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颗粒物、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核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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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颗粒物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试行)

环境空气颗粒物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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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术语和定义 ................................................................................................................................................... 2 4、源样品采集 ................................................................................................................................................... 2 4.1 源分类及采样原则 ............................................................................................................................... 2 4.2 固定源采样 .......................................................................................................................................... 3 4.2.1 稀释通道法 ............................................................................................................................... 3 4.2.2 烟道内直接采样法 ................................................................................................................... 5 4.3 流动源采样 .......................................................................................................................................... 7 4.3.1 现场实验法(隧道法) ........................................................................................................... 7 4.3.2 全流式稀释通道采样法 ........................................................................................................... 8 4.3.3 分流式稀释通道采样法 ........................................................................................................... 9 4.4 开放源采样 .........................................................................................................................................11 4.5 其他源类采样 .................................................................................................................................... 15 4.5.1 生物质燃烧尘采样 ................................................................................................................. 15 4.5.2 餐饮油烟尘采样 ..................................................................................................................... 17 4.5.3 海盐粒子采样 ......................................................................................................................... 20 4.6 二次颗粒物前体物采样 .................................................................................................................... 20 5、受体样品采集 ............................................................................................................................................. 20 5.1 点位布设原则 ..................................................................................................................................... 20 5.2 采样仪器和滤膜选择 ......................................................................................................................... 20 5.3 采样时间和周期 ................................................................................................................................ 21 5.4 采样前准备 ........................................................................................................................................ 21 5.5 样品采集 ............................................................................................................................................ 21 5.6 采样注意事项 .................................................................................................................................... 21 6、样品管理 ..................................................................................................................................................... 22 6.1 样品标识 ............................................................................................................................................ 22 6.2 样品保存 ............................................................................................................................................ 22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核查技术规定试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核查技术规定试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核查技术规定(试行)1适用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开展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比对的方法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进行现场核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定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HJ 590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 193-200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tandard Reference Photometer,SRPNIST与EPA于1981年合作开发的标准参考光度计,作为臭氧参考标准。

主要性能指标:测量范围:0-1000 nmol/mol;测量不确定度:±1 nmol/mol(0-100 nmol/mol)、±1%(100-1000 nmol/mol)。

3.2 臭氧传递标准指经过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量值传递(可经过一级或多级传递)后,可用来进行现场环境臭氧分析仪的比对和向现场的环境臭氧分析仪传递准确度的臭氧校准仪。

4方法原理采用经量值溯源的臭氧传递标准,对正常工作状态的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的臭氧分析仪进行现场比对,以分析仪测定值与传递标准设定值的相对误差评价子站臭氧分析仪的准确度。

