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机关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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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制度范本

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制度范本

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临聘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临聘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促进临聘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条本考核制度适用于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包括对临聘人员的聘用、工作任务分配、绩效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

第二章聘用与管理第四条临聘人员的聘用应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聘用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确定。

第五条临聘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对临聘人员进行考核,应注重对其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果等方面的评价。

第六条临聘人员的工作任务分配应根据其能力、特长和岗位需求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七条临聘人员的绩效考核应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八条临聘人员的培训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需求进行。

培训内容应包括业务知识、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九条临聘人员的奖惩应根据其工作表现和相关规定进行。

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应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考核与评估第十条临聘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试用期考核。

年度考核是对临聘人员全年工作表现的全面评价,试用期考核是对临聘人员试用期工作表现的评估。

第十一条考核采取综合评分制,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二条考核过程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并提供改进意见和方向。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临聘人员薪酬、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对优秀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对不合格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四条临聘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应根据其工作需求和个人发展规划进行。

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谷里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谷里镇机关、镇直各部门、管区使用的非占编工作人员。

第二章聘用和辞退第三条组织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临时工用人计划的申报,由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部门拟聘临时工的岗位职数。

第四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天的;2、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私事,受到单位负责人三次以上警示的;3、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直接导致国家集体财产五万元以上损失的;5、有违法行为但不够刑事处分的;6、政治信仰动摇,经常散布流言蜚语,参与非法活动或邪教组织的;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8、不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均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

第五条用人单位辞退临时工,应发给补助费,补助费标准按临时工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当年一个月的基础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第六条临时工工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工作岗位、个人技能、工作量确定标准并发放。

同时,按规定为临时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年终根据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规定,结合临时工个人考核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公(工)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临时工在有效合同期内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三个月工资额的救济费和一个月工资额的丧葬补助费。

第八条临时工假期待遇:(一)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日;(二)临时工的婚假三天,丧假三天(限直系亲属死亡),假期内发给工资;(三)临时工生育和计划生育假与单位在编人员相同;(四)临时工请事假不发工资。

临时工考核办法

临时工考核办法

临时工考核办法为加强临时工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奖优罚差,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临时工工作健康、高效、规范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腾委发[201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时工考核办法(试行)。

一、临时工指我镇从事短期性、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和事务性的镇行政、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

临时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从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准时完成,不得拖延、积压。

对交办的临时工作能够认真负责按时完成。

(二)听从安排,服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按照办事、办文规则执行。

(四)爱护公共财产,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因过失或故意使单位遭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五)注意品德修养,戒除不良嗜好。

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热情大方,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言行,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二、考核细则对临时工的考核侧重于平时考核,按月、季度进行考核,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思想品德、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出勤.满分为100分。

(一)思想品德(25分):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领导分配,爱岗敬业,团结同事。

不服从分配者或出现打架、纠纷从而影响工作的一次扣5分。

(二)服务态度(30分):乐于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有较强的责任心.因工作态度等原因,群众反映投诉并经查实,一次扣5分。

(三)工作质量(30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细心全面,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因私事或失误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5分;工作质量差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5分。

(四)出勤(15分):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无迟到、早退,不坚守岗位或请假一次扣2分,旷工半天或有工作失误一次扣5分。

此外,组织部门将会不定期进行抽检,如出现以下情况则予以辞退:(一)未按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或中途离岗、擅离职守,上级部门检查一个月5次以上,一季度达10次以上;(二)工作质量差,且经抽查不符合质量要求达一个月三次以上的。

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精选13篇)为切实加强对临聘人员的管理,明确临聘人员工作职责,提高临聘人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篇1一、临聘人员范围本办法所称临时工,是指连欣街道办事处在固定编制外临时聘用的其他岗位人员。

