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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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模版(4篇)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模版(4篇)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模版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范文一、学生代表大会制度范文: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每个学年的一项重要学生事务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推动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以下是我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学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履行民主选举、决策和监督职责的组织。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代表全院学生的利益和愿望,履行代表职责。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最高活动形式,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和筹备。

第二章学生代表选举第四条学生代表选举采取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以全院学生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第五条学生代表选举由各班级分别进行,设置学生代表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和选举候选人的流程。

第六条学生代表选举的数量根据学生人数和学生代表大会的比例确定,每届学生代表任期为一学年。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职权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选举和罢免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二)制定和修改学生自治章程,规范学生的行为和权益保障;(三)审议和通过学生干事团体组织的活动计划和财务预算;(四)听取并审议学生干事团体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监督和检查校方对学生事务的处理和决策是否合理合法。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广泛表达意见和建议的平台,学生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学生代表大会的会议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需要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会议的决议和讨论情况,并及时公示。

第五章学生代表日常活动第十二条学生代表日常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学生活动、代表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草案制定,并组织学生自主活动。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促进学校内的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体高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各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配套文件。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高校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代表学生群体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学生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创新和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学生代表选举第五条学生代表的产生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选举,选举应当公开、平等、竞争、秘密进行。

第六条学生代表的选举方式可采取直接选举、间接选举或者混合选举等形式,具体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并公示。

第七条学生代表的选举应当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选举活动,保证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享有以下权力:1. 讨论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2. 选举和罢免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3. 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权益;4. 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5. 审议和决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学生代表的职责包括:1. 代表和维护学生群体的合法权益;2. 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3. 传达学生群体的意愿和要求;4. 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增强学生的归属感;5. 组织和参与学校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每届学生代表大会的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学生代表大会相同。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可以设立各类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由代表自行组织,承担特定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学生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可以由主席团召集,也可以由代表提议召集。

大学学代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代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代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规范和维护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的最高学生代表机构,是全校学生的根本利益维护组织。

第三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作为校内学生自治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道德风尚,负责向所代表的广大学生汇报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各项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和代表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若干名组成,下设秘书处。

第七条代表委员会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全校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八条主席团负责召开和主持全体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工作计划、议程,执行全体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九条代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立法机关,行使最高权力。

第十条代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重要事项。

第三章代表选举第十一条代表委员会代表由各学院代表根据候选人的资历、政治表现、社会活动、个人品行和辩论表现等进行评议,最终确定当选代表。

第十二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每届任期为一学年,结束后可连任。

第十三条代表委员会代表在任期内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向他人兜售选票。

第四章代表职责第十四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权对学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义务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保障学生权益。

第十六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做好学生工作。

第五章大会程序第十七条代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全体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全体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议程由主席团制定。

第十九条全体代表大会需全体代表过半数出席始能举行。

第二十条全体代表大会议程应提前三天告知全体代表,并在代表委员会指定的会议地点举行。

第二十一条全体代表大会决议需过半数代表出席通过。

学校学代会管理制度

学校学代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管理,保障学代会的正常运作,充分发挥学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代会的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学校稳定。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3. 坚持团结、务实、创新,发挥学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三、学代会的组织架构1. 学代会由全校学生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按照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

2. 学代会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学代会工作。

3. 学代会设秘书处,负责学代会的日常事务。

四、学代会的职责1. 选举产生学代会主席团。

2. 审议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学校学生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报告。

5. 审议学校学生代表提案。

6.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 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代会的召开1. 学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 学代会召开前,由学生会向各学院、各年级学生代表征集提案。

3. 学代会召开时,代表应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4. 学代会召开期间,代表应积极发言,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

六、学代会的提案处理1. 学代会提案由提案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 审查通过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负责跟踪落实。

3. 提案处理结果应及时向学代会报告。

七、学代会的监督1. 学校党委、团委对学代会工作进行监督。

2. 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学代会工作进行协助。

3. 全校学生代表对学代会工作进行监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生实行自我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它的常设机构是生物医学工程系学生会。

