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院制度
村里幸福院规章制度内容
村里幸福院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村里幸福院是为村里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和娱乐活动的公共机构,旨在让老年人在社区中安享晚年,享受幸福生活。
第二条村里幸福院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促进老年人福利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村里幸福院的管理工作由村委会负责,院长为村委会委派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村里幸福院的服务对象为村里老年人,包括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有需要的残疾老年人。
第五条村里幸福院实行定期巡查制度,确保院内秩序井然,服务质量有保证。
第六条村里幸福院要加强与社区其他机构的合作,共同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七条村里幸福院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老年人得到良好的照顾。
第二章院内生活规定第八条村里幸福院要为老年人提供清洁卫生的生活环境,确保院内整洁卫生。
第九条村里幸福院要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康复锻炼和文娱活动,促进他们身心健康。
第十条村里幸福院要为老年人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村里幸福院要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提供及时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村里幸福院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村里幸福院要建立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档案,并根据个别老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第十四条村里幸福院要加强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和互助,促进老年人之间的友情和团结。
第三章院内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村里幸福院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村里幸福院要建立老年人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第十七条村里幸福院要严格执行工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权益,维护院内秩序。
第十八条村里幸福院要定期召开院务会议,研究院内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村里幸福院要建立老年人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便于老年人享受更多的社会资源。
第四章惩戒规定第二十条对于违反院规的老年人,工作人员有权采取警告、劝诫、调离等措施,直至报警处理。
农村幸福院管理制度
农村幸福院管理制度1、农村幸福院管理值班制度一、农村幸福院院长督促管理人员做好轮流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在晚上关门前督促服务人员打扫幸福院室内外卫生,并摆放好桌椅板凳、棋牌等娱乐用具。
三、督促服务人员整理好报刊、杂志,及时核对相关物品;管理好、维护好电视机、棋牌桌椅等公用设施。
四、负责安排做好参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值班人员,有事先请假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农村幸福院服务人员工作制度一、遵守农村幸福院各项规章制度,守时守信,着装整洁,自觉接受院委会的安排和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关爱尊重老年人,文明礼貌,耐心周到,服务规范。
三、不私自收取老年人的钱、财、物,代老年人购买物品时要及时清帐清结,不拖不欠。
四、主动与老年人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心里动态和服务需求,如实向院委会或上级民政部门反馈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如有违约、违规、被投诉情况,经调查证实后,将给予严肃处理。
3、农村幸福院休息室管理制度一、休息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入室老年人必须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
三、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休息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影响他人。
五、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妥善保管自身携带物品。
六、如有特殊需求,事先提出申请,待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七、正常开放时间:5月—9月(早9:00—晚18:00),其他时间(早9:00-晚17:00)。
4、农村幸福院卫生室管理制度一、遵守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二、制定农村幸福院卫生工作计划,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档案。
三、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培养老年人良好的生活、卫生及作息习惯,增强老年人的保健养生意识。
四、自觉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为老年人营造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五、每季度开展一次慢性病随访,对高血压、糖尿病等不同群体老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活动,定期为患有高血压的老年人免费测量血压。
幸福院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幸福院的管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维护幸福院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结合本幸福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幸福院是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的场所,本制度适用于幸福院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
第三条幸福院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文明和谐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幸福院设立院长1名,负责幸福院的全面管理工作;副院长1名,协助院长工作;设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第五条院长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养老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幸福院发展规划;2. 组织实施幸福院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生活安全;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和社会资源。
第六条副院长职责:1. 协助院长做好幸福院的管理工作;2. 负责分管部门的具体工作;3. 参与制定幸福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 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幸福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 负责老年人的入住、离院手续办理;3. 负责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工作;4. 负责安全巡查,确保幸福院安全无隐患;5. 参与制定幸福院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入住与离院管理第八条入住:1. 老年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入住;2. 老年人入住时,需签订《入住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 入住老人需遵守本制度及幸福院相关规定。
第九条离院:1. 老年人因故需离院,需提前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2. 管理人员对离院原因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离院手续;3. 离院老人需结清相关费用,并归还借用物品。
第四章生活照料与管理第十条生活照料:1. 确保老年人饮食、睡眠、卫生等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2. 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3. 定期组织老年人参加健康体检,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4. 加强对老年人心理关怀,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农村幸福院规章制度
