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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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共青团重庆市委

渝青联发…2010‟17号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团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部(处)、团(工)委,各市直属团(工)委,重点联系单位团委:

为集中展示当代重庆青年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按照“聪明、勤奋、忠诚”的要求,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推动“五个重庆”建设而努力奋斗,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四届“重庆青年五四奖

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就第十四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重庆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评选推荐范围是:14周岁至40周岁的重庆青年(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重庆籍青年和在重庆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二、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重庆青年,可以推荐参与“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

(一)踊跃投身“五个重庆”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大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二)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三)为保卫祖国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

(四)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和重庆市赢得重大荣誉,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推荐方式

“重庆青年五四奖章”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两种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由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团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部(处)、团(工)委,各市直属团(工)委,重点联系单位团委推荐,重点向教学、科研、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五个重庆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等基层一线倾斜。市管领导干部以及市级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一般不纳入推荐范畴。

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并由推荐单位签署推荐理由;认真填写《第十四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荐表》,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征得有关党组织的意见。

(二)群众举荐

群众举荐包括有关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历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推荐。

群众举荐的应由举荐人签署举荐理由,所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和事迹审核等有关工作,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行业、隶属关系等分别送有关部门初审,核实其先进事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符合推荐资格条件的,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参与评选。

四、组织领导

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有关负责人组成“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共青团重庆市委,具体负责评选推荐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全面部署。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联合发文安排布臵推荐评选工作。

(二)开展推荐。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团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部(处)、团(工)委,各市直属团(工)委,重点联系单位团委开展组织推

荐工作;相关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历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开展群众举荐推荐工作。

报送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7日。

(三)资格初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经审查核实符合推荐程序和基本资格的推荐人选为候选人,按程序参加审议提名。

(四)审议提名。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初评,从候选人中按照正式表彰人选名额1:2的比例审议推选出提名人选。

(五)公开投票。对推选出的提名人选在市级相关报刊和网络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通过报纸、手机短信和固定电话语音平台方式接受群众公开投票,三种投票方式的计票比例为4:3:3。

(六)专家投票。由领导小组召集市内各行各业有关专家对提名人选进行投票。

(七)政审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提名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查。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各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八)投票表决。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终评审议并以无记名方式对提名人选进行投票。

(九)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按照3:3:4的比例将群众公开投票、专家投票和领导小组投票结果进行综合,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评审出第十四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建议人选和第十四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获得者建议人选。

六、表彰奖励

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联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由市委、市政府表彰“重庆青年五四奖章”(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表彰“重庆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不超过20名),颁发荣誉证书。2010年“五四”青年节期间举行第十四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颁奖表彰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审查、积极推荐。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通过深入、扎实、细致的工作,把近年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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