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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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师)卫生资格初级输血技术师模拟题2021年(7)_真题-无答案

初级(师)卫生资格初级输血技术师模拟题2021年(7)_真题-无答案

初级(师)卫生资格初级输血技术师模拟题2021年(7)(总分100,考试时间120分钟)A1/A2题型1. 放射免疫法(radioimmunoassay,RIA)使用的标记物是()。

A. 放射性核素B. 辣根过氧化酶(HRP)C. 碱性磷酸酶(AP)D. 荧光素E. β半乳糖苷酶2. 发生急性HCV感染后,可能转为慢性HCV携带者或慢性丙型肝炎的比率是()。

A. 50%以下B. 20%C. 5%~10%D. 50%以上E. 30%3. 用NAT试剂检测HIV RNA的窗口期为()。

A. 22天B. 16天C. 30天D. 11天E. 28天4. 下列属于诊断为无症状丁型肝炎(HDV)携带者的是()。

A. 具备急慢性肝炎临床表现,血清中HBsAg、HDAg、抗-HDVIgM和抗-HDVIgG阳性者B. 具备急慢性肝炎临床表现,血清中HBsAg、HDAg阳性者C. 具备急慢性肝炎临床表现,血清中HBsAg、抗-HDVIgM阳性者D. 不具备临床表现,仅血清HBsAg和HDV血清标记物阳性者E. 具备急慢性肝炎1隘床表现,血清中HBsAg、抗-HDVIgG阳性者5. 艾滋病是由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human 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引起的()。

A. 以侵犯CD4淋巴细胞(TH或T4细胞)为主,并引起体液免疫功能缺损为特征的传染病B. 以侵犯CD8淋巴细胞(TH或T4细胞)为主,并引起细胞免疫功能缺损为特征的传染病C. 以侵犯CD4淋巴细胞(TH或T4细胞)为主,并引起细胞免疫功能缺损为特征的传染病D. 以侵犯CD8淋巴细胞(TH或T4细胞)为主,并引起体液免疫功能缺损为特征的传染病E. 以侵犯CD8淋巴细胞(TI或T8细胞)为主,并引起体液免疫功能缺损为特征的传染病6. 在实验室常规工作中应当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标准操作程序的人员是()。

A. 所有检测人员B. 单位行政管理人员C. 单位后勤管理人员D. 所有管理人员E. 所有非技术人员7. 人巨细胞病毒传播途径包括()。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准备献血前,献血者必须接受一次健康检查,以确保他们是健康的,并且献血是安全的。

献血者必须完成一份健康问卷。

这份问卷将询问关于他们的健康状况,包括近期的旅行历史,药物使用情况以及他们是否有任何疾病的情况。

如果问卷证明献血者患有特定的疾病,那么他们将不能献血。

献血者必须接受一次体温检查。

大多数献血者的体温应该在37.5度到37.8度之间,如果体温超过了这个范围,则表明他们患有感冒或发烧,此时他们将不能献血。

献血者还必须接受一次血压检查,以确定他们的血压是否处于正常范围之内。

正常情况下,收缩压应该在120mmHg到140mmHg之间,舒张压应该在80mmHg到90mmHg之间。

如果血压超出此范围,则献血者将不能献血。

献血者必须接受一次血液检查,以确定他们的血红蛋白水平是否达到正常水平。

一般情况下,男性的血红蛋白水平应该在130g/L到175g/L之间,女性的血红蛋白水平应该在120g/L到160g/L之间。

如果血红蛋白水平低于此范围,则献血者将不能献血。

准备献血前,献血者必须接受一次健康检查,包括完成一份健康问卷、进行体温检查、血压检查和血液检查。

如果献血者的健康检查结果不符合标准,他们将不能献血。

献血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献血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献血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1. 以下哪种情况可以献血?A 、一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B 、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C 、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B、 7个月前献过全血2. 一名健康的公民一生可献多少血?A、一万毫升B 、两万毫升C 、三万毫升D 、四万毫升3. 献血后不宜喝什么?A、豆制品B、奶制品C 、茶D 、果汁4.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 中规定,女性血红蛋白(HB)测定应该至少为多少才符合献血条件?A、110g/LB、115g/LC、120g/LD、130g/L5. 无偿献血证书的作用是A、无偿献血证书既是献血者的荣誉证书,又是享受医疗保险的主要凭证。

