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案1——3讲
2024版《税法》教学教案
国际税收合作与竞争态势
国际税收合作的意义与形式
阐述国际税收合作在促进全球经济发展、打击跨国避税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介绍国际税收合 作的主要形式,如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税收信息交换等。
国际税收竞争的态势与影响
分析当前国际税收竞争的态势,探讨其对各国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的影响。
我国在国际税收合作与竞争中的角色与策略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财产税类
房产税
对房屋征收的税,计税依据为房产余 值或租金收入。房产余值按照房产原 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 缴纳,租金收入按照租金收入全额计 算缴纳。
土地使用税
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税额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土地等 级和用途确定。
《税法》教学教案
目录
• 教学内容与目标 • 教学方法与手段 • 税收基本原理及制度体系 • 各类税种详解及计算方法
目录
• 纳税申报与税收筹划实务操作 •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及改革动态 • 课程总结与复习指导
01
教学内容与目标
教学内容概述
税法基本概念阐述税法的定义、作 Nhomakorabea、体系等基本理 论。
税种介绍
行为税、资源税等其他税类
行为税
对某些特定行为征收的税,如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印花税对书立、领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计税依 据为凭证所载金额或件数;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资源税
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旨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计税依据为应税 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采用从量定额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课堂提问与回答
鼓励学生随时提问,教师 及时回答学生的疑问,确 保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 掌握。
税法教案1——3讲
第一讲第一章税法总论教学目标:1.掌握税收的概念,理解税收的职能,了解税收的产生;2.掌握税法的概念,熟悉税收法规关系,了解税法的作用。
3.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并能分析运用;4.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情况;5.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明确目前开征的税种以及税法的分类;教学重点:1.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2.税法的分类。
教学难点:税法的分类教学场所及教具: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课内外作业: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习题训练课外:了解当地税收情况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教学导入】从同学们谈谈对税收最早的了解引入一、税收的性质(一)税收的概念税收又称为“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1.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2.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来实现3.税收分配的对象为剩余产品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二)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1.税收产生的条件一般认为,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条件:(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2)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和发展。
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同税收的产生也有着直接的必然联系,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2.我国税收发展的历程(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
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阶段。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初税亩顺应了土地私有制这一必然发展趋势,这是历史上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也是我国农业税制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的标志,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三)税收的职能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一、教学目标:1. 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 掌握税收的基本类型和征收对象3. 了解我国税法体系和税收法律法规4. 学会计算各类税收的基本方法和程序5. 培养遵守税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教学内容:1. 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1.1 税法的定义1.2 税法的基本原则1.3 税收法律关系2. 税收分类与征收对象2.1 税收的基本类型2.2 征收对象与税率2.3 税收优惠与减免3. 我国税法体系与法律法规3.1 税法体系的构成3.2 税收法律法规的层级关系3.3 主要税收法律法规简介4. 税收计算与征收管理4.1 增值税计算与征收4.2 企业所得税计算与征收4.3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征收4.4 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规定5. 遵守税法与税务法律责任5.1 遵守税法的基本要求5.2 税务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5.3 税务行政处罚与争议解决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税法基本概念、原则、税收分类等知识点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税收案例,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税收计算与征收管理问题,培养合作意识4. 情境模拟法:模拟税务机关征收税收,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5. 问答法: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巩固所学知识四、教学资源:1. 教材:税法教材2. 课件:税法教学课件3. 案例资料:税收案例汇编4. 法律法规: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汇编5. 