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理】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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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分公司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XXXX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规章制度制(修)订的范围、原则
第二条规章制度制(修)订的范围主要包括分公司各专业部室及所属单位订立的分公司专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规章制度制(修)订的原则主要有: 1、遵守法律法规原则。
2、统一管理、分级制定原则。
3、合理设定、权责对等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
第四条企管法规部为分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规章制度制定的权限、内容及格式要求
第五条根据XXXX公司对规章制度管理的要求,XXXX公司规章制度划分为公司、部门和所属单位三个等级,其中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制订、修改,名称为“***管理办法”;部门级规章制度由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制订修改,名称为“***管理规定”;所属单位规章制度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制订、修改,名称为“***实施细则”。
编写人年月日部门审核人年月日
会签部门审核
主管领导审核年月日签发人年月日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效力等级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公司管理办法、部门管理规定、所属单位实施细则。效力等级低的规章制度不得与效力等级高的规章制度相抵触。
第七条规章制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总则。
主要包括:依据和宗旨;适用范围等。
2、正文。
主要包括:管理部门及职责;管理程序;管理要求;违规责任等。
3、附则。
主要内容应包括: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为准。
本细则由分公司XXXX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规章制度格式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分公司规章制度统一命名为“***实施细则”。
2、涉及管理事项范围广、内容较多的制度按照总则、分则、附则的顺序排列,分章、条、款、项、目进行描述,涉及管理事项范围窄、内容较少的制度可直接分条、款、项、目进行描述。
3、规章制度的章、条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例:第一章、第三条];款不需序号,只需另起一行,前面空两个字符即可;项的序
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例:(一)、(二)];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1、2]。
4、分条描述科学合理、逻辑关系清晰,属于同一条文内的事项应采用款、项、目的描述顺序。
5、文字准确、简练,容易引起歧义的名词须做出明确解释,使用简称必须同时明确简称的具体含义。
第四章规章制度管理机构
第九条为保证规章制度的规范管理,分公司成立规章制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 XXXXXXXXXXXXX
规章制度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法规部。
第五章规章制度管理程序
第十条分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应按照立项、起草、审查、审定、颁布、解释与修改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立项。各部门(单位)根据其职责、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在初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年度需要制订的规章制度项目,于每年2月份报送规章制度管理办公室。
规章制度管理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单位)的项目申请,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认证后,编制分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草案。
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草案于每年3月份提交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第十二条起草。各部门(单位)按照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组织对规章制度的论证、起草和报审工作。规章制度的初稿完成后,经过专业分组的充分讨论,形成规章制度草案送审稿,送交规章制度管理办公室进行初审。
第十三条审查。规章制度管理办公室在收到规章制度草案送审稿后,组织审查工作。
对符合要求的,报分公司领导会议通过或采用管理层成员会签方式审定。
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初审意见反馈到制度起草单位,由起草单位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第十四条审定与颁布。审查复核后的规章制度由分公司管理层集体审定,经理签署后颁发。
第十五条解释与修改。规章制度由起草部门负责解释;多个部门联合起草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解释。解释内容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执行期间,起草部门发现有冲突或遗漏之处,应及时申报修改或废止。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的实施部门或监督部门发现规章制度有冲突或和遗漏之处,应向规章制度管理办公室和起草部门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企管法规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