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于2013年4月17日经学院首届六次教代会通过实施)

为做好学校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完善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职工发展,促进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实现“学科进位”与“专业进位”,为学院的整体发展和博士学位点的申报打下扎实的基础,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前四轮岗位聘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任务导向、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学校及学院重点发展目标和任务为导向,科学设置岗位,并严格考核。通过院系所两级岗位设置与聘任,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适应的岗位设置与聘任体系。

2、坚持团队聘任、分类管理的原则。以本轮岗位设置与聘任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学术组织的建设,切实发挥学院在基层学术组织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基层学术组织自身发展能力。在教师岗位聘任中,继续推进和完善团队聘任,并坚持分类聘任和考核。

3、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的原则。将学校发展重点目标任务与岗位设置结合起来,以继续深化和完善绩效工资改革为目标,树立岗位责任意识,体现岗位与责任、任务、待遇相一致的薪酬分配原则。

二、岗位设置

1、第五轮岗位由事业单位岗和校设重点岗两部分组成,前者为基础岗,后者为增设岗,由学校核定,学院根据发展需要设置并聘任。各类岗位数情况如下:

校增设重点岗以基层学术组织为团队向学校申请设置,聘任条件参见学校文件《校设重点岗聘任条件的指导意见》;事业单位专技岗聘任条件参见《宁波大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新增设的终生教授岗和资深教授岗由学校统一设置和聘任,个人直接向学校申请。

2、基层学术组织设置

学校第五轮聘任是通过团队聘岗形式来加强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基层学术组织作为学院下的一级管理组织,基层学术组织设置与岗位聘任条件详见学校文件《宁波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设置与岗位聘任的指导意见》。

为了尽可能维持学院稳定,学院经充分研究决定设置9个基层学术组织:心理学系/心理学研究所、数字媒体系/教育信息化研究所、学前教育系/学前教育研究所、基础教育系、英语教育系、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所、教育学原理与教育史研究所、教育经济与管理和高等教育研究所、成人教育研究所。其中心理学系所下设1个教研室。每个基层学术组织设置主任(所长)岗位1个,副主任(副所长)岗位1-2个。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正职岗位可设置为校设重点岗位,副职岗位根据学院文件聘任。

注:副职+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副主任。

3、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3.1本次岗位聘任关于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原则上保持首次聘任时的结果;

3.2如果同职称当中,学院高级别岗位数不足学校核定数,则从符合年限

要求的低一级岗位教师中根据学术水平、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学术声誉等择优晋升;

3.3如果同职称当中,学院高级别岗位数超过学校核定数,则根据任职资历进行从高到底聘用,若任职资历相同,则根据学术水平、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学术声誉等择优聘用。

3.4凡涉及到学术水平、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学术声誉等方面的鉴定由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

三、任务分解

1、学校分配任务指标分值

2、学院任务分解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兄弟学院相关聘任办法,学院将学校下达的任务通过按照“系数法”分解到各个基层学术组织,系数原则:校设一级重点岗系数=8,校设二级重点岗系数=6,3级岗(国家事业单位岗,下同)=3,4级岗=2,5级岗=1,6级岗=0.8,博士和7级岗=0.6, 其他人员=0.3。考虑到原基础教育学院教师的特殊情况,年龄在45周岁(1968年1月1日之前出生)以上的人员的任务系数按照60%折计算。

每位教师以就高岗位系数计,单位系数赋分以学院任务总分与全院系数总和的比值来确定;每个基层学术组织由人员构成的系数之和得出相应任务分;原则上每个教师只能归属一个基层学术组织,但可兼任其它基层学术组织的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进入单设系和所的基层学术组织人员,可以同时选择进入系和所,但必须分主副。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学校规定,以上人员不包括本聘期退休或引进人员和不作要求的校重点岗位人员。

四、管理教辅组织设置

学校核定学院管理岗位数7个,专职辅导员4个,实验等教辅类9个。经研究决定院设行政机构:院办(含地方服务办)、教务办、学工办、学科研究生办、教育硕士中心、实验中心、培训中心等。

注:1、教师兼职岗其工作量视岗位情况而定;

2、“1”代表是协理岗或享受协理岗待遇,但要符合学校条件,未有符合者只设副主任;

3、实验中心设置主任1个,副主任1个,设备管理员1个,安全管理员1个、机房管理员1个、多媒体教室(含微格、语音)管理员1个、基础教育实验中心管理员(学前、小教)1个、心理学实验室管理员1个,图书资料管理员1个。其中图书资料管理员纳入院办管理。各岗位聘任条件另行制定;

4、管理岗和教辅岗聘任条件参照《宁波大学第五轮个人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执行,超出学校核定岗数暂不聘。

5、因学校对行政管理人员提前竞聘,若第一次竞聘人员不足,实行第二次竞聘。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提交学院首届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由院聘任委员会负责解释。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13年4月17日附件:

1、教师教育学院基层组织负责人聘任办法(草案)

2、教师教育学院校设重点岗位聘任办法(草案)

3、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表

附件1:

教师教育学院基层组织负责人聘任办法

为做好学院第五轮岗位聘任工作,促进基层学术组织建设,以完成学校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学院专业和学科建设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根据《宁波大学关于第五轮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的原则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专业和学科布局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基层学术组织及负责人岗位数的设置:本院设置一级学科系所合一的基层学术组织1个,二级学科系所合一的基层学术组织2个,以教学系为单位的基层学术组织2个,以研究所为单位的基层学术组织4个,其名称和负责人岗位设置数按照学校公布执行。

第二条基层学术组织及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第三条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聘任条件:参照学校关于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聘任条件执行,其中系所合一设置的基层学术组织的负责人(正职)和独立设置的研究所所长从符合校设重点岗位聘任条件的人员中产生。

第四条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聘任程序:

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正职的聘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或教师推荐(3人以上);

(2)资格审查。聘任委员会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