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小学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设备档案等。
第三条我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存放、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全校档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方案和归档制度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安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规定,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备。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档案数字化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数字化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鉴定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提供档案服务。
第十五条档案查阅实行登记制度,查阅者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
第十六条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个人和集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职责范例(3篇)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职责范例一、档案室管理制度1. 档案室的建立和管理(1)档案室的建立要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确保其能够满足组织的档案管理需要。
(2)档案室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管理员,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2. 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制度应明确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
(2)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档案的分类、归档、借阅和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3)档案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确保其适应组织的变化和发展。
3. 档案保密制度(1)档案室应建立严格的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2)档案保密制度应包括档案的访问和复制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对档案保密进行宣誓。
(3)档案保密制度要求档案室管理员和其他涉及档案管理的人员在处理档案时保持高度的保密意识。
二、档案室管理职责范文1. 组织档案的归档和借阅工作,确保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准确借阅。
2. 进行档案的整理和清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3.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负责档案的转移和销毁工作,确保档案的合规处理。
5. 协助组织进行档案的电子化和数字化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6. 对档案进行分类和索引,方便档案的查找和利用。
7. 培训组织内其他相关人员,提高档案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8. 参与档案管理相关的评估和审计工作,提供相关的统计和报告。
总之,档案室管理制度和职责范文应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以确保档案管理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职责范例(2)1总则1.1本工程内业资料按照对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归档管理。
1.2内业资料管理实行归口管理,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
相关职能部门有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合同部、工地试验室、办公室等。
健全各类资料的分类登记和借阅制度,责任到人。
1.3各部门内业资料统一归口项目部档案室,项目部设专人统一管理2管理职责2.1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管理。
综合档案室管理细则制度
综合档案室管理细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档案室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档案室是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集中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要为单位的决策、管理、科研、教学、生产等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第六条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综合档案室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档案室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综合档案室设档案管理员若干名,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收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整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工作,确保档案的规范性。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五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九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档案室管理制度(通用9篇)
档案室管理制度档案室管理制度(通用9篇)档案室一般都是存放重要的文件,为维护档案室的安全,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
档案室管理制度篇1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
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
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档案室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综合档案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档案馆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所有档案、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综合档案馆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安全第四条档案安全管理包括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五条档案实体安全:1. 档案库房应设置在安全、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的场所。
2. 档案库房温度、湿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防止档案霉变、虫蛀、老化。
3. 档案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4. 档案库房应安装防火、防盗、报警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档案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6. 档案出入库应登记备案,严禁擅自带出库房。
第六条档案信息安全:1. 档案信息系统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档案信息传输、存储和处理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2. 档案信息系统的用户应进行身份验证,权限管理,防止未授权访问和非法操作。
3. 定期对档案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4. 档案信息系统的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第七条综合档案馆的设施设备应满足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的需要。
第八条设施设备安全:1. 档案库房、阅览室等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防止污染档案。
2. 档案库房内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等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档案库房、阅览室等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潮、防尘、防虫等。
4. 档案库房内的温湿度调节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人员安全第九条综合档案馆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人员安全:1. 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2. 工作人员应熟悉档案库房、阅览室等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档案室管理制度(精选9篇)
档案室管理制度(精选9篇)档案室规章制度篇一1、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利用有关档案。
2、利用档案原则上只准查阅,不得外借,如有特别情况需要借阅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
3、外单位需利用本单位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借阅。
4、利用者必需一定爱惜档案,不得任意抽页、涂改、圈划、转借。
查阅时不得吸烟、喝茶。
5、利用档案必需办理登记手续,并适时向档案员反馈利用效果信息。
档案室管理制度篇二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2、档案室内不得存放与档案工作无关的物品,并始终保持室内乾净。
3、依照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樟脑精,配置气体灭火机,适时进行库房密闭通风等措施。
4、档案装具统一,存放排列整齐,箱(柜)统一编号并标明所存档案类别及时代。
5、定期清点核实存档案,级差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觉问题适时汇报、适时解决。
档案室的管理制度篇三一、档案的建立(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重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供给科学牢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老师档案和同学档案。
二、档案立卷归档(一)凡是本单位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适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管价值的。
其他资料,学校可依据需要自行决议是否保管。
三、档案增补(一)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适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增补的重点,平常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管,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查阅(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同学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综合档案室所需规章制度
综合档案室所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综合档案室是机构的重要管理部门,负责对机构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
第三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质量管理。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宗旨是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科研教学、服务社会公众。
第五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相关法规和规定。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应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档案管理技术和手段的研究,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第七条综合档案室的具体职责由管理部门所属人员明确,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综合档案室的组织机构第八条综合档案室设置机构主要包括档案管理部门、档案整理部门、档案保管部门、档案利用部门和档案销毁部门。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档案室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
