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计划申报及领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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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计划申报及领用制度

材料计划申报及领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物资管理,规范物资计划及领用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材料计划必须根据物资计划类别,按照各车间实际及月度消耗情况进行申报。

1.3材料领用时必须按计划领用,并且做到当月领料,当月开票。

1.4材料计划及领用坚持分级审批的原则。2材料计划申报审批规定

2.1材料计划分类

材料计划包括备品备件计划、药剂消耗计划、零星固定资产计划、工器具计划、电器仪表计划、外委加工及修理计划、安全消防设施和劳保用品计划、办公用品计划及车间日常消耗材料计划等。

2.1.1根据项目的不同,备品备件计划又分为如下几种计划:技改、日常检修(含大小修)、紧急抢修备品备件计划。

2.1.2药剂消耗材料计划可分为一般化验用药剂计划和生产运行所需药剂消耗计划。

2.1.3单价在2000元以上、能够独立发挥作用、使用年限为一年以上的物资均属于固定资产,需按零星固定资产计划程序申报。

2.1.4工器具(含试验、测试用仪器)计划。系指单价在2000元以内的工器具的申请计划。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工器具属固定资产,需按零星固定资产计划申报。

2.1.5电器仪表计划,指焦化厂内电器元件和各车间电器仪表元件计划。

2.1.6外委加工及修理计划,指我厂确无能力加工及修理的。

2.1.7安全消防设施和劳保用品计划包括。安全消防设施更换、增设计划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内规定的物资(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标准发放的洗理用品、特批的劳保用品计划。

2.1.8办公用品计划,系指车间日常办公所需要的用具及车间日常报表的计划。

2.1.9日常消耗材料计划,指为维护车间日常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计划,例如:油脂类、棉纱、扫帚、墩布等。

2.2材料计划编制的要求

材料计划由材料使用单位进行编制和上报,并注明用途。

各车间所报材料计划都必须经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并写明联系方式。

2.3物资计划申报的时间要求

2.3.1大修备品备件计划提前6个月申报;大修消耗材料计划提前3个月申报。

2.3.2备品备件计划、药剂消耗计划、电器仪表计划每周五

申报。

2.3.3大(小)修期间,增补材料(急件)计划随时申报。

2.3.4固定资产计划属于生产管理以外的每半年申报一次(即每年6月和12月申报)。

2.3.5其它物资计划每月申报一次,即每月25日前申报。

2.4物资计划的审批

2.4.1备品备件计划、药剂消耗计划、工器具计划、电器仪表计划、安全消防设施和劳保用品计划、办公用品计划及车间日常消耗材料计划经厂部审核后,交设备部统一汇总,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2.4.2外委加工及修理计划审批程序。相关车间提出计划申请,维修班长和设备主管审核,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由厂部审定,设备部部长负责实施;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设备主管复审,焦化厂厂长审定,报生产副总批准后实施。在申报时需将计划和正式图纸、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一并报批。

2.4.3零星固定资产计划由申报车间填报,经厂部确认,生产副总批准后交设备部实施。

2.5首次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及较大型的修理项目必须签订技术协议。

3.物资领用规定

为了加强出库材料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库材料领取程序,真正做到各单位出库材料费用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防止其出现漏

洞或虚假。因此,公司对氯碱生产系统出库材料领取细则做如下规定:

1、各车间有权领取与本车间生产中相符合的设备,附件,管、板材,药品,电料及加工配件等材料。不属于本车间使用范围的物资无权领取。

2、各车间(科室)在领取材料时,必须凭领料单据,单据上写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注明使用地点及用途。单据必须由车间主任签字,经焦化厂厂长审核后,方可找公司相关领导办理开票手续。

3、在领取过程中,必须在领料单据上注明物资使用岗位;领取人员姓名,不准不签或带签。

4、各部门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按照领料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领料单上作任何更改

5、领取人员领取材料后,必须将领料单一联交付车间;各车间必须建立健全领料单据存档制度,必须将领料单据保存完好,同时车间内部建立材料领用台帐,每月对领用材料进行核实。

6、夜间需领取物资,领取人员必须次日将领取内容报车间,车间主任审查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7、领取材料时坚持以久换新的原则。

8、其它单位或个人无权领取。

9、各车间必须按规定执行,如出现问题将追究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理和处罚。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曜鑫焦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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