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小学学生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制度
小学学生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制度在小学阶段,孩子的安全十分重要。
由于孩子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阶段,他们的安全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为了保护孩子的安全,小学必须建立起科学的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关键要素。
首先,小学学生的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制度是保障孩子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基础。
一个完善的制度可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例如,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控系统,以便及时监测学生的行踪,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此外,学校应该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学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并得到救援。
还应该组织常规的防护演习,提高学生对应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其次,建立一个有效的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是保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措施。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学校应该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妥善处理事故。
例如,对于学生受伤的情况,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及时送医治疗。
同时,学校还应成立专门的事故应急小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记录及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此外,学校还应为事故受伤学生提供适当的赔偿和补偿,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除了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外,教育也是学生安全事故预防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该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例如,学校可以邀请相关专家给学生上安全课,教授他们如何应对常见的安全问题,如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
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组织小型应急演练,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自救技能和应急措施。
另外,家长和学校的合作也是构建一个健全的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制度的重要因素。
家长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工作,与学校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
家长可以定期与孩子交流,了解他们在学校的情况,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活动。
同时,学校也应主动与家长沟通,及时将安全情况和措施告知家长,共同关注和保护学生的安全。
综上所述,的建立至关重要。
这将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建立该制度时,需要注重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施性,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校园伤害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
校园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校园伤害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伤害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校园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一、事故原因预测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措施1.成立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网络。
组长副组长组员: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卫生室、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2.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4.明确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校大型活动中要注意加强监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安全管理。
5.总务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大型活动前集中巡检,平时保证每月至少对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视一次,及时处理检视中发现的问题。
6.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客人持《出入证》进出,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7.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三、处理程序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01
有关校园伤害事故的立法情况
04
各地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北京、宁波、深圳等地);
新《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2006年6月30日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十部委共同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于2006年9月1日实施。 我省于2006年5月26日由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并于2006年8月1日实施。
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学生自杀、自伤的;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学校行为并无不当,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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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尤其要落实校园的保卫和夜间巡逻、值班制度
要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安全培训工作
谢谢合作
再见
添加标题
学生
添加标题
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添加标题
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
三、校园伤害事故的防范
高度关注学校消防安全状况
高度关注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状况
高度关注食堂饮食卫生状况
高度关注季节性事故隐患状况
高度关注学生思想和行为表现的状况 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基本环节
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基本环节
01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的具体情形
添加标题
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频发,给学生的安全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置学生伤害事故,保障学生的安全,必须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处置办法。
本文将从预防、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方面探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置办法。
一、预防策略1. 提高安全意识:学校应通过组织安全教育等方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使他们对各类危险行为和场所有所防范意识。
2. 加强管理措施: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执法力度,加强对教学设施、用具的检查和维护,杜绝安全隐患的产生。
3.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学校应在校园内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示禁止各类违规行为,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4. 加强学生自护能力培养:学校应通过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使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正确应对。
二、应急处置5. 快速报警: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学生在遇到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告知伤亡情况和具体位置。