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学工办领导下的学生会负责召开。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工作职能:
1、参加一年一届的学生代表大会;
2、审议并选举学生合会干部学生代表;
3、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听取并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监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4、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评议;
5、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并重新实施学生会各项策划。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并对全体同学负责。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如在任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后,学生会有权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XXX,全面负责常委会工作,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并召开委员会议。

第六条召开时间:学生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原则上是每年的三月份、九月份,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迟的,学生会须在重订时间前两周得到学生代表的确认,否则不予改动。

第二章监票组产生举措
第七条总监票人由学工办老师担任,总监票人有监督、指导监票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监票人名单肯定后须提交学工办老师审核经由过程。

第九条监票人由学生会选举审核经由过程后产生。

学校学代会工作制度

学校学代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为了充分发挥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在学校学生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代会的性质和任务1. 学代会是学校学生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

2. 学代会的任务:(1)审议通过学校学生工作的重大决策;(2)监督学校学生工作计划的实施;(3)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4)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5)选举产生学生会组织。

三、学代会的组织机构1. 学代会设主席团,负责主持学代会日常工作。

2. 学代会设秘书处,负责学代会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3. 学代会设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

四、学代会的召开1. 学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2. 学代会的召开由主席团负责组织,提前一个月向全校学生公布会议议程、时间、地点。

3. 学代会代表由各学院、班级民主推选产生,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全校学生总数的5%。

4. 学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关心学校发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4)热心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

五、学代会的职权1. 听取和审议学校学生工作总结报告;2. 审议和通过学校学生工作计划;3. 审议和通过学校学生工作经费预算;4. 对学校学生工作重大决策进行表决;5. 对学校学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6. 选举产生学生会组织。

六、学代会的表决和决议1. 学代会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 学代会决议需经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 学代会决议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全校。

七、学代会的监督1. 学代会代表对学校学生工作有权进行监督。

2. 学代会代表有权对学校学生工作中的问题提出质询。

3.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对学代会的监督工作给予支持和协助。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生代表大会的规章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的规章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的规章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第一条学生代表大会的性质和任务
1.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学生的意愿和利益。

2. 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是监督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和资格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选举方法由学校学生会组织并监督。

2.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作风,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且在学校无违纪行为。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利和义务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利提出关于学校重大决策的建议和意见,代表学生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2.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决策,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额外召开临时会议。

2. 代表大会议程由学校学生会拟定并向全体代表发布,代表大会决议需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议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和评议。

2.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当依据学生的真实需求,客观而公正地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以上规章制度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基本要求,全体代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以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在职业技术学院内,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学生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民主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平台。

一、学生代表大会的性质和任务学生代表大会是职业技术学院内全体学生的代表机构,代表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

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1. 听取和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监督学生会工作;2. 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3.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4.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5. 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6. 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主席团和大会委员会。

1. 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领导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和会议的进行,包括审议会议议程、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等。

2. 大会委员会:负责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听取和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等。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制度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制度是保证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重要措施。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遵循民主、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

1. 代表的产生:代表应当是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的履职能力。

2. 代表的选举:代表的选举应当经过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二级学院内公示。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推选产生的代表进行产生程序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代表名单并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大学学代会的工作制度

大学学代会的工作制度

大学学代会的工作制度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大学生自治组织中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为了充分发挥学代会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本文从学代会的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职权、工作程序等方面对其工作进行探讨。

一、学代会工作原则1. 民主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充分体现学生的意志,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自治组织的民主性。

2. 法治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法治原则,以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依据,保证学生自治组织的合法性。

3. 公开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原则,会议议程、提案、讨论结果等应当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学生的监督。

4. 效率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效率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自治组织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代会的组织机构1.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全体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

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为学生委员会。

2. 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学生自治组织工作。

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 学生会: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

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 学生会各部门: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部门,负责具体的学生事务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成员选举产生。

三、学代会的职权1. 讨论和决定学生自治组织的重大事项,如学生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学生自治组织的选举等。

2. 听取和审议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 student council 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3. 选举学生委员会成员,对学生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4. 选举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5. 提出对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和评议。

