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
利条件 ,为 农 民增收致 富增添强劲 动力 ,为农村繁荣 资金 引导 示范 作 用 ,带 动和 规 范 民间 资 本进 入 农产
稳定营造 和谐氛 围 ,为做 好 “ 三农 ”工作和 保持 国 品流 通领 域 。
民经 济平 稳较 快 发展提 供强 化信 息体 系建 设 ,合 理
出积极 贡 献 。
冷 链 系 统 建设 ,着 力 培 育一 批 专业 化从 事 冷链 物 流
国家发 展 改革 委经 济 贸易 司 副刮 长耿 书海 , 农 运 输 的 骨干 企 业和 加 工配 送 中心 ,引领 和 带 动全 社 业部党 组成员 张玉香 ,商 务部党组成 员、部 长助 理房 会 的冷链 系 统 建设 ;要大 力 扶持 专 业合 作社 建 设 产 爱 卿结 合 本 部 门工 作实 际 ,就做 好 当前和 今 后一 个 地 预冷 、冷藏 保鲜 以及农产 品初加工设施 ,配置 冷链 时 期 鲜活 农 产 品流 通 工作 作 了讲 话 。山 东省 副 省 长 运 输车辆 、检 验检测设备 等 ,增强 专业合作社服务 带 贾万 志、湖南省 副省长徐 明华 、广东 省副省 长刘 昆就 动 农 民 的能力 。
华 全 国供 销 合 作总 社党 组 书记 、理 事 会 主任 杨 传堂 零售 网点 ,逐步构建起 布局合理 、功能完善 、有机联
要 求 全 系统 充 分认 识 加 强鲜 活农 产 品流通 体 系建 设 动 的鲜 活农产 品 市场 网络 。
的重 要意 义 ,进一 步 发挥 供 销合 作 社在 鲜 活 农产 品
本 地 区做 好 鲜 活农 产 品流 通 工作 情 况 先后 发 言 ,交
杨 传堂 要 求 ,全 系统 要继 续提 高 流通 组织 化程
流经验 和做法 。会议还书 面交流 了海南 省社 、沈 阳市 度 ,加快培 育鲜 活农 产 品流通 主体 。要 培育一批大 型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供销厅合字[2010]8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供销厅合字〔2010〕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更好地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总社决定在“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基础上,自2010年起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国发40号文件和“五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立足供销合作社优势和资源,以规范化建设为手段,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为重点,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为纽带,全面提升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带动力和影响力,推动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自2010年起,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专业合作社,引导其加强规范化管理,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示范带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其制度更加健全、管理不断规范、竞争力和带动力明显增强。
2010年建设200个示范专业合作社,平均每个发展社员500户以上,带动社员1000户以上,帮助每户社员年实现收入5000元以上。
二、主要内容(一)规范化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阶层的职责和理事长、监事长和经理的责权利关系。
农产品流通建设实施方案
农产品流通建设实施方案农产品流通是指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包括生产、加工、运输、仓储、批发和零售等环节。
农产品流通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的关键环节之一、为此,制定农产品流通建设实施方案,可以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产品增值和农民利益增加。
以下是一份关于农产品流通建设实施方案的例子。
一、总体目标根据国家农业发展战略和农民收入增加的要求,以提高农产品供需匹配度和农产品流通效率为核心,以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质量安全保障为重点,推动农产品流通全面升级,建设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实现农产品高效流通、高质供给、高效盈利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及措施1.建设完善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加强农产品运输、物流设施建设,提升冷链物流能力,并优化配送网络,促进农产品从田间到市场的快速转运。
2.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发展深加工、精加工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农产品的保鲜期,增加农民收入。
3.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溯源、标准化等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信任度。
4.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
通过品牌建设、营销推广等措施,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品牌效应的农产品,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
5.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
6.加强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建设。
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优化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平台,提供更准确、更及时的市场信息,促进供求双方互联互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7.健全农村金融支撑体系。
加大对农产品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贷款、资金担保等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合作经济》
【年(卷),期】2012(000)004
【摘要】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今年的重点工作中,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供
销合作社文化建设位列其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和《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推进全
系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及文化建设科学发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的意见》。
本期将两个《意见》全文予以刊发。
【总页数】3页(P18-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62.7
【相关文献】
1.要以先进技术引领鲜活农产品行业健康发展——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孙国伟副主任在2013年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技术与信息研讨会上的讲话(2013年3月1日) [J],
2.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 [J],
3.在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J], 杨
传堂
4.在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J], 刘
昆
5.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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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农贸市场发展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完整版)