6. 快速疏散:学校在设计校园布局时应充分考虑到疏散通道的设置,定期组织疏散演练,确保学生能够快速、有序地撤离事故现场。
7. 现场救护:学校应配备专业急救人员,及时进行简单的现场救护,如止血、胸外心脏按压等,为伤者争取最佳的救治时间。
8. 指导学生就医:根据伤情的轻重,学校应指导伤者就近就医,而且要委托专人陪同,随时掌握伤者的情况。
三、善后处理9. 事后追责:学校在伤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严肃查明责任,对责任方给予相应处分,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做出解释和道歉。
10. 心理辅导:学校应派遣专业的心理辅导师,对伤者和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事故的阴影。
11. 教训总结:学校应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吸取经验教训,并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2. 信息发布:学校应及时发布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对外公示相关处理结果,以提高学校的透明度,增加公信力。
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一、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1、学校应当结合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课、班会、展览等多种形式,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对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周。
学校应当会同公安消防、交通部门组织师生开展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等其他意外事故的逃生避险及自救互救训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开设游泳课,组织学生学习水中自救互救技能。
但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组织,禁止到江河湖海、山塘和水库洗澡或者游泳。
学校定期对教师、职工进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2、新生入学,要接受由学校组织的健康检查。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心理状况,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学校要妥为保管学生的健康资料。
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与其信息沟通方式的真实资料。
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学校定期向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者监护人提供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信息。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责任,要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应当告知学生假期或(上)放学途中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得私自到游泳场、江河湖海、水库、山塘游泳以及从事其他危险性活动。
3、学校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中小学校实行学校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在学生课间室外活动场所安排专人巡查、管理、疏导、保护学生,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纠正。
发生突发气象灾害,学校按照气象预警信号的规定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措施,但应及时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停课。
4、学校举办者提供的、或者学校自建的、或者学校购买的、或者学校租赁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具和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
学校生活用具的安装、使用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
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学生预案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和处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班级成立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
四、预防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1)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各班级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常见的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
2. 严格管理(1)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3. 健全应急预案(1)制定和完善各类学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1)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5. 加强家校沟通(1)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安全。
(2)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1. 事故报告(1)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班级应立即向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 事故调查(1)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2)调查过程中,应保护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
3. 事故处理(1)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治,确保其生命安全。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预案由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一、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1.立即进行现场救助,确保伤者的生命安全。
2.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将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并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3.立即报警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和支援。
二、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1.学校相关部门应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依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2.调查组应征得事故参与方的陈述和证言,梳理作案手段和过程,并收集相关证据,以确定责任。
三、伤者医疗救助与赔偿1.立即安排伤者就医,在确保其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安排最佳救治方案。
2.学校应承担相关医疗费用,并依法依规进行赔偿,包括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四、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措施1.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范和操作细则,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
3.加强对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应急处理和事故预防的能力。
五、事故后的心理疏导与辅导1.为伤者和其家属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调整情绪,缓解心理创伤。
2.学校应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事故信息报告与公示1.学校应及时向学生、教职工和家长通报事故发生情况,确保信息透明。
2.学校应积极与媒体沟通,及时发布事故公告,向社会公众说明事故处理的进展和结果。
七、事故处理的监督与评估1.相关部门应对学校的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规。
2.对于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
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小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2. 及时、有效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减轻事故对学生、家庭和社会的影响。
3. 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学生伤害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教导主任、德育主任、安全主任、各班主任、校医、体育教师等2. 学生伤害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置预案,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和演练。
(2)负责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3)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伤害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相关部门职责(1)教导处:负责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安全意识。