第十条档案整理部门负责对各类档案进行归档整理、目录编制和清理工作,确保档案存储有序、检索方便。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部门负责对各类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提供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档案利用部门负责对外提供档案资料的查询和借阅服务,协助用户查阅需要的档案材料。
第十三条档案销毁部门负责对已达到销毁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合理利用和处理。
第三章综合档案室的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保管、档案利用和档案销毁。
第十五条档案收集工作是综合档案室的基础工作,通过对各类档案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和档案库。
第十六条档案整理工作是综合档案室的重要任务,通过对档案资料的分类、拆卷、整理、装订和目录编制,确保档案材料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七条档案保管工作是综合档案室的核心工作,通过对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和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综合档案室是一个机构、部门或公司中负责管理、保存和利用档案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档案的有效管理、保存和利用,制定一套完善的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
下面,就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进行一个详细的阐述和说明。
一、管理机构和职责1、综合档案室管理委员会设立综合档案室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是由主管领导、综合档案室管理员、部门负责人和档案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调管理档案室的一系列工作,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档案征集、整理、保管、利用的方案和制度,落实档案安全保密措施,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定期审核档案管理情况。
2、综合档案室管理员综合档案室管理员是综合档案室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管理档案室的工作,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监控档案资料征集汇编工作,确保档案保存、利用工作的安全有效。
此外,他还要负责档案管制和安全防范的制定、监督和落实,在综合档案室管理委员会和部门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综合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档案征集、整理和汇编1、档案征集综合档案室的工作的核心是档案的征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所以,档案征求工作的质量关系到整个档案室的工作质量。
制定完善的征集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证档案征集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要对档案征集范围、方式、标准和流程进行规定,在征集的过程中要注重档案信息的分类、筛选和把关,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档案整理和汇编档案的整理和汇编是综合档案室的关键工作,也是档案保存和利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分类系统,对档案进行初始处理、分类编码,并编写档案目录,维护档案的电子资料库。
各部门要按照综合档案室制定的标准和流程,按时将有关的档案信息及时上报至综合档案室,并配合综合档案室的工作对接实现档案提供、统计、服务。
三、档案保管档案保管是档案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必须认真地对待。
制定档案保管制度,规定档案的安全保存和保密工作,建立档案安全制度,做好档案安全防范和重要档案的备份与调取工作。
高校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部门、各学院及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高校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二)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工作。
第五条综合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展览等工作。
(四)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五)负责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本学院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七条兼职档案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本学院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二)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将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
(三)协助综合档案室开展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二)教职工、学生、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方面的档案。
(三)上级机关、兄弟院校等来文来函及我校对外交流的档案。
第九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
(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三)及时对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及时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公司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综合科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综合科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以及其他载体形式的档案。
第三条公司综合科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方便利用原则;(四)保密安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公司综合科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公司内部形成的各类文件、报告、请示、函电等;(二)项目档案:公司各类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图纸、资料等;(三)人事档案:员工个人信息、履历、考核、培训等资料;(四)财务档案:公司财务报表、凭证、合同等;(五)其他档案: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资料。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及时:档案资料形成后,应及时归档;(二)归档完整:归档的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不得缺页、破损;(三)归档准确:归档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四)归档规范:归档的档案资料应符合档案管理规范,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存放:按照档案类别、形成时间、密级等分类存放,确保档案资料有序;(二)安全保管: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档案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清洁档案室:保持档案室清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二)修复档案:对破损、褪色的档案资料进行修复,延长档案寿命;(三)更新档案:对过时、失效的档案资料进行更新,确保档案资料的有效性。
第四章档案查阅与利用第八条档案查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登记:查阅档案资料时,应登记查阅人、查阅内容、查阅时间等信息;(二)保密要求:查阅档案资料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他人隐私;(三)档案归还:查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档案资料,不得私自留存。
综合类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档案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管理、分级保护、规范操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数字化处理等工作;(五)负责档案的查阅、复制、出借等工作;(六)负责档案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利用;(七)负责档案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档案分类与整理第六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第七条档案分类依据: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按照分类、编制目录、编号、编页、装订等程序进行;(二)档案目录应详细记录档案的名称、编号、保管期限、形成时间等信息;(三)档案编号应采用统一格式,便于查阅和统计;(四)档案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霉变等;(二)档案柜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档案的借阅、复制、出借等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二)档案查阅者应提供有效证件,登记个人信息;(三)档案查阅、复制、出借等应填写登记表,记录相关情况;(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查阅、复制、出借的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五、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工作应定期进行,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职责(5篇)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职责一、各类档案负责人要随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
二、档案室除档案管理员外,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三、管理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定期检查防水、防盗设施效能。
档案室和橱柜的钥匙不得随意转让他人,特殊情况由领导批准,要注意关好门、窗、锁、灯。
四、档案室内不准接待客人,不准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五、管理员在接收档案时,要严格履行接交手续,填写移交档案清单,并做好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工作。
六、管理员按规定将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档案的整理符合基础教育管理要求。
七、管理员要熟悉档案存放情况,对档案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校对,做到帐物相等,对破损和字迹退色的档案,应及时复制。
八、档案室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九、切实做好档案借阅记录,对借出档案要登记造册,并在一定时间内收回。
十、档案管理人员不许私自销毁档案,要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销毁相关档案。
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1、热爱档案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档案工作业务,虚心接受上级档案机关和学校领导的业务指导。
2、完整、规范接收各部门移交的档案,对未及时移交的档案资料主动向使用或产生该档案的部门催收。
3、对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妥善处理。
4、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保密意识。
5、严格执行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做好档案资料的检查、修补和科学管理工作。
6、有计划编制专题索引等检索工具,提高查阅档案的效率,为档案使用者提供方便。
7、接待阅档人员要热情周到,主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8、对全校各产生档案部门进行档案业务指导。