地方农贸市场发展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地方农贸市场发展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发挥农贸市场在保障农副产品供应、维护食品安全和平抑农副产品价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推进全市农贸市场落实“保供应、保安全、稳物价”要求,实施“标准化、信息化”改造(以下简称“两保一稳两化”改造),加快推进全市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提升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明晰农贸市场定位,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布局,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作为一项回应民声、顺应民心和彰显民本的重要举措,把它提高到“稳增长、促转型、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由营利性商业业态向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方向转变,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总体目标准确把握农贸市场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以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两保一稳两化”改造,着力解决市场无主、规范无章、经营无序、管理无为等问题。
同时,通过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体制改革、硬件改造、业态和管理方式创新。
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农贸市场布局更合理,建立起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努力提高农贸市场登记率、达标率和诚信率,实现农贸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经营诚信化和创建标准化,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一)试点示范阶段(201X年)。
完成东兴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净菜市场的“两保一稳两化”改造试点,按标准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X年)。
完成城区和中心镇农贸市场的改造任务,并按标准全面建立市场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具体需完成改造的农贸市场为:集贸市场、第二中心菜场、崇福集贸市场、濮院集贸市场、乌镇集贸市场、洲泉集贸市场、大麻集贸市场、屠甸集贸市场、高桥集贸市场。
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 •【公布日期】2021.09.28•【文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发展改革委等30部门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时期农商互联和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监测分析和信息引导深入产区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针对不同农产品市场需求和行情,及时掌握本地区重点鲜活农产品种养殖规模变化市场价格波动主销区市场分XXX差异化需求等情况,加强动态跟踪和会商分析,提前制定销售预案,落实销售渠道。
强化与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动态协作,及时发布农产品供应需求价格等动态信息,引导农户合理调整农产品种植品种面积。
同时,加强在田农产品品种播种面积产量上市时间等信息调查,为农产品销售提供服务。
二、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优化县域农产品市场物流基地布局,提升产地批发和零售等环节功能,促进流通节点有效衔接,完善跨区域产销链条。
合理规划布局冷链物流设施,加大对农产品预冷分拣包装等集配设施推广力度,用好用足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农产品产地建设一批冷藏库移动冷库等基础设施。
引导供销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脱贫村,有条件的地区,依托供销合作社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对集中上市农产品进行错峰调节。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13•【字号】冀政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精神,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振兴河北粮食经济夯实产业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初具规模,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以上,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25%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50亿的粮食企业达到6家以上,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和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一)增强粮食企业发展活力。
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发展活力,做大做强具有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的骨干粮食企业集团,提高全省粮食基础设施使用效率和国有资本运行效率。
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产购储加销”协作机制,延长产业链条。
鼓励国有粮食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合作,培育和壮大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
国办发〔201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
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我国是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
为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平稳产销运行、保障市场供应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主要目标(一)主要目标。
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重点任务(二)加强流通规划指导,促进市场合理布局。
制定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指导文件,明确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并完善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鲜活农产品网点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鲜活农产品市场网络。
(三)加快培育流通主体,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
推动鲜活农产品经销商实现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鼓励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
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输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促其做大做强,提高竞争力。
(四)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加强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
