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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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综合管理制度(通用13篇)

档案综合管理制度(通用13篇)

档案综合管理制度档案综合管理制度(通用13篇)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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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综合管理制度1第一条社团联合会档案是社团联合会历史延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是社团联合会决策、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二条社团联合会档案由相应部门管理,实施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

第三条对于上级文件、外校来函及相关图文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作为档案保存。

第四条社团联各部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社团资料档案由秘书处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档。

办公室作好每一次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会议记录。

第五条加强与各社团及其管理机构的联系,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任务执行情况等建立专门档案。

第六条加强对各社团的档案管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或表格形式及时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类别社团工作委员会整理后交秘书处档案人员存档。

第七条社团联合会各部人事、各社团人事及社团负责人推荐表,社团负责人任命表,社团负责人档案表,社团干部考查表,社团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团干事考核表,社团理事会登记表,社团会员登记表等一并整理,单独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人事档案档。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各部、各社团每月必须及时上交每月帐目开支表,由经费审查部核实并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财务档案。

第九条各部门须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档案,借用相关档案的须经得相应部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用。

第十条其它各部、社团及个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档案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

第十一条主席团有权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xxx学生社团联合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档案综合管理制度2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本所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所的各种档案是本所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本所档案管理采用档案室、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三级管理体制。

档案室隶属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全所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本所各部门均为档案立卷部门,其中所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产业发展处、计划基建财务处为基本立卷部门。

档案管理员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

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1名,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

第六条档案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行政副所长分管。

第七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书稿档案(含出版物)等。

第八条专职档案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受过档案专业培训,并获得助理馆员及其相应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全所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并接受档案管理培训。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九条各部门应遵守本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本所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表和分类方案开展档案立卷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各部门及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书处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课题组立卷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必须收集齐全和立卷,并移交本所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更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立卷工作应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和职工岗位职责,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

综合档案室管理细则制度

综合档案室管理细则制度

综合档案室管理细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档案室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档案室是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集中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要为单位的决策、管理、科研、教学、生产等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第六条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综合档案室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档案室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综合档案室设档案管理员若干名,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收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整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工作,确保档案的规范性。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五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九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档案的管理制度(5篇)

档案的管理制度(5篇)

档案的管理制度一、根据本单位编制的《档案分类大纲、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中的归档范围,积极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二、定期做好对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进馆工作,进馆的档案要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准确,档号齐全,排列系统,装订合乎质量要求。

三、接收档案时,立档单位编制的全宗介绍、案卷目录(一式两份)、全引目录、文号索引、专题目录及其他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

四、及时收集本单位在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中形成的档案;接收各科室有代表性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应由科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加工整理归档后移交给档案室,如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不得拖延。

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接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各科室档案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六、根据国家档案收集工作规定,通过例行的接收制度和专门的征集办法,将分散在各科室和个人手中,以及散失在其他地方的档案,收集到档案室集中保管。

档案的管理制度(2)是指组织或机构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档案资源,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1. 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的人员。

包括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员等。

2. 档案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档案管理的基本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原则、流程、程序等。

3. 档案的分类和编制:根据机构的职能和业务特点,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和编制,建立档案的组织结构和编号体系。

4. 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建立档案的收集渠道和方式,确保档案材料的齐全性和准确性;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和装订,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

5. 档案的保存和保护:制定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条件,建立档案保管设施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档案免受火灾、水灾、盗窃等损害。

6. 档案的利用和服务:制定档案的利用规定和程序,提供档案的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满足组织和公众的需要。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是指对于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档案进行综合管理的法规或规章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和管理档案,促进档案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便捷化管理。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档案的分类与编制:对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编制,建立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检索和利用。

2. 档案的保管与存放:规定档案的保管条件、环境和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对于特殊档案,还需进行密级管理和特殊保管。

3. 档案的利用与查阅: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的查阅权限和程序。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的档案,要严格控制查阅范围。

