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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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中国药典(新)

2015版中国药典(新)

凡例
原辅料
制剂中使用的辅料和生产中所用的原材料,其质量控制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及辅料质量控制规程”及 本版药典(二部和三部)的相关规定;
生产用培养基不得含有可能引起人体不良反应的物质,
生产过程使用的过滤介质,应为无石棉的介质
凡例
• 精确度可根据数值的有效数位来确定,如称取 “2g” ,
氧化的有机物,按规定制备各自的标准溶液,在总有机碳 测定仪上分别测定相应的响应值,以考察所采用技术的氧 化能力和仪器的系统适用性。
• 采用每升含总有机碳低于0.10mg,电导率低
1.0us/cm(25℃)的高纯水作为空白对照。
• 纯化水和注射用水总有机碳(TOC)限度为不得过0.5mg/L
,即≤500ppb。
中国药典2015版培训
2018年7月
中国药品标准体系
◇省级地方药品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药品标准 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药品注册标准 国产药品YB、进口药品J
◇药品国家标准 中国药典、局(部)版标准
药典的定义
•药 典
系国家对所编纂制定的药品标准的统一 集成并对其中共性要求给予统一的规定。
• 室温(25℃),纯化水电导率限度为5.1 μS/cm,注射用
水电导率限度为1.3 μS/cm。
检测方法通则
总有机碳(TOC)测定法
• 检査制药用水中有机碳总量,用以间接控制水中的有机物
含量。制药用水中的有机物质一般来自水源、供水系统( 包括净化、贮存和输送系统)以及水系统中菌膜的生长。
• 通常采用蔗糖作为易氧化的有机物、1,4-对苯醌作为难
灭菌物品而言,绝对无菌既无法保证也无法用试验来证实。
• 一批物品的无菌特性只能相对的通过物品中活微生物的概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控制菌检查
• 供试品检查
• 阳性对照试验 供试品进行控制菌检查时,应做阳
性对照试验。取阳性对照菌于相应选择性培养基
平皿上划线接种,按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培
养,观察菌落生长情况。阳性对照试验应检出相
应的控制菌。
100μl
• 阴性对照试验 取增菌液0.1ml,照相应控制菌检
查法检查,作为阴性对照。阴性对照应无菌生长
• 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 细的总账及分类账。收到菌毒种后应立即 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学名、 株名、历史、来源、特性、用途、批号、 传代冻干日期和数量。在保管过程中,凡 传代、冻干及分发,记录均应清晰,可追 溯,并定期核对库存数量。
• 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时进行检定。用培 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志贺菌、沙门菌
项目
供试品检查中志贺 菌、沙门菌结果判 定及下一步鉴定指 导
2015版药典
2020版药典
供试品平皿培养24 若有疑似菌落生长, 小时、48小时各观 应进行分离、纯化 察结果1次,若未 及适宜的鉴定试验, 见菌落生长,判供 确证是否为志贺菌、 试品未检出志贺菌、沙门菌或制品中的 沙门菌;若有菌落 目的菌;若平皿上 生长,应与阳性对 未见菌落生长,或 照的菌落比较,并 虽有菌落生长但鉴 做革兰氏染色镜检 定结果为非控制菌, 等适宜的鉴定试验,判供试品未检出志 鉴别是否为制品中 贺菌、沙门菌 的目的菌或志贺菌、 沙门菌。
排除目的菌干扰的
• 因供试品为活菌制品,应选用能抑制目的 菌生长的选择性培养基进行检查。除另有 规定外,营养琼脂培养基用于非致病性杂 菌的计数,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用于真菌 计数。
也可采用其它经验 证的培养基
真菌计数

生物制药过程中存在的生物安全隐患及预防

生物制药过程中存在的生物安全隐患及预防

生物危害是由生物因子形成的伤害,下面是的一篇探索生物制药中生物安全隐患及预防的,欢迎阅读查看。

生物制药是以生物体为原料或者借助生物过程,在人为设定的条件下生产各种生物药物的技术。

由于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质等生物因子的大量使用,生物制药过程中存在生物因子扩散、溢洒或者泄漏等生物安全隐患,潜在对人类和环境形成伤害的风险,造成生物危害。

1.1 生物制药中的生物危害生物危害是由生物因子形成的伤害。

生物制药中造成生物危害的因素主要有:菌毒种和细胞株等生物体;生产中的生物活性物质; 危(wei)险废物等。

潜在的生物危害包括:生物感染,死菌体或者死细胞及其成份或者代谢物对人体和其他生物的致毒性、致敏性和其他生物学反响等。

1.2 生物感染的途径生物感染的主要途径有:微生物气溶胶的吸入;刺伤、割伤;皮肤、黏膜污染;食入;其他不明原因的感染等,其中微生物气溶胶吸入是造成人感染的最主要因素。

微生物气溶胶无色无味,在许多操作中可以产生并随空气扩散,污染工作场所空气。

当工作人员吸入微生物气溶胶后,便可以引起相关感染。

危害程度取决于微生物本身的毒力、气溶胶的浓度、气溶胶粒子大小以及室内环境等。

1.3 生物危(wei)险标志生物危(wei)险标志用于指示该区域或者物品中的生物物质(致病微生物、细菌等)对人类及环境会有危害。

存放生物危(wei)险废弃物、血液和其他有潜在传染性的物品容器及发展生物危(wei)险物质操作的二级以上生物防护安全实验室的入口处等都贴有此标识。

目前,生物危(wei)险标志的主体均为该标志,但颜色及背景可以为其他颜色,用于表示不同的生物安全级别,该标志下方还可以附带相应的警示信息,如以下图。

2.1 生物危害的预防原那末生物危害遵循三级预防原那末。

一级预防:生产中选用无害或者危害性小的生物因子,从根本上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有害因素,或者采取预防措施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因素水平侵害人体或者溢入环境。

二级预防:对作业人员实施安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伤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开展。