B、无偿献血u证书既是献血者的荣誉证书,又是享受税收减免的主要凭证。

C、无偿献血证书既是献血者的荣誉证书,又是享受法定优惠的主要凭证。

D、无偿献血证书及时享受医疗保险的只要凭证,有事享受法定优惠的主要凭证。

6. 6血站的业务范围和机构性质是什么?A、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国家批准的营利的事业单位。

B、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C、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和生物制品企业原料的机构,但不以营利为目的。

D、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和生物制品企业原料的机构,但以营利为目的。

7. 一次献血200-400毫升,不会影响身体健康的原因是A、每个成年人平均有4000-5000毫升血液,其中,约80%在血液循环系统内流动,约20%在体内储存用于补充。

B、每个成年人平均有7000-8000 毫升血液,其中,约60%在血液循环系统内流动,约40%在体内储存用于补充。

C、每个成年人平均有2500-3500毫升血液,其中,约95%在血液循环系统内流动,约5%在体内储存用于补充。

8. 经科学家测定,人体血液中的红细胞寿命大约是多少天?A、80天B、100天C、120天D、150天9. 下列情况可以献血的是A、接受过异体移植的患者B、慢性皮肤病患者C、一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D、洗牙后一周10.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的标准是A、自愿献血20次及以上B、自愿献血30次及以上C、自愿献血40次及以上D、自愿献血50次以上11.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对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色个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 ) 可获得“五星级”称号A、360小时B、480小时C、600小时D、1500小时12. 成年人制造血液细胞的主要工厂是A、心脏B、肝c、骨髓D、胸膛13.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承担的的献血动员和组织工作是A、按政府有关部门分配的献血指标组织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血站血液检测项目及各检测项目的意义

血站血液检测项目及各检测项目的意义
血站血液检测项目
及各检测项目的意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467200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保证献血者的 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输血安全。对献血者 血液检验要求做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七 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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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血红蛋白检测 血型检测(ABO血型检测和RhD血型检 测)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ALT)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HBsAg)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HCV抗体) 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HIV抗体)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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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抗凝剂 为了快速进行检测,常在标本采 集时加入一些抗凝剂,得到血浆进行检测。 常用抗凝剂有肝素、EDTA、枸橼酸钠等, 这些抗凝剂均会对ELISA检测存在一定的 干扰。为了避免上述干扰,在进行检测时 应根据检测目的选择合适的抗凝剂。(用 肝素作为抗凝剂对ELISA检测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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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影响ELISA检测的因素很多, 因此,仅凭ELISA检测不能进行诊断,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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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凝集不全 标本在采集后,需要一定时间 的凝集,才可以分离出血清。在实际工作 中,为了争取快速检测,常在标本未完全 凝集时开始分离,使血清中含有纤维蛋白 原,在ELISA检测过程中形成肉眼可见的 纤维蛋白凝块,造成假阳性结果,这类标 本在完全凝集后复查时变为阴性结果。为 了避免上述干扰,这类标本要在完全凝集 后在进行检测或采集时加入促凝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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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下面就分别介绍这七个检测项目如下: 一、血红蛋白检测: 方法:1、硫酸铜法 2、血红蛋白分析仪检测法 标准:1、硫酸铜法: 男≥1.0520 女≥1.0500 2、血红蛋白分析仪检测法: 男≥120g/l 女≥110g/l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标准修订说明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标准修订说明