4. 档案的借阅与传递:规定档案的借阅和传递程序,避免档案的滥用和遗失。

对于重要档案的传递,要确保安全可靠。

5. 档案的销毁与整理:制定档案销毁和整理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失去管理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或整理。

6. 档案的电子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已经成为趋势。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还应涉及电子档案的存储、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总之,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企事业单位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通过科学的档案管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发展。

综合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

综合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档案馆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露。

2.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收集齐全,内容完整,系统有序。

3. 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便于查找和利用,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的需求。

4. 科学性原则: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1.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档案;2. 个人捐赠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档案;3. 其他应当归档的材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程序:1. 制定档案收集计划,明确收集范围、内容和时间;2. 建立档案收集档案员制度,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3. 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档案整理原则:1. 按照档案的来源、时间、内容和性质进行分类;2. 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进行整理;3. 保持档案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散、裁剪、拼接。

第七条档案整理程序:1. 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鉴定、编目;2. 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编号、登记;3. 对档案进行归档,建立档案目录和检索工具。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档案保管原则:1. 采取有效的物理和电子防护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2.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消毒和保养;3. 对破损、霉变、虫蛀的档案进行修复和保护。

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建立档案库房,确保库房通风、防潮、防尘、防鼠、防盗;2. 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3. 定期对档案进行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条档案利用原则:1. 保障档案的合法、合理利用;2. 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3. 提高档案利用率,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的需求。

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单位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综合档案室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类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三)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四)利用服务原则: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单位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为领导和职工提供便捷的档案利用服务。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本单位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等。

(二)上级单位颁发的文件、政策、法规等。

(三)与本单位业务活动有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一)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档案材料。

(二)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和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

(三)对归档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编目等规范进行整理。

(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对归档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目、装订,建立档案目录。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防磁等设施。

(二)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安全。

(三)档案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合理、及时、准确”的原则。

(二)档案利用者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

(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损坏或擅自复制。

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8篇)

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8篇)

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8篇)档案管理制度篇1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构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构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务必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贴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务必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

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贴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用心带给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带给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理解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

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构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某所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某所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某所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某所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所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效率,保障档案的安全可靠,提供有力的依据和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所的档案综合管理办法适用于该所内各类档案材料的管理。

第三条某所的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坚持科学管理、依法办理的原则,注重保密工作,规范档案流转操作,加强档案保管和利用。

第四条某所要建立健全档案综合管理制度,明确落实档案的责任和权限,加强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某所每年都要对档案进行全面的梳理,筛选、整理并备案。

第六条档案的收集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在收集档案时,要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建立目录索引,方便日后的使用和查询。

第八条档案的整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档案的顺利整理。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某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档案的保管地点应具备一定的防火、防水、防震等安全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的保管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保管和维护档案的技能。

第十二条档案的利用需要经过审批才能进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销毁与移交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不得随意销毁档案。

第十四条档案的销毁必须由经过审批和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销毁后要做好销毁记录。

第十五条档案的移交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审核,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档案的移交需要做好相关的手续和记录,确保移交的档案能够顺利接收并继续保管。

第五章档案的保密与安全第十七条某所的档案保密工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十八条档案保密工作要建立安全控制措施,加强人员的保密意识培养。

第十九条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档案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保密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档案的安全,应进行防火、防水、防虫等安全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一、引言档案是组织和个人进行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历史记载。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档案,制定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对于各个单位和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确立档案综合管理的原则、流程、要求和措施,以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档案综合管理原则1.合法性原则:档案管理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当按照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删减、篡改或遗漏重要信息。

3.可靠性原则: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可信度和可靠性,防止虚假和不实信息的存在。

4.保密性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确保档案中的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5.便捷性原则: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检索、利用和传递的便捷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档案综合管理流程1.档案收集:按照工作流程和业务要求,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类档案资料。

2.档案登记: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登记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库存。

3.档案保管: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损毁和丢失。

4.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和时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和归档,便于检索和利用。

5.档案整理: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清理,保持档案的有序和规范。

6.档案借阅:建立档案借阅制度,规范档案的借阅流程和方式,避免滥用和误用档案。

7.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到期或无效的档案,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归档。