高中学校学代会制度

高中学校学代会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高中学校民主管理,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代会性质学代会是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简称,是学校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实施民主治校的重要途径。

三、学代会职权1. 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2. 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等;3. 对学校经费使用、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4. 参与学校规章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奖惩办法等制定和修订;5. 对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6. 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民主权利。

四、学代会组织1. 学代会代表由各年级、各班级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一般为学校学生总数的5%左右,代表任期为一年;2. 学代会代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组织协调能力和代表性;3. 学代会设主席团,由学代会代表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学代会日常工作;4. 学代会设秘书处,负责学代会文件起草、会议记录、提案整理等工作。

五、学代会工作制度1. 学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 学代会会议期间,代表有权发言、提问、表决;3. 学代会提案由代表个人或联名提出,提案经秘书处审查后,提交学代会审议;4. 学代会审议通过的提案,学校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答复;5. 学代会工作制度、提案处理办法等,由学代会制定或修订。

六、学代会与其他组织的关系1. 学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保证学代会的正确方向;2. 学代会与学校学生会、团支部等组织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3. 学代会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董事会等组织保持沟通,共同促进学校发展。

七、学代会保障1. 学校应为学生参与学代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如会议场地、经费等;2. 学校应加强对学代会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学生参与学代会的积极性;3. 学校应尊重学代会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代会提出的问题和诉求给予关注和解决。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教育系统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民主管理制度,旨在促进学生的参与、自治和民主实践。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还能够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代表,代表是学生的代理人,代表根据学生的利益和需要,向学校和教师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它由各个班级的代表组成,通过选举产生。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将聚集在一起,就学校的各项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有许多优点。

首先,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

通过代表选举和学生代表大会的活动,学生可以了解和学习民主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激发并培养学生参与集体事务的意识。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能够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到自己的参与和建议的重要性,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其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

学生代表要参与讨论和决策学校的事务,就需要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

通过代表工作,学生可以学习如何组织和协调各方的意见和利益,了解和学习协商和调解的方法,提高自己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再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

学生代表大会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发挥才能的舞台。

在代表大会上,学生可以通过发言、提案等方式,为学校和同学们提供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展示自己的才艺和才能,提高自己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

最后,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学生是学校的主体,他们更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问题。

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帮助学校改善管理和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以及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学代会制度

学代会制度

学代会制度学代会制度是指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代会作为学生的政治组织,是发挥学生自治、民主、团结活动的重要平台。

学代会有着丰富的内容和广泛的功能,在学校的管理和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学代会制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

通过学代会,学生可以了解和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和事务,有机会发言、表达意见、参与投票。

学代会的民主程序和制度规范,使学生能够在民主的环境中锻炼自己的民主意识,培养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其次,学代会制度有利于增强学生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学代会通常设有各种职位和部门,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学代会的实际工作,提高自己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学代会需要组织各种会议、活动和项目,学生可以通过这些工作学习如何组织安排、制定计划和管理资源。

再次,学代会制度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参与和发展。

学代会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使学生可以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和服务中来。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学代会的活动和工作,了解学校的运行和管理,增强自己的社会经验和实践能力。

学生可以发挥自己的才能和特长,在学代会中展现自己,提高自己的个人发展水平。

最后,学代会制度有利于加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学代会代表学生的意愿和要求,向学校反映学生的诉求和问题。

学代会与学校之间建立起了一条联系和沟通的桥梁,使学生能够更好地与学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通过学代会,学校能够更加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意见,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服务和支持。

总之,学代会制度在学校管理和服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代会制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增强学生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促进学生的参与和发展,加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学代会制度的发展和健全,需要学校和学生共同的努力和支持。

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学代会才能更好地服务学生,推动学校的发展。

高中学生代表大会的规定

高中学生代表大会的规定

高中学生代表大会的规定一、目的高中学生代表大会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民主、平等、公正的平台,让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二、代表资格1. 参与高中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应为在校注册学生。

