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小学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设备档案等。
第三条我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存放、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全校档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方案和归档制度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安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规定,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备。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档案数字化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数字化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鉴定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提供档案服务。
第十五条档案查阅实行登记制度,查阅者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
第十六条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个人和集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心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小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小学及其所属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心小学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原则;3. 分类管理、便于利用原则;4. 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中心小学档案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指导,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1. 学校党政领导及教职工的文件、报告、总结、讲话等;2.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培训、竞赛、表彰等方面的资料;3. 学校基建、设备、财务、人事等方面的资料;4. 学生学籍、成绩、奖惩等资料;5. 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2. 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3. 档案资料应齐全、清晰、易读。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程序:1. 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定期收集档案资料;2. 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3. 档案整理完成后,进行编号、编目、装订等工作。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确保档案的安全;2. 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编目等进行存放,便于查找;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利用应遵循“谁保管、谁提供”的原则;2. 利用档案时,应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外借档案;3. 利用档案应保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不得损坏、污损档案。
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六篇)
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
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
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
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
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
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
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
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____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
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____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
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
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
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
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
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
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
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中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学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各部门,旨在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不得随意损毁、篡改或销毁档案。
2.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学校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实行严格保密。
3. 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4. 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流程。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教职工、学生及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学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学校行政、教学、科研、学生、财务、人事等各项活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等。
2. 学校历史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成就等方面的资料。
3. 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立卷、归档。
2. 对已立卷的档案资料,定期进行整理、补充和完善。
3. 档案资料应按照年代、门类、内容等进行分类,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学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存放顺序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乱放。
3. 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第九条学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查阅档案资料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 查阅档案资料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小学综治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学综治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综治档案的全面、真实、准确、系统。
2. 准确性原则:综治档案内容要准确无误,符合实际情况。
3. 安全性原则:加强综治档案的保密、防盗、防毁、防火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4. 可利用性原则:提高综治档案的利用率,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5. 规范化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综治档案管理制度。
三、管理职责1. 学校领导:负责综治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 综治档案管理员:负责综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3. 教职工:积极配合综治档案管理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四、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学校综治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档案收集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不得遗漏、伪造、篡改。
3. 档案收集方式:通过查阅、收集、整理、归档等方式进行。
五、档案整理1. 档案分类:按照档案性质、内容、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
2. 档案编号:按照档案分类、时间顺序进行编号。
3. 档案编目:编写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分类、时间、页数等。
4. 档案装订: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进行装订,确保档案整齐、美观。
六、档案保管1. 保管场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安全、干燥、通风。
2. 保管设施:配备必要的档案柜、温湿度计、消防器材等设施。
3. 保密措施: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泄密、丢失、损坏。
4. 人员管理:档案室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七、档案利用1. 利用范围: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等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查阅综治档案。
2. 利用程序: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档案管理员审批后方可查阅。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文库
一、前言小学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师生员工个人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记录,是学校历史发展的见证。
为了加强小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文库。