二、聘用原则(一)总量控制,按需聘用的原则。

各科室在聘用人员上,要根据科室工作情况,按照岗位所需人员总数,从严控制。

(二)规范管理,目标考核的原则。

加强临聘人员的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要求,由用人科室根据工作性质,对临聘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有聘有解,不断优化的原则。

在合同期限内, 每年年底对临聘人员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根据考评情况, 决定是否继续聘用或解聘。

三、聘用基本条件(一)临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的基本路线、方针、***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安排,并能严格遵守街道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适应工作需要的文化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三)原则上男50 周岁以下,女45 周岁以下人员。

(四)单亲家庭并抚养未成年子女、低保户1 年以上、夫妻双方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及本辖区居民可优先吸纳。

四、聘用程序(一)各科室根据工作要求,提出临聘人员书面申请,说明需要聘用人员的原因,工作岗位的现状,并附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分管领导和办公室。

(二)办公室考察汇总并经***工委副书记审核后,提交***工委会研究确定。

(三)经***工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办理有关试用手续。

(四)新录用的临聘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确定,期满经工委会同意签订聘用合同。

五、临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一)临聘人员以合同协议形式管理,按照“谁聘用,谁管理”的原则,用人科室对临聘人员进行思想***治教育及工作业务考核管理。

(完整版)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完整版)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本着“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签定劳动合同,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纳入考核范围的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综合治理巡防大队另行考核。

二、考核周期季度绩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年度考核结果为绩效考核奖励发放的最终依据。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一)季度绩效考核1、考核测评(1)考核内容:由所在科室全体人员对各科室临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测评,其中,德与廉各占10%,能占20%,勤、绩占各30%(2)考核部门:本项考核由临聘人员所在的科室负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每季度考核一次。

(3)考核测评等次:好、较好、一般、差,评价不得出现一致性,出现一致性、空白项的、应评未评的,该测评表作弃权处理,各人的加权平均分母按部门实际人数确定。

(4)考核权重: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权重占30%;科长、副科长考核权重占40%;其他人员考核权重占30%。

2.加扣分:在季度考核测评总分外加扣分,没有上级条线考核的(含加扣分项),取街道临聘人员加扣分的平均分。

(1)加分:A.表彰奖励类加分:获得区级市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获得大江东管委会部门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获得街道表彰奖励或在街道全体会议上点名肯定表扬的,所涉临聘人员加3分。

B.创新经验类加分:某项工作措施创新或经验做法,在市级及以上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含交流发言)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在大江东管委会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

C.其他事项加分(此项最高加10分)对A-B项加分项目不能纳入,但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大,为街道争光添彩的事项,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认定,对涉及该项工作的临聘人员给予每件次加1-5分。

政府临聘人员管理办法_政府临聘人员要怎么管理

政府临聘人员管理办法_政府临聘人员要怎么管理

政府临聘人员管理办法_政府临聘人员要怎么管理政府临聘人员管理办法_政府临聘人员要怎么管理对于政府临聘回来非在编的人员要做好怎样的管理?对于政府临聘人员的薪酬待遇要如何去落实好呢?下面就不妨跟着店铺一起来了解下政府临聘人员管理的相关资料!政府临聘人员管理规定(一)、为加强对局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统计局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区领导同意,通过公开招聘,经考试合格后录用,充实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三)、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负有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统计局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享受规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

(五)、聘用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奖惩以及岗位调整的主要依据。

(六)、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处于末位的,由分管领导与其谈话,连续二年年度考核处于末位的,由主要领导与其谈话,并由本人提出工作整改措施;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将按照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聘用人员在工作中造成差错和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本人作出检查并扣发奖金;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

(八)、聘用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九)、对符合劳动法解聘条件的,必须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补偿。

(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需办理工作交接、移交所用公物等手续后,方可离开。

二00九年三月十日政府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严肃人事编制纪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用人单位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聘用于临时性、补充性岗位的工作人员。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本着“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签定劳动合同,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纳入考核范围的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综合治理巡防大队另行考核。

