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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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文言文中所字结构

(完整)文言文中所字结构

一、“所字结构”的定义: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

具体地说,当它用在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结构助词”,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或定语。

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所字结构”充当句子成分时,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可以承担名词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所字结构”根据与“所"字结合的核心词的词类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别:“所+动”结构和“所+介”结构。

每一种类别中又有着不同的类型变化,每一种类型中“所”的作用和体现的意义又是各不相同的,它们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所字结构”的语法功能。

可见,“所字结构”的用法和意义十分灵活。

二、“所字结构”的种类及语法功能:(一)、“所+动(包括活用的名词或形容词)”结构“所+动”结构是“所字结构”中最为常见,也是最基本的结构类型,它的基本形式是“所”字加在动词(多为及物动词)、动词词组或活用作动词的形容词和名词前面。

其中的“所”字是指示代词,指代后面动词所涉及的对象或宾语.具体来说,这种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变化:1、所+动+名这是“所+动”结构中的最基本类型,在这种类型中,“所"将其后的动宾词组转换为了一个名词性的偏正词组,并强调、指示了中心词。

例如:(1)、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

(《史记·项羽本纪》)例(1)中的“过名山大川”即“所+动+名"的形式的“所字结构",动宾词组“过名山大川”与“所"结合后变为了名词性的偏正词组“经过的名山大川”。

这里的偏正词组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名词性偏正词组,因为“所”在其中起了强调指示的作用,强调并指示了中心词,引起大家的注意。

而一般的偏正词组没有这样的作用。

有时候为了使这种偏正关系更加明确,还可以在动词和名词之间加上连词“之”,在译为现代汉语时就相当于加入了一个助词“的”。

“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
“所”字,常用于动词、主谓词组的谓语动词之前,组成“所”字结构,具有名词性。

“所”字常用在动词“有”或“无”之后,作宾语形成“…有所…”、“…无所…”的形式,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有什么…”、“…没有什么…”的意思。

如:
吾入关,秋毫不敢有所近。

(《项羽本纪》)
——我进入关中以后,一点点东西也不敢有所贪图。

今先生处胜之门下三年于此矣,左右未有所称诵,胜未有所闻,是先生无所有也。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现在先生在我的门下为客整整三年了,左右没有什么人谈论的,我也没有听到什么,这可见先生没有什么擅长的。

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

(《烛之武退秦师》)
——如果您放弃郑国,让它存在,以郑国为秦国东边道上的主人,秦国的外交人员经过郑国,郑国可以供给他们所缺少的粮食,您也没有什么害处。

有时,“所…”词组用在“何”字后边,组成“何所…”形式,这也是文言中常见的格式。

应指出的是,“何”是谓语,“所…”词组是主语。

如“何所不诛”,即为“所不诛(者)何”,意思是“所不诛灭的是什么”,也就是“什么都能诛灭”。

因此,“何所…”形式,是谓语提前,有突出谓语的作用。

如:
今大王诚能反其道:任天下武勇,何所不诛!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以义兵从思东归之士,何所不散!(《史记·淮阴侯列传》)——现在大王果真能一改项羽的做法:任用天下英武勇敢的人,还有什么敌手不被你诛灭的!把天下的城邑分封给立功的臣子,还有什么人会不服从你!率领正义之师加上思念家乡的军队去打仗,还有什么人会不被你打败!。

所字结构的用法举例

所字结构的用法举例

所字结构的用法举例
所字结构是汉语中一种由“所”字与动宾短语构成的独特句式,用于表示被动语态、强调或抽象概念。

下面是一些所字结构的用法举例:
1.被动语态:
- 我所爱的人是你。

(The person I love is you.)
- 这本书所描述的事件真实可信。

(The events described in
this book are true and credible.)
2.强调:
- 他所说的话无论是对是错,我都会支持他。

(I will support him, right or wrong, in what he says.)
- 在我所看来,这个问题并不算难。

(In my opinion, this problem is not difficult at all.)
3.抽象概念:
- 孩子的教育不仅仅是父母所负责的,社会也要承担责任。

(Child education is not only the responsibility of parents but also
that of society.)
-他所追求的不仅仅是金钱,更是事业的成就感。

