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4.doc
第七章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第一节国际服务贸易及法律框架一、服务贸易方式(一)服务及服务贸易1、人类经济生产活动有两种产出形式:货物和服务(共同构成产品)2、概念:①货物:指对它有某种需求并能够确定所有权的无形的有形生产成果②服务是改变消费单位状态或促进产品或金融资产交换的不能确定所有权的无形的生产活动成果。
3、服务的特征:产品无形性、不能储存性、技能依赖性、管制差异性5、国际服务贸易:指服务的国际间提供或跨境提供。
(二)国际服务贸易方式,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不需跨境实际流动。
如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远程教育、国际诊断等出国就医等中国设立的公司、经营网点。
然人流动)。
如出国讲学、出国维修。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订背景:1、国际服务贸易的产生和发展,促进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离不开国际规范的保障;2、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离不开美国的推动。
3、1994年4月15日正式签署《服务贸易总协定》,1995年1月1日随《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一同生效。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框架:1、概念与特征:《服务贸易总协定》是第一个调整国际服务贸易的多边性、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规则。
伙伴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在适当尊重国家政策目标的同时,通过连续回合的谈判,在互利基础上促进所有参加方的利益,并保证权利和义务的总体平衡,早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的逐步提高。
《服务贸易总协定》包括协定本文、附件以及各成员作出的具体承诺表。
本文部分包括一般性的原则和义务,附件处理具体部门的规则,各国的具体承诺表提供市场准入条件。
《服务贸易总协定》本文包括六个部分,分别是范围和定义、一般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逐步自由化、机构条款以及最后条款。
(1)《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①最惠国待遇;②其他一般义务与纪律。
透明度;相互承认标准;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及其他限制竞争的商业惯例;国内管理。
(2)《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具体承诺:①市场准入;②国民待遇。
国际贸易中的服务贸易
国际贸易中的服务贸易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中的服务贸易的定义、特点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定义服务贸易是指国际间通过商业交易提供的非物质性产品,可以包括旅游、金融、教育、咨询、技术合作等各种服务领域。
与传统的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更注重知识和技能的传递,呈现出较高的流动性和不可见性特征。
二、特点1. 不可见性服务贸易的特点之一是不可见性,即服务无法以物质形态进行直接交换。
例如,一个外国游客在国外旅游时,所获得的服务体验是无法被触摸或者感知的。
这种特点使得服务贸易的交易方式更加灵活,可以通过网络等远程方式实现。
2. 流动性服务贸易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即服务提供者可以跨越国界提供服务。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服务行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手段进行远程交流和交易。
比如,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服务可以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
3. 依赖人力资源服务贸易依赖于高素质的人力资源。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服务贸易成为了各国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比如,一名优秀的国际金融专家可以提供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三、对经济发展的影响1. 促进经济增长服务贸易的发展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
与传统的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较低的生产成本。
通过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国家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推动经济的发展。
2. 创造就业机会服务贸易的发展也为各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随着服务贸易的繁荣,涌现出了许多新兴的服务行业,比如互联网金融、软件开发等。
这些行业的发展为年轻人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就业率的提高。
3. 加强国际间合作服务贸易促进了国际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
不同国家之间的服务供需可以进行互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通过服务贸易的合作,国家可以吸取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结论国际贸易中的服务贸易在全球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分析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我国在服务贸易管理方面的现状和对策。
一、引言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提供者从一国境内通过商业渠道向消费者或使用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与货物贸易相比,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非实体性、可交易性等特点。
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二、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市场准入原则:各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应相互给予对方市场准入,不得设置不必要的贸易壁垒。
2. 国民待遇原则:各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应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与本国服务提供者同等待遇。
3. 最惠国待遇原则:各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应对所有成员国给予最惠国待遇。
4. 透明度原则:各国应确保服务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便于各方了解和遵守。
5. 非歧视原则:各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应遵循非歧视原则,不得对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进行歧视。
三、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市场准入制度:包括服务提供者资格认定、业务范围、投资比例、股权限制等。
2. 国民待遇制度:包括税收、补贴、审批程序等方面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与本国服务提供者同等待遇。
3. 最惠国待遇制度:各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应对所有成员国给予最惠国待遇。
4. 透明度制度:各国应确保服务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审批程序等。
5. 非歧视制度:各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应遵循非歧视原则,不得对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进行歧视。