二、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分类(1)按内容分类:分为文书档案、教学档案、基建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等。
(2)按保管期限分类:分为永久、长期、短期档案。
2. 档案收集与整理(1)档案收集:学校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工作。
3.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柜应使用铁制或木质材料,并设置锁具,防止档案丢失。
(3)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顺序存放,便于查找。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师生员工个人发展提供档案服务。
(2)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2)销毁档案前,应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销毁档案时,应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在销毁记录上签字。
6. 档案信息化管理(1)学校应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2)档案信息化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学校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
4. 教师和员工:负责个人档案的整理、归档,并按时提交给档案管理员。
四、奖惩措施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小学教务处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教务处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教务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凭证和参考作用,提高教务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教务处档案管理范围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进度、教学质量检查、教师培训、考试与成绩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招生与就业指导、教务处内部文件等。
2. 教务处档案管理范围还包括: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通知、会议精神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教务处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
(2)档案收集范围包括:教务处各部门产生的文件、资料、报表等。
(3)档案收集方式:由教务处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定期上报。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号、归档”的原则。
(2)档案分类:根据档案内容、形式、时间等因素,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3)档案编号:采用流水号或字母编号,确保档案的唯一性。
(4)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编号顺序放入档案盒,归档于档案室。
3.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整洁、有序”的原则。
(2)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
(3)档案存放:按照档案编号顺序排列,保持档案整齐、有序。
(4)档案查阅:档案查阅应经教务处负责人批准,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序”的原则。
(2)档案利用范围:包括教务处内部查阅、对外提供、教学研究、评估考核等。
(3)档案利用方式:提供档案复制、扫描、转录等服务。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遵循“严格审批、规范操作”的原则。
(2)档案销毁范围:包括已过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3)档案销毁程序:由教务处负责人提出销毁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
XXX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档案工作,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档案是指学校在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他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学校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中小学、职业学校。
私立(民营)学校、幼儿园(幼稚园)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小学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列入中小学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
第五条学校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学校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六条中小学应确定校级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承办部门,建立综合档案室,实现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七条中小学档案室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统筹规划全校档案工作;制定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学校档案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和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第八条中小学对保管条件要求特殊或利用比较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档案分室管理。
第九条中小学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
第十条中小学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第十一条中小学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享受与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二条中小学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规模及档案室藏数量等确定。
第十三条中小学应将档案工作纳入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各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将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中小学档案人员应参加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的鉴定、验收,重要设备仪器的开箱验收及重要业务会议。
小学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4篇)
小学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档案室管理,保护学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档案室管理工作贯彻法律法规、文件制度和校内规定,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小学档案室是负责管理、保管和使用小学档案的地方,负责档案的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四条档案室管理应该坚持保密原则、公开原则、权责明确原则、规范管理原则。
第五条档案室管理工作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小学档案室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室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档案管理相关法规和规定,并参加相应的培训。
第八条档案室管理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管好档案室的档案,保证学校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档案室应设立档案管理小组,由档案室管理员、相关教职工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条档案室管理小组要定期开展档案管理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一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存档制度,对入档和流动档案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室应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及时备份和存储档案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整理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可查阅性。
第十四条小学档案室应建立借阅管理制度,对借阅档案进行登记和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不遗失。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更新和补充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使用第十六条学校内部人员需要查阅档案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档案室管理员审批后,方可查阅。
第十七条对于擅自篡改、损坏档案和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学校档案室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档案复印、证明和调查服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档案室管理员应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学校档案中的秘密。
中小学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中小学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中小学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的统一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工作。
2. 各部门、班级负责人及教师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 学生本人应自觉维护自身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四、档案收集1. 学生入学时,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
2. 学生在校期间,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学生成绩、奖惩、评优、处分、毕业等材料。
