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1.生产环节:1.1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生产。
1.2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质检环节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3生产企业必须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并保留相应的检测报告和样品。
2.销售环节:2.1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企业必须持有合法的销售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售。
2.2销售企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产品的知识和正确的销售方式。
2.3销售企业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方式进行销售,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3.使用环节:3.1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使用必须在医生或者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家长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停止使用配方乳粉。
3.2在使用配方乳粉时,应按照要求正确配制,并确保卫生条件良好。
3.3备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保存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4.目标群体:4.1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规定适用于0-36个月的婴幼儿。
4.2重视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营养和饮食环境。
5.监督与处罚:5.1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5.2对生产、销售和使用中不合规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总结起来,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要求生产、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都要遵守相关规定。
通过加强监督和处罚,提高各方的责任意识,可以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的流通和使用,保障婴幼儿的权益。
配方奶粉管理制度
配方奶粉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婴幼儿食品安全,保证产品质量,促进婴幼儿营养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所有从事配方奶粉生产、经营、流通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生产企业的管理1. 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生产。
2.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原料采购、接收、储存、加工、包装和出厂检验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3. 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如有质量问题能够追溯到具体的生产批次和生产流程。
4.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并建立相应档案和记录。
三、产品质量标准1. 配方奶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标准规定的配方和营养成分。
2. 配方奶粉的生产企业应建立标准配方和生产工艺,并进行严格控制和检验。
3. 配方奶粉必须对原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筛选,确保原料质量符合标准。
4. 配方奶粉必须符合产品保质期的要求,并对产品的储存、运输、包装、标识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四、市场监管1. 国家质检部门应建立配方奶粉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机制,对配方奶粉产品进行定期抽检。
2. 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配方奶粉,应立即对生产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对产品进行召回或下架处理。
3. 对于配方奶粉产品的标识、广告、宣传等信息应进行严格监管,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1. 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配方奶粉产品,消费者应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2. 对于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应有权要求企业进行赔偿。
3. 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应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严肃的处理,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六、处罚措施1. 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配方奶粉产品,生产企业将被责令立即进行召回或下架处理,并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2. 对于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相关企业将被责令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单位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婴幼儿食用安全、放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现制定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一、岗位职责制度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2、定期收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3、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4、按月检查陈列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5、负责处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6、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卫生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
二、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时,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2、对购进的每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3、不购买,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针对婴幼儿的特殊营养需求而设计的食品。
由于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特点和消化系统的不完善,他们对营养的需求与成年人有所不同。
因此,在生产和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许可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以确保生产环境、设备、技术和质量控制符合国家标准。
2.原料采购及检验: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原料采购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对原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原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生产工艺与设备: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无尘无菌,并采取适当的卫生控制措施。
4.质量控制: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5.包装与标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包装应符合卫生要求,标识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并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婴幼儿配方食品”。
6.进货、销售与储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进货、销售和储存应由有资质的经营者进行,并保证库存的新鲜度、安全性和品质。
7.监督与检查: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生产、销售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市场上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
以上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为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管理,并提高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保证认真执行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接受食药监部门监督管理,自觉维护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婴幼儿配方奶粉时,认真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发票等方面的资料),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婴幼儿配方乳粉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
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2、对购进的每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3)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在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3、向供货商索取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发票、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按供货者名称整理建档备查。