6. 争端解决制度:包括仲裁、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服务贸易争端。
四、我国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现状及对策1. 现状我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服务贸易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服务贸易政策透明度不足,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贸易公司进出货物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进出货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的进出货物管理,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贸易业务的稳步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国际贸易业务中的进出口货物管理,包括采购、入库、出库、库存管理等各个环节。
三、进货管理1. 采购流程(1)公司设立采购部门,负责货物采购工作;(2)采购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和市场情况开展供应商的筛选和评估工作,制定采购计划;(3)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采购情况,确认资金来源;2.货物检验(1)接收货物的部门应及时对收到的货物进行检验,确保货物符合质量要求;(2)对于不合格货物,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按协议要求处理;(3)对于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四、出货管理1. 出货流程(1)销售部门接收客户订单后,根据库存情况和交货期要求确定出货计划,并安排出货;(2)出货人员核对货物信息、数量、运输方式等,并填写出货单;(3)出货人员应按照客户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将货物交付给物流公司,并留存出货记录;2.货物追踪(1)公司设立货物追踪部门,负责对货物的出货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2)货物追踪人员应及时掌握货物运输情况,确保货物能够按时送达客户处;(3)对于货物运输途中出现的问题,货物追踪人员应及时协调解决,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五、库存管理1.库存监控(1)公司设立库存管理部门,负责对仓库的货物进行监控和管理;(2)库存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无误;(3)对于库存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并根据处理结果采取相应措施;2.库存报告(1)库存管理部门应根据库存情况制作库存报告,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2)库存报告应包括库存数量、品种、库龄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六、违规处理1.违规行为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有以下违规行为:(1)私自调拨、出售公司货物;(2)伪造货物信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3)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4)其他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2.处罚措施一经发现有员工有违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调整工作岗位;(4)停职检查;(5)开除;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负责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2.员工对本管理制度有异议或建议,可向公司领导提出,并得到及时回复;3.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需经公司领导审批方可执行;4.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定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国际服务贸易逐渐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促进和规范国际服务贸易,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定。
二、WTO的相关规定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国际贸易领域的重要组织,其框架下有一系列关于服务贸易的规定。
其中,《关于服务贸易的总协定》(GATS)。
该协定规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原则和规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国内规定和负面清单等。
三、国际投资法的适用服务贸易往往涉及到跨国投资,国际投资法也具有一定的适用性。
例如,国际投资协定(BITs)以及双边和多边的自由贸易协定等都对服务贸易的投资提供了保护。
这些法律规定了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为服务贸易投资提供了保障。
四、国内法律对服务贸易的规定除了国际法律规定外,各国也会制定国内法律来规范服务贸易。
例如,有的国家会制定特定领域的法律,如金融服务、电信服务等。
一些国家也会规定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和监管要求,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公共利益。
五、其他国际组织的规定除了WTO外,其他国际组织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促进和规范国际服务贸易。
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都通过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来指导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和合作。
六、国际仲裁机制在服务贸易纠纷解决方面,国际仲裁机制起着重要作用。
例如,国际仲裁法庭(ICC)和国际中心仲裁与和解(ICSID)等机构提供了独立、中立的仲裁程序,用于解决服务贸易争端。
这些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争端进行公正、有效的处理。
七、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国际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形式不断变化。
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定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完善。
例如,对于数字服务、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框架,保护相关权益和规范市场行为。
八、国际服务贸易在全球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法律规定对于推动和规范国际服务贸易至关重要。
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理论
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理论国际服务贸易是国际经济和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它指的是各国之间通过提供和消费服务来进行的跨国交易和贸易活动。
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显著的特点和理论基础,下面将就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理论进行探讨。
首先,国际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理论是国际服务贸易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
比较优势理论由经济学家大卫·里卡多提出,其基本观点是每个国家都应该专注于生产和出口自己相对优势的产品或服务。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一个国家在某类服务领域中具有相对优势意味着该国在生产这类服务方面相对更具竞争力。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也离不开国家在某些领域的相对优势,比如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