所字结构的常见文言文意思

所字结构的常见文言文意思

所字结构的常见文言文意思
所字结构是文言文中常见的一种修辞手法,它通过在句子中使用“所”字,来突出强调某个动作或者状态的主体。

这种结构可以增强句子的表达力,使读者更加明确地理解句子的重点。

在所字结构中,通常会有一个“所”字后面跟着一个动词,再加上其他的成分,如主语、宾语、状语等。

这样的结构可以使动作的执行者或者状态的拥有者更加突出,给人一种强调的效果。

举个例子,比如在《红楼梦》中,有一句话是:“薄命所托,一介书生。

”这句话中,“所托”就是所字结构,强调了主人公贾宝玉的命运是由他人所托付的,表达了他是一个命运多舛的人物。

除了强调动作的执行者或者状态的拥有者,所字结构还可以用来表达一种因果关系,即一个动作或者状态的原因。

比如在《资治通鉴》中,有一句话是:“众人所共见者,皆非圣贤之行。

”这句话中,“所共见者”表达了众人都可以看到的事实,然后通过“皆非圣贤之行”来说明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不是圣贤所为。

总的来说,所字结构是文言文中常见的一种修辞手法,它通过使用“所”字来强调动作的执行者或者状态的拥有者,或者表达一种因果关系。

这种结构的运用可以使句子更加生动有力,引起读者的注意,增强句
子的表达力。

“所”字结构浅析

“所”字结构浅析

“所”字结构浅析在古汉语中“所”是一个特殊的代词,其所以特殊,是因为它能象其它的代词一样可以单独用来直接指代什么,也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它只有和别的词(主要是动词)或短语(主要是动词短语)结合起来,才能起指代的作用,也才能作句子成分。

这种“所”和其它词或短语组成的结构叫所字结构,也叫所字短语。

所字结构是一种固定性结构,是学生学习文言文的一大难点,其所以难,是因为它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分别指代不同的对象,情况繁多而复杂,一般中学生往往不容易掌握,但我们只要把握了它的基本规律、基本结构和基本和法,再联系上下文的内容,要理解也不是很困难的。

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这是它的最基本的特点,所以它就具有名词的性质和语法功能。

它在句中一般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等。

按其结构,所字结构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一种是“所”直接和动词组合而构成的所字结构,它表示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通常的译法是动词加动词所涉及的对象,如:1、“问女何所思”(《木兰诗》)——“所”和动词“思”的结合,构成所字结构“所思”,可译作“思考的问题”。

2、“成仓猝莫所救”(《促织》)“所救”即“解救的办法”。

一般说来,这种所字结构较为简单,比较容易掌握。

二、另一种是“所”先与介词(以、自、从、由…)结合,再和动词(或短语)结合而构成的复杂的所字结构,在句中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处所)、方位、原因,或动作行为产生的凭借、根据、来源、原则、理由,或动作行为赖以实施的工具、手段、措施、方式、方法,或动作行为产生的某种情况形状,以及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等。

通常的译法是介词加动词再加与动作行为相关的名词。

但有时介词也可以省略掉,不一定每一个介词都必须译出,以保持文意的畅通。

如:3、“……所从来久远矣”(《西门豹治邺》)——“所”先与介词“从”结合,再与动词“来”结合,构成复杂的所字结构“所从来”,在句中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可译作“从(那时)到(现在)的时间”。

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

古文学习中“所字结构”例说一、“所字结构”的定义: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

具体地说,当它用在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结构助词”,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或定语。

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所字结构”充当句子成分时,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可以承担名词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

“所字结构”根据与“所”字结合的核心词的词类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别:“所+动”结构和“所+介”结构。

每一种类别中又有着不同的类型变化,每一种类型中“所”的作用和体现的意义又是各不相同的,它们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所字结构”的语法功能。

可见,“所字结构”的用法和意义十分灵活。

二、“所字结构”的种类及语法功能:(一)、“所+动(包括活用的名词或形容词)”结构“所+动”结构是“所字结构”中最为常见,也是最基本的结构类型,它的基本形式是“所”字加在动词(多为及物动词)、动词词组或活用作动词的形容词和名词前面。

其中的“所”字是指示代词,指代后面动词所涉及的对象或宾语。

具体来说,这种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变化:1、所+动+名这是“所+动”结构中的最基本类型,在这种类型中,“所”将其后的动宾词组转换为了一个名词性的偏正词组,并强调、指示了中心词。

