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何春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胡博等17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胡博等17人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13.04.01•【文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胡博等17人职务任免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胡博任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人事司干部二处副处长职务;蒙嘉川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公众服务处处长,免去其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专业服务处处长职务;李朝生主持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农业气象处工作;廖军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专业服务处处长,免去其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公众服务处处长职务;张洪政主持预报与网络司资料处(综合处)工作;张志刚任预报与网络司技术应用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预报与网络司预报处副处长职务;赵均壮任综合观测司站网处(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综合观测司卫星处副处长职务;王金星任科技与气候变化司科研院所处处长,免去其科技与气候变化司气候变化一处处长职务;宋伟任计划财务司资产与资金处处长,免去其中国气象局审计室主任职务;史军任人事司干部二处处长,免去其中国气象局党组秘书职务;郭彩丽任人事司人才工作处调研员,免去其科技与气候变化司科技发展处(综合处)调研员职务;应宁任政策法规司政策处调研员,免去其国际合作司双边处处长职务;文洪涛任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科技与气候变化司科研院所处处长职务;张海东任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组织部、宣传部)调研员,免去其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马春莉任中国气象局审计室主任,免去其计划财务司资产与资金处处长职务。
免去王梅华兼任的人事司人才工作处处长职务;免去陈绍有的综合观测司站网处(综合处)处长职务,办理调动手续。
中国气象局人事司2013年4月1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实施办法》的通知-气发[2010]149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实施办法》的通知(气发〔2010〕149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现将《中国气象局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1年7月16日起施行的《气象部门国内访问进修实施办法(试行)》(气发〔2001〕27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九月八日中国气象局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气发〔2009〕25号),规范中国气象局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工作,推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气象局开展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工作应按照“立足部门、面向行业”的原则,重点围绕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培养骨干人才、促进学术交流、推动业务科研发展。
第三条中国气象局人事司(以下简称“人事司”)负责中国气象局国内高级访问进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访问学者接收合同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访问学者选送单位(以下简称“选送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接收单位和指导教师第四条接收单位一般为省级以上业务、科研和教育培训单位。
接收单位应为访问学者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配备指导教师,承担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接收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开展业务、科研工作的条件,并由高水平的业务、科研或教育培训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第六条指导教师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或较高业务科研水平,具有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
中国气象局关于续聘何立富等13人为中国气象局首席预报员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续聘何立富等13人为中国气象局首席预报员的通知
正文:
---------------------------------------------------------------------------------------------------------------------------------------------------- 中国气象局关于续聘何立富等13人为中国气象局首席预报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中国气象局2008年确定的第二批“百名首席预报员计划”入选人员聘期已届满。
经考核,现决定续聘何立富等13人(名单附后)为中国气象局首席预报员,聘期3年。
希望被续聘人员再接再厉,奋发进取,精益求精,认真履行首席预报员的岗位职责,争取做出更大的成绩。
各单位要保持预报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并进一步创造条件,围绕首席预报员等高层次人才,有计划地组建团队、培养人才,发挥首席预报员在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和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附件:中国气象局首席预报员续聘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
中国气象局首席预报员续聘人员名单
国家气象中心:何立富、王维国
北京市气象局:孙继松
河北省气象局:张迎新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韩经纬
江苏省气象局:韩桂荣
福建省气象局:林毅
山东省气象局:杨晓霞
湖北省气象局:徐双柱
重庆市气象局:唐红玉
陕西省气象局:刘勇
甘肃省气象局:许东蓓、林纾——结束——。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第四批入选“百名首席预报员计划”人员名单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第四批入选“百名首席预报员计划”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10.09.21•【文号】气发[2010]154号•【施行日期】2010.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气象预报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第四批入选“百名首席预报员计划”人员名单的通知(气发〔2010〕154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为进一步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气发〔2009〕25号),推动预报预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带动预报预测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提高,提升预报预测准确率及精细化水平,在各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会评议的基础上,经中国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易笑园等7位同志为第四批“百名首席预报员计划”入选人员(名单附后,以下简称“首席预报员”)。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首席预报员”主要职责1.参加全国、本省(区、市)或区域关键性重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会商,承担对本省(区、市)关键性重大天气气候的预报预测技术指导和技术把关。
2.组织并承担对本省(区、市)重大天气气候事件、典型性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技术总结,针对重大天气过程和典型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难点和技术进行深度分析,总结提炼预报预测思路和着眼点。
3.在新资料、新技术应用和新业务推广等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4.分析预报预测业务技术问题,凝练科学问题,针对现代天气气候业务发展提出重点任务或发展思路的建设性意见,为本省(区、市)业务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5.培养年轻预报员不断提高学习能力、预报预测分析能力和新资料、新知识的应用能力,带好预报员团队。
6.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业务值班等任务。
具体职责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有关要求1.选拔和用好“首席预报员”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自主培养不同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把“首席预报员”这支队伍纳入本单位人才工程重点给予支持。
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第四届西部优秀年轻人才津贴人选的通知-气发[2010]28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第四届西部优秀年轻人才津贴人选的通知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第四届西部优秀年轻人才津贴人选的通知(气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实施西部优秀年轻人才津贴制度的暂行办法(试行)》(气发〔2002〕271号)的有关规定,在专家审议、遴选的基础上,中国气象局研究决定:授予杜军同志“西部优秀气象人才”称号。
授予何清、杜军、姜学恭3位同志“西部优秀气象青年”称号。
批准达布希拉图等25人为享受第四届西部优秀年轻人才津贴的人选。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关心支持享受津贴人选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营造年轻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希望享受津贴人选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气象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四届西部优秀年轻人才津贴人选名单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附件:第四届西部优秀年轻人才津贴人选名单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达布希拉图、唐红艳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何慧、谭宗琨重庆市气象局:李永华、刘毅四川省气象局:闵文彬、詹晓琴贵州省气象局:王瑾、吉延艳、李登文云南省气象局:张万诚、张腾飞、晏红明西藏自治区气象局:除多、卓嘎陕西省气象局:戴进、孙智辉甘肃省气象局:王劲松、马鹏里青海省气象局:伏洋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李剑萍、陈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崔彩霞、杨莲梅——结束——。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24.01.15•【文号】气发〔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其他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气发〔2024〕11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为加快构建支撑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气象标准化对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的基础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了《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现予以印发。