二、考核周期季度绩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年度考核结果为绩效考核奖励发放的最终依据。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一)季度绩效考核1、考核测评(1)考核内容:由所在科室全体人员对各科室临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测评,其中,德与廉各占10%,能占20%,勤、绩占各30%(2)考核部门:本项考核由临聘人员所在的科室负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每季度考核一次。

(3)考核测评等次:好、较好、一般、差,评价不得出现一致性,出现一致性、空白项的、应评未评的,该测评表作弃权处理,各人的加权平均分母按部门实际人数确定。

(4)考核权重: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权重占30%;科长、副科长考核权重占40%;其他人员考核权重占30%。

2.加扣分:在季度考核测评总分外加扣分,没有上级条线考核的(含加扣分项),取街道临聘人员加扣分的平均分。

(1)加分:A.表彰奖励类加分:获得区级市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获得大江东管委会部门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获得街道表彰奖励或在街道全体会议上点名肯定表扬的,所涉临聘人员加3分。

B.创新经验类加分:某项工作措施创新或经验做法,在市级及以上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含交流发言)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在大江东管委会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

C.其他事项加分(此项最高加10分)对A-B项加分项目不能纳入,但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大,为街道争光添彩的事项,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认定,对涉及该项工作的临聘人员给予每件次加1-5分。

2023年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包括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2023年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包括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2023年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包括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干部职工的管理,全面、客观地掌握和评价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充分激发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美丽、富裕、平安、和谐的新,现结合上级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精神与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我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包括临聘人员)。

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开民主、客观公正、注重实绩、考用结合的原则,从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全镇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三、考核办法1.考核采取一季度一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年终将四季度考核分数相加得年终考核结果。

2.考核采取量化“积分法”,由考勤工作、常规工作、领导班子测评、民主测评、奖励加分等五部分组成。

3,总分100分=考勤工作30分+常规工作35分+领导班子测评25分+民主测评10分,奖励加分计入季度考核总分。

四、考核内容成立督查考评工作组,督考组开展日常督查,发现违反相关规定或是工作表现突出,以党委政府文件发出通报,在通报中明确事由及扣分加分分值,年终以通报文件累计扣减或增加。

(一)考勤工作(30分)1.干部上下班考勤,按照吴委发(2023)20号《镇关于严肃机关纪律、完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规定,根据每月考勤结果计分,每月不合格扣10分。

2.被群众举报有违反机关效能行为并查实的,每次扣5分,被上级部门通报的,一次性扣10分。

3.值班人员无故脱岗每次扣2分。

在上级部门督查时因缺岗被通报或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值班人员进行处置而不到场的,缺岗人员每人扣5分。

4.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5.机关干部要遵守“中央八项”的规定和要求,被上级领导、部门点名或通报批评每次扣10分。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本着“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签定劳动合同,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纳入考核范围的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综合治理巡防大队另行考核。

二、考核周期季度绩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年度考核结果为绩效考核奖励发放的最终依据。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一)季度绩效考核1、考核测评(1)考核内容:由所在科室全体人员对各科室临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测评,其中,德与廉各占10%,能占20%,勤、绩占各30%(2)考核部门:本项考核由临聘人员所在的科室负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每季度考核一次。

(3)考核测评等次:好、较好、一般、差,评价不得出现一致性,出现一致性、空白项的、应评未评的,该测评表作弃权处理,各人的加权平均分母按部门实际人数确定。

(4)考核权重: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权重占30%;科长、副科长考核权重占40%;其他人员考核权重占30%。

2.加扣分:在季度考核测评总分外加扣分,没有上级条线考核的(含加扣分项),取街道临聘人员加扣分的平均分。

(1)加分:A.表彰奖励类加分:获得区级市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获得大江东管委会部门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获得街道表彰奖励或在街道全体会议上点名肯定表扬的,所涉临聘人员加3分。

