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先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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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先秦哲学

中国古代哲学的诞生

第一节朴素辩证法思想的萌芽

一、随着商周奴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人们开始注意到自然界变化发展和人类社会政权交替、祸福转化等现象。对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变化,人们是有不同的看法的。

1.纣王:“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否认变化。

2.周公旦:“天命靡常”——承认变化。

二、在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观察、分析和解释中,逐步萌发了古代朴素辩证法的思想。但我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的思想,最初是在宗教神学的体系下萌芽发生的。

现存《周易》中的《易经》部分,原是周人问吉凶的卜筮之书,但其中包括着某些原始而可贵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萌芽。

(一)《易经》中关于“对立”和“物极必反”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1、对立面及其变化的思想反映在六十四卦的演变产生。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变化,最终归结为阴阳两种势力的消长。这是最原始的关于对立面及其变化的思想

《易经》关于阴阳的观念很可能是从观察天象地理的变化或人类男女两性,禽兽雌雄的不同中概括出来的,但并没有把阴阳作为某种具体事物的两种对立性质,而是把阴阳当作一切具体事物共同的、最基本的两种对立性质提出来,并用抽象的符号表示。这由《易经》作为占筮之用宗教神学体系决定的。不可混同于朴素唯物主义思想。

2、《易经》中关于“对立”的思想,反映在某些卦象相反的卦的吉凶对立。

泰卦与否卦;剥卦与复卦。

3、《易经》在一些卦中包含有一些由低到高的变化发展思想。乾卦、渐卦。

4、《易经》在描述由低至高的变化发展情况中,也表露了一些转化的思想和“物极必反”的思想。

《易经》把事物的“对立”和“转化”抽象化,神秘化,认为人们对于事物的变化发展是无法认识和驾驭的,只能乞求于神的启示,然后再来决定人们的行动;这些朴素辩证法思想因素带有严重的宗教神秘主义色彩。

(二)一些进步的政治家,思想家表露出了一些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因素

1、晏婴对齐景公论“和”、“同”。

2、晋国的史官史墨,提出“物生有两”、“各有妃耦”——事物不是固定不变,对立双方地位可以发生转化等思想。

第二节朴素自然观的萌芽

一、朴素自然观的产生

(一)生产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

(二)天,上帝,鬼神观念的动摇。

二、五行的观念——世界由五种元素构成的朴素唯物主义

“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三、阴阳说

周人用两种不同性质的阳气和阴气来解释四季的变化和万物的繁茂和凋衰。

“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国语。周语》

阴阳五行观念的产生,是和当时生产实践和积累的自然知识相适应的,不是建立在正确科学知识的基础上的,倒像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

四、范蠡

(一)初步认识到人和自然的一些关系。对天道做了符合唯物主义思想的解释,

自然现象的变化是有“恒制”,有经常不变的法则。

(二)对人和自然的关系做了三点说明

1、“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事物的产生需要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或不成熟的时候,不能盲动,否则“强索者不祥”。

2、人的主观努力和自然客观条件是互相为因的,必须互相配合好。“夫人事必将与天地相参然后乃可以成功。”

3、客观条件是变化的,成熟与不成熟可以转化,具备与不具备可以相互转化,必须及时抓住时机——“得时无怠时不再来。”“从时者犹救火追亡人也,蹶而趋之唯恐弗及。”不然,“天予不取反为之灾赢缩转化后将悔之”。

但范蠡的观点基本上是循环论

孔子

第一节天命论

一.相关思想背景

殷周的贵族把“天”人格化、神圣化,把它打扮成一个操纵人间万物命运的活灵活现的主宰,自己则是受命于天,是天在人间的代理人。春秋时期,有意志的人格神的天的观念开始动摇,但仍旧是具有强大力量的宗教迷信思想。

二、孔子天命思想的两重性

(一)将天的人格神的外貌丢掉了。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

“天生德于予桓魉其如予何!”《述而》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匡人其如予何?”《子罕》

“吾谁欺欺天乎?”《子罕》

“天丧予天丧予!”《先进》

(二)保留了天命的主宰性,必然性。

企图用不可认识的必然性解释天的意志和主宰性,留有天命论的尾巴,甚至把天命论引向一种神秘主义的命定论,宣扬命运之天决定人间的贵贱。

“富贵在天”、“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宪问》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颜渊》

三、关于个人的主观努力

1.孔子宣扬天命论,不限制他本人挽救奴隶制灭亡的主观努力。

2.没有对天命的权威加以限制的意图。

3.没有将天命和人力划出不同的势力范围的思想。主观努力正是天给予他的使命,对人力的作用予以一定的地位。

他自述自己是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才使自己的行为逐渐符合天命——吾十又五而志于学,……七十而从心所欲不欲不逾距。

四、对鬼神的看法

采取一种两可的态度:不议论鬼神,却肯定鬼神的存在。

(一)放弃鬼神的具有人格神的外貌。

(二)保留鬼神的权威,“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三)在形式上肯定鬼神的存在。“非其鬼祭之谄也。”不主张无鬼;不能采取收买的态度祭祀鬼神,而应当抱着虔诚的态度祭祀鬼神,就像面对鬼神降临一样。

(四)祭祀不要停留在形式上,而要对祚的忠孝实际行动上。

第二节仁学思想

一.比较全面的论述

“克已复礼为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

首先:说明仁的基本性质和内容——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其符合于礼的规范。

其次:说明仁的一个特点——求仁完全是自觉的,由自己决定。不依靠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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