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
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
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的一体化:一是全国政府预算管理的一体化。
实现逐级汇总编制真实、完整的全国预算,动态实时反映全国预算资源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并对非财力性转移支付项目跟踪问效。
二是各部门预算管理的一体化。
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及其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
三是预算全过程管理的一体化。
强化顺向环环相扣的控制机制和逆向动态可溯的反馈机制,预算执行结果及形成资产情况作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形成预算全过程的管理闭环。
四是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体化。
对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管理,更好地统筹年度预算各类资源和未来财政收支,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
五是全国预算数据管理一体化。
实现各级预算数据生产和对接运输的标准化,在此基础上推动部门和单位预算信息与财政部门共享,以及各级预算数据的集中管理。
(一)建立健全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规范》完善了项目库管理,将预算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构建了预算项目前期谋划、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项目实施、项目结束和终止等各阶段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机制。
1.完善以项目库为源头的预算管理机制。
预算编制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资金跟着项目走”,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按优先次序安排,待分配项目细化和预算调整调剂须在项目库中操作,调整相关项目信息。
2.完善项目预算分年度安排机制。
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多年度实施的项目要测算项目支出总额并如实填报项目计划实施周期,将项目活动和支出分解到各年度,细化测算每年的预算需求。
3.实时记录和动态反映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预算管理信息。
预算管理各环节均以预算项目为基本管理单元,预算编制到项目、执行到项目、总预算会计和单位会计均核算到项目,各类预算报表基于项目明细数据自动汇总生成。
(二)建立健全统一的财政预算管理要素管理机制:预算管理要素反映预算管理中涉及的业务主体和对象的特征、行为、状态等内容,是各级财政预算管理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的基础。
浅谈如何提高财政统计数据质量
浅谈如何提高财政统计数据质量财政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是保证财政工作科学决策和实施的重要保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提高财政统计数据的质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首先,要加强财政统计数据的规范性。
财政统计数据的规范性是财政数据质量的基础,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确保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和报送的程序规范,统一标准。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准确地汇总报送数据,避免数据的错报、漏报等情况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财政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统计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其次,要加强财政统计数据的实时性。
财政统计数据的实时性对于及时了解财政收支情况、做出正确决策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财政统计数据的实时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财政统计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处理和发布;推广应用电子化财政管理系统,提高财政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和处理效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确保数据的及时传递和更新。
最后,要加强财政统计数据的透明度。
财政统计数据的透明度是保证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对财政统计数据的公开与发布,让公众了解财政数据的真实情况,提高数据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同时,要加强对财政统计数据的解读和分析,提供有针对性的报告和解释,帮助各方理解数据背后的含义和影响。
综上所述,提高财政统计数据的质量需要加强规范性、实时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财政部门应加强数据管理和监控,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推动财政统计数据的质量持续提升。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更好地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财厅代码集
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扩充代码集)目录1扩充说明 (3)2财政业务代码集 (3)2.1 政府采购基础业务代码 (4)2.1.1采购代理业务类型代码 (4)2.1.2采购类型代码 (4)2.1.3招标组织形式代码 (4)2.1.4招标方式代码 (5)2.1.5招标类型代码 (5)2.1.6项目类型代码 (6)2.2 评审专家相关代码 (6)2.2.1专家类型 (6)2.2.2专家来源 (6)2.2.3主/辅专业 (7)2.2.4评审专家参与状态代码 (7)2.2.5评审专家通知方式代码 (7)2.2.6专家发通知的状态类型代码 (8)2.2.7评价意见型 (8)2.2.8政治面貌代码 (8)2.2.9职称等级代码 (9)2.3 单位信息代码 (9)2.3.1单位级别代码 (9)2.3.2单位性质代码 (9)2.3.3招标人类型代码 (10)2.4 通用代码 (10)2.4.1区域代码 (10)2.4.2民族代码 (11)2.4.3性别代码 (12)2.4.4将康状况代码 (13)2.4.5外语水平代码 (13)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扩充代码集1 扩充说明《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扩充代码集)》(以下简称《扩充代码集》)是区本级财政业务系统接入应用支撑平台时,依据财政部颁发的《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规定市财政局本级财政业务及其信息化建设有关的业务信息的基础分类与代码,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扩充后的基础数据代码集。
《扩充代码集》列出了n个代码表,其中,资金性质代码为中央地方共用代码,根据市财政局实际情况做了细化;单位层次编码、财政局内部机构编码、预算来源代码、会计账套代码、为中央使用,地方参照代码,项目分类代码为扩充代码,我们根据实际和管理要求做了修改调整。
未列出的代码及代码表以财政部的《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和的《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扩充代码集)》为准。
《扩充代码集》适用于财政业务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上下级财政业务的管理和数据的统计分析,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与集成,以及财政系统与其它相关行业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绪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为了规范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活动,提高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