9、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职责(2)档案室管理制度是指对档案室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档案室职责是指档案室工作人员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档案室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档案存储规定:包括档案的分类、归档标准、档案的整理和装裱等规定。
综合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综合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综合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综合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性、连续性和系统性。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
3.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档案的秘密,防止泄露。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止损毁和丢失。
5. 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档案分类:1. 按档案内容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声像档案等。
2. 按档案形成单位分为公司综合部档案、各部门档案等。
第五条档案编号:1. 采用统一编号制度,编号格式为:年份+部门代码+档案类别代码+顺序号。
2. 档案编号由综合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编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综合部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各部门提交的档案材料。
2. 收集的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符合档案收集标准。
3. 收集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
2. 整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材料的顺序、结构合理,便于查阅。
3. 对电子档案,应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档案保管:1. 综合部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2. 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3. 对重要档案,应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查阅:1. 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
2. 查阅档案需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
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档案。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条档案利用:1. 综合部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借阅、复制等工作。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职责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职责一、引言档案室是保存和管理单位重要文件、资料和档案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档案室的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是至关重要的。
二、档案室管理制度(一)档案收集制度1、明确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各类文件、资料、合同、报告、图像等具有保存价值的信息。
2、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移交至档案室。
3、对于重要活动、项目等,应提前通知档案室,以便进行跟踪收集。
(二)档案整理制度1、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登记,确保档案条理清晰。
2、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型和保管期限,进行系统的整理和装订。
3、整理过程中,要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破损或模糊的档案进行修复和处理。
(三)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保管条件,包括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
2、严格限制非档案管理人员进入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应进行登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
3、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档案利用制度1、内部人员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申请表,注明查阅目的和范围,经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2、外部单位查阅档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单位领导批准。
3、档案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室,如需复制,需经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五)档案销毁制度1、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2、销毁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负责监销,并永久保存销毁记录。
三、档案室人员职责(一)档案管理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编目和登记,建立健全档案检索工具,便于查找和利用。
4、热情接待档案查阅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按照规定办理查阅手续,并指导查阅者正确使用档案。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3篇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3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篇1档案保管制度一、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
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四、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档案借阅制度一、查阅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二、查阅档案只限于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对所借的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
如需复制,要经档案室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
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四、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一、凡记录反映本院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二、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
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三、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四、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
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
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五、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一、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
在院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三、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综合办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合办公室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完整性、准确性原则;3. 保密性、安全性原则;4. 利用服务原则;5. 规范化、制度化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1. 综合办公室各部门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报送综合办公室。
2. 收集的档案应完整、准确,具有法律效力。
3.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查、登记、分类、编目。
第五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法》和《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2. 文书档案的整理分为立卷、归档、保管三个阶段。
3. 立卷应遵循“一事一卷”的原则,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4. 归档时,应按照档案分类号、年度、保管期限等顺序排列。
5. 保管档案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六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2.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防虫蛀、防鼠害。
3. 档案装具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使用标准档案柜、档案盒等。
4. 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调阅1. 档案调阅应遵循“需用即调、限时归还”的原则。
2. 调阅档案应办理调阅手续,填写调阅登记簿。
3. 调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折叠、涂抹、损坏。
4. 调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带走或复制。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八条档案利用1. 综合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为档案利用提供方便。
2. 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利用、公开透明、服务至上”的原则。
3. 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档案室管理制度(一)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需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需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
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
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需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四、值班人员必需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整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准时报告或修理,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档案室管理制度(二)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宝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
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供应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便涂改、拆卷或损毁。
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赐予劝说、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管理制度(三)一、高度熟悉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职责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职责一、引言档案室是保存和管理单位重要文件、资料和档案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档案室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职责。
二、档案室管理原则1、保密性原则档案室所存放的文件和资料往往涉及单位的核心机密和敏感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2、完整性原则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篡改、删减或损坏档案内容。