3. 学生离校时,需提交离校手续、就业情况等相关材料。
五、档案整理1. 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中小学学生档案分类与编号规则》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
2. 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按时间顺序排列、按类别划分、按材料性质归档。
3. 档案整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
六、档案归档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归档制度,明确归档时间、归档要求。
2. 档案归档应严格按照归档制度执行,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归档。
3. 档案归档后,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的存放、保管工作。
七、档案保管1.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保管员,负责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
2.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保密、方便、实用。
3. 档案保管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八、档案利用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范围、审批程序。
2. 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合理、及时、高效。
3. 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保密。
九、档案信息化1. 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 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安全可靠。
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校管理、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学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设备档案等。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治档,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 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3. 安全保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和泄密;4. 便于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学校档案收集范围:1. 学校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2. 教学活动中的教案、课件、试卷、成绩单等;3. 教职工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奖惩等;4. 学校财务、设备、基建等档案。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规定进行整理;2. 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连续;3. 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上架,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4.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1. 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2. 档案库房保持清洁、通风、干燥,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3. 档案员负责档案的出入库、借阅、归还等工作;4.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档案利用规定:1. 学校内部人员查阅档案,需经档案员批准;2. 外部人员查阅档案,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学校领导批准;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4. 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损毁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2. 经学校领导批准,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3. 档案销毁前,需进行清点、登记,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小学班级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小学班级学生档案管理,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班级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2. 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入学时间、学号、班级、任课教师、成绩、奖惩情况等。
3. 学生健康信息:包括体检记录、疫苗接种记录、疾病史等。
4. 学生家庭信息:包括父母姓名、职业、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5. 学生其他信息:包括学生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特长等。
四、档案管理职责1. 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3. 学校档案管理员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 学生档案的收集:班主任在新生入学时,收集学生基本信息、学籍信息、健康信息等,并及时整理归档。
2. 学生档案的整理:班主任按照档案内容要求,将学生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
3. 学生档案的保管:班主任负责保管好学生档案,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4. 学生档案的利用:班主任在需要查阅学生档案时,应向学校档案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5. 学生档案的归档:学生在毕业、转学、休学、退学等情况下,班主任应及时将学生档案整理归档。
六、档案管理要求1. 学生档案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阅。
2. 学生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防潮、防尘、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3. 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借阅、复制。
4. 学生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5. 学生档案的保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七、监督与考核1. 学校对班主任和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
小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5篇)
小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学校管理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隶属教导处领导,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指导其他各部门做好当年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立卷、归档第四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资料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五条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文件、资料立卷归档范围。
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上级文件,内部资料,活动资料及簿、册、图表,出版物、照片、光碟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七条立卷的原则。
遵循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立卷方法。
学校档案按文书、教学(含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会计、基建分类,声像档案独立编目组卷。
1、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由档案管理员组卷归档。
2、会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会计文件材料分别排列,由财务室整理归档。
3、学籍档案,按教学年度、届分类,按年级、班级组卷,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4、教师业务档案,以人为单位分类、整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基建档案,按基建项目组卷,由总务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档案室。
6、声像档案,按载体性质、形状分类排列,由电教室人员整理、归档。
7、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年终移交综合档案室。
小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小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升小学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小学文件档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小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建立规范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件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及时;2.加强对文件档案的分类、整理、装订和归档,提高档案的查阅和利用效率;3.加强对文件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4.完善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1.小学的文件档案管理机构为校办公室,负责小学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2.校办公室主任为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文件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3.校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档案的搜集、整理、装订、归档和查阅等工作;4.全校教职员工都有文件档案管理的责任,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文件档案管理的职责。