遵循本规范对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的原则第一节会计核算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会计核算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财政部门的财务状况和经济业务实际情况。
2.收支平衡原则:会计核算要保持收支平衡,确保财政部门的经济活动符合财政预算安排。
3.独立性原则:会计核算要独立进行,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4.时段性原则:会计核算要按照一定的时期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第二节财务管理原则1.预算控制原则: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要按照预算控制,确保经费的合理安排和利用。
2.规范管理原则: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财务管理活动的规范性和规划性。
3.公开透明原则: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公正合法。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的职责第一节会计核算职责1.财产权责:负责财政部门资产和负债的核算与管理。
2.收支责:负责财政部门各项收支的核算、登记与审核。
3.费用责:负责财政部门各项费用的核算、登记与统计。
4.成本责:负责财政部门各项成本的核算、登记与分析。
第二节财务管理职责1.预算责:负责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2.审计责:负责财政部门财务核算的审计工作。
3.内部控制责:负责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4.报表责:负责编制和报送财政部门财务报表。
第四章会计基础工作的方法与要求第一节会计核算方法1.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要按照财政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
2.会计账簿的建立和管理要符合财务管理的要求,保证信息的及时和准确。
3.会计核算要注意事项的分类和归集,确保财政部门的账务结构清晰和准确。
第二节财务管理方法1.预算编制和执行要按照财政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并及时报送相关机关。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12.25•【文号】财办[2013]52号•【施行日期】2014.01.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的通知(财办[2013]5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流程,实现动态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馈。
下一步,财政部将根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施和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逐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的网上办理。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政部2013年12月25日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流程,逐步实现动态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的资产管理工作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适用本规程。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政部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规范会计人员在财务管理中的行为准则,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从会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重要性以及执行规则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会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1.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准确、规范的填制凭证对于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至关重要。
会计人员应遵循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制度和规范,正确填写各项账务信息,并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账簿的建立和管理账簿是财务会计的核心,会计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建立与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等。
同时,需要做好账簿的管理工作,确保账簿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3.会计核算和分析会计人员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将原始账务记录进行分类、整理和加工,得出准确的财务报表。
此外,还应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供管理决策参考。
4.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会计人员应依照财政部要求,编制完整、准确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同时,要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报表报送给有关部门、税务机关以及上级财政部门。
二、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1.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执行,能够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2.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有助于管理层快速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经营效益。
3.便于税务审计和风险防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执行,有利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审计,同时也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
三、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几点建议1.加强培训和教育财政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使其熟练掌握各项会计制度和规范,提高执行力和准确性。
2.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基础工作的流程和责任,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2024年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xx年修订
2024年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xx年修订____年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xx年修订引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政部制定的重要法规文件,对我国会计制度的运行和会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会计改革的需要,财政部定期进行修订,保证规范的实施效果和适应性。
本文将对____年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xx年修订进行深入研究,总结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意义。
一、修订背景:____年是我国经济发展和会计改革的关键时刻。
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会计准则需求不断增加。
此外,科技的发展和数字化转型也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修订,旨在适应这些变化,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
二、主要内容:1. 更新会计准则:由于经济形势和业务模式的变化,原有的会计准则需要与时俱进。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修订将更新会计准则,确保其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内实际情况。
