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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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师考核方案

高职教师考核方案

高职教师考核方案根据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安排,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职工工作态度、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

我系在此基础上结合优质校建设目标要求,特制定如下评分标准。

一、师德师风(20分)师德师风主要表现为热爱学院,热爱职业教育,师德好,师能强,积极参加学院及系组织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上课认真,不接听电话,不离开教室,关注学生;及时布置作业并做出评价与检查,注重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培养;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本项满分为20分,参照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将其结果乘以0.2折算成本项具体分值。

有教学事故者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下不封底。

二、工作量(35分)教师的基础工作量为每周12学时(公共课教师基础工作量为8课时),干事为每周8学时,副主任为每周4~6学时,主任为每周4学时。

每周12学时计20分,每周14学时计23分,每周16学时计25分,每周18学时计28分,每周20学时及以上计30分。

带一个课头的系数为1;两个课头的系数为1.1;三个课头的系数为L2;以此类推。

专业主任工作量在原有基础上加6学时,坐班人员加8学时,副主任加10学时,主任加12学时。

坐班人员和专业主任只能加一项,不能累加。

工作态度主要表现为对系及系部负责人交待的事情能够及时完成;积极参加系工作会议及其他各项集体活动。

参加系工作会议一次计1分,请假1次扣0.5分,缺席1次扣1分。

积极参加系及学院组织的任何活动,能服从系部安排,根据活动复杂程度酌情计分,分值为广5分。

四、听评课(5分)满分5分。

听评课活动是对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一种检查与督促,也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一种手段。

根据学院评估指标,系领导每学年应听够15节以上,教师每学年应听18节以上,满足此条件的计满分5分。

不足次数的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五、班主任(10分)满分为10分。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估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估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估规定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的工作量可以quantitatively 评估,并为其提供公平和公正的评估体系。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师,包括全职和兼职教师。

工作量评估指标教师的工作量评估将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衡量:1. 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将根据课程安排表的记录进行评估。

2. 学生人数:教师的工作量将根据所承担课程的学生人数进行评估。

3. 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将根据教师发表的论文数量、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进行评估。

4. 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将包括教师参与的学术会议、研讨会等。

5. 教学指导:教师承担的学生指导工作将作为工作量评估的一个指标。

工作量评估流程工作量评估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收集数据:教师工作量评估将根据课程安排表、学生人数统计、科研成果记录等相关数据进行收集。

2. 计算工作量:根据收集的数据,使用相应的计算公式来计算教师的工作量。

3. 审核评估:计算得出的工作量将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 评估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将公示给教师本人,以及院内其他相关部门,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评估结果的应用评估结果将应用于以下方面:1. 工作量分配:评估结果将作为决定教师工作量分配的依据,确保教师的工作量合理分配。

2. 奖励与激励:评估结果将作为奖励和激励教师的依据,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等工作。

3. 职称晋升:评估结果将作为职称晋升的参考标准,评估教师的绩效和能力。

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估规定》的内容,旨在建立科学、公正的教师工作量评估体系,为教师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定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定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定办法1. 引言该办法旨在对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师工作进行量化评定,以确保公平和透明的评价标准。

本文档将介绍评定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细则。

2. 评定标准教师工作的评定将基于以下几个主要标准进行:- 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学课时、学生人数等因素;- 教学质量:包括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和效果等因素;- 学术研究:包括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因素;- 教学管理和服务:包括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因素;- 自身发展:包括研究进修、专业培训等因素。

3. 评定流程评定办法的执行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教师提交相关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反馈、科研成果等;2. 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定委员会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3. 综合评定结果:根据各项评定标准,综合评定教师的工作量;4. 反馈结果:将评定结果及意见反馈给教师;5. 备案和奖惩:根据评定结果,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备案,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

4. 评定结果的权威性评定结果由评定委员会制定,并经过公示和备案,具有权威性和可查性。

教师可以对评定结果进行申诉,并经过相应程序重新评定。

5. 办法的实施细则和监督体系办法的实施细则和监督体系将由学院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评定的公正和科学。