《中国药典》2020版—生物 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中国药典》2020版—生物 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寸逮.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细的总崎司心如喙硝怼五侧咙中国药典2015 年版'r X/a 、.i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总则瓜众酱未l京咋、之菌气旨直接用千众勹扣)原体、立克次体或病沥等,/\堇霪崎和概鳍扣哥霾菌甜种。

菌讲种按中国《人间传染的病原做生基础l分类.` }生产和检定用卤诽种,包旦竺立巴巴竺覂豐:问:源途径归合法恩喜了匣王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生物制品生产用菌群种应采用种子批系统l。

原始种子应验明其历史、来巠[ 玉物学特正从飞扫子传代和扩增后保存的为主种子批。

从主种子批传代和扩增后保存的为工作种子批,工作种子批用于生产疫苗$工作种子批的生物学特性应与原始种子一致,每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均应按各论耍求保管、检定和使用。

由主种子批或工作种子批移出使用的团毒种无论开瓶与否,均不得再返回贮存。

生产过程中应规定各级种子批允许传代的代次,并经庙; ] 袖笱品督管理部门批准.\____________响扛诸卸卢渴沁L二一二J4.免谣种的传代及检定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5.各生产单位质证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菌霉种施行统一管理。

二、菌毒种登记程序1. 由国家菌群种保藏机构统一编号的曲碍种,使用立不得更改及仿冒.记录菌毒种的学名、株名、历史、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冻飞屈面而数证。

在保管过程中,几石代:冻弁邕生生』竺竺巴竺巳卫巫堕,并定期核对库存:::三;三原般后三:定基体物::户::;基:1.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中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宜布消灭的微生物.2.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I疫苗品种BCG D). P 伤 02.皮内注射用卡介苗i f检代、II 的 基因序列测定、的原始种子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时,须经本单位领 甘已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3.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 疾病,但 一般 情况 下 对 人 、 动物 或 者 环境不 构 成 严 项 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项疾病,井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4.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彶生物.四、菌毒种的检定].产生用葆举种应按各论要求进行检定。

菌毒种管理制度

菌毒种管理制度

菌毒种管理制度菌毒种管理制度目的:对本公司用于研发、生产和检定用的菌毒种的分离、检定、申购、保存、保管、领用、销毁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确保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研发、生产和检定用的细菌、支原体、立克次体或病毒等。

职责:试验室专人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公司管理层批准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申购、领用及销毁的审批。

规程:1、总则菌毒种,系指直接用于研发、制造和检定生物制品的细菌、立克次体或病毒等,以下简称菌毒种,按《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分为四类。

1.1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1.2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牛物。

1.3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1.4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2、菌毒种的来源菌毒种按照使用途径,分为:研发用、生产和检定用。

2.1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的来源2.1.1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包括DNA重组工程菌种,来源途径应合法,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1.2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统一进行国家菌毒种编号,备单位不得更改及仿冒。

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或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保存、检定及分发。

未经注册并统一编号的菌毒种不得用于生产和检定。

2.1.3各使用公司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时进行检定,用培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2.1.4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公司的菌毒种施行统一管理。

2.2研发用菌毒种2.2.1应用基因工程技术,研发人员设计目的基因,将目的基因重组到质粒,将重组的质粒导入宿主细胞中使其表达,从而产生所需要的蛋白。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解读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解读

控制菌检查
供试品检查
阳性对照试验 供试品进行控制菌检查时,应做阳 性对照试验。取阳性对照菌于相应选择性培养基
平皿上划线接种,按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培
养,观察菌落生长情况。阳性对照试验应检出相
应的控制菌。
100μl
阴性对照试验 取增菌液0.1ml,照相应控制菌检
查法检查,作为阴性对照。阴性对照应无菌生长。
基本要求: 微生态活菌制品的制备方法、工艺应能保证
成品含有足够的活菌数量,保持其稳定性,同时 应防止外源因子的污染。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 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 的有关要求。
生产用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 名称及来源; • 种子批的建立:三级种子批应分别冻干,
附录3 微生态活菌制品杂菌检查法
新增:
如果供试品本身对某些试验菌具有较强的抑菌 性能,影响试验菌的回收。在此情况下,应根 据原辅料的杂菌负载、生产工艺及产品特性进 行风险评估,保证检验方法的可靠性;在药品 生产、贮藏各个环节中,应严格遵循GMP的指 导原则,以降低产品受杂菌污染的风险。
附录3 微生态活菌制品杂菌检查法
铜绿假单胞菌
项目
供试品检查中 铜绿假单胞菌 结果判定及下 一步鉴定指导
2015版药典
2020版药典
如平皿上无菌落生长或生长的菌 供试品平皿上若 落与阳性对照菌落形态特征不符, 有疑似菌落生长, 判供试品未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取菌落分离、纯 如平皿生长的菌落与上述菌落形 化后采用氧化酶 态特征相符或疑似,应挑选2-3个 试验及适宜的鉴 菌落,分别放在接种于营养琼脂 定试验,确证是 培养基斜面上,培养18-24小时。 否为制品中的目 取斜面培养物进行革兰氏染色、 的菌或铜绿假单 镜检及氧化酶试验,鉴别是否为 胞菌 制品中的目的菌或铜绿假单胞菌

《中国药典》2015年版目录(三部四部)

《中国药典》2015年版目录(三部四部)