模拟道具:税务征收模拟道具五、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课堂表现、提问回答等情况2. 考试成绩:考察学生对税法知识的掌握程度3. 实践操作:评估学生在税务征收模拟道具操作中的表现4. 小组讨论报告:评估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参与度和成果5. 课程总结与反馈:收集学生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六、教学安排:1. 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2课时)2. 税收分类与征收对象(2课时)3. 我国税法体系与法律法规(2课时)4. 税收计算与征收管理(4课时)5. 遵守税法与税务法律责任(2课时)6. 增值税法及其计算(2课时)7. 所得税法及其计算(2课时)8. 税收征收管理实务(2课时)9. 税务筹划与税务代理(2课时)10. 税收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2课时)七、教学过程:1. 课前准备:教师提前准备教材、课件、案例资料等教学资源2. 课堂讲解: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授课,讲解税法基本概念、原则、税收分类等知识点3. 案例分析:教师选取典型税收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分析,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小组讨论:教师提出讨论话题,引导学生分组讨论,培养合作意识5. 模拟操作: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税务征收模拟操作,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6. 问答互动:教师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巩固所学知识7. 课程总结:教师对本节课内容进行总结,强调重点知识点8. 课后作业:教师布置作业,巩固所学知识八、教学策略:1. 针对不同知识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等2. 结合税收案例,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利用模拟道具,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4. 鼓励学生提问,开展问答互动,巩固所学知识5. 定期进行课程总结,强化重点知识点6. 布置课后作业,督促学生巩固所学知识九、教学反馈:1. 教师收集学生作业,了解学生掌握税法知识的情况2. 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3. 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困惑4. 鼓励学生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十、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课堂表现、提问回答、作业完成等情况2. 考试成绩:考察学生对税法知识的掌握程度3. 实践操作:评估学生在税务征收模拟道具操作中的表现4. 小组讨论报告:评估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参与度和成果5. 课程总结与反馈:收集学生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十一、教学拓展:1. 国际税法简介:介绍国际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以及国际税收协定等。
经济法教案第十六章 税法
第十六章税法教学要求1.了解税法的调整对象;掌握征税对象;2.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和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3.了解流转税的概念及其主要税种;4.明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最新的法律规定。
课时安排本章节共安排4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
(二)税收的特征与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其他方法相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二、税收的分类(一)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分类根据征税对象性质和特点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五大类。
(二)根据税收最终归宿不同分类根据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三)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不同分类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四)根据计税标准不同分类根据计税标准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五)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分类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普通税和目的税。
(六)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分类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可以将从价计征的税种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三、税法的概念和体系(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税法体系税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全部税收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税法是实体法和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
相应地,税法体系也应当包括两部分,即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
四、税法的构成要素(一)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对象我国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又称为纳税客体,即对什么东西要征税。
(三)税率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计税金额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税额的主要尺度,是税法中的核心要素。
税法基础知识教案
税法基础知识教案
第一部分:税法基础知识教案
导言:
税法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个人与企业来说,了解税法基础知识是必要的。
本教案旨在向学习者介绍税法基础知识,并提供相关案例和练习,以帮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税法。
一、税法概述
税法的定义和作用;税法的分类和体系结构;税法的基本原则和特点;税法的层级关系。
二、税收主体
1.国家与地方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2.纳税人的类型和主体责任;
3.纳税义务人的义务和责任。
三、税收对象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与非居民个人;
2.企业所得税:企业主体类型和计税所得;
3.增值税:应税行为和纳税义务。
四、税种和税目
1.个人所得税的各种所得和税率;
2.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和税率;