6. 结论本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确保教师工作的量化评定公平和透明。

学院将继续加强教师工作的管理和评估,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以上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评定办法》的主要内容。

希望本办法能为学院的教师工作评定提供指导和支持,并促进教师队伍的发展与成长。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过程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过程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过程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过程评价体系,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的第二条客观、准确地评价受聘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促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三条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促进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第三章考核原则第四条结合学校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评价客观、公正。

第五条严格考核程序,公开透明。

第四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考评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组织人事部、教学系(部)负责人和教学督导员代表组成。

第七条系(部)成立教师教学考评小组,组长由教学系(部)主任担任,成员5—7人,由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

第八条教师教学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考核的统筹、协调工作。

第五章考核对象第九条本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和兼课(职)教师。

第六章考核内容第十条考核围绕政治思想、教学任务、教学秩序、教学能力与教学效果等内容展开,具体考核指标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过程量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第七章考核办法第十一条教务处负责对日常教学进行抽查,组织教学督导员听课,并向教学系(部)提供检查和听课的结果;教学系(部)根据考核指标建立专门的教师教学过程考核档案,进行日常检查和资料收集,并组织教学考评小组对本部门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教师教学过程考核成绩评定工作每学期末进行。

第十三条教师本人按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撰写自评报告,提供支撑材料。

教学系(部)考评小组按照考核评价指标审阅教师自评报告,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给出评价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该教师教学考核最终成绩。

第十四条系(部)教师考核结果按照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10%,良好比例70%,合格和不合格的比例为20%,综合评定分数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建立与岗位管理、绩效评价及职称评审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提升管理水平与能力,促进学院“双一流”建设,按照《教育部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指导思想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紧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把握高职院校教师成长与发展特点,从事关职业教育发展与建设的高度,深入分析我院当前高职院校教师岗位聘期与年度考核、绩效评价、职务评审、评优推荐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立足现实,制定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与教师岗位管理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协调推进,考核内容全面详尽,量化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实施,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促进教师成长发展的量化考核体系。

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1.坚持与专业相关联的考核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3.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

4.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5.坚持以教学为主,科研推广、社会服务等内容有机结合的考核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细则(一)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二)科研(推广)、教改工作考核细则(三)其他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四)个人荣誉量化考核细则四、量化考核结果运用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目的在于运用。

学院将把教师量化考核结果在教师职称评审、奖励津贴分配、教师岗位分级聘任工作中试行推广运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到年度考核、评优推荐等更大范围运用,以充分发挥量化考核的作用。

(一)在教师职称评审中运用。

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依据量化考核办法,对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进行量化赋分排序,并将排序情况提供给学院两级评审专家,作为专家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在奖励津贴分配中运用。

各分院部根据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分院部奖励津贴分配办法,将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奖励津贴分配中,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强化教学中心地位,以量化考核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建立与岗位管理、绩效评价及职称评审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提升管理水平与能力,促进学院“双一流”建设,按照《教育部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指导思想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紧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把握高职院校教师成长与发展特点,从事关职业教育发展与建设的高度,深入分析我院当前高职院校教师岗位聘期与年度考核、绩效评价、职务评审、评优推荐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立足现实,制定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与教师岗位管理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协调推进,考核内容全面详尽,量化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实施,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促进教师成长发展的量化考核体系。

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1.坚持与专业相关联的考核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3.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

4.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5.坚持以教学为主,科研推广、社会服务等内容有机结合的考核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细则(一)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二)科研(推广)、教改工作考核细则(三)其他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四)个人荣誉量化考核细则四、量化考核结果运用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目的在于运用。

学院将把教师量化考核结果在教师职称评审、奖励津贴分配、教师岗位分级聘任工作中试行推广运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到年度考核、评优推荐等更大范围运用,以充分发挥量化考核的作用。

(一)在教师职称评审中运用。

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依据量化考核办法,对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进行量化赋分排序,并将排序情况提供给学院两级评审专家,作为专家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在奖励津贴分配中运用。