比较优势理论有助于各国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全球经济效益。
其次,新贸易理论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也有重要影响。
新贸易理论强调不同国家之间贸易的根本动因是产品差异。
在服务贸易领域,不同国家的服务产品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差异化,这使得国际服务贸易具有广泛的发展潜力。
新贸易理论关注的是企业的规模经济和垄断力量,这也影响到了服务企业的国际化程度。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交通运输的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和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交换服务成为常态。
新贸易理论的观点有助于理解和推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第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凯恩斯外部平衡理论也是相关的理论基础。
凯恩斯认为,社会总支出是决定收入水平和就业机会的主要因素,而国际贸易失衡则可能导致内外需的不平衡,进而影响到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凯恩斯外部平衡理论强调了全球宏观经济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国家政府对国际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调控作用。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也与全球经济的需求、政策和市场的稳定有关。
凯恩斯外部平衡理论提出了国家政府在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应扮演的角色,例如调整贸易政策、提供资金支持等。
此外,国际服务贸易还受到新经济学和全球生产网络等理论的影响。
新经济学的观点强调知识和信息的重要性,而服务贸易正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经济活动。
服务贸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贸易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服务贸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金融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合法合规开展;(二)客户至上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客户期望;(三)诚实守信原则:坚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服务贸易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服务贸易业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服务贸易业务管理制度;(二)负责服务贸易业务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三)对服务贸易业务进行风险控制,确保业务安全;(四)对服务贸易业务进行绩效考核,提高业务水平;(五)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第六条服务贸易业务管理部门下设以下岗位:(一)部门经理:负责部门全面工作,对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绩效考核等负总责;(二)业务主管:负责具体业务的管理和实施,对业务质量和效率负责;(三)业务员:负责具体业务操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规范第七条服务贸易业务流程:(一)客户咨询:客户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咨询相关服务;(二)需求分析:业务员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提供解决方案;(三)合同签订: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服务合同;(四)服务实施:业务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五)服务验收:客户对服务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服务评价:业务员对服务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七)服务跟踪:对客户进行跟踪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八条服务贸易业务规范:(一)服务项目: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明确服务内容,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三)服务标准:制定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四)服务费用:明确服务费用,合理收费;(五)服务期限:明确服务期限,确保服务时效;(六)服务保密:保护客户信息,确保客户隐私;(七)服务沟通:及时与客户沟通,确保客户满意度。
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
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引言过去几十年,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加。
技术和服务贸易是指权利的转移,与物品不同,转移的是知识、专业技能、专业培训和支持等无形资源或服务。
本文将探讨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影响因素及其对全球经济和各国发展的作用。
第一部分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的概述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是指两个或多个经济体之间在技术与服务方面进行的外贸活动。
技术和服务贸易涵盖了范围广泛、种类繁多的产品和服务,如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专业培训、管理咨询、建筑设计、会计审计、法律咨询、金融保险、旅游服务等。
相对于传统商品贸易,在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中,物品的销售不再是主要目的。
相反,这种贸易区分更明显的是特殊技能、专门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培训等。
企业对这些资源的需求在实践中日益增加,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
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是国家之间经济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全球化和促进各国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因其高附加值、低成本、成为新型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在此背景下,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的发展愈加火热,研究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的规律性和趋势将会对我们的经济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第二部分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1. 体量增长近年来,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的体量和比重不断增加。
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的数据,2018年,全球领先的20个国家和地区在这一领域的贸易总额达到了5.43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16.4%。
在2019年,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的总额预计将达到6.1万亿美元。
可以预见,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的规模和比重将进一步增加。
2. 国际化水平提高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具有清晰的全球化趋势。