8.档案审查: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质量和真实性。

四、档案综合管理要求1.制定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2.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3.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和查询。

4.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不被盗窃、损坏或灾害破坏。

5.加强档案利用和传递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传递。

6.加强档案监督和检查,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档案室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档案的存储、利用、传递和保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室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室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分类保管、规范管理、综合利用”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档案室管理应坚持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信息化管理和便捷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档案室管理应注重人才培养,建立稳定的档案管理队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档案室的工作由档案室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

第七条档案室管理委员会由档案室负责人、档案管理专业人员、信息化技术人员等组成,主要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档案室负责人是档案室的主要领导,负责档案室的整体工作及与上级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第九条档案室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档案室负责人任命,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档案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档案室要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规范档案室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一条档案室要落实档案管理的责任制,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档案室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分类、存储、检索、利用和销毁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档案室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对档案的来源、形成原因、构成要素及价值进行系统记录和描述。

第十四条档案室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借阅制度,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十六条档案室要建立健全的档案保管制度,划分不同等级的档案保管区域,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档案室要保证档案的密封性和存储环境的稳定性,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档案受到损坏、丢失和泄密。

第十八条档案室要采取定期检查和维护措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十九条档案室要建立档案调拨和移交的规范程序,确保档案的有序调拨和移交。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是指针对某一组织内所有档案进行整体管理的规范和措施。

档案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对于组织的运行和决策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标档案综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读性和使用性,保证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促进组织的管理和决策科学化。

二、管理范围档案综合管理办法适用于组织内所有类型的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载体的档案。

涉及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

三、管理职责1.组织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档案的组织领导和决策。

委员会由组织内各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组成,制定档案管理方针和政策。

2.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3.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组织抽查和检查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档案损坏和遗失。

四、管理流程1.档案的创建和收集: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档案的创建和收集工作。

创建和收集的档案应当包括相关的文件、文件夹、电子文件等。

2.档案的整理和编目:各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和编目工作。

整理和编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组织结构和内容的清晰和规范。

3.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各部门应当做好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保管应当采取安全的措施,防止档案的遗失和损坏。

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可读性和完整性。

4.档案的处置: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对无效档案进行处置。

处置应当采取安全的方式,防止档案信息外泄和被恶意使用。

五、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制度:各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流程和责任。

制度应当包括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三条单位档案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负责,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负责:(一)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开展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负责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档案员负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对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二)协助综合档案室做好档案的保管、利用工作。

(三)定期向综合档案室报送档案工作情况。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不得遗漏。

(三)准确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内容准确、完整,不得出现错误。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用途、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索引:为便于查找,应对每份档案资料编制目录索引。

(三)归档要求:档案资料归档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

(二)有序存放:按照档案类别、年代、顺序等要求进行存放。

(三)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法利用:档案资料仅限于合法用途,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二)规范查阅:查阅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复制、传播。

(三)保护档案:查阅档案资料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得损坏、污损。

档案管理制度(通用7篇)

档案管理制度(通用7篇)

档案管理制度(通用7篇)档案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

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

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

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是指对组织或机构内部的档案进行综合管理的规定和方法。

主要内
容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鉴定等方面的规程和程序。

其目的是保证档
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访问性。

1. 档案收集: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和内容,规定档案的来源、获取途径和收集方式,
确保档案的来源可靠、内容齐全。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

包括对文件进行编号、整理文件顺序、编制目录和索引等工作,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利用。

3. 档案保存: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和长期保存。

包括制定档案保存的环境标准,选择
和设计合适的保存介质和设备,建立防火、防水和防盗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4. 档案利用:为了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和服务效果,规定档案利用的规程和程序。


括对内部和外部用户的档案利用要求、权限的管理,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和出借等服务。

5. 档案鉴定:对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价值进行鉴定。

包括对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进行核查,对档案的法律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档案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进行
评估。

综合管理办法还可以包括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以及档案的移交和销毁等方
面的规定。

