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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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省(市)县(市、区)编号:号

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年月

户籍所在地

现详细住址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邮编: ) 毕业中学邮编

共同借款人姓名与借款学生关系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家庭详细住址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邮编: )

家庭状况描述

(在□打√,可多

选)

▲家庭人口(人),年收入(元)

▲申贷原因:□因病致困□因灾致困□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它(填写)

录取院校专业学制

学校类别

(在□打√)

□普通高校□部属院校□本省院校

□高等职业学校□地方院校□外地院校

请贷款情况申请贷款金额

入学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贷款期限

(在□打√)

□12年□13年□14年

村委(居委会)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加盖公章)

年月日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查意见: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复选其中三项,并在相应位置打√。

5、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应是在校年限+10年,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3年,贷款期限应为13年;学制4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学制5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

6、申请贷款金额的上限是6000元/年。

7、村委(居委会)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委(居委会)公章。

8、本表一式两份,由县(市、区)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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