3.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
五、税收征收
1.税基和计税依据;
2.税收征收方式和程序;
3.主要税种的征收管理措施。
六、税收优惠政策
1.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和税后调整;
2.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
3.增值税的差别税率和免税政策。
七、税收违法行为和处罚
1.个人所得税的逃避和避税;
2.企业所得税的偷税和逃税;
3.增值税的虚开和抵扣。
八、案例分析与练习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巩固学习内容,并进行相关练习以加深理解。
结语:
通过本教案的学习,应学习者将对税法基础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能够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灵活运用,并遵守税法的要求。
希望本教案能为学习者提供一定的帮助。
大学课程税法教案
课程名称:税法授课对象:大学法学专业学生授课时间:2课时教学目标:1. 理解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2. 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种等。
3. 了解税法的基本制度,如税收制度、税收征管制度等。
4. 分析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教学重点:1. 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2. 税法的构成要素。
3. 税法的基本制度。
教学难点:1. 税法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
2.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 提问:什么是税法?税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讲授新课1. 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概念: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
- 特征: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统一性。
- 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诚实信用原则。
2. 税法的构成要素- 纳税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收的单位和个人。
- 征税对象:税法规定的应当纳税的财产、行为和所得。
- 税率: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关系。
- 税种: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 税法的基本制度- 税收制度:包括税制设计、税种设置、税率设计等。
- 税收征管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税收管理、税收监督等。
三、课堂讨论1. 学生分组讨论:如何理解税收法定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2. 各组代表发言,教师点评。
四、案例分析1. 教师提出一个税法案例,要求学生分析。
2. 学生分组讨论,教师点评。
五、总结与作业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2. 布置作业:撰写一篇关于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的短文。
教学反思:1. 本节课通过提问、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
2. 教师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税法知识。
3. 在今后的教学中,应继续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提高教学质量。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第一章:税法概述1.1 税法的定义和功能解释税法的概念探讨税法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分析税法的基本目标和原则1.2 税法的分类和结构介绍税收法律的分类,如直接税和间接税探讨税收法律的组织结构和层级关系分析不同税种的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1.3 税法的构成要素讲解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人、税率、税基等探讨税法的要素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分析税法要素在不同税种中的具体应用第二章:税收制度和税法原则2.1 税收制度的概述解释税收制度的概念和组成部分探讨税收制度的种类和特点分析税收制度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和重要性2.2 税法原则讲解税法的基本原则,如税收法定原则、公平原则等探讨税法原则的含义和适用范围分析税法原则在税收征管中的具体应用和限制2.3 税收优惠政策介绍税收优惠的概念和种类探讨税收优惠的目的和作用分析税收优惠在不同税种中的具体应用和规定第三章:税种的分类和特点3.1 直接税和间接税解释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概念和特点探讨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差异和联系分析直接税和间接税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和影响3.2 主要直接税种讲解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直接税种的概念和特点探讨不同直接税种的适用范围和征收规定分析直接税种在税收征管中的具体应用和问题3.3 主要间接税种解释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间接税种的概念和特点探讨不同间接税种的适用范围和征收规定分析间接税种在税收征管中的具体应用和问题第四章:税收征收管理4.1 税务机关和税收征管体制介绍税务机关的概念和职能探讨税收征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分析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和责任4.2 税收申报和纳税程序讲解税收申报的概念和重要性探讨税收申报的程序和规定分析纳税人在税收申报中的义务和责任4.3 税务检查和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解释税务检查的概念和目的探讨税务检查的程序和规定分析税收违法行为的种类和处理方式第五章:税收争议的解决5.1 税收争议的概念和类型解释税收争议的概念和种类探讨税收争议的产生原因和解决方式分析税收争议的重要性和影响5.2 税收争议的解决途径讲解税收争议解决的途径,如行政复议、税务诉讼等探讨不同解决途径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规定分析税收争议解决途径的优缺点和适用情况5.3 税收争议案例分析分析具体的税收争议案例探讨案例中的争议问题和相关法律规定总结案例中的经验和教训,提供解决税收争议的参考。
精品课程《税法学》教案
精品课程《税法学》教案第一章税法学总论其他要素★教学重点:;掌握税法的定义,了解税法的分类、地位和作用;了解税收的产生过程及其职能作用;明确税收立法的原则、立法机关和程序,以及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教学难点:掌握税法的定义,了解税法的分类、地位和作用;掌握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法第一节税法学序论一、税法学研究的历史进程(一)西方学者对税法学的研究德国1919年颁布《德国税收通则》,税法开始从行政法中独立出来。