农村幸福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村幸福院是为了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需求,创造一个幸福和谐的生活环境而设立的公共居住场所。
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村幸福院的管理,维护院内秩序,保障居民权益而制定。
第二条农村幸福院是农村空巢老人的福利机构,居民在院内享有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社会习惯和行为规范。
第三条农村幸福院依法享有使用和管理院内共享设施的权利,并有权对居民进行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院内秩序第四条农村幸福院庭院内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非本院居民不得擅自入内。
第五条院内设有统一管控出入的门卫,居民需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离开。
第六条院内住宅楼内严禁各类乱丢杂物,保持楼道、楼梯的清洁卫生。
第七条居民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应该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箱内。
第八条浴室、厕所为公用设施,请居民保持整洁和合理使用,并节约用水。
第三章居民权益第九条农村幸福院鼓励居民积极参加院内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健康养生、文化娱乐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居民生活。
第十条居民享有免费使用院内公共设施的权益,但应按时归还并保持设施的完好。
第十一条居民享有平等使用院内医疗服务的权益,院内设有配备医护人员的健康服务中心。
第十二条居民拥有独立就餐的权利,在院内提供方便、合理的餐饮服务,居民可选择自行烹饪或者就餐。
第十三条居民有权向院方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院方应认真对待并及时作出回复。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居民需尊重院内工作人员,文明、礼貌待人,不得辱骂、恐吓或者侮辱他人。
第十五条禁止打骂、诽谤、斗殴等行为,居民之间应该相互尊重,保持和谐的居住环境。
第十六条禁止从事赌博、涉恶乱象等违法行为,居民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第十七条居民不得擅自拆除、损坏院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赔偿。
第五章违纪处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院内规章制度的行为,农村幸福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可给予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等处理。
农村幸福院所有规章制度
农村幸福院所有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村幸福院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生活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幸福院是指为年迈、残疾、孤独等特殊群体提供居住、生活照料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农村幸福院的宗旨是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让他们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第四条农村幸福院的管理范围包括卫生、饮食、安全、文娱等方面,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五条农村幸福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对院内管理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其他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院长的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居民必须遵守农村幸福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院内管理第八条农村幸福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及时帮助。
第九条居民进入院内必须向管理人员登记,并配合进行健康体检和相关监测。
第十条居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寝室休息,不得夜不归宿。
第十一条居民不得擅自外出,如需外出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并注册外出信息。
第十二条居民不得在院内私自使用电器和燃气设备,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居民必须遵守院内的公共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斗殴等行为。
第十四条居民不得私自变动院内设施,如需调整必须得到管理人员的批准。
第十五条居民必须爱惜院内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和浪费。
第十六条居民不得在院内进行赌博和其他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将给予严惩。
第十七条居民不得传播虚假信息、煽动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对院内人员的生活。
第十八条居民应当尊重院内工作人员,不得辱骂、歧视或其他侮辱行为。
第三章饮食管理第十九条农村幸福院提供规范的饮食服务,保证居民的营养需求。
第二十条居民必须按时前往食堂就餐,不得擅自外出用餐。
第二十一条饭菜应当根据居民的口味和健康状况进行合理搭配。
第二十二条饭菜调味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过期食材或添加有害物质。
第二十三条饮食服务人员必须穿着整洁、佩戴口罩和手套,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十四条饮食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清洁。
幸福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幸福院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幸福院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幸福院的所有入住老人、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幸福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老人,尊重老人,为入住老人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入住与退住第四条入住幸福院需符合以下条件:1. 年龄在60岁以上,生活无法自理或有部分自理能力;2. 有合法身份证明;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 经医院诊断,身体条件适宜入住。
第五条入住流程:1. 提交入住申请;2. 通过入住评估;3. 签订入住协议;4. 缴纳相关费用;5. 办理入住手续。
第六条入住老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幸福院的管理,维护幸福院的秩序;2. 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共建和谐社区;3. 保持个人卫生,爱护公共设施;4. 遵守作息时间,保持安静。
第七条退住流程:1. 提出退住申请;2. 办理退住手续;3. 缴清相关费用;4. 领取个人物品。
第三章生活管理第八条幸福院提供一日三餐,营养均衡,口味适宜,保证入住老人的饮食需求。
第九条幸福院设立医务室,配备专业医护人员,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第十条幸福院设立娱乐活动室,定期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入住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十一条幸福院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入住老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幸福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入住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幸福院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入住老人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 不得擅自离院;2. 不得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3. 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幸福院;4. 不得在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幸福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强制退住等处理。