全血献血者
单采血小板献血者
单采红细胞献血者
单采粒细胞献血者
单采血浆献血者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Beijing Red Cross Blood Center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总则
该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因此在总则中使用了“必须”的字眼。 根据目前无偿献血的现状,献血者血液全项检查已不再是献
血者献血前的体检重点,而献血者的体格检查和献血者健康 史的咨询成为安全献血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健康检查结果 受时间影响,因此,参阅美国21版CFR,Part640.3640.63, 健康检查结果有效期由2周改为健康检查当日有效。
硫酸酮法)
男≥1.0520, 女≥1.0500;
男≥120g/L;
相当于 男≥120g/L,
女≥110g/L。
女≥110g/L。
相关文献及征询意见
说明
美国:125-200g/L,HCT: 0.38-0.60。
台湾:男≥130g/L; 女≥120g/L。
我国临床检验标准: 男:120~160g/L; 女:110~150g/L。
该规定在街头缺乏可操 作性。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Beijing Red Cross Blood Center
献血者血液检验要求
根据我国目前无偿献血的现状,在街头不适宜开展血液全项检测工作。 因此,依据标准中对献血者种类的分类,规定了献血者血液检验项目和要求。
1.全血献血者
原标准
修订稿
血红蛋白测定:
南京,长春、重庆认为原 标准与附录C 相矛盾。
由于献血者献血前血 红蛋白的定量检测受 到各种因素的限制, 难于实施,因此,给 出了血红蛋白定性监 测的标准。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Beijing Red Cross Blood Center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GB 18467-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献血者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血站(血库),并用于该机构的管理和评审。

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预检献血者 blood donors who need previous blood test要求经体检、检验合格后再献血的献血者。

2.2 非预检献血者blood donors who needn’t previous blood test预先只进行体检,而不要求进行检验即可献血的献血者。

3. 总则3.1 为了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输血安全,对预检献血者每次献血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血液检验(初验),合格后采血,采出的血液必须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供临床应用。

3.2 对非预检献血者经健康情况征询和体格检查合格后即可采血。

采出的血液必须进行初检和复检,合格后方可供临床应用。

3.3 献血者血液初检和复检不得用同一试剂厂生产的试剂,同一标本的初检和复检不得由同一人进行操作。

3.4 本标准中的献血健康征询项目,适用于不具备血液检验条件的采血车和采血点的无偿献血活动。

3.5 献血者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应以血站结果为准,有效期为两周。

3.6 本标准是血站实施献血者体检、检验技术操作管理和进行质量审核的重要依据。

4.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4.1 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4.1.1 年龄:18~55周岁。

4.1.2 体重:男≥50kg,女≥45kg。

4.1.3 血压: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30mmHg或: 12.0kPa~18.7kPa/8.0kPa~12.0kPa,脉压:≥4.0kPa。

4.1.4 脉搏:节律规整,60次~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

4.1.5 体温正常。

4.1.6 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4.1.7 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献血者的体检标准

献血者的体检标准

献血者的体检标准
一、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千帕)。

或:90-140/60-90mmHg,脉压差:≥30mmHg。

4.脉膊: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二、献血者血液检验标准
1.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Rho(D)血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Rh阴性率高的地区作测定。

2.血比重筛选:硫酸酮法男≥1.052 女≥1.050,或者比色法。

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酮体粉法:阴性,或者赖式法:≤25单位。

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阴性(快速诊断法仅限于非固定采血点的初检使用)。

5.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酶标法:阴性。

6.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酶标法:阴性。

7.梅毒试验RPR法或TRUST法:阴性。

8.复检上述1、2、3、4、5、6、7项。

9.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次间隔一个月化验正常可参加献血(以临床化验报告为准)。

10.疟疾高发地区检测疟原虫。

献血者健康检查

献血者健康检查

1.1 目的按照GB18467《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的规定,对具有献血意向的潜在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做出是否适合献血的结论,保障献血者健康和安全。

1.2 核对献血者身份将献血者本人相貌与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以及外国公民护照等。

1.3 登记献血者身份信息核查献血者身份无误后,将献血者身份信息录入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BMIS),具体录入方式有:1)用身份证识读器读取身份信息并存入BMIS;2)在《献血登记表》手写登记,随后手工录入BMIS,注意核对信息填写和输入的正确性。