日本学者北野弘久的《税法学原论》是税法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
(二)我国学者对税法学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中期逐步重视税法学的研究和发展。
1985年北京大学刘隆亨教授编著的《国际税法》,1993年高尔森主编的《国际税法》2002年刘剑文主编的《税法学》(人民出版社),2004年刘剑文主编的《国际税法学》(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徐孟洲主编的《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规划教材)二、税法学的学科属性(一)税法学的基本性质1.税法学是研究税法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法学学科。
2.税法学是涉及多方面学科知识的一门边缘性学科。
3.税法学是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一门应用性学科。
(二)税法学的研究对象1.日本学者北野弘久在《税法学原论》中对租税的概念、税法学的出发点、基本研究方法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并主张结合判例进行研究,以拓展税法学研究对象的领域。
2. 我们认为,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税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主要包括研究税收基础理论及税法地位、税法作用、税法原则、税法要素、税收立法和税收法律关系等理论,以及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等法律内容。
(三)税法学的基本特征1.研究内容的规范性。
2.专业基础的广泛性。
3.理论知识的实践性。
(四)税法学的学科体系1.税法学总论。
2.税收实体法研究。
3.税收程序法研究。
三、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一)税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二)税法学与财政学的关系(三)税法学与税收学的关系(四)税法学与会计学的关系第二节税收基础理论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税法 第一章 总论 教案
税法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和分类1.1税收制度概述1.1.1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税收制度——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
→税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制度狭义——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
→税收的本质——税制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其本质就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对社会剩余产品进行分配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若要得以实现,必须通过具体的税收制度来落实。
(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它来正式立法制定税收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税收法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税收法规,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税收制度)→税制的职能:*取得财政收入*调节社会经济(缩小收入差距)*保护国家利益(贸易保护)→税法的目的:保障国家利益以及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1.1.2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1)课税对象——对什么征税,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
→商品or劳务:以生产的商品or提供的劳务为课税对象,一般按其流转额课税,所以也叫流转额课税→收益额:对经营的总收益or纯收益课税。
总收益通常指经营收入,从中不扣除成本费用纯收益=经营总收入-成本费用profit=Income-cost expense→财产:对财产的价值or收益课税。
1.1.3税法的特征1)从立法的过程来看——税法是制定法,通过立法程序制定。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是义务型法律→从定义推理,税收是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向国家的无偿让渡;谁都不可以随意变更or违反法定纳税义务→权利义务对等,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
从财政角度看,纳税人从国家的公共支出中享受了很多权利,这些权力是通过其他授权法规赋予的。
但是从税法角度看,纳税人以尽义务为主(所以税法是一种义务型法律)→税法虽然是义务性法规,但是并不意味着纳税人没有权利,而是说权利是在纳税义务的基础上的,从属性的。
(完整word版)税法教案
税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2. 掌握税收的基本原则和分类。
3. 了解我国税法体系和税收政策。
4. 学会计算主要税种的基本税额。
5. 培养学生的税收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教学内容1. 税法基本概念与作用1.1 税法的定义1.2 税法的作用2. 税收的基本原则与分类2.1 税收的基本原则2.1.1 税收公平原则2.1.2 税收效率原则2.1.3 税收法定原则2.2 税收的分类2.2.1 直接税与间接税2.2.2 所得税与财产税2.2.3 行为税与商品税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税法基本概念、税收原则和分类。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税收案例,加深对税法的理解。
3. 练习法:课后练习,巩固所学知识。
4. 讨论法:分组讨论税收问题,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
四、教学准备1. 教材:税法相关教材。
2. 课件:制作税法教案课件。
3. 案例:收集税收案例,用于课堂分析。
4. 练习题:编写课后练习题,检验学生学习效果。
五、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
2. 课后练习:评估学生对税法知识的掌握程度。
4. 期末考试:全面测试学生的税法知识水平。
六、教学安排1. 课时:共计32课时,每课时45分钟。
2. 教学计划:6.1 税法基本概念与作用(2课时)6.2 税收的基本原则与分类(3课时)6.3 我国税法体系与税收政策(4课时)6.4 增值税计算(3课时)6.5 企业所得税计算(3课时)6.6 个人所得税计算(3课时)6.7 其他主要税种计算(4课时)6.8 税收筹划与税务审计(3课时)6.9 税收法律责任与税收执法(2课时)6.10 税收案例分析与讨论(2课时)七、教学实践1. 参观税务机关,了解税收征管流程。
2. 组织学生参加税收知识竞赛,提高税收知识水平。
3. 开展税收模拟计算,让学生亲手操作,加深对税收计算方法的理解。
4. 引导学生关注税收政策变化,了解最新税收动态。
《税法》课程教案---张丽.doc
《税法》课程教案经济管理系张丽一、课程定位本课程是高职高专院校财会类相关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主干课程,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