第十六条入住老人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幸福院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幸福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幸福院管理制度范文
幸福院管理制度范文幸福院管理制度幸福院是一个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机构,致力于给予老年人一个安全、舒适、快乐、有尊严的生活环境。
为了保障幸福院的正常运转和老年人的权益,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幸福院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一、院区管理制度1.院区规划:幸福院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合理划分不同功能的区域,包括住宿区、餐饮区、活动区、医疗服务区、娱乐休闲区等。
同时,还需规划好院区的绿化、救火通道等基础设施。
2.院区保洁:幸福院应设立专门的保洁队伍,定期进行院区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证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3.院区安全:幸福院应设立院区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安全人员,并安装监控摄像头、报警系统等设备,确保院区的安全。
4.行为规范:幸福院应明确老人、员工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制定院区内的秩序和规则,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服务管理制度1.入院管理:老年人入住幸福院前,需进行身体检查和评估,确保能够适应集体生活。
同时,需签订入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护理服务:幸福院应设立专门的护理部门,配备专业护理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康复护理等服务,并建立护理记录,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身体健康。
3.医疗服务:幸福院应与附近医院、诊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餐饮服务:幸福院应设立专门的餐饮部门,配备专业厨师和餐饮人员,提供营养、健康的餐饮服务,并根据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和健康状况制定食谱。
5.活动服务:幸福院应定期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如文化讲座、健康讲座、生日会等,丰富老年人的生活。
三、人员管理制度1.人员招聘:幸福院应根据需要确定招聘计划,并进行公开招聘,选拔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确保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2.员工培训:幸福院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幸福院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幸福院服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幸福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幸福院所有服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人员队伍,为老人提供优质、温馨、周到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宗旨第四条本幸福院服务宗旨:1. 尊老敬老,关爱老人,以老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2.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老人的需求,满足老人的期望。
3. 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人在幸福院生活愉快、健康、长寿。
第三章服务人员要求第五条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养老服务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
3.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4. 通过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六条服务人员职责:1. 负责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清洁、洗衣等。
2. 负责老人的健康管理,协助医生进行日常检查、治疗。
3. 负责老人的心理关怀,关心老人情绪,提供心理疏导。
4. 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老人精神生活。
5. 负责老人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七条服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范:1. 着装整洁,仪容端庄,佩戴工牌。
2.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 对老人有礼貌,用语文明,尊重老人意愿。
4. 不得在老人面前吸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
5. 不得泄露老人隐私,不得随意透露老人信息。
6.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八条对表现优秀、服务质量高的服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服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幸福院院长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幸福院管理制度牌
幸福院管理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舒适的幸福院环境,保障院内居民的权益和福祉,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幸福院是一个集居住、休养、娱乐、医疗为一体的服务机构,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倡导尊老爱老的社会风气。
第三条幸福院的管理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的原则,依法保护院内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入住管理第四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入住幸福院,入住之前应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和相关资料,并签订入住协议。
第五条幸福院接收的老年人应年满60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严重精神病史,无危险行为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
第六条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舒适的住宿环境、三餐营养餐和医疗护理服务,对于需要特殊照护的老年人,幸福院将提供专门的照护计划。
第七条幸福院可以根据居民的不同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和活动,如瑜伽、书法、舞蹈、游戏等,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幸福院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院内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幸福院应定期对院内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条幸福院应配备专职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安排巡逻,确保院内安全。
第十一条幸福院应制定火灾、地震等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老年人的逃生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行为管理第十二条幸福院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言语、心理等对老年人的伤害。
第十三条幸福院鼓励老年人之间的友善交往,不允许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幸福院对于严重违纪行为者将进行严肃处理,如暂停服务、通报当地民政部门等。
第五章护理管理第十五条幸福院应配备专业护理人员,定期为老年人进行身体检查、康复评估等工作。
第十六条幸福院应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包括饮食、运动、药物管理等。
第十七条幸福院应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文娱活动,如唱歌、跳舞、看电影等,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第六章诉求管理第十八条幸福院应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和意见箱,及时收集和处理老年人的投诉和意见。
互助养老幸福院规章制度
互助养老幸福院规章制度《互助养老幸福院规章制度》
一、入院条件
1. 年满60周岁;
2. 无生活照料能力;
3. 无重大传染病或精神疾病;