例如:(1)、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

(《史记·项羽本纪》)例(1)中的“过名山大川”即“所+动+名”的形式的“所字结构”,动宾词组“过名山大川”与“所”结合后变为了名词性的偏正词组“经过的名山大川”。

这里的偏正词组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名词性偏正词组,因为“所”在其中起了强调指示的作用,强调并指示了中心词,引起大家的注意。

而一般的偏正词组没有这样的作用。

有时候为了使这种偏正关系更加明确,还可以在动词和名词之间加上连词“之”,在译为现代汉语时就相当于加入了一个助词“的”。

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是“看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

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

(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所欲者”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是“色乐珠玉”和“人民”。

(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

(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例如: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

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2010-11-04 20:35古文学习中“所字结构”例说一、“所字结构”的定义: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

具体地说,当它用在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结构助词”,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或定语。

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所字结构”充当句子成分时,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可以承担名词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

“所字结构”根据与“所”字结合的核心词的词类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别:“所+动”结构和“所+介”结构。

每一种类别中又有着不同的类型变化,每一种类型中“所”的作用和体现的意义又是各不相同的,它们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所字结构”的语法功能。

可见,“所字结构”的用法和意义十分灵活。

二、“所字结构”的种类及语法功能:(一)、“所+动(包括活用的名词或形容词)”结构“所+动”结构是“所字结构”中最为常见,也是最基本的结构类型,它的基本形式是“所”字加在动词(多为及物动词)、动词词组或活用作动词的形容词和名词前面。

其中的“所”字是指示代词,指代后面动词所涉及的对象或宾语。

具体来说,这种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变化:1、所+动+名这是“所+动”结构中的最基本类型,在这种类型中,“所”将其后的动宾词组转换为了一个名词性的偏正词组,并强调、指示了中心词。

例如:(1)、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

(《史记·项羽本纪》)例(1)中的“过名山大川”即“所+动+名”的形式的“所字结构”,动宾词组“过名山大川”与“所”结合后变为了名词性的偏正词组“经过的名山大川”。

这里的偏正词组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名词性偏正词组,因为“所”在其中起了强调指示的作用,强调并指示了中心词,引起大家的注意。

而一般的偏正词组没有这样的作用。

有时候为了使这种偏正关系更加明确,还可以在动词和名词之间加上连词“之”,在译为现代汉语时就相当于加入了一个助词“的”。

“所”字结构浅析

“所”字结构浅析

“所”字结构浅析在古汉语中“所”是一个特殊的代词,其所以特殊,是因为它能象其它的代词一样可以单独用来直接指代什么,也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它只有和别的词(主要是动词)或短语(主要是动词短语)结合起来,才能起指代的作用,也才能作句子成分。

这种“所”和其它词或短语组成的结构叫所字结构,也叫所字短语。

所字结构是一种固定性结构,是学生学习文言文的一大难点,其所以难,是因为它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分别指代不同的对象,情况繁多而复杂,一般中学生往往不容易掌握,但我们只要把握了它的基本规律、基本结构和基本和法,再联系上下文的内容,要理解也不是很困难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这是它的最基本的特点,所以它就具有名词的性质和语法功能.它在句中一般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等。

按其结构,所字结构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一种是“所”直接和动词组合而构成的所字结构,它表示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通常的译法是动词加动词所涉及的对象,如:1、“问女何所思”(《木兰诗》)—-“所”和动词“思”的结合,构成所字结构“所思",可译作“思考的问题".2、“成仓猝莫所救"(《促织》)“所救”即“解救的办法".一般说来,这种所字结构较为简单,比较容易掌握。

二、另一种是“所”先与介词(以、自、从、由…)结合,再和动词(或短语)结合而构成的复杂的所字结构,在句中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处所)、方位、原因,或动作行为产生的凭借、根据、来源、原则、理由,或动作行为赖以实施的工具、手段、措施、方式、方法,或动作行为产生的某种情况形状,以及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等.通常的译法是介词加动词再加与动作行为相关的名词。

但有时介词也可以省略掉,不一定每一个介词都必须译出,以保持文意的畅通。

如:3、“……所从来久远矣"(《西门豹治邺》)——“所”先与介词“从”结合,再与动词“来”结合,构成复杂的所字结构“所从来”,在句中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可译作“从(那时)到(现在)的时间”。