妥善保管相关档案,保管期限自该种婴幼儿配方奶粉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并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4、绝不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绝不购进;如发现有假冒伪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及时向辖区食药监部门报告。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1、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工具(包括车厢和各种容器等),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同时根据购进、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产品特点,配备防尘、防蝇、防晒、防雨等设施;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同时,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3、如购进需冷藏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将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并有专人对运输车辆温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以保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婴幼儿配方奶粉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与安全,规范奶粉店的经营行为,制定本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奶粉店,包括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奶粉店依法经营,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奶粉店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自查和总结反馈,不断提升配方乳粉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奶粉店应配备专业的驻店验货员,定期对配方乳粉的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测。
第六条奶粉店应与供货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获取正规渠道的产品,并签订明确的供货合同。
第七条奶粉店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和备案手续。
第二章配方乳粉品质管理第九条奶粉店应定期向专业机构委托进行配方乳粉的质量检测,并将结果备案保存,供消费者查询。
第十条奶粉店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可以追溯到配方乳粉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
第十一条奶粉店应向消费者提供配方乳粉相关的产品说明、使用方法和质量保证书。
第三章店铺环境和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奶粉店应保持店铺内空气清新,避免烟尘、异味等对配方乳粉的污染。
第十三条奶粉店应定期检查仓库和货架,确保存放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奶粉店应制定配方乳粉的存储管理规定,包括防火、防潮、防蛀等措施。
第十五条奶粉店应保持店内清洁卫生,定期对店内进行卫生消毒。
第十六条奶粉店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反馈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七条奶粉店应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配方乳粉的信息公示于店内,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等。
第十八条奶粉店应建立订货、进货、验货等操作流程,并建立相应的记录档案。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二十条奶粉店应确保消费者购买配方乳粉后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和退换货政策。
第二十一条奶粉店应建立消费者档案,记录消费者购买的配方乳粉信息,方便追溯与服务。
第二十二条奶粉店应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喂养观念,提供婴幼儿健康成长的相关知识。
第五章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第二十三条奶粉店应设立质量管理岗位,负责管理本制度的执行,并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质量管理报告。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企业的准入管理
1.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企业必须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书和销售许可证书,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2.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从生产到销售环节符合质量标准。
二、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质量监控
1.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企业应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对所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抽样检测和监测,确保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
1.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必要的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营养成分等。
四、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广告宣传管理
1.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企业应遵守广告法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或误导消费者。
2.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企业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审查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
五、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1.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渠道,并及时回应和处理消费者投诉。
2.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企业应公开产品质量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六、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违法行为处罚
1.对于违反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企业,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予以公示和违法行为记录。
2.严重违法行为将被吊销生产和销售许可证,并列入不良商家名单,限制其经营活动。
以上就是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
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关乎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所以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行为,保障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营养需求。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经营管理义务。
第二部分:经营许可第四条: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经营许可。
第五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许可证,并保持证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部分:产品质量控制第六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厂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产品检测等方面。
第八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厂商应进行原辅料的抽样检测,并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厂商应建立召回制度,及时调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部分:经营行为规范第十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不得以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第十一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销售,并不得将过期产品销售给消费者。
第五部分:监督和处罚第十三条: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督和抽检,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公开通报。
第十四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如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暂停经营、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部分: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健康奶粉管理制度范本
健康奶粉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加强奶粉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及相关产品。
第三条生产、销售、使用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场所、设施和卫生环境;(二)具有与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相适应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三)具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废弃物进行处理的能力;(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检测手段;(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要求:(一)原料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二)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废弃物,应当进行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四)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者名称及地址、贮存条件等信息;(五)产品质量检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六条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二)具备与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相适应的设施和卫生环境;(三)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四)具备完善的销售记录和售后服务体系;(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要求:(一)销售的产品应当来源合法,具备有效期内等相关证明文件;(二)销售的产品包装应当完好,标签应当清晰、准确;(三)销售的产品应当放置在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中,避免污染;(四)销售过程中,应当提供正规的发票和购物凭证;(五)销售者应当对所销售的产品负责,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八条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使用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正确的奶粉使用知识和技能;(二)具备适宜的奶粉储存条件;(三)遵循奶粉使用的注意事项和保质期要求;(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1、本经营者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负责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安全负责,不经营、不贮存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乳制品。