各分院部根据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分院部奖励津贴分配办法,将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奖励津贴分配中,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强化教学中心地位,以量化考核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建立与岗位管理、绩效评价及职称评审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提升管理水平与能力,促进学院“双一流”建设,按照《教育部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指导思想
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紧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把握高职院校教师成长与发展特点,从事关职业教育发展与建设的高度,深入分析我院当前高职院校教师岗位聘期与年度考核、绩效评价、职务评审、评优推荐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立足现实,制定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与教师岗位管理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协调推进,考核内容全面详尽,量化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实施,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促进教师成长发展的量化考核体系。

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与专业相关联的考核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3.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

4.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5.坚持以教学为主,科研推广、社会服务等内容有机结合的考核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细则
(一)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二)科研(推广)、教改工作考核细则
(三)其他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课程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课程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XX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课程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为充分调动广大公共课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XX 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分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X职校〔2014〕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公共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考核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公共课程的界定公共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即通识课)和公共选修课两部分。

公共必修课指学校为培养学生通识知识和通用能力,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各专业学生均须修读的课程;公共选修课指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选修课。

二、考核对象在编、在岗的公共课教师。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公共课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范围以《XX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分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X职校[2014]58号)附件一为准。

年度教学工作量基本标准如下:四、考核程序考核按年进行,以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学工作量为主要考核依据。

1.每学期末,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安排申报本人学期教学工作量,经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提交至所属教研室(或由教师所在学院办公室与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整体确认)。

2.各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书、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教学日志等,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提交至学院(部)办公室;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量经课程所在教研室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

3.各学院(部)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教务处。

4.每年年底,教务处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及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组织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5.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等,具体以《XX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分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X职校[2014]58号)附件一相关条款为准。

五、教学工作量化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任务学时×工作量系数1.面向1个行政班学生完成45分钟教学,工作量为1学时,工作量系数为1.0。

2.两个及以上行政班合班教学,学生人数在50-120时,工作量系数按下列算式计算,人数超过120人的按120人计算;公共选修课工作量系数也按照下列算式计算,学生人数取值为确定修课人数,不受120人数限制。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包括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等)每项计50分;完成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课程建设改革项目每项计30分;完成院级课程建设改革项目每项计10分;完成校级课程建设改革项目每项计5分;参与编写国家级、省级教材每本计30分;参与编写院级、校级教材每本计10分;完成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每项计20分;完成指导学生参加校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每项计10分;完成指导学生参加企业实训、实践活动每人次计2分,最高计20分;完成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活动每人次计1分,最高计10分;完成其他教学工作任务,按任务量计分。

以上细则中涉及的认定、审定、评选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以上是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其中包括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成果、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考核。

这些细则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也考虑了不同级别的教学工作任务的差异性,使得教师在教学方面更有动力、更有成就感。

二)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考核内容科研工作量量化细则相关说明实施部门备注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每项计50分;主持或参与市级科研项目每项计30分;参与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计10分;发表SCI、EI、CSCD收录论文每篇计50分;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每篇计30分;发表其他学术论文每篇计10分;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教育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等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每项计100分;获得院级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等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每项计50分;获得校级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等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每项计20分;完成其他科研任务,按任务量计分。

以上细则中涉及的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等工作由科研处负责。

以上是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其中包括教师的科研工作量、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

这些细则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也考虑了不同级别的科研任务的差异性,使得教师在科研方面更有动力、更有成就感。

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试行)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是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措施。

为了规范教学评价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适应学院人事制度、教师职称评聘和分配制度深化改革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1、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使教师获得综合、全面的反馈信息以便及时改进教学。

2、为教师工作量津贴、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依据。

3、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便于全面宏观管理与具体指导。

二、评价原则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三、评价对象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四、评价组织(一)基本要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

各系(部)要做好引导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同时,要求学生和其他参与评价的人员要严肃认真,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对教师进行评价。

(二)组织机构学院成立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各系(部)成立由本系(部)负责人、学科组组长(教研室主任)或教学业务骨干教师组成的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评价工作,并指定专人操作,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