B.创新经验类加分:某项工作措施创新或经验做法,在市级及以上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含交流发言)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在大江东管委会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

C.其他事项加分(此项最高加10分)对A-B项加分项目不能纳入,但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大,为街道争光添彩的事项,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认定,对涉及该项工作的临聘人员给予每件次加1-5分。

临聘人员考核方案

临聘人员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 XX 临聘人员工资结构改革,建立健全临聘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 ,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工资结构改革方案要求,结合 XX 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如与财政资金安排及区工资改革相关政策相矛盾时,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临聘岗位工作人员。

绩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在每年 6 月、 12 月进行。

⑴一级岗位() :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丰富,能够作为技术骨干或者业务骨干参预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能提供专业性意见;能在工作中独当一面,有培养和指导他人工作的能力。

⑵二级岗位():能够参预技术或者专业问题的处理;全局写作文书管理、能够按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⑶三级岗位: ()负责部门各类专业文件资料的报送整理、政务公开数据的统计 ,档案的收发、保管、整理、归档等。

⑷辅助岗位: ()收发文管理、各工程部门资料、技术文件的保管交接工作;或者从事其他专业技术程度不高的事务性工作。

⑸工勤岗位:(一)绩效考核以完成 XX 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及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的进度和质量为主要标准,兼顾考虑员工在工作中的综合表现情况。

(二)绩效考核指标包括 :完成任务情况、综合评价、奖励加分、一票否决等四部份。

(三)绩效考核采取考评计分制,其中,完成任务情况的考评满分为 70 分;综合评价满分为 30 分;发生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质量安全事故时视处理情况一票否决(详见附表 1:绩效考核评价说明表) .(四)作为工程部(或者项目组)任务的考核时段是指: 自项目接收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半年止。

之前的提前介入工作情况,以及之后的维保管理情况,在“综合表现评价”中考虑。

(五)在考核时段后暴露新问题的,在浮现新问题的考核期追加扣分。

(六)工勤岗位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

对临聘人员的考核按逐级考核的方式进行,实行上级考评制,考核关系见以下考核权重表。

考核完成后采用加权平均数的方法,统计出考核对象的 得分情况,并计算出对应的岗位工资系数,总分 95 分以上不 扣减工资, 95 分以下的按系数相应扣减,如:得分为 83 分的, 即(95-83=12) ,扣除 12%岗位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公示三个 工作日后方可生效.表 1— 1绩效考核评价说明表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署季度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中,安全检查有一项(次) 排名为后三名的,扣 3 分;连续二个季度浮现,扣 10 分。

单位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单位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单位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与意义单位临聘人员考核是为了保证单位临时雇佣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管理目标和提高工作绩效。

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能够促使临聘人员各尽其才,提高工作动力,同时也能帮助单位对临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有全面的了解,为择优留人或优化团队提供决策依据。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1. 考核对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单位临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合同工、兼职人员等。

2. 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能力等。

三、考核内容及权重分配1. 工作态度(权重:30%):(1)守时守信: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要求上班,能够遵守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限;(2)责任心:对工作充满责任心,能够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不推诿责任;(3)协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同事良好合作,有效地协调工作。

2. 工作质量(权重:30%):(1)熟悉业务:对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2)准确性:工作结果准确无误,能够按时完成任务,无误导性错误;(3)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能力,能够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3. 工作效率(权重:20%):(1)工作速度:能够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具备较快的工作效率;(2)时间管理:有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4. 工作能力(权重:20%):(1)专业知识:掌握所从事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技能;(2)学习能力: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够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3)问题解决能力:在工作过程中能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具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考核方法和流程1. 考核方法:采用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按照考核内容和权重进行评分和排名;(2)临时考核:在特定事件或项目完成后,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2. 考核流程:(1)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内容、权重和考核时间节点;(2)考核评估:由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负责对临聘人员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3)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临聘人员,对考核结果进行解释和评价;(4)考核总结:对每个季度的考核进行总结分析,为后续考核提供参考。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本着“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签定劳动合同,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纳入考核范围的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综合治理巡防大队另行考核。