四、档案的保管和归档1.校办公室负责小学的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要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校内文件档案的安全;2.文件档案应按照分类、整理、装订和归档的原则进行管理;3.文件档案应按照文件的重要性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并在文件上标注相应的分类和保管期限;4.文件档案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整理和装订,标注文件的时间、文件的标题和文件的发文单位等重要信息;5.文件档案应按照一定的档案号进行归档,并在档案册上标注相应的档案号和归档日期;6.文件档案的归档位置和档案号应及时录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方便查询和利用。
五、档案的保存和销毁1.校办公室应根据文件的保管期限和重要性确定档案的保存时间,严禁随意销毁档案;2.文件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校办公室负责人的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3.文件档案的销毁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和证明,销毁记录应包括销毁的文件名称、销毁的数量、销毁的时间和销毁的原因等相关信息;4.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文件档案,应进行专门的销毁处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小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小学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教师、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小学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规定,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安全。
第四条小学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档案管理和信息化相结合的原则,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条小学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并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培训。
第二章档案归档第六条小学档案分为学校档案和个人档案。
学校档案包括教学档案、行政档案、财务档案等。
个人档案包括教职工档案、学生档案等。
第七条学校档案采用文件柜、文件袋等方式,分门别类、有序归档,保护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个人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和文件编号进行归档,保证档案的顺序。
个人档案必须密封存放,严禁随意拆封、遗失。
第九条每份档案都应标注文件编号、文件标题、归档日期、保管期限等信息。
第十条新建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模板填写档案目录、档案登记表等相应档案管理文件。
第三章档案借阅与归还第十一条对于需要查阅学校档案和个人档案的人员,必须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填写借阅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借阅者所需的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借阅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档案,并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四章档案管理权限第十四条档案管理部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负责对档案的审查、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十五条教职工有权查阅和修改个人档案,但不得随意销毁或篡改档案。
第十六条学生和家长有权查阅学生个人档案,但不得随意销毁或篡改档案。
第五章档案安全与保密第十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室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应设置权限控制,严格限制查阅范围。
第六章档案使用与维护第二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询和复制服务,方便工作人员获取所需档案信息。
中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中小学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全面覆盖;(三)依法治档,规范操作;(四)安全保密,服务教学。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教育教学档案:包括教案、课件、试卷、成绩单、学生作品、教师论文等;(二)行政管理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文件材料、制度规定、人事档案等;(三)后勤保障档案:包括财务报表、设备采购、维修保养、设施建设等;(四)其他档案:包括学校荣誉、活动照片、奖状证书等。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立卷归档,确保卷内文件齐全、完整;(三)卷内文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标注页码;(四)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设施;(二)档案存放应当按照分类、编号、顺序进行,确保整齐有序;(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消毒,防止档案损坏;(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一)档案查阅应当由本人或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借阅单;(二)借阅档案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2. 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复制档案内容;3. 查阅完毕后,及时归还档案,不得损坏档案。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十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十一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二)技术先进,功能完善;(三)资源共享,安全可靠。
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学校档案分为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声像档案等类别。
第五条文书档案包括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总结、会议记录、通知公告等。
第六条教学档案包括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教案、学生作业、试卷、教学成果等。
第七条科技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科技论文、实验报告、设备购置、维修记录等。
第八条人事档案包括教职工简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定、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
第九条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收支凭证、预决算、审计报告等。
第十条声像档案包括学校活动照片、录像、录音等。
第十一条各部门形成的档案,应及时整理、立卷、归档,并按规定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学校档案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
(二)档案柜、架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三)档案材料应按类别、年代、编号等顺序排列,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鉴定、整理,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
(二)档案查阅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携带档案外出。
(三)查阅档案时,不得涂改、损坏、丢失档案材料。
(四)利用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十五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档案鉴定小组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销毁意见。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总则为加强小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小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形式,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便于检索和利用。
3. 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
4. 规范化原则:档案管理工作要遵循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档案质量。
5. 信息化原则: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档案管理的职责1. 校长: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的领导,对档案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确保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2.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教职工: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开展档案工作,按时提交个人档案材料。
4.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档案管理员做好档案工作。
四、档案的分类与归档1. 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形式,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文书档案:包括学校党政、教育教学、行政事务、财务等文件材料。
(2)教学档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案、试卷、成绩册等。
(3)学生档案:包括学生学籍、成绩、奖惩、健康等材料。
(4)教职工档案:包括教职工履历、职称、考核、培训等材料。
(5)其他档案:包括设备、基建、科研、荣誉等材料。
2. 档案归档工作:(1)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归档。
(2)教职工按时提交个人档案材料,档案管理员负责归档。
(3)归档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
五、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2)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