4.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二、居住管理
1. 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 遵守院内作息时间;
3. 遵守安全和消防规定;
4. 不得在院内从事违法活动;
5. 尊重院内工作人员和其他老人。
三、生活设施
1. 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2. 提供定时定量的饮食;
3. 提供文娱活动和医疗服务;
4. 提供定期的心理关怀和活动。
四、费用管理
1. 住院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老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申请抵免费用;
3. 每年进行一次经济审查。
五、退院规定
1. 老人本人提出退院申请;
2. 经过医护人员评估,确实有生活能力的;
3.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六、其他规定
1. 老人有权利享受国家给予的各项养老福利;
2. 家属有义务配合院方对老人进行探视和护理;
3. 对违反规定的老人进行劝告和教育,情节严重者可予以劝退。
以上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老人们在互助养老幸福院内的生活质量和相关权益,也是为了构建一个和谐、温馨的养老环境,共同营造家的温馨,共同创造幸福。
农村幸福院安全管理制度
农村幸福院安全管理制度农村幸福院是为了解决农村老年人员照顾问题而设立的专门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护理照顾。
为了保障农村幸福院的安全,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防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安全管理机构二、基础设施安全1.幸福院的建筑物应符合相关建筑安全规范,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2.幸福院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幸福院应配备安全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包括楼宇、走廊、门禁通道等关键区域。
三、食品卫生安全1.幸福院应设立食品卫生管理岗位,负责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和配送等工作。
2.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选择供应商,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和证照。
3.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建立食品卫生检测机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和追踪处理。
四、应急预防安全1.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各类应急情况的处理和处置方法。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3.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培训工作人员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五、人员安全1.幸福院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确保人员的可靠性。
2.定期进行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3.建立健全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加强对老年人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综上所述,农村幸福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防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只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有效保障农村幸福院的安全,提供更好的生活照顾和保障。
幸福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幸福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在院老人、工作人员及访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幸福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幸福院所有工作人员、在院老人及访客。
第三条幸福院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幸福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幸福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包括:1. 院长:负责全面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 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4. 安全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 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审议和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 院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发布;2. 行政部:负责幸福院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等工作;3. 护理部:负责老人生活照料中的安全管理工作;4. 医疗保健部:负责医疗安全、药品管理等工作;5. 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6. 招待部:负责访客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幸福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院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技能培训。
老年幸福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老年幸福院的安全稳定,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原则,将老人的安全放在首位。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幸福院的安全。
3.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设施设备安全(1)对幸福院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设备。
(3)对易发生事故的设施设备,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日常巡查。
2. 人员安全管理(1)对入住老人进行健康评估,了解其身体状况,制定相应的护理方案。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制度,防止陌生人员进入幸福院。
3. 食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
(2)采购优质食材,保证食品新鲜、安全。
(3)定期对厨房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厨房卫生。
4. 用电安全(1)对幸福院内的电路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电路安全。
(2)禁止使用非正规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加强对员工和老人的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5. 消防安全(1)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2)加强对老人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6. 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应急职责。
(2)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对突发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老年幸福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幸福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幸福院内部安全,保障在院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在院老人的安全。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形成安全管理合力。
3. 安全教育,提高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在院老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确保在院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幸福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 各部门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在院老人参与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人员的安全行为。