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平价商店等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
发展电子商务,扩大网上交易规模。
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等现代交易模式。
加快农(五)大力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
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降低对接门槛和流通成本,扩大对接规模。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供销经字〔201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成员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按照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建函〔2016〕146号)和总社《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意见》(供销经字〔2016〕11号)要求,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现代流通中的作用,现就加强供销合作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提供平价或微利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具有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促进食品安全、推动绿色环保等公益功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是推动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的内在要求;是补齐农产品流通短板,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力量,利用网络和资源优势,依托系统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断完善冷链、仓储、物流、环保、质检等设施,带动发展平价菜店、社区菜店等零售市场,主动承担公益功能,为促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缓慢,公益功能弱,机制保障和政策支持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难以满足政府调控要求和城乡居民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高度重视,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部署。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加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努力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6.09•【文号】供销科字[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06.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意见(供销科字〔201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亊业单位、各主管社团: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充分展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和合作经济的新风貌,弘扬供销合作社创新収展的新文化,促进供销合作亊业加快収展、科学収展,现就加强品牌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文件以科学収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确立“品牌强社”理念,全面推动实施品牌战略,以产品、服务、管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为重要支撑,加快推动全系统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双提升”,着力打造富有供销合作社特点、体现供销合作社文化、秉承供销合作社价值理念的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服务品牌,切实提高供销合作社经营活力和综合实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至“十事五”末,全系统持有省级以上认定的驰(著)名商标品牌总数达到600个,每省不少于20个。
其中,农产品达到400个,每省不少于13个。
全系统通过良好农业规范、有机产品等认证的品牌农产品基地总数达到6000个。
全系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进一步增长,在区域农业经济中収挥引领作用的名牌龙头企业集群初步形成;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企业达到供销合作社行业标准最高等级指标要求的不低于50%,每省在上述不同网络经营领域至少有1家企业品牌通过省以上驰(著)名商标认定。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24.03.05•【文号】商流通函〔2024〕39号•【施行日期】2024.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村镇建设正文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流通函〔2024〕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党委网信办、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主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团委,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商,是创新商业模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带动农民增收的有效抓手,是促进农村消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有力支撑。
近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基本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在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以技术和应用创新为驱动,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电商与农村一二三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新场景,构建协同、创新、高效的农村电商生态圈,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消费。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规划引导,提高数字治理能力,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激发农村电商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更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23.08.03•【文号】中财办发〔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8.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财办发〔202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财办、农办、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邮政管理局:乡村既是巨大的消费市场,又是巨大的要素市场,农村流通是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快建设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全面融入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大意义农村流通体系连接城乡生产和消费,加快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商品和资源要素有序流动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效顺畅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有力举措,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支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工作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把握农业农村特点。
