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召回缺陷分析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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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召回,普通群众从意识淡薄、不愿配合缺陷调查到积 极投诉、主动配合缺陷调查:汽车召回已越来越得到国 家、汽车企业、汽车用户及社会群众的高度重视。2003 年1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9年9月1日实 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 7号令《强制性产品 认证管理规定》。我国汽车产品认证工作也日益完善, 汽车产品的准入监管也越来越严格。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规定: “本条例
只有在部件及整车设计中切实加强系统可靠性的设
计,并经过特定使用环境下的可靠性验证。才能确保
汽车的安全性。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结构、新产品、新技术在汽车 上的应用不断增加,为了保证部件及整车的安全性,必 须将那些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的新产品、新配件、新 元件,及时扩展进国家认证的范围中。 通过典型缺陷汽车召回案例的深入研究,发现汽 车召回工作的基本矛盾是:汽车安全缺陷产生及消除的 主体是汽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而缺陷造成的后果及 危害,却由车主、司机、客户和国家社会所承受。这 种责、权、利的分离和错位,只有通过国家的法律、
4~6月接连发生多次安全气囊自爆伤人的事故。安全气
囊自爆的原因是气囊控制模块软件太敏感,在停车、慢
行、外部并无冲击等情况下,安全气囊可源自文库产生误爆。
该缺陷产生的根本原因,企业一开始就清楚,但因涉及 的车辆数较多,更换成本较高,另该企业是全国质量万 里行会员单位,考虑企业形象,迟迟不愿召回。随着气 囊自爆案例的不断增多,尤其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的多次干预下,经历两年多时间,该企业才于2012 年6月8日实施了主动召回。 召回启示:汽车生产、经销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 绝不会自愿主动地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工作。只有当认识到
并做到既提高汽车产品的人身、财产安全|兰E,又不会增加
太多的成本,并且能大大提高企业在行业和市场中的竞争 力时,他们才能积极地消除安全缺陷,自觉地实施汽车召
回。
缺陷召回汽车11次。
两年比较,2012年因装配缺陷召回次数比2010年 减少了4次。这表明由于在产品认证监管环节,增加了 监督检查频次,产品的一致性有了进一步的改善,认证 机构加强了针对加工装配质量方面的监管。
造缺陷和装配缺陷在内的生产缺陷占44.21%;其它缺 陷占3 16%。2012年的设计缺陷占45.57%、生产缺陷
占51.90%、其它缺陷占2.53%。两年比较,设计缺陷下
降7 06%;生产缺陷上升7.69%;其它缺陷变化(下降 0.63%)不大。结果表明:召回汽车的缺陷有从设计为 主向生产为主转移的趋向。 鉴于其它原因召回的次数及车数占总召回的比例较 小,以下重点分析因整车设计、部件设计、制造、装配 缺陷而引发的召回事例。 因整车设计缺陷召回
00%
79;100.00%
201 0年、201
2年我国召回汽车的缺陷分析
两年相比,因整车设计缺陷召回汽车从13次减少到 5次,同比下降61.54%。其中因间隙不足或运动干涉召 回汽车由11次减少N3次,同比下降了72.73%。这清楚 地表明了汽车企业的整车设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因部件设计缺陷召回 部件设计缺陷,包括:可变速比转向系统 (VGRS)的控制程序不良,打满方向盘后回轮速度过 快,可短时造成方向盘正中位置的偏离角偏大,导致驾 驶员判断和操作失误的情况等。 2010年因部件设计缺陷召回汽车37次。因电子 调控系统选配不当或软件缺陷而召回汽车共13次,占 因部件设计缺陷召回的35.14%;因特定、极端工况导 致部件缺陷而召回共10次,占因部件设计缺陷召回的
81%。
改动而被召回,这是企业管理工作疏忽造成的文件规定
不符缺陷。这种特例,可以归结为一个集团按1次召回 处理。这样可得表2。 由表2可见:与2010年相比,2012年总召回次数
两年相比,因部件设计缺陷召回汽车从37次减少到