1.4 询问和查询既往献血史询问献血者和查询BMIS有无既往献血史。

如献血者曾献血,献血间隔期应符合要求,不处于被暂时或永久屏蔽状态。

1.5 履行告知义务请献血者仔细阅读、理解献血前须知内容(见《要求》)。

1.6 健康征询请献血者仔细阅读、理解并如实回答献血前健康征询问题(见《要求》),体检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沟通。

1.7 知情同意请献血者签名,表明献血者已正确理解献血前须知内容并如实回答献血前健康征询问题,自主、自由地决定是否献血。

1.8 一般检查按照《要求》规定,对献血者进行一般检查,常规项目包括体重、血压、脉搏等,必要时测量体温。

具体检查方法见卫生部《临床护理实践指南》。

记录健康检查结果和结论并签名。

1.9 献血前血液检测在献血前采集献血者血液标本做血液检测。

在采集血液标本前应核对献血者身份。

检测项目包括血红蛋白(Hb)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检测。

血红蛋白检测可采用目测法,如硫酸铜目测法(见附录A)或试纸条比色法,必要时进一步用仪器检测。

ALT采用干化学法/速率法记录检测结果和结论并签名。

1.10 健康检查结论1.10.1 将献血者健康征询、一般检查以及血液检测的结果与《要求》的规定进行对照分析和评价,做出献血者是否符合献血条件的判断并签名。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来源:卫生部一、总则1、为确保医疗用血的质量,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 献血者每次献血前须进行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 献出的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检验。

2、献血者献血前的体格检查及血液检验以血站结果为准,有效期为两周。

3、献血者在献血前要填写“献血登记表” 、“健康情况征询表” (见附表4、非固定点献血者只进行体格检查和填写“健康情况征询表” (见附表5、献血者血液化验初复检不得用同一试剂厂生产的试剂,同一标本的初复检化验不得由同一人进行。

二、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1、年龄:18—— 55周岁。

2、体重:男≥ 50千克,女≥ 45千克。

3、血压:12—— 20/9—— 12K/pa, 脉压差:≥ 4Kpa (千帕。

或: 90—— 140/60—90mmHg.4、脉搏:60—— 100次 /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 50次 /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无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三、献血者血液检验标准1、血型:ABO 血型(正反定型法。

Rho (D 血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 Rh 阴性率高的地区作测定。

2、血比重筛选:硫酸酮法男≥ 1.052, 女≥ 1.050, 或者比色法。

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酮体粉法:阴性,或者赖式法:≤ 25单位。

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 酶标法:阴性(快速诊断法仅限于非固定采血点的初检使用。

5、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 抗体酶标法:阴性。

6、艾滋病病毒抗本(HIV 抗本酶标法:阴性。

7、梅毒试验 RPR 法或 TRUST 法:阴性。

8、复检上述 1、 2、 3、 4、 5、 6、 7项。

9、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次间隔一个月化验正常可能参加献血(以临床化验报告为准。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年新国标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年新国标
GB 18469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1846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固定无偿献血者regular non-remuneratedvoluntaryblood donor
至少献过3次血,且近12个月内献血至少1次。
3.2
预测采后血小板数 predictedpost-donationplatelet count
——调整强制性条款,除原有的献血前检测、献血量和献血间隔、捐献血液的检测要求外,增加献血者知情同意;
——增加献血者有关生活经历和旅行经历的健康征询;
——删去献血后血液检测有关检测方法、检测标志物等内容;
——调整献血年龄、献血量、血色素标准、单采血小板采集标准和献血间隔;
——修订眼科疾患、同性恋以及免疫接种后献血的有关条款;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年新国标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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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2012年新国标
2011-12-30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 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
5.2.2安全献血者的重要性
不安全的血液会危害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具有高危行为的献血者不应献血,如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或具有经血传播疾病(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风险的。
5染性的血液会给受血者带来危险,应承担对受血者的道德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和第62条规定,高危献血者故意献血,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献血者健康检查