5试剂和材料5.1 采样管线及接头,采样管线采用不与臭氧发生化学反应的聚四氟乙烯材料,接头包括三通、两通等常用接头。

5.2 臭氧传递标准运输箱,减少仪器运输过程中的物理震动、位移等。

6仪器和设备6.1 臭氧传递标准可根据比对实施者的实验室条件,选择下列传递标准之一用于现场比对用。

6.1.1 臭氧校准仪经过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直接校准过的臭氧校准仪。

6.1.2 多种气体校准仪经过臭氧校准仪校准过的多种气体校准仪。

与零气源连接后,能够产生稳定的接近系统上限浓度的臭氧(0.5 μmol/mol或1.0 μmol/mol),能够准确控制进入臭氧发生器的零空气的流量,至少可以对发生的初始臭氧浓度进行4级稀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可信度分析服务项目需求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9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项目技术需求 (3)1.项目背景 (3)2.项目目标 (4)3.项目依据 (4)4.监测数据质控管理现状 (5)5.项目需求内容 (8)5.1.网格数据服务 (9)5.1.1.服务内容 (9)5.1.2.服务要求 (9)5.1.3.服务范围 (9)5.1.4.服务时间 (10)5.2.数据诊断模型及算法 (10)5.2.1.服务内容 (10)5.2.2.服务要求 (11)5.2.3.服务范围 (11)5.2.4.服务频次 (11)5.2.5.提交成果 (11)5.3.数据质量分析报告 (12)5.3.1.服务内容 (12)5.3.2.服务要求 (12)5.3.3.服务范围 (12)5.3.4.服务频次 (13)5.3.5.提交成果 (13)5.4.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题分析报告 (13)5.4.1.服务内容 (13)5.4.2.服务要求 (13)5.4.3.服务范围 (14)5.4.4.服务频次 (14)5.4.5.提交成果 (14)5.5.监测子站运维监管服务 (14)5.5.1.服务内容 (14)5.5.2.服务要求 (14)5.5.3.服务范围 (15)5.5.4.服务频次 (15)5.5.5.提交成果 (15)6.项目服务要求 (15)6.1.工期要求 (15)6.2.服务人员要求 (16)6.3.质量保障要求 (17)6.4.安全保密要求 (17)6.5.项目成果要求 (17)7.项目收益 (18)1第二部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8)第三部分附件 (20)1.技术规格偏离表 (20)2第一部分项目技术需求1.项目背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是全国环境监测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质控中心、数据(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始终坚持“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原则,为生态环境部实施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支持。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核查技术规定(试行)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核查技术规定(试行)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核查技术规定(试行)1 适用范围本规定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核查仪器、现场操作、数据处理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地方环境监测机构对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开展手工比对核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定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 9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18 环境空气PM10 和 PM2.5 的测定重量法HJ 655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6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JJG 1036 电子天平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参比方法采样器 Reference method sampler用于对审核采样器进行准确性检查的手工颗粒物采样器。

3.2. 审核采样器Audit sampler经适用性检测合格,携带至现场对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器进行比对的手工颗粒物采样器。

4 方法原理利用审核采样器与被核查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器进行同时段采样,计算自动监测仪器与审核采样器监测结果的相对误差,评价数据质量。

15 试剂和材料5.1 滤膜聚四氟乙烯材质,φ47mm,滤膜对 0.3μm标准粒子的截留效率不低于 99.7%。

5.2 滤膜盒滤膜盒应能保证滤膜承接颗粒物的部分不与滤膜盒盖接触,材料应为对采样结果无影响的惰性材料。

5.3 换膜工具包括镊子、气密性盒子等。

气密性盒子用于盛装滤膜盒与镊子等工具。

5.4 采样头清洗用品包括棉签、无水乙醇、无尘纸及硅脂等用品。

6 仪器和设备6.1 颗粒物采样器包括参比方法采样器、审核采样器等手工采样器。

运维和质控管理规章制度及行政处罚考题

运维和质控管理规章制度及行政处罚考题

运维和质控管理规章制度及行政处罚考题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选题(每题1.5分)1. 运维公司在运维检查中主要负责以下哪种工作:() [单选题] *A.接到现场检查通知后,按时到达点位,操作现场分析仪或质控设备,配合检查公司开展的各类现场检查工作。

B.在确保城市站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为现场检查公司的质控设备或联机比对设备提供空间或电力等保障,如超出其能力之外,应协助现场检查公司联系市站相关负责人。

C.及时整改运维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D.以上情况都有(正确答案)2. 运维公司连续______次考核出现__ 站点未达到,或者单次考核______以上站点未达到两率要求的,总站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单选题] *A、2,8%,15%(正确答案)B、2,15%,20%C、3,4%,10%D、3,10%,20%3. 总站要求第三方现场检查单位现场检查完毕后,______天内录入现场检查问题至运维管理平台,运维单位需在______天内完成现场检查问题整改工作并提交,第三方现场检查单位针对运维单位提交的整改材料______天内完成审核。