所字结构名词解释

所字结构名词解释

所字结构名词解释所字结构名词解释:指受到处所的限制,原属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领土,如今成了另一个国家或另一个地区的领土。

所字结构的词语:( 1)所属:他有三个儿子,其中有一个在美国。

地点的转移:政权,势力,财产,思想都已经变更了,没有能够阻挡得住的。

——《再生缘》( 2)所谓:中国古代文化的特色之一是所谓“载道”,就是在宗教、艺术、文学等领域提倡为封建统治者的伦理纲常服务。

——《面对新世纪的机遇和挑战》( 3)所用:必须正确认识所用问题,既要反对妄自菲薄,又要防止夸大其辞。

——《科技·教育》( 4)所说:我们曾根据那里出土的一块石板,给他做过初步研究。

本质内容不变的东西:同志们经过长期的讨论,终于有了所谓。

所字结构的成语:固然(1)成语意思:好像。

( 2)成语造句:虽然我十分钦佩他们能够忍受各种挫折,但是我还是固然地怀疑自己能否完全做到这些。

(3)成语出处:晋·袁宏《后汉纪·光武帝纪三》:“今小人所畏服者,大将军耳,亦安知天下之所归乎?”手法。

运用各种艺术手段来表现作品主题思想的一种创作方法。

采用的表现手法多种多样,包括讽刺、幽默、双关、象征、夸张、比喻、借代等。

所字结构的成语:指说话做事时利用的一切条件、方式、形式、方法。

有句成语叫“因地制宜”,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说明和被说明的关系:两个事物合成一个整体。

这个厂是由许多独立的工厂和生产队联合起来的。

应当做到的。

(例:我们要做的,就是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应当达到的目标。

(例:医院的门诊量应该达到数万人次);应当拥有的。

(例:爱心所有的人们都应该拥有);应当禁止的行为。

(例:吸烟有害健康,我们应该禁止它)。

指某个事物的性质、规律、法则或特点等方面的条件或环境。

说明事物时使用的相关材料。

所字结构的成语:指可以依照前提来推测结果的事情。

比喻事情的预料和实际发生的一致。

说明与被说明的关系:一般都有事情,也有环境。

分析说明了什么,怎么办。

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

古文学习中“所字结构”例说一、“所字结构”的定义: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

具体地说,当它用在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结构助词”,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或定语。

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所字结构”充当句子成分时,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可以承担名词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

“所字结构”根据与“所”字结合的核心词的词类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别:“所+动”结构和“所+介”结构。

每一种类别中又有着不同的类型变化,每一种类型中“所”的作用和体现的意义又是各不相同的,它们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所字结构”的语法功能。

可见,“所字结构”的用法和意义十分灵活。

二、“所字结构”的种类及语法功能:(一)、“所+动(包括活用的名词或形容词)”结构“所+动”结构是“所字结构”中最为常见,也是最基本的结构类型,它的基本形式是“所”字加在动词(多为及物动词)、动词词组或活用作动词的形容词和名词前面。

其中的“所”字是指示代词,指代后面动词所涉及的对象或宾语。

具体来说,这种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变化:1、所+动+名这是“所+动”结构中的最基本类型,在这种类型中,“所”将其后的动宾词组转换为了一个名词性的偏正词组,并强调、指示了中心词。

例如:(1)、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

(《史记·项羽本纪》)例(1)中的“过名山大川”即“所+动+名”的形式的“所字结构”,动宾词组“过名山大川”与“所”结合后变为了名词性的偏正词组“经过的名山大川”。

这里的偏正词组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名词性偏正词组,因为“所”在其中起了强调指示的作用,强调并指示了中心词,引起大家的注意。

而一般的偏正词组没有这样的作用。

有时候为了使这种偏正关系更加明确,还可以在动词和名词之间加上连词“之”,在译为现代汉语时就相当于加入了一个助词“的”。

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

古文学习中“所字结构”例说一、“所字结构”的定义: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

具体地说,当它用在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结构助词”,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或定语。

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所字结构”充当句子成分时,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可以承担名词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

“所字结构”根据与“所”字结合的核心词的词类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别:“所+动”结构和“所+介”结构。

