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托收2014-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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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托收
委托人 (出口商) ( ( 7 结 汇 )
买卖合同
(1)发货
付款人 (进口商) (5) 付款 或 承兑
(
2 委 托 (3)托收指示及汇票
4 提 示
托收行 (6)付款
)
)
代收行/提示行
委托人 (出口商)
债权债务关系
付款人 (进口商)
无契约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托收行
代收行
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According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ICC Publication No. 522 (URC 522), collection means “the handling by banks of documents in accordance with instructions received in order to : i.Obtain payment and /or acceptance of financial documents, or ii.Deliver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nd /or against acceptance, or iii.Deliver documents on other terms and conditions.”
八、托收统一规则
《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出版物第522号出版物) 是托收业务使用的国际惯例。 国际商会为调和托收有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以利 商业和金融活动的开展,于1967年拟定《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并建议各国银行采用。以后国际商会对该 规则一再进行了修订,并改名为《托收统一规则》。
开户行
出 口 托 收 行
第四章托收
八、ICC Opinion on URC522 Query1
Bank A, remitting bank Bank N, collecting bank amount USD 500,441.90 Terms of Doc. Delivery: D/P at sight, not later than a fixed date. 提单抬头为to the order of Bank A,Bank A在未收 到付款人的付款指示时,擅自背书并放单给付款人, 同时也并未向Bank N作出书面通知与说明。 通过与代理人联系得知付款人已凭单从承运人处提 取了货物。 后来,Bank N通过与Bank A总行及A行联系,被告 知,付款人已退单,但委托人却一直未收到货款。
委托人 (出口方)②发货制单
③ 委 托 ④ 11 书 回 付 及 执 款 单 据
①S/C Carrier ⑨提货
⑥ 提 示 承 兑
付款人 (进口方)
⑦ ⑧ ⑨ 承 付 交 兑 款 单 汇 票
托收行 (出口方银行)
⑤指示书及单据 ⑩贷记通知
代收行 (进口方银行)
3、D/A
委托人 (出口方)②发货制单
1、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 2、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3、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直接托收(Direct
Collection):委托人将单据 直接寄给代收行托收;
③ 委 托 ④ 11 书 回 付 及 执 款 单 据
①S/C Carrier ⑨提货
⑥ 提 示 承 兑
第四章 托收..
(2)当托收行在代收行开有帐户
开户行
出 口 托 收 行
credit our account with you under your cable/airmail advice to us.
帐户行
进 口 代 收 行
① Collection Instruction: When collected please
Page
9
代收行的特殊责任
保管好单据。托收就是通过银行承兑交单或付款交单。进口商要取得单据, 必须对汇票承兑或付款。因此代收行在进口商未承兑或未付款时,绝对不能把 单据交给进口商。此外,在进口商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代收行应立即通知 托收行,并且在通知中声明保管单据听候托收行的指示。一般在发出这种通知 后,如在合理时间内未能收到托收行的进一步指示,应发电催复。 无义务对托收项下货物采取任何行动。按照银行的习惯做法,银行对跟单托 收项下的货物,没有任何行动义务。但是,为了保护委托人的货物,不管有没 有指示,如果银行采取了提货、存仓、保险等行动,则该银行对于货物的处理、 货物的状况、对受托保管或保护该项货物的第三者所采取的行动或疏漏均不负 责。不过代收行必须将这些行动通知托收行,银行对于货物因采取保护行动而 发生的费用和支出应由委托人负责。 托收情况的通知。按照银行的习惯做法,代收行应根据下列规则,通知托收 情况: A.代收行发给托收行的所有通知或报道中必须列有合适的说明,其中必须 列明托收行的托收委托书编号。 B.如无明确的指示,代收行必须用最快的邮件,将托收情况的通知,包括 付款通知、承兑通知、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通知等,寄给托收行;如果代收行 认为事情紧急,也可以用更快的通知方法,如电报、电传或电子通讯系统等, 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C.代收行在提示托收单据而付款人拒绝付款、拒绝承兑时,应尽力查明理 由并通知托收行。
4章 托收
代收行向托收行汇交款项图示 存款行 代 收 行
1、托收指示(收款指示如上)
2、支付委托书:我行授权贵行借记我行帐户
BOCNY
D/P远期流程图
HBITC 付款人
9、提单 10、货物 8、到期日 付款、交单
运输公司
1、装运 2、提单
委托人
IBM
6、提示
12、交款
3、托收申请书+ 跟单汇票
7、承兑
5、回执
BOCHB
代收行
4、托收指示+跟单汇票 11、汇交款项
托收行
BOCNY
D/A 流程图
HBITC 付款人
8、提单 9、货物 10、到期日 付款
D. Liabili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Good Faith and Reasonable Care Documents vs. Goods/Service/Performances Disclaimer for Acts of An Instructed Party Disclaimer on Documents Received
C. Form of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Sight/Acceptance Release of Commercial Documents Creation of Documents
F. Interest, Charges and Expenses