2. 每个班级选出一名代表,代表应由全体班级成员自行选举产生。

3. 代表需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行为,积极参与学校活动。

三、选举程序1. 班级代表的选举应由班级全体成员共同参与。

2. 班级代表选举应进行公开、公正的程序,可采用投票或秘密选举方式。

3. 选举结果应由班级全体成员监督和确认。

四、代表权益1. 代表有权在学生代表大会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2. 代表有权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规章制度、活动策划等。

3. 代表有权监督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五、代表责任1. 代表应积极参加学生代表大会,并根据会议安排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2. 代表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代表班级的利益,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3. 代表应尊重他人的意见,维护学生代表大会的秩序和声誉。

六、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1. 学生代表大会应设主席团,由学生代表自行选举产生。

2. 主席团应负责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协调和主持工作。

3. 学生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确定。

七、会议决策1. 学生代表大会的决策应采取多数通过的原则。

2. 重大事项的决策应经过多数代表的同意,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八、纪律要求1. 学生代表大会应遵守学校的纪律要求,不得干扰会议秩序。

2. 代表在会议中应保持礼貌和谦虚,不得辱骂、诽谤他人。

九、解散与修改1. 学生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和修改。

2. 解散和修改学生代表大会的决定应经过多数代表的同意,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十、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学生代表大会的决策和学校领导的批准。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高中学生代表大会的规定,希望广大学生代表能够遵守并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学生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扬民主,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行,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组织,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依法保障学生的民主权利,实行学生“以代表诉求,以团结阵地,以自治战斗”的宗旨。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学生听取意见建议,参与学校重要事项的讨论决策,推动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共同利益。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学生提案,监督学生会工作,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师生沟通。

第六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学年制,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按照学生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由学生代表大会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学生代表的选举和管理第十一条学生代表的选举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的选举程序包括提名、候选人演讲、投票等环节。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的选拔标准是: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强。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的管理办法是:履行职责,听取意见,勤奋工作,团结同学。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应当遵守学生代表大会的章程,维护学生代表大会的形象。

第十六条学生代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为同学的利益维护权益。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第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制定学校年度计划,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八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组织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校园文明风尚。

第十九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

第二十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制定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适时听取全体学生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学生的困难问题。

第四章学生代表大会的监督第二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相互监督,共同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小学校学代会制度

小学校学代会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组织的建设,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发挥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代会的性质和任务1. 性质:学代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2. 任务:学代会的任务是:(1)审议通过学校学生组织的工作报告,对学校学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审议通过学校学生组织的规章制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3)选举产生学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4)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5)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三、学代会的组成和任期1. 组成:学代会的代表由全校各年级、各班级的学生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任期:学代会的任期为一年,每年举行一次。

四、学代会的召开和会议制度1. 召开:学代会的召开由学校学生会负责组织,报请学校批准。

2. 会议制度:(1)学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学代会全体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可召开;(3)学代会全体会议的决议,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五、学代会的组织和活动1. 组织:学代会的组织由学生会负责,下设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宣传委员会等工作机构。

(1)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生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2)组织代表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3)组织代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4)组织代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六、学代会的保障和监督1. 保障:学校应保障学代会的正常召开和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地支持。

2. 监督:学校学生会应对学代会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学代会的工作规范、高效。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学代会制度,我校旨在构建一个民主、和谐、富有活力的校园环境,让学生在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学代会学校制度提案

学代会学校制度提案

一、提案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学生作为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保障和参与学校管理的需求日益凸显。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自治,提高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特提出以下关于学校制度的提案。

二、提案目的1.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保障学生权益。

2. 提高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和谐。

3. 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提案内容1. 学生会制度(1)设立学生会常设机构,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2)学生会成员应通过公开竞选产生,确保学生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3)学生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学校管理、学生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4)学生会应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学生投诉、建议等事宜。

2. 班级管理制度(1)加强班级管理,明确班级规章制度,规范学生行为。

(2)班级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班主任应定期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需求。