() [单选题] *A、1,1,2B、1,1,3C、2,2,3D、3,3,3(正确答案)4. 大气室配合质管室开展针对国控网城市站的监督检查工作中,主要负责的工作中不包括以下哪种:() [单选题] *A.对运维检查问题进行分类(正确答案)B.提供运维管理系统服务,供质管室和相关检查公司使用C.根据质管室反映的运维、仪器性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运维公司整改,并根据相应的管理办法与合同约定对相关运维公司进行处罚D.组织网络检查公司开展数据审核、网络检查等工作5. 站点更换备机后,故障任务工单,需尽快执行处理,创建工单时间至故障处理节点提交时间,原则上中间这段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 [单选题] *A、2B、4C、12(正确答案)D、246.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家气网质量管理工作中,以下哪项描述正确:() [单选题] *A、省级站组织建立 O3 一级标准实验室,制定量值溯源与量值传递的操作规程、评价指标以及质量保证方法与质量控制指标。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空气污染,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设计和监测点位设置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处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防治空气污染所进行的常规例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组织和管理,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范对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第四条设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应能客观反映环境空气污染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影响,并以本地区多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产业和能源结构特点、人口分布情况、地形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为依据,充分考虑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按照监测目的确定监测网的布点。

监测网的设计,首先应考虑所设监测点位的代表性。

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可分为4类:污染监控点、空气质量评价点、空气质量对照点和空气质量背景点。

第五条国家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设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一)确定全国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反映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二)确定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背景水平以及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三)判定全国及各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四)为制定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各地方应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按本规范规定的原则,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或市(地)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以下称"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一)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空气污染物可能出现的高浓度值;(二)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各环境质量功能区空气污染物的代表浓度,判定其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三)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重要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四)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背景水平;(五)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六)为制定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客观、准确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是评价、考核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依据。

针对当前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发展现状近年来,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建成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包括颗粒物(PM10、PM2.5)、臭氧(O3)和常规气态污染物(SO2、NO2、CO)三类6项指标。

实现了环境监测数据一点多发、实时传输,实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此外,大部分省(区、市)也建成了方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了覆盖全国,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环境空气监测方法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水平持续提升,基本保证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真实可信。

随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快速发展,其运行管理逐渐暴露出质量控制技术欠缺、质量管理手段不足等问题。

一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体系和质控体系不健全。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体系尚不完善;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臭氧自动监测的量值溯源和传递体系以及颗粒物比对监测体系;国控站点不同来源标准样品质量良莠不齐,个别站点的SO2、NO2、CO等气体标准样品的量值偏差过高。

二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体系尚不完善。

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法律地位不清;缺少配套的适用性检测管理办法,检测技术规范不完善;缺乏不同区域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器比对测试;颗粒物切割效率测试能力不全。

三是缺乏有效的对运维机构的监管手段。

部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社会运维机构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与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尚待健全;运维人员流动快,业务水平不高,上岗资质欠缺;对社会运维机构的监管办法和处罚手段缺失。

四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更新和完善。

国家网的运维机制发生了变化,原有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监测点位管理办法、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等需要更新,质量管理工作依据需要完善。

环境空气颗粒物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

环境空气颗粒物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

《环境空气颗粒物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1年11月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 (1)5技术性能要求 (2)6安装、调试与验收 (4)7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11)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3)9数据有效性判断 (15)附录A(规范性附录)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性能指标 (16)附录B(资料性附录)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调试报告 (17)附录C(资料性附录)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试运行报告 (22)附录D(资料性附录)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报告 (24)附录E(资料性附录)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控工作记录表 (27)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针对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要求、安装、调试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

本技术规定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E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定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编制。

本技术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及人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刀谞、张显、孙家奇、侯书杰、孟晓艳、唐桂刚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董晶晶、李洁、陆晓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杨丽莉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王玲玲、黄腾跃、王楠、王思维、马双良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段玉森、霍俊涛、林燕芬、李跃武、梁国平本技术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相关标准发布则以标准要求为准。

