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分时租赁行业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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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分时租赁行业发展政策

2017年共享单车行业的火爆场景,促进和加深了社会对于共享经济的理解。作为共享出行的重要一员,汽车分时租赁在我国的发展引人注目。相关数据表明,截至2018年6月,我国分时租赁行业注册的企业超过400家,预计到20 18年12月,行业市场规模将达36.48亿元,2019年将达66.39亿元[1]。随着分时租赁行业发展步入成长转型期[2],现行政策已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要,政策制定呈现滞后性。完善现有行业政策,出台具有适用性的新政策是当前推进我国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我国汽车分时租赁行业政策

汽车分时租赁作为新的出行模式,改变了人们拥有汽车所有权的传统观念[3],在减少传统汽车总量、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4]-[6],被视作未来最

具前景的出行方式之一[7][8]。为满足车辆资源调度的便利性,充电、停放标准

的统一性、存取服务的便利共享性等,我国不同区域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尝试与发展,在供给层面、环境层面和需求层面体现出不同的政策态势。

1.国家层面政策。2017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9]。为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意见》提出,分时租赁企业要综合考虑城市实际情况,

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分时租赁经营者应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强化车辆智能组织调配,通过运营人员日常巡检、车辆自检等方式,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经营者应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提出鼓励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探索城市路内停车优惠等支持政策。北京、上海、柳州等地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以推进分时租赁行业的发展。

2.区域层面政策。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10],提出建设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络,使其成为城市多层次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北京市还对新能源汽车采用了补贴的形式,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1:1的比例进行补助;到2020计划达到4

3.5万个充电桩,60万辆的需求;私人自用领域基本“一车一桩”;城市核心区、通州新城、亦庄、延庆冬奥区域等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在随后出台的《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强调,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在“自用慢充主导、公用快充补电”原则的指导下,逐步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11]。

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12],明确指出,到2020年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超过6000个,纯电动车超过20000辆,充电桩超过30000个。在运营车辆额度方面,按需核发,每年额度安排不少于4000辆。对市级平台运营涉及的公共网络租赁等公共服

务费用,给予财政资金补贴,2016年给予50%运营补贴,2017-2018年给予30%

运营补贴,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300万元。在服务网点方面,支持充电桩建设,鼓励在加油站、高架桥孔、道路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库)、大型商场、超市、商务楼宇、文体场馆等配备公共快充设施,为分时租赁车辆充电提供便利。

深圳市交委为规范汽车租赁市场,出台了《汽车租赁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和《关于规范分时租赁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13]。两份政策文件对运营车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求运营车辆经营权和所有权的统一,即租赁车辆应为经营者自有车辆。其次,营运车辆必须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的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类。再次,营运车辆必须为纯电动性质的汽车。《规定》指出,运营企业对承租人要落实身份查验制度,与承租人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并对承租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鼓励运营企业将运营平台数据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平台,纳入监管体系;要求分时租赁运营企业建立押金或预付款专款专用账户,保证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承租人个人信用管理制度,以明确用户行为规范。此外,深圳市还针对充电设备的补贴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指出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予以补贴,到2020年深圳计划累积推广新能源汽车超12万辆[14]。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于2017年10月发布了《关于征求促进广州市共享汽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15]。《意见》鼓励运营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分时租赁业务活动,要求在营运的非新能源分时租赁汽车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明确要求分时租赁运营企业将车辆运营数据

纳入市交通主管部门分时租赁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在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鼓励停车换乘(P+R)停车场、政务中心、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酒店及公交欠发达区域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支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换电设施,并与分时租赁经营者合作,提高充电桩使用率,提倡利用分时租赁公务出行;《意见》对承租人也特别要求,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相关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状态正常,并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历的合法公民。

成都市交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16],2018年底,成都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2500个,充电桩达到10000个;到20 20年底,形成覆盖广泛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5000个,充电桩达到20000个。《意见》还指出要加快充电桩的建设,鼓励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停车场建立停车网点;车身除车企业品牌标志外不允许有其他广告;运营企业要为汽车购买保险;用户违反交通准则由用户买单;等等。

3.“三级联动”政策体系下的柳州模式。广西柳州在政策层面和监管层面,都积极鼓励共享汽车行业的发展,提出了“共用公交车道、免费停车、共享充电”的政策支持[17],有效推动了柳州共享汽车行业的发展。柳州“三级联动”的发展模式值得借鉴。

首先,对于供给面,柳州支持科学与技术开发,加大对新能源汽车项目的扶持,让现有财政扶持资金重点向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倾斜。为完善新能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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