(3)班级应设立班级委员会,由学生代表组成,参与班级管理决策。

(4)班级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班级事务,提高班级凝聚力。

3. 学生权益保障制度(1)建立健全学生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学生在学校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设立学生权益保障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投诉、调解纠纷、维护学生权益。

(3)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4)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及时帮助。

4. 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制度(1)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学校重大决策,提高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

(2)设立学生代表提案制度,鼓励学生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学校领导应定期与学生代表座谈,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生关注的问题。

(4)建立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的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实施建议1. 学校应高度重视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将其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完整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高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为了规范学代会的组织和工作流程,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学代会的性质与职权(一)学代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全校学生的意志,维护全校学生的利益。

(二)学代会的职权包括:1、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4、讨论和决定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5、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评价和质询。

二、学代会代表的产生(一)学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关心学校发展,热心为同学服务。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代会代表的名额分配应根据各学院(系)学生人数按比例确定。

(三)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应遵循以下程序:1、班级推荐。

以班级为单位,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班级代表候选人。

2、学院(系)选举。

各学院(系)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会议,选举产生学院(系)代表。

3、资格审查。

学校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三、学代会的组织和召开(一)学代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二)学代会筹备工作由学生会负责,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筹备工作方案。

(三)学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四)学代会的主要议程包括:1、听取和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审议和通过有关决议和文件。

4、处理代表提案和建议。

四、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由各学院(系)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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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地位
1、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我校对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上民主的体现,是辅助我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

2、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全体学生对我校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及少先队大队部工作的监督机关。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组成及任期
1、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出的代表组成。

代表产生时间为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各班级选举产生。

2、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按各班级组成代表团。

各代表团分别推选出代表团团长。

3、学生代表的任期为一年,一年内如有变动,代表团团长可提出更换人选。

一年后代表身份自动失效,如有意愿继续担任学生代表可参加次年的学生代表选举。

4、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

5、如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学生代表大会会议。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责任
1、监督学生干部日常工作,听取和审议少先队大队部的工作报告;
2、对学生提交议案的审议与整理;
3、每年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4、对学生代表大会的责任和义务的修改。

四、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办法
(一)选举基本办法
本次代表选举采取班级内部选举制,各年级各班班委会内部讨论并提
名候选人(班级内同学如有意愿可向所在班级班委会提交申请),其中毕业年级由各班班主任推荐。

候选人名单产生后送交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核并在校宣传栏公示一周,如学生有异议可向筹备委员会反映,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代表身份自动生效。

(二)选举原则及比例
选举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各年级比例、各班级比例、男女比例平等协调,以争取代表最广大学生利益。

根据我校情况,特拟定如下选举比例。

班级内部采取1:8的选举比例,即按班级总人数的80%选取,四舍五入。

例如某班班共有48人,按比例应选取6名学生代表(48+8=6)。

(三)代表团的组建
各班在选举出代表以后应立即召开各班代表内部会议并组建代表团,并选举出代表团团长。

代表团团长负责各班议案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如有需要需在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宣读本代表团议案。

各班代表团会议及代表通知工作由代表团团长负责。

五、学生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代表的权利
1、审议权。

审议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活动。

2、提案权。

学生代表大会制定相关制度和决定重大问题,一般要经过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制度和决定、决议的程序。

3、表决权。

表决权是指代表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权利。

4、询问权和质询权。

学生代表可就有关问题向学生会相关部门在大会上提出询问和质询,并由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5、选举权。

所有学生代表有权利在学生代表大会上选举学生会干部。

6、建议权、批评权。

学生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向学生会
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意见的总称。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个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可以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大会会议闭会期间提出。

(二)学生代表的义务
1、按时参加学生代表大会会议。

2、对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代表大会的日常事务。

3、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平时应严于律己,努力提高自身修养,起到正面表率作用。

4、学生代表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代表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代表资格立刻免除。

六、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机构
1、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权利,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任期为一年。

3、常务委员会主任对大会负责,并且在全体代表大会上做工作报告。

4、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协助委员会主任工作,负责对学生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会议进行记录,在常务委员会主任缺席或离职时,代替常务委员会主任的工作。

政教处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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