每一种类别中又有着不同的类型变化,每一种类型中“所”的作用和体现的意义又是各不相同的,它们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所字结构”的语法功能。

可见,“所字结构” 的用法和意义十分灵活。

二、“所字结构”的种类及语法功能:(一)、“所+动(包括活用的名词或形容词)”结构“所+动”结构是“所字结构”中最为常见,也是最基本的结构类型,它的基本形式是“所”字加在动词(多为及物动词)、动词词组或活用作动词的形容词和名词前面。

其中的“所”字是指示代词,指代后面动词所涉及的对象或宾语。

具体来说,这种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变化:1、所+动+名这是“所+动”结构中的最基本类型,在这种类型中,“所”将其后的动宾词组转换为了一个名词性的偏正词组,并强调、指示了中心词。

例如:(1)、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

(《史记·项羽本纪》)例(1)中的“过名山大川”即“+所动+名”的形式的“所字结构,”动宾词组“过名山大川”与“所”结合后变为了名词性的偏正词组“经过的名山大川。

”这里的偏正词组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名词性偏正词组,因为“所”在其中起了强调指示的作用,强调并指示了中心词,引起大家的注意。

而一般的偏正词组没有这样的作用。

有时候为了使这种偏正关系更加明确,还可以在动词和名词之间加上连词“之”,在译为现代汉语时就相当于加入了一个助词“的”。

“所”字结构浅析

“所”字结构浅析

“所”字结构浅析在古汉语中“所”是一个特殊的代词,其所以特殊,是因为它能象其它的代词一样可以单独用来直接指代什么,也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它只有和别的词(主要是动词)或短语(主要是动词短语)结合起来,才能起指代的作用,也才能作句子成分。

这种“所”和其它词或短语组成的结构叫所字结构,也叫所字短语。

所字结构是一种固定性结构,是学生学习文言文的一大难点,其所以难,是因为它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分别指代不同的对象,情况繁多而复杂,一般中学生往往不容易掌握,但我们只要把握了它的基本规律、基本结构和基本和法,再联系上下文的容,要理解也不是很困难的。

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这是它的最基本的特点,所以它就具有名词的性质和语法功能。

它在句中一般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等。

按其结构,所字结构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一种是“所”直接和动词组合而构成的所字结构,它表示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通常的译法是动词加动词所涉及的对象,如:1、“问女何所思”(《木兰诗》)——“所”和动词“思”的结合,构成所字结构“所思”,可译作“思考的问题”。

2、“成仓猝莫所救”(《促织》)“所救”即“解救的办法”。

一般说来,这种所字结构较为简单,比较容易掌握。

二、另一种是“所”先与介词(以、自、从、由…)结合,再和动词(或短语)结合而构成的复杂的所字结构,在句中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处所)、方位、原因,或动作行为产生的凭借、根据、来源、原则、理由,或动作行为赖以实施的工具、手段、措施、方式、方法,或动作行为产生的某种情况形状,以及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等。

通常的译法是介词加动词再加与动作行为相关的名词。

但有时介词也可以省略掉,不一定每一个介词都必须译出,以保持文意的畅通。

如:3、“……所从来久远矣”(《西门豹治邺》)——“所”先与介词“从”结合,再与动词“来”结合,构成复杂的所字结构“所从来”,在句中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可译作“从(那时)到(现在)的时间”。

“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是“看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

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

(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所欲者”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是“色乐珠玉”和“人民”。

(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

(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例如: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

文言文中所字结构

文言文中所字结构

一、“所字结构”的定义: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

具体地说,当它用在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结构助词”,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或定语。

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所字结构”充当句子成分时,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可以承担名词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

“所字结构”根据与“所”字结合的核心词的词类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别:“所+动”结构和“所+介”结构。

每一种类别中又有着不同的类型变化,每一种类型中“所”的作用和体现的意义又是各不相同的,它们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所字结构”的语法功能。

可见,“所字结构”的用法和意义十分灵活。

二、“所字结构”的种类及语法功能:(一)、“所+动(包括活用的名词或形容词)”结构“所+动”结构是“所字结构”中最为常见,也是最基本的结构类型,它的基本形式是“所”字加在动词(多为及物动词)、动词词组或活用作动词的形容词和名词前面。