通过该课程的教学,能够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和系统地掌握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备成为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需的税法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学习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提高全面综合素质,增强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继续学习的能力打下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使学生在毕业后,经过一定的工作实践, 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课程总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企业纳税实务的学科体系,了解纳税实务会计账务处理的基本方法,明确不同税种不同处理方法的相关理论。
熟悉税务会计账务处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方法。
掌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行为税会计处理方法,努力使课堂教学更接近于实际业务,加强模拟实训,使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提高。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专层次,即牢固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又掌握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及从事财会电算化工作的相应纳税实务知识,有较强的实践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基层会计人才。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根据会计电算化行业发展需要和从事物流工作岗位的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结合高职教育的宗旨和本课程的特点,重新设计了教学内容,具体见下表四、实践环节和内容的总体设计本课程的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思想是突出职业素质,强化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构建应用性和实践性为基本特点的教学体系。
该课程的实践环节主要有:(一)指导学生在课堂上模拟各种企业的应交税款的计算。
安排学生到有关单位参观熟悉报税流程。
(二)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运用所学知识,针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根据本课程特点,教学内容总体设计(具体见下表)。
本课程安排在大学二年级上期开设,周4学时,一学期完成。
五、教学进程计划表六、教学资料收集和配置设计本课程的教学资料收集主要来源于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精品课程网站、相关外贸网络、多所大学的案例集、习题集、校内外实训室及相关的实训基地。
《税法》课程教案-2024鲜版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定率计算、从量定额计算、 复合计税计算
消费税税率与征收率
税率形式、适用税率、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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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律制度
关税概述
定义、原理、特点
关税征税范围
进口关税、出口关税、过 境关税
关税应纳税额计算
完税价格确定、关税税额 计算
关税纳税人
纳税人分类、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
关税税率与征收率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奖励的奖金;国债和国家 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 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 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等。
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 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
度亏损。 17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 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 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 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完善反避税立法、加强反避税合作、强化反避税调查。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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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课程总结与复习指导
(完整word版)税法教案
第一章税法概论教学要点及考核要求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税收三性及税制要素,掌握税法的种类和作用,了解税收的立法原则和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教学重点与难点:税收三性及税制要素教学内容一、税法的定义1、税收及其三性(1)税收(2)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稳定性)(3)税收的基本职能: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社会经济2、税法二、税收法律关系:1、主体(当事人):(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2)纳税主体: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属地兼属人原则)2、客体:征税对象3、内容:三、税法的分类1、按职能: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2、按基本内容和效力: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3、实体税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和作用:(19种)(1)流转税类:(4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2)所得税类:(2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类:(3种):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4)财产和行为税类:(4种)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5)特定目的税类:(6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宴席税(各地自主正否)、城建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4、按税收管辖权:(1)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购税等)(2)地方税(8种)(3)共享税(增、营、所、城建、印花、资等7种)5、按计税依据的属性—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6、按税款是否包含在计税依据中—价内税、价外税四、税法的构成要素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2、征税对象(税制的首要因素)3、税目4、税率(税制的核心要素和中心环节)5、计税依据6、纳税环节7、纳税地点8、纳税期限9、税收优惠:减税、免税、起征点,免征额第二章增值税法教学要点及考核要求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的认定,准确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出口货物的税收政策并能进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计算,把握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及其他税制要素(或征收管理规定:纳税时间、地点及申报等)。