2. 加强财务报告披露:财务报告是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重要反映,修订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确保财务信息完整、准确、透明。
3. 强化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保障财务信息质量和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修订将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规范其设计和实施。
4. 推进数字化转型:修订将推动会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信息系统的应用和数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5. 完善会计监管:修订将进一步完善会计监管机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三、意义和影响:1.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修订将加强会计准则的应用和财务报告的披露,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为企业决策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2. 加强监管与风险防控:修订将加强会计监管和内部控制,降低企业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3. 推动数字化转型:修订将推动会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4. 适应国际标准和国内实际:修订将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国际竞争力,同时也考虑到国内实际情况,保障会计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为财务管理提供保障会计基础工作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的财务稳定和经济效益。
为此,财政部在管理和监督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范,对会计人员、企业和财政部门做出了相关要求。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财政部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
1. 规范会计入账的流程和方式财政部严格规范会计入账的流程和方式,要求各个企业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准确的会计账务处理。
其中,包括借贷记账、科目设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会计入账不当而导致的资产负债表错误或会计制度严重不符合相应法规的问题,可以有效保证企业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为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2. 加强会计核算的调查和监督财政部门在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后,对会计核算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调查和监督。
财政部定期对企业会计账簿进行抽查并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这样有助于企业自身发现和修正会计账簿中的错误和漏洞,对于会计作业规范的实施更为提升,也能够消除企业会计上的懈怠和不规范的现象。
3. 促进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化和公开化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化和公开化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重要部分,是企业推进现代化经营、营造健康市场竞争环境和提高社会信任度的必要手段。
财政部门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规范企业会计报表披露和信息公开,促进企业与财税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为市场竞争、金融管理、法规执行提供了新的推进方向和实际作用。
4. 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与企业财务管理联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优化和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财政部门坚持会计处理、划分成本、统计分析、资产负债管理等做法标准化,让会计基础工作与企业财务管理之间更加互联互通,形成系统、高效、全面的财务管理机制。
财政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的同时,指导企业做好财务管理、财务审核、财务执行等工作,促进企业会计人员与财务管理团队的协作和配合,以达到更好地推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目的。
财务报告数字规范
财务报告数字规范财务报告是企业向外界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一种方式。
其中,数字是财务报告中最基本、最直观的信息之一,因此数字的规范性很重要。
本文将介绍财务报告中数字的规范要求,包括数字的格式、精度、单位等方面。
数字格式在财务报告中,数字的格式应符合一定的规范,以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和比对。
以下是数字格式的几个方面要求:千位分隔符数字应按照每三位添加一个逗号的方式进行千位分隔。
例如,10000应写为10,000。
正负数符号正数一般不需要添加符号,而负数应在数字前面添加负号“-”。
例如,-100表示负一百。
小数对于小数,应按照统一的精确位数进行取舍,一般为两位小数。
例如,0.1578应写为0.16。
百分数百分数应用百分号“%”表示,小数部分按照两位小数的精确位数进行取舍。
数字精度财务报告中的数字精度要求高,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以下是数字精度的几个方面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财务报告中的数字通常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精确度。
对于不足两位的小数,应进行四舍五入。
避免过度精确度数字的精确度应符合实际情况,并避免过度精确度的误导。
在报告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精确度取舍。
例如,对于销售额的报告,精确到个位数可能会给人虚假的准确度感。
百分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财务报告中的百分比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数字单位在财务报告中,数字单位的统一规范是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数字单位的几个方面要求:货币单位涉及货币的数字应统一为相应国家的货币单位,例如人民币使用“元”、“万元”或“亿元”等。
时间单位涉及时间的数字应统一使用常用的时间单位,例如“年”、“月”、“日”。
百分比单位百分比的单位应使用百分号“%”,以清晰地表示出百分比的含义。
总结财务报告中数字的规范性对于读者理解和比对数据具有重要意义。
在编写财务报告时,我们应遵循数字格式的要求,注意数字的精度和单位的统一。
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精)
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0.1.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秩序,巩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成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重视和加强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水平。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人对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四条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履行会计监督职能,不定期对本级及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开展检查,并自觉接受审计及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财政总预算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财政总预算会计机构和岗位,配备专职人员。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设置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应遵循精简、高效、制衡原则,既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又避免岗位设置交叉、重复。