附件《中国药典》2015年版目录三部生物制品通则1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2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3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及辅料质量控制规程4生物制品分批规程5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6生物制品包装规程7生物制品贮藏和运输规程8免疫血清生产用马匹检疫和免疫规程9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10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总论1人用疫苗总论2人用重组DNA蛋白制品总论3人用重组单克隆抗体制品总论4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Ⅰ预防类1伤寒疫苗2伤寒甲型副伤寒联合疫苗3伤寒甲型乙型副伤寒联合疫苗4伤寒Vi多糖疫苗5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肠溶胶囊)6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7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8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9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0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11吸附白喉疫苗12吸附白喉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13吸附破伤风疫苗14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5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16吸附百日咳白喉联合疫苗17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18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19皮上划痕用鼠疫活疫苗20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疫苗21皮上划痕人用布氏菌活疫苗22皮内注射用卡介苗23钩端螺旋体疫苗24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25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26森林脑炎灭活疫苗27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Vero细胞)28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地鼠肾细胞)29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沙鼠肾细胞)30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31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32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33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34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35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36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37麻疹减毒活疫苗38腮腺炎减毒活疫苗39风疹减毒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40水痘减毒活疫苗41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42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43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44流感全病毒灭活疫苗45流感病毒裂解疫苗46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猴肾细胞)47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人二倍体细胞) 48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猴肾细胞)Ⅱ治疗类1白喉抗毒素2冻干白喉抗毒素3破伤风抗毒素4冻干破伤风抗毒素5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6冻干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7肉毒抗毒素8冻干肉毒抗毒素9抗蝮蛇毒血清10冻干抗蝮蛇毒血清11抗五步蛇毒血清12冻干抗五步蛇毒血清13抗银环蛇毒血清14冻干抗银环蛇毒血清15抗眼镜蛇毒血清16冻干抗眼镜蛇毒血清17抗炭疽血清18抗狂犬病血清19人血白蛋白20冻干人血白蛋白21人免疫球蛋白22冻干人免疫球蛋白23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24冻干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25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26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27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28冻干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29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30冻干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31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32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33人凝血因子Ⅷ34人纤维蛋白原35人纤维蛋白粘合剂36人凝血酶原复合物37抗人T细胞猪免疫球蛋白38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39注射用重组人促红素(CHO细胞)40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CHO细胞)41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42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43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44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a45重组人干扰素α2a注射液46重组人干扰素α2a栓47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a(酵母)48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49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50重组人干扰素α2b滴眼液51重组人干扰素α2b栓52重组人干扰素α2b乳膏53重组人干扰素α2b凝胶54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酵母)55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假单胞菌)56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假单胞菌)57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假单胞菌)58重组人干扰素α2b软膏(假单胞菌)59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γ60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61重组人白介素-2注射液62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Ⅰ)63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64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酵母)65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66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67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外用溶液68外用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69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凝胶70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71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72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外用溶液(Ⅰ)73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74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酵母)75注射用重组链激酶76尼妥珠单抗注射液77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78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Ⅲ体内诊断类1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2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3布氏菌纯蛋白衍生物4锡克试验毒素-3-Ⅳ体外诊断类1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2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4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5梅毒快速血浆反应素诊断试剂6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7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四部药用辅料1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5050)(供注射用) 