Interest Charges and Expenses
G. Other Provisions
Acceptance Promissory Notes and Other Instruments Protest
第4章 托收
风险分析
出口方:进口方拒绝赎单、代收行银行风险
2014-1-9
远期付款交单案例
CASE 1
托收行A行曾有一笔D/P at 30 days from B/L date 的托收业务。代收行英国的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在来电中确认收到单据的同时,要求A行按照 URC522的7条A款,授权将远期付款交单改为承兑 交单。 随后,A行复电该行,“根据URC522的7条A款, 授权将其改为承兑交单”。 随后, A行复电该行,“根据URC522的7条C款, 请视此笔托收为付款交单”。此后英国银行如期将 托收款项照付A行。
分析:选择代收行的条件是其信用。
2014-1-9
远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 D/P a time after sight
委托人
① ⑨
货物装船
付款人
④ ③ ⑤ ⑦
托收行
⑧
⑥
②
代收行
2014-1-9
远期付款交单
流程图说明
④付款人承兑汇票 ⑤汇票到期,提示行提示进口方付款 ⑥进口方对承兑汇票付款 ⑦提示行将商业单据交付进口方
进口方:无风险,但权利与义务不对称。
2014-1-9
远期付款交单案例
Case 2
在委托行B行的另一笔代收行为阿联酋的M银行的远 期付款交单业务中,M银行收单后通知了B行到期日, 但是并未如期付款。经委托行多次催收未果,便要 求该行退单。但是该M行电称,远期付款交单的惯 常做法是先放单,到期催收款项。现因付款人未予 付款,银行也无能为力。该笔托收业务终至货款两 空。
பைடு நூலகம்
2014-1-9
即期付款交单
风险分析 进口方:出口方欺诈或货物与合同不相符 出口方:市场行情下跌时,进口方拒绝付款赎 单之风险;代收行银行风险 Case1: 逃出CAD付款的圈套
4 第四章 托收结算方式
风险 出口商:钱货两空
进口商:有利
Document Collection ——D/A
2 签发提单 9 凭单提货
Principal
1发货
4 12 付 款 开 出 回 执 3 签发汇票, 6 提示
Drawee
7 远期汇票 要求承兑 承 兑 汇 票 8 交 货 运 单 据 票到 付期 款日 提 示 汇 10
托收当事人
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买卖关系
委托人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托 收 申 请 书
付款人
按合同发货
托收指示及跟单汇票
托收行
委托代理协议
代收行
10
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
A.交单方式: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是否可 以分批付款,分批赎票;远期汇票提前付款可否给 予进口商回扣或利息;逾期付款应否追加利息等。 B.货款收妥后的处理方式:托收行要在代收行已收 妥货款并划入托收行的账户后,才会将货款付给委 托人,代收行可以用电报或航函通知托收行,但用 哪一种方式则须根据托收行的要求。为此,委托人 须在委托代理合同中确定用电报还是航函通知。
托收指示的概念与内容
• 托收指示的重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 (1)托收业务离不开托收指示,所有的托收业务 都必须附有一个单独的托收指示。 • (2)代收行仅依据托收指示中载明的指示办事。 • (3)代收行不从别处寻找指示,并且也没有义务 审核单据以获得指示。随附单据上不载有托收指 示,如果有的话,也将不予理会。
形 式 ① 金融单据 + 全套商业单据
② 仅全套商业单据
收款保证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 D/P 付款交单 —— 代收行的交单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
第四章 托收
1.交单方式:Deliver document against 交单方式: 交单方式 Payment/acceptance / 2.货款收妥后的处理方式:托收行要在代收行收 货款收妥后的处理方式: 货款收妥后的处理方式 到货款并划入托收行的账户后,才会将货款付给 到货款并划入托收行的账户后, 委托人,代收行可以用电报或航函通知托收行, 委托人,代收行可以用电报或航函通知托收行, 但用哪种方式则需要根据托收行的要求,为此, 但用哪种方式则需要根据托收行的要求,为此, 委托人需要在委托代理合同中确定用电报还是航 函通知。 函通知。 Remit the proceeds by Airmail/cable / Airmail/cable advice of payment/ / / acceptance. .
在一切情况下,托收指示中明确的条件, 在一切情况下,托收指示中明确的条件,或根据 本规则开支及/或花费及/ 本规则开支及/或花费及/或托收费用应由委托 人负担。 人负担。代收行有权向发出托收指示的银行迅速 收回由其支付的有关开支、花费和费用, 收回由其支付的有关开支、花费和费用,而托收 行不管这笔托收的结局如何, 行不管这笔托收的结局如何,有权向委托入收回 任何金额的支出,连同它本身的开支、 任何金额的支出,连同它本身的开支、花费和费 用。 银行保留向发出指示的当事人要求预先支付费 和花费的权利, 用/和花费的权利,以弥补在试图执行任何指示 时的成本和收到此项支付以前还要保留不执行这 项指示的权利。 项指示的权利。 向付款人收取费用/花费的指示,应注明如下: 向付款人收取费用/花费的指示,应注明如下:
三、托收方式的种类
(一)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or clean 光票托收( bill for collection) 跟单托收( (二)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or 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 直接托收( (三)直接托收(direct collection)
第四章 托收
第四章 托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本章内容
第一节 托收概述
第二节 托收的种类与流程 第三节 托收方式下的融资与风险防范
第一节 托收概述
一、托收的定义
二、托收的当事人
三、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四、托收的特点 五、收款指示
一、托收的定义(Collection)
托收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 据,目的是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付款后交付单据 的行为。
四、托收的特点
1、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收妥付汇、实收实付”。 2、出口商与托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只是委托代理的 关系。 3、托收结算方式属于逆汇,即出票法。
五、收款指示
1、当托收行在代收行开立账户时,贷记托收行账户 账户行 代 收 行 Collection Instruction----When collected please credit our a/c with you under your cable/airmail advice to us. 贷记报单---你行账户已被贷记 开户行