随着国际拓展和全球供应链网络的发展,技术和服务贸易已不再局限于国家之内。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根据《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境内机构从境外收取服务贸易外汇资金,应先向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统称金融机构)说明交易性质。
单笔等值3万美元(含)以下的,金融机构可直接办理入账手续;单笔等值3万美元以上的,境内机构应向金融机构提交法规规定的全部有效单证。
第三条境内机构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含)以下服务贸易外汇资金,应向金融机构提交合同(协议)或发票(支付通知)。
单笔等值3万美元以上的,应向金融机构提交法规规定的全部有效单证。
第四条境内机构办理收益和经常转移外汇收支,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向金融机构提交法规规定的全部有效单证。
第五条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外汇收支所提交的全部有效单证为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等有效凭证,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对外支付,还需按规定提交《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以下简称《税务证明》)。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对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审查时除审核本细则规定的单证外,可要求境内机构提供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其他有效单证。
第七条对于境内机构已提交法规规定的有效单证但金融机构认为其交易存在异常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跨境外汇收支,金融机构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上月外汇收支异常交易情况。
境内机构应向所在地外汇局说明情况。
第八条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跨境外汇收支实行区别管理。
境内机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所在地外汇局应将其列入“关注类”机构名单。
(一)1年内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并受到外汇局处罚的;(二)外汇局对异常、可疑交易核查真实性时,境内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情况说明的;(三)外汇局对异常、可疑交易核查真实性时,境内机构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对其被核查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做出合理解释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7.18•【文号】汇发[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3]30号2013年7月18日)第一条为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涉外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国家对服务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制。
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可按规定的条件、期限等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
第三条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可以自行保留或办理结汇;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以使用自有外汇支付或者以人民币购汇支付。
第四条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
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不得以虚构交易骗取资金收付,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外汇监管。
第五条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从事服务贸易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需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登记、备案等的,在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前,应先办妥有关手续。
第六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根据本指引及相关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业务操作规程,并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时报送相关外汇收支信息,报告异常、可疑线索。
第八条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按规定提交能证明交易真实合法的交易单证;提交的交易单证无法证明交易真实合法或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不一致的,金融机构应要求其补充其他交易单证。
第九条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涉及的交易单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通行商业惯例的要求,主要包括:(一)包含交易标的、主体等要素的合同(协议);(二)发票(支付通知)或列明交易标的、主体、金额等要素的结算清单(支付清单);(三)其他能证明交易真实合法的交易单证。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是指国际社会对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这些制度旨在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家的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
1. 国际贸易组织制度: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通过制定对服务贸易的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推动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2. 双边和地区性协定:各国之间签订的服务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等,旨在消除贸易壁垒、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互惠互利。
3. 国内政策和法律:各国为促进本国服务贸易发展而制定的国内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措施、市场准入规定、投资保护等。
4. 监管和监督机制:包括各国的服务贸易管理机构、监管部门等,负责监督和管理服务贸易的落地执行,保障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5. 数据和统计制度:各国建立和维护的服务贸易数据和统计信息体系,用于分析和评估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潜力和影响。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推动全球经济合作与发展,促进各国服务业的发展和国际服务贸易的繁荣。
也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实现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及具体承诺范文精简版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及具体承诺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及具体承诺引言一般义务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规定了成员国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这些义务涵盖了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各个方面。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GATS的核心原则之一。