通过规范的综合管理办法,可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的
利用效果和价值。

档案综合 管理制度汇编

档案综合 管理制度汇编

档案综合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资源的保护利用,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综合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保管、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公开公正。

第四条档案综合管理应坚持立足当前、放眼未来,兼顾传统和现代,紧密结合信息技术发展,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五条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严格界定档案的种类和范围,制定专门的收集计划,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六条在档案的整理过程中,应当认真审查、选择和归档,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对于机关、企业等单位的档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建立并不断完善档案馆、档案库。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八条档案的保管应当注重安全性和保密性,加强监督和防火、防水、防腐蚀等措施。

第九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重点加强对政府、企业、学术和社会活动的服务和支持。

第十条档案的利用应当合理规划和组织,充分发挥档案资源的效益,推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

第四章档案的赠送和交流第十一条对于特定机关、企业等单位的档案,可以依法进行捐赠或交流,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第十二条捐赠和交流的档案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的销毁和报废第十三条对于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应当依法进行销毁或报废,使用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档案的销毁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已有的相关规定要与本制度规定相一致。

第十七条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主管部门。

档案综合管理制度汇编结束以上是档案综合管理制度汇编的全文,总共6000字以上,详细规定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赠送、交流和销毁等方面的具体制度,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和附则。

综合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

综合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档案馆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与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管理、分级保护、确保安全、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综合档案馆设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本馆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四)指导、监督和检查全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五)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六)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二)档案收集应遵循“谁形成、谁收集”的原则,各业务部门应将形成的档案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三)档案收集应注重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分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的形成规律,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三)档案整理应采用统一格式,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虫、防霉、防尘、防高温、防潮湿等原则;(二)档案保管应实行分级保管,重要档案应实行专人保管;(三)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抽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实行预约制度,确保档案的有序利用;(三)档案利用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应遵循国家档案鉴定标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二)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予以销毁。

档案综合管理制度模板

档案综合管理制度模板

档案综合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单位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室负责制定档案管理的具体细则和操作流程。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档案的收集1. 各部门应定期收集本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照片、音像等档案材料。

2. 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四、档案的整理与分类1. 档案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 档案应进行系统化整理,便于检索和利用。

五、档案的保管1. 档案室应提供适宜的保管环境,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点,防止档案的损坏、遗失或被盗。

六、档案的利用1. 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传播档案内容。

2. 利用档案应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七、档案的鉴定与销毁1. 对超过保管期限或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进行鉴定。

2. 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八、档案的信息化管理1. 档案室应逐步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2. 档案信息化管理应符合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的要求。

九、监督与检查1. 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档案室负责解释。

2. 本管理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单位的需求。

档案综合管理六种制度

档案综合管理六种制度

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办法、细则。

二、制定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等。

三、负责对所属单位和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负责对本单位的全部档案及有关资料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五、按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六、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年月日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一、负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归档的检查验收,保管及借阅利用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对所属单位的立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销毁文件按有关规定提出具体意见.三、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四、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提高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认真做好编研工作,及时填报档案工作统计报表。

六、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列入本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制度者给予批评、处罚。

年月日档案管理制度一、综合档案室要有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库房应保持整洁,并配备防尘、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霉、防虫等设施。

三、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对档案库房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帐物一致.五、保持案卷排列整齐,借出登记,归还核销。

六、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清点交接手续.年月日档案保密制度一、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二、查阅密级档案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制.三、档案管理人员应详细登记查阅人姓名、单位、查阅时间及内容.四、查阅党组织文件、机要文件、会议纪录等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五、凡案卷内容涉及保密问题的,一律不得外借和泄密。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档案库房年月日档案利用制度一、综合档案室要主动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积极、及时、准确提供利用档案信息.二、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

