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至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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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行业周报:软博会在杭州举行,5G+工业互联网大会在武汉召开

计算机行业周报:软博会在杭州举行,5G+工业互联网大会在武汉召开

行业周报软博会在杭州举行,5G+工业互联网大会在武汉召开计算机2020年11月22日强于大市(维持)行情走势图证券分析师付强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20070001*********************.CN闫磊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17070006 ********************************.CN⏹ 行业要闻及简评:1)2020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在杭州举行。

根据会议发布的数据,百强企业总收入规模持续增长,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加强。

我国软件能力水平的提升,将推动“软件定义”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各领域,推动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

2)2020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在武汉召开。

根据会议发布成果显示,2020年为政产学研用系统推进5G+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元年,我国5G+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良好。

我们认为,5G 和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创新,将促进我国5G 和工业互联网产业的协同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新基建的发展。

⏹ 重点公司公告:1)汉得信息公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东方财富公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

3)赛意信息公告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周行情回顾:上周,计算机行业指数下降0.70%,沪深300指数上涨1.78%,前者跑输后者2.48 pct 。

截至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计算机行业市盈率为63.89。

计算机行业254只A 股成份股中,103只股价上涨,3只持平,148只下跌。

⏹投资建议:上周,申万计算机行业指数下跌0.70%,行业行情整体处于下降态势。

根据2020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的会议发布成果显示,我国5G+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良好。

5G 和工业互联网均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5G 和工业互联网的协同发展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新基建的发展。

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发力点,计算机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60323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2020-12-16

60323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2020-12-1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姓名 吴国清 鲍健健 陈伟峰 林宝贞 陈亮亮 郑毓婵 卢江山 柯德友 李国平 凌韦严 臧俊磊 钟丽珊 陈启源 蒙健前 廖新伟 石金树 陈梁安 陆小青 张千红 梁土兴 饶水群 廖子能 刘文浩 邓春宁 俞军健 吴志华 李玉龙
曾照华
108
蔡红梅
109
纪晓格
110
李华山
111
陈万亿
112
李靖
113
王威
114
郑智毅
115
招国强
116
陈国圳
117
朱凯玲
118
黄文渊
119
李民
120
卢静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中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三月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486.2237万股的2.24%。

其中,首次授予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7%,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33%;预留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7%,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6.67%。

电子行业周报:苹果新机将至,面板价格持续上行

电子行业周报:苹果新机将至,面板价格持续上行

苹果新机将至,面板价格持续上行行业评级:增持报告日期:2020-10-10行业指数与沪深300走势比较[Table_Author]分析师:尹沿技执业证书号:S0010520020001邮箱:**************联系人:华晋书执业证书号:S0010119040018邮箱:**************[Table_Report]相关报告1. 《华安证券大国雄芯.半导体系列报告(四):小间距LED持续景气,MiniLED蓄势待发》2020-07-012. 《华安证券_公司研究_柏楚电子(688188):激光运动控制绝对龙头,纵横拓展打开成长空间》2020-8-31上周SW电子指数(4.20%)整体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2.04%),其中表现较好的为消费电子板块。

从细分子板块来看,消费电子加权平均涨跌幅为6.65%,跑赢沪深300指数4.6个百分点;被动元件加权平均涨跌幅为3.81%,跑赢沪深300指数1.77个百分点;显示面板加权平均涨跌幅为4.72%,跑赢沪深300指数2.67个百分点;LED板块加权平均涨跌幅为3.53%,跑赢沪深300指数1.49个百分点;安防板块加权平均涨跌幅为0.60%,跑输沪深300指数1.44个百分点;电子化学品加权平均涨跌幅为6.32%,跑赢沪深300指数4.28个百分点。

5G商用大幕已然拉开,我们认为5G换机潮有望将带动智能手机行业回暖,同时通信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有望带来新的产品以及新的应用。

纵观苹果创新历程,每十年苹果都会迎来一个新品类终端的崛起,考虑到非iPhone11用户和苹果忠实用户潜在换机需求、以及新增的5G特性、高端手机市场竞争结构潜在变化等因素,我们认为12系列将再次引领智能手机高端市场,销量有望超越iPhone 11。