献血者健康检查

• 6.2.12
一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 6.2.13 寄生虫病:蛔虫病、蛲虫病感染 未完全康复者。
பைடு நூலகம்
• 6.2.14
急性风湿热:病愈后未满二年。
• 急性风湿热是常见的风湿性疾病,主要表 现为心脏炎、游走性关节炎、舞蹈病、环 形红斑和皮下小结,常反复发作。心脏炎 是本病最严重的表现,急性期可威胁病几 生命,反复发作后可遗留永久性心脏瓣膜 病变,严重影响日后的劳动力。儿童好发 年龄为6~l5岁。
各种传染病的潜伏期 鼠疫腺鼠疫肺鼠疫2~8天 霍乱数小时~6天 甲型病毒性肝炎15~50天 乙型病毒性肝炎50~180天 丙型病毒性肝炎2~26周 丁型病毒性肝炎2周~6个月 戊型病毒性肝炎2~9周 细菌性痢疾数小时~7天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10天 流行性感冒数小时~3天 麻疹6~21天,被动免疫后可延至28天 百日咳2~21天 流行性腮腺炎8~30天 流行性乙型脑炎4~21天 疟疾间日疟10天~数月,三日疟10~45天,恶性疟5~12天 登革热3~15天 流行性出血热5~46天 钩端螺旋体病1~30天 狂犬病12天~1年或长至5年 阿米巴痢疾4天~数月或更长 伤寒和副伤寒伤寒3~42天,副伤寒2~15天
• 6.2.15 性行为:曾与易感经血传播疾病 高危风险者发生性行为未满一年者。
• 6.2.16 旅行史:曾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确定的检疫传染病疫区或监测传染病疫 区旅行史,入境时间未满疾病最长潜伏期 者。
• 伏期自病原体侵入机体到临床症状最早出 现的这一段时间称为潜伏期。潜伏期的长 短主要与病原体在机体内繁殖时间有关。 此外,也受病原体的数量、定位部位及其 达到定位器官的途径等因素的影响。潜伏 期有的很短,例如,葡萄球菌食物中毒, 只有数小时。长的可达数月、甚至数年, 如狂犬病、麻风、艾滋病等。常见的潜伏 期为数日至十数日,如麻疹、伤寒、猩红 热。即便是同一种疾病,其潜伏期也不尽 相同,但大多数局限于一个范围内。通称 的某病的潜伏期是指最常见的潜伏期,例 如水痘的潜伏期最短10天,最长21天,最 常见的潜伏期是14~18天。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实施十四周年知识竞赛题与答案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实施十四周年知识竞赛题与答案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实施十四周年知识竞赛(20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实施时间是: (单选题)1. 1997年10月1日。

2. 1998年10月1日。

3. 1999年10月1日。

2、《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代替原《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01),由何时开始实施? (单选题)1. 2011年12月30日2. 2012年7月1日3. 2012年10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后实行的献血制度是: (单选题)1. 个体供血制度。

2. 义务献血制度。

3. 无偿献血制度。

4、国家为什么提倡健康公民无偿献血? (单选题)1. 因为血液是无价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献血的价值,所以提倡无偿献血。

2. 因为无偿献血可以节省血液的成本,从而降低需要输血患者的医疗费用。

3. 因为无偿献血者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献血只是奉献,血液的质量能够得到保证,有利于受血者的健康和安全。

5、《献血者健康体检要求》(GB18467-2011)规定: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的年龄段是: (单选题)1. 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2. 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3. 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6、《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中规定,女性血红蛋白(Hb)测定应该至少为多少才符合献血条件? (单选题)1. 110g/L2. 115g/L3. 120g/L7、从新陈代谢角度讲,经常献血的人与不献血的人相比有哪些区别? (单选题)1. 经常献血的人与不献血的人相比,血液的新陈代谢没有区别。

