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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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牌:
老年活动室康复室日间休息室图书阅览室
二、制度
**村幸福院概况
双丰村幸福院是一家集生活照料、医疗保障、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于一体的村养老服务机构。幸福院设有老年活动室、康复室、日间休息室、阅览室等,充分整合村内现有的各类资源,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温馨周到的服务,使我村的老年人在自己居住的村内就能享受到家庭养老院式的照顾。
服务宗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
服务内容:以生活照料为基本服务,开展医疗卫生保健、家政服务、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各项服务。具体分为七大类:
(一)、日常生活照料:为老人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代购物品、代交各类日常生活费用等。
(二)卫生保健服务:康复理疗、健康咨询、病患陪护等。
(三)、精神慰藉服务:与老人谈心聊天、读书读报、心理疏导、关怀服务等情感交流、心理沟通服务。
(四)、家政服务:保姆中介、更换水龙头、修理水管、家电维修、疏通下水、擦玻璃等。
(五)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影视欣赏、棋牌娱乐、图书阅览等服务。
(六)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体等服务。
(七)义工服务类:志愿者活动、社区认亲养老、邻里互助帮老等服务。
服务项目及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参考模板)
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1、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家、爱集体,同志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用各种方式搞变相赌博;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携带宠物入室,以保证室内整齐清洁;
4、爱护各种器材、设施等公物,活动室内的公物一律不准外借,如有损坏或丢失的酌情赔偿;
5、树立文明娱乐之风,不准借故在活动场所吵嘴、打架,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6、不携带幼童入室,特殊情况携带幼童者,大人要尽管教之责,注意公物和卫生;
7、在开室活动期间,首先保证老年人的活动,其他人员可在保证老年人活动的前提下,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娱乐;
8、为保证活动人员身心健康,凡患传染病者,望自觉回避活动。
康复室规章制度
1、请维护室内秩序,服从幸福院工作人员安排。
2、请维护室内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活动环节,自觉做到不在室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各种杂物等。
3、请注意保管个人财物,本室不提供衣柜,不负责个人财物安全。
4、请爱护室内公共财产,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大型健身器材位置;不得随意拔动音响和电视器材;不得在器材上刻记、涂画等。
5、请遵照说明书要求使用健身器材,未熟悉使用器材前,请幸福院工作人员给予指导,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消防安全制度
1.幸福院由运营机构配齐配足灭火器材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更换灭火剂,运营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业务培训。
2.严禁占用幸福院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在室内超负荷堆放物品,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确保安全。
3.幸福院运营机构必须进行每日防火检查。
4.消防巡查工作由运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5.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签字。
6.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运营机构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当运营机构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运营机构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7.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⑴用火用电有无浪费情况
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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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⑷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幸福院职责
1、负责所在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做好居家养老宣传工作,公开服务热线电话,热情接待每位需求者。
3、提供诚信服务,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价格。
4、对老年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队伍的档案。
5、负责对养老服务对象的评估工作,确立服务等级等。
6、负责对养老服务队伍的组建评估、管理、考核、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
7、对服务对象进行定期回访和情况反馈,接受老年人的投诉,协调处理投诉案件。
8、服务内容多样化,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不断调查和增设服务项目。
幸福院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严格依照执行。
2、服从中心领导,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事项。关心集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树立服务中心良好形象。
3、严格执行服务中心指定的工作流程,受理群众诉求,落实服务人员,跟踪服务质量。
4、尊重所有老年人,热心为老年人服务,严禁用简单粗暴或冷漠的态度对待老年人。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为老服务知识、技能,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工作期间佩戴工号牌,规范作业,注意安全,严禁酗酒上班,杜绝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7、热情礼貌的为老年人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老年人发生争执。上门服务时,不得接受老年人的任何馈赠。
8、工作期间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和街道分管领导报告。
幸福院老人守则
1、遵守幸福院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幸福院工作人员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室风室貌,不服从管理,发生问题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3、积极参加幸福院组织的各项学习和各项文体活动。
4、老人之间团结和睦,相帮互助,互敬互爱,讲文明,讲礼貌,坚决杜绝不良风气。
5、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衣服整洁,勤洗澡,勤理发,不随地乱丢果皮、脏物,吐痰入盂。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6、不得向工作人员赠送物品、钱财。
7、老人因事外出要请假。
8、争当“六好”老人。即:遵守纪律好、团结互助好、爱护公物好、清洁卫生好、健康锻炼好、集体活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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