税法教案
《税法学》教案第一章税法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税法及其调整对象,税收及其特征。
1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法参与社会财产分配的一种形式。
2税收三大特征:A无偿性B强制性C固定性3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税法体系:是指构成税法全部内容的各种规范的有机体。
5税法调整对象:是指参与税务活动的个主体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1税收法律关系:是指通过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及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始终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
(2)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从形式上看其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
(3)税收法律关系在涉及财产所有权方面具有无偿性。
(4)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不取决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
3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征纳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三、1税法构成要素:(1)税法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和纳税主体。
(2)征税对象: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
(3)税目:是征税客体的具体化。
(4)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
(5)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
包括A定额税率B比例税率C累进税率。
(6)纳税环节:是征税对象的征税点在社会再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分布。
(7)纳税与申报期限(8)纳税地点(9)减税免税:包括A法定减免B特案减免C临时减免(10)违法处理四、1税法分类:A按功能与作用划分:实体税法,程序税法B按征税对象划分:流转水产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资源税法。
C按是否转嫁划分:间接税法,直接税法。
D按适用主体划分:涉内税法,涉外税法。
(完整)税法教案
税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了解税收的基本概念和分类2. 掌握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构成要素3. 熟悉税收征收管理及税务争议的处理4. 培养学生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意识二、教学内容:1. 税收基本概念与分类1.1 税收的定义1.2 税收的性质1.3 税收的分类2. 税收法律关系与税法构成要素2.1 税收法律关系的含义2.2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2.3 税法的构成要素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税收基本概念、分类,税收法律关系与税法构成要素等知识点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税收案例,帮助学生理解税法的具体应用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税收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沟通能力四、教学准备:1. 教材:税法相关教材或资料2. 课件:制作税法教案课件,便于学生直观理解知识点3. 案例:收集税收案例,用于课堂分析与讨论五、教学过程:1. 引入新课:简要介绍税收的基本概念,引发学生对税收的兴趣2. 讲解税收基本概念与分类:阐述税收的定义、性质及分类3. 讲解税收法律关系与税法构成要素:分析税收法律关系的含义、主体与客体,讲解税法的构成要素4. 案例分析:分析典型税收案例,让学生了解税法的具体应用5. 小组讨论:提出税收相关问题,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合作与沟通能力6. 总结与布置作业:总结本节课的主要知识点,布置相关作业,巩固所学内容六、教学拓展:1. 税收政策与经济关系:分析税收政策对国家经济的影响,了解税收政策调整的原因和效果。
2. 税收筹划:介绍税收筹划的概念和方法,让学生了解如何合理规划税务事项以减轻税负。
七、实践环节:1. 让学生分组调查身边的纳税情况,了解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税收征收情况。
2. 每组选取一个案例,分析其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构成要素,并讨论其税务处理的正确性。
八、教学评价:1. 课堂参与度: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和提问情况,评估学生的参与度。
2. 作业完成情况:检查学生作业的完成质量,评估学生对课堂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税法》教案
题后记
学生刚开始接触会计学知识,表现出一定的兴趣,本节内容属基本 理论部分,比较枯燥,能否引起学生学习这门课的兴趣、抓住学生 的注意力是上好这节课的关键所在,以通俗易懂的案例讲解枯燥的 理论,效果显著。
注:课后记包括学生课堂纪律、教学内容完成情况及教学体会等。 第1页
2011 年 月 日
教学目的 通过本节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税收管理体制和我国分税制内容。
教学内容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五节 增值税出口税收政策
教学重点、 难点及教学 方法
重点、难点:生产企业的免、抵、退政策 教学方法:讲授法结合交互式问答
作业、思考 题(讨论题)
见练习题。
题后记
用身边最平常的事例来比喻讲解,使学生深刻理解各类企业的出口 税收政策。
2011 年 3 月 日 教学目的 掌握增值税税收管理和发票管理
第6页
教学内容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六节 增值税税务管理 发票管理办法
教学重点、 重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难点及教学 难点:专用发票管理
方法
教学方法:讲授 、举例、课堂练习
作业、思考 题(讨论题)
让学生回去熟悉发票的内容结构,学会开具和使用
题后记
。
注:课后记包括学生课堂纪律、教学内容完成情况及教学体会等。 第7页
教学内容: 第一章 总 论 第一节 税法的含义 教学过程:
1.税收与税法 2.税收的构成要素 3.税与非税的区别 4.布置课后思考题
教学重点、 难点及教学 方法
重点:税与非税的区别; 难点:税收要素; 教学方法:采取讲授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案例、小问题结构 图使学生加深记忆。
作业、思考 1.税与非税如何区别? 题(讨论题) 2.我国税收的历史?