2. 不献血的人造血功能更旺盛,血细胞更有活力。

3. 经常献血的人造血功能更旺盛,血细胞更有活力。

8、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承担的献血动员和组织工作是: (单选题)1. 应当按政府有关部门分配的献血指标组织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2012年新国标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2012年新国标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2012年新国标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体重:男≥50㎏,女≥45㎏。

血压:12.0 Kpa(90 mmHg)≤收缩压<18.7 Kpa (140 mmHg)8.0 Kpa(60 mmHg)≤舒张压<12.0 Kpa (90 mmHg)脉压差:≥30 mmHg/4.0 Kpa。

脉搏:60次/min~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节律整齐。

体温:正常。

一般健康状况:a)皮肤、巩膜无黄染。

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

b)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c)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

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8 献血前血液检测8.1血型检测:ABO血型(正定型)。

8.2血红蛋白(Hb)测定:男≥120g/L;女≥115g/L。

如采用硫酸铜法:男≥1.0520,女≥1.0510。

8.3单采血小板献血者:除满足8.2外,还应同时满足:a)红细胞比容(HCT):≥0.36b)采前血小板计数(PLT):≥150×109/L且<450×109/Lc)预测采后血小板数(PLT):≥100×109/L。

9 献血量及献血间隔9.1 献血量9.1.1 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ml,或者300ml,或者200ml。

9.1.2 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献1个至2个治疗单位,或者1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ml血浆。

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 L。

注1:上述献血量均不包括血液检测留样的血量和保养液或抗凝剂的量。

9.2 献血间隔9.2.1 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9.2.2 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

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

9.2.3 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标准修订说明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标准修订说明
4.对原标准的反馈意见处理阶段: 根据对反馈意见的讨论确定标准的修订稿的大纲。
5.征询意见稿的起草阶段: 根据汇总意见,完成修订标准征询意见稿的起草工作。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Beijing Red Cross Blood Center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修订过程
6.修订稿征询意见阶段: 1)修订标准征询意见稿的发放。 2)征询意见稿修订意见汇总。 3)修订小组根据汇总意见对修订报批稿定稿。
根据卫生部的安排,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负责修 订《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Beijing Red Cross Blood Center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修订原则
1. 遵循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科学性、适用性、普遍性、时效性。
2. 以献血者为中心,献血者的健康检查项目和内容为标准的主要内容。由于计划献血 长期存在,使献血者血液的全项检测成为了血液筛查的程序之一,在目前无偿献血 的现状下,作为血液筛查的程序之一的对献血者血液全项检查的要求已不再适用。 因此,修订稿将原标准中有关献血者血液全项检验的要求给予删除。
提倡18-55周 岁公民献血。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Beijing Red Cross Blood Center
献血者健康体格检查要求
项目 血

原标准
收缩压: 90-140mmHg 舒张压: 60-90mmHg
脉压 ≥30mmHg
修订稿
收缩压: 90-140mmHg
舒张压: 60-90mmHg
脉压差: 30-60mmHg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Beijing Red Cross Blood Center
献血者健康体格检查要求

献血身体要求标准

献血身体要求标准

献血身体要求标准
献血对身体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年龄:献血者的年龄应在18-55周岁之间,低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大于55周岁的老年人一般不能献血。

然而,如果既往无献血反应且符合健康
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 体重:男性应达到50kg以上,女性应达到45kg以上。

3. 血压:收缩压应在90-140mmHg之间,舒张压应在60-90mmHg之间,脉压差应大于等于30mmHg。

4. 脉搏:献血者的脉搏应保持在60-100次/min,对于高度耐力的运动员,脉搏应大于等于50次/min,且节律应整齐。

5. 一般健康状况:皮肤、巩膜无黄染,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等。

6. 疾病史:有发热、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疾病、肿瘤性疾病等的患者不能献血。

此外,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丙肝病毒阳性、梅毒病毒阳性、艾滋病抗体阳性的人也不能献血,因为这些病毒携带者可以将病毒传染给健康的人。

7. 血液传染病检查:需要检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血清学检查等四项。

检查结果呈阳性的人不能参与献血。

8. 饮食和休息:献血前应注意饮食的合理性与休息,避免饮酒和吸烟。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献血机构而有所差异。