2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7525)(供注射用) 3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8515)(供注射用) 4乙基纤维素5乙基纤维素水分散体6乙基纤维素水分散体(B型)7乙酸乙酯8乙醇9二丁基羟基甲苯10二甲基亚砜11二甲硅油12二氧化钛13二氧化硅14二氧化碳15十二烷基硫酸钠16十八醇17十六十八醇18十六醇19丁香茎叶油20丁香油21丁香酚22三乙醇胺23三油酸山梨坦(司盘85)24三硅酸镁25三氯叔丁醇26三氯蔗糖27大豆油28大豆油(供注射用)29大豆磷脂30大豆磷脂(供注射用)31小麦淀粉32山梨酸33山梨酸钾34山嵛酸甘油酯35门冬氨酸36门冬酰胺37马来酸38马铃薯淀粉39无水亚硫酸钠40无水枸橼酸41无水碳酸钠42无水磷酸氢二钠43无水磷酸氢钙44木薯淀粉45D-木糖46木糖醇47牛磺酸48月桂山梨坦(司盘20)49月桂氮酮50月桂酰聚氧乙烯(12)甘油酯51月桂酰聚氧乙烯(32)甘油酯52月桂酰聚氧乙烯(6)甘油酯53月桂酰聚氧乙烯(8)甘油酯54巴西棕榈蜡55玉米朊56玉米淀粉57正丁醇58甘油59甘油(供注射用)60甘油三乙酯61甘油磷酸钙62甘氨酸63可可脂64可压性蔗糖65可溶性淀粉66丙二醇67丙二醇(供注射用)68丙氨酸69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水分散体70丙酸71石蜡72卡波姆73卡波姆共聚物74甲基纤维素75白凡士林76白陶土77白蜂蜡78亚硫酸氢钠79西黄蓍胶80色氨酸81冰醋酸82交联羧甲纤维素钠83交联聚维酮84羊毛脂85异丙醇86红氧化铁87纤维醋法酯88麦芽酚89麦芽糊精90麦芽糖91壳聚糖92低取代羟丙纤维素93谷氨酸钠94肠溶明胶空心胶囊95辛酸96辛酸钠97没食子酸98尿素99阿司帕坦100阿拉伯半乳聚糖101阿拉伯胶102纯化水103环甲基硅酮104环拉酸钠105苯扎氯铵106苯扎溴铵107苯甲酸钠108苯甲醇109DL-苹果酸110L-苹果酸111果胶112果糖113明胶空心胶囊114依地酸二钠115乳糖116单糖浆117油酰聚氧乙烯甘油酯118油酸乙酯119油酸山梨坦(司盘80)120油酸钠121油酸聚氧乙烯酯122泊洛沙姆188123泊洛沙姆407124组氨酸125枸橼酸126枸橼酸三乙酯127枸橼酸三正丁酯128枸橼酸钠129轻质氧化镁130轻质液状石蜡131氢化大豆油132氢化蓖麻油133氢氧化钠134氢氧化钾135胆固醇136亮氨酸137活性炭(供注射用)138浓氨溶液139盐酸140氧化钙141氧化锌142氧化镁143氨丁三醇144倍他环糊精145胶态二氧化硅146胶囊用明胶147粉状纤维素148烟酰胺149烟酸150DL-酒石酸151酒石酸钠152海藻酸5153海藻酸钠154海藻糖155预胶化羟丙基淀粉156预胶化淀粉157黄凡士林158黄原胶159黄氧化铁160硅化微晶纤维素161硅酸镁铝162甜菊素163脱氧胆酸钠164羟乙纤维素165羟丙甲纤维素166羟丙甲纤维素邻苯二甲酸酯167羟丙纤维素168羟丙基倍他环糊精169羟丙基淀粉空心胶囊170羟苯乙酯171羟苯丁酯172羟苯丙酯173羟苯丙酯钠174羟苯甲酯175羟苯甲酯钠176羟苯苄酯177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 178液状石蜡179淀粉水解寡糖180蛋黄卵磷脂181蛋黄卵磷脂(供注射用)182维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183琥珀酸184琼脂185棕氧化铁186棕榈山梨坦(司盘40)187硬脂山梨坦(司盘60)188硬脂酸189硬脂酸钙190硬脂酸锌191硬脂酸聚烃氧(40)酯192硬脂酸镁193硝酸钾194硫酸195硫酸钙196硫酸铝197硫酸铵198硫酸羟喹啉199紫氧化铁200黑氧化铁201氯化钙202氯化钠(供注射用)203氯化钾204氯化镁205氯甲酚206稀盐酸207稀醋酸208稀磷酸209焦亚硫酸钠210焦糖211滑石粉212富马酸213酪氨酸214硼砂215硼酸216微晶纤维素217微晶蜡218腺嘌呤219羧甲纤维素钙220羧甲纤维素钠221羧甲淀粉钠222聚乙二醇1000223聚乙二醇1500224聚乙二醇300(供注射用) 225聚乙二醇400226聚乙二醇400(供注射用) 227聚乙二醇4000228聚乙二醇600229聚乙二醇6000230聚乙烯醇231聚山梨酯20232聚山梨酯40233聚山梨酯60234聚山梨酯80235聚山梨酯80(供注射用) 236聚丙烯酸树脂Ⅱ237聚丙烯酸树脂Ⅲ238聚丙烯酸树脂Ⅳ239聚甲丙烯酸铵酯Ⅰ240聚甲丙烯酸铵酯Ⅱ241聚氧乙烯242聚氧乙烯(35)蓖麻油243聚维酮K30244蔗糖245蔗糖八醋酸酯246蔗糖丸芯247蔗糖硬脂酸酯248碱石灰249碳酸丙烯酯250碳酸氢钠251碳酸氢钾252精制玉米油253精氨酸254橄榄油255醋酸256醋酸纤维素257醋酸钠258醋酸羟丙甲纤维素琥珀酸酯259糊精260缬氨酸261薄荷脑262磷酸263磷酸二氢钾264磷酸钙265磷酸氢二钠266磷酸氢二钾267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268磷酸氢二铵269磷酸淀粉钠270麝香草酚通则和指导原则序号编码目录10100制剂通则20101片剂30102注射剂40103胶囊剂50104颗粒剂60105眼用制剂70106鼻用制剂80107栓剂90108丸剂100109软膏剂乳膏剂110110糊剂120111吸入制剂130112喷雾剂140113气雾剂150114凝胶剂160115散剂170116糖浆剂180117搽剂190118涂剂200119涂膜剂210120酊剂220121贴剂230122贴膏剂240123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250124植入剂260125膜剂270126耳用制剂280127洗剂290128冲洗剂300129灌肠剂310181合剂320182锭剂330183煎膏剂(膏滋)340184胶剂350185酒剂360186膏药370187露剂380188茶剂390189流浸膏剂与浸膏剂400200其他通则410211药材和饮片取样法42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430213炮制通则440251药用辅料450261制药用水460291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470300480301一般鉴别试验490400光谱法5004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510402红外分光光度法7520405荧光分光光度法53040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540407火焰光度法55041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56041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570421拉曼光谱法580431质谱法590441核磁共振波谱法600451X射线衍射法610500色谱法620501纸色谱法630502薄层色谱法640511柱色谱法650512高效液相色谱法660513离子色谱法670514分子排阻色谱法680521气相色谱法690531超临界流体色谱法700532临界点色谱法710541电泳法720542毛细管电泳法730600物理常数测定法740601相对密度测定法750611馏程测定法760612熔点测定法770613凝点测定法780621旋光度测定法790622折光率测定法800631pH值测定法810632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820633黏度测定法830661热分析法840681制药用水电导率测定法850682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860700其他测定法870701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880702非水溶液滴定法890703氧瓶燃烧法900704氮测定法910711乙醇量测定法920712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930713脂肪与脂肪油测定法940721维生素A测定法950722维生素D测定法960731蛋白质含量测定法970800限量检查法980801氯化物检查法990802硫酸盐检查法1000803硫化物检查法1010804硒检查法1020805氟检查法1030806氰化物检查法1040807铁盐检查法1050808铵盐检查法1060821重金属检查法1070822砷盐检查法1080831干燥失重测定法1090832水分测定法1100841炽灼残渣检查法1110842易炭化物检查法1120861残留溶剂测定法1130871甲醇量检查法1140872合成多肽中的醋酸测定法11508732-乙基己酸测定法1160900特性检查法1170901溶液颜色检查法1180902澄清度检查法1190903不溶性微粒检查法1200904可见异物检查法1210921崩解时限检查法1220922融变时限检查法1230923片剂脆碎度检查法1240931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1250941含量均匀度检查法1260942最低装量检查法1270951吸入制剂微细粒子空气动力学特性测定法1280952黏附力测定法1290981结晶性检查法1300982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1310983锥入度测定法1321100生物检查法1331101无菌检查法134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135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1361107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1371121抑菌效力检查法1381141异常毒性检查法1391142热原检查法140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1411144升压物质检查法1421145降压物质检查法1431146组胺类物质检查法1441147过敏反应检查法1451148溶血与凝聚检查法1461200生物活性测定法1471201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1481202青霉素酶及其活力测定法1491205升压素生物测定法1501206细胞色素C活力测定法1511207玻璃酸酶测定法1521208肝素生物测定法1531209绒促性素生物测定法1541210缩宫素生物测定法1551211胰岛素生物测定法1561212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延缓作用测定法1571213硫酸鱼精蛋白生物测定法1581214洋地黄生物测定法1591215葡萄糖酸锑钠毒力检查法1601216卵泡刺激素生物测定法1611217黄体生成素生物测定法1621218降钙素生物测定法1631219生长激素生物测定法1641401放射性药品检定法1651421灭菌法1661431生物检定统计法1672000中药其他方法1682001显微鉴别法1692101膨胀度测定法1702102膏药软化点测定法1712201浸出物测定法1722202鞣质含量测定法1732203桉油精含量测定法1742204挥发油测定法1752301杂质检查法1762302灰分测定法1772303酸败度测定法1782321铅、镉、砷、汞、铜测定法1792322汞和砷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1802331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1812341农药残留量测定法1822351黄曲霉毒素测定法1832400注射剂有关物质检查法1843000生物制品相关检查方法1853100含量测定法1863101固体总量测定法1873102