(2)德育处: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伤害事故的发生。
(3)安全处:负责学校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5)校医:负责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对受伤学生进行初步处理。
(6)体育教师:负责体育课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体育锻炼安全。
四、事故分类及处理流程1. 事故分类(1)轻微伤害:指学生在校内发生的一般擦伤、扭伤等轻微伤害。
(2)中度伤害:指学生在校内发生骨折、脑震荡等中度伤害。
(3)严重伤害:指学生在校内发生严重骨折、脑出血等严重伤害。
2. 处理流程(1)轻微伤害1)班主任或教师发现学生受伤,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校医。
2)校医对学生进行初步处理,并告知家长。
3)班主任做好学生受伤情况记录,并上报学校。
(2)中度伤害1)班主任或教师发现学生受伤,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校医。
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引言在学校教育中,学生的安全是我们关注的首要问题。
然而,意外伤害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为了应对学生意外伤害的发生,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处理办法,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本文将介绍学生意外伤害的处理办法,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处理、跟进措施等。
一、预防措施1. 学校安全教育为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这些活动可以包括如何正确使用实验器材、预防交通事故、避免校园暴力等主题。
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设立警示标识学校应在校园的潜在风险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如施工区域、高危地带等。
这些标识应清晰易懂,便于学生识别,并且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3. 师生配合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安全情况,发现潜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学生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不参与危险的活动,如攀爬高墙、越过栏杆等。
二、应急处理1. 快速反应当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时,学校工作人员要迅速反应,确认伤势严重程度,并立即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如紧急治疗、报警等。
2. 拨打紧急电话学校应建立紧急联系方式,保证在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及时联系到医疗救援单位、学生家长等,以便迅速进行必要的救助和处理。
3. 报告和记录学校应当建立起完善的伤害报告和记录系统。
当发生意外伤害时,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并详细记录伤情、处理过程等相关信息,以备后续查阅和分析。
三、跟进措施1. 病患管理对于伤情较轻的学生,学校要积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护理,如提供医药服务,确保学生能够尽快康复。
对于较重的伤害,学校要积极协助学生转院或就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 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在处理意外伤害时要进行全面的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进行处理。
如果是学校管理失误导致的事故,学校要承担相应责任,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合理的补偿和赔偿。
3. 安全总结和改进学校应当将每起意外伤害作为一个教训,总结经验教训,并落实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学生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组织,它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地方,还要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然而,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如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成为了学校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进行详细的阐述。
第一部分:预防措施事故的发生往往不是偶然的,事故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但大部分是可以预防的。
因此,预防措施是学校管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关键。
1.1 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教育是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首要措施。
学校应该及时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如交通安全,电器安全,自我保护等,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2 安全设施及时检查学校应该定期对教学、生活、运动场地中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如安全门,防护网,气体泄漏探测器等,确保其完好无损。
1.3 加强管理学校应该制定一份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各类安全标准,走班巡查制度,保安人员值班制度等,加强学生行为的监管。
第二部分:事故处理流程即使在预防措施下,学生伤害事故仍有时发生。
事故处理需要科学、迅速、安全的流程,以最快速度为学生解决问题。
2.1 现场处理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派遣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如当事人、老师、保安等人员,让受伤学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处理。
2.2 报告依据实际情况,学校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
如果是重大或严重事故,应当第一时间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3 调查学校应对伤害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对策,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4 赔偿对于学生因校园事故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学校应当及时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庭,维护伤害学生和家庭的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应急处理方法要使学校应对伤害事故更加迅速和有效,学校应制定应急处理方法。
以下几点可供学校参考:3.1 建立应急机制学校应当在应急处理上建立科学、迅速、有效的应急机制。
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等需要常备不缺。
3.2 培训应急人员学校应当培训一批专业应急人员,以处理校园内突发事件。
3.3 及时处理学校应该在事故发生后的共享信息平台发布通报、处理进展等信息,保证情况透明。
学生伤害与事故预防方案
学生伤害与事故预防方案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学生伤害与事故预防方案成为教育领域中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从学生伤害的原因、事故预防的措施以及教育机构的责任等角度展开讨论。
一、学生伤害的原因学生伤害是指在教育活动中,学生因各种原因导致身体或心理受到损害的现象。
学生伤害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学生的行为、家庭环境、教育机构管理等。
首先,学生的行为是学生伤害的直接原因,例如打架斗殴、欺负同学等。
其次,家庭环境也会对学生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孩子的家庭暴力、不良习惯等。
此外,教育机构对学生的管理也是学生伤害的重要因素,例如不合理的作息时间、疏于监管等。
二、事故预防的措施为了有效预防学生伤害,教育机构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预防事故的基础。
该制度应包括学校与家长的合作、学生安全规范等内容,目的是提高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其次,教育机构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素质。
此外,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教育机构的责任教育机构作为学生伤害和事故预防的主体,负有重要的责任。
首先,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职责。
其次,教育机构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素质和管理能力。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形成共同治理的格局。
四、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合作学校需要与社会各界深入合作,共同关注学生安全。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学校安全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经济保障。