四、安全管理内容1. 院区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入院区的人员进行登记,确保外来人员的安全。
(2)加强院区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
(3)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在院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宿舍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确保在院老人的生活用品安全。
(2)加强宿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定期对在院老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 生活设施安全管理(1)加强对食堂、卫生间等生活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安全、卫生。
(2)定期对生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
(3)加强对在院老人使用生活设施的指导,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 交通安全管理(1)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加强院区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确保老人出行安全。
(3)对在院老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安全责任追究1.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农村幸福院管理制度
农村幸福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幸福院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村幸福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村幸福院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加强文明养老的宣传教育,规范管理和服务行为,促进文明养老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农村幸福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服务为民、管理为民、发展为民的理念,依法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农村幸福院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农村幸福院的管理工作应当融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八条农村幸福院应当积极开展老年人关怀和敬老活动,营造和谐、温馨的养老环境。
第九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第十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包括入住管理、服务内容、日常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第十三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四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定和考核。
第十五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人员的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
第十六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七条农村幸福院的服务内容应当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文体活动、心理慰藉等方面的服务。
第十八条农村幸福院应当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第十九条农村幸福院应当组织老年人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为老年人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护理方案。
幸福院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幸福院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幸福院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护理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幸福院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老人;(二)诚信服务,公正公平;(三)团结协作,共同进步;(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第二章人员职责第四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幸福院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 制定幸福院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3.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部门间沟通顺畅;4. 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技能;5. 及时了解老年人需求,协调解决老年人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护理人员职责:1. 负责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睡眠、卫生等;2. 关注老年人身体健康,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 及时发现老年人身体不适,并采取相应措施;4. 配合医生进行疾病治疗,协助老年人康复;5. 做好老年人心理疏导,关爱老年人情感需求。
第六条服务人员职责:1. 负责幸福院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2. 提供老年人所需的物品,如衣物、药品等;3. 安排老年人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4. 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5. 关注老年人情绪变化,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报告。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工作时间:1. 工作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上、下午各4小时;2.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工作时间。
第八条请假制度:1. 工作人员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2.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周,特殊情况需提前报批。
第九条出勤制度:1. 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2.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考核:1. 管理人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效果等;3. 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第十一条奖惩: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工作态度不端正、业务水平低下、服务效果差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幸福院院民规章制度
幸福院院民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幸福院是一家以社区为基础的公共福利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生活起居、医疗护理等服务。
为了维护院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并让他们更好地享受幸福晚年生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院民权利1、院民有权利享受院内提供的医疗、饮食、文化娱乐等服务;2、院民有权利参与院内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3、院民有权利在院内自由活动,但需遵守规章制度;4、院民有权利得到院方的尊重和关爱。
第三条:院民义务1、院民需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2、院民需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3、院民需互相尊重、团结友爱,不得歧视他人;4、院民需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损坏环境卫生。
第四条:院内秩序1、院民需遵守院内的作息时间,保持室内安静;2、院民需按时参加院内活动,并不得随意缺席;3、院民需遵守院内禁止吸烟、酗酒等规定;4、院民需爱护院内财物,倡导节约环保。