按照最惠国待遇原则,成员国应将对一个成员国服务供应商的待遇不低于对其他任何成员国服务供应商的待遇。
这意味着成员国不能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服务供应商进行歧视,必须平等对待。
最惠国待遇的实施有效地防止了贸易保护主义。
国民待遇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国内市场上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供应商给予与本国企业相同的待遇。
也就是说,成员国不能因为服务提供者的国籍而歧视对待,必须平等对待国内和外国服务供应商。
透明度与可预测性GATS还强调了透明度和可预测性的重要性。
成员国应提供充分的信息,使其他成员国了解其服务贸易政策和法规。
成员国应事先公布其新的或者修改的服务贸易法规,以便其他成员国提前做出相应调整。
具体承诺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成员国按照“负面清单”或“积极清单”的方式,对自己承诺的服务领域进行市场开放。
负面清单承诺在负面清单承诺模式下,成员国对于其没有列入承诺清单的服务领域享有自由的监管权。
也就是说,只要某个服务领域没有明确列入承诺清单,成员国可以限制该领域的市场准入,并保留制定相关规则的权利。
这种模式的实施有助于保护成员国的核心利益。
积极清单承诺与负面清单承诺相反的是积极清单承诺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成员国必须明确列出对外开放的服务领域,并承诺在这些领域中取消或限制市场准入的措施。
这种模式的实施有助于促进更大范围的市场开放。
结论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和具体承诺为全球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开放化奠定了基础。
通过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制定,此协定有效地防止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
通过负面清单承诺和积极清单承诺模式的灵活运用,成员国在市场开放方面也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成员国之间仍存在一些争议和挑战,需要通过持续的对话和合作来解决。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制度
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品进口以 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 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 营转口贸易有关。
二、复进口(Re-import)
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 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 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 (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2.禁止进口技术管理 《对外贸易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 《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 整并公布禁止进口的技术目录。属于禁止进口的技 术,不得进口。 目前《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 (第一 批)所列明的禁止进口的技术涉及钢铁治金技术、有 色金属治金技术、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消防 技术、电工技术、轻工技术、印刷技术、医药技术、 建筑材料生产技术等11个技术领域的26项技术。
f12制冷剂,R12制冷剂主要用途是用作致冷 剂、气溶杀虫药发射剂,是一种对心脏毒作 用强烈而又迅速的物质。能引起动物心律不 齐、室性心动过速、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 滞、急性心力衰竭、血压降低等心血管系统 的改变。国外有大量吸入引起致命性心律紊 乱、虚脱、心动骤停而死亡的病例报道。 而 且还会腐蚀铜管,使得汽车空调容易泄漏技术 进出口许可 管理制度
进出口货物 的国家管制
3.3其他贸易 管制制度
国家对特殊 进出口货物 的管制
习题
第三章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
第一节 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对外贸易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国家的宏观 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缔结 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确立实行各种管制 制度、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和规范对外贸易活 动的总称。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
国际服务贸易教学大纲终
国际服务贸易教学大纲终一、教学目标1.了解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特点和发展现状;2.掌握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原理和规则;3.研究国际服务贸易的影响因素和风险管理;4.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国际服务贸易概述1.1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和范围1.2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和发展趋势1.3国际服务贸易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2.国际服务贸易的原理和规则2.1国际服务贸易的关键概念和基本原则2.2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则和机构2.3国际服务贸易的贸易方式和合作模式3.国际服务贸易的影响因素3.1国际服务贸易的需求和供给影响因素3.2国际服务贸易的政策和法律影响因素3.3国际服务贸易的文化和技术影响因素4.国际服务贸易的风险管理4.1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风险和政治风险4.2国际服务贸易的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4.3国际服务贸易的营销风险和合作风险5.案例分析和实践案例5.1国际服务贸易案例分析5.2国际服务贸易实践案例研究5.3国际服务贸易的成功和失败案例分析6.国际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趋势6.1国际服务贸易的新兴产业和新兴市场6.2国际服务贸易的技术创新和竞争策略6.3国际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和实践推动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通过理论讲解,介绍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则。
2.讨论法:组织学生针对实际案例进行小组讨论,学习和分析国际服务贸易的实际问题。
3.案例分析: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国际服务贸易的成功和失败案例,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参观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实地考察和了解国际服务贸易的实际操作过程。
四、教材参考1.《国际服务贸易导论》吴晓波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国际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胡苏著清华大学出版社3.《国际服务贸易案例研究》张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五、教学评估1.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讨论的贡献度、小组作业和个人课堂表现等。
2.期中考试:考察学生对国际服务贸易基本知识和原理的掌握程度。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是指国际上为规范和管理服务贸易活动而制定的各种规则、协议和机制。
由于全球化进程的推动和服务业在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日益突出,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逐渐成为国际经济秩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国际多边贸易规则:由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制定的多边贸易规则,如《通用协议关税和贸易》(GATT)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为服务贸易提供了法律框架和规则。
