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务发展能力综合评估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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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新业务发展能力综合评估考核办法

(讨论稿)

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评估全省各市州分公司新业务发展的综合能力,引导分公司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新业务持续发展能力,特制定全省新业务发展水平和发展能力综合评估考核办法。

一、制定考核评估指标的基本原则

1、结果与过程并重:一方面要能够反映新业务运作的绩效结果,另一方面能够反映新业务运作的过程表现;

2、通过相对指标的设置,使评估结果尽可能与分公司经济基础无关;

3、鼓励新产品开发、优化、营销创新,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4、指标设置反映当前工作重点,并可进行动态调整。

二、评估考核体系指标架构

新业务发展能力综合评估考核指标从四个方面对分公司新业务发展进行综合评估:

1.新业务绩效指标:对KPI指标及关键绩效指标进行评估;

2.业务推广指标:增值业务推广能力指标,评估省公司统一

部署营销活动的落地执行情况;

3.管理指标:对各市州分公司在合作管理、运营管理、终端

管理等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4、创新学习指标:重点对各市州分公司在产品开发与优化、

产品创新、业务培训等方面工作进行评估。

三、各考核指标计分方法和标准

(一)重点增值业务绩效及质量指标

1、KPI业务(10分)

当分公司增值业务KPI完成指标时,得10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新业务KPI得分情况得出此项指标分值。

2、成熟业务绩效及质量指标(8分)

(1)户均点对点短信条数(2分)

达到120条/户及以上,得满分2分;比07年户均条数每提升1%,得0.1分,满分2分

(2)彩铃活跃度(2分)

达到40%及以上,得满分2分;07年底活跃度在15%以下的公司,活跃度每提升1%,得0.2分,线性得分,满分2

分;07年底活跃度在15%以上(含)的公司,活跃度每提升1%,得0.4分,线性得分,满分2分;

(3)彩信业务

●彩信用户普及率(1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时得0.5

分,最高得满分1分,最低得0.2分,其他线性得分

●点对点彩信单价(1分):单价低于(含)0.3元/条,

得满分1分,高于0.3元/条不得分

单价=点对点彩信收入/计费量

(4)WAP手机上网业务

●总站使用用户普及率(1分):普及率达到全省平均

水平时得0.5分,最高得满分1分,最低得0.2分,

其他线性得分

●WAP手机上网单价(1分):单价低于(含)3元/MB,

得满分1分,高于3元/MB不得分。单价=(CMWAP

通信费+信息费)/计费量

3、重点KPI业务质量指标(8分)

(1)飞信活跃度(2分)

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时得1分,最高得满分2分,最低得0.5分,其他线性得分。

(2)中央音乐平台彩铃下载量占整体彩铃下载量比(2分)

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时得1分,最高得满分2分,最低得

0.5分,其他线性得分。

(3)手机报用户月均下发成功率(3分)

●月均下发成功率:达到70%得满分2分,低于70%

不得分;

●新增用户下发成功率:达到70%得满分1分,低于

70%不得分。

(4)12580综合信息门户查询成功率(2分)

达到95%以上得满分2分,低于90%不得分,90%-95%线性得分

4、可选KPI产品用户普及率(2分)

手机邮箱、手机支付每项产品采用比高法进行评分,该项产品普及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得0.5分,最低的分公司得0.25分,最高的得1分,其他分公司线性得分。

(二)增值业务整体绩效及质量指标(6分)

1、非短信重点业务收入/公司总收入(非短信重点业务:WAP、彩铃、彩信、来电提醒、手机报、无线音乐俱乐部、飞信)(4分)

分公司非短信重点业务收入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时得2分,占比最高的分公司得4分,最低的分公司得1分,其余分公司相对于平均水平线性得分

2、新业务客户满意度(2分)

客户满意度高于65%,或比上年改善程度大于3%,或

比竞争对手领先11%时,即可得满分。

在未得到满分的情况下,新业务客户满意度按照如下规则得分高者计分,最低得0分:

A:得分=1+1×[改善值-(-6% )]/9%

B:得分=1+1×[1-(65%-表现)/6%]

(三) 增值业务推广能力(7分)

1、统一部署营销活动的完成情况(3分)

对于省公司统一部署的增值业务营销活动,各分公司公司完成活动目标的情况。一项活动未达活动目标扣0.5分。

2、统一部署营销活动的落地情况(4分)

对于省公司统一部署的增值业务营销活动,对地市公司的部署情况。每出现一项活动未有效部署扣1分。

(四)合作管理指标(15分)

1、新业务(含SP业务)投诉(8分)

评估各市州分公司每万客户产生的新业务投诉件数及升级投诉情况。

当分公司每万客户新业务投诉率高于2.5时,每高0.1扣0.5分,扣完本项基分为止。

分公司升级投诉若判定为移动公司企业责任(即移动公司处理不当),则每起扣2分,扣完本项基分为止。

分公司升级投诉若判定为SP责任,则每起扣0.1分,最多扣1分。

本项目为年度指标,远程检查。升级投诉数据来源为省公司市场部。新业务投诉数据来源为省公司数据部。

2、专项行动工作落实(2分)

(1)按照省公司专项行动文件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得1分。如未上报每次扣1分,上报不及时扣0.5分。

(2)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得1分。如未落实或落实情况不佳,每次扣1分。

本项目为年度指标,远程检查。根据分公司上报与日常工作情况打分。

3、分层分级工作落实(5分)

(1)服务资源落实(2分):根据省公司分层分级工作的整体部署,向优秀SP公司落实相应服务资源。具体扣分标准另行明确。

(2)渠道资源落实(3分):省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有选择性地向优秀SP公司提供宣传册页摆放、夹寄帐单宣传、合作营销活动中短信/WAP Push群发宣传、WWW网站宣传、积分兑换业务推荐等渠道资源。具体提供的项目及扣分标准另行明确。

上述两项为年度指标,远程检查与现场检查结合。检查分公司落实服务资源和营销资源的正式文件、落实效果等相关材料上报情况。同时,现场检查营销资源落实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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