2、严格自律,诚信守法,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3、自觉实施有效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4、建立并执行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审验供货商的证照,验明所购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归档存留,建立乳制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5、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时清理变质或超保质期的乳品,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乳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十项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安全管理十项制度1、岗位职责制度;2、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3、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4、人员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5、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6、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7、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存贮制度;8、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9、不合格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退市制度;10、婴幼儿配方乳粉先行赔付和追偿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一、岗位职责制度:(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本单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健康查体制度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体系,对企业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质量安全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2、负责维护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行,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和生产品种的审验,供货单位、销售合法资质的审核,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
4、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日常运输、存储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6、对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控制性管理。
负责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拒收退货、下架退市及销毁清理工作。
7、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状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8、负责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三)采购员工作职责:1、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前,要对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行查验,并建立供货商档案。
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制度
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制度第一篇: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制度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婴幼儿配方奶粉首营审核管理制度二、婴幼儿配方奶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三、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四、婴幼儿配方奶粉储存质量管理制度五、婴幼儿配方奶粉陈列质量管理制度六、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七、婴幼儿配方奶粉养护和有效期质量管理制度八、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九、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十一、不合格产品和销毁管理制度十二、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奶粉首营审核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婴幼儿食用安全、放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要求,按照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制定。
第三条采购婴幼儿配方奶粉前,应对供货商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建立首营企业档案。
供货商应当提供的资料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应有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应有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经营范围)、质量保证协议、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销售人员身份证号码、委托范围)、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货商的印章。
供货商应当提供公章和票据的备案样本,并应开具税务发票,付款方式为公对公账户。
第四条分支机构的索证索票,可以由总部以电子数据共享的形式保存,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四)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等有关要求;(五)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六)产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八)明确赔偿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这些食品对婴幼儿成长发育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的质量安全也是婴幼儿健康的保障。
因此,针对这些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管理制度也必须严格规范。
本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定义和分类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专门为0-36个月婴儿和1-3岁幼儿而设计和生产的特定类别的营养食品。
根据不同营养成分含量和适用对象的年龄分为母乳替代品、部分母乳替代品和辅食。
其中,母乳替代品是指不添加新的成分而功能类似于母乳的配方乳干、液体或其他形式的配方食品;部分母乳替代品是指添加脂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维生素等其他营养素,以辅助母乳喂养的配方食品;辅食是指添加纤维素、矿物质以及一些维生素和其他营养素,供婴幼儿逐渐转向固体食品的辅助食品。
二、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管理制度1.生产许可证管理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企业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在申请该证书的过程中,企业必须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生产设备、生产流程、原材料采购渠道及检验手段、员工素质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2.原材料的采购管理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必须审查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并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行业相关标准采购原材料。
国家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原材料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3.生产管理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食品生产卫生标准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环保、设备清洁和员工卫生。
4.产品检验生产完成后,企业必须对生产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进行多项数据和化验分析,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例如,检验乳粉中添加的营养成分,检查袋装食品的温度和湿度,并建立完整的检测记录和数据传输系统。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目录一、岗位职责制度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仓库质量管理制度四、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五、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七、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八、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存贮制度九、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十、不合格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退市制度十一、售后服务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一、岗位职责制度(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3、负责签发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一种重要的婴幼儿食品,对婴幼儿的成长发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各个层面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套1200字以上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一、企业资质审查制度1.准入要求:具备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资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原料采购: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原料的质量合格;3.进货记录:建立进货记录,包括供应商信息、进货数量、进货时间等,便于后期追溯;4.配方审查:对配方做出严格审查,并确保配方合理、科学、安全。