二、考核周期季度绩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年度考核结果为绩效考核奖励发放的最终依据。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一)季度绩效考核1、考核测评(1)考核内容:由所在科室全体人员对各科室临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测评,其中,德与廉各占10%,能占20%,勤、绩占各30%(2)考核部门:本项考核由临聘人员所在的科室负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每季度考核一次。

(3)考核测评等次:好、较好、一般、差,评价不得出现一致性,出现一致性、空白项的、应评未评的,该测评表作弃权处理,各人的加权平均分母按部门实际人数确定。

(4)考核权重: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权重占30%;科长、副科长考核权重占40%;其他人员考核权重占30%。

2.加扣分:在季度考核测评总分外加扣分,没有上级条线考核的(含加扣分项),取街道临聘人员加扣分的平均分。

(1)加分:A.表彰奖励类加分:获得区级市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获得大江东管委会部门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获得街道表彰奖励或在街道全体会议上点名肯定表扬的,所涉临聘人员加3分。

B.创新经验类加分:某项工作措施创新或经验做法,在市级及以上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含交流发言)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在大江东管委会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

C.其他事项加分(此项最高加10分)对A-B项加分项目不能纳入,但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大,为街道争光添彩的事项,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认定,对涉及该项工作的临聘人员给予每件次加1-5分。

局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局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局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局临聘人员的管理,规范其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临时聘用的员工,在任聘期间需严格遵守。

第三条局临聘人员指受单位临时聘用从事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四条考核管理制度是临聘人员工作行为的规范,具有约束力,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态度:指员工对工作的认真程度、是否积极主动,是否对工作有热情等方面。

2. 工作能力:指员工在完成具体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包括技术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 工作效率:指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速度和质量。

4. 工作质量:指员工所完成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优秀性。

第六条每一项考核内容都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和量化的指标,供考核人员进行评分。

第七条对于临聘人员的工作绩效评价,应当结合其具体岗位和工作职责,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第三章考核周期第八条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第九条考核周期内,每月对临聘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对表现优异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诫勉或处罚。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条考核程序包括目标设定、考核实施、结果公布等步骤。

第十一条目标设定:固定对临聘人员进行目标设定,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考核标准,指导其工作。

第十二条考核实施:由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包括对临聘人员工作情况的了解、考核指标的评定等。

第十三条结果公布: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临聘人员本人和相应主管部门,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奖惩措施。

第五章考核目标第十四条考核目标应当围绕临聘人员的具体岗位和工作职责设定,且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意义。

第十五条目标设置应当既考虑到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又要兼顾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六章考核结果处理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优异的临聘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加薪、晋升等。

第十七条对于表现不佳的临聘人员,应当进行诫勉和指导,并对其进行严格监督,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以解除其临聘合同。

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XX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即不占用XX 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在XX相关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文职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我XX委托巴南区贝思特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临时聘用人员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我XX工作.我XX与临时聘用人员是劳务关系,无人事劳资关系.第五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坚持劳务派遣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符、人员能进能出,做到管理规范有序。

第二章聘用范围和条件第六条应聘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体检,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七条应聘人员品行端庄、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八条临聘人员除个别岗位外,文职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对口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驾驶岗位具有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及驾驶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厨师岗位具有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厨师工作经历;辅助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相应的工作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如特殊工作需要,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九条凡拟聘用临时人员,用人科室须提前将聘用岗位、聘用条件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并说明聘用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十条经批准同意聘用临聘人员后,由综合科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接洽,由综合科和用人科室共同完成考试、面试等工作,并由综合科与劳务派遣单位办理临聘人员的相关手续后,方可用工。