其次,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学生安全的维护工作,共同责任,共同守护学生的安全。
五、家庭的作用与责任家庭是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和安全意识的关键环节。
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关爱,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此外,家长还应与学校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维护孩子的安全。
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事故分类1. 事故类型:分为轻微伤、一般伤害、重伤和死亡事故。
2. 事故原因:分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为伤害、疾病等。
三、事故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现学生受伤,立即组织救治,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 事故调查(1)成立事故调查组,由学校负责人、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组成。
(2)调查组应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后果等情况。
3. 事故处理(1)轻微伤:学校应立即安排就医,并通知家长。
同时,学校应做好伤情跟踪,确保学生康复。
(2)一般伤害:学校应安排就医,并通知家长。
同时,学校应做好伤情跟踪,确保学生康复。
如需休学,按相关规定办理。
(3)重伤和死亡事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①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伤害;②立即组织救治,并通知家长;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④做好善后工作,包括安抚家属、处理赔偿等。
4. 事故总结(1)学校应对事故进行总结,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事故预防1.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 完善校园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安全防范能力。
4. 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安全。
五、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 幼儿园安全
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一、引言幼儿园是儿童成长的重要环境,其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对于保障儿童的安全与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提供参考。
二、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1.加强安全教育幼儿园作为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孩子们养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教师应在日常教育中不断向学生灌输安全知识,指导学生怎样正确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
2.加强场所管理幼儿园应加强对场所的管理,保持教室、操场等场所的整洁、安全。
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
3.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巡查、安全防范、安全预案等,同时加强通讯联络,做好危急情况的应急处理。
三、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1.伤员救治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幼儿园应立即展开救护工作,全力进行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须通知学生家长,让其参与到救治工作中。
2.事故调查幼儿园应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人。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严格追责,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心理疏导对于事故发生后所受到的创伤,幼儿园应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学生和家长排解心理压力,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
四、结语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举措。
幼儿园应加强安全教育、场所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做好学生伤害事故的救治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幼儿园学生的身心健康。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幼儿园安全工作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作为儿童成长的重要环境,幼儿园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在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过程中,幼儿园需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以保障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如何预防和应对常见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如何预防和应对常见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家庭的希望。
然而,由于他们年龄较小,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在学习和生活中容易发生各种意外伤害事故。
这些事故不仅会给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带来伤害,还会影响他们的学习和成长。
因此,预防和应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至关重要。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一些常见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以及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一、常见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类型1、运动伤害学生在参加体育活动时,如跑步、打球、跳绳等,可能会发生扭伤、拉伤、骨折等伤害。
2、交通事故上下学途中,学生可能会遭遇交通事故,如被车辆碰撞、刮擦等。
3、溺水事故在夏季,学生喜欢去游泳,如果没有成人的监护或者在不安全的水域游泳,容易发生溺水事故。
4、烧伤烫伤在日常生活中,学生可能会接触到热水、热油、明火等,导致烧伤烫伤。
5、跌落伤在玩耍、上下楼梯或者攀爬高处时,学生可能会不小心跌落,造成摔伤。
6、食物中毒学生如果食用了不洁食物或者过期食品,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
二、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和家庭都要重视安全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传授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例如,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教育学生在运动前做好热身准备,避免过度运动;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到危险水域玩耍等。
2、改善学校设施学校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校园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比如,检查体育器材是否牢固,楼梯扶手是否完好,教室门窗是否安全等。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规范校园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的管理。
例如,在课间安排教师值班,维护校园秩序;加强对校门的管理,防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组织学生有序上下楼梯,避免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4、加强家校合作家长要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学生在学校的情况,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同时,家长也要关注学生在家中的安全,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的家庭环境。
学生伤害事故处置方案
学生伤害事故处置方案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校处理伤害事故的能力,制定一套有效的处置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从预防、应急响应、救治和事后处理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预防措施预防是最有效的治理方式。
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首先,可以将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通过讲解案例、播放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增强学生对安全问题的认识。
其次,学校可以每学期组织安全演练,培养学生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此外,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每周定期检查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应急响应即使做好了预防工作,学生伤害事故仍有可能发生。
