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国际集体安全体系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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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国际集体安全体系的失败——走向二

战的重要一步

内容提要:第一次世界大战给全世界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大战结束后,人们纷纷寻求维护世界和平的途径,以确保自身的安全。于是,集体安全政策成为各国政治家、外交家追求的目标。一次大战后,集体安全体系有两种:国际联盟和法、苏倡导的集体安全体系。但是,过于理想化的国际联盟,随着意大利对埃塞俄比亚的侵略、“七·七事变”,特别是二次大战的爆发而宣告破产;法、苏倡导的集体安全也随着《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而寿终正寝。这两种集体安全体系的失败促进了二次大战的爆发。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历史上一场深重的灾难。关于它的起源有多重原因,观点也有多种。本文试图通过说明两种国际集体安全体系——国联的集体安全体系和法国、苏联倡导的集体安全体系的失败从而使二战的爆发更近一步来说明这

个问题。

(一)

第一次世界大战由原先人们所认为的一场短暂的总决战而

发展成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使世界人民历尽苦难。一战之后,人们纷纷寻求保护和平的方法,以维持世界和平及自身安全。集体安全政策于是成为各国政治家们追寻的目标。他们认为:“集体安全是国际政治中一种相互保险制度。”(注:M&L·S·FinKels tein:Collective Security 第31页。)

集体安全体系一战后有两种。一是国际联盟,是一种世界范围内维持和平的体系。这是人们一种过于理想化的体系。一是法、苏所倡导的集体安全体系,这种安全体系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安全得到保证,但这两种集体安全体系都失败了。力图维持一战后世界和平的“有”国,虽没有维持一战后世界体系的有效手段和方法,但力图打破一战后世界体系的所谓“无”国,则采取有利的方法,对“有”国和凡尔赛—华盛顿体系进行打击,终至世界大战再次爆发。

国际联盟是在1920年1月10日随《凡尔赛条约》的生效而产生的。国联盟约规定了它的具体框架和功能。在巴黎和会上,国联盟约是英、美两国法律顾问赫斯特和戴维·享特·米勒根据英、美两国蓝本进行起草的,并没有认真考虑法国的草案。美国学者型的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成为国联建立的基础。威尔逊是国际关系学派中理想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其“十四点计划”被认为是理想主义的典范,理想主义的一个基本设想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国

际体制即集体安全体制”,(注:冯绍雷:《国际关系新论》,上海社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4页。)“理想主义的集体安全指的是一种普遍性的全球同盟,它不是对抗某一集团,而是一种对抗任何侵略者的同盟,它是一种和平的同盟。”(注:冯绍雷:《国际关系新论》,上海社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6页。)带有明显理想主义色彩的国联基本与此谋合。国联的主要宗旨是维护、实现全世界的和平,取得集体安全。此集中体现在国联盟约的第10、11条款上。第10条款规定:会员国保证尊重并维护所有国际联盟各会员国的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以防御外来侵犯。此被威尔逊视为国联盟约的核心。第11条款规定:凡任何战争或战争威胁都被宣布为与国际联盟全体有关的问题,而国际联盟应采取一切经认为适当有效的措施以维护各国间的和平。但这并不能保证和平。国联盟约16条规定:如国联的某一成员国违背自己的国际义务而采取战争行动,其他会员国有权对侵略的国家实行经济和军事制裁,但规定需要全体一致通过决议才能采取制裁行动。这是国联盟约中最有威力的一项条款,但也因全体一致原则而实行起来渺茫无望。“没有明确规定大会或行政院根据第11条所采取的行动应为适用全体一致原则的例外情况,乃是国联盟约的一个严重失误。”(注: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卷,第56页。)

各国有各国的利益,尤其是大国有时利益相左,全体一致原

则实行起来困难。那么剩下的较为容易的方式就是调解、说服了。这是小国在国联中没有大国背景下才容易接受的方式。如1925年在希腊和保加利亚的冲突中,保加利亚向国联提出控诉,国联行政院立即在巴黎碰头,达成××停火协议,宣判希腊为侵略者并进行赔款,希腊勉强接受了这一判定。对大国而言,它一旦决心侵略他国,置国联于不顾,国联就会无能为力,集体安全就成为一句空话。然而在1931

年以前,没有任何重大危机来对国联进行考验。国联所处理的几个事件都是几个力量弱小国家间的争端,此时小国对国联的集体安全抱有极大希望,“在国联大会上,小国占多数,而这些小国认为它们的安全有赖于有效的集体安全。”(注:C·L·莫瓦特等:《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十二卷,中国社科出版社,1987年版,第355页。)

但随着时间进入30年代,国联中大国的利益、政策不一致,相互冲突日甚一日,暴露出国联的缺陷,在体制上,没有宣布战争本身为非法;在结构上,苏、美没有加入国联;在政治上,“各大国所追求的不同的国家利益压倒了国联以维护现状为本的正义原则。”(注:参见汉斯·摩根索:《国际纵横策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第583 页。)国联的集体安全不断遭到打击。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的侵略是第一次对国联的严峻考验。日本虽然较其他大国的国力单薄,却借口“柳条沟事件”,以保护南满铁路和日本侨

民为名,对中国发动“防御性战争。”中国虽向国联提出控诉,但国联却反应迟缓,只是到1932 年4月才派出了李顿为首的调查团,同年9 月国联作出决定:不给满州国以法律或事实上的承认。但国联大会还一致认为:日本军队未曾宣战即用武力夺取和占领了中国的部分领土,并未违反国联盟约的规定,因此不予制裁。(注:冯绍雷:《国际关系新论》,上海社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9页。)日本的侵略已经作出却不受国联制裁,国际上小国对国联的信心严重动摇,“国联大会中大国会员国准备实施的集体安全体系的软弱

无能,已暴露无遗。”(注:C·L·莫瓦特等:《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十二卷,中国社科出版社,1987年版,第355页。)过于理想化的国联在真正需要维持和平时困难重重,国联为大国操纵,和平的维持成为大国视自己利益而定的一种东西。

意大利对埃塞俄比亚的侵略则粉碎了人们对国联集体安全

所抱的任何残存幻想。1935年国联大会在讨论意大利侵略埃塞俄比亚事件时,海地代表说:“国家不论大小,不论强弱,不论远近,不论白种人或有色人,让我们决不要忘记,有朝一日我们也许会成为另一个埃塞俄比亚。”(注:李铁诚:《联合国的历程》,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135页。)虽然在国际舆论压力下,国联宣布意大利为侵略者,于1935年10月19日通过决议对意大利实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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