第五条:院内管理1、院方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院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2、院方定期组织院民参加文体活动,提高院民的生活质量;3、院方加强对院民的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检和娱乐促进康复;4、院方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为院民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支持。
第六条:规章遵守1、院民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2、对于有违规行为的院民,院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对于严重违规的院民,院方有权做出取消其入住资格的决定;4、院方将严格保护院民的合法权益,维护院内良好秩序。
第七条: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幸福院方所有;3、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需经过院方的批准方可生效。
以上规章制度,经幸福院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幸福院院民代表大会日期:XXXX年XX月XX日制定单位:幸福院院方制定人:XXX批准单位:XXXX局办公室批准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老年幸福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老年幸福院(以下简称“幸福院”)内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幸福院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幸福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安全(1)幸福院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幸福院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理。
(3)幸福院应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疏散演练。
2. 财产安全(1)幸福院财产应分类管理,建立财产登记台账,明确责任人和保管制度。
(2)贵重物品应实行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确保物品安全。
(3)幸福院应安装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防止财产损失。
3. 用电安全(1)幸福院用电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2)禁止在幸福院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定期对电气线路、插座、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食品安全(1)幸福院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备专业厨师和卫生员。
(2)食品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3)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对留样食品进行定期检查。
5. 火灾安全(1)幸福院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2)禁止在幸福院内吸烟、使用明火。
(3)定期对老年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6. 公共区域安全(1)幸福院应定期检查公共区域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2)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堵塞通道。
(3)对老年人进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责任与奖惩1. 幸福院院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3.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幸福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幸福院管理制度
幸福院管理制度幸福院管理制度一、院务管理1. 幸福院设立院务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2. 院务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讨论院内的重要事项,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3. 幸福院对院务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人事管理1. 幸福院设立人事部门,负责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2. 人事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全面的培训,包括院内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服务技巧等方面。
3. 对院内员工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并及时进行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三、服务管理1. 幸福院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标准等。
2. 对院内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态度和技能。
3. 每月对幸福院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不满意的服务项目进行整改和改进。
四、安全管理1. 幸福院设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排查和应急处理等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排查,确保院内设施和设备的安全。
3. 幸福院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处理。
五、费用管理1. 幸福院建立财务部门,负责院内费用的收支管理。
2. 财务部门定期进行财务审查,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3. 对于有关费用的报销,要求员工提供相关的凭证,并严格审核。
六、监督管理1. 幸福院设立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院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2. 监督管理部门对幸福院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3. 幸福院鼓励用户和家属对院内工作进行监督和反馈,并及时解决问题。
七、文化建设1. 幸福院重视文化建设,鼓励员工参加各种文化活动和培训。
2. 幸福院设置文化活动中心,定期举办各种文艺演出和座谈会等活动。
3. 通过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总之,幸福院的管理制度是为了提供优质的服务,并保障用户和员工的权益。
通过多项管理措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幸福院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提高服务质量,营造一个安全、温馨、幸福的生活环境。
幸福院运营管理制度
幸福院运营管理制度一、引言幸福院是一个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和生活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其运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建立幸福院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医疗护理、安全管理等方面,以确保幸福院的规范运营和老年人的生活幸福。
二、机构管理1. 幸福院的组织机构应当包括院长、护理主任、医疗主任、后勤主任等各个职能部门,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任务的分工和执行。
3.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济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5.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老年人在院内的安全。
三、服务规范1. 幸福院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应的服务规范,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
2.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入住管理制度,确保老年人的安全和健康。
3. 幸福院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护理等方面,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4.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素质。
5.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老年人和家属的投诉,维护幸福院的声誉。