第七条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应包括:账户管理岗位、财政资金收入管理岗位、财政资金用款计划审核岗位、财政资金调度及拨付岗位、会计核算岗位、监督管理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信息系统管理岗位等。
第八条账户管理岗位,主要负责管理和监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资金专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以及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
第九条财政资金收入管理岗位,主要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制度规定,规范和指导执收单位收缴管理工作,管理非税收入收缴信息。
第十条财政资金用款计划审核岗位,主要负责核定用款计划,并且对用款单位提出的支付或拨款申请是否符合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收入缴库进度等进行初审和复审.第十一条财政资金调度及拨付岗位,主要负责预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现金流量,分析库款结构和收支变动情况,科学调度库款资金;负责用款单位印鉴的预留备案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根据用款单位报备的预留印鉴信息,对支付或拨款申请中的账户信息、科目、印章等要素进行初审和复审,并开具支付或拨款凭证。
财务工作基础规范
财务工作基础规范一、书写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具体要求(一)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要求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特别在连着写几个“0”时,一定要单个地写,不能将几个“0”连在一起一笔写完。
根据习惯,阿拉伯数字在书写时应有一定的斜度。
此外,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还应有高度标准,一般要求数字的高度占横格高度的1/2为宜。
书写时还要注意紧靠横格底线,使上方能留出一定空位,以便需要进行更正时可以再次书写。
例如:1 2 3 4 5 6(二)货币符号的书写要求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前不得留有空白。
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如:¥99.99不能写成¥99.99元(三)大写数字的书写要求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
举例:伍佰元整写成五佰元整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字或者…正‟字。
如:¥19.10 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元壹角整,再如¥1234.56应当写成“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肆元伍角陆分”,不能写成“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肆元伍角陆分整”。
(四)货币名称的书写要求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如¥180000.00,应当写成“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不能分开写成“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五)“零”的写法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如¥1000.56应当写成“人民币壹仟元零伍角陆分”,或“人民币壹仟元伍角陆分”。
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
附件2: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目录前言 (21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第1部分:数据元目录 (23 1范围 (23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3业务术语和定义 (233.1 TD101政府采购 (233.2 TD103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233.3 TD10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33.4 TD107集中采购 (243.5 TD111分散采购 (243.6 TD113采购人 (243.7 TD07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43.8 TD115 供应商 (243.9 TD117 评审专家 (243.10 TD025 部门预算 (243.11 TD119 政府采购预算 (243.12 TD121 政府采购方式 (24 3.13 TD072 政府采购计划 (24 3.14 TD073 政府采购信息 (25 3.15 TD123采购实施形式 (25 3.16 TD133 政府采购合同 (25 4数据元的描述方法及规则 (254.1数据元的属性 (254.2数据元属性规范 (264.2.1标识符 (264.2.2中文名称 (264.2.3英文短名 (274.2.4说明 (284.2.5同义名称 (284.2.6语境 (284.2.7数据类型 (284.2.8表示格式 (284.2.9值域 (294.2.10备注 (294.2.11版本 (295数据元目录 (305.1 CZ0001的数据元目录 (305.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基础数据元目录 (33 5.2.1日期、时间 (335.2.2行政区划 (395.2.3单位信息 (405.2.4人员信息 (535.2.5商品信息 (615.2.6采购申请信息 (675.2.7采购项目、协议供货信息 (695.2.8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管理信息 (745.2.9政府采购统计信息 (785.2.10其他政府采购监管信息 (79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第2部分:代码集 (83 1范围 (832规范性引用文件 (832.1代码的描述方法 (832.1.1描述方法 (832.1.2代码标识符 (832.2 CZ0001业务代码 (832.2.1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代码 (832.2.2政府采购代码 (842.3政府采购基础业务代码 (872.3.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代码 (872.3.2评审专家相关代码 (872.3.3供应商相关代码 (902.3.4商品相关代码 (912.3.5采购计划相关代码 (922.3.6采购项目相关代码 (962.3.7统计相关代码 (1042.3.8通用代码 (1062.4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管理代码 (1122.4.1 CS87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类型代码 (1122.4.2 CS87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处理类型代码 (113 2.4.3 CS875评审专家违规类型代码 (1142.4.4 CS877评审专家违规处理类型代码 (1142.4.5 CS879诚信等级代码 (1152.4.6 CS881供应商违规类型代码 (1152.4.7 CS883供应商违规处理类型代码 (1162.4.8 CS885考核结果代码 (1162.4.9 CS887评价指标编号 (1162.4.10 CS889评价编号 (1172.4.11 CS891质疑类型代码 (1172.4.12 CS893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代码 (1182.4.13 CS895举报处理结果代码 (1182.4.14 CS899证据类型代码 (118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第3部分:全国基础资源数据应用规范 (120 1范围 (1202规范性引用文件 (1203全国基础资源数据应用规范 (1203.1说明 (1203.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203.