本技术规定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解释。

ii环境空气颗粒物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针对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要求、安装、调试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

汪太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政策解读-20180717

汪太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政策解读-20180717
2012年2月发布,2016年1月实施 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 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 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是开展监测工作的基础
规定了常规六参数 规定大气环境管理的对象 PM1属于试点监测,VOC和组分监测为PM2.5和O3服务
一、环境空气监测网络 四、(三)点位和站房
城市空气 区域空气 背景空气
338个地级以上城市 1436个监测站 96个区域站 15个背景站
SO2、NO2、PM10、CO、O3、PM2.5、PM1、能见度、 气象五参数、酸沉降 温室气体、黑碳、颗粒物成 分、粒子数浓度、VOCs等
降雨量、pH、EC、SO42-、NO3-、F-、Cl-、NH4+、 Ca2+、Mg2+、Na+、K+九项离子 监测项目:TSP和PM10 选测项目:能见度、风速、风向和大气压
一、环境空气监测网络 三、(三)总站层面 关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严格履行运维、审核和质控要求
运维单位负责国控站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生产、数 据审核和质量管理 技术人员,将取消上岗证,列入黑名单 运维单位,将依次给予相关运维单位核查整改、扣减 运维经费、约谈、通报警告直至取消合同,向社会公 布违法失信信息 运维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推销公司(或代理公 司)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一经发现查实, 总站将取消其运维资格
国际通行
从室内到室外,从地面到平流层 总站是ISO TC 146的对口单位
一、环境空气监测网络 一、(二)意义
是人们了解环境空气质量的途径 是国家制定政策的依据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 作为我们监测人员要紧紧抓住,质量核心

空气质量监测标准

空气质量监测标准

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空气质量监测是指对大气环境中的污染物浓度、气象要素等进行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和分析,以评价大气环境质量,并为环境保护、预警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空气质量监测标准是对监测过程和结果的规范,其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监测项目。

空气质量监测项目主要包括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气象要素等。

常见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气象要素包括风速、风向、气温、湿度、气压等。

监测项目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以全面反映空气质量状况。

二、监测方法。

空气质量监测方法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和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监测站点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站点布局应合理,能够全面反映城市、工业区、交通干线等不同区域的空气质量。

监测设备应定期维护、校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三、监测标准。

空气质量监测标准是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指数(AQI)、污染物浓度限值等。

AQI是对多种污染物浓度综合评价的指数,能够直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

污染物浓度限值是对各种污染物在空气中的允许浓度限制,根据国家标准确定。

监测结果应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及时发布监测报告,向公众公开监测数据和评价结果。

四、监测管理。

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监测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测数据应及时传输、共享和发布,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应建立监测数据长期保存和追溯机制,确保监测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信度。

五、监测应用。

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应广泛应用于环境管理、公共健康保护、应急预警等方面。

监测数据可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科学依据,指导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监测数据也可为公众提供空气质量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监测数据还可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决策提供支持。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基本检测项目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基本检测项目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基本检测项目【摘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基本检测项目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PM2.5、PM10、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臭氧等指标的监测方法和意义。

PM2.5和PM10是反映空气中颗粒物浓度的重要指标,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则是衡量污染程度的关键参数,臭氧的监测则涉及到空气质量的背景环境。

文章强调了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基本检测项目在环境保护和健康监测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未来的发展趋势需要更加精密的监测技术和更加全面的数据分析,以更好地监测和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关键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基本检测项目、PM2.5、PM10、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监测、重要性、发展趋势1. 引言1.1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基本检测项目概述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基本检测项目是指通过监测空气中的各种污染物浓度,对空气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

这些污染物包括颗粒物(如PM2.5和PM10)、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

通过对这些污染物的监测,可以及时发现空气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基本检测项目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改善空气质量、预防和治理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也可以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空气质量信息,引导人们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

