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通报驾考制度改革有关情况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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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驾考改革新规在安阳试点

4月1日驾考改革新规在安阳试点

4月1日驾考改革新规在安阳试点驾考改革河南试点新闻发布会在安阳举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及安阳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关于驾驶证自学直考的相关问题,以及具有河南特色的安阳试点驾考改革工作。

驾照自学直考有啥要求,不刷学时咋训练,自学过程中出了事故咋处理;驾校学员先培训后付费,科目二、三一起考当天拿证……4月1日起,驾照自学直考及驾校新规正式在试点安阳实施,满满干货,店铺为你一一解答。

问题1:自学直考学员用啥车、谁指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驾驶证“自学直考”明确提出自学所用训练车辆和随车指导人员应达到教练车、教练员的相关要求,保障交通安全和培训质量。

一是限定自学车型。

“自学直考”学驾车型限定于“小型汽车”,主要满足驾驶私家车等需求。

二是明确非经营性培训。

根据部局有关规定,自学直考主要满足家人、朋友之间帮助学驾的需求,明确为非经营性活动。

三是自学训练车辆应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并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保险。

四是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

问题2:自学用车都需要满足啥安全条件申请人首先到车管所自学直考受理窗口领取《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工作联系单》,然后到指定的汽车维修企业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加装完成后由该企业出具《自学用车安全辅助装置加装证明》,再去机动车安检机构上线检测,出具《安全技术检测报告》,最后到车管所,由民警查验自学用车,符合要求的,出具查验合格表。

问题3:“自学直考”学员到哪练车咋避免“马路杀手”事故据了解,安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指定了10条训练路线,每条路线全程不少于3公里,训练时间为早6:00—晚20:00(高峰期除外),并在允许学习驾驶的路段起点、终点及沿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牌共计160块。

“我们开放了全市及各县的驾校科目二训练场。

”安阳市交警支队驾管科教导员徐卫东告诉记者,自学学员也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进行训练。

科目一改革2022八月

科目一改革2022八月

科目一改革2022八月科二5项变4项!科三约考时间调整!电子驾照3市试点!此前,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已推出的交管12项便利措施!其中包括科目二正式减项、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电子驾照3市试点。

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1、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

①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②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③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待考时间;④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2、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3、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适应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提供线上线下温馨服务,优化网上代办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

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公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者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4、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

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通过“交管12123”APP或本地交管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8]135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8]135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正文:----------------------------------------------------------------------------------------------------------------------------------------------------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8]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为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就加强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工作通知如下:一、集中排查驾驶培训学校资格条件(一)组织开展驾驶培训学校专项检查。

7月底前,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培训管理规定和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组织对本地驾驶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驾校”)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教学管理人员和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教学设备、设施基本情况。

要商有关部门,对培训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教学管理混乱、存在使用无资格教练员、非教练车号牌车辆培训等问题的驾校,暂停受理报考申请,责令限期清理整改,整改后培训条件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培训资格;对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等不适合从事培训工作的教练员,取消教练员资格。

(二)组织开展驾校培训能力评估。

8月底前,要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驾校培训能力评估制度。

按照培训教学大纲要求,根据驾校的教练车、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条件,对其培训能力进行评估,核定其每月培训和报考人数上限,向社会公布,并报总队备案。

二、严格审核培训情况和报考条件(三)实行多种形式的报考预约方式。

年底前,要逐步推行允许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声讯电话或者设在车辆管理所的自助终端机等多种方式,自助预约考试时间和地点,方便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预约考试。

(四)严格申请人培训信息审核。

要建立申请人报名培训与预约报考信息核对机制,受理申请人报考申请时,要认真审核有关资料,经驾校培训的要严格审核其培训学时、培训经历等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30•【文号】国办发〔2015〕88号•【施行日期】2015.11.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1月30日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需求,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考试需求,不断提高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着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

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强化新驾驶人安全意识养成,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文明素养,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便民利民。

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优化培训考试程序,尊重群众意愿,推行自主选择,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广大群众考领驾驶证。

——坚持开放竞争。

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激发培训市场活力,利用社会考试资源,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提高培训考试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公正廉洁。

实现培训、预约考试、考试、驾驶证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严密规范,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违规问责,坚决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2024年全面完成驾考制度改革范本(四篇)

2024年全面完成驾考制度改革范本(四篇)

