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建公司师带徒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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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利城建公司师带徒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股份公司人才战略,落实安徽水利新员工考核方案,提高新进员工职业素质,帮助新员工适应工作环境,实现员工职业生涯目标,加快企业人才培养步伐,为城建公司的转型发展和再创辉煌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师带徒是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优良岗位技能的人员通过签订师徒协议,一对一或一对多地帮助、指导新进员工和技术能力水平较低的青年职工,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开展师带徒的对象是城建公司部门、各项目新分配大学新员工经过 3 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进入学徒期,按照股份公司规定学徒期一般为 9 个月。特聘人员或者有在学徒期有突出贡献的新员工,经城建公司考核小组同意,上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可提前结束学徒期转正。
第二章师徒条件、产生办法及拜师形式
第四条师徒条件一、从师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责任感,能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技术全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业岗位骨干。其从师范围
1.以培养项目经理(建造师)为目标的,应具有施工现场工作实践 5 年以上、且具有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者;
2.以培养施工技术人员为目标的,应具有施工现场工作实践 5
年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
3.以培养管理人员为目标的,应具有本专业工作实践 5 年以上人员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
4.以培养初、中级技术工人为目标的,具有较长的专业工龄和有精湛的全面业务技术、绝招绝技的能工巧匠。
二、从徒条件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肯学习钻研,有责任感,有上进心,有拜师学艺的意愿,有相应的文化基础,身体健康的 35 周岁以下青年。其从徒范围
1.股份公司新招聘分配至城建公司的大学毕业生; 2.施工现场工作实践 3 年以上,具有发展潜力、忠诚企业,以培养项目经理为目标的施工管理人员;
3.从事现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师徒产生办法从师由各部门及各项目按照岗位要求推荐,徒弟由各部门、各
基层项目推荐或自荐报名,报城建公司工会及办公室,择优选择。
第六条拜师形式
1.师徒结对采取双向选择和组织指定两种形式。
2.师资充足的部门及项目采取“一对一”的拜师形式,师资不足的部门、项目可建立“一对多”的师徒关系。
3.要以协议形式确定师徒双方责任和权利、考核评价内容和方式等,并举行师徒签订仪式。合同期内如师傅或徒弟工作有变动,可酌情重新安排师傅并签订师徒协议,原协议即行中止。
第三章实施步骤
第七条组织实施城建公司成立师带徒实施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组长成安发
副组长裴看元
成员城建公司班子成员及各项目经理城建公司工会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师带徒实施考核事宜。
第八条实施办法
1.由各项目和部门根据各类专业技术的需要,提出“师带徒”需求计划,交工会审核汇总后,报领导小组批准。
2.工会根据培养目标,组织各项目及部门确定各专业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
3.由工会及办公室组织师徒双方签订《师带徒协议书》。
4.实施评价各项目及部门每周对协议进行过程跟踪,徒弟填报周总结,师傅收集整理并在考核时上报。
由师带徒领导小组每月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或协议期满进行一次鉴定,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师傅,对考核合格的徒弟发给相应的等级证书。
第四章考核和奖励
第九条考核评价内容
根据师徒共同制定的培养目标,由师带徒领导小组考核评价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安全生产。
第十条考核评价方式
考核采取每月员工自评T师傅评T所在部门评T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评T最后由师带徒领导小组根据协议规定进度要求及评价汇总填写每月最终评价意见(结果分为一般、良好、优秀),连续 3 个月被考核小组评价结果为一般的新进员工徒弟将延长学徒期 3 个月;连续半年被考核小组评价结果为一般的新进员工徒弟,公司将重新退回总公司人力部。
年终由城建公司工会根据每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表彰,择优提前转正或加薪。
第十一条出师标准技术、管理岗位的徒弟,要具有一定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从事本专业工作,通过以上内容的考核,并结合本专业实际撰写一篇专业技术论文并由领导小组考核通过。
操作岗位的徒弟要掌握岗位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掌握应知、应会内容,能熟练操作,顺利通过合同规定的职业技能等级鉴定。
第十二条师傅奖惩措施
1.根据每月考核、半年考核、全年考核评价结果,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师傅每月按每名徒弟 1 元发放师傅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凡被评为城建公司年度优秀师徒称号的,师傅除享受津贴以外,另外一次性奖励 1 元,徒弟奖励 5 元。同时优先考虑优秀师傅的职位晋升。考核结果为一般及良好的师傅不发放。
2 .徒弟在学习期内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月度优秀新员工及年度优秀新员工奖的,可酌情给予师傅一定奖励。
3.经考核不合格的,应延长培养期,其延长期不超过三个月。
延长期间师傅不享受津贴待遇。
延长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取消师傅资格。
4.下列情况不得发放师傅津贴
( 1)徒弟在培养期内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
( 2)徒弟在培养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
( 3)徒弟在培养期间离职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城建公司工会及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