3、规范性原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各个环节都应遵循规范的流程和标准。
4、便利性原则在确保安全和规范的前提下,为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提供便利。
三、档案室管理人员职责1、档案收集(1)负责收集本单位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和档案,确保应归档的材料无一遗漏。
(2)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初步审核,检查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整理(1)按照规定的分类方法和标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系统分类和整理。
(2)对档案进行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便于查询和检索。
3、档案保管(1)确保档案室的环境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如温度、湿度、防火、防潮、防虫等。
(2)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档案利用(1)根据规定的流程,为单位内部人员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2)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和跟踪,确保档案的使用符合规定。
5、档案销毁(1)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
(2)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合法。
四、档案收集制度1、明确收集范围包括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音像等各种载体的档案。
2、收集时间定期收集各部门的档案,对于重要的、紧急的档案应及时收集。
3、收集要求保证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齐全完整。
五、档案整理制度1、分类标准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档案的性质,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案。
2、整理流程按照分类、装订、编号、装盒等流程进行整理。
3、质量要求整理后的档案应条理清晰、便于查阅和保管。
六、档案保管制度1、库房管理(1)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
综合档案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综合档案馆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合档案馆内的所有档案资料,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综合档案馆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责任到人。
第四条综合档案馆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档案资料在存储、利用、传输、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防止档案资料丢失、损毁、泄露,保障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综合档案馆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档案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档案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和完善档案馆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档案馆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工作;(四)负责档案馆的消防安全、防盗安全、防虫蛀、防霉变、防磁化等工作;(五)负责档案馆的应急管理工作;(六)负责档案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档案馆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二)档案资料库房、阅览室、办公室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三)档案资料存储、传输、备份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四)档案资料安全检查、评估、整改等制度;(五)档案资料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第九条档案馆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档案资料库房、阅览室、办公室等场所应当设置安全门锁,确保场所安全;(二)档案资料库房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霉变、防磁化等设施设备;(三)档案资料应当分类存放,并采取防尘、防潮、防光、防热等措施;(四)电子档案应当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五)档案资料库房、阅览室、办公室等场所应当配备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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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归档
第二条归档范围
凡记述反映本公司各种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具体归档范围按《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执行。
第三条归档时间
1、办理完毕的文件和应归档的文件,在次年六月底前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2、随机设备、仪器、技术文件材料,在设备、仪器开箱时及时归档,待档案室登记后,再办理借用手续,进行安装调试。
3、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时归档。
4、会计档案隔年归档。
5、会议文件、照(底)片、奖状、锦旗、录音(像)带等,采取平时归档方法进行,即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第四条收集整理要求
1、按照归档范围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本公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归档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问题集中,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
4、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能充分提示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
5、卷内页号、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项内容填写清楚、正确、完整。
6、卷内文件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必须修复,案卷装订结实美观。
7、档案分类、组卷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8、应编制好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无积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档案库房管理
第五条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的隐患。
第六条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档案库房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四章档案统计
第八条要定期对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进行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第九条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文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向档案业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对本公司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要定期调查,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使统计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档案保管
第十三条对接收进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严格分类、组卷、编目,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工整理。
第十四条加强档案管理,编制科学、实用的档案检索工具,方便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积极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
第十六条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档案实体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七条对保管期满后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经过鉴定小组和领导批准,造具清册后进行销毁。
第十八条对档案保管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或其他处理。
第六章档案保密
第十九条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第二十条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第二十一条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公共场所传播与机密有关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不得在不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
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机密材料。
第二十五条不准把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查阅规定和各种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复印机密文件、资料,严格按复印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档案员调动工作时,应认真办好移交手续。
第七章档案利用
第二十九条凡本公司各科室需查阅档案材料,应办理查阅登记手续,
查阅机密档案需经主管档案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
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范围,并办理查阅手续,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
第三十条未办理查阅手续和发现查阅手续不全者,档案室拒绝提供查阅档案。
第三十一条查阅档案只限在指定场所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档案室。
第三十二条在借阅过程中,应保持档案资料完整无缺,不得擅自涂改、拆页、撕毁、污损、划杠、拆角、添字等,对无故损坏档案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守机密,不得翻阅和摘抄利用以外的档案。
第三十四条档案员认真对归还的档案进行复查其完整程度,办理注销手续,并视情况及时追究。
第三十五条查阅档案者应及时将利用效果反馈档案室,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本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第八章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六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第三十七条档案鉴定工作在本公司鉴定小组组长主持下,由档案室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
根据档案的不同保管期限,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重新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提出销毁意见。
第三十八条经鉴定,对失去利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档案,需要销毁的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销毁,未经鉴定,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档案。
第三十九条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前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销毁情况报告公司领导,销毁清册列入档案保存。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本公司相关部门协商后共同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