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以迅速有效地应对事故发生。
首先,学校应确保有足够的急救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提高紧急救援的效率。
其次,学校应培训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的急救知识和技能,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提供及时的救助。
此外,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应对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三、救治措施在发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应及时采取救治措施,为伤者提供急救和医疗救助。
首先,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急救室,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护理和治疗。
其次,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急救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应对措施。
此外,学校应做好与医疗机构的紧密合作,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治。
四、事后处理事故发生后,学校不仅要关注伤者的康复,还需要进行事后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首先,学校应与伤者家属进行沟通,了解伤者的伤情和康复情况,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其次,学校应做好事故报告和记录,以备查证和后续处理。
此外,学校还应积极参与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结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给学生、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困扰。
为了有效地处置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从预防、应急响应、救治和事后处理四个方面入手。
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
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学校教育教学期间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期间,是指在学校内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期间,寄宿学生住宿期间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期间。
第三条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优先、多方参与、及时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与有关部门、学校共同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做好辖区内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预防和处置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制度和措施;(二)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三)指导、督促学校定期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和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教学用品、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四)指导学校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五)制定本地区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演练;(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维护交通秩序,检查、指导学校内部保卫工作。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受伤害学生的社会救助工作。
第八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指导检查学校做好学生卫生防疫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卫生保健工作。
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特种设备和学校及其周边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已履行相应职责,行 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事件;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心理状态学校 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如因教师教育、处罚不当造成
的除外。教师在批评教育学生时不得侮辱、损害学生人格及采
(九) 教职工因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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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致伤 害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
1、处理原则 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妥善、及时
2、处理途径:
协商:民事纠纷,民不举官不究; 当事各方依法协商解决(可请家长委员会参与
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署书面协议)
7
(四)管理到位
1、教职工应遵守安全职责,教育教学应严格执行 课程规范,符合安全要求(特别是实验课、体育课、 劳动);教学用品、用具、措施、办法符合安全要求。
2、对学生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重视校园暴力问题(重视学生心里健康问题) 6、重视针对学生的越轨行为,及时严肃处理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1、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是 重中之重 (既包括应对突发事件,也包括做好日常校 园安全)
2、小学生是未成年人,因年龄和心理特点防范人 身伤害意识和能力较差易出事,学校保护责任难度大 责任大
3、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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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保护责任范围
(一)时间范围: 1、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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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有关学生的活动与第三者合作时应注意以 下问题: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一、事故预防与准备1.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2 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内的设施、设备等符合安全标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1.3 学校应制定学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并定期进行演练。
二、事故报告与记录2.1 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给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2.2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等,并保留相关证据。
2.3 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谎报或延误报告。
三、紧急救援与医疗3.1 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紧急救援,确保受伤学生得到及时救治。
3.2 学校应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受伤学生能够及时获得专业医疗救治。
四、事故调查与分析4.1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
4.2 事故调查报告应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为学校提供改进安全管理的依据。
五、责任认定与追究5.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学校应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认定,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5.2 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应公正、公开、透明,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六、赔偿与补偿6.1 对因学校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学校应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对受伤学生进行医疗救治、康复训练等补偿。
七、事故总结与预防7.1 事故处理后,学校应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2 学校应定期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预防措施。