在苹果创新大周期下,苹果iPhone12对整个苹果产业链与周边配件都是强心剂,推荐关注苹果产业链等相关标的。

10月上旬最新面板出炉,延续6月以来的气势,10月上旬价格仍是上涨态势。

中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中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情况
激励对象 职务
激励对象人数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
115
技术骨干
243
业务骨干
194
专业人员
123
优秀基层员工
37
小计
712
378.1789 250.8919 209.9845 130.7512 15.2935 985.1000
31.515% 20.908% 17.499% 10.896% 1.274% 82.092%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股 本总额比例
0.707% 0.469% 0.393% 0.244% 0.029% 1.8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
Steve Sze-Yee Mak (麦仕义)
美国 美国 美国
小计
三、其他激励对象
/
/
/
/
核心技术人员 6.8000 0.567% 0.013% 核心技术人员 5.4000 0.450% 0.010% 核心技术人员 2.7000 0.225% 0.005%
14.9000 1.242% 012 人) 985.1000 82.092% 1.842%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000 83.333% 1.870%
三、预留部分
200
16.667% 0.374%
合计
1,200
100%
2.244%
注:1.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在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一年内确定。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造成。

中旗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中旗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汪春芝
73
费科
74
徐利
75
朱德才
76
程久祥
77
赵金虎
78
陈寿飞
79
朱纯龙
80
徐书娟
81
李东
82
严厚军
83
徐哲
84
黄建宁
85
衡文龙
86
刘飞
87
谭国庆
88
赵代安
89
胡守林
90
陈明光
91
饶忠祥
92
毛更生
93
孙中义
94
马加俊
95
周剑飞
96
潘晓东
97
顾玉庭
98
丁武快
99
王建峰
100
22
桂阳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3
牛丹丹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4
呙如国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5
游友华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6
常莎
27
薛其禄
28
程婷
29
吴代玲
30
吕永雪
31
葛学雷
32
宋庆彪
33
章喜兵
34
叶晓雷
35
毕建
36
葛九萍
37
胡林涛
38
剧宗峰
39
黄俊才
40
蔡燕
41
李宗国
42
112
田莉
113
王建梅
114
高庆
115
胡红宇
116
陈蜀君
117
陶刚
118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

现代营销上旬刊2024.01一、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是否确认股份支付的判断(一)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特殊性及主要方式股权激励是激励制度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与上市公司进行对比能够发现,目前,有关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面的内容界定是比较模糊的。

针对上市公司,国家有明确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能够很好地约束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面的相关行为。

但是针对非上市公司,并未颁布相关制度,因此造成了现有工作推进的困难。

目前来看,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分为两类:其一,大股东把公司股份进行低价转让,由高管来买取股份;其二,高管直接出资,为公司增资,但是通常价格相对偏低。

从股权激励交易实质角度分析,前者属于非上市公司接纳由股权激励对象所提出的相关服务,股东的价格则是与服务对等的体现方式;后者的增资模式,会让原有股东权益在一定程度上稀释,本质上与前者模式相同,均属于非上市公司享有相应的服务,股东来承担相应的价格。

(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是否构成股份支付的判断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发现,所谓股份支付,即企业在享受职工和他方相关成果、权益时做出的一种交易。

可以发现,在判断是否属于股份支付时,需先分析该行为是否出现了“换取服务”,除此之外,还需要分析其与公允价值间的相应差额情况。

非上市公司之所以开展股权激励,主要是为了得到被激励对象的相关服务。

加之,在进行服务换取过程中,非上市公司中的大股东会进行股权的低价转让、增资,无论是哪类方式,均与公允价值间有一定的差额,所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匹配股权支付的两个要求,可以被看作是股份支付费用。

二、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一般性操作规范(一)定对象从激励对象来看,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重要技术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为对象,且原则上不得全员持股,不搞新的“平均主义”。