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背景下,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基本检测项目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未来,我们应加强监测技术和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空气质量标准的更加严格执行,为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2. 正文2.1 PM2.5监测PM2.5是指大气中颗粒物的一种,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

它是造成雾霾和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PM2.5监测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基本检测项目之一,其监测可以有效评估空气质量,保护人民健康。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系统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浓度气态污染物so2和no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同时计算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包括打印输出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
CEMS CEMS
§ 1.1 系统组成
§
CEMS 由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或)气态污染物 SO 和(或)NO 监
正常波动在±2℃以内,其实际温度数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 (3 )预处理设备的材质应使用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材料,其技术指标应 符合CEMS 样气冷凝除湿设备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 (4 )除湿设备除湿过程产生的冷凝液应采用自动方式通过冷凝液收集和排放装置及时、 顺畅排出。
§ (7) 采样泵应具备克服烟道负压的足够抽气能力,并且保障采样流量准确可靠、相对稳定。 § (8 )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颗粒物 CEMS,其抽取采样装置应具备自动跟踪烟气流速变化调节采样流量
的等速跟踪采样功能,等速跟踪吸引误差应不超过±8%。
§ 2.1功能要求
§ 2.1.2 预处理设备要求
§ (1) CEMS 预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应方便清理和更换。 § (2) CEMS 除湿设备的设置温度应保持在 4℃左右(设备出口烟气露点温度应≤4℃),
§ 准确度:
§
当参比方法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的平均值:
§
a) >200mg/m3 时,CEMS 与参比方法比对测试结果平均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15%;
§
b)>100mg/m3~≤200mg/m3 时,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20%;
§
c) >50mg/m3~≤100mg/m3 时,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25%;

环境空气臭氧标准溯源、传递及比对考试题库

环境空气臭氧标准溯源、传递及比对考试题库

臭氧标准溯源、传递及比对一、单项选择题1.发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保证臭氧标准的溯源性和监测数据的、。

()A. 准确性,可比性B. 准确性,精密性C. 精密性,可比性D. 准确性,代表性答案:A2. 根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区域质控中心对次一级臭氧传递标准进行二级校准,区域质控中心SRP二级校准有效期为年,其他二级传递标准的二级校准有效期为年。

()A.1,半B.1,1C.2,1D. 2,2答案:A1.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标准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不包括以下项。

()A. 臭氧标准传递B. 钢瓶气标准传递C. 仪器多点校准D. 标准流量计检定答案:C4. 目前进行臭氧量值湧源时,国际或国家最高级别的臭氧标准设备是。

()A,臭氧校准仪 B. 动态气体校准仪C. 臭氧分析D. 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答案:D5. 根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全国环保系统的SRP按《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进行比对,比对合格后,有效期为年。

()A.半B. 1C.2D. 46. 根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区域质控中心为级标准传递机构。

()A. 四B.三C.二D.一答案:C7. 根据《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发生型臭氧传递标淮与零气发生器接通后,可通过调节其汞灯功率在量程范围内准确产生固定浓度的臭氧样品气体臭氧发生浓度误差≤土%或nmol/mol。

()A. 2,2B. 1,2C. 2,1D.1,1答案:A8. 根据《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涤除罐用于装填各类涤除用的填料,需采用等惰性材料制造,两端需加装以过滤涤除填料或空气中的颗粒物。

()A.聚四氟乙烯,石英棉B. 不锈钢,PE棉C. 聚四氟乙烯,PE棉D.不锈钢,石英棉答案:C9,根据《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臭氧校准实验室应满足以下环境要求:温度: ,相对湿度:≤ 。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人员上岗证考试问答题-带答案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人员上岗证考试问答题-带答案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人员上岗证考试问答题-带答案分选器分离出不同粒径的颗粒物,然后通过β射线探测器,测量颗粒物对β射线的衰减量,从而计算出颗粒物的质量浓度。