八、监督与检查8.1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8.2 学校应自觉接受监督与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与健康。
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校园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那末第一条为了预防、处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或者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以下简称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合用本条例。
第三条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四条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发展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
第五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那末,做到事实清晰、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及时。
第二章伤害事故的预防第六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伤害事故预防的工作制度,监视学校落实预防伤害事故的措施。
第七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的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状况以及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依法发展监视、检查,指导学校改进卫生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维护学校治安秩序,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和监视学校做好校内治安、消防工作。
工商、文化、规划、建立、质量监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学校的安全监视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地方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并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不同年龄的学生的认知才干、身心特点、民事行为才干,时常对学生发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心理安康教育、自我保护和自救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进步防范才能;〔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伤害事故预防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三〕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本市教学要求开展体育、实验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与其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劳动、实习、考察、社会理论和其他集体活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四〕提供、推荐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其他与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关的物品和效劳,应当符合国家、地方的安全、卫生标准;〔五〕加强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当停顿使用,及时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予以维修或者更换;〔六〕按照规定装备消防设备,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加强管理;〔七〕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学校安排学生乘坐的交通工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驾驶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八〕对患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辅助工作的疾病的教职员,不得安排其担任相应的工作;〔九〕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和学生住宿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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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一、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1、学校应当结合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课、班会、展览等多种形式,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对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周。
学校应当会同公安消防、交通部门组织师生开展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等其他意外事故的逃生避险及自救互救训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开设游泳课,组织学生学习水中自救互救技能。
但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组织,禁止到江河湖海、山塘和水库洗澡或者游泳。
学校定期对教师、职工进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2、新生入学,要接受由学校组织的健康检查。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心理状况,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学校要妥为保管学生的健康资料。
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与其信息沟通方式的真实资料。
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学校定期向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者监护人提供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信息。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责任,要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应当告知学生假期或(上)放学途中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得私自到游泳场、江河湖海、水库、山塘游泳以及从事其他危险性活动。
3、学校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中小学校实行学校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在学生课间室外活动场所安排专人巡查、管理、疏导、保护学生,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纠正。
发生突发气象灾害,学校按照气象预警信号的规定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措施,但应及时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停课。
4、学校举办者提供的、或者学校自建的、或者学校购买的、或者学校租赁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具和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
学校生活用具的安装、使用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
学校室外楼梯或楼道的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
未经建筑、规划、消防、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验收合格或者未经其书面同意,学校不得提前启用已竣工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5、开学前和学期结束,学校要对教室、桌椅板凳、教学用具、宿舍、运动场地、运动器具、消防、门窗、楼梯和楼道栏杆、电线、灯泡、空调、电扇、燃气(电)热水器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应当停止使用,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学校举办者要及时维修B级危房,拆除C、D级危房,禁止在C、D级危房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应当在校园危险建筑物旁设置警示标志。
小学高度超过500的升旗台基应当设立栏杆,危险建筑物应设置警示围栏。
中小学应当设立禁止攀爬靠近教室平台旁的树木的警示标志或者围栏。
学校应当或者提请有关单位及时拆除校园内废弃的建筑物、电线杆。
6、学校要保证楼道和楼梯安全、畅通;保证楼道、楼梯的照明;配备合格消防设施,保持消防设施完好。
7、中小学校不得出租校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禁止学校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
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
8、对已知患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教学辅助工作疾病的教职工,学校不得安排担任相应的工作。
9、中小学班主任应当经常联系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生行为表现,共同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班主任和辅导员履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职责的情况应记入工作档案,作为学校考核的依据。