《税法基础》教案设计
《税法基础》教案设计税法基础教案设计一、教学目标1. 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 掌握税法的适用范围和分类;3. 理解税法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4. 能够解读和应用税法相关条款。
二、教学内容1. 税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税法的定义;- 税法的目的和功能;- 税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
2. 税法的适用范围和分类:- 税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税法的分类和种类。
3. 税法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的影响;- 增值税法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4. 税法条款的解读和应用:- 税法条款的结构和组成;- 税法条款的解读原则和方法;- 税法条款的实际应用案例分析。
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通过教师授课,介绍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分类等内容,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研究动力。
2. 讨论法:通过小组讨论,让学生针对税法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展开讨论,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案例分析法:选取实际的税法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和解读税法条款,并探讨实际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4. 情景模拟法:通过模拟真实的个人和企业税务管理情景,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研究和应用税法知识。
四、教学评估1. 课堂讨论:通过学生的参与和回答问题,评估研究效果和掌握情况。
2. 作业和小组报告:布置相关的作业和小组报告,评估学生对税法条款的解读和应用能力。
3. 考试:组织阶段性和期末考试,对学生的综合理解和应用能力进行评估。
五、教学资源1. 教材:选用权威的税法教材,提供给学生进行研究和参考。
2. 案例分析:准备实际的税法案例,供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
3. 研究资料:提供相关的税法法规和解读资料,帮助学生深入研究和理解。
六、教学安排1. 第一课:税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学时)2. 第二课:税法的适用范围和分类(2学时)3. 第三课:税法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2学时)4. 第四课:税法条款的解读和应用(2学时)*备注:每周安排2学时,共计7周完成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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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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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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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征收面广。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个体工商 户以外的个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就应 依法缴纳增值税。
第二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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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特征
增值法的特征
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4)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税款抵扣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各期应纳税额 时,采取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以其差额作为应纳税额的税款抵扣办法。用 公式表示为:
第二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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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特征
增值法的特征
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多环节征收。商品在流通的各个环节,只要产生了增值额,就产生了增 值税纳税义务。 (2)属于价外税。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 都应以不含税的销售额为计算依据。如果价款中含有增值税,首先应将其换算 为不含税的数额,然后再乘以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来计算增值税税额。换算公 式为:
第二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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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我国在 2008年及以前,增值税一直是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从2009年1月起,增值税 由过去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完整word版)税法教案
第一章税法概论教学要点及考核要求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税收三性及税制要素,掌握税法的种类和作用,了解税收的立法原则和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教学重点与难点:税收三性及税制要素教学内容一、税法的定义1、税收及其三性(1)税收(2)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稳定性)(3)税收的基本职能: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社会经济2、税法二、税收法律关系:1、主体(当事人):(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2)纳税主体: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属地兼属人原则)2、客体:征税对象3、内容:三、税法的分类1、按职能: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2、按基本内容和效力: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3、实体税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和作用:(19种)(1)流转税类:(4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2)所得税类:(2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类:(3种):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4)财产和行为税类:(4种)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5)特定目的税类:(6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宴席税(各地自主正否)、城建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4、按税收管辖权:(1)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购税等)(2)地方税(8种)(3)共享税(增、营、所、城建、印花、资等7种)5、按计税依据的属性—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6、按税款是否包含在计税依据中—价内税、价外税四、税法的构成要素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2、征税对象(税制的首要因素)3、税目4、税率(税制的核心要素和中心环节)5、计税依据6、纳税环节7、纳税地点8、纳税期限9、税收优惠:减税、免税、起征点,免征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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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教案1——3讲第一讲第一章税法总论教学目标:1.掌握税收的概念,理解税收的职能,了解税收的产生;2.掌握税法的概念,熟悉税收法规关系,了解税法的作用。
3.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并能分析运用;4.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情况;5.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明确目前开征的税种以及税法的分类;教学重点:1.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2.税法的分类。
教学难点:税法的分类教学场所及教具: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课内外作业: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习题训练课外:了解当地税收情况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教学导入】从同学们谈谈对税收最早的了解引入一、税收的性质(一)税收的概念税收又称为“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
1.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2.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来实现3.税收分配的对象为剩余产品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二)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1.税收产生的条件一般认为,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条件:(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2)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和发展。
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同税收的产生也有着直接的必然联系,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2.我国税收发展的历程(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