二、生产管理制度1.生产计划: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过程的顺畅进行;2.生产工艺:建立科学、规范的生产工艺流程,并进行员工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正确操作;3.生产记录:建立生产记录,包括生产日期、生产数量、生产人员等信息,方便追溯;4.质量管理:配方乳粉生产过程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严格把控质量。
三、质量控制制度1.原料检验:对每批进货的原料进行必要的检验,确保原料符合国家标准;2.过程检验: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关键控制点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3.成品检验:对生产出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全面的检验,包括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等;4.不合格品处理: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类处理,包括返工、销毁等。
四、包装和储存管理制度1.包装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防伪防控制度也需健全;2.储存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储存条件要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要建立储存记录;3.运输要求:建立配方乳粉运输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
五、销售管理制度1.销售渠道:确定合法合规的销售渠道,确保产品正常销售;2.销售记录:建立销售记录,包括产品销售数量、销售时间、销售人员等信息,方便追溯;3.售后服务: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解答顾客的疑问和问题;4.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对顾客投诉进行及时回应和处理,保护企业形象。
奶粉店监督制度范本
奶粉店监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安全,加强奶粉店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销售活动的奶粉店。
第三条奶粉店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奶粉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奶粉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奶粉店应当依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
二、奶粉店资质与备案第六条奶粉店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奶粉店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八条奶粉店应当在首次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前,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奶粉店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核实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许可、产品配方注册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留存复印件备查。
三、质量安全管理第十条奶粉店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制度,确保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奶粉店应当对生产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二条奶粉店应当对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逐批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奶粉店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销售时间、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四、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第十四条奶粉店应当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五条奶粉店应当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
第十六条奶粉店发现婴幼儿配方奶粉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超市婴幼儿奶粉规章制度
超市婴幼儿奶粉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超市婴幼儿奶粉销售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超市内的婴幼儿奶粉销售管理,包括进货、陈列、销售、促销等方面。
第三条超市婴幼儿奶粉销售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奶粉销售质量安全。
第四条消费者购买婴幼儿奶粉应按照超市规定的购买程序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打开包装。
第二章进货管理第五条超市应与正规的婴幼儿奶粉生产厂家建立稳定的采购关系,确保货源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六条进货人员应认真检查进货的婴幼儿奶粉,确保产品包装完好,生产日期正常。
第七条进货人员在确认产品无误后,应及时入库,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进货人员应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存储,确保婴幼儿奶粉的质量。
第三章陈列管理第九条超市陈列婴幼儿奶粉的货架应干净整洁,标识清晰,方便消费者选购。
第十条婴幼儿奶粉应按照生产日期先后顺序进行陈列,确保产品的新鲜度。
第十一条超市应设立婴幼儿奶粉专柜,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销售区域的整洁和干净。
第十二条婴幼儿奶粉应避免与其他商品混放,严禁过期或破损产品上架。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婴幼儿奶粉的特点和营养成分,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购买建议。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礼貌热情地接待顾客,认真解答疑问,不得欺骗消费者。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应按照超市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调价。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在销售时应认真核对产品的生产日期和包装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上级处理。
第五章促销管理第十七条超市如有促销活动,应提前做好宣传工作,明确活动的时间、幅度和对象。
第十八条促销期间销售人员应加强货架管理,确保促销产品的充足供应。
第十九条促销产品的价格应与活动规定一致,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
第二十条促销结束后,销售人员应及时清理货架,将过期或损坏的产品退回。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超市婴幼儿奶粉销售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甚至开除。
婴幼儿奶粉管理制度范文
婴幼儿奶粉管理制度范文婴幼儿奶粉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婴幼儿奶粉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环节,加强对婴幼儿奶粉的质量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婴幼儿奶粉产品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一节生产企业管理1. 生产企业必须拥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书,并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产品的配方、标签等信息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2.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卫生安全控制等。
3. 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并定期开展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产品质量控制1. 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包括营养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2. 生产企业要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对采购的原料要进行严格的抽样检测。
3. 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检验记录和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4. 生产企业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主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流通管理第一节流通环节管理1. 批发商必须拥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
2. 批发商要定期检查库存,严格控制货物的保质期限,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批发商要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 批发商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主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节零售环节管理1. 零售商必须拥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
2. 零售商要建立完善的产品管理体系,包括货架陈列、库存控制等。
3. 零售商要对产品进行有效的防伪措施,确保产品的真实性。
4. 零售商要对客户进行有效的产品宣传和售后服务,提供咨询和解答疑问的渠道。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一、生产环节
1.生产企业应具备必要的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2.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
品的质量和安全;
3.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营养成分符合
标准要求;
4.生产企业要保证原料的采购渠道合法,杜绝使用劣质或假冒原料;
二、销售环节