2024年全面完成驾考制度改革范本驾考制度全面改革需关注三大关键词关键词一:学员有条件的自学后可直接考试可到指定训练场所自学但需随车人员指导《意见》对需要考取驾照的人而言意义重大,从约车到学习、考试的整个流程都有改革。

此次改革最大的变化就是不再强制要求个人必须到驾校学习,有条件的可以在家自学直考,不过只针对非经营性的小汽车驾驶人,而如出租车司机的培训,还应到专业机构进行。

当然,自学直考需要一定条件。

首先是学习车辆,需学员自备,并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包括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同时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必须合格,按规定投1保机动车保险。

自学还需要有随车人员指导,功能类似驾校的教练,对随车指导人员也有要求,包括取得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无吸毒记录,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____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自学的路线、时间也要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进行,训练现场会有显著标识标牌。

自学人员上路学习驾驶前必须通过科目一考试,并且要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上路训练车辆必须放置、粘贴同一样式的学车专用标识,警示社会车辆避让。

一旦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违法行为或造成事故,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如果没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等私自上路训练,视为无证驾驶依法处罚。

虽然是自学,但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

上一学时课缴纳一学时费用将建立统一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意见》的另一大亮点就是改变以往驾校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

也就是说学员参加一个学时的培训,向驾校缴纳一个学时的培训费用。

这样做可以增强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话语权,也能避免驾校将一次性预收的培训费用挪作他用,切实保护学员的资金安全。

此外,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96.07.30•【文号】公交管[1996]142号•【施行日期】1997.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的通知(公交管〔1996〕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公安部第28号令、第29号令,以下简称“两个办法”),现通知如下:一、“两个办法”实施后,凡以前下发的文件(见附件一)中与“两个办法”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一律停止执行。

二、除纳入全国统一管理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外,办理增驾、审验、换证、考试等业务使用的书表,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和印制。

三、机动车驾驶证式样暂时不作变动,1996年9月1日前已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继续有效,按原签注的有效期到期换证,换证时按新的规定签发。

已经签发的实习驾驶证,实习期满后直接换证,初次领证日期按原核发实习驾驶证的日期签注。

四、从1996年9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证的证号栏签注身份证件号码,“单位或住址”栏一律签注身份证件上的住址,属于外国(地区)人的,签注居留证件上的住址。

档案编号(原证号)签注在副证“姓名”栏之下,驾驶证、学习驾驶证和临时驾驶证应分别编排档案编号。

机动车驾驶证的其他签注项目和签注说明见附件二。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的印制和填表说明见附件三。

五、对暂住人员签发学习驾驶证后,受理的发证机关必须向其长期居住地发证机关查询申请人是否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从受理之日起,应在7天内发出查询通知。

被查询的发证机关自收到查询通知起,应在7天内予以回复,查询结果应记载。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为附件四所列内容。

驾考改革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驾考改革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驾考改革推出多项便民措施作者:来源:《汽车与安全》2016年第01期2015年12月,国务院批准通过了公安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研究提出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改革工作于2016年上半年部署实施,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8年完成改革任务。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需求,提高机动车驾驶入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改革工作于2016年上半年部署实施,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8年完成改革任务。

《意见》中共提到27项措施,共涉及6大方面。

一、创新培训方式,建立开放有序培训新格局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二、加强培训管理,促进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4、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5、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6、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7、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8、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三、利用社会姿源,提高考试供给能力9、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10、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11、优化考点布局四、改进考试组织,保障考试公开公平公正12、实行自主报考13、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14、实行考试随机安排15、实行考务公开16、优化考试程序五、严格监督问责,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17、健全驾驶培训监督机制18、完善考试监督机制19、严格违规培训责任追究20、严格违规考试责任追究21、严格执行政府机构不准经办驾驶培训机构的规定六、提升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学驾领证22、保护学员合法权益23、完善驾驶人体检制度24、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25、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26、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27、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介绍,此次驾考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发展新形势的客观需要,是回应迅速新期待的必然要求,启动驾考改革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2016驾照考试新规定:10月1日起实施驾考新规定(附新规全文)