2.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是指什么?答案: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指的是一个密度为1g/cm³的球体,在静止空气中作低雷诺数运动时,达到与实际颗粒物相同的最终沉降速度时的直径。

3.对于PM10和PM2.5连续监测系统进行验收申请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答案:1)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2)提供PM10和PM2.5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报告、试运行报告;3)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联网证明;4)提供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计划文档;5)提供至少连续稳定运行60天的日报表和月报表,数据应符合GB3095-2012中关于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6)建立完整的PM10和PM2.5连续监测系统的技术档案。

4.已知颗粒物工况流量为16.85 L/min,环境温度为30℃,环境大气压力为102.413 kPa,求颗粒物的标况流量?答案:QSN = 16.85 × 101.325 / (273 + 30) × 102.413 =15.34 L/min。

5.TEOM微量振荡天平法测定颗粒物浓度的基本原理是什么?答案:TEOM微量振荡天平法利用一个振荡空心锥形管作为质量传感器,在其振荡端安装可更换的TEOM滤膜,通过振荡频率变化测量滤膜的质量变化,从而计算出沉积在滤膜上颗粒物的质量。

再根据流量、环境温度和气压计算出该时段颗粒物的质量浓度。

6.β射线法测定颗粒物浓度的基本原理是什么?答案:β射线法测定颗粒物浓度利用β射线探测器测量颗粒物对β射线的衰减量,从而计算出颗粒物的质量浓度。

采样期间恒定流量的环境空气样品经过(PM10、PM2.5)分选器分离出不同粒径的颗粒物,然后通过β射线探测器,测量颗粒物对β射线的衰减量,从而计算出颗粒物的质量浓度。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关于印发《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关于印发《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关于印发《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0.05.09
•【文号】监测函〔2020〕8号
•【施行日期】2020.05.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
正文
关于印发《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的
通知
监测函〔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进一步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我部组织对《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试行)》(环办函〔2014〕113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印发。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张瀚心
电话:(010)66556821
传真:(010)66556808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超、袁懋
电话:(010)84943198、(010)84943040
传真:(010)84943190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2020年5月9日附件: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

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期间核查方案

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期间核查方案

ZR-3920B(恒温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期间核查方案(试行)
ZR-3920B(恒温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期间核查
1.目的
ZR-3920B(恒温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仪器正常使用,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2.范围
适用ZR-3920B(恒温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在校准或维修之后的运行检查。

3.依据
3.1ZR-3920B(恒温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使用说明书
4.条件
4.1环境温度:—30℃~50℃
4.2大气压力:(60~110)kpa
4.3非防爆场合
4.2 电源要求
4.2.1 工作电源:AC220V±10%、50Hz
4.3 仪器
4.3.1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综合校准装置
5. ZR-3920B(恒温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需检查的各性能及指标
5 .1颗粒物采样流量、颗粒物采样时间、带载能力、大气采样流量、大气采样时间、环境大气压、恒温范围(参照说明书)。

6 相关记录
6.1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
XMZXD-JL-135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
仪器设备名称
(恒温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制造商名称
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
仪器型号
ZR-3920B
产地
青岛市
仪器编号
ZXD-YQ-048
期间核查时间
年月日
核查标准及方法
核查标准物质及浓度




数据处理
分析人员:
年月日
核查结论
合格
科室负责人:
年月日
备注。

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

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

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站长会版)(总2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修订)(站长会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1年3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核查内容与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污染源监测质控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质控样考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污染源监测现场操作检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同步比对监测考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1 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结果汇总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2 污染源监测质控检查评分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3 废气国控重点源现场监测检查评分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4 废水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监测检查评分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一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报告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二抽测企业的监测报告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将有据可依 有章可循

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将有据可依 有章可循

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近期,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环境空气臭氧一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比对核查作业指导书(试行)》等4项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4项作业指导书)。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对4项指导书的出台背景、意义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以下为解读全文: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2021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出台后,我国环境空气自动连续监测得以迅猛发展,目前已建成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臭氧(O3)、颗粒物(PM2.5和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6项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实时向社会公布。