(3)档案管理员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5篇)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完整系统地保存学校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提高归档文件的质量,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国家、省、____案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____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建立(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在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由校长亲自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档案员管理,教务处、总务处应自行设立档案柜,分别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管理,每学期(或年度)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一)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盒入档。
档案盒、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三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留存。
三、档案补充(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学位、学衔、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应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资料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总务处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达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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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总则
1、为了加强我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适应日益发展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提高学校档案综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维护学校历史面貌,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对档案综合管理工作逐步做到“三纳入”,既纳入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现任制,使档案工作实现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保管和开发利用。
3、学校在教育、教研、管理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党群行政、教育教学、基本建设、仪器设备、财会、声像载体、荣誉食物、已故人员等八大类的文件材料是规定档案的范围。
档案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及机构设置
1、单位要成立档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档案综合管理工作由一位校级干部分管档案工作,设置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校长担任,组员由综合档案室和各部门一名负责人组成。
2、归档范围涉及的部门的职能机构,有一名主管领导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指定专人个档案员等若干人组成档案工作网络,负责各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成立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小组,由分管档案的
副校长担任组长,档案员、网落人员为组员。
综合档案室的任务
1、提出本档案工作的计划、任务、起草档案工作法规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监督各部的归档材料的收集,统一分类、整理、拟定档案卷内文件目录,统一输入计算机管理。
3、负责编研材料的编制,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参考资料、检索工具、文件汇编,使归档材料更好地为我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及提供利用,并负责对各门类档案材料的保管、管理。
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一、文件归档范围
党群行政类:
归档的主要范围包括党、政、工、团在本校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文件材料为主,特别是全局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
上级来文中以上对本校的指令性、指导文件为主。
教育教学类:
归档的主要范围包括反映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教学研究、学籍管理、招生与毕业生升中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基本建设类:
归档的主要范围包括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过程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基建财务、器材管理材料、房屋产权以及日后维修或等工作形成的材料。
仪器设备类:
归档主要范围包括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以及在开箱验收、使用、维修各个环节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财会类:
归档主要范围包括综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工资清册等,其中点是在会计活动中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型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声像类:
归档主要范围包括本校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含底片)、录音带、录象带幻灯片、磁盘、磁带等,以及与声像材料配套使用的文件材料说明。
卫生保健类:
归档主要范围包括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荣誉实物类:
归档主要范围包括本校获得荣誉实物:奖旗、奖状、奖杯、奖牌、奖品等。
二、文件材料归档时间、要求
1、党政及能以年度归档的文件材料在次年三月底前初步立卷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2、教育教学及按学年度归档的文件材料在次年寒假前初步立卷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3、基建文件材料归档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在工程验收后六各月内将基建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立卷整理好,移交综合档案室。
4、设备仪器档案在安装试后两各月内,整理好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
5、会计档案按年度由财务部门按规定整理归档,在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次六月底移交综合档案室。
6、声像档案在该项工作完成后,二个月内移交综合档案室。
7、荣誉实物档案由校长室保存二个月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8、归档的文件材料以规格化稿纸或原稿纸为主,应用纯黑、蓝黑墨水书写或用打印机打印,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纯蓝、红黑墨水等书写,文件材料书写的字迹工程、图象清晰、格式统一、组卷合理。
三、案卷的质量要求
1、案卷必须准确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
⑴党群和行政管理门类的档案,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组合。
组成的案卷基本以问题(一项工作、一个会议、一个专题)为主和文件价值组合而成,案卷组合一般为60页。
⑵教学、基建、设备门类档案,按类别(指照片、录象、录音)内容组合。
2、确定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准确进行判断:
⑴凡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校、社会、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
⑵凡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在长期内对学校和社会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列为长期保管:50年以内。
⑶凡在短时期内对学校工作有查考价值的,列为短期保管:15年以内。
3、学校的工作是以学年来计划完成的,因此,一
般材料的收集应已学年度来收集,整理和归档。
凡围绕教学、教育活动产生的文件材料,按教学年度立卷(如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至一九九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教学计划归入一九八九年;凡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文件,按形成年度或文件针对年度立卷(如一九八七年1月1日至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党支部工作报告归入一九八七年)。
4、卷内文件排列、卷内文件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按在后(图样按目录或图号排列);正文在前,文稿在后。
5、编目:卷内文件材料按排列次序打印卷内文件目录,并按页依次在文件右上角(背面有文、图的在左上角)编页号。
6、填写备考表应将卷内文件材料立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姓名、时间填上。
7、案卷提名:案卷提名应简明确切,体式一致。
提名包括责任者,内容、名称(文种)等。
字数不超过50字。
8、案卷装订:案卷装订前要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托裱破损文件,字迹模糊的应复制与文件放在一起。
装订使用软封面,并用计算机打印封面的提名和应填写的项目。
档案的管理
1、本校综合档案室设置的工作按要求将库房、阅览、办公分三分开。
配备兼职档案员管理综合档案室的工作。
2、档案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规范》的要求管理档案室。
对接收综合档案室的材料立
卷,应按系统分类、排列、编号,应用计算机进行现代化、规范化、标准化系统管理。
3、综合档案室组织鉴定小组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已是失去的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报校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档案利用
本校综合档案室保存的档案,利用对象主要是校领导、教职工。
外单位及个人需要利用,应持介绍信,经档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组长同意后,方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