养的基本状况以及开展家庭家养的意义。通过宣传教育来增强居民对家庭寄养的认知和认同,让更多的非寄养家庭参与进来,这既是对家庭寄养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又是对寄养家庭的监督和约束,有利于农村家庭寄养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道路。
(二)农村家庭寄养工作逐步向专业化道路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