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阶段。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
初税亩顺应了土地私有制这一必然发展趋势,这是历史上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也是我国农业税制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的标志,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三)税收的职能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
二、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征税人(政府)与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即国家有关征税的法律。
前面所说的税收是经济学概念,而税法则是法学的概念,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三、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及其管理活动中,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它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则具有特殊性。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税收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表现为征税对象,包括物、货币和行为。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是指保障征纳税权利主体行使权利和监督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活动。
其实质就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首先,税法构成要素既包括实体性的,也包括程序性的;其次,税法构成要素是所有完善的单行税法都共同具备的,仅为某一税法所单独具有而非普遍性的内容,不构成税法要素,如扣缴义务人。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一)总则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二)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它规定了税款的法律承担者。
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三)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征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东西征税,是征税的客体,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四)税目税目是税法中规定应征税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各税种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征税对象质的界定,体现每个税种的征税广度。
(五)税率1.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有以下三种形式: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六)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按税法规定对处于不断运动中的纳税对象选定的应当征税的环节。
(七)纳税期限纳税时间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具体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八)纳税地点与纳税环节密切相关的是纳税地点,它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地点。
(九)减税免税减税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3种形式。
(十)罚则罚则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十一)附则附则一般都规定与该税法紧密相关的内容,比如该税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
五、税法的作用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方式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3.税法是国家维护经济秩序的法律工具4.税法是国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5.税法是国家维护其经济权益的法律保障六、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税收制度改革先后进行了五次重大改革: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0年。
全国共设14种税收:即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使用牌照税。
第二次是1958年税制改革。
全国共设工商税制9个税种(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盐税、屠宰税、利息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文化娱乐税和牲畜交易税);其他5个税种(农业税、牧业税、契税、关税、船舶吨税)。
第三次是1973年的税制改革。
全国共设工商税制7个税种,取消了利息所得税、文化娱乐税、牲畜交易税,新增了工商税(将原来的盐税名义上并入工商税,实际上仍然按原来的办法征收)、集市交易税;其他5个税种不变。
第四次是1984年税制改革。
全国共设工商税制32个税种(即产品税、营业税、资源税、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国营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32种);其他5个税种(农业税、牧业税、契税、关税、1987年开征耕地占用税)。
第五次是1994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对工商税制进行了一次全面性和结构性的重大改革,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就是现行的税收制度。
七、税法的分类(一)以税法内容和职能为标准的分类按照其基本内容和职能作用的不同,税法可分为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三种。
税收基本法是规定税收性质、立法、种类、体制和税务机构以及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等内容的法律规范。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种及其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地点等要素内容的法律规范。
税收程序法是规定税收管理工作的步骤和方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二)以征税对象为标准的分类按照其所规定的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法可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资源税法、财产税法和行为目的税法五种。
流转税法是规定对货物流转额和劳务收入额征税的法律规范。
是我国现行税制中最大一类税收。
所得税法是规定对纳税单位和个人获取各种所得或利润额征税的法律规范。
资源税法是规定对纳税人利用各种资源所获得收入征税的法律规范。
财产税法是规定对纳税人财产的价值或数量征税的法律规范。
行为目的税法是规定对某些特定行为及为实现国家特定政策目的征税的法律规范。
(三)以税收管辖权为标准的分类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税法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三种。
(四)以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为标准的分类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的不同,税法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三种。
八、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一)税收实体法体系的构成1994年我国通过大规模的工商税制改革,在主体上形成了我国工商税制的整体格局,连同其他税种,共有26种税,近20年来,又多次作了调整,目前开征的共有18个税种,关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由国家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收入、地方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收入。
我国现行税种序号税种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备注1 增值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为中央固定收入;其他为共享,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2 消费税√含海关代征的消费税3 营业税√√铁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为中央固定收入,其他为地方固定收入4 关税√5 企业所得税√√从2002年起铁道运输、邮电、国有商业银行、开发行、农发行、进出口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其他由中央与地方共享,中央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6 个人所得税√从2002年开始调整为共享税,中央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7 房产税√8 契税√9 车船税√2007年1月1日起由车船使用税改为车船税;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车船税法10 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成,97%归中央,3%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11 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中央固定收入,其他为地方收入12 耕地占用税√13 车辆购置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14 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大部分资源税作为地方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15 城镇土地使用税√16 土地增值税√17 烟叶税√2006年4月1日起开征。
18 船舶吨税√仅对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征税课后体会与建议:(1)学生初接触税收知识,比较抽象,讲解时要突出重点,边讲边练;(2)在讲解税法构成要素时,应结合具体实例介绍;(3)由于我国税收制度变化较快,一定要结合最新的税收制度来介绍我国现行税法体系;(4)在讲解税法分类时,应结合具体实例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