2. 服务贸易协定: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自贸协定和双边协定来规范和促进服务贸易。
例如,欧盟的《欧盟服务贸易协定》(EUSFTA)和《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等。
3. 跨境电子商务规则: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子服务贸易成为全球服务贸易的新动力。
各国和地区通过制定
相关法规和政策,促进和管理跨境电子服务贸易,如欧盟的《数字
单一市场战略》和中国的《电子商务法》。
4. 技术标准和规范:服务贸易涉及到很多技术和行业标准,为
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各国和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5. 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国际服务贸易管理还需要各国间的信
息交流和合作机制。
例如,成立国际服务贸易监测机构和信息平台,加强服务贸易数据统计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国际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有助于推动国际间的服
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促进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合作。
也需要各国
间的积极参与和合作,加强协调和沟通,推动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
度的完善。
国际服务贸易方式有哪些
国际服务贸易方式有哪些
国际服务贸易方式有哪些?接下来,就让我带你详细了解一下吧。
国际服务贸易方式有哪些
服务贸易可分为国内服务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
在国际贸易领域里,所谓服务贸易,通常指的是国际服务贸易。
它是一种跨越国境的服务行为,是服务在国际间的输出和输入,实际上是国际间服务的与接受。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界定,国际服务贸易具体有四种方式:第一,“跨境”方式。
“跨境”方式是指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服务。
这种服务不构成人员、物资或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邮政、电讯、计算机网络实现的服务,如金融、信息和视听等。
第二,“国外消费”方式。
“国外消费”方式是指在一国境内向另一国的服务消费者(自然人或法人)服务,如接待外国游客、为国外病人医疗服务、接受外国留学生等。
第三,“商业存在”方式。
“商业存在”方式是指一国的服
务者通过在另一国境内的商业存在(指任何类型的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服务,如一国的公司到国外开办银行、商店,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等。
第四,“自然人存在”方式。
“自然人存在”方式是指一国的服务者通过自然人在另一国境内的存在服务,如一国的医生、教授、艺术家到另一国办公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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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服务贸易总协议(GATS)中文版
GATS服务贸易总协议全文附件1B 服务贸易总协议本协议各会员:咸认服务贸易对世界经济成长及发展与日俱增之重要性;冀望依透明化及渐进自由化原则建立一以扩展此项贸易为目的之服务贸易规则之多边性架构,并藉此促进所有贸易伙伴之经济成长及开发中国家之发展;期望在适度尊重国家政策目标之同时,透过连续多边谘商谈判,在互利基础上,增进所有参与者之利益,并确保权利与义务之整体平衡,以期早日达成服务贸易渐进式之更高自由化目标;承诺各会员有权为达成国家政策目标而对其境内服务之供给,予以管制并采用新法规,而且在现行各国有关服务业管理法规的发展程度参差不齐下,开发中国家对于行使此项权力尤有特殊需要;冀望能促进开发中国家参与服务贸易活动,并扩展其服务出口,尤其是希望藉由加强其国内服务能力及效率与竞争能力等以达成此一目标;鉴于低度开发国家特殊之经济情况及其发展、贸易与财政方面之需要,特别考虑其所面临之重大困难;兹同意如下:第一篇范围及定义第一条范围与定义1.本协议适用于会员影响服务贸易之措施。
2.本协议所称服务贸易,谓:(a)自一会员境内向其它会员境内提供服务;(b)在一会员境内对其它会员之消费者提供服务;(c)由一会员之服务提供者以设立商业据点方式在其它会员境内提供服务;(d)由一会员之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呈现方式在其它会员境内提供服务。
3.本协定:(a)称会员所采措施者,谓下列机关及团体所采取之措施:(i)中央、区域或地方政府与机关;及(ii)经中央、区域或地方政府或机关授权行使政府权力之非政府机构。
会员为了履行本协议之义务与承诺,应采取可行之合理措施,以确保其境内区域及地方政府与机关及非政府机构之确实遵循之;(b)称服务者,包括各行业提供之服务,但行使政府权力所提供之服务不在此限;(c)称行使政府权力所提供之服务者,谓非基于商业基础亦非与一或多个服务提供者竞争所提供之服务。
第二篇一般义务及规定第二条最惠国待遇1.关于本协议所涵盖之措施,各会员应立即且无条件地对来自其它会员之服务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不低于该会员给予其它国家相同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之待遇。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等除货物贸易以外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以下统称服务贸易外汇收支)。
第三条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按国际收支申报的规定办理申报。
金融机构应按照国际收支申报和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审查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填写的申报凭证,及时向外汇局报送信息。
第一章外汇收支审查第四条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指引》及本细则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金融机构审查的交易单证无法证明交易真实合法、或与办理的外汇收支不一致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补充其他交易单证。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的原则合理尽职。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将《指引》和本细则等相关规定落实到自身业务操作规程中,规范具体业务操作。
第六条办理单笔等值5 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审查并留存交易单证:(一)国际运输项下:运输发票或运输单据或运输清单;(二)对外劳务合作或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合同(协议)和劳务预算表(工程预算表或工程结算单);(三)对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之前服务贸易项下前期费用对外支付: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费用预算情况、使用时间、境外收款人与境内机构之间的关系等)。
未使用完的外汇资金,境内机构应及时调回境内;(四)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项下:合同(协议)和发票(支付通知);(五)利润、股息和红利项下对外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和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
境内机构可依法支付中期境外股东所得的股息、红利;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合伙人所得利润项下对外支付:外国合伙人出资确认登记证明和利润分配决议,其中,外国合伙人出资确认登记证明可由金融机构从外汇局相关系统打印;利润、股息和红利项下收汇:利润处置决议和境外机构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六)代表处(办事处)办公经费项下:经费预算表;(七)技术进出口项下:合同(协议)和发票(支付通知)。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引言国际服务贸易是指跨国界范围内进行的服务提供和使用的跨国交易活动。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为了促进和规范国际服务贸易,建立一个有效的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管理机构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