其中的“所”字是指示代词,指代后面动词所涉及的对象或宾语。

具体来说,这种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变化:1、所+动+名这是“所+动”结构中的最基本类型,在这种类型中,“所”将其后的动宾词组转换为了一个名词性的偏正词组,并强调、指示了中心词。

例如:(1)、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

(《史记·项羽本纪》)例(1)中的“过名山大川”即“所+动+名”的形式的“所字结构”,动宾词组“过名山大川”与“所”结合后变为了名词性的偏正词组“经过的名山大川”。

这里的偏正词组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名词性偏正词组,因为“所”在其中起了强调指示的作用,强调并指示了中心词,引起大家的注意。

而一般的偏正词组没有这样的作用。

有时候为了使这种偏正关系更加明确,还可以在动词和名词之间加上连词“之”,在译为现代汉语时就相当于加入了一个助词“的”。

文言文中所字结构

文言文中所字结构

一、“所字结构”的定义: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

具体地说,当它用在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结构助词”,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或定语。

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所字结构”充当句子成分时,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可以承担名词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

“所字结构”根据与“所”字结合的核心词的词类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别:“所+动”结构和“所+介”结构。

每一种类别中又有着不同的类型变化,每一种类型中“所”的作用和体现的意义又是各不相同的,它们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所字结构”的语法功能。

可见,“所字结构”的用法和意义十分灵活。

二、“所字结构”的种类及语法功能:(一)、“所+动(包括活用的名词或形容词)”结构“所+动”结构是“所字结构”中最为常见,也是最基本的结构类型,它的基本形式是“所”字加在动词(多为及物动词)、动词词组或活用作动词的形容词和名词前面。

其中的“所”字是指示代词,指代后面动词所涉及的对象或宾语。

具体来说,这种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变化:1、所+动+名这是“所+动”结构中的最基本类型,在这种类型中,“所”将其后的动宾词组转换为了一个名词性的偏正词组,并强调、指示了中心词。

例如:(1)、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

(《史记·项羽本纪》)例(1)中的“过名山大川”即“所+动+名”的形式的“所字结构”,动宾词组“过名山大川”与“所”结合后变为了名词性的偏正词组“经过的名山大川”。

这里的偏正词组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名词性偏正词组,因为“所”在其中起了强调指示的作用,强调并指示了中心词,引起大家的注意。

而一般的偏正词组没有这样的作用。

有时候为了使这种偏正关系更加明确,还可以在动词和名词之间加上连词“之”,在译为现代汉语时就相当于加入了一个助词“的”。

古文学习中“所字结构”例说

古文学习中“所字结构”例说

古文学习中“所字结构”例说一、“所字结构”的定义: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

具体地说,当它用在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结构助词”,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或定语。

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所字结构”充当句子成分时,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可以承担名词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

“所字结构”根据与“所”字结合的核心词的词类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别:“所+动”结构和“所+介”结构。

每一种类别中又有着不同的类型变化,每一种类型中“所”的作用和体现的意义又是各不相同的,它们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所字结构”的语法功能。

可见,“所字结构”的用法和意义十分灵活。

二、“所字结构”的种类及语法功能:(一)、“所+动(包括活用的名词或形容词)”结构“所+动”结构是“所字结构”中最为常见,也是最基本的结构类型,它的基本形式是“所”字加在动词(多为及物动词)、动词词组或活用作动词的形容词和名词前面。

其中的“所”字是指示代词,指代后面动词所涉及的对象或宾语。

具体来说,这种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变化:1、所+动+名这是“所+动”结构中的最基本类型,在这种类型中,“所”将其后的动宾词组转换为了一个名词性的偏正词组,并强调、指示了中心词。

例如:(1)、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

(《史记·项羽本纪》)例(1)中的“过名山大川”即“所+动+名”的形式的“所字结构”,动宾词组“过名山大川”与“所”结合后变为了名词性的偏正词组“经过的名山大川”。

这里的偏正词组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名词性偏正词组,因为“所”在其中起了强调指示的作用,强调并指示了中心词,引起大家的注意。

而一般的偏正词组没有这样的作用。

有时候为了使这种偏正关系更加明确,还可以在动词和名词之间加上连词“之”,在译为现代汉语时就相当于加入了一个助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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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就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就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就是“瞧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与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就是指代行为的对象。