第四章工资制度及待遇第十一条临聘人员薪资待遇实行按岗定资的原则,根据临时聘用人员承担的工作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XX科室临聘人员保底工资为2200元,大厅窗口由XX负责聘用的临聘人员保底工资为1800元,专业技术岗保底工资为2500元,驾驶员保底工资为2500元,厨师保底工资为2500元,厨房勤杂工1700元。

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体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

二、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

德:指个人应具有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工作态度,为人态度;能:指个人应具备的与所从事工作及处理事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技能水平;勤:指工作尽心尽责,自觉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制度、日常出勤、加班加点情况等;绩:指个人在从事的本职工作中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包括其所从事工作的数量与质量两方面取得的实绩;廉:指执行廉洁自律各项纪律与规章制度情况。

三、考核原则及计分办法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福利挂钩。

计分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包括平时考核和年终测评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年终测评平时考核1.平时考核又分为基础分和加减分两部分。

以80分为基数,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工作情况进行适当的加减,基础分与加减分之和为平时考核得分。

该项考核由临聘人员所在各科室、单位具体负责,每季度汇总一次,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局办汇总,作为全年考核的依据,与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挂钩。

2.适用加分的情形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完成任务出色,加3分;积极主动参与所在科室、单位的各项中心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有关部门表彰的,县级表彰加3分,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

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全年没有服务对象投诉,加2分。

遵守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无差错,加3分。

积极撰写工作信息,被市级媒体刊发的,一条加0.5分;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的,一条加1分。

3.扣分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每发现1次扣0.5分;迟到、早退、脱岗时间超过2小时以旷工半天计算。

每季度累计迟到、早退、脱岗5次以上,扣发工资100元。

局里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局里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所有临聘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才兼备、绩效优先为导向,全面评价临聘人员的工作表现。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纪律、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等;2. 工作能力:包括业务水平、专业技能、解决问题能力等;3. 工作成果: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创新性等;4. 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等。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五条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1. 日常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2. 年度考核:在每年年底进行,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资、晋升、解聘等依据。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六条日常考核程序:1. 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要求,对临聘人员进行日常考核,记录考核结果;2. 临聘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诉,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申诉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七条年度考核程序:1. 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局领导批准;2. 各部门根据年度考核方案,对临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3. 人力资源部门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后形成年度考核报告;4. 局领导对年度考核报告进行审批,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以下方面的依据:1. 工资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临聘人员进行工资晋升;2. 晋升晋级:根据考核结果,对具备晋升条件的临聘人员进行晋级;3. 奖励激励:对表现突出的临聘人员进行奖励;4. 解聘辞退:对考核不合格的临聘人员进行解聘或辞退。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我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本着“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签定劳动合同,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纳入考核范围的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综合治理巡防大队另行考核。

二、考核周期季度绩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年度考核结果为绩效考核奖励发放的最终依据。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一)季度绩效考核1、考核测评(1)考核内容:由所在科室全体人员对各科室临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测评,其中,德与廉各占10%,能占20%,勤、绩占各30%(2)考核部门:本项考核由临聘人员所在的科室负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每季度考核一次。

(3)考核测评等次:好、较好、一般、差,评价不得出现一致性,出现一致性、空白项的、应评未评的,该测评表作弃权处理,各人的加权平均分母按部门实际人数确定。

(4)考核权重: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权重占30%;科长、副科长考核权重占40%;其他人员考核权重占30%。

2.加扣分:在季度考核测评总分外加扣分,没有上级条线考核的(含加扣分项),取街道临聘人员加扣分的平均分。

(1)加分:A.表彰奖励类加分:获得区级市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获得大江东管委会部门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获得街道表彰奖励或在街道全体会议上点名肯定表扬的,所涉临聘人员加3分。

B.创新经验类加分:某项工作措施创新或经验做法,在市级及以上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含交流发言)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0分;在大江东管委会会议或媒体上宣传推广,所涉临聘人员加5分。