即期付款交单汇票范例
承兑交单汇票范例
承兑交单案例
中国A进出口公司向非洲地区C.D.公司出口商品,合同约 定采用见票后30天付款的汇票承兑交单。 中方于3月8日办理托收手续,3月17日进口方对汇票承兑 并取得商业单据。 4月16日,进口方以我方商业发票不符合其当局规定为由, 拒绝对汇票付款,并称货物在保税库中暂存。 中方设法补寄发票,但进口方称仍不符合规定,并称货物 在保税仓库的保管费用已达货值2/3。 中方为避免更大损失,向对方降价25%
(14)汇交收妥的款项
代收行 (进口方银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本章内容
第一节 托收概述
第二节 托收的种类与流程 第三节 托收方式下的融资与风险防范
第一节 托收概述
一、托收的定义
二、托收的当事人
三、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四、托收的特点 五、收款指示
一、托收的定义(Collection)
托收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 据,目的是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付款后交付单据 的行为。
四、托收的特点
1、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收妥付汇、实收实付”。 2、出口商与托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只是委托代理的 关系。 3、托收结算方式属于逆汇,即出票法。
五、收款指示
1、当托收行在代收行开立账户时,贷记托收行账户 账户行 代 收 行 Collection Instruction----When collected please credit our a/c with you under your cable/airmail advice to us. 贷记报单---你行账户已被贷记 开户行
即期付款交单汇票范例
承兑交单汇票范例
承兑交单案例
中国A进出口公司向非洲地区C.D.公司出口商品,合同约 定采用见票后30天付款的汇票承兑交单。 中方于3月8日办理托收手续,3月17日进口方对汇票承兑 并取得商业单据。 4月16日,进口方以我方商业发票不符合其当局规定为由, 拒绝对汇票付款,并称货物在保税库中暂存。 中方设法补寄发票,但进口方称仍不符合规定,并称货物 在保税仓库的保管费用已达货值2/3。 中方为避免更大损失,向对方降价25%
(14)汇交收妥的款项
代收行 (进口方银行)
第四章 托收方式
4、凭其他条件交出商业单据
1.分批部分付款:指凭一部分即期付款其余部分 承兑在将来日期付款的单独汇票而交单。 2.凭本票交单:本票是由买方开立和签字的,包含
进口商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付款的承诺。
3.凭付款承诺书交单:代替汇票和本票。 4.凭签字的信托收据交单
5.凭买方或银行开立保函担保在固定将来日期付款
是逆汇。
金融单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类似的可
用于取得款项支付的凭证。
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单据、所有权文件或其
他类似的文件,或者不属于金融单据的任何其他单据。
代表货物的各种单据
根据《URC522》(托收统一规则):
托收意指银行按照从出口商那里收到的指示办理:
1.获得金融单据的付款及/或承兑,或者 2.凭付款及/或承兑交出单据,或者 3.以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出单据。=>通常是以“付款人交来本
托收行的责任和义务
1、缮制托收指示 根据托收申请书的内容缮制托收指示,并
将托收指示和单据寄给国外的代理行,指示其向收款人收款。
2、核验单据 审核单据的名称和份数是否与申请书相同。 3、按常规处理业务,及时通报信息 4、承担过失责任
代收行的责任和义务
1、执行托收指示 按托收指示处理单据 2、保管好单据 3、谨慎处理货物 4、汇票承兑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资金的及时划转
票/信托收据/承诺书等”
二、托收当事人
委托人(Principal)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付款人(Drawee)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需要时的代理人 (Agent in Necessity)
第4章-托收结算方式课件
第4章-托收结算方式
案例
• 2009年10月,兴华公司从山亚公司购进30 万元的建材商品,收到货物后,由于资金短 缺,经理找到在某信用社负责人帮忙先垫付 货款,碍于情面,这位负责人同意了,并开 出一张30万元的银行本票交给了兴华公司经 理,再由兴华公司经理交给了山亚公司。山 亚公司向信用社要求付款,但信用社资金大 量外贷,备存金不足,于是信用社拒绝付款, 并告之山亚公司:因为与兴华公司的特殊关 系,才开了这张本票,信用社没能力支付30 万元。山亚公司在请求未果的情况下,又去 找兴华公司,兴华公司称自己与信用社已经 协商过,山亚公司应请信用社付款,与本公 司无关。无奈,山亚公司最终将信用社推上 了被告席,请求信用社支付本票票款。试分 析:信用社是否应该向山亚公司支付货款?
第4章-托收结算方式
分析
• 本案中,票据记载全面,背书合法。并且背 书行为适用汇票的规定,没有特殊规定。所 以机械厂理应在出票日2009年4月1日起2个 月内,也即在2009年6月1日前向建行提示 付款,但机械厂忽视了,存在一定过错,应 当承担延迟取款的责任。当持票人未在法定 期限内提示付款,其前手的背书人则不再承 担保证该本票付款的责任,但是出票人仍然 不能免除付款责任。据此,建设银行支付机 械厂本票票款,建材厂免除付款责任,机械 厂也应当承担延迟提款责任。
第4章-托收结算方式
托收的分类
• 跟单托收 • 附带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委托人将汇票
连同货运单据(主要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 提单、保险单)一起交给银行进行委托代 收。
第4章-托收结算方式
托收的国际惯例
《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
第4章-托收结算方式
第二节 托收方式的种类与流程
(一)付款交单(D/P) 1、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2、见票远期付款交单(D/P at…days
案例
• 2009年10月,兴华公司从山亚公司购进30 万元的建材商品,收到货物后,由于资金短 缺,经理找到在某信用社负责人帮忙先垫付 货款,碍于情面,这位负责人同意了,并开 出一张30万元的银行本票交给了兴华公司经 理,再由兴华公司经理交给了山亚公司。山 亚公司向信用社要求付款,但信用社资金大 量外贷,备存金不足,于是信用社拒绝付款, 并告之山亚公司:因为与兴华公司的特殊关 系,才开了这张本票,信用社没能力支付30 万元。山亚公司在请求未果的情况下,又去 找兴华公司,兴华公司称自己与信用社已经 协商过,山亚公司应请信用社付款,与本公 司无关。无奈,山亚公司最终将信用社推上 了被告席,请求信用社支付本票票款。试分 析:信用社是否应该向山亚公司支付货款?