农村地域辽阔、运营成本高、流通规模效益不均衡,要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久久为功。
产业发达地区重在提质增效、打造品牌,产业发展潜力大的地区重在创造条件、打好基础,产业薄弱地区重在兜底服务、保障基本流通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畅通两个“一公里”。
中国及部分省市生鲜电商行业相关政策支持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发展
中国及部分省市生鲜电商行业相关政策支持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发展
生鲜电商,指用电子商务的手段在互联网上直接销售生鲜类产品,如新鲜水果、蔬菜、生鲜肉类等。
国家层面生鲜电商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生鲜电商行业发展,中国颁布了多项关于支持、鼓励、规范生鲜电商行业的相关政策,如发布的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按照“一村一品”、“一县一品”、“多品聚集”,发展“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形成产销密切衔接、成本低、效率高的农产品出村进城新通道,促进冷链惠农、品牌兴农、特色富农。
国家层面生鲜电商行业相关政策
部分省市生鲜电商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生鲜电商行业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生鲜电商发展,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
部分省市生鲜电商行业相关政策。
在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 步 ,我 省将 深 入 贯 彻落 实 科 学 发展 观 , 认真 落 实 《 国务 院办 公 厅关 于 加 强鲜 活 农 产 品流 通 体 系建 设 的
从 我 省 供销 合 作 社 实 际 出 发 ,积 极 探 索 “ 市平 价 超 区 、 社 区 平 价 店 、粮 油 专 卖 店 、 配 送 加 盟 店 ” 等 多 种 平价 商店 建 设 新 模 式 。 一 是超 市 平 价 区模 式 。茂 名 、东
每 年 1 5亿元 、连 续 三 年 ;省 物价 局 等 1 个 部 门联 合 发 . 1 文 , 明确 供 销 合 作 社在 建 设 平 价 商店 中 的主 体 地位 , 并 在 用 水 用 电 、税 收 、 经 营 场 所 等 方 面 给 予 扶 持 。
二 、 科 学 谋 划 、 狠 抓 关 键 , 统 筹 推 进 各 项 工 作 结 合 全 省 供销 合 作 社 系 统 的特 点和 优 势 , 采取 “ 统
工 作 重 点 , 进 一 步 加 大 建 设 力 度 ,扩 大 覆 盖 范 围 , 健 全 服 务 体 系 ,提 高 运 营质 量 ,努 力 推动 农 超对 接 和 平 价 商店更好更 快发展 。
平 价 店 模 式 。 广 州 、 清 远 等 地 供 销 合 作 社 利 用 自身优 势 ,选 择 在 居 民消 费 较 集 中地 区 建 设 农 副 产 品 平 价 商 店 。三 是 粮 油专 卖 店模 式 。
莞等 地 供 销 合 作 社 依 托 本系 统 日用 消 费 品龙 头 企 业 , 在 现 有 连 锁 超 市 开 设 或 新 建平 价 农 副 产 品专 区 。二 是 社 区
意 见 》 精 神 ,按 照 这 次 会 议 的 部 署 , 坚 持 把 推 进 农 超 对 接和 平价 商店 建设作 为全 省供销 合作 社今后 一个 时期 的
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15•【字号】•【施行日期】2021.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廊坊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5日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印发并贯彻执行以来,全市供销系统上下在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县级社组织体系不健全、统筹能力较差,乡村基层社覆盖面小、服务功能不完备;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制度体系不完备、存在监督管理短板,难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经营机制不灵活,社有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为农服务支撑作用发挥不够;治理机制不完善,管理运行不够规范,治理水平尚需提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办好供销合作社的政治责任,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创廊坊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冀政字〔2021〕1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创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总要求,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组织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深化社企改革、创新治理机制为重点,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市七届党代会精神,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在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主 要任 务 是 贯 彻 落 实 中央 经 济 工 作 会议 、 中央 农 村 工作
会议精神和 《 国务 院 办 公厅 关 于 加 强鲜 活 农 产 品 流通 体 系 建 设 的 意 见 》 部 署进 一 步 加 强 供 销 合 作 社 系 统 鲜 活 ,
设 ,确 保 鲜 活 农 产 品 市 场 供 应 和 价 格 稳 定 。 下面 ,结合大家 的讲话 ,我着重 强调三 点意见 。
其 次 ,这 是 发 展 现 代 农 业 、促 进 农 民增 收 的 内在
要 求
现 代 流通 是 建 设 现代 农 业 的 先 导 。鲜 活 农产 品 由于 消 费弹 性 小 、 易腐 烂变 质 以及 不 耐贮 运 等特 点 ,面 临 的
自然 风 险 、 市场 风 险 更大 ,鲜 活 农 产 品能 否 顺 畅 销 售 , 更加 取 决 于 有 没有 一 个 高效 的流 通体 系 。加 强鲜 活 农 产
通 、安 全 、 有 序 的鲜 活 农 产 品流 通 体 系 。 全 系 统 要 迅
速 行 动 起 来 ,认 真 贯 彻落 实 国务 院 的部署 和 要 求 , 抓紧
同志 们 : 这 次 电视 电话 会 议 , 是经 国 务 院领 导 同 意 召 开 的 ,
整 合 资源 ,加 大投 入 力度 , 以高 度 负责 的精 神 和 扎 实有 效 的工 作 , 高标 准 、 高质 量 搞 好鲜 活 农 产 品流 通体 系 建
一
、
充 分 认 识 加 强 鲜 活 农 产 品 流 通 体 系 建 设 的
农 产 品 流 通 体 系 建 设 。 刚 才 , 发 改 委 耿 书 海 同 志 、农
业 部 张玉 香 同志 、 商务 部房 爱 卿 同志 结合 各 部 门工 作 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出口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出口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3.26•【字号】冀政办函[2003]6号•【施行日期】2003.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出口的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发挥我省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出口有一个较快的发展,经省政府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深化加工,强化营销,提升产业素质,实现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扩大出口,提高效益,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在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效益的基础上,2003年农产品出口有一个大幅度的增长,争取近两年突破10亿美元。