2016驾照考试新规定:10月1日起实施驾考新规定(附新规全文)
先考科目一再缴费,每次培训后按时段付费,培训后学员还可给教练打分。
新《大纲》中关于驾考费用与支付方式的规定列明,以后的驾考将施行“先培训后付费”模式。具体做法是: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前不交任何费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并通过报名平台成功报名后,再选择班别并缴费。
在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费用构成明细表》中,收费项目被分成5大类,分别是相关服务费用(包含教材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理论知识培训费、驾驶模拟培训费、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道路驾驶训练等。其中,后三项收费又细分为普通时段、高峰时段和节假日时段三类,分别标明学时单价。
第一条培训机构证照
培训机构须公示经政府管理部门许可其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为学驾人提供机动车驾驶“先学后付、计时收费”培训服务。
第二条学驾车型
学驾人选择培训的准驾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代号_____)。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培训机构违约责任
1.因培训机构信息录入错误、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后果的,培训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1.学驾人存在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
2.学驾人在培训过程中,严重影响教学安全和教学秩序,拒不纠正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除合同的,培训机构应退回学驾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未完成理论知识培训的,培训机构应按照学驾人未参加的培训学时,退还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学驾人违约责任
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交通运输部
制定
工商总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
使用说明

2020年驾考新规改革方案

2020年驾考新规改革方案

2020年驾考新规改革方案2020年驾考新规改革方案公布:以后学车不用去驾校了 12月10日上午,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一些老师留言抱怨说,“现在工资2100,希望涨到2500,在广西北流的一个偏僻的小乡村呆八年了,缩衣节食也没办法凑一套房的首付。

” “昆明房价均价8000多。

我在市区公办学校,工作两年,月均收入3500不到,其他为零,买不起房子。

”改善教师待遇,他们希望可以加大住房公积金补贴。

《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

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中金网据了解,2020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20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20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被选为试点省市,2020年就有望享受到这些福利政策。

对于全国大多数民众而言,2020年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见》中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了。

“自主约考”:明年上半年完成准备招生制度改革方面,省教育厅确定2020年制定并实施《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今年,我省将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研究制定中考中招改革方案。

最新整理考驾照新规最新改革-整理版.docx

最新整理考驾照新规最新改革-整理版.docx

最新整理考驾照新规最新改革-整理版4月1日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新规”)将正式实施。

下面是新规的最新改革调整,欢迎下载!【驾照新规今起实施xxx暂时不实行自学直考】驾照新规今起实施xxx日报讯《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将于今天开始正式施行,包括网上约考自学直考等在内的多项驾考政策发生改变。

近日,公安部出台了新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昨日,xxx交警就市民xx的重点内容一一进行了解析。

学员自主约考更轻松xxx将于今年7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版的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

已完成科目一考试的学员数据将自动从xxx市网上车管所迁移至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新报名学车的学员可在成功报名后自行上网完成注册。

穗暂不实行自学直考目前,自学直考试点地区已由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确定,在xxx等16个城市试点(试点城市暂不包括xxx),试点自学直考按照“依法规范稳妥有序”的原则逐步开展。

即4月1日新规定实施后,xxx暂不实施自学自考。

残疾人限制更加少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

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驾驶证考试更简捷一是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二是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

全国可以补换证新规定全面取消了异地限制,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12.14•【文号】交办运〔2020〕66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部署要求,推动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方便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就业、择业,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培训机构,及时公开信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规和《意见》规定,指导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其中一种及以上车型培训条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知识培训能力,有序开展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要通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以及有关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具备培训条件的相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名称及其负责人、地址、培训规模、报名方式、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

二、优化培训内容,减轻学员负担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全面修订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督促和指导相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新制定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货运教学大纲》,见附件)开展培训,推动实现学员“一次报名、一次培训、一次考核”,避免培训内容交叉重复,切实减轻学员负担。

2024年全面完成驾考制度改革(三篇)

2024年全面完成驾考制度改革(三篇)

2024年全面完成驾考制度改革驾考新规来了:自学直考、自主约考,最少往返两次就能考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改革意见:驾驶证全国均能补换,注销后再次申请可不经学习“自学直考”上海尚无时间表,明年上半年完成自主约考准备,改革后或致学车费用下降驾考还要排队、学车一定要去驾校……考生怨声载道多年的驾考弊端即将作古。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昨日公布《____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____》。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强调,明年上半年将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____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____年将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对备受关注的“自学直考”等改革新亮点,上海市运管处相关人士表示,各类创新及驾考流程等变化,目前上海需等待进一步下发的细则,才能进一步推进。

“上海能否试点‘自学直考’目前并没有时间表,一旦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下发相关配套细则,如果需要试点我们将按规范操作。