第4章-托收结算方式
分析
• 本案中,票据记载全面,背书合法。并且背 书行为适用汇票的规定,没有特殊规定。所 以机械厂理应在出票日2009年4月1日起2个 月内,也即在2009年6月1日前向建行提示 付款,但机械厂忽视了,存在一定过错,应 当承担延迟取款的责任。当持票人未在法定 期限内提示付款,其前手的背书人则不再承 担保证该本票付款的责任,但是出票人仍然 不能免除付款责任。据此,建设银行支付机 械厂本票票款,建材厂免除付款责任,机械 厂也应当承担延迟提款责任。
第4章-托收结算方式
托收的分类
• 跟单托收 • 附带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委托人将汇票
连同货运单据(主要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 提单、保险单)一起交给银行进行委托代 收。
第4章-托收结算方式
托收的国际惯例
《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
第4章-托收结算方式
第二节 托收方式的种类与流程
(一)付款交单(D/P) 1、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2、见票远期付款交单(D/P at…days
第4章托收2014-2015-1.
国际结算
四、托收当事人的责任
(一)委托人
(二)托收行
(三)代收行
2018/11/23
国际结算
案例:各当事人尽到责任了吗?
阳光农产品公司向法国TT公司出口一批 龙井茶叶,价值EUR680000,以托收方式 进行结算。合同规定付款条件为:“The buyers shall dul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30 days after sight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acceptance”.
委托人
①提交单据及出口押 汇申请
付款人
⑦扣除预付款、
利息费用付款
②
预 付 款
④提示单据
⑤付款赎单
③寄出委托指示及单据 代收行 ⑥付款
2018/11/23 国际结算
代收行的责任
对托收指示的处理:如决定不受理,必须 以最快方式(通常是电讯)通知托收行; 如决定受理,必须依照托收指示行事。
对单据的处理:确认收到的单据与托收指 示一致,不一致时必须不延误地以最快方 式(通常是电讯)通知托收行;在托收行 指示下可代制单据;保管好单据。
2018/11/23 国际结算
2018/11/23 国际结算
不主张D/P远期的原因
对出口商:D/P远期与D/P即期都是进口商付款 后才释放单据,出口商得到的保障是一样的, 这么做没有多大意义。
对进口商:本来远期付款可以视为出口方给予 进口方的贸易融资,但D/P远期情况下进口商 承兑了远期汇票却拿不到单据,还要承担因货 压港而产生的滞期费,没有享受到远期付款的 任何好处。因此也没有意义。
第四章 托收
二、托收申请书(Application for Collection)
• 托收行在受理客户的托收业务时,首先应对该笔 托收业务进行编号:OC60307***;
• 应核对客户交来的单据及份数是否与实际相符; • 审核单据与单据是否一致,在“客户交单联系单”
上的“银行审单记录栏”记载单据不符之处; • 落实客户是否能对不符单据进行修改和更换; • 对客户选择的远期付款交单应进行劝阻。
(2) 对单据的处理
① 代制单据( URC522第8条) ② 确认所收到的单据与托收指示书所列的是否一致 (URC522第13条 银行对单据的有效性免责)
3.代收行的权责
(3) 对货物的处理( URC522第10条)
没有银行的预先同意,货物不应直接发往银行的地址, 或者以银行为收货人或者凭银行指示。否则,银行没有受 领货物的义务,货物的风险和责任仍然属于发货方。
(1)该笔托收适用于URC522规定; (2)代收行将直接托收项下由委托人直接寄送的
单据视同由托收行寄出的单据。
二、托收申请书(Application for Collection)
即客户交单联系单(教材第148页),是委托 人与托收行之间的委托收款合同。客户交单联系 单上除表明托收业务适用于URC522之外,还需 要说明如下几点: • 付款人全名及详址; • 代收行的选定; • 交单条件的选择; • 托收金额及币种; • 随附单据的名称和份数; • 委托人相关信息。
二、托收的当事人(URC522第3条)
委托方 (出口商)
需要时代理
付款人 (进口商)
①委托 ⑥结汇
提示行
③提示 ④付款
托收行
②委托 ⑤付款ຫໍສະໝຸດ 代收行二、托收的当事人(URC522第3条)
第4章-托收结算方式
托收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
• (三)代收行 • 1、接受并审核托收行寄来的托收指示,并
发出代收回单。 • 2、保管好单据,并严格按照托收指示向付
款人提交单据。 • 3、及时反馈信息。 • (四)付款人 • 按合同规定付款
二、托收的种类
(一)托收的种类
光票托收
托收
跟单托收
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
分析
• 本案中,票据记载全面,背书合法。并且背 书行为适用汇票的规定,没有特殊规定。所 以机械厂理应在出票日2009年4月1日起2个 月内,也即在2009年6应 当承担延迟取款的责任。当持票人未在法定 期限内提示付款,其前手的背书人则不再承 担保证该本票付款的责任,但是出票人仍然 不能免除付款责任。据此,建设银行支付机 械厂本票票款,建材厂免除付款责任,机械 厂也应当承担延迟提款责任。
光票托收
托收的分类
光票即指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汇票(其中仅附非 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的汇票也属于光票范 畴),包括国际汇票、银行支票、本票等。光票托收 通常用于收取货款尾数、样品费、佣金、运费、保费、 其他贸易从属费和进口索赔款等。
其业务程序是委托人将金融单据(汇票)交到托 收行,托收行委托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向汇票付款人收 款。
托收的当事人
除上述当事人外,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增加了提示行和需要时的代理作
5、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指跟单托收项下向债 务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在一般情况下,向债务人提 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就是代收行本身。如果代收行与债务 人无往来关系,为了便利如期收款,代收行也可主动或应
after sight) 3、板期付款交单( D/P at…days
托收ppt课件
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指示(即面函), 随附单据寄往代收行,也称寄单行。
出口托收(Outward Collection, OC)。
7
二、托收的当事人(URC522第3 条)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即除托收行之外的参与办理托收的任
何银行。
进口代收(Inward Collection, IC)。 4.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1967年,国际商会第254号出版物公布了 15
1.《托收统一规则》的历史沿革
1978年国际商会对该规则进行修订补充, 并更名为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托收统一规则,第322号出版物),并于 1979年正式生效。