万方数据
TREND黎
31次,相差不大。其中2012年因电子调控系统选配不当 或软件缺陷被召回汽车共3次,与2010年13次相比相差 较大,说明企业越来越重视软件及电控系统的开发与研 究;2012年因特定、极端工况导致部件缺陷被召回共9
因部件设计缺陷 召回次数及占比 37;38 95% 31:39.24%
因制造缺陷召 回次数及占比 27;28.42% 30;3298%
因装配缺陷召 回次数及占比 15:15.79% 11:13.92%
因其它缺陷召回 次数及占比 3:316% 2:2.53%
干涉的情况等。 2010年因整车设计缺陷召回汽车13次。其中因零 部件间隙不足或运动干涉缺陷而召回汽车达11次,占因 整车设计缺陷召回的84 62%。 2012年因整车设计缺陷召回汽车5次。其中因间隙 不足或运动干涉召回汽车3次.占因整车设计缺陷召回 的60%。
56 123 71 79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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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
表2 2010年、2012年召回概况
年份 总召回次数 及占比 2010 2012
95:100
整车设计缺陷,包括:方向盘转至极限位置并紧急 制动的极端工况下,前轮轮胎与底盘的推力杆部件可能
因整车设计缺路 召回次数及占比 13:13.68% 5:6.33%
27.03%。
及启示
2010年、2012年召回概况 2010年我国汽车召回123次.召回汽车1176995 辆,涉及车型161个。其中,已经认证的召回77次,未 经认证环节的46次。 2012年我国汽车召回79次,召回汽车2575399辆, 涉及车型115个。已经认证的召回33次,未经认证环节 的46次。 根据汽车召回的缺陷内容及原因,可分整车设计、 部件设计、制造、装配和其它五个方面。 与2010年相比,2012年召回总次数由123次下降到 79次。其主要原因是其它类缺陷由31次下降N2次。这
移;一些直观判断属于安全性的缺陷,经过深入分
析,其实属于极限工况下的系统可靠性缺陷。笔者通 过对典型缺陷汽车召回案例的深入研究,发现汽车质 量售前一售后监管工作的基本矛盾及其解决的规律,从 而启示我国汽车产品质量的售前一售后监管工作,也需 相应改进和完善。
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 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 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
次与2010年同样原因召回10次相比差别不大,说明零
部件企业考虑在极限工况使用条件的情况不够,有待进 一步改进;2012年因为部件材质、强度原因召回汽车共
8次,比2010年的0次增幅较大,说明零部件供应商在
降低采购成本的情况下,性能无法得以保证,需进一步
加强零部件供应商的进货检验。
因制造缺陷召回 制造缺陷,包括:供应商的铆接工艺不稳定,导致 制动液由软管的中间层与外层之间渗出从而引起鼓包, 极端情况下,会有制动液少量渗漏的情况等,均是因设 备、材料、工艺不当等因素造成。 2010年因制造缺陷召回汽车27次,2012年因制造 缺陷召回汽车30次。 两年比较,2012年因制造缺陷召回次数比2010年 增加了3次。这表明因制造缺陷召回有增加的趋势。尤 其是随着供应商的扩展,如何切实加强对供应商产品的 质量控制,成了整车产品安全能否保障的关键问题。我 们认为这方面的监管措施必须加强。 因装配缺陷召回 装配缺陷,包括:转向机固定螺栓的固定扭矩值不 符合设计标准,可能使转向机无法有效固定,甚至使驾 驶者无法实现车辆的转向情况等,多数是因为连接件拧 紧力矩不足及工人装配不当造成的。 2010年因装配缺陷召回汽车15次,2012年因装配
起火燃烧进行召回。这次召回的直接原因是几次汽车
的意外燃烧。燃烧的原因是变速器油因高温从通气孔喷 溅溢出,气化遇热而燃烧。变速器油高温溢出的原因在 于:车辆在长时间、高负荷、沙地等极端行驶工况下运
矛盾最关键、最主要的方面是国家行政职能部门,
必须真正代表并维护好国家和社会群众的根本利益,承 担起领导和管理的责任。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规;要责成 和监督汽车企业,对其设计制造产生的汽车缺陷,尤其
孔位置、油液的冷却、油温过热警示等措施,并经特殊
工况下的可靠性验证,才是消除安全缺陷的根本保证。 对于汽车产品的认证工作,也应考虑尽快把某些极限工 况的可靠性验证纳入认证范畴。 案例二某品牌轿车的召回 2012年6月某品牌轿车因安全气囊控制模块设计缺 陷导致误爆伤人召回。这次召回的直接原因是:2010年
减少的29次,实际是同一品牌车型的29家进口商和改装
车企业,其行驶记录仪后部接头的密封盖及铅封未在工 厂安装,导致不能有效防止对行驶记录仪信号线的非法