1.销售商应定期对产品的储存条件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销售商应按照国家法规和政策要求出具合格证明,确保产品合法销售;
3.销售商要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设立产品质量和使用指引的宣传展示牌,并提供产品使用指南;
4.销售商要建立客户档案,记录消费者的购买信息,以便跟踪产品批
次和质量问题的处理。
三、用户使用环节
1.用户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正确使用,不得滥用或超量使用;
2.用户要保证产品的保存环境卫生整洁,防潮、防晒、防腐;
3.用户要密切关注产品召回信息和质量问题反馈,并按要求及时处理;
4.用户要定期对乳粉使用情况进行记录,便于追溯可能的质量问题。
四、监管机构的职责
1.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生产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相关部门要建立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抽检等制度,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测;
3.相关部门要及时发布配方乳粉的质量问题和召回通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4.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销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通过建立和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安全有效使用。
同时,也能够加强对生产企业和销售商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配方乳粉的整体质量水平。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申请名称)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一)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择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三)质管员的岗位职责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3、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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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装、标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采购都要签订合同,合同要明确质量条款。
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验收员对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验收时,在对照名录、查验文件资料以及食品标签标识时,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予以拒收或退货,不得验收入库,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不在国家批准的生产企业名录之内的企业生产的;企业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的;无相应批次全项目检验报告(包括法定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和企业自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进口无中文标识的;同一生产企业用同一配方生产的不同品牌的;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制品以外的其他动物乳和乳制品生产的;距保质期不足12个月的或过期的;包装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的;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的。
(一)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二)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三)距保质期不足2个月的;
第七条连锁门店不得自行采购婴幼儿配方奶粉,必须全部由连锁公司总部统一配送。
第八条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合作企业和产品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必要时应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单位和供货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婴幼儿配方奶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第九条采购婴幼儿配法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要求,和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
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一、婴幼儿配方奶粉首营审核管理制度
二、婴幼儿配方奶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三、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四、婴幼儿配方奶粉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五、婴幼儿配方奶粉陈列质量管理制度
六、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七、婴幼儿配方奶粉养护和有效期质量管理制度
八、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四)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五)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六)产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八)明确赔偿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
第六条应对标签中标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经销企业名称、保质期等信息进行查验;应审核经营现场内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广告的合法性。
第十八条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或标签标识上标明的储存条件要求或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储存、陈列婴幼儿配方乳粉。
第十九条仓库应当有以下设施设备: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二)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避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
(三)自动监测、控制和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
第三条采购婴幼儿配方奶粉前,应对供货商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建立首营企业档案。
供货商应当提供的资料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应有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应有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经营范围)、质量保证协议、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销售人员身份证号码、委托范围)、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货商的印章。
供货商应当提供公章和票据的备案样本,并应开具税务发票,付款方式为公对公账户。
第四条分支机构的索证索票,可以由总部以电子数据共享的形式保存,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九、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十一、不合格产品和销毁管理制度
十二、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奶粉首营审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婴幼儿食用安全、放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要求,按照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制定。
(四)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五)验收、发货和退货的专用场所;
(六)不合格产品专用存放场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条运输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第二十一条包装破损或标签字迹模糊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出库,并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
第二十二条出库时,应当对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票据进行复核并按相关规定建立记录。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负责人处理:
第十五条应当建立完备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必须如实记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名称、适用的年龄段、生产企业名称(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为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称)、商标、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数量、价格、进货日期。
第十六条批次检验报告应随货同行,并存档备查,无同批次检验报告单不得验收入库。
婴幼儿配方奶粉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本规范的要求,设立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实行专区储存、专柜(专区)销售,并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远离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防止与药品、有毒有害等物品的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第十条采购计划应以市场需求信息为依据,作到适时、适量、合理,力求不断档、不积压。
第十一条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前,要对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进行查验,并建立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档案。
第十二条采购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为国家公布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厂家(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为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及其品牌、品种名录中收载的品种,名录中没有的,不得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