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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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高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
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教工委[2012]18号
【发布部门】中共重庆市委
【发布日期】2012.02.28
【实施日期】2012.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高校在创先争优活
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教工委〔2012〕18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高等学校党委(党总支):
现将《全市高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2月28日
全市高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点
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全市高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和市四次党代会”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创先争优为民服务为抓手,深入实施“抓党建、促三风、建三高”行动,在夯实组织、配强班子、建好队伍、发挥作用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带动优良校风、教风、学风的培育和形成,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培育高质量大学生、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主要目标是: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党的组织和工作对师生党员实现全覆盖;基层党组织“三级书记”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提升;在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比2011年增加一倍,新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进一步提升;创先争优推进制度化、常态化,100%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长期坚持“一讲二评三公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整体提高,7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五个好”标准。
全市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参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全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渝委组〔2012〕58号)执行。
突出抓好十一项重点工作:
一、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
结合师生实际,探索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把党的组织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便于师生党员参与组织活动。
推行
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合编党支部,每个院(系)均设立师生合编党支部。
积极探索在学生公寓、网络、社团和学校外来务工人员中建立党组织。
适度控制党支部党员规模,每个支部的党员数一般不超过30人。
4月前,理顺新建民办高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指导5所新建民办高校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
二、选好配强党组织班子。
坚持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以选好配强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院)长为重点,推进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