抓紧建设一批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扶持壮大一批出口龙头企业;优先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和国内外知名度高的品牌。
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监测体系;质量认证体系。
农产品商品化、深加工、贮藏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
三、重点工作(一)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选择出口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的地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水平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对基地实行“验收、挂牌、备案”制度,促进出口基地上规模,上水平。
(二)扶优扶强,壮大一批龙头企业。
抓一批出口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做大做强,带动全省农产品出口规模和水平的提高。
(三)坚持以质取胜,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培育重点商品和品牌,不断引进新品种,提升农产品出口质量。
(四)扩大农业开放,提高外向度。
一是引进国外资金,投向农业生产和加工项目。
二是引进国外先进的耕作技术和优良品种,不断满足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多样、规格、安全、方便的需求。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抓好当前改革和业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抓好当前改革和业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供销合作【发布部门】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发布日期】2003.11.06【实施日期】2003.1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抓好当前改革和业务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把系统“一化三改”工作推向深入,促进2003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抓好当前改革和业务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摆在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决定》指出,要“深化农村科技推广体制和供销社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这一精神对供销合作社体制的存续、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好《决定》,把思想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认真抓好《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用《决定》精神指导好供销合作社当前工作和各项改革。
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各级社要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在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发挥供销合作社作用的新路子。
二、抓住机遇,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社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随着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冀发[2003]15号)的出台,全省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改革步伐大大加快。
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已驶入快车道。
在改革的大形势面前,各级供销合作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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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农产品购销
【发文字号】冀供销[2012]29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2012.03.26
【实施日期】2012.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冀供销〔2012〕2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社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供销经字〔2012〕18号),现就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1、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与经营优势,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产销对接为重点,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完
善经营服务功能,创新流通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与农民及相关经营主体共同建立从生产到市场终端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
二、主要任务
2、编制河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发展规划。
省社以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和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文件为指导,结合各地城乡规划、经济社会布局以及供销合作社实际,制定好全省供销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发展规划。
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重要物流节点建设与网络布局相匹配,中短期目标与长期规划相衔接,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的原则,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3、创建“河北省供销社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
省社集团公司组织建立批发市场联盟,带头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整合、升级改造为重点,实施网络化、集团化、多元化发展,加快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探索远期合约、竞价拍卖、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
4、组建“河北省供销社电子商务交易中心”。
省社年内搭建起全省供销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利用先进便捷的现代网络技术,整合全省鲜活农产品资源。
积极探索网上商城、挂牌交易、竞价(招标、拍卖)交易等现代交易方式,适时探索中远期交易,建立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交易服务网络,以信息化带动鲜活农产品生产的特色化、标准化、品牌化以及交易方式的新型化,提高流通效率。
5、推进“农合联”服务实体化。
省社农合联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规范发展,提高行业素质、诚信水平和经营规模。
创建交易商服务中心,组织“农合联”成员或非成员的农产品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经纪人登陆“河北省供销社电子商务交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