唾液酸测定法(间苯二酚显色法)1883103磷测定法1893104硫酸铵测定法1903105亚硫酸氢钠测定法1913106氢氧化铝(或磷酸铝)测定法1923107氯化钠测定法1933108枸橼酸离子测定法1943109钾离子测定法1953110钠离子测定法1963111辛酸钠测定法1973112乙酰色氨酸测定法1983113苯酚测定法1993114间甲酚测定法2003115硫柳汞测定法2013116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含量测定法2023117O-乙酰基测定法2033118己二酰肼含量测定法2043119高分子结合物含量测定法2053120人血液制品中糖及糖醇测定法2063121人血白蛋白多聚体测定法2073122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IgG单体加二聚体测定法2083123人免疫球蛋白中甘氨酸含量测定法2093124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蛋白质含量测定法92103125组胺人免疫球蛋白中游离磷酸组胺测定法2113126IgG含量测定法2123127单抗分子大小变异体测定法(CE-SDS)2133200化学残留物测定法2143201乙醇残留量测定法2153202聚乙二醇残留量测定法2163203聚山梨酯80残留量测定法2173204戊二醛残留量测定法2183205磷酸三丁酯残留量测定法2193206碳二亚胺残留量测定法2203207游离甲醛测定法2213208人血白蛋白铝残留量测定法2223209羟胺残留量测定法2233300微生物检查法2243301支原体检查法2253302外源病毒因子检查法2263303鼠源性病毒检查法2273304SV40核酸序列检查法2283305猴体神经毒力试验2293306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病毒核酸检测技术要求2303400生物测定法2313401免疫印迹法2323402免疫斑点法2333403免疫双扩散法2343404免疫电泳法2353405肽图检查法2363406质粒丢失率检查法2373407外源性DNA残留量测定法2383408抗生素残留量检查法(培养法)2393409激肽释放酶原激活剂测定法2403410抗补体活性测定法2413411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测定法2423412大肠杆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2433413假单胞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2443414酵母工程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2453415类A血型物质测定法2463416鼠IgG残留量测定法2473417无细胞百日咳疫苗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2483418抗毒素、抗血清制品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2493419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2503420伤寒Vi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2513421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多糖含量测定法2523422人凝血酶活性检查法2533423活化的凝血因子活性检查法2543424肝素含量测定法2553425抗A、抗B血凝素测定法2563426人红细胞抗体测定法2573427人血小板抗体测定法2583500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法2593501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2603502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2613503人用狂犬病疫苗效价测定法2623504吸附破伤风疫苗效价测定法2633505吸附白喉疫苗效价测定法2643506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法2653507白喉抗毒素效价测定法2663508破伤风抗毒素效价测定法2673509气性坏疽抗毒素效价测定法2683510肉毒抗毒素效价测定法2693511抗蛇毒血清效价测定法2703512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2713513人免疫球蛋白中白喉抗体效价测定法2723514人免疫球蛋白Fc段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733515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E 玫瑰花环形成抑制试验)2743516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淋巴细胞毒试验)2753517人凝血因子Ⅱ效价测定法2763518人凝血因子Ⅶ效价测定法2773519人凝血因子Ⅸ效价测定法2783520人凝血因子Ⅹ效价测定法2793521人凝血因子Ⅷ效价测定法2803522重组人促红素体内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813523干扰素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823524重组人白介素-2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833525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843526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853527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863528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873529重组链激酶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883530鼠神经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893531尼妥珠单抗注射液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903532重组人白介素-11生物学活性测定法2913533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成品效价测定法(平行线法)2923600特定生物原材料/动物2933601无特定病原体鸡胚质量检测要求2943602实验动物微生物学检测要求2953603实验动物寄生虫学检测要求2963604新生牛血清检测要求2973605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29837002993701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目录3008000试剂与标准物质3018001试药3028002试液3038003试纸3048004缓冲液3058005指示剂与指示液3068006滴定液3078061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3088062对照品标准品3099000指导原则3109001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3119011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3129012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3139013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3149014微粒制剂指导原则3159015药品晶型研究及晶型质量控制指导原则3169101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3179102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3189103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3199104近红外分光光度法指导原则3209105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指导原则3219106基于基因芯片的药物评价技术与方法指导原则3229107中药材DNA条形码分子鉴定法指导原则3239201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3249202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指导原则325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3269204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327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3289206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3299301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3309302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3319303色素测定法指导原则3329304中药中铝、铬、铁、钡元素测定指导原则3339305中药中真菌毒素测定指导原则3349501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3359502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3369601药用辅料功能性指标研究指导原则3379621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3389622药用玻璃材料和容器指导原则3399901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制备指导原则11。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中文名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颁布单位卫生部颁布时间1985.03.23实施时间1985.03.23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根据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管理和组织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医学微生物菌种(以下简称菌种)的保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组织及任务在卫生部领导下,在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指导下,设下列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中国医学真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防治研究所负责。