与此同时,我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环境空气监测质控措施与监测活动同步实施,保障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2021年3月,我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了臭Word文档 1氧一级、二级和三级标准传递机构的定位和职责,初步构建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工作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指导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机构开展臭氧标准传递和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间的比对工作,规范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操作流程,制定臭氧标准传递和比对合格的标准,完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技术规范,我部依据现有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管理规定》为指导,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对《管理规定》中关于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编制了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臭氧标准间逐级校准等技术指导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浅析环境空气中VOCs自动监测质控和数据审核要点

浅析环境空气中VOCs自动监测质控和数据审核要点

浅析环境空气中 VOCs自动监测质控和数据审核要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需求也在日益增长。

对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当前阶段,为了监测环境空气中VOCs浓度水平,在选择自动监测方法时我们应当采用一些适当的质控和数据审核方法来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本文从VOCs自动监测技术、自动监测技术-特点和工作性质、系统组成等方面做了归纳阐述,从而总结出环境空气中VOCs自动监测质控和数据审核要点,希望本文可以给广大读者带来参考性意见。

关键词: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控;数据审核一、VOCs自动监测技术1、传感器法:优点是分析速度快,实时响应,监测成本低;常用于应急监测、危险气体预警、VOCs含量的粗略估计。

目前仪器有电子鼻、PID、E-NOSEMK3.3等。

2、光谱法:原位无损分析、代表性强、响应速度快;只能用于苯系物和少数低分子量VOCs。

目前仪器有DOAS、FTIR等。

3、色谱法:可分辨大多数的VOCs、灵敏度高;可以用来分析烷烃、烯烃、芳香烃等。

目前仪器有Synspec 955、Chromotatec 866、AMA等。

4、质谱法:响应快速(几秒钟)、不需要样品预浓缩、检测限低;不仅可以用来分析烷烃、烯烃、芳香烃还可以分析卤代烃、含氧有机物等。

目前仪器有SPIMS、PTR-MS等。

5、色谱联用法:此方法定性全面、定量准确;常用来分析烷烃、烯烃、芳香烃、卤代烃、含氧有机物等。

目前仪器有TH-300、GC-TOF等。

二、VOCs自动监测技术的特点和工作性质1、VOCs自动在线监测是一项精细化的工作。

特点:时间分辨率高、时效性高、进样-分析是统一的系统。

2、相关技术规范2.1、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0-2018)。

此方法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测定的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2.2、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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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欧洲PM2.5监测等效方法与参比方法数据相对误差的数据质量目标为±25%
颗粒物手工采样及比对方面的技术规范/规定梳理
序 号
1 针对的对象 标准方法/技术规范 比对要求 /
手工采样器的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 设计、生产和 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检测 2013) 自动监测系统 的安装、验收
13
手工采样器
14
自动监测仪
2 TEOM, 2 TEOM+FDMS, 7 β射线,1 光散射
15
小流量采样器
大流量采样器
自动监测仪
相 对 偏 差
16
线性相关分析
75%的R2≥0.90
17
比对期间PM2.5浓度数据统计
参与城市数 量
欧洲 CNEMC-2013 18 7
最小值 (μg/m3)
2.8 26.8
5
国家网质量管理需求 监测网初具规模,质控体系亟待完善
全国城市空气质量
总站
数据质量
实时发布平台
省级站
市级站
市级站
城市空气站 区域空气站
背景空气站 国家直管监测点
338个城市、1436个点位
40
15 201个(现有国控点抽取)
6
国家网现状
国家网自动监测质量管理面临的问题 1. 数据质量监督时效性亟需加强 2. 自动监测质控核查技术体系尚未建立
9
美国EPA PEP流程概要