五、评价内容及指标1、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评价、教师所在系(部)评价两个部分,学生评价占60%,系(部)评价占40%。

2、学生评价及系(部)理论教学部分的评价,每项评价内容分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四个等级。

每一等级的分值分别是:A—95分,B—85分,C—75分,D—65分;每项评价内容按一定比例确定其得分,再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

3、学生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业务水平及能力等方面(见表一)。

4、系(部)评价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授课计划、教案、作业、日常督导及检查等方面。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质量综合考核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质量综合考核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质量综合考核方案一、考核的目的与原则(一)考核的目的对教师工作的考核是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学校内部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通过考核可以准确了解和公平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形成良好的激励竞争机制,使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和专业、课程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的原则考核工作依据国家对高校教师职务的职责要求进行,要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和“全面性、客观性、可测性”的原则,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教师的工作质量作出切合实际的评价。

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聘职务、岗位聘任、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一)考核对象凡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我院教师均应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每月考核一次学期考核每学期结束前完成教师年度考核总分为两学期考核的平均分三、考核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审)定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办法,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具体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各教学系(部)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小组由5至7人组成,包括所在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和教师代表,行政正职领导任考核小组组长。

各教学系(部)考核工作小组依据本办法对本部门全体专、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五、考核细则M1 教书育人 (10分)考核办法:1、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教学认真,教风严谨,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纪律,不迟到、早退、旷教。

各系(部)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师平时表现和日常考核记录评分。

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1分。

2、教师要既严格要求又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寓教育于教学中。

各系(部)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师平时表现和日常考核记录评分。

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1分。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试行)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试行)

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引导教师针对学生特点和社会需求改革教学方法,充分备课,增强课程吸引力,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其分类(一)本办法考核的是教师的各门任课,一课一个考核成绩。

(二)本考核办法适用于16学时以上(含16学时)课程(限于《XXXX职业技术学院课时量管理办法》规定的实际教学课程,实习教学和形势政策讲座除外)。

(三)为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可根据课程类型不同,分为理论类考试课、理论类考查课、实操课、体育课等四类进行分类考核,每类考核结果单独排序、确定等次。

“理实一体化”、毕业设制作(设计)、课程制作(设计)等课程由各教学系根据课程特点在上述课程类型中选择其一进行归属考核。

是否进行分类考核,由考核责任部门确定。

二、考核工作的主体及考核等次划分(一)系部是教学效果考核的主体,按谁开课谁考核的原则,各系部为其所开设的课程负考核责任。

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不管隶属在何部门,均按其所任课的开课单位划属到相应系部进行考核,如一名教师同时为多个开课系部任课,则按课程所属分头进行考核。

(二)教学效果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各考核主体按不同课程类型,依据1:2:3:4的比例把考核对象划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四个等级。

考核结果在系部内部排序定等,不跨系部排名。

三、考核项目及权重采取百分制考核,共6个考核项目。

具体考核项目及分值安排如下:(一)教学态度:考核分值为20分。

主要通过检查授课计划、教案、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实训报告、工作页等)、学生听课笔记、过程考核等教学资料考查教师教学态度是否端正、教学过程是否认真严谨。

(二)讲课水平:考核分值为25分。

主要通过专家组听课、同行听课对教师专业知识、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教学水平做出较为客观评价。

(三)教学成果:考核分值为30分。

主要通过学生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大作业等考核教学目标的达成度。

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强化管理,提高质量,切实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依据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目的第一条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旨在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增强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真正把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教学工作综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教学管理,突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在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奖惩中的重要性,推动我院教师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探索适应高等职业教育需要的开放式办学新路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方式,提高学院的整体办学水平。

第二章考核原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要充分体现以下原则:第二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要做到考核对象明确,考核标准公开、科学合理,考核过程程序化、标准化、透明化,考核结果及其奖惩制度化、公开化。

第三条引导为主,重在激励的原则。

考核标准的制订要充分体现政策导向作用,通过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学生培养能力的提升。