中国医学细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

中国医学病毒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预防医学中心病毒学研究所负责。

保藏管理中心的任务是:(一)负责本门类微生物菌种的选择、收集、鉴定、保藏、交换和供应;(二)开展菌种分类、鉴定及保藏管理的研究;(三)组织学术交流和经验交流;(四)办理国内外菌种交换;(五)编制保管的菌种目录。

保藏管理中心下设专业实验室,承担全国性的业务工作。

专业实验室对其直接领导机构和保藏管理中心负责,并定期向管理中心汇报工作情况。

其具体任务是:(一)负责本专业有关微生物菌种的选择、收集、鉴定、保藏、交换和供应;(二)承担本专业有关疑难菌种鉴定;(三)开展有关菌种分类、鉴定、保藏的研究,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四)办理对外交流和交换菌种。

各专业实验室科研技术人员的编制和经费由所属主管部门负责。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的菌种按“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执行,统一由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办理。

第二条菌种的分类菌种的分类根据其危险性决定(包括实验室感染的可能性,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症状轻重及愈后情况,有无致命危险及有效的防止实验室感染方法,用一般的微生物操作方法能否防止实验室感染、我国有否此种菌种及曾否引起流行、人群免疫力等情况)。

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

一类:实验室感染的机会多,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大,症状重并能危及生命,缺乏有效的预防方法,以及传染性强,对人群危害性大的烈性传染病,包括国内未发现或虽已发现,但无有效防治方法的烈性传染病菌种。

2000-中国生物制品规程(最新完整版)

2000-中国生物制品规程(最新完整版)

生物制品统一名称规程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品的制备和标定规程生物制品分批规程生物制品分装规程吸附百日咳菌苗、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百日咳菌苗、白喉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钩端螺旋体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制造及检定规程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皮上划痕用鼠疫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皮上划痕人用布氏菌病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治疗用布氏菌病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短棒状杆菌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流行性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流行性乙型脑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森林脑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人用浓缩狂犬病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麻疹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格冻干流行性腮腺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血源乙型肝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黄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精制破伤风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成人用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精制白喉、破伤风二联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蛇毒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炭疽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狂犬病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原料血浆采集(单采知浆术)规程人胎盘血白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人血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组织胺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人凝血因子Ⅷ浓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人纤维蛋白原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基因工程α1b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基因工程α2a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精制人白细胞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旧结核菌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化物(TB-PPD)制造及检定规程卡介菌纯蛋白衍化物(BCG-PPD)制造及检定规程布氏菌素制造及检定规程锡克试验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生物制品化学规定规程伤寒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伤寒、副伤寒甲二联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伤寒、副伤寒甲、乙三联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生物制品包装规程生物制品储存、运输规程生物制品生产用马匹检疫及管理规程实验动物和动物试验管理规程人二倍体细胞建株、检定及制备疫苗规程生物制品统一名称规程生物制品系指以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作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成品质量制成的生物活性制剂,包括菌苗,疫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免疫球蛋白,抗原,变态反应原,细胞因子,激素,酶,发酵产品,单克隆抗体,DNA重组产品,体外免疫诊断制品等。

药品GMP检查指南(生物制品)

药品GMP检查指南(生物制品)

一.机构与人员[检查要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对做好药品生产全过程监控至关重要;适当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人员的职责必需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培训是实施药品GMP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0402 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得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医学、药学等),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其职责。

1.主管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医药及生物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才能确保其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

生物制品是药品的一大类别。

生物制品是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Genetic Engineering)、细胞工程(Cell Engineering)、蛋白质工程(ProteinEngineering)、发酵工程(Fermentation Engineering)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菌、噬菌体、立克次体、病毒、寄生虫等)、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制备,其制备过程是生物学过程和无菌操作过程,并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药品。

我国目前生产和使用的生物制品有200多种,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品种各不相同,基于生物制品起始原辅材料、生产制备过程及质量控制等的固有特性,细菌类或病毒类疫苗(包括毒素、类菌素、抗毒素及抗血清等)生产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细菌学或病毒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流行病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细胞因子及其他活性生物制剂生产企业,应具备生物化学、免疫学、分子生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DNA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现代生物技术、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免疫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体内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应具备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生物化学、分析生物学、病毒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本项规定应具备的相应专业知识,也不可机械地局限到一个人所学的具体专业学科。

生物制品制造检定规程范例

生物制品制造检定规程范例

2.2原液 2.2.1种子液制备 将检定合格的工作种子批菌种接种于适宜的培养基 (可含适量抗生素)中培养。 2.2.2发酵用培养基 采用适宜的不含任何抗生素的培养基。 2.2.3种子液接种及发酵培养 2.2.3.1在灭菌培养基中接种适量种子液。 2.2.3.2在适宜的温度下进行发酵,应根据经批准的 发酵工艺进行,并确 定相应的发酵条件,如温 度、pH值、溶氧、补料、发酵时间等。发酵液应定期进行 质粒丢失率检查(附录ⅨG)。 2.2.4发酵液处理 用适宜的方法收集处理菌体。 2.2.5初步纯化 采用经批准的纯化工艺进行初步纯化,使其纯度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加强药品说明书和标 签的管理颁布了相关的文件来指导: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说明书规范细则(暂行)》 《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 《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说明书指导原则(草案)》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1 生物制品统一名称规程 2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 3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品的制备和标定规程 4 生物制品分批规程 5 生物制品分装规程 6 生物制品包装规程 7 生物制品储存、运输规程 8 实验动物和动物试验管理规程 9 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 10生物制品热原质试验规程 11生物制品化学规定规程
2.8 无菌试验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2.9 安全试验 按《人血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2.7项进行。 2.10 热原质试验 按《生物制品热原质试验规程》进行。注射剂量按家兔 体重注射0.15g/kg。判定标准按该规程4.2项要求进行。 3 保存与效期 液体制剂保存于2~8℃暗处,冻干制剂保存于10℃以下 干燥处。效期自效价测定合格之日起,液体制剂为2年, 冻干制剂为3年。
生物制品制造检定规程范例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根据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管理和组织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医学微生物菌种(以下简称菌种)的保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组织及任务在卫生部领导下,在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指导下,设下列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中国医学真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防治研究所负责。