1993年3月,国际商会又一次修订了该规 则,即现行版本的《托收统一规则》(简 称URC522),于1995年4月公布(1996 年1月1日生效)。
B. 远期付款交单(D/P at … days after sight)
使用远期汇票,付款人先承兑汇票,待付款13 到期日再付款赎单。
B. 远期付款交单(D/P at … days after sight)
在付款人承兑汇票至到期日付款的期间,
托收单据所涉及的货物可能已经到达目的地, 但付款人无法取得货物。货物可能被卸在码头 或其他约定地点,并有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 拉美、北欧和中东地区,有很多国家不承认 D/P远期,所以这些国家的出口不做D/P远 期,而进口则将D/P远期视为D/A处理。
16
2.《托收统一规则》的适用
只有在托收当事人,特别是银行之间事先 约定的情况下,《托收统一规则》才适用。 托收指示书中必须注明该托收按《托收统 一规则》办理,并作出完全而又准确的指 示。
出口托收(Outward Collection, OC)。
7
二、托收的当事人(URC522第3 条)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即除托收行之外的参与办理托收的任
何银行。
进口代收(Inward Collection, IC)。 4.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1967年,国际商会第254号出版物公布了 15
1.《托收统一规则》的历史沿革
1978年国际商会对该规则进行修订补充, 并更名为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托收统一规则,第322号出版物),并于 1979年正式生效。
1993年3月,国际商会又一次修订了该规 则,即现行版本的《托收统一规则》(简 称URC522),于1995年4月公布(1996 年1月1日生效)。
B. 远期付款交单(D/P at … days after sight)
使用远期汇票,付款人先承兑汇票,待付款13 到期日再付款赎单。
B. 远期付款交单(D/P at … days after sight)
在付款人承兑汇票至到期日付款的期间,
托收单据所涉及的货物可能已经到达目的地, 但付款人无法取得货物。货物可能被卸在码头 或其他约定地点,并有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 拉美、北欧和中东地区,有很多国家不承认 D/P远期,所以这些国家的出口不做D/P远 期,而进口则将D/P远期视为D/A处理。
16
2.《托收统一规则》的适用
只有在托收当事人,特别是银行之间事先 约定的情况下,《托收统一规则》才适用。 托收指示书中必须注明该托收按《托收统 一规则》办理,并作出完全而又准确的指 示。
国际结算第四章 托收
第二节 托收的种类与流程 一、托收种类
托收的分类主要根据是否向附带商业单据 来划分,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 (一)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是指仅凭金 融单据而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又被称为资 金单据托收、金融单据托收、票据托收,或非 货运单据托收。
(二)跟单托收
(三)托收中银行的风险防范 从银行角度而言,托收方式的风险防范应着重 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托收申请书各项要求
办理。 (2)虽然在托收业务项下银行并无付款承诺, 但银行可能由于自身工作的疏忽、迟误,甚至 执行不当,而造成损失和责任。 (3)托收项下的融资对银行的风险最大,而 且要比信用证项下的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等融 资风险大得多,银行在做这类业务时应格外小 心谨慎。
二、托收的当事人 1.委托人
委托人(Principal)是指开出汇票委托银 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人,亦即债权人、受益人、 出票人(beneficiary,payee,drawer)、卖方。 委托人在托收过程中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l (1)明确指示 l (2)及时指示 l (3)负担费用
2.托收行
案例4-2承兑交单(D/A)项下产生的拖欠
1999年春交会,广东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称广东公司)与埃及 HUSSEIN公司建立了业务关系,HUSSEIN公司向广东公司订购了 近3万美元的货物,双方同意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初次合作较为愉 快,广东公司及时地收回货款。之后,HUSSEIN公司继续向广东订 购货物,货物总值达26万美元。这次,HUSSEIN公司提出了D/A 60天的付款方式,要求广东接受。广东公司急于开发市场,接受了 HUSSEIN公司的付款要求。货物发出后,广东公司及时议付单据, HUSSEIN公司承兑了汇票并接受了货物。可是汇票到期之日,该公 司拒绝付款。广东公司自行催收一年后,HUSSEIN公司以货物质量 问题,不符合当地市场需求,货物仍未售出等为由,坚决拒付货款。 广东公司在货权完全丧失的情况下,委托东方国际保理中心 (以下简称东方中心)向埃及HUSSEIN公司追讨。开始,该公司的 态度极为强硬。坚持说货物尚未卖出,不能付款。为了把损失降到 最低点,东方中心向他们提出退单、退货的要求。在强大的追讨压 力下,该公司承认,他们早已售完广东公司的货物,并把货款用到 了其他生意上。由于该笔生意的失败,加上公司的经营及管理不善, 导致该公司亏损严重,已近关门倒闭的边缘,根本无法偿还广东公 司的欠款。经过进一步的调查,东方中心发现这家公司还有一些库 存商品,可以变卖。最后,广东公司追回了4万美元。
第四章 托收
进口商签订的贸易合同; 另一方面,作为委托人,他必须履
行与托收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1、 委托人贸易合同下的责任
(1)按合同规定发货,即出口商必须 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发运货物, 这是他最主要、最基本的合同义务,也 是跟单托收的前提条件。
(2)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
2、委托代理合同下的责任
出口公司提出:“根据合同规定,其品质规格按装 运时离岸品质为准,并以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 品质证书作为最后依据。我货物在装运前已经中国进 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合格,并出具品质检验证书为凭, 所以不同意退货。”
该出口公司与D商人时经半年的反 复交涉,而且D商人所谓货物不合格 又提不出合法的检验证书作依据, 最后D商人因我驻外机构进行了调解 工作才付款结案。
代收行
图4-7 见票后若干天付款交单,以开出信托收据换取单据
进口商作为借单人的义务
凭信托收据提取的货物其产权仍属于银行, 进口商处于代为保管货物的地位,称为被信托 人(Trustee)或代保管人(Bailee)。
其义务是:第一,将信托收据项下货物和 其他货物分开保管;第二,出售的货款应交付 银行或暂代银行保管,但在账目上须与自有资 金分别开列;第三,不得将该项货物抵押给他 人。
第四章 托收
中国棉花进出口总公司向古巴农产品总公司出口100 000吨 棉花,中棉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办理托收,交单条件 为D/P即期,并指定要求古巴国民银行哈瓦那分行为代收行,你 会开具跟单汇票吗?你能画出托收流程图吗?