”上述人士强调说。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的改革意见,驾考报名、教学、考试事项、驾驶证补办等将出现重大变化,看点主要包括:1.驾驶证可自学直考不必非去驾校;2.考驾驶证可以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3.考前免费熟悉考试场地、流程;4.理论考试、场考、路考可以连续考,不用多次往返;5.驾驶证全国均可补换;6.驾驶证注销后再次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7.未来有望在更多国家持中国驾驶证开车等等。

改革意见甫一出台,就引起各方的热议,尤其驾培行业。

浦东一驾校负责人杨先生分析说,此次改革意见核心变化是十二个字:自学直考、自主约考,异地考试。

“最直接的影响是,学员的自主权更大了,学车的费用也将可能进一步的降低”。

“目前的学费成本和学员上车额度有着密切关系,如果改革落地后,考量将大大增加,行业内的成本就会降低,学费自然就会下降。

”杨先生说。

对于自主约考,据介绍,目前自主约考在软件上已准备就绪,正在继续完善技术问题。

“明年上半年各驾校将率先完成‘自主约考’网络系统建设及准备工作。

2025年驾考新规

2025年驾考新规

2025年驾考新规【实用版】目录1.2025 年驾考新规的背景和目的2.新规的主要变化和影响3.对驾校和学员的影响4.公众对新规的反应和期待5.新规的实施情况和效果正文2025 年驾考新规是指在 2025 年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一系列变革。

这些变革旨在适应我国道路交通环境的变化,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技能,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新规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包括:1.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的年龄条件。

C1、C2、C5、F 照的年龄限制降低至 18 岁,A3、B1、B2、C6 照的年龄限制调整为 20-60 岁,A1、A2 照的年龄限制调整为 22-60 岁。

2.驾驶证考试项目优化。

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想要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即 C2 增驾 C1),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即 F-D、E 或 F-D),考试只需考科目二和科目三。

3.考试内容方面的变化。

多地增加了 C 照的考试内容,施行 54”的考试内容,增加了限宽门、窄路掉头、停车取卡和模拟隧道等具有现实意义的考试项目。

4.修改增驾后的实习期。

取消之前的叠加式实习期,只要增驾的是同类驾照,比如 C2 增驾 C1,就只需在 C2 时有实习期,考 C1 后就不用再有 12 个月的实习期了。

5.科目一题库调整。

4 月 1 日前考试的学员,仍然使用现有的科目一、科目四题库备考不受影响,4 月 1 日后考试的学员,不用担心题库会实时同步更新。

6.驾照记分调整。

2022 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 50 项,其中 7 项记12 分,7 项记 9 分,11 项记 6 分,15 项记 3 分,10 项记 1 分。

记分类型增加了扣 9 分、删除了扣 2 分的违法行为。

新规对驾校和学员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考试难度的增加和培训成本的提高。

不过,这些变革有助于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技能,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众对新规的反应和期待主要是希望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拿到驾驶证。

《驾考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驾考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驾考新规》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驾考新规》10月1日起施行日前,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发布了新一版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2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同时废止。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和驾驶培训教学日志。

学时安排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的学时安排见下表:学时安排表2、本大纲的学时为各车型基本学时要求。

3、增加考试内容和项目的,须相应增加学时。

4、每个学员课堂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实际操作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

《新大纲》最大的变化之处就是----学时!其中,驾校培训量最大的C1/C2车型为例,以一张表格来看看《新大纲》学时的`变化:通过学时安排可以直观的看出,《新大纲》更加注重于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的教学。

其中四个阶段的学习中,其他阶段的学时数量和占比均较2013年版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科目一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却和2013年版基本持平。

教学要求1、本大纲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四部分内容。

每部分内容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考核。

“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两部分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

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聘用二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考核员。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