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1203.2.2业务联系人信息 (1213.2.3主要负责人信息 (1223.2.4专业人员信息 (1223.2.5子公司信息 (1223.2.6出资信息 (1233.2.7机构证照信息 (1233.2.8机构资质信息 (1233.2.9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信息 (1233.2.10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信息 (1243.2.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信息 (1243.2.12评价基本信息 (1253.2.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注销信息 (125 3.3评审专家 (1253.3.1评审专家基本信息 (1253.3.2回避单位信息 (1263.3.3评审专家资质信息 (1263.3.4评审专家资格证书信息 (1273.3.5评审专家请假信息 (1273.3.6评审专家培训信息 (1273.3.7评审专家退出信息 (1283.3.8评审专家业绩信息 (1283.3.9评审专家考核信息 (1283.3.10评审专家违规信息 (1283.3.11评价基本信息 (1293.4供应商 (1293.4.1供应商基本信息 (1293.4.2人员信息 (1303.4.3证照信息 (1303.4.4供应商资质信息 (1313.4.5出资人信息 (1313.4.6分支机构信息 (1313.4.7供应商业绩信息 (1323.4.8供应商违规信息 (1323.4.9供应商注销资格信息 (132 3.4.10评价基本信息 (1323.5商品 (1333.5.1商品分类 (1333.5.2商品配置项管理信息 (133 3.5.3商品品牌信息 (1333.5.4商品基本信息 (1343.5.5商品图片信息 (1343.5.6商品配置信息 (1343.5.7商品监测价格信息 (1343.5.8商品状态信息 (1353.5.9商品供货信息 (1353.5.10商品协议信息 (1353.5.11商品销售信息 (1353.5.12评价基本信息 (1363.6其他基础资源 (1363.6.1采购品目管理信息 (1363.6.2资质管理信息 (137前言为建立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标准体系,规范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管理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以下简称《数据规范》。
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
《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试行)》目录CZ0001在总标题《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下,包括以下三部分:——第1部分:数据元目录;——第2部分:代码集;——第3部分: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财政部预算司、财政部国库司、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规范发布时间:2008年4月。
前言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由数据元目录、代码集和维护与管理等三部分组成。
财政业务数据元是在一定的业务环境中最小的数据单元,是将财政业务主体(如预算单位、指标、项目、资金)、财政业务行为(如预算编制、指标调整)、业务处理状态(如审核、批复、冻结)作为对象,对其在财政业务管理中应用到的特性(如项目的类别、资金的性质等)和表示(如名称、代码、金额)进行标准化的结果,如“项目类别名称”、“资金性质代码”等。
数据元目录是以目录形式排列的财政业务数据元的集合。
为了便于数据元的理解和应用,应当将财政业务管理工作中用来表示业务对象的基本概念(如“项目”)作为财政业务中的一个术语加以规范化,给出标准、规范的说明或描述。
代码表是能够完整表达特定业务对象某个特性的全部值的集合,在财政业务管理中,代码表一般与对应的数据元配套使用,作为数据元表示中的值域,可以对值域进行简洁和统一的表示和管理。
代码表可以说是在财政业务数据元规范化和标准化过程中产生的,同时又有助于财政业务数据元的理解和应用的配套标准。
例如,将项目按照规定的类别进行分类,并为每一类赋予一个代码,形成项目类别代码表。
代码集是以目录形式表达的数据元目录中代码型值域所使用的代码表的集合。
其中,每一个代码表除了规定每一项的名称、代码以及必要的说明外,还应根据需要给出必要的分类原则和编码方法。
维护与管理是根据财政业务管理制度改革和“金财工程”建设的发展趋势,对后续产生的业务术语、数据元和代码表的注册、管理与维护机制所制定的规则与方法。
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05.21•【文号】财库[2007]51号•【施行日期】2007.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07]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我国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目标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作出了整体部署。
2001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财库[2001]24号),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明显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基本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
目前改革处于深化和完善的关键阶段,需要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有效解决改革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促进相关改革措施尽快到位,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现对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进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地财政部门要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争到2010年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各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为此,省级财政要力争到2008年将改革实施到本级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并逐步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同时,要加大推进力度,促进上级补助下级的专项资金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力争到2008年,初步建立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地市级财政要力争到2008年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到地市本级的所有基层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要纳入改革实施范围。
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财务基础数据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合同、协议等。
三、管理职责1. 财务部负责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及时提供所需的财务基础数据。
3. 财务部负责人对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四、档案管理要求1. 财务基础数据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编号等进行分类整理。
2. 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归档时间应确保在财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3. 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4. 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保管应满足以下条件:(1)档案室应具备防潮、防霉、防火、防盗等设施。
(2)档案柜应定期清洁、除虫、消毒。
(3)档案柜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借出。
五、档案利用与借阅1. 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为各部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 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借阅需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簿。
3. 借阅人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或泄露。