第四条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要重点突出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要建立和完善多形式的教学效果评价制度,尤其是学生评教制度,把学生评教作为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要兼顾对教师其它教学工作的考核,包括教学工作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学改等。

第五条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要尽可能科学全面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在考核内容选择、考核标准制订、考核结果评价等各方面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第六条教学效果优先和一票否决的原则。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主要围绕师德教风、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科学)研究与教学改等方面,坚持教学效果优先,并实行师德教风一票否决。

(完整版)职业学校教师教学量化考核细则

(完整版)职业学校教师教学量化考核细则

(完整版)职业学校教师教学量化考核细则1. 考核目的本文档旨在建立职业学校教师教学量化考核细则,通过科学合理地量化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促进教师的个人成长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2. 考核内容2.1 学生研究成果考核- 考核指标:学生研究成绩、研究能力的提升情况等。

- 考核方法:对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作业质量等进行评估和统计。

2.2 教学过程考核- 考核指标:教师备课充分性、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灵活性、课堂管理能力等。

- 考核方法:通过课堂观察记录、学生评价问卷、教师自我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估。

2.3 课外教学辅导考核- 考核指标:对学生的课外辅导情况、辅导效果进行评估。

- 考核方法:通过学生参与情况、学生成绩提升情况等进行评估和统计。

2.4 教学创新能力考核- 考核指标:教师在教学中的创新能力、教学方法的创新性等。

- 考核方法:评估教师对于教学内容的创新设计、对教学方法的改进等。

3. 考核流程3.1 考核周期- 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3.2 考核评分标准- 学生研究成果考核占比:50%- 教学过程考核占比:30%- 课外教学辅导考核占比:10%- 教学创新能力考核占比:10%3.3 考核评估方式- 学生研究成果考核: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价相结合。

- 教学过程考核:课堂观察记录、学生评价问卷等多方面综合评估。

- 课外教学辅导考核:通过学生参与情况、学生成绩提升情况等综合评估。

- 教学创新能力考核:评估教师在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的表现。

3.4 考核结果处理方式- 优秀:综合成绩达到90分以上。

- 良好:综合成绩达到80-89分。

- 合格:综合成绩达到60-79分。

- 不合格:综合成绩低于60分。

4. 考核结果应用4.1 教师成长指导- 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师进行成绩分析和评价,并制定个性化的成长指导方案。

4.2 奖励与激励机制- 对于综合成绩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考核细则。

第一、考核办法对教师的考核由学校、教导处和学科教研组共同实施。

主要采取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依据固定检查和抽查的有关材料进行考核。

第二、考核项目1、教学常规60分;2、学生评教10分;3、工作量25分;4、工作纪律5分第三、考核细则一、教学常规(60分):1、计划(5分):学期初,任课教师要依据学校和学科教研组及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含学期教学进度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本教研组审核,计划要有实用性,具体教学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教学计划;对该项的检查、考核由教导处组织实施。

说明:(1)教研组工作计划是本学科组织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应包括:教育教学管理、教研、政治业务学习、学生实验实习、教师及学生技能比赛、课外活动等内容,并附有大事表。

(2)任课教师计划应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含进度表,对于专业课,应当特别注意学生技能训练的总体安排)、业务学习计划(该计划也可作为前一计划的组成部分)等。

2、备课(18分):教师备课包括单元(章节)备课及课时备课。

教师备课要依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按照x市《职业、成人学校教学规范》、x市《关于加强职业、成人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x省职业高中(中专)评估标准》和x市职教中心《教学常规》(以下简称《规范》、《意见》、《标准》、《常规》)进行备课,由教导处检查打分确定成绩,满分为20分。

(1)单元备课,课时备课,每少一次扣0.5分(连堂视为一次备课)。

(10分)(2)教师备课(教案)实行先1周备课,经教研组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上课,否则按无教案上课对待。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备课的详略、实用性,书写是否认真(6分);二是备课的步骤环节是否齐全(4分)。