中国医学细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

中国医学病毒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预防医学中心病毒学研究所负责。

保藏管理中心的任务是:(一)负责本门类微生物菌种的选择、收集、鉴定、保藏、交换和供应;(二)开展菌种分类、鉴定及保藏管理的研究;(三)组织学术交流和经验交流;(四)办理国内外菌种交换;(五)编制保管的菌种目录。

保藏管理中心下设专业实验室,承担全国性的业务工作。

专业实验室对其直接领导机构和保藏管理中心负责,并定期向管理中心汇报工作情况。

其具体任务是:(一)负责本专业有关微生物菌种的选择、收集、鉴定、保藏、交换和供应;(二)承担本专业有关疑难菌种鉴定;(三)开展有关菌种分类、鉴定、保藏的研究,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四)办理对外交流和交换菌种。

各专业实验室科研技术人员的编制和经费由所属主管部门负责。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的菌种按"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执行,统一由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办理。

第二条菌种的分类菌种的分类根据其危险性决定(包括实验室感染的可能性,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症状轻重及愈后情况,有无致命危险及有效的防止实验室感染方法,用一般的微生物操作方法能否防止实验室感染、我国有否此种菌种及曾否引起流行、人群免疫力等情况)。

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

一类:实验室感染的机会多,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大,症状重并能危及生命,缺乏有效的预防方法,以及传染性强,对人群危害性大的烈性传染病,包括国内未发现或虽已发现,但无有效防治方法的烈性传染病菌种。

生产用菌(毒、虫)种管理规定

生产用菌(毒、虫)种管理规定

生产用菌(毒、虫)种管理规定1 用于兽用生物制品生产检验的菌(毒、虫)种须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2 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用菌(毒、虫)种应实行种子批和分级管理制度。

种子分三级:原始种子、基础种子和生产种子,各级种子均应建立种子批,组成种子批系统。

2.1 原始种子批必须按原始种子自身特性进行全面系统检定,如培养特性、生化特性、血清学特性、毒力、免疫原性检定和纯粹检查等,应符合规定;分装容器上应标明名称、代号、代次和冻存日期等;同时应详细记录其背景,如名称、时间、地点、来源、代次、菌(毒、虫)株代号和历史等。

2.2 基础种子批必须按菌(毒、虫)种检定标准进行全面系统检定,如培养特性、生化特性、血清学特性、毒力、免疫原性和纯粹检查等,应符合规定;分装容器上应标明名称、批号(代次)识别标志、冻存日期等;并应规定限制使用代次、保存期限。

同时应详细记录名称、代次、来源、库存量和存放位置等。

2.3 生产种子批必须根据特定生产种子批的检定标准逐项(一般应包括纯净性检验、特异性检验和含量测定等)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

生产种子批应达到一定规模,并含有足量活细菌(或病毒、虫),以确保用生产种子复苏后传代增殖以后的细菌(或病毒、虫)培养物数量能满足生产一批或一个亚批制品。

生产种子批由生产企业用基础种子繁殖、制备并检定,应符合其标准规定;同时应详细记录代次、识别标志、冻存日期、库存量和存放位置等。

用生产种子增殖获得的细菌(或病毒)培养物(菌液或病毒、虫培养液),不得再回冻作为生产种子批保存和使用。

3 检验用菌(毒、虫)种应建立基础种子批,并按检定标准进行全面系统检定,如培养特性、血清学特性、毒力和纯粹检查等,应符合规定。

4 凡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生产文号的制品,其生产与检验所需菌(毒、虫)种的基础种子均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保藏机构和受委托保藏单位负责制备、检定和供应;供应的菌(毒、虫)种均应符合其标准规定。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解读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解读

增加:
若平皿上未见菌落生长,或虽有菌落生长但鉴定 结果为非控制菌,判供试品未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
项目
2015版药典
2020版药典
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中氧化酶试验
斜面培养物
应进行绿脓菌素试 验
分离纯化培养物
应继续进行适宜的 鉴定试验,确认是 否为铜绿假单胞菌
删除:绿脓菌素试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项目
2020版药典微生物 变更细则解读
2020年06月
-1-
涉及内容
药典三部: 生物制品通则:《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总论:《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变更)
通则
1101 《无菌检查法》(变更) 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3605 《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 1421 《灭菌法 》
数以白色念珠菌为对照菌,非致病杂菌计数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对照菌
排除目的菌干扰的
因供试品为活菌制品,应选用能抑制目的菌生长的选择性 培养基进行检查。除另有规定外,营养琼脂培养基用于非 致病性杂菌的计数,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用于真菌计数。
也可采用其它经验 证的培养基
真菌计数
称取供试品1g,加到9ml 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其他适宜稀释液中,混匀, 做10倍系列稀释,取适宜稀释度供试品溶液0.1ml加到已备好的玫瑰红钠琼脂 培养基上,以玻棒涂匀,一式3份,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96小时,每天 观察结果,记录平皿上生长的真菌菌落数.
2. 理化检查 3. 活菌数测定
按本总论附录2方法测定每克制品中的活菌数,应符合规 定。多价制品应分别测定各单价活菌数。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重要性段丽莉. 菌种保管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于冰箱中,房门专人加锁,确保菌种安全。

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交接手续。

2、菌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包括形态,分离日期,鉴定日期,签发者,主要鉴定性能(包括形态、染色、抗原结构、动物致病力等),并注明使用、转移、销毁情况及原因。

3、各种菌种应按规定时间接种,一般在接种三次后作一次全面的鉴定,注意菌种有无污染及变异,如发现变异时,应及时更换。

4、菌种保存范围及向外单位转移,应按国家卫生部规定执行。

5、所有存在菌种应具备清单。

编写:审核:批准:批准日期:主要内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是国家重要生物资源,是保障生物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与稳定的重要战略资源。

是人类传染病预防、诊断和治疗以及医学科研和教学事业的基础和重要支撑条件,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生物安全以及抵御生物恐怖袭击的前提条件。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在其采集、携带、运输、保藏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必须强调生物安全,必须符合国家传染病防治、医学微生物菌(毒)种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