在献血前,应向当地的献血机构咨询并了解其具体要求。

献血健康检查要求和献血注意事项

献血健康检查要求和献血注意事项

义务献血个人体格检查要求
一、献血健康检查要求
1.血压: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mmHg;脉压差≥30mmHg
2.年龄:18-55周岁
3.体重要求:男性≥50公斤,女性≥45 公斤
4.脉搏:60-100次/分钟,律齐
5.一般健康状况:皮肤、巩膜无黄染。

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

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

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二、不宜献血情况
根据《GB18467-201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不能献血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各种较为严重的系统性疾病,需要定期服药,或存在反复发作情况,或疾病正处于活动期等不适宜献血。

2.较为严重慢性皮肤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等、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等。

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5.传染性疾病患者,主要是指乙肝、丙肝和艾滋病等可经输血传播疾病等;以及易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的高危人群。

6.曾接受过异体移植、重要内脏器官切除术。

7.医护人员认为不适宜献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对于是否能献血不确定的情况,可以向现场医务人员进行咨询,经综合评估后确定。

【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健康检查标准

【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健康检查标准

一、总则1.为确保医疗用血的质量,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检验,献血者每次献血前须进行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献出的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检验。

2.献血者献血前体格检查及血液检验以血站结果为准,有效期两周。

3.献血者在献血前要填写"献血登记表"、"健康情况征询表"。

4.非固定点献血者只进行体格检查和填写"健康情况征询表"。

5.献血者血液化验初复检不得用同一试剂厂生产的试剂,同一标本的初复检化验不得由同一人进行。

二、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千帕)。

或:90-140/60-90mmHg,脉压差:≥30mmHg。

4.脉膊: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三、献血者血液检验标准1.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Rho(D)血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Rh阴性率高的地区作测定。

2.血比重筛选:硫酸酮法男≥1.052 女≥1.050,或者比色法。

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酮体粉法:阴性,或者赖式法:≤25单位。

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阴性(快速诊断法仅限于非固定采血点的初检使用)。

5.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酶标法:阴性。

6.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酶标法:阴性。

7.梅毒试验RPR法或TRUST法:阴性。

8.复检上述1、2、3、4、5、6、7项。

9.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次间隔一个月化验正常可参加献血(以临床化验报告为准)。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 18467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 18467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 18467-2011 (全文)国家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1年12月30日公布,2012年7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般血站献血者健康检查的项目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对献血者的健康检查。

本标准不适用于造血干细胞捐献、自身储血和治疗性单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469 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1846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固定无偿献血者 regular non-remunerated voluntary blood donor至少献过3次血,且近12个月内献血至少1次。

3.2预测采后血小板数 predicted post-donation platelet count采集后献血者体内剩余血小板数量的控制下限,用于验证血小板采集方案。

4 总则4.1 采集血液前应征得献血者的知情同意,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健康征询、一般检查和血液检测。

书面记录文件参见附录A、附录B。

4.2 献血者献血前的一般检查和血液检测应以血站结果为准,有效期为14d。

4.3 献血前健康检查结果只用于判断献血者是否适宜献血,不适用于献血者健康状态或疾病的诊断。

4.4 对经健康检查不适宜献血的献血者,应给予适当解释,并注意保护其个人信息。

5 献血者知情同意5.1 告知义务血站工作人员应在献血前对献血者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并取得献血者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5.2 告知内容5.2.1献血动机无偿献血是出于利他主义的动机,目的是帮助需要输血的患者。

5.2.2安全献血者的重要性不安全的血液会危害患者的生命与健康。

具有高危行为的献血者不应献血,如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或具有经血传播疾病(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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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01
Health examination criteria of blood donor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献血者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血站(血库),并用于该机构的管理和评审。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预检献血者blood donors who need previous blood test
要求经体检、检验合格后再献血的献血者。