4. 借阅期限一般为一周,如需延长,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六、档案销毁1. 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销毁前需进行鉴定,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
2. 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销毁方式为:高温焚烧或专业销毁公司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或修改。
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科学管理,规范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确保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财务基础数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财务部:负责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档案室:负责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 各部门:按照规定提供财务基础数据档案,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范围1. 财务报表: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2.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3.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
4. 财务分析报告:包括财务状况分析、经营成果分析、现金流量分析等。
5. 财务政策、制度及规定:包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办法等。
6. 财务软件相关资料:包括财务软件操作手册、升级记录、系统配置文件等。
7. 其他财务基础数据资料:如税务申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合同等。
五、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管理流程1. 收集:财务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收集各类财务基础数据档案。
2. 整理:财务部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财务部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时间、顺序归档。
4. 保管:档案室负责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5. 利用:各部门需要查阅财务基础数据档案时,应向档案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六、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保密1. 财务基础数据档案属公司内部资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泄露。
2. 财务部及档案室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安全。
3. 对违反保密规定,泄露财务基础数据档案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2.0版)2015.12-政采云元数据中心
ICS 35.040A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标准CZ 0001—2010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2.0版)二〇一九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说明为更好地适应和满足财政改革发展及信息化建设需要,2010年财政部组织开展了《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以下简称《数据规范》)扩充完善工作,在广泛征求地方财政部门以及部内业务司局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2.0版)》。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数据规范》扩充完善的必要性《数据规范》自2008年正式印发以来,在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得到了广泛使用,对推动应用支撑平台推广实施、促进现有业务系统整合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财政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奠定了基础。
经过两年多的实际使用,《数据规范》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变化,需要进一步扩充完善:一是标准自身逐步完善的需要。
从标准管理角度看,标准规范自身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特别是《数据规范》第一次制定,存在一些不足和欠缺,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应用后,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是财政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
近些年随着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业务不断发展,需要对《数据规范》补充新的业务内容,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
三是财政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这两年随着金财工程建设不断加快,应用支撑平台全面推广实施,业务系统得到整合与统一,新的业务系统在不断上线运行,需要对《数据规范》进行扩充完善,更好地需要满足财政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二、扩充完善的基本思路此次《数据规范》扩充完善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各方意见与建议,在遵循《数据规范》确定的编制原则和涵盖业务范围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及信息化建设需要,经深入研究,组织对《数据规范》进行扩充完善,并着重把握以下几点:(1)考虑普遍需求。
将各地共同建议的需求及具有普遍适用的业务数据纳入《数据规范》,个别地方特殊需求不宜纳入。
(2)纳入成熟业务。
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
附件2: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目录前言 (21)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第1部分:数据元目录 (23)1范围 (23)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3业务术语和定义 (23)3.1 TD101政府采购 (23)3.2 TD103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23)3.3 TD10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3)3.4 TD107集中采购 (24)3.5 TD111分散采购 (24)3.6 TD113采购人 (24)3.7 TD07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4)3.8 TD115 供应商 (24)3.9 TD117 评审专家 (24)3.10 TD025 部门预算 (24)3.11 TD119 政府采购预算 (24)3.12 TD121 政府采购方式 (24)3.13 TD072 政府采购计划 (24)3.14 TD073 政府采购信息 (25)3.15 TD123采购实施形式 (25)3.16 TD133 政府采购合同 (25)4数据元的描述方法及规则 (25)4.1数据元的属性 (25)4.2数据元属性规范 (26)4.2.1标识符 (26)4.2.2中文名称 (26)4.2.3英文短名 (27)4.2.4说明 (28)4.2.5同义名称 (28)4.2.6语境 (28)4.2.7数据类型 (28)4.2.8表示格式 (28)4.2.9值域 (29)4.2.10备注 (29)4.2.11版本 (29)5数据元目录 (30)5.1 CZ0001的数据元目录 (30)5.