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整理最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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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建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管
理
制
度
及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2016年10月10日检测资质扩项所需)
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措施目录
1、检测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为明确本单位检测工作的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检测人员指导委托方填写试验委托单,并对委托检测项目进行评审;
二、委托测试项目评审合格后,项目检测人员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则予以受理,不符要求则告之委托方按标准要求重新送样;
三、项目检测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检测工作,并在检测实施前,对检测环境及设备状况进行检查,保证检测质量;
四、检测过程严格按检测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流程进行,并及时对检测数据进行记录,试验中如出现不合格,要按规定及时进行上报并通知委托方;
五、检测工作完成后,对所用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处理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六、检测人员按标准要求对检测样品进行留样保存;
七、检测结果出来后,由项目检测人员出具检测报告书,经审核、批准后发放给委托单位;
八、委托方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检测报告,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诉,否则将不予以受理。
2、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对本单位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进行有效管理、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职资料人员对试验所用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制定统一标准、统一格式、并进行统一编号;
二、技术负责人定期对本单位所用的各类标准、规范、技术资料进行检查,以保证所用版本的有效性;
三、各检测项目负责人对检测记录、报告及委托试验单按规定进行编号,并按年度对其进行整理后归档,保存时限为三年;
四、如需查阅相关标准规范,须办理借阅记录,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回;查阅相关技术资料,须在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后方可进入档案室进行查阅,不得将其带出档案室;
五、资料员负责对各类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分门别类存放;
六、各类试验资料在达到保管期限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作销毁处理;
七、资料存储要进行防蛀处理并需做到防潮、防火、防盗,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3、试验样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的样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送达本单位的检测样品,均由各检测室的样品接收人员对样品进行核对,并进行识别和签收;
2.样品在流转过程中,应加以防护,若遇意外,应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检测室要做好样品的贮存工作,确保各类样品的贮存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4.试毕样品的留样期,按各类样品标准规定执行,并不得少于报告申诉期,特殊样品可另行商定;
5.委托方要求领回的试毕样品,在留样期满后,由各检测室通知委托方及时领回;
6. 委托方委托本室处理的试毕样品,在留样期满后,由各检测室按委托协议进行处理;
7. 委托方不要求领回的但有利用价值的试毕样品,在留样期满后,由各检测室填写样品处理申请表,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处理;
8.对于需监护处理的试毕样品,各检测室在对样品进行处理时,必须按规定执行,以防止污染环境及造成危害,并做好相关记录。
4、委托试验及报告签发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委托试验及报告签发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单位如需委托本单位为其提供检测服务,必须与本单位签定委托检测合同并填写送检见证人备案书,送检见证人备案书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后送交我单位存档备案;二、工程开工后,由备案书上指定的送检人员根据要求及时送检并填写试验委托单,送检人员除提供相关检测样品外,还需提供见证取样记录;
三、项目检测人员对委托测试项目评审及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则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则告之送检人员/委托方按标准要求重新送样;
四、检测人员在受理业务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测/试验;
五、检测/试验完成后,由项目检测人员负责出具检测报告,所有检测报告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六、报告按规定送校核人员进行校核,校核人员确认无误后,送技术负责人批准;
七、报告须主检、审核、批准三级人员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八、报告一式三份,交委托方两份,本单位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