这些机构通过制定规则、协议和政策,提供相关的支持和指导,协调各国间的服务贸易事务。
管理原则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核心原则包括公平、开放、透明和非歧视。
公平原则要求各国在服务贸易中遵循公平的竞争原则,不搞保护主义和歧视性的措施。
开放原则鼓励各国开放市场,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
透明原则要求各国在服务贸易中提供清晰、透明的规则和信息。
非歧视原则要求各国对外国服务提供商一视同仁,不歧视国别。
管理内容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国内管制、国际标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
市场准入包括各国对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本国市场的限制和规定,要求各国提供公平的准入机制。
国内管制涉及各国对服务贸易国内市场的管理和监管措施。
国际标准包括服务质量、标准化、认证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知识产权涉及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国际合作在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中,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服务贸易的发展和规范。
合作可以通过建立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共同制定和执行规则、协议和政策。
也需要通过信息共享、政策协调和技术援助等方式,促进服务贸易的互利共赢。
持续改进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全球经济发展的需求。
改进可以通过制定更加开放和透明的规则、加强监管和执法机制等方式实现。
还需要加强对新兴服务行业的管理,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服务贸易的质量和效益。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对于促进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机构、制定合理的原则和内容、加强国际合作和持续改进,可以实现服务贸易的互利共赢,推动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跨境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一体化,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
跨境服务贸易作为一种重要的贸易形式,对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跨境服务贸易行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跨境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以下是对该管理制度的详细阐述。
一、制度概述跨境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规范和管理跨境服务贸易活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规范跨境服务贸易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2. 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防止服务贸易对国家经济产生不利影响;3. 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4. 推动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二、制度内容1. 法律法规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跨境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和监管措施。
此外,国务院及相关部委还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为跨境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2. 管理体制我国实行分级管理的跨境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商务部作为全国服务贸易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政策,指导全国服务贸易工作。
地方商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贸易管理工作。
3. 监管措施(1)市场准入:我国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市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开放的服务领域外,其他服务领域均对外开放。
(2)业务审批:对部分跨境服务贸易项目,如跨境金融服务、跨境电信服务等,实行业务审批制度。
企业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业务审批手续。
(3)税收政策:对跨境服务贸易,我国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即出口服务免征增值税。
同时,对跨境服务贸易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外汇管理:我国对跨境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企业需按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收支备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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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4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外贸法”规定中国政府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管理原则:国家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逐步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但是,国家基于下列原因之一,可以限制国际服务贸易:1.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为保护生态环境;3.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的服务业;4.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
该法还规定,对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际服务贸易,国家予以禁止: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1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修订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8年4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4)二、报表目录(6)三、调查表式(一)服务进出口情况(7)(二)外国附属机构(非金融类)服务贸易情况(8)(三)境外中国附属机构(非金融类)服务贸易情况(9)(四)外国附属机构(银行业)经营情况(10)(五)外国附属机构(证券业)经营情况(11)(六)外国附属机构(保险业)经营情况(12)(七)境外中国附属机构(银行业)经营情况(13)(八)境外中国附属机构(证券业)经营情况(14)(九)境外中国附属机构(保险业)经营情况(15)(十)境外来中国和中国赴境外自然人情况(16)(十一)按供应模式分配的服务贸易总额(17)(十二)基本情况(18)(十三)服务贸易业务合同情况(19)四、指标解释(21)五、附录(一)国别(地区)代码表(23)一、总说明(一)为了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科学、有效地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并为制定服务贸易政策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统计对象为从事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以下简称服务贸易主体)等。