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基础数据元目录 (33)5.2.1日期、时间 (33)5.2.2行政区划 (39)5.2.3单位信息 (40)5.2.4人员信息 (53)5.2.5商品信息 (61)5.2.6采购申请信息 (67)5.2.7采购项目、协议供货信息 (69)5.2.8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管理信息 (74)5.2.9政府采购统计信息 (78)5.2.10其他政府采购监管信息 (79)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第2部分:代码集 (83)1范围 (83)2规范性引用文件 (83)2.1代码的描述方法 (83)2.1.1描述方法 (83)2.1.2代码标识符 (83)2.2 CZ0001业务代码 (83)2.2.1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代码 (83)2.2.2政府采购代码 (84)2.3政府采购基础业务代码 (87)2.3.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代码 (87)2.3.2评审专家相关代码 (87)2.3.3供应商相关代码 (90)2.3.4商品相关代码 (91)2.3.5采购计划相关代码 (92)2.3.6采购项目相关代码 (96)2.3.7统计相关代码 (104)2.3.8通用代码 (106)2.4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管理代码 (112)2.4.1 CS87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类型代码 (112)2.4.2 CS87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处理类型代码 (113)2.4.3 CS875评审专家违规类型代码 (114)2.4.4 CS877评审专家违规处理类型代码 (114)2.4.5 CS879诚信等级代码 (115)2.4.6 CS881供应商违规类型代码 (115)2.4.7 CS883供应商违规处理类型代码 (116)2.4.8 CS885考核结果代码 (116)2.4.9 CS887评价指标编号 (116)2.4.10 CS889评价编号 (117)2.4.11 CS891质疑类型代码 (117)2.4.12 CS893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代码 (118)2.4.13 CS895举报处理结果代码 (118)2.4.14 CS899证据类型代码 (118)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第3部分:全国基础资源数据应用规范 (120)1范围 (120)2规范性引用文件 (120)3全国基础资源数据应用规范 (120)3.1说明 (120)3.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20)3.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120)3.2.2业务联系人信息 (121)3.2.3主要负责人信息 (122)3.2.4专业人员信息 (122)3.2.5子公司信息 (122)3.2.6出资信息 (123)3.2.7机构证照信息 (123)3.2.8机构资质信息 (123)3.2.9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信息 (123)3.2.10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信息 (124)3.2.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信息 (124)3.2.12评价基本信息 (125)3.2.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注销信息 (125)3.3评审专家 (125)3.3.1评审专家基本信息 (125)3.3.2回避单位信息 (126)3.3.3评审专家资质信息 (126)3.3.4评审专家资格证书信息 (127)3.3.5评审专家请假信息 (127)3.3.6评审专家培训信息 (127)3.3.7评审专家退出信息 (128)3.3.8评审专家业绩信息 (128)3.3.9评审专家考核信息 (128)3.3.10评审专家违规信息 (128)3.3.11评价基本信息 (129)3.4供应商 (129)3.4.1供应商基本信息 (129)3.4.2人员信息 (130)3.4.3证照信息 (130)3.4.4供应商资质信息 (131)3.4.5出资人信息 (131)3.4.6分支机构信息 (131)3.4.7供应商业绩信息 (132)3.4.8供应商违规信息 (132)3.4.9供应商注销资格信息 (132)3.4.10评价基本信息 (132)3.5商品 (133)3.5.1商品分类 (133)3.5.2商品配置项管理信息 (133)3.5.3商品品牌信息 (133)3.5.4商品基本信息 (134)3.5.5商品图片信息 (134)3.5.6商品配置信息 (134)3.5.7商品监测价格信息 (134)3.5.8商品状态信息 (135)3.5.9商品供货信息 (135)3.5.10商品协议信息 (135)3.5.11商品销售信息 (135)3.5.12评价基本信息 (136)3.6其他基础资源 (136)3.6.1采购品目管理信息 (136)3.6.2资质管理信息 (137)前言为建立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标准体系,规范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管理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以下简称《数据规范》)。
财务数据的规范化要求
深圳市精锐狮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的规范化要求文件编号:JRS-3-35 发行日期:2011-09-15 版次:A/0页次:共3页一.仓库作业数据的要求1.材料入库验收:凭采购单、送货单清点实物验收入库,开具入库单,并登记录入电脑归档,于每周二和周五将电脑数据与各种单据交与财务室。
2.材料领用发放:凭物料领用单发放物料,并根据领用的部门归档管理领用单据(如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等),根据领用单据登记录入电脑归档,于周二将电脑数据与纸制单据交与财务室。
3.月末材料库存盘点:月末库存数=月初期数+本月购进-本月领用。
月末定期进行实物盘点,盘点差异由仓库出具书面表格交与总经理审核,给予处理结果。
此份文档交与财务室作账务处理(库存材料使用定价法,由厂务室给出各种物料的定价)。
4.特殊情况的入库处理:未经入库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需填写物料领用单领用,事后由业务经手人(采购人员或收货人员)及时凭厂商送货单,物料领用单至仓库入库,否则不予请款(此只限原材料主材)。
5.仓库每月固定提供给财务的表格:按供应商分类的月度材料购买明细表,按材料种类分类的月度材料入库明细表,按材料种类分类的月度材料领用出库明细表,按材料种类分类的月度材料库存明细表,月末盘点表。
6.仓库按物料大类分类管理:原材料、外协加工物料、劳保用品及各类物料的收发领用盘点均按上述执行。
7.仓库签收单据的规范要求:入库单上须清楚填写对方相对应的送货单号,对方送货单在仓库收到实物后确认签名及签收日期,此日期须与入库单日期保持一致,交与财务及自己留存的往来供应商及客户单据也必须一一对应。
8.仓库物料的规范管理:每一项物料须清楚填写物料标识、品名、编码、规格、分类分区管理。
9.配合财务其它要求配合的事项。
二.采购作业数据的要求1.供应商档案管理:记录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电话、传真、地址、联系、结款方式、主要提供的产品或来料加工,开具发票予否(指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等。
财政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关于填制原始凭证的具体要求(1)原始凭证必须是财政、税务各部门允许使用的发票、收据、车船票以及内部自制凭证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
(2)原始凭证的内容齐备完整。
一般要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和编号,接收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经济业务各实物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及经办人的签名并盖章等。
(3)原始凭证必须真实。
所谓真实,就是原始凭证的内容符合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
(4)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除经办人员必须签字并盖章外,还必须按本单位规定的审批权限,由相应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5)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和连续编号。
作废的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并保存,不得撕毁。
因故退回发出正页肘,应将作废的正页,附在存根上。
(6)职工借款时,必须将借款凭证附在记账凭证上入账,收回借款时,应开收据或退还借款凭证的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凭证。
(7)经过上级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应在原始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编号。
(8)原始凭证的数字和文字书写要清楚,易辨认,数字要准确无误。
每笔经济业务发生以后应由经办人及时填制原始凭证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及时送交会计部门。