本章从托收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入手,详细介绍了托收的当事 人及其相互关系、托收的种类及其流程,深入分析了跟单托收在 实务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并且提出了防范措施。
贸易上的光票托收,其货运单据由卖方直接 寄交买方,汇票则委托银行托收。
行与托收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1、 委托人贸易合同下的责任
(1)按合同规定发货,即出口商必须 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发运货物, 这是他最主要、最基本的合同义务,也 是跟单托收的前提条件。
(2)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
2、委托代理合同下的责任
出口公司提出:“根据合同规定,其品质规格按装 运时离岸品质为准,并以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 品质证书作为最后依据。我货物在装运前已经中国进 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合格,并出具品质检验证书为凭, 所以不同意退货。”
该出口公司与D商人时经半年的反 复交涉,而且D商人所谓货物不合格 又提不出合法的检验证书作依据, 最后D商人因我驻外机构进行了调解 工作才付款结案。
代收行
图4-7 见票后若干天付款交单,以开出信托收据换取单据
进口商作为借单人的义务
凭信托收据提取的货物其产权仍属于银行, 进口商处于代为保管货物的地位,称为被信托 人(Trustee)或代保管人(Bailee)。
其义务是:第一,将信托收据项下货物和 其他货物分开保管;第二,出售的货款应交付 银行或暂代银行保管,但在账目上须与自有资 金分别开列;第三,不得将该项货物抵押给他 人。
第四章 托收
中国棉花进出口总公司向古巴农产品总公司出口100 000吨 棉花,中棉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办理托收,交单条件 为D/P即期,并指定要求古巴国民银行哈瓦那分行为代收行,你 会开具跟单汇票吗?你能画出托收流程图吗?
本章从托收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入手,详细介绍了托收的当事 人及其相互关系、托收的种类及其流程,深入分析了跟单托收在 实务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并且提出了防范措施。
贸易上的光票托收,其货运单据由卖方直接 寄交买方,汇票则委托银行托收。
第四章-托收结算业务PPT课件
Tianjin to Hong Kong To Sunlight Garments
314 Locky Road, Hong Kong
CfoomrpacnoyllectiFIoomnrpoTritanajnidnExTpeoxrttileCsorp., Tianjin
Signature Manager
第四章
托收结算业务
.
1
本章教学目的
托收因为操作简单、费用低廉成为国际结算中常用 的一种结算方式。跟单托收中,出口商委托银行以交单 作为控制进口商承兑或付款的先决条件,收款保障高于 赊销汇款方式。但是,作为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结 算方式,出口商仍面临进口商拒付的风险。托收业务受 《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的规范和约束。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the sum of
Hong Kong dollar Twenty One Thousand Five Hundred only
Drawn against shipment of 22 bales of pongee from
Bank Ltd.the sum of Hong Kong dollar Eighteen
Thousand Six Hundred only
Drawn against shipment of Cashmere Coats from
Tianjin to Hongkong for collection
To Sunlight Garments Company
.
23
远期汇票
Exchange for HKD18600.00 Tianjin,20 April,2000
第四章 托收
托收对进口方有利?
对出口方有利?
为什么?
•
跟单托收的利弊分析
⑪委托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 ⑫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的关系。 ⑬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之间的关系。 ⑭代收银行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
四、托收申请书
• 托收申请书是委托人与托收银行之间关于该笔托收 业务的契约性文件,也是银行进行该笔托收业务的 依据。 • 委托人必须在托收申请书上说明的内容: • 1.托收的交单条件。交单条件有付款交单(D/P)、 承兑交单(D/A)和凭其它条件交单,付款交单又 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 2.票款收妥后代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 信汇(M/T)或电汇(T/T)。 • 3.关于远期付款交单是否委托国外代收行代为存仓、 保险。
请问,你认为我国某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
案 例 我国某出口商向某外商发盘,其中付款 条件为即期付款交单,对方答复可以接受,但 付款须按以下条件:“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 并通过A银行代收。 按一般情况,货物从我国运至该国最长 不超过10天。 试分析该外商为何要提此项条件?