曾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1

曾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1

新标准内容 及比例
3、满分考试具体变化:
1、调整了试题
内容及比例:
原标准:满分考试 试题内容及比例与 科目一考试一致。
新标准内容包括9项:(知识点覆 盖范围最广) 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规定 道路通行规定 违法处罚 事故处理 安全行车 文明行车 恶劣天气及复杂道路驾驶 紧急避险和危化品处置
2、取消了地方性法规试题内容。
原标准内容 及比例
变化
1、移除原有的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基础知识,将涉及安全文明
驾驶知识全部放入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中进行考核。
2、将原有法律、法规和规则试题内容拆分为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规定、
违法行为及处罚、事故处理规定三个部分内容,且突出了对违法行为 处罚内容的考核。
原标准:法律、法 规和规章试题内容 比例一共为:30%
新标准操作 要求
≠“不到现场”
a) 科目一在考试员监 督下,使用系统独立闭 卷完成考试; b) 摩托车可使用纸质 试卷; c) 试卷统一随机抽取。
• 视频、数据、防作弊软件监管,监考模式、手段、方式多样化,可实现 远程监考。 • 远程监考:远程监控中心发布指令,实施远程实时监考。 兼职、辅助考试员现场检查场地、身份验证、秩序维护,实施现场监督。
(二)科目二考试操作要求的变化和调整:
1、一般操作规定(调整2处,新增2处)
a、“现场监督”。
调 整 ①
b、“考试员的考试指令”。考试系统自动预设发布指令、 考试员人工发布指令。 c、考试“连续完成”。不得中途更换车辆、桩考单独设 立。
原操作: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线路、操作要 求和考试员的考试指令独立完成驾驶。 新操作:在考试员监督下,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 试指令,独立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

科一新规2024

科一新规2024

科一新规20241.引言1.1 概述驾驶考试是每个驾驶者都必须经历的一项重要程序。

为了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交通管理部门决定于2024年出台新的科目一考试规定。

这个新规定将对考生的科目一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和通过标准进行全面调整。

这篇文章将就科一新规进行深入的分析和阐述。

首先,本文将简要回顾目前科目一考试的现状。

目前,科目一考试主要涵盖交通法规、交通信号、交通安全知识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一份选择题试卷,通过正确回答问题来展示对交通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交通环境的变化,目前的考试内容已经不再能够完全满足实际需求。

因此,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进行新规定的制定并实施。

新的科目一考试将更加注重实际驾驶场景的模拟和应用能力的考核。

除了传统的选择题,考生还需要进行一系列与实际驾驶技能相关的操作。

这些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模拟紧急情况下的刹车、躲避障碍物、泊车等。

通过这种方式,考生不仅能够更好地理解交通法规,还能够真实地感受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驾驶技能的必要性。

另外,新规定还将对科目一考试的通过标准进行调整。

传统的科目一考试通过标准主要以分数为依据,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一定的得分线,即可通过考试。

然而,这种标准忽略了考生在实际驾驶中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因此,新规定将引入更为综合的评价体系,除了分数以外,还将考虑考生在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危险行为、是否熟练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方法等因素。

总体来说,新的科目一考试规定旨在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通过引入更多实际驾驶场景的模拟和操作,增加考核的实际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通过更综合的评价体系,全面考察考生的安全行车能力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这将对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在本文中,我将根据科一新规2024对驾驶考试的影响,按照以下结构对相关内容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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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通报驾考制度改革有关情况的全部内容下面是收集的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通报驾考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全部内容: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10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这个《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今天,我们请到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由两位领导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我们就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作介绍。

[10:10][刘钊]: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各位新闻界媒体朋友见面。

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公安部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便民利民措施。

相继推出车检18项改革、建立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131项在线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欢迎。

[10:11]中央党校教授王海光向南都记者分析,实事求是反映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可能主要是针对一些黑户解决之后的落户人口。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文件,要求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等8类人员登记户口。

[刘钊]:驾驶人培训考试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切实解决驾驶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去年以来,公安部联合交通运输部,着手调研培训考试制度改革。

我们多次听取基层公安、交通等部门意见,实地调研驾校、运输企业等相关行业,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组织法学、社会学等方面专家深入论证,参考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有益做法。

先后3次征求了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保监会、中国残联等20个相关部门意见。

《意见》汇集了各方的建议和共识,是政府部门密切协同,并与社会良性互动、合力推动的成果。

[10:11][刘钊]:《意见》突出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围绕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明确了6个方面、27项主要任务,着力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着力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

[10:11]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道路交通组织、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指导、考核各区交通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长江大桥、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高等级公路道路交通管理;负责交通特勤、秩序整治、交通科研、事故预防、交通违法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刘钊]:这项改革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部门、行业、人员多,调整利益深刻,影响面广,必须要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推进。

按照《意见》要求,2020年上半年,部署实施,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

2020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

2020年,完成改革任务。

[10:11][刘钊]: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地。

感谢各位对驾考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0:12][刘钊]:我就介绍这些,谢谢![10:12]2020年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发布了2020年度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号)),2020年国家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郭林]:谢谢刘钊局长,现在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做介绍。