C.其他事项加分(此项最高加10分)对A-B项加分项目不能纳入,但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大,为街道争光添彩的事项,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认定,对涉及该项工作的临聘人员给予每件次加1-5分。

临聘人员年终考核细则

临聘人员年终考核细则

临聘人员年度考核管理方案为充分调动中心临聘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坚决打破“吃大锅饭”“出工不出力”等不作为和消极怠工等现象,体现奖勤罚懒,鼓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原则。

加强人员有效管理,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范围市容秩序管理中心在岗临聘人员。

二、考核原则考核中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临聘人员作出准确评价,切实避免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三、考核主体:临聘人员年终考核由中心人事小组负责。

四、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全面考核临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

五、考核办法(一)市容、内勤的临聘人员年度考核由绩效考核平均分、中队评分、队员评分三个部分组成,每个项目均实行100分制。

1.绩效考核平均分。

综合科依照临聘人员2015年每月绩效考核分值(不含加分项),计算出月平均绩效考核分值。

该项分值占年度目标考核分值40%。

2.中队评分。

各中队(科室)牵头、分管领导参与对本中队(科室)临聘人员2015年度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评分。

该项分值占年度目标考核分值40%。

3.队员评分。

中心人事小组分别组织各中队(科室)临聘人员自评、互评。

计算出每人的平均分值(一、二中队已片区为单位)。

该项分值占年度目标考核分值20%。

中心人事小组按照公式(年度考核分值=绩效考核平均分×40%+中队评分×40%+队员评分×20%)计算出临聘人员年度考核分值。

(二)夜间扬尘的临聘人员年度考核由中队评分、队员评分两个部分组成,每个项目均实行100分制。

1.中队评分。

中队牵头、分管领导参与对本中队(科室)临聘人员2015年度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评分。

该项分值占年度目标考核分值80%。

2.队员评分。

中心人事小组分别组织各中队(科室)临聘人员自评、互评。

计算出每人的平均分值。

该项分值占年度目标考核分值20%。

中心人事小组按照公式(年度考核分值=中队评分×80%+队员评分×20%)计算出临聘人员年度考核分值。

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xx抽调与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一、抽调与临聘人员的界定抽调人员是指街道机关从各社区与其他单位抽调到街道锻炼或者工作使用时间达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正式人员。

临聘人员是指机关与社区为促进中心工作或者弥补工作力量不足而临时招聘的工作人员。

二、抽调与临聘工作人员的条件1、抽调或者临聘工作人员,应在各科室、社区核定的人数内进行,已经达到核定人数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再抽调或者聘用临时工作人员。

2、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科室或者为完成临时性中心工作设立的工作机构,其抽调与临聘工作人员数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3、有下列情况的可提出抽调与临聘工作人员申请。

实际工作人员少于核定工作人员数的;因职能、任务增加而核定数人数未及时得到调整的;其他原因造成现有工作任务的确难以完成的(由党工委会认定)。

4、有下列情形的,抽调与临聘工作人员应予以退回或者辞退:实际工作人员已经达到核定工作人员数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或者某项中心工作已经结束的;违规抽调或者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

三、抽调与临聘工作人员的程序抽调工作人员程序:1、抽调科室提出抽调申请,征求被抽调人原工作单位意见,由分管科室领导审核后,提交党工委会审批。

街道新聘社区干部原则上在街道岗前培训时间不超过1个月,抽调到街道锻炼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年。

2、街道机关临聘人员由用人科室提出聘人申请,党工委会审批,街道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并邀请区委街道巡查组全程参与,临聘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社区临聘人员名额由社区提出申请,分管社区的领导与联系社区的领导共同审批。

社会事务办指导社区组织公开招聘,社区临聘人员务必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聘用时间并报社会事务办备案。

四、抽调与临聘工作人员管理与待遇抽调人员的待遇。

街道机关在社区与其他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原单位领取,年终考核由街道负责,具体奖励金额为其原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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