(9)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二、关于记账凭证的装订和管理的具体要求对记账凭证的装订,首选要按记账凭证的顺序编号进行整理然后加封面,在凭证的左方打孔,用线绳装订,将装订处贴上封签,并在封签上加盖公章和私章,最后填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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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试行)》目录
CZ0001在总标题《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下,包括以下三部分:
——第1部分:数据元目录;
——第2部分:代码集;
——第3部分: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财政部预算司、财政部国库司、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规范发布时间:2008年4月。
前言
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由数据元目录、代码集和维护与管理等三部分组成。
财政业务数据元是在一定的业务环境中最小的数据单元,是将财政业务主体(如预算单位、指标、项目、资金)、财政业务行为(如预算编制、指标调整)、业务处理状态(如审核、批复、冻结)作为对象,对其在财政业务管理中应用到的特性(如项目的类别、资金的性质等)和表示(如名称、代码、金额)进行标准化的结果,如“项目类别名称”、“资金性质代码”等。
数据元目录是以目录形式排列的财政业务数据元的集合。
为了便于数据元的理解和应用,应当将财政业务管理工作中用来表示业务对象的基本概念(如“项目”)作为财
政业务中的一个术语加以规范化,给出标准、规范的说明或描述。
代码表是能够完整表达特定业务对象某个特性的全部值的集合,在财政业务管理中,代码表一般与对应的数据元配套使用,作为数据元表示中的值域,可以对值域进行简洁和统一的表示和管理。
代码表可以说是在财政业务数据元规范化和标准化过程中产生的,同时又有助于财政业务数据元的理解和应用的配套标准。
例如,将项目按照规定的类别进行分类,并为每一类赋予一个代码,形成项目类别代码表。
代码集是以目录形式表达的数据元目录中代码型值域所使用的代码表的集合。
其中,每一个代码表除了规定每一项的名称、代码以及必要的说明外,还应根据需要给出必要的分类原则和编码方法。
维护与管理是根据财政业务管理制度改革和“金财工程”建设的发展趋势,对后续产生的业务术语、数据元和代码表的注册、管理与维护机制所制定的规则与方法。
范围
CZ0001的本部分规定了我国财政业务及其信息化建设有关的数据元规范,包括数据元的中文名称、英文短名、标识符、说明、数据类型、表示格式等。
本部分适用于财政业务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适用于上下级财政业务的管理和数据的统计分析,适用于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与集成,也适用于财政系统与其它相关行业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
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 FDIS 704:1999 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 2659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3304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T 4658 文化程度代码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5271.4信息技术词汇第4部分:数据的组织
(eqv.ISO/IEC2382-4)
GB/T 686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代码
GB/T 7408数据元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eqv ISO 8601)
GB/T 8561专业技术职务代码
GB 11643公民身份号码
GB 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码规则
GB/T 12406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
GB/T 12407干部职务级别代码
GB/T 18391.1-2002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第1部分:数据
元的规范与标准化框架
(idt ISO/IEC 11179-1:1999)
GB/T 18391.2-2003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第2部分:数据
元的分类
(idt ISO/IEC 11179-2:2000)
GB/T 18391.3-2001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第3部分:数据
元的基本属性
(idt ISO/IEC 11179-3:1994)
GB/T 18391.4-2001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第4部分:数据
定义的编写规则与指南
(idt ISO/IEC 11179-4:1995)
GB/T 18391.5-2001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第5部分:数据
元的命名和标识原则
(idt ISO/IEC 11179-5:1995)
GB/T 18391.6-2001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第6部分:数据
元的注册
(idt ISO/IEC 11179-6:1997)
GB/T 19488.1-2004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
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术语和定义
术语标识规则:用5位字母数字码表示,1、2位为术语和定义英文(Terms and definitions)的首字母缩写,3、4、5位为3位数字顺序码,表示格式为TD+XXX。
本部分使用下述术语和定义:
1.TD001 数据data:对事实、概念或指令的一种形式化表示,适用于以人工或自动方式进行通信、解释或处理。
引自[GB/T 18391.1-2002,定义3.12]。
2.TD002 数据元data element:用一组属性描述其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
引自[GB/T 18391.1-2002,定义3.14]。
3.TD003 对象object:可以想象或感觉的世界的任一部分。
引自[GB/T 15237]。
4.TD004 对象类object class:现实世界中的想法、抽象概念或事物的集合,有清楚的边界和含义,并且特性和其行为遵循同样的规则而能够加以标识。
引自[GB/T 18391.1-2002,定义3.45]。
5.TD005 特性property:对象类的所有个体所共有的某种性质。
引自[GB/T 18391.1 -2002,定义3.48]。
6.TD006 表示representation:值域、数据类型的组合,必要时包括度量单位或字符集。
引自[GB/T 18391.1-2002,定义3.60]。
第一部分:数据元(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术语
3.2 业务术语
4.数据元描述方法及规则
4.1 数据元的属性
4.2 数据元属性规范
4.2.1 标识符
4.2.2 中文名称
4.2.3 英文短名
4.2.4 说明
4.2.5 同义名称
4.2.6 语境
4.2.7 数据类型
4.2.8 表示格式
4.2.9 值域
4.2.10 备注
4.2.11 版本
5.数据元的使用
5.1 直接使用
5.2 扩展使用
6.财政业务数据元目录6.1 日期时间
6.2 行政区划
6.3 单位信息
6.4 预算科目
6.5 项目管理
6.6 指标管理
6.7 支付管理
6.8 会计信息
6.9 统计标识
6.10 人员信息
6.11 非税收入
6.12 非贸易外汇
6.13 政府采购
第二部分:代码集(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分类与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4.代码集
4.1 日期时间
4.2 行政区划
4.3 单位信息
4.4 预算科目
4.5 项目管理
4.6 指标管理
4.7 支付管理
4.8 会计信息
4.9 统计标识
4.10 人员信息
4.11 非税收入
4.12 非贸易外汇
4.13 政府采购
第三部分:维护与管理(目录)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相关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4.1 注册(维护)机构
4.2 提交、主管机构
5.技术评审原则
6.技术评审规则
6.1 形式审查审核表
6.2 技术审查审核表
7.技术评审程序
7.1 数据元目录和代码集的维护
7.2 数据元和代码维护请求的提交
7.3 技术评审审核
7.4 技术评审结论处理
8.数据的更新与发布
附录A:(规范性附录)数据元注册维护请求表附录B:(规范性附录)代码表数据维护请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