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

(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就是坐的东西,指的就是“竹席”。

“所欲者”就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就是“色乐珠玉”与“人民”。

(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

(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例如: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

(鸿门宴)(162)所得表众....亦极七八万耳。

(赤壁之战)(232)有时“所”字结构前可以出现行为的主动者,这时行为的主动者就是“所”字结构的定语。

例如:置人所罾鱼....腹中。

(陈涉起义)(170)彼所将中国人......不过十五六万。

(赤壁之战)(232)得李翰所为...》。

(张中丞传·后叙)(236)....《张巡传因诵嵩所读书....(同上)(244)二、词头在“为……所”式的被动句中,“所”字用在动词前,帮助表示被动,就是词头的性质。

例如:月氏已为匈奴所.破。

(张骞传)(194)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

(赤壁之战)(223)附“所”作名词就是“处所”的意思。

例如:巴人讼于孟涂之所.。

(巫山·巫峡)(29)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

(郑伯克段于鄢)(126)用于抽象的意义,表示“恰当的位置”。

例如:必能使行阵与睦,优劣得所.。

(出师表)(408)又引申作量词。

例如:离宫别馆三十六所.。

(班固·西都赋)(698)“所”字结构还可以放在名量词后面,用作不定数词,表示约数。

例如: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后。

(西门豹治邺)(183)所“所”字就是一个特指代词。

它经常用在动词的前面,指代人、事物或处所,翻译为“……的人”、“……的东西”或“……的处所”。

它所指代的一般就是行为的对象。

例如: 庸主赏所.爱而罚所恶。

(史记·范睢(suí)蔡泽列传)(无能的人君奖赏她喜爱的人..。

)..而惩罚她不喜爱的人马者,王之所.爱也。

(史记·滑稽列传)(马就是王喜爱的东西...)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

(左传昭公十一年)(树梢太大一定折断,尾巴太大摆不动,这就是您知道的道理...呀。

)冀之北土,马之所生。

(左传昭公四年)(冀州北面就是马生长的地方...。

)“所”字也经常用在介词“以”、“为”的前面。

用在介词前的“所”字还就是代词,指代工具、方式、方法、原因、事物等。

例如:夫礼,所以..整民也。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礼就是用来调整人民关系的工具...。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

(韩非子·五蠹)(儒家用“仁义”、“礼治”的学说扰乱法制,游侠用械斗行凶违犯禁令,而人主都尊敬她们,这就就是乱的原因...。

)王者之法:等赋,政事,裁万物,所以..养万民也。

(荀子·王制)(王者的理财法度:制定赋税等级,管理民政事宜,控制万物,它就是用来养育万民的东西...。

)梁乃召故所知..起大事。

..豪吏,谕以所为(项梁于就是召集旧日熟悉的.豪强官吏,告诉了她们为什么要起大事的原因...。

)“所”字所代指的人、事物与处所如果在动词后面出现,也就就是动词后面出现了“所”字指代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那末这个“所”就虚化了,这时“所”字就只翻译为“的”。

例如:诏出,问所为..诗。

(古今诗话)(命令她出来,问她所做的...诗。

)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

(项羽本纪)(范增多次用眼睛瞧项羽,举起佩带的...玉块来向她多次示意。

)将卒数万人而军鉅鹿之北,此所谓..河北之军也。

(带领几万军队驻扎在鉅鹿的北面,这就就是所说的...“河北之军”。

)“之所以”这个词组有时用来追述原因,由果溯因。

其中,“所”还就是代词,代“……的原因。

”例如:故君子之所以日进与小人之所以日退,一也;君子小人之所以相悬者在此耳。

(荀子·天论)(所以君子不断进步的原因......与小人不断退步的原因...就是一样的;君子与小人相差很远的原因就在这里。

)有时,“之所以”中的“以”就是“用”的意思;“所”字也还就是代词,代“……的方法。

”例如:吾知子之所以...距(拒)我,吾不言(墨子·公输)(我知道您用来抗拒我的方法...,我不说。

)“所……者”就是古汉语中常见的名词性词组。

其中“所”字已经虚化;“者”字就是代词,代人或物,它的作用就是把“所……者”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作句中的主语或宾语。