Office of Air Quality Planning and Standards
检查、平衡、 标记、称量
10
美国EPA 对人员、设备的要求
人员 分为现场专家、实验室分析员 具备资质,每年需通过 EPA 认证(讲座、示范、动手实
践、笔试) 设备 便携式审核采样器:坚固、耐用,适用于频繁运输。经 EPA批准为FRM/FEM 模块化构成,每个模块重量不超过18.1kg,总重量不超过 54.4kg
联邦等效方法性能评估项目( PEP ) ,评
估PM2.5监测网测量系统偏差,包括现场和实验 室活动,如样品采集和重量分析等。相关规定 见40 CFR Part 58, Appendix A, Section 3.5.3
国家监测网点位包括:采用 FRM/FEM 、 FEM
、连续分析仪的点位,化学组分分析点位,能 见度测量点位,其他特殊目的点位
3.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颗粒物和臭氧标准传递技术体系不健全
7
美国EPA 开展专项工作
1997年颁布新空气质量标准、设定 PM2.5浓度限 值 为了比较州、当地监测站 (SLAMS)和国家核心 监测站 (NCore)的数据,开展 联邦参比方法、
Field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for the Federal PM2.5 Performance Evaluation Program, Jan 2009
点位不多于5个,其质量保证机构每年开展5
6次/年减为4次/年。允许联邦政府代替州、地 次有效的性能评估;点位多于5个,其质量保 方、部落相关机构实施 证机构每年开展8次有效的性能评估。有效的 性能评估即例行监测仪器和审核仪器数据均 有效,且大于3μg/m3。 所有FRM/FEM采样器至少每6年审核1次。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颗粒物、臭氧
自动监测现场核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质量管理室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
主要内容
一、国家网质量管理需求与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家网颗粒物自动监测现场核查三、国家网臭氧自动监Fra bibliotek现场核查2
主要内容
一、国家网质量管理需求与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家网颗粒物自动监测现场核查
三、国家网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核查
3
国家网质量管理需求 大气环境形势严峻,政府高度重视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重点开发区域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技术,突破城市群大气污染控制等关键技术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研究完善环境质量要素评价、综合评价指标和监测全过程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QA/QC)技术
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 4
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号)
国家网质量管理需求 新标准分步实施,须保证监测质量
新标准发布
2012年2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增设了PM2.5浓度(年平均、24小时平均)限值和O3 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012年 74城市 496点位 PM2.5、O3自动监测“三步走” 2013年 116城市 449点位 2015年 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11
欧洲 JRC-AQUILA QA/QC Programme
欧洲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所( JRC-IES, EC )于 2006-2009 年与相关机构合
作开展了颗粒物自动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项目。利用移动实验室搭载手工采样器对成员国 境内 PM2.5 自动监测设备开展现场比对,采用不确
定度、相对偏差等指标评价自动监测数据质量。
目的: 评估各国参考实验室(NRLs)与JRC的可比性
评估监测站例行监测与JRC的可比性
评估参比方法与等效方法在现场的可比性及 DQO的达成情况 评估自动监测仪校正系数的使用及实施状态
12
参与国家及点位
18个点位,多为城市背景点 春、秋季开展 14天/点位
最大值 (μg/m3)
81.4 270.4
平均值 (μg/m3)
约20 109.7
比对数据质量目标(DQO) *完成情况
总数据量
欧洲 CNEMC-2013(all) CNEMC-2013(≤81.4μg/m3)* 365 47 16
相对偏差≤DQO 数据量
271 41 9
达到DQO 比例
74.2% 87.2% 56.2%
8
美国EPA 配套标准操作规程并持续完善
1998年制定联邦PM2.5性能评估项目现场标准操作规程(第1版)
2002年、2006年、2009年进行3次重大修订
1998制定第一版
引入独立的性能评估
站点审核比例由100%减至25%。审核频率由
2006修订第二版
40 CFR Part 58, Appendix A, Section 3.2.7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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