同时由于国有企业身份的特殊性,激励对象还有负面清单,比如,按照2016年国资委133号文件规定,不可持股的人员包括党中央、政府部门及相关领导人员等。

688030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2020-12-25

688030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2020-12-25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75 人)
336.1833
74.6162%
1.8654%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415.00
92.1096%
2.3027%
二、预留部分
35.55
7.8904%
0.1973%
合计
450.55
100.00%
2.50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
止授予日)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姓名


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Dongping Luo 美 董事长、总经理 (罗东平) 国


3
张霞
副总经理 国
Timothy
美 副总经理、核心
4 Xiangming 国
技术人员
Liu(刘向明)

5
杨庆华
副总经理 国

6
欧红亮
副总经理 国
中 副总经理、核心
7
蒋东毅
国 技术人员

8
郑丹
董事会秘书 国
小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11.8585 12.1592 5.8954
10.0516
10.7001 10.9433 12.2565 4.9521 78.8167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总数的比例 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688005容百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20-12-16

688005容百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20-12-1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白厚善先生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0万股,占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额的11.76%,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44328.57万股的0.11%,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0万股,占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额的11.76%,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44328.57万股的0.23%。

除此以外,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中国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专题报告(2020)-和君咨询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中心

中国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专题报告(2020)-和君咨询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中心

中国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年度报告(2020)和君咨询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中心股权激励咨询项目报价:方案设计30-40万,协助报批10万目录一、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政策解读与方案设计要点 (2)(一)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实施条件 (2)(二)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政策解读 (2)(三)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要点 (5)二、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典型案例解读 (7)(一)欧冶云商:基于宝武集团发展战略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范例 (7)(二)中国茶叶:优化公司治理,绑定核心骨干,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10)三、关于我们 (12)(一)和君集团简介 (12)(二)和君咨询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中心简介 (13)一、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政策解读与方案设计要点(一)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实施条件1.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2016〕133号)规定,国有控股企业试点条件为:(1)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

(2)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

(4)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中央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2.对于科技类型企业,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以及《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资〔2018〕54号)的规定,国有科技企业是指中国境内具有公司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业(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国有企业),具体包括:(一)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00308中际旭创: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0-11-16

300308中际旭创: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0-11-16
当前总股本比例 0.03% 0.005% 0.002%
1.23%
0.14%
合计
1,000.00
100.00%
1.40%
二、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 子公司)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姓名 吴洁萍 朱瑞 崔景 张传英 王少华 陈龙 顾宇 方萌 汪振中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中国台湾)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美国)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郭金明 李显尧 邹行川 胡峰 方习贵 袁雪平 张显建 刘俊 丁胜春 曾治国 于登群 王冬寒 顾羽 赵天宇 李少雄 徐晓明 夏哲 施沙美 甘久斌 候代春 孟繁博 陈鹏 叶俊杰 许亮 王未 陆国平 韩明 魏艳芳 殷绍中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中国台湾)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苏州旭创核心技术人员

韵达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韵达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韵达股份”)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首次授予35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390.3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11日,授予价格为15.63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将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告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1、限制性股票的种类和来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合计350人。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自首次授予日期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和解锁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原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23.000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2,628.6468万股的0.1900%。

信创背景下中间件国产替代趋势及东方通业务布局、竞争优势分析(2021年)

信创背景下中间件国产替代趋势及东方通业务布局、竞争优势分析(2021年)

