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立案审批表样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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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审批表

(辽)安监管立字〔2008〕第(监管二—18)号

案由事故类—生产安全(2)

案件来源电话举报(5)时间2008年8月8日

案件名称XX公司8.8 张XX死亡事故行政处罚案(4)当事人许XX 电话139XXXXXXXX

当事人基本情况男50 XX公司经理(4)

一、立案审批表填写说明

立案审批表,是行政机关承办人对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后,确认有违法事实,依法应该受到行政处罚,属于本机关管辖,为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呈请机机关领导审批的内容文书。注意:

(一)文书文号

(1)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简称+[年份]+序号

其中序号的编写方法有两种:一是全单位统一编写;二是分部门编写。如“吉安监管立字[2008]第(危化—18)号”。

(2)决定立案的处罚案件,在调查取证、处理决定过程中所制作的文书编号应前后一致,最好做到一件案子一个编号。行政处罚案件,一案一卷,一卷一号。

(二)案由

(1)用于对案件性质进行初步定性

(2)便于处罚类执法案卷的统计,建议将案由分为两大类:事故类(生产安全、职业安全)、一般违法行为类(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如事故类——生产安全。也可以依据各在区统计的不同需要进一步细分,如事故类——生产安全——重伤。

(三)案件来源

案件来源主要记载案件的发现和由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检查中发现;

(2)举报、申诉;

(3)移送;

(4)上级交办;

(5)其他。

根据上述情况填写。举报的,写明举报方式,如电话举报。需要保密的,可以不写明举报人,执法检查或办案时发现的,写明时间、地点;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机关移送的,写明交办或移送机关及意见等。

(四)时间

立案的时间

(五)案件名称

案件名称应具备唯一性,且能够反映该案件的基本性质,具体应包括:违法主体、案发时间、案件性质、后果等,并在案卷材料中保持前后一致。如某公司(或个人)8月8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般行政处罚案、某公司(或个人)8月8日重伤事故行政处罚案。

(六)当事人

适用于自然人和单位两类主体。

当事人如果是单位的,名称应当使用全称,不应使用简称、略称。在“当事人基本情况”一栏填写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性别、年龄、职务。

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全名。在“当事人基本情况”一栏填写当事人的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

案件基本情况:主要是指通过群众举报或执法检查等初步掌握的情况,描述主要的违法事实和情节。有检举材料、申诉材料的,可做说明并附在此表后面。

(七)处理意见

应列出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并具体到法律法规条、款、项、目。最终表明承办人“建议立案”的意见。

(八)审核、审批意见

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有关人员签署意见,同意立案应填写“拟同意立案”“同意立案”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果不同意立案应注明理由,可附纸说明。

立案审批表

2007-07-30 18:48

一)适用范围

本文书在市和区县执法部门履行立案报批手续时使用,适用于一般

程序案件。

(二)制作说明

1、案件来源。可以分为市和区县执法部门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单位和个人通过信访的形式举报、有关管理部门移送案件和上级部门交办四类:(1)执法检查发现的案件,应当写明案发时间、案发地点。

(2)单位和个人举报的案件,应当写明举报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3)接受移送的案件,应当在案情简介栏目中写明移送部门名称和移送时间。

(4)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应当在案情简介栏目中写明交办部门名称和交办时间。

上述几种情况,凡是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将证据材料附在本文书之后,一并呈送领导审阅。

2、案发时间。应当写明违法行为被发现的具体时间。

3、案发地点。应当写明违法行为被发现的具体地点。

4、当事人是个人的,写明其姓名和经常居住地址(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有登记字号的,登记字号附后)。当事人是单位的,按照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单位身份的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上的名称填写,写明其日常经营或者办公地址。

5、举报人、投诉人是个人的,写明姓名以及经常居住地址。举报人、投诉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以及日常经营或者办公地址。

6、案情简介。应当写明立案的事实根据,摘要介绍案情和叙述违法事实。

(1)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应当写明检查方式、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标的物的形态、质量和数量。

(2)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是接受移送的案件,应当将举报人、移送机关陈述、介绍的违法事实如实写明;已经进行实地调查的,还应写明调查的情况。

(3)对单位和个人举报、有关部门移送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这三类案件中的证据材料,都要经过市或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

7、承办人员拟办意见。有几种情况:一是建议立案的,承办人要写明建议立案的法律依据,写明当事人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法律规范的法

律依据;二是建议不予立案的,写明不予立案的理由;三是建议移送有关管理部门的,写明建议移送的部门名称及其理由。

8、分队负责人审核后拟同意立案的,应当同时明确两名以上具体承办人;不同意立案的,应当同时写明“拟不予立案”。

9、市和区县执法部门负责人应当写明是否同意立案。

三、立案审批表

立案审批表是政府法制部门对举报后应当立案查处的行政执法行为呈请本部门领导批准,从而获取对本案调查处理权时填写的法律文书。

登记的举报事项,经审查拟立案的,应在3日内履行立案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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