中国气象局2024年1月15日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支撑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气象标准实施应用和制度属性,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方向优质标准供给,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充分发挥气象标准化对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的基础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观念。
服务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内外协同、齐抓共管、统筹协调,加强气象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和系统谋划,实现业务、服务和管理领域标准之间关联衔接,形成覆盖全面、协调配套、功能互补的标准体系。
坚持需求导向。
聚焦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战略定位,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战略任务,动态调整优化标准体系,突出重点优先发展方向,明确关键急需标准。
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气发〔2016〕50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气发〔2016〕50号各省(区、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按照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改革开放以来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截止到2015年底应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共计43件。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上述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气象局2016年7月13日中国气象局废止和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序号文号标题1气办发〔2011〕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气办发〔2011〕57号关于印发气象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3气预函〔2005〕10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众气象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4气测函〔2007〕199号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手机小区广播发布服务工作的通知5气发〔2009〕30号关于印发《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6(82)国气办字第012号关于发布天气预报的有关规定的通知7(82)国气办字第016号关于对发布天气预报有关规定的补充说明8国气业发字(1987)第104号国家气象局关于重申发布天气预报有关规定的通知9国气候发[1991]1号关于下发《气候资源管理大纲(试行)》的通知10中气候发[1996]4号关于下发试行《气象信息产品供应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1气候发[1996]4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新闻、信息媒介天气预报归口发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12关于下发《公开发布气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3气发〔2004〕206号关于下发《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的通知14国气装发(1989)20号国家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技术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15国气装发[1990]19号国家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6国气装发(1990)7号国家气象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气象技术装备工作改革的意见》的通知17国气装发[1991]28号国家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技术装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18气装发[1992]113号关于印发《地面气象仪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9国气装发[1993]3号关于印发《气象部门技术装备列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中气装发[1994]8号关于继续加强气象技术装备管理的通知21气装发[1995]020号关于印发《气象技术装备出厂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22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23中气候发[1997]7号关于下发《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科技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4中气候发[1994]15号关于加强施放庆典氢气球服务安全管理的通知25中气候发[1995]16号关于重申加强庆典氢气球服务安全管理的通知26气装发[1998]10号关于认真做好防雷机构计量认证工作的通知27防雷办发[1998]16号关于贯彻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28中气装发[1998]16号关于颁发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9中气法发[1999]13号关于下发《关于加强气象科技服务和科技产业管理工作的原则意见》的通知30中气法发[2000]8号印发《关于加强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的通知31中气法发[2001]9号关于印发《气象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32关于开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年检的通知33气法函[2002]18号关于组织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甲级资质书面评审的通知34气发[2002]215号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的意见》的通知35气法函〔2003〕57号关于印发《施放气球培训考核大刚》(试行)的函36气办发〔2003〕39号关于印发《向媒体提供气象信息服务的规定》(试行)的通知37气发〔2004〕186号关于加强气象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38气发〔2004〕126号关于加强对气球和风筝等升空物体管理确保航空飞行安全的通知39气发〔2006〕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40气发〔2007〕268号关于印发《气象科技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41气发〔2009〕92号关于印发《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的通知42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气象依法行政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43中气函〔2011〕192号关于印发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结束——。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气发〔2019〕89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气发〔2019〕89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按照国家深化职称改革部署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客观公正的气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促进气象专业技术人才开发使用,经中国气象局党组审定同意,现将《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国气象局人事司。
中国气象局2019年11月1日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客观公正的气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工作,促进气象专业技术人才开发使用,根据国家职称改革精神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全国气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和气象部门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
第四条中国气象局组织开展全国气象专业的工程系列、研究系列等职称评审,所有职称都包括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层级。
未经授权的有关专业(或系列)的职称,可委托评审。
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
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
•【公布日期】2024.01.22
•【文号】气发〔2024〕15号
•【施行日期】2024.01.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名单的
通知
气发〔2024〕15号卫星中心、信息中心、气科院,北京邮电大学:
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部署,进一步完善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布局,根据《中国气象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气发〔2023〕132号)、《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气办函〔2022〕172号)以及中国气象局重点工作部署,经研究,确定空间天气监测预警等5支团队为第三批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见附件)。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重点创新团队完善方案,尽快启动实施,强化科技攻关和人才培养,做好重点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和支撑保障。
特此公布。
附件:第三批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名单
中国气象局
2024年1月22日附件。
中国气象局关于林勇等4人挂职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林勇等4人挂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
•【公布日期】2013.12.16
•【文号】
•【施行日期】2013.12.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林勇等4人挂职的通知经研究,决定:
林勇(河南)挂职任办公室副主任;
王东法挂职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副司长;
刘勇挂职任预报与网络司副司长;
庄旭东挂职任现代化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4人挂职锻炼时间为1年。
中国气象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