[10:17][徐亚华]:新闻媒体朋友们,上午好![10:18][徐亚华]:非常感谢各位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刚才刘钊局长介绍了国办转发文件的整体情况,以及机动车驾驶考试改革的相关情况。

下面我简单介绍有关培训改革方面的情况,然后和刘钊局长一起共同回答大家对这次改革关心的问题。

[10:18][徐亚华]:我先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10:18][徐亚华]:第一,我国已经形成了规模宏大的驾驶培训市场。

[10:18]·能够运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分析、比较和解释有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加大推进力度,严密工作措施,为确保到2020年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如期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徐亚华]:截止去年年底,全国共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1.3万多所,教练员75万人,教练车62万辆,全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达到3000多万人次。

我国驾驶培训行业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培训服务质量稳步提高,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学驾需求。

[10:19][徐亚华]:第二,高度重视驾培行业存在的问题。

[10:19](三)加强宣传。

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和认识改革的根本目的和重大意义,凝聚改革共识,形成良好改革氛围,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徐亚华]:这次改革坚持问题导向。

近十年学驾需求非常旺盛,每年增长15%以上,驾驶培训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驾培机构应试教育的问题比较突出,培训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驾培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三是有些驾培机构低价招揽生源,培训过程中又巧立名目乱收费,学驾收费不透明。

这些问题亟需通过改革解决。

[10:19]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实行全面考核,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14门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还设等级性考试,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试机会。

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徐亚华]:第三,协同推进驾驶考试与培训两项改革。

[10:19]2020年10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改革实施后,将原来的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徐亚华]:这次驾驶培训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服务民生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简政放权、市场驱动,严格培训、提高质量,创新服务、方便学员,强化监管、优胜劣汰”的原则,强化驾培机构的主体作用,推动驾培行业转型升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规范、经济的驾驶员培训服务。

[10:20][徐亚华]: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以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为根本目标,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员培训市场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学驾需求,更好地适应汽车社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10:20][徐亚华]:这次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事关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

我部将加强与公安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使驾驶培训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10:20][徐亚华]:我的介绍完了。

[10:21][郭林]:谢谢徐亚华巡视员,下面我们就开始提问。

请各位记者围绕此次驾考改革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先通报一下自己来自于哪家的媒体。

[10:21][新华社记者]:您好,我是新华社记者,我的问题是这次驾考改革为什么要实行,改革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10:37][郭林]:请刘钊局长回答。

[10:38][刘钊]:感谢新华社的记者。

这次驾考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发展新形势的客观需要,是回应迅速新期待的必然要求,主要有三方面考虑:第一,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

我国驾驶人数量持续高速增长,截止到今年11月底,驾驶人达到3.2亿人,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每年考领驾驶证三千多万人,预计未来五年还将新增1.5亿驾驶人,到2020年全国驾驶人将达到4.7亿。

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考试需求,给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特别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汽车文明亟待加强,迫切需要改革驾驶培训考试工作,提升服务、强化管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10:38][刘钊]:第二,积极顺应群众的呼声。

随着汽车社会的到来,驾驶技能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技能,在向社会征求驾考改革意见的过程中,群众多抱怨学车难、约考难,希望学车更加经济自主、考试更加规范公正,有的还希望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还有的呼吁大力提升我国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文明意识。

改革必须与群众的这些呼声和要求精准对接,尊重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关切。

[10:39][刘钊]:第三,着重加强规范管理。

目前,驾驶培训考试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一些地方培训质量不高,考试把关不严,个别地方驾校与车管所存在利益链,发生违法腐败问题,改革必须围绕培训考试的各个环节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断“利益链”、打破“潜规则”,实现驾培驾考阳光、公正、廉洁。

[10:39][刘钊]:谢谢。

[10:39][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是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想问一下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以及有什么样的主要措施?[10:40][郭林]:这个问题涉及两个部门,我们先请公安部的刘钊局长回答。

[10:40][刘钊]:驾考改革涉及亿万群众切身利益,这是一个重要的民生工程。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围绕促进驾培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督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具体来说:[10:40][刘钊]: 第一,深化简政放权。

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首先从自身改起,向自己开刀,能“减”的尽减,该“放”的坚决放开,该“脱”的彻底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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