2.2非预检献血者blood donors who needn"t previous blood test
预先只进行体验,而不要求进行检验即可献血的献血者
3总则
3.1为了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输血安全,对预检献血者每次献血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血液检查(初检),合格后采血,采出的血液必须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供临床应用。

3.2对非预检献血者经健康情况征询和体格检查合格后即可采血,采出的血液必须进行初检和复检,合格后方可供临床应用。

3.3献血者血液初检和复检不得用同一试剂厂生产的试剂,同一标本的初检和复检不得由同一人进行操作。

3.4本标准中的献血健康征询项目,适用于不具备血液检验条件的采血车和采血点的无偿献血活动。

3.5献血者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应以血站结果为准,有效期为两周。

3.6本标准是血站实施献血者体验,检验技术操作管理和进行质量审核的重要依据。

4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4.1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4.1.1年龄:18~55周岁
4.1.2体重:男≥50kg,女≥45kg
4.1.3 血压:90 mmHg~140 mmHg/60 mmHg~90 mmHg,脉压:≥30 mmHg
或:12.0 kPa~18.7 kPa/8.0 kPa~12.0 kPa,脉压:≥4.0 kPa。

4.1.4 脉搏:节律规整,60次~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

4.1.5 体温正常。

4.1.6 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4.1.7 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4.1.8 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4.1.9 胸部:心肺正常,无病理性呼吸音及病理性心脏杂音,心率60~100次/min。

4.1.10 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4.2 献血者血液检验要求
4.2.1 血型检测
4.2.1.1 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4.2.1.2 RhD血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Rh阴性率高的地区作测定)。

4.2.2 血红蛋白测定:硫酸铜法:男≥1.052 0,女≥1.050 0;相当于男≥120 g/L,女≥110 g/L。

4.2.3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酮体粉法(只限于初检使用);阴性:速率法:≤40单位,赖氏法:≤25单位。

4.2.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阴性(酶联免疫法,快速诊断法仅限于非固定采血点的初检使用)。

4.2.5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阴性(酶联免疫法)。

4.2.6 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阴性(酶联免疫法)。

4.2.7 梅毒试验:阴性(RPR法、TRUST法或酶联免疫法)。

4.2.8 复检4.2.1,4.2.3,4.2.4,4.2.5,4.2.6,4.2.7(其中4.2.3必须用赖氏法或速率法)。

4.2.9 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次间隔一个月检验正常可参加献血(以临床检验报告为准)。

4.2.10 疟疾高发地区检测疟原虫。

4.3 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
4.3.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等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4.3.2 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

4.3.3 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后不需要推迟献血。

4.3.4 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者一年后方可献血。

4.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4.4.1 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4.4.2 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4.4.3 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4.4 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4.4.5 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4.4.6 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

4.4.7 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4.4.8 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事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4.4.9 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

4.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4.5.1 病毒性肝炎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4.5.2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艾滋病)患者及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4.5.3 易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如吸毒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4.5.4 麻风病及性传播疾病患者,如梅毒、淋病等。

4.5.5 该献血者的血液曾使受血者发生与输血相关的传染病者。

4.5.6 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的的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5.7 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4.5.8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4.5.9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4.5.10 消化系统疾病患者,如较严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慢性胰腺炎等。

4.5.11 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肾炎、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以及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

4.5.12 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4.5.13 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等。

4.5.14 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及严重神经衰弱等。

4.5.15 寄生虫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肺吸虫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4.5.16 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4.5.17 做过切除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4.5.18 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4.5.19 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视神经炎及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等。

4.5.20 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4.5.21 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如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等)治疗者。

4.5.22 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性。

4.5.23 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4.6 献血量及献血时间间隔
4.6.1 献血量:凡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的献血者,一次可献血200mL 或400mL。

4.6.2 献血时间间隔
4.6.2.1 献全血:六个月以上。

4.6.2.2 机采血小板:每隔4周采集一次。

如间隔时间少于4周时,则采集前血小板计数应≥150×109/L以上。

4.6.2.3 机采血小板后,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献全血,以后再献全血应按献全血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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