其管理不仅强调在硬件设备上要符合微生物安全防护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强调所有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常备不懈的防护意识和守法观念。

菌(毒)种分类按照微生物结构、组成分为三大类:原核细胞型微生物:细菌、支原体、立克次体、衣原体、螺旋体和放线菌。

真核细胞型微生物:真菌非细胞型微生物:病毒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第二条菌种的分类菌(毒)种的分类根据其危险性决定的对实验室感染的可能性;人体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发病后症状轻重及愈后情况;有无致命危险及有效的防止实验室感染方法;用一般的微生物操作方法能否防止实验室污染;我国有否此种菌种及曾否引起流行人群免疫力等情况。

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毒)种分为四类。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第二条菌种的分类一类:实验室感染的机会多,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大,症状重并能危及生命,缺乏有效的预防方法,以及传染性强,对人群危害性大的烈性传染病,包括国内未发现或虽已发现,但无有效防治方法的烈性传染病菌(毒)种。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1 总则1.1 本规程所称之菌、毒种系指直接用于制造和检定生物制品的细菌、立克次体或病毒,以下简称菌、毒种。

菌、毒种按《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第二条分类。

菌、毒种的管理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以下简称检定所)负责。

1.2 各生产单位按规程生产或检定生物制品所用之菌、毒种由检定所或卫生部委托的单位保存、检定及分发。

各生产单位自行分离或收集的菌、毒种,凡拟用于生产或检定者,均须经检定所审查认可。

新生物制品所用的菌、毒种按卫生部《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办理。

1.3 生物制品生产应采用种子批系统。

原始种子库应验明其记录、历史、来源和生物学特性。

从原始种子库传出、扩增后冻干保存的为生产用种子库。

生产用种子批的生物学特征应与原始种子批一致。

每批生产用种子批均应按规程要求保管、检定和使用。

1.4 各生产单位应指定专业部门对本单位的菌、毒种施行统一管理,每年向单位领导书面报告管理情况,并抄报检定所。

1.5 凡增加、减少或变更生产及检定用菌、毒种须经检定所审查认可。

2 菌、毒种登记程序2.1 菌、毒种由检定所统一进行国家菌、毒种编号,各单位不得更改。

各生产单位自行分离、收集的菌、毒种,凡正式用于生产和检定者,经检定所审查同意后给予正式国家编号。

2.2 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细的总帐及分类帐。

收到菌、毒种后应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学名、株名、历史、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冻干日期、数量。

在保管过程中,凡传代、冻干及分发,均应及时登记,并定期核对库存数量。

2.3 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于3个月内进行检定。

用培养基保存的菌种应及时检定。

3 菌、毒种的检定3.1 生产用菌、毒种应按各项制品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检定。

3.2 所有菌、毒种检定结果应及时记入菌、毒种检定专用记录内。

3.3 不同属或同属菌、毒种的强毒及弱毒株不得同时在同一或未经严格消毒的无菌室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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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一、总则
本规程所称之菌毒种,系指直接用于制造和检定生物制品的细菌、立克次体或病
毒等,以下简称菌毒种。

菌毒种按《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分类。

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包括DNA重组工程菌菌种,来源途径应合法,并经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保存、检定及分发。

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应采用种子批系统。

原始种子批(Primary Seed Lot)应验明其记录、历史、来源和生物学特性。

从原始种子批传代和扩增后保存的
为主种子批(Master Seed Lot)。

从主种子批传代和扩增后保存的为工作种子批(Working Seed Lot),工作种子批用于生产疫苗。

工作种子批的生物学特性应与原始种
子批一致,每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均应按各论要求保管、检定和使用。

生产过程中应
规定各级种子批允许传代的代次,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菌毒种的传代及
检定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各生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菌
毒种施行统一管理。

二、菌毒种登记程序
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统一进行国家菌毒种编号,各单位不得更改及仿冒。

未经注册并统一编号的菌毒种不得用于生产和检定。

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细的总账及分类账。

收到菌毒种后应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学名、
株名、历史、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冻干日期和数量。

在保管过程中,凡传代、
冻干及分发,记录均应清晰,可追溯,并定期核对库存数量。

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
时进行检定。

用培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三、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分类(见本规程附录)以《人间传染的病
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
将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分为四类:
1、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
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2、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
动物严重疾病,
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3、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
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
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4、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四、菌毒种的检定
生产用菌毒种应按各论要求进行检定。

所有菌毒种检定结果应及时记入菌、毒种检定专用记录内。

不同属或同属菌毒种的强毒株及弱毒株不得同时在同一洁净室内操作。

涉及菌毒种的操作应符合国家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应对生产用菌毒种已知的主要抗原表位的遗传稳定性进行检测,并证明在规定的使用代次内其遗传性状是稳定的。

减毒活疫苗中所含病毒或细菌的遗传性状应与原始种子批和/或主种子批一致。

五、菌毒种的保存菌毒种经检定后,应根据其特性,选用冻干或适当方法及时保存。

不能冻干保存的菌毒种,应根据其特性,置适宜环境至少保存2份或保存于两种培养基。

保存的菌毒种传代或冻干均应填写专用记录。

保存的菌毒种应贴有牢固的标签,标明菌毒种编号、名称、代次、批号和制备日期等内容。

六、菌毒种的销毁
无保存价值的菌毒种可以销毁。

销毁一、二类菌毒种的原始种子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时,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报请国家卫生行政当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当局认可。

销毁三、四类菌毒种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销毁后应在账上注销,做出专项记录,写明销毁原因、方式和日期。

六、菌毒种的索取、分发与运输
索取菌毒种,应按《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执行。

分发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应附有详细的历史记录及各项检定结果。

菌毒种采用冻干或真空封口形式发出,如不可能,毒种亦可以组织块或细胞悬液形式发出,菌种亦可用培养基保存发出,但
外包装应坚固,管口必须密封。

3、菌毒种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附录常用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分类
1.细菌活疫苗生产用菌种
5.重组产品
重组产品生产用工程菌株按第四类病原微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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