目录一、国产中间件龙头,“内生+外延”并举,打造多元化产品布局 (6)1.1国产中间件龙头企业 (6)1.2中移带来丰厚技术与渠道资源,协同效应打开业绩增长空间 (8)1.3经营稳健,商誉减值风险充分释放,业绩长期趋势向好 (10)二、信创叠加云化、数字中台化,驱动基础软件业务可持续增长 (12)2.1中间件行业壁垒高,国外厂商占据主导,国产厂商加速追赶 (12)2.2信创东风带来中间件国产替代市场空间 (14)2.3公司基础软件能力国内领先,竞争力强劲 (15)三、外延并购,布局行业安全领域,打开全新业绩增长空间 (17)3.1并购东方通网信科技及泰策科技,布局行业安全领域 (18)3.2东方通网信,打造行业安全业务核心子公司 (19)3.3泰策科技,打造业界领先的DNS系统、应急管理信息化产品提供商 (21)四、云化、数字中台化重塑中间件产品,带来行业增量市场 (23)4.1 IT架构云化带来中间件增量市场与商业模式变革 (23)4.2 公司专注于底层数据业务,“数据+”战略方向清晰 (25)五、盈利预测、估值与投资评级 (27)盈利预测及假设 (27)表目录表1:上市后重大资产并购情况 (7)表2:东方通拟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向 (8)表3:中移资本目前投资布局情况 (8)表4:东方通股权激计划一览表 (12)表5:国家部分信创产业支持政策 (14)表6:国产中间件信创市场规模测算 (15)表7:基础软件业务主要产品构成 (16)表8:国产中间件相关厂商对比 (18)表9:行业安全业务主要产品构成 (18)表10:东方通云及数字中台相关部分软件著作权 (25)表11:公司分业务营收预测 (28)表12:公司期间费用率预测 (28)表13:基础软件业务估值 (29)表14:行业安全业务估值 (29)图目录图1:东方通历史沿革 (6)图2:东方通股权结构图 (7)图3:中国移动B端业务快速增长 (10)图4:2015-2020Q3营收及增速 (11)图5:2015-2020Q3归母净利润及增速 (11)图8:公司营收构成 (11)图9:公司毛利率情况 (11)图10:公司期间费用率及净利率 (12)图11:2015-2020Q3研发费用及增速 (12)图12:公司消息中间件产品架构 (13)图13:国内中间件市场规模及增速预测 (13)图14:国内中间件市场客户行业结构情况 (13)图15:国内中间件厂商市场份额情况 (14)图16:国内中间件厂商竞争力分析 (14)图17:福建移动BOSS系统采用公司Web/EASY中间件产品 (17)图18:人民银行反假币系统采用公司Web/Link中间件产品 (17)图19:国内主要中间件厂商研发费用及研发费率 (17)图20:国内主要中间件厂商营收下游行业构成 (17)图21:东方通网信占东方通营收比重 (19)图22:泰策科技占东方通营收比重 (19)图23:东方通网信产品体系 (20)图24:东方通网信营收及增速 (20)图25:东方通网信归母净利润及增速 (20)图26:工业互联网安全相关政策文件 (21)图27:我国工业互联网安全市场规模及增速 (21)图28:泰策科技产品体系 (21)图29:泰策科技部分客户一览 (21)图30:泰策科技营收及增速 (22)图31:泰策科技归母净利润及增速 (22)图32:泰策科技应急通讯系统产品 (22)图33:我国应急产业市场规模及增速 (22)图34:云中间件功能 (23)图35:2019年中国与全球公有云市场结构 (24)图36:2015-2019年中国公有云PaaS市场规模及增速 (24)图37:数字中台架构图 (24)图38:2018-2022年中国数字中台市场规模及增速 (24)图39:公司数据交换平台TongDXP产品架构 (26)图40:TongGTP通用文件传输平台 (26)图41:TongWTP互联网文件传输平台 (26)图42:公司数据中台 (27)市场应重视信创对公司业绩带来的持续性。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材,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股东大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3、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者严重伤害公司利益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预激励计划的人员。

激励对象的范围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人,包括: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核心员工;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需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者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合同。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分来源为某某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向激励 对象转让部份出资份额,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票。