10、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歧视学生或者使用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语言;(二)以惩罚为目的罚学生抄写课文、字词、站立、跑步等;(三)殴打学生或者纵容其他人员殴打犯有错误的学生;(四)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学校建立学生投诉教师体罚和其它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制度。
学校按照教育教学管理的要求,在班集体或学校范围内,教育和批评学生、公布学生成绩、公告学生处分,属于正当的教育管理行为。
11、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学校作息时间,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学校作息时间。
教育行政部门召集中小学教师参加会议,应提前2日告知学校。
除非发生突发事件,中小学校需要临时停课须提前一天告知学生和监护人。
12、学校制定的学生学籍、学位管理以及学生处分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章的规定。
教师上课应当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规程组织教学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实验课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试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的安全防护教育。
小学学生上自习课,班主任或者科任教师必须在教室照管学生。
13、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或组织学生开展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时,严禁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教学实习,学校或者实习单位应采?踩;ご胧>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14、学校应当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活动。
学校举行大型运动会,禁止非比赛人员在运动场内带跑和观看比赛,不得在室内运动场地吸烟、饮酒。
学校的篮球架、足球架、单双杠等体育运动器械应当固定牢固,维修体育器材或场地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围栏。
15、学校在教学楼进行晚自习的,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防止学生下课挤踏发生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必须照常进行。
16、学校的门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学校应当提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学校门前的道路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学生从专用通道过马路。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进校、离校,教师和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在教室门口交接学生。
禁止12周岁以下的学生驾驶非机动车上学。
禁止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上学。
中小学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劳动、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外放学的,应当确定放学时间、地点并在活动前告知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
17、担任校车的司机应当具有五年以上的驾龄。
学校不得雇用有酒后驾车违章记录或者本年度发生过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人员担任校车司机。
无自有车辆的学校,必须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营运载客汽车作校车,并与承运单位订立运送协议。
中小学校要制作学生乘车登记表,记录乘车的学生人数;要与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确定学生乘车或下车的地点,便于家长接送学生。
18、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救火、制止正在行凶的暴徒、跳入水中抢救溺水的自然人等高度危险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可能接触爆炸、有毒、放射性等对人身健康有害的活动。
19、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
发现在校的未成年学生旷课、寄宿制学校的未成年学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告知学生监护人。
发现学生在校园结伙滋事、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学校应及时制止和纠正,中小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管教,情形严重的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20、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除了学校组织的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带鹰、犬、猫、鼠、蛇等各类动物进校园;(二)作身体碰撞游戏、翻院墙、爬树、玩弹弓、射箭;(三)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禁止学生在篮球架和足球架横梁荡秋千或者在维修的体育器材或场地上面玩耍。
21、学校发现学生身体异常,应当告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
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安排学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
学校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给予必要的关照。
22、学校应当加强门卫的管理,建立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城市(镇)中小学聘请的门卫人员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农村学校雇用的门卫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校。
23、中小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可以与家长或监护人协商确定住读学生在校住宿和学习期间离校外出活动的条件、时间和程序,明确学生在校外活动的责任。
中小学校的学生家长不同意住读学生在校住宿和学习期间离校外出的;在学校规定的学生统一接送的时间以外,家长或者监护人未口头或书面向学校提出学生离校申请的,学校不得准许学生离开学校。
24、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住宿及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应当遵守学生住宿和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生住宿和宿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5、学校应当加强校园道路管理。
校园较大的学校,应当设置校园道路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合理区分校内道路功能。
未经学校允许,校外车辆不准进入校园。
准予驶入校园的车辆应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26、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管理学校食品卫生,建立食源性中毒应急处理机制、食源性中毒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应当在卫生、工商部门的支持下,清理校内违规经营的饮食摊(点)和食品小卖部。
27、学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规程。
学校必须采购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具,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和医用器具。
禁止使用过期药品和未经消毒的器具进行人体注射。
举行全校性的体育竞赛、军训分列式等大型活动,学校应派医务人员在现场值班。
学校不得使用含有敌鼠钠盐、氟乙酰胺等剧毒急性药物灭鼠,灭鼠药饵由专人投放和清理,避免学生误食。
28、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其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学校针对活动中的风险,应对学生进行乘车(船)、飞机、游园、登山、野炊、过铁索桥、游泳等安全教育。
学校租用校外体育(场)馆举行运动会或比赛,应查验(场)馆有无建筑部门验收合格文件、用电和消防设施是否健全、应急出口是否畅通并制订安全管理方案。
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29、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活动,佛山市以内的由教育组审批,超出佛山市的还要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
须租用车辆的,应当按照本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并与运输承运单位签订运输协议。
学校通过旅行社组织活动,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协商制定学生旅游格式合同,用于学生集体旅游活动。
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1、发生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2、中小学校的学生在体育课和课间活动中发生身体跌倒、剧烈碰撞等意外情形时,经校医检查后,认为有必要的,学校应当立即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带学生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