四、医疗护理1. 幸福院应当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确保对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需求。
2.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护理制度,包括病历记录、用药管理、医疗卫生等方面。
3. 幸福院应当提供定期体检和健康评估,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
4.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急救处置制度,确保老年人在突发事件时得到及时救治。
五、安全管理1.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方面。
2. 幸福院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问题。
3.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防范措施,防止老年人受到欺凌、侵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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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牌:
老年活动室康复室日间休息室图书阅览室
二、制度
**村幸福院概况
双丰村幸福院是一家集生活照料、医疗保障、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于一体的村养老服务机构。
幸福院设有老年活动室、康复室、日间休息室、阅览室等,充分整合村内现有的各类资源,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温馨周到的服务,使我村的老年人在自己居住的村内就能享受到家庭养老院式的照顾。
服务宗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
服务内容:以生活照料为基本服务,开展医疗卫生保健、家政服务、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各项服务。
具体分为七大类:
(一)、日常生活照料:为老人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代购物品、代交各类日常生活费用等。
(二)卫生保健服务:康复理疗、健康咨询、病患陪护等。
(三)、精神慰藉服务:与老人谈心聊天、读书读报、心理疏导、关怀服务等情感交流、心理沟通服务。
(四)、家政服务:保姆中介、更换水龙头、修理水管、家电维修、疏通下水、擦玻璃等。
(五)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影视欣赏、棋牌娱乐、图书阅览等服务。
(六)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体等服务。
(七)义工服务类:志愿者活动、社区认亲养老、邻里互助帮老等服务。
服务项目及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参考模板)
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1、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家、爱集体,同志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用各种方式搞变相赌博;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携带宠物入室,以保证室内整齐清洁;
4、爱护各种器材、设施等公物,活动室内的公物一律不准外借,如有损坏或丢失的酌情赔偿;
5、树立文明娱乐之风,不准借故在活动场所吵嘴、打架,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6、不携带幼童入室,特殊情况携带幼童者,大人要尽管教之责,注意公物和卫生;
7、在开室活动期间,首先保证老年人的活动,其他人员可在保证老年人活动的前提下,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娱乐;
8、为保证活动人员身心健康,凡患传染病者,望自觉回避活动。
康复室规章制度
1、请维护室内秩序,服从幸福院工作人员安排。
2、请维护室内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活动环节,自觉做到不在室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各种杂物等。
3、请注意保管个人财物,本室不提供衣柜,不负责个人财物安全。
4、请爱护室内公共财产,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大型健身器材位置;不得随意拔动音响和电视器材;不得在器材上刻记、涂画等。
5、请遵照说明书要求使用健身器材,未熟悉使用器材前,请幸福院工作人员给予指导,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消防安全制度
1.幸福院由运营机构配齐配足灭火器材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更换灭火剂,运营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业务培训。
2.严禁占用幸福院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在室内超负荷堆放物品,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确保安全。
3.幸福院运营机构必须进行每日防火检查。
4.消防巡查工作由运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5.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签字。
6.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运营机构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
当运营机构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运营机构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7.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⑴用火用电有无浪费情况
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 —
⑶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⑷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幸福院职责
1、负责所在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做好居家养老宣传工作,公开服务热线电话,热情接待每位需求者。
3、提供诚信服务,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价格。
4、对老年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队伍的档案。
5、负责对养老服务对象的评估工作,确立服务等级等。
6、负责对养老服务队伍的组建评估、管理、考核、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
7、对服务对象进行定期回访和情况反馈,接受老年人的投诉,协调处理投诉案件。
8、服务内容多样化,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
不断调查和增设服务项目。
幸福院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严格依照执行。
2、服从中心领导,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事项。
关心集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树立服务中心良好形象。
3、严格执行服务中心指定的工作流程,受理群众诉求,落实服务人员,跟踪服务质量。
4、尊重所有老年人,热心为老年人服务,严禁用简单粗暴或冷漠的态度对待老年人。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为老服务知识、技能,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工作期间佩戴工号牌,规范作业,注意安全,严禁酗酒上班,杜绝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7、热情礼貌的为老年人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老年人发生争执。
上门服务时,不得接受老年人的任何馈赠。
8、工作期间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和街道分管领导报告。
幸福院老人守则
1、遵守幸福院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幸福院工作人员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室风室貌,不服从管理,发生问题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3、积极参加幸福院组织的各项学习和各项文体活动。
4、老人之间团结和睦,相帮互助,互敬互爱,讲文明,讲礼貌,坚决杜绝不良风气。
5、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衣服整洁,勤洗澡,勤理发,不随地乱丢果皮、脏物,吐痰入盂。
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6、不得向工作人员赠送物品、钱财。
7、老人因事外出要请假。
8、争当“六好”老人。
即:遵守纪律好、团结互助好、爱护公物好、清洁卫生好、健康锻炼好、集体活动好。
—3 —
意外事件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