综合类档案管理制度

综合类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方便利用原则;(四)保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四)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五)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宣传和交流。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应指定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收集范围应全面,包括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二)档案收集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档案收集应遵循档案形成单位、时间、类别、主题等原则。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主题等进行分类;(二)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顺序、编号、目录等信息的准确性;(三)档案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二)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主题等进行分类存放;(三)档案应定期进行盘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档案法律法规和保密原则;(二)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档案利用应方便用户,提高档案利用率。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鉴定应依据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价值标准;(二)档案鉴定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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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本所从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所的各种档案是本所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本所档案管理采用档案室、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管理体制。

档案室隶属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全所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本所各部门均为档案立卷部门,其中所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产业发展处、计划基建财务处为基本立卷部门。

档案管理员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

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1名,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

第六条档案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行政副所长分管。

第七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书稿档案(含出版物)等。

第八条专职档案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受过档案专业培训,并获得助理馆员及其相应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全所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并接受档案管理培训。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应遵守本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本所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表和分类方案开展档案立卷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各部门及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书处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课题组立卷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必须收集齐全和立卷,并移交本所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更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立卷工作应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和职工岗位职责,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下列标准组卷,保证案卷质量。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按照本所档案分类要求,对立卷归档材料进行分类。

(三)组卷合理,排列有序,保持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确保管理期限准确。

备考表应有立卷人、签字人签字。

(四)案卷标题简明扼要,准确概括和揭示出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和成份,并具备责任者、内容、
文件名称“三要素”。

案卷封面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五)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按文件形成的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卷内目录填写正确,编写页号无误。

(六)案卷装订牢固,整齐美观,案卷中无金属物,装订线不压盖字迹。

(七)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交档案室统一编制目录。

第十三条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将档案编录入库。

(一)各部门应在每年六月底前完成档案归档、编目和入库工作。

(二)保证归档手续完备。

档案移交前各立卷部门应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并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经检查无误后,一次性向档案室移交,并认真填写移交清册。

第四章档案保护
第十四条档案室对接收的档案应进行科学的分类、加工、整理、排列上架,并进行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所办公室负责对档案室进行维护,设置专用库房,并保证有充足的档案柜。

第十六条维护档案安全,保证档案库房坚固,安装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

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进行其它技术处理。

第十七条保证档案库房内清洁,无非档案用品;档案排列科学,整齐美观,便于查找。

第五章档案的统计和利用
第十八条档案室应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专题卡片等检索工具,编纂档案文件汇编等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为档案管理手段现代化创造条件。

第十九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登记、统计制度,设置登记本、统计薄册,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应认真完成档案统计表填报任务,向农业部档案部门报送《农业系统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档案的借阅,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

本所各部门和职工个人借阅档案应认真填写借阅申请表经所办公室主任同意,基建财务档案借阅应先经计划基建财务处处长同意,科技档案应先经档案立卷部门、科技与产业发展处处长同意。

外单位借阅本所档案须先出示单位介绍信、借阅人*后,再按上述借阅程序办理。

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转借、拆散、涂改,借阅人要负责保密和保管,不准携带档案离开档案室,复制档案须经所办公室主任同意。

第二十一条职工调动工作,必须在归还所借档案后,方可调离;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人事管理部门应健全和严格执行此项制度。

第六章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
第二十二条档案室要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鉴定工作由档案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鉴定小组对到期档案进行审查、鉴定。

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鉴定报告,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二十三条销毁档案应指定专门的监销人,以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

监销人要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四条机构变动时,应对档案做出妥善处理。

(一)机构撤销或合并时,其档案应向档案室移交。

没有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应移交相应部门继续处理。

(二)批准恢复或新成立的机构,应从正式行文批准之日起单独立卷、归档。

(三)各种临时工作机构撤销时,其档案材料应向有关部门或档案室移交。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每年组织档案考核工作,对本所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考核,并实行奖惩。

(一)对遵守本办法,认真完成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工作,或在编研和业务指导方面成绩突出,或在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

(二)对违反本办法,损毁、丢失档案,或涂改、伪造、擅自抄录、复印档案资料、泄露档案秘密,或未按规定归档,不按期移交档案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年度不能评为先进集体;违反本办法的个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或甲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办法同时废止。

客服部工作职责清洁员岗位职责售票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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