有限合伙企业直接持有公司 %的股票。

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总量为,对应的持股平台 出资份额为人民币元。

杭可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杭可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9
陈光辉
第二电池研究所
30
徐伟杰
第二电池研究所
31
戴永朝
第一电池研究所
32
程文瑞
第一电池研究所
33
邓春挺
第一电池研究所
34
张郑杰
第一电池研究所
35
叶民伟
第一电池研究所
36
赵真安
第一电池研究所
37
邵毓章
物流事业部
38
安佰江
物流事业部
39
蒋启弘
物流事业部
40
邵杰
物流事业部
41
丁伟森
创新院
42
吴顺进
中央所
43
黄明亮
中央所
44
彭强
中央所
45
周煜昕
中央所
46
王友健
中央所
47
蒋向伟
中央所
48
汪俊飞
中央所
49
杨路路
中央所
50
楼锦威
中央所
51
周德波
中央所
52
徐水根
中央所
53
张淮
中央所
54
马永平
中央所
55
张李龙
中央所
56
周欣
中央所
57
徐付斌
中央所
58
汪安安
中央所
59
杨高峰
中央所
60
郭凯华
自动化所
61
吴平
自动化所
98
傅风华
财务科
99
杨招娣
财务科
100
吕青
审计部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300793佳禾智能: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2020-11-18

300793佳禾智能: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2020-11-18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公告编号:2020-057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限制性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632,000股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51元/股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年11月18日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 2020 年 11 月1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1.51元/股的价格向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3.2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一)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的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5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68.80万股的1.87%,其中,首次授予46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68.80万股的1.74%;预留部分36.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68.80万股的0.14%,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7.36%。

股权激励助推国有上市公司业绩增长

股权激励助推国有上市公司业绩增长

开始稳步扎根于国企治理体系,“相较于A股全市场数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覆盖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提升空间还很大。

”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依据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2020年,《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发布,更是为企业提供了系统全面的政策辅导和实践指南。

《指引》用于指导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本指引及相关规定指导上市公司科学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做好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管理工作。

怡安翰威特咨询公司相关专家介绍,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三种方式。

股票期权是向员工授予的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照约定的价格(即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票增值权是向员工授予的获得一定时期内一定数量公司股票市场价值增长的权利。

获发股票增值权的员工可拿到股票在发放日至行权日增值的等同价值(激励对象实际不拥有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向员工授予的一定数量公司股票,这些股票通常在持有或者转让方面受到一定限制;或是在投票权等某些普通股东权利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根据A股科创板上市规则,国有企业登陆科创板的,可以参考市场实践、股价预期及企业的发展需求,探索实施科创板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符合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根据证监会的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阶段无须即刻出资,激励对象可等符合行权条件(包括业绩条件和服务条件等)后,再以授予价格购买。

国务院国资委表示,出台《指引》就是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前期中央企业开展此项工作的实践经验进行了汇总梳理,着力从微观操作层面细化对中央企业的工作指导,进而推动中央企业扩大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覆盖面,构建科学、规范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

3、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_______ 人,包括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4、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_______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_____ 万股的_______ %。

其中首次授予 ________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_____ 万股的_______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__________ %;预留_____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________ 万股的_______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______ % 。

5、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6本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_______ 个月。

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_____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7、激励对象通过自筹方式获取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本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88508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2020-12-09

688508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2020-12-09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公告编号:2020-029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一、公示及核查情况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7日,时限不少于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4)反馈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现公示期已满,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微芯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微芯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20年4月17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3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告日,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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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9424
20.993%
187
138.4605
17.308%
120
86.0795
10.760%
36
10.1004
1.263%
697
660.0000
82.500%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股 本总额比例
0.481% 0.314% 0.259% 0.161% 0.019% 1.234%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697 人)
660.0000 82.500% 1.234%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70
83.750% 1.253%
三、预留部分
130
16.250% 0.2%
1.496%
注:1.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在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一年内确定。
Steven Tianxiao Lee (李天笑)
Steve Sze-Yee Mak (麦仕义)
美国 美国 美国 小计
核心技术人员 4.6000
0.575%
核心技术人员 3.6000
0.450%
核心技术人员 1.8000
0.225%
10.0000 1.250%
0.009% 0.007% 0.003% 0.019%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造成。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情况
激励对象 职务
中层管理人员 技术骨干 业务骨干 专业人员 优秀基层员工 小计
激励对象人数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比例
115
257.4172
32.177%
239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截止至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表
姓名
国籍
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 量(万股)
占授予限 制性股票 总数比例
占本激励 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
额比例
/
/
/
/
/
/
二、核心技术人员
James Wei Yang(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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