关于信托收据
★在D/P after sight 作为支付方式的情况下, 进口方提前获取单据时向代收行出示的凭证。 ★信托收据是进口商提供的担保,进口商无 货物所有权而只是暂代银行处理货物。 ★如托收指示中允许凭信托收据借单,则由此 产生的风险由委托人自负;假如托收指示中未 提到允许凭信托收据借单,由代收行承担进 口方违约的风险。
案 例 我国某外贸企业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 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 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进口地代 收行后,A商及时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抵 目的港时,由于用货心切,A商出具信托收据向代 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 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 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 建议由我国某外贸企业径直向A商索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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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23 国际结算
托
收
需要时的代理
委托人
①发货
付款人
②提交汇 票和/或 单据 托收行
⑦付款 ③寄出汇票 和/或单据
④提示汇票 和/或单据 代收行 (提示行)
⑤付款
⑥付款
2018/7/23 国际结算
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018/A银行收到B公司的一份托收申请,付款人为印 度C公司,代收行为印度D银行。 由于B公司已在A银行办理过多次托收业务,且 代收行一直为印度E银行。A银行未严格按照申 请书内容操作,而是按照以往的记录选择了E 银行为代收行。 寄单后,A银行发现代收行名称不符。即要求 快递公司将单据直接改送D银行,但几天后A银 行收到了E银行的退单,原来E银行已收到了此 份单据并将其退还给A银行。 A银行立即重新寄单至D银行。由于银行与客户 及时沟通及全力合作,没有造成损失。
2018/7/23 国际结算
1、委托人(Principal或Consignor)指在托收业务 中,签发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人。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并通过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完成收款业务的银行。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指接受托收行的委托 代向债务人收款的国外联行或代理行。 4、付款人(Drawee)指汇票中指定的付款人,也就 是银行向其提示汇票和单据的债务人。 5、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指跟单托收项下向债 务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6、需要时的代理(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指在托收业务中,如发生付款人拒付,委托人可指 定在付款地的代理人代为料理货物存仓、转售、运 回等事宜。这个代理人叫做“需要时的代理”
2018/7/23 国际结算
不主张D/P远期的原因
对出口商:D/P远期与D/P即期都是进口商付款 后才释放单据,出口商得到的保障是一样的, 这么做没有多大意义。
对进口商:本来远期付款可以视为出口方给予 进口方的贸易融资,但D/P远期情况下进口商 承兑了远期汇票却拿不到单据,还要承担因货 压港而产生的滞期费,没有享受到远期付款的 任何好处。因此也没有意义。
2018/7/23 国际结算
评述
本案中,托收行A银行未按委托人B公司在托 收申请中的要求请D银行作为代收行。 所幸该单货物为远洋运输,单据几经辗转未造 成大的损失,如果是近洋运输,延误的提单可 能会产生滞港费用。 所以银行在受理托收业务时,必须严格按托收 申请书要求办理,以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2018/7/23
出口商 进口商
①提交汇 票和/或单 据
⑥付款 ②寄出汇票 和/或单据
③提示汇票 和/或单据
④付款
出口地银行 ⑤付款
2018/7/23
进口地银行
国际结算
二、托收的当事人
委托人(principal或consignor)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付款人(payer)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需要时的代理(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2018/7/23 国际结算
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的比较
2018/7/23
国际结算
即期付款交单
付款人在单据提示时就须付款赎单
委托人
付款人
①提交托收申 请书及汇票和 /或单据 托收行
⑥付款
③提示汇票 和/或单据
②寄出委托指示及 汇票和/或单据
④付款赎单
代收行 ⑤付款
2018/7/23
(D/P at sight)
国际结算
三、托收的种类
(一)光票托收 指不附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 (二)跟单托收 指使用或不使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 的托收。
2018/7/23
国际结算
光票托收业务流程:
2018/7/23
国际结算
跟单托收的业务程序
2018/7/23
国际结算
跟单托收的种类
按照交单条件的不同,可以将跟单托收分为 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1)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2)远期付款交单(D/P at … days sight) (不提倡) 2、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2018/7/23 国际结算
承兑交单,D/A
出口商 进口商
①提交托收申 请书及汇票和 /或单据 托收行
⑥付款
③提示汇票 和/或单据
②寄出委托提示及 汇票和/或单据
④承兑赎单, 到期付款
代收行 ⑤付款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汇票后收回汇票释放单据,到期日 2018/7/23 国际结算 再向付款人提示汇票,付款人付款。
国际结算
远期付款交单
出口商 进口商 ④承兑汇票 ⑤到期付款赎单
①提交托收申 请书及汇票和 /或单据 托收行
⑦付款
③提示汇票 和/或单据
②寄出委托指示及 汇票和/或单据
代收行
⑥付款
(D/P at … days sight)
付款人在代收行提示单据时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付款 赎单。实务中,很多国家对于D/P按照D/A处理,因此不 2018/7/23 国际结算 提倡使用D/P
远期付款交单案例
我国A公司与南美客商B公司签订合同出口货物 一批,付款方式是D/P90天。出货后A公司通过 银行办理了托收业务。到了规定的付款日,对 方却毫无付款动静,而A公司了解到,在B公司 承兑汇票后南美代收行就已放单给B公司,货 物已经提走。于是A公司在我方托收行的帮助 下,聘请了当地较有声望的律师对南美代收行 将D/P方式作D/A方式放单处理而向法院上诉。 当地法院以国际惯例为依据,主动要求我方撤 诉,改为以调解方式解决。最后双方互相让步, 该案得以解决。
第六讲
托收
(collection )
2018/7/23
国际结算
托收(collection )
1、什么是托收? 2、托收的当事人 3、托收的种类 4、托收当事人的责任 5、托收方式下的融资 6、托收的特点及风险防范 7、《托收统一规则》
2018/7/23 国际结算
一、什么是托收?