例如:所诸者...,皆生平所仇怨,(史记·留侯世家)(杀戮的人....都就是一生中的仇人。

)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

(史记·刺客列传)(聂政大声呼喊,杀死的人....总共有几十个。

)臣所言者,能也;陛下所问者,行也。

(史记·陈丞相世家)(我说的东西....就是品行。

)....就是才能,陛下问的东西孟尝君曰:“视吾家所寡有...者。

”(战国策·齐策)(孟尝君说:“瞧我家里少有的东西.....。

”)前三个例句中的“所……者”就是作句中的主语,后一个例句中的“所……者”就是作句中的宾语。

“所以……者”也就是一个名词性的词组,其中“所”还就是代词,代原因。

“者”的作用也就是把“所以……者”组成一个名词性词组。

例如:chěng)弋(yì)猎,不听政事。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三代所以亡国者.....,君专授政,纵酒驰骋((夏、商、周三代亡国的原因.....就是:人君把政权集中交给一个人,并且酗酒、跑马、打猎,不问国家大事。

)而所以死者,惑于贪利不止也。

(同上)(而且死亡的原因.....就是迷惑于贪取财货不止。

)所以不报者,以为小礼无所用。

(史记·魏公子列传)(不报答的原因......,就是认为小礼没有用。

)认识与掌握特殊代字“所”字的特点与语法功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1)“所”字原本就是名词,代词用法就是从名词演化而来。

名词“所”可以单独充当句子成分,或者与名词、代词、动词等类词组成偏正词充当句子成分。

与一般名词一样,名词“所”的修饰语在“所”的前面,名词“所”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就是“处所”、“位置”的意思。

例如:①公朝于王所.。

(《春秋·鲁僖公二十八年》) ②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

(《郑伯克段于鄢》) ③字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论语·子罕》) ④车马有所.,宾从有代。

(《子产坏晋馆垣》) ⑤余知其死所.,而长者使余勿言。

(《左传·哀公十六年》) 例①“王所”指周天子在衡雍的临时住所;例②“所”指给叔段安排的地方;例③“所”指位置;例④指存放车马的地方;例⑤指楚太子建之子白公胜自杀匿尸的地方。

名词“所”的用法残留在现在汉语中,成为一些名词的构词词素,如“派出所”、“托儿所”中的“所”即就是。

名词“所”向代词“所”的演化过程与途径,现在还不十分清楚,但就是,“所”的名词用法可以作为理解起代称作用的“所”的一个参考坐标。

(2)特殊代词“所”的主要功用之一,就是经常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前,共同组成“所+动(或动词性词组)”这样的“所”字词组。

这种词组就是偏正词组。

在这种词组中,“所”字称代的就是受它后面的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修饰的人、事、物。

这种词组就是名词性的,可以充当主语、宾语、谓语、定语。

例如:⑥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

(《庄子·养生主》) ⑦王所.为.拟于桀纣也,得以为尧舜也。

(《汉书·龚遂传》) 以上二例中“所”字词组充当主语,“所见”这个词组称代瞧见的东西;“所为”称代做的事情。

⑧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

(《烛之武退秦师》) ⑨此愚臣之所大惑...也。

(枚乘《上书谏吴王》) 此二例“所”字词组充当判断句的谓语,“所知”指知道的事情(情况),“所大惑”指大惑不解的事。

⑩ 蒍贾尚幼,后至,不贺。

子文问之,对曰:“不知所贺..。

”(《城濮之战》) ○11变所欲为...,易于反掌,安于泰山。

(枚乘《上书谏吴王》) 以上二例中“所”字词组充当宾语,“所贺”称代祝贺的对象或原因,“所欲为”称代想做的事情。

○12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孟子·滕文公下》) ○13皇太子所读..书多矣,而未深知术数者,不问书说也。

(《汉书·晁错传》) 此二例中,“所居”带上定语“仲子”充当“室”的定语,偏正之间有连词“之”来连接;“所读”带上定语“皇太子”充当“书”的定语,则不用“之”连接。

如果“所”与形容词、名词、代词、数词组成“所”字词组,那么这些形容词、名词、代词、数词也往往具有了动词的性质,作用也就是从后修饰代词“所”。

例如:○14明主之官物也,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

(《管子·形势解》) ○15就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

(《子产坏晋馆垣》) ○16此非明主之所臣..也。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17道者,万物之所然..也。

(《韩非子·解老》) ○18夫天下者,万物之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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