根据教案质量,由检查小组评议打分。

注:实习课教案,任课教师可依实际情况根据实习教案的要求分专题进行备课(电焊、钳工、车工、指法、工艺、美术等)。

朔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表

朔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表
教材
论著
国家统编
4/章
教材
论著
计分标准也可以万字为单位。如没注明字数章节:国家级主编记10分,副主编记7分,参编记3分;省级主编记7分,副主编记5分,参编记2分。但2名以上的主编或副主编,按1/2折算记分,10名以上的参编记1分。
省统编
3/章
校内用
2/章
科研
国家级
4/项
项目
任务书
1、项目级别:部级为国家,厅级为省级,局级为市级。
参加集体
活动
(4分)
按时参加校处会议、教研交流活动,态度积极。
4分
教研组活动记录,个人报告
基本上能参加活动,不够主动,缺席5次以上且持应付态度,酌情得分。
1-3分
德育
工作
10分
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6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每年计0.5分
3分
学生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登记表》,学生处测评结果
工作成绩突出
实习实验
开出情况
(2分)
能按教学大纲结合学院情况开全开好实验实习课者,开出80%以上记2分,完成50%以上记1分,完成50%以下记0分。
批改作业
(2分)
按制度批改2分,批改次数不足者或不够认真者记1分,不批改不记分。




教学
工作量
25分
教学全程
工作量
在校教龄每增加1年计0.5分,最高5分。
人事档案
1-5分
朔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表
分类
考核量
化指标
标准
分值
内涵及分值
评分标准
实际
得分
考核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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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建立与岗位管理、绩效评价及职称评审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提升管理水平与能力,促进学院“双一流”建设,按照《教育部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指导思想
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紧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把握高职院校教师成长与发展特点,从事关职业教育发展与建设的高度,深入分析我院当前高职院校教师岗位聘期与年度考核、绩效评价、职务评审、评优推荐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立足现实,制定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与教师岗位管理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协调推进,考核内容全面详尽,量化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实施,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促进教师成长发展的量化考核体系。

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与专业相关联的考核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3.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

4.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5.坚持以教学为主,科研推广、社会服务等内容有机结合的考核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细则
(一)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二)科研(推广)、教改工作考核细则
(三)其他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四)个人荣誉量化考核细则
四、量化考核结果运用
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目的在于运用。

学院将把教师量化考核结果在教师职称评审、奖励津贴分配、教师岗位分级聘任工作中试行推广运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到
年度考核、评优推荐等更大范围运用,以充分发挥量化考核的作用。

(一)在教师职称评审中运用。

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依据量化考核办法,对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进行量化赋分排序,并将排序情况提供给学院两级评审专家,作为专家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在奖励津贴分配中运用。

各分院部根据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分院部奖励津贴分配办法,将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奖励津贴分配中,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强化教学中心地位,以量化考核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在教师岗位分级聘用中运用。

对申报岗位分级的教师,依据量化考核办法,对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进行量化赋分排序,将量化结果作为岗位分级的重要依据。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教师工作量化考核重要性的认识。

量化考核是一项重要的人事管理手段,是实现现代人事管理的客观需求。

实施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是学院当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院推动“双一流”建设的战略举措,是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内生动力,更是教师成长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分院部、相关处室及广大教师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实施教师量化考核工作的认识。

(二)认真组织做好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实施。

每年年
底统一实施,考核内容按实施部门负责统计审核公示归档管理,并及时提供给使用部门进行运用。

量化统计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对统计与审核工作有失误的,学院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三)切实加强对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工作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教师量化考核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人事、教学、科研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师工作量化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教师工作量化考核中的相关问题。

六、本办法经学院研究同意后从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由人事教师处负责解释。

附表:
教学类项目排序计分比例标准
(单位:%)
注:教学类项目包括专业建设改革项目、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实验室(基地)项目、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十五名以后的不计分。

科研、教改类项目及获奖排序计分比例标准
(单位:%)
注:科研、教改类项目及获奖包括科学研究项目、教改项目、科研获奖、教学获奖、专利、新品种等,排名十五名以后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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