2012年因部件设计缺陷召回汽车31次。因电子调
控系统选配不当或软件缺陷被召回汽车共3次;因特 定、极端工况导致部件缺陷被召回共9次,占因部件设 计缺陷召回的29.03%1因为部件材质、强度原因召回汽 车共8次,占因部件设计缺陷召回的25
例所称召回,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售出的汽车产 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 从2004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我国累 计汽车召回609次,召回汽车14157577辆。详见下表1: 从表1可见:近几年我国汽车召回的次数及数量 (2010年的召回次数属于例外)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汽 车召回的范围和影响也越来越大。
万方数据
●◆
将汽车被动安
全性的重要部
件——安全气
囊系统尽快纳入
到部件认证的范
畴;尽快研究是否
增加汽车产品在
的吐撇证。
特定使用环境下
●●
是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承担起改正缺陷、对危害必须完
全赔赏的责任。只有严格执法,加强对召回工作管理, 才能真正保护消费者应有的合法权利。关于企业对待产 品认证和召回的关系,则只有当企业的产品认证成本低 于召同成本时,企业才能主动提高产品在生产前和生产 中的质量保证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产品认证的工作。 这次召回丁作拖长的原因,还有一点是因为至今我
者其它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本条
我国汽车召回现状
2004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 令第60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13年1月 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6号《缺陷汽车 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至今,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 汽车召回工作从无到有,汽车企业从被动消极到主动申
对于车主、司机和乘客,则永远处于受害者和弱 者的地位。只有他们具有强烈的维护合法权利的意识和 决心;并积极行动起来,保护好汽车缺陷和事故危害的
两个典型案例的分析和启示
案例一某进口吉普车的召回 2010年1月,某进口吉普车因变速器设计缺陷引发
有力证据;同时,尽可能把个别、分散的受害者团结和 组织起来,利用一切社会舆论工具,展开合理合法的斗 争,才能争取维权工作的胜利。
————————————————————TnEND黎————————————...—————。———————
文/王东(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汽车产品认证是汽车产品的售前质量监管,汽车召回是 汽车产品的售后质量监管。对于汽车产品质量的保证,两
者是既不可缺少又相互补充、促进和完善的监管环节。
本文根据我国汽车召回工作的实践,特别是2010 年、20l 2年的典型资料,通过对召回汽车缺陷的类 型、特征分析,找出缺陷产生的主要原因及消除举 措,发现缺陷变化呈现出如下基本趋势:从设计向制 造装配、部件向系统、大件主件向小件附件、自制向 协作外购、硬件向软件、一般工况向极限工况重点转
行,变速器内前进挡离合器摩擦片磨损打滑,变速器内
外冷却散热不良,通气孔位置设计不当,又未配油温过
热警示系统以及时提醒司机采取措施降温。这许多因素 综合在一起,才是造成变速器起火燃烧的真实原因。这 一直观判断属于部件安全性的缺陷,其实属于整车在沙
地、长时间、高负荷行驶等极限工况下的可靠性缺陷。 召回启示:部件设计需要从整车实际复杂的使用工 况出发,周密考虑变速器与其周围相邻部件的间隙、通 风、着火危险等因素,处理好变速器本身的散热、通气
万方数据
表1 2004年10月1[]一2013年12月31日汽车召回情况
召回次数 10 27 40 31
47
由95次减少N79次,下降16.84%。其中,2010年包括
整车设计和部件设计在内的设计缺陷占52.63%;含制
召回数量(辆)
307527 57825 336140 605211 538620 1361266 1176995 1827257 2575399 5371337 1415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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