托收(Collection)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 据或商业单据,目的是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 付款后交付单据的行为。
托
收
需要时的代理
委托人
①发货
付款人
②提交汇 票和/或 单据 托收行
⑦付款 ③寄出汇票 和/或单据
④提示汇票 和/或单据 代收行 (提示行)
⑤付款
⑥付款
2018/7/23 国际结算
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018/A银行收到B公司的一份托收申请,付款人为印 度C公司,代收行为印度D银行。 由于B公司已在A银行办理过多次托收业务,且 代收行一直为印度E银行。A银行未严格按照申 请书内容操作,而是按照以往的记录选择了E 银行为代收行。 寄单后,A银行发现代收行名称不符。即要求 快递公司将单据直接改送D银行,但几天后A银 行收到了E银行的退单,原来E银行已收到了此 份单据并将其退还给A银行。 A银行立即重新寄单至D银行。由于银行与客户 及时沟通及全力合作,没有造成损失。
2018/7/23 国际结算
1、委托人(Principal或Consignor)指在托收业务 中,签发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人。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并通过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完成收款业务的银行。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指接受托收行的委托 代向债务人收款的国外联行或代理行。 4、付款人(Drawee)指汇票中指定的付款人,也就 是银行向其提示汇票和单据的债务人。 5、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指跟单托收项下向债 务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6、需要时的代理(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指在托收业务中,如发生付款人拒付,委托人可指 定在付款地的代理人代为料理货物存仓、转售、运 回等事宜。这个代理人叫做“需要时的代理”
2018/7/23 国际结算
不主张D/P远期的原因
对出口商:D/P远期与D/P即期都是进口商付款 后才释放单据,出口商得到的保障是一样的, 这么做没有多大意义。
对进口商:本来远期付款可以视为出口方给予 进口方的贸易融资,但D/P远期情况下进口商 承兑了远期汇票却拿不到单据,还要承担因货 压港而产生的滞期费,没有享受到远期付款的 任何好处。因此也没有意义。
2018/7/23 国际结算
评述
本案中,托收行A银行未按委托人B公司在托 收申请中的要求请D银行作为代收行。 所幸该单货物为远洋运输,单据几经辗转未造 成大的损失,如果是近洋运输,延误的提单可 能会产生滞港费用。 所以银行在受理托收业务时,必须严格按托收 申请书要求办理,以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2018/7/23
出口商 进口商
①提交汇 票和/或单 据
⑥付款 ②寄出汇票 和/或单据
③提示汇票 和/或单据
④付款
出口地银行 ⑤付款
2018/7/23
进口地银行
国际结算
二、托收的当事人
委托人(principal或consignor)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付款人(payer)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需要时的代理(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2018/7/23 国际结算
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的比较
2018/7/23
国际结算
即期付款交单
付款人在单据提示时就须付款赎单
委托人
付款人
①提交托收申 请书及汇票和 /或单据 托收行
⑥付款
③提示汇票 和/或单据
②寄出委托指示及 汇票和/或单据
④付款赎单
代收行 ⑤付款
2018/7/23
(D/P at sight)
国际结算
三、托收的种类
(一)光票托收 指不附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 (二)跟单托收 指使用或不使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 的托收。
2018/7/23
国际结算
光票托收业务流程:
2018/7/23
国际结算
跟单托收的业务程序
2018/7/23
国际结算
跟单托收的种类
按照交单条件的不同,可以将跟单托收分为 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1)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2)远期付款交单(D/P at … days sight) (不提倡) 2、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2018/7/23 国际结算
承兑交单,D/A
出口商 进口商
①提交托收申 请书及汇票和 /或单据 托收行
⑥付款
③提示汇票 和/或单据
②寄出委托提示及 汇票和/或单据
④承兑赎单, 到期付款
代收行 ⑤付款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汇票后收回汇票释放单据,到期日 2018/7/23 国际结算 再向付款人提示汇票,付款人付款。
国际结算
远期付款交单
出口商 进口商 ④承兑汇票 ⑤到期付款赎单
①提交托收申 请书及汇票和 /或单据 托收行
⑦付款
③提示汇票 和/或单据
②寄出委托指示及 汇票和/或单据
代收行
⑥付款
(D/P at … days sight)
付款人在代收行提示单据时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付款 赎单。实务中,很多国家对于D/P按照D/A处理,因此不 2018/7/23 国际结算 提倡使用D/P
远期付款交单案例
我国A公司与南美客商B公司签订合同出口货物 一批,付款方式是D/P90天。出货后A公司通过 银行办理了托收业务。到了规定的付款日,对 方却毫无付款动静,而A公司了解到,在B公司 承兑汇票后南美代收行就已放单给B公司,货 物已经提走。于是A公司在我方托收行的帮助 下,聘请了当地较有声望的律师对南美代收行 将D/P方式作D/A方式放单处理而向法院上诉。 当地法院以国际惯例为依据,主动要求我方撤 诉,改为以调解方式解决。最后双方互相让步, 该案得以解决。
第六讲
托收
(collection )
2018/7/23
国际结算
托收(collection )
1、什么是托收? 2、托收的当事人 3、托收的种类 4、托收当事人的责任 5、托收方式下的融资 6、托收的特点及风险防范 7、《托收统一规则》
2018/7/23 国际结算
一、什么是托收?
托收(Collection)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 据或商业单据,目的是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 付款后交付单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