(三)统计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进出口情况、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情况和自然人移动情况以及服务贸易业务情况等。
1.服务进出口的统计包括服务提供者从中国关境内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中国的服务出口;以及境外服务提供者从其他国家或地区向中国关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中国的服务进口。
2.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的统计包括外国或地区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控制(直接投资者拥有50%以上的股权)的中国关境内企业在中国关境内实现的服务销售,即内向附属机构服务贸易;以及中国关境内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控制(直接投资者拥有50%以上的股权)另一国或地区企业而在该国或地区关境内实现的服务销售,即外向附属机构服务贸易。
3.自然人移动的统计包括中国关境内的服务提供者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以自然人移动的形式提供的服务;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在中国关境内以自然人移动的形式提供的服务。
(四)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报送。
1.商务部会同国家统计局负责全国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地区的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综合编制、汇总全国服务进出口、外国附属机构和自然人移动等统计资料。
其中,商务部负责具体统计工作,国家统计局会同商务部完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2.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统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服务贸易主体申报数据的核准工作,综合编制、汇总并向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报送本行政区域的服务贸易统计资料。
3.服务贸易主体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表式搜集其服务贸易业务的统计资料,向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报送基本情况、服务贸易业务合同情况等有关信息。
(五)本制度采用月度和年度填报统计报表方式,收集、整理统计资料。
调查表分为综合报表和基层报表。
综合报表由商务部利用企业调查数据、相关部门资料、测算数据,以及其他统计资料综合整理填报。
基层报表由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通过“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其中文化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企业等服务贸易业务企业分别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的文化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等应用板块下填报;其他服务贸易业务领域企业在服务贸易统计直报板块下填报。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统计部门督促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按月及时报送数据。
商务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等有关单位根据重点监测企业、重点统计调查项目收集、整理统计资料。
(六)本制度报表数据由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以《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报告、政府网站或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共同公布,并通过“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向服务贸易主体提供相关公共服务。
(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发生的服务贸易的统计适用本制度。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商服贸函﹝2016﹞967号)同时废止。
数据导入到计算机中之后,然后进行多方面的分析与处理,大大减少了工作的时间,充分的提高了效率,有效的大幅度提高了地质测绘的精度。
地理信息系统运用于工程地质制图是我们当代在工程地质勘测工作的一个大的发展趋势。
2 水利工程地质勘测方法山地勘测:山地勘测是在一定的情况下运用机械以及借用人力对地皮实施削土,并且是经过挖坑、挖探井、探槽等手法,勘探地表浅层的地质情况的一种勘探办法。
山地勘测这种方法主要是运用到试验、调查地质情况、取样等地质勘探中,并且这个方法的应用性是非常强的。
山地勘测由竖井勘测平和硐勘测两大类共同构成,因为山地勘测所需要的东西十分的简略、技能上的需求也并不是太高、勘测深度较浅等特色,所以这种方法通常都会被用于地表浅层的地质勘探。
3 工程物探虽然说我们国家的工程物探技术的发展相对其他来说较晚,但是,我们国家的也同样配备了必要的仪器,在这些之中也包含我们比较熟悉的地震仪、电法仪、声波仪、地质雷达、管线仪、钻孔五颜六色电视体系等,这些就让我们国家的物探技能具有了十分扎实的技术根底。
其中很多仪器都达到了世界的先进水平,这不光提高了作业的功率,同时也使得数据收集的精确度大大提高,这些对于我们国家的工程物探的开展起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钻孔彩色电视系统研究和开发长达70 年之久,中间的技术逐渐成熟,在工程物探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主要优点是集成电路,系统操作效果更平稳,与旧的探头相比,其丰富多彩的图片识别程度较高,比旧的使用寿命长,可以承受钻井的影响,也有很大的突破,比以往任何时候重量更轻,降低能量消耗。
这一点,使其应用在工程物探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主要的作用。
4 工程地质试验户外实验是主要有水文地质试验,比如水表面的岩体或结构,如剪切场原位力学试验、灌浆、压实建设等实验。
真三轴实验和实验仪器和技能发展。
相对来说十分巨大地促进工程地质实验的发展。
同时,软弱结构面剪切场实验,利用工程地质岩体应力测试等试验和高压水栓塞、灌浆记录仪等,灌溉用水等测试,加速促进工程地质实验进行了从定性到定量领域的使用。
遥感技术多样化更迅速发展主要在遥感材料广泛、遥感资料为工程地质调查选择的早期单一的空中照片,陆地卫星MSS 带图片和数据,执行当前块红外航,雷达数据的考验,陆地卫星TM 图像,HRV SPOT 卫星和雷达卫星图片的图片和数据,CD,拍摄视频材料。
此外,遥感资料的分辨率不断细化,遥感的解释图方法是由人工向自动化。
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三大集成使用,是现在遥感技术所要进行全面发展的方向。
5 遥感技术遥感技术主要是要和其他勘测手法相互结合使用,主要使用的方面是工程选址、选线等可行性研究期间。
在最近的这些年里,遥感技术在中国工程中使用越来越广泛。
例如,岩溶查询、滑坡、泥石流等物理地质表象的勘察测试。
长距离等线状大型工程地质调中国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在我国的发展时间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短的,并且在各个方面上还不能算的上是成熟,在工程地质勘测方面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与发达国家进行相对比较还是存在了十分明显的差距。
6 结束语为了更大程度上的推进我们国家的工程地质勘测工作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好的展开,所以就更需要对中国目前的工程地质勘测技术进行更加深刻的发展和了解,并在这个基础上不断的引入新技能并且不断的发展进行技能的创新,我们只有这个才能完成中国勘测工作长远健康的发展。
伴随着中国大型高速公路以及高速铁路的建造和快速的发展,工程地质勘测范畴也会因此而面临一个十分快速发展的时期。
在勘测费用受限制的条件下,我们如何使用各种勘测办法并且充分明白现在工程地质的条件,充分的提高勘测质量,变成广大地质工作在今后所要面对的巨大问题。
在一些传统的勘测手法上依然起着不可替代的明显效果,在这些科技发展的同时必定会成为当今工程勘测职业的开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