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案

《税法》教案
《税法》教案

石河子大学教案

课程名称税法

任课班级财管08班

任课教师曹世庆

经贸学院会计系教研室

2010 ——2011学年第二学期

20XX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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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税收基础

课程标准税收基础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 四川省绵阳财经学校 会计专业 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税收基础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程 授课对象会计专业会计、出纳岗位 授课学时 72 XX年XX月XX日

1 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也是培养学生对税收知识的进一步了解的课程。该课程是一门介绍税收基本理论,我国税制以及税收管理的课程。在当前教学改革的浪潮中,该课程显得尤为重要。学习税收基础是今后学习纳税实务课程的基础,也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会计业务知识。同时,学习好该课程也是顺利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一个重要基础,也为今后的工作做一个良好的铺垫。 2 课程设计思路 1.本课程以各种税种要素为主要知识点进行讲授,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理解税对于会计的重要性,同时紧密围绕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训练,补充教材上相应的知识内容。 2.各章节所呈现的知识内容应相互区别理解,也可从会计知识方面进行更详细的解释,以便于学生接受相对较难理解的知识点,做到课程之间相互衔接,体现该课程的多元化。 3.在对税收概论的掌握上,结合各主要税种(尤其是从业考试涉及的主要税种)要素熟练掌握,以练习的方式强化理解。 4.本课程总学时72学时,建议理论讲授57学时,实训11学时,复习测试2学时,机动2学时。 3 课程目标 总体目标

通过税收基础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税收的基础理论和相关知识;熟知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熟练掌握各种税的计税方法和税收征管。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理解、运用。为学生将通过资格考试和胜任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知识目标 1. 税收概述、特点,税收分类、税法概念及分类; 2. 流转税制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的计算及征收管理; 3.所得税制中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及征收管理; 4.税务代理、税收法律责任及诉讼。 能力目标 1.学生根据学习的内容,自己分析计算各税种; 2.对于教材上未涉及但考试大纲存在的内容要认真掌握; 3.学会归纳总结税收征管的内容。 素质目标 1.树立遵纪守法的道德观念,严格遵守税法的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有良好的职业; 2.具有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和主动、热情、耐心的服务意识;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税务会计》第01章在线测试

《税务会计》第01章在线测试 《税务会计》第01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55:19 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税制构成要素中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是( )。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目 D、税率 2、( )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A、征税对象 B、税目 C、计税依据 D、税率 3、下列税率形式中,与征税对象的价值量无关的是( )。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4、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实行多次课征制的最典型税种是( )。 A、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 C、车辆购置税 D、房产税 5、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税种叫( )。 A、流转税 B、所得税 C、财产税 D、资源税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取得方式的独有特征,即税收的“三性”是( ) A、合法性 B、固定性 C、无偿性

D、强制性 E、公平性 2、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的减免税形式有( )。 A、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地方附加 E、税收加成 3、下列税种中,通常情况下应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有( )。 A、增值税 B、企业所得税 C、消费税 D、营业税 E、房产税 4、下列税种中属于直接税的有( )。 A、增值税 B、营业税 C、企业所得税 D、个人所得税 E、消费税 5、税务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包括( )。 A、税基的确定 B、应纳税额的计算 C、应纳税额的核算

税法教案

《税法学》教案 第一章税法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税法及其调整对象,税收及其特征。 1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法参与社会财产分配的一种形式。 2税收三大特征:A无偿性B强制性C固定性 3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税法体系:是指构成税法全部内容的各种规范的有机体。 5税法调整对象:是指参与税务活动的个主体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1税收法律关系:是指通过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及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始终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 (2)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从形式上看其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 (3)税收法律关系在涉及财产所有权方面具有无偿性。 (4)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不取决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 3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征纳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三、1税法构成要素: (1)税法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和纳税主体。(2)征税对象: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 (3)税目:是征税客体的具体化。 (4)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 (5)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包括A定额税率B比例税率C累进税率。(6)纳税环节:是征税对象的征税点在社会再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分布。 (7)纳税与申报期限 (8)纳税地点 (9)减税免税:包括A法定减免B特案减免C临时减免 (10)违法处理 四、1税法分类: A按功能与作用划分:实体税法,程序税法 B按征税对象划分:流转水产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资源税法。 C按是否转嫁划分:间接税法,直接税法。 D按适用主体划分:涉内税法,涉外税法。 2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时开始征税的临界点。 3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第二章税罚的基本原则

税法平时作业(一)

税法平时作业(一) (学生应在学习第四章内容后及时完成本次作业上交,由辅导教师进行批阅讲评。) 一、填空(每空1分,共20分) 1、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在权利义务关系上具有____________的特点。 2、税法对社会生产活动的调控,主要是从调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三个方面来进行的。 3、税法的基本原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4、流转税是以________为征税对象,选择其在流转过程中的特定环节加以征收的税。 5、我国现行的财产税法包括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6、凡是________和________归中央一级政府的税种,成为中央税,为中央财政收入。 7、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三类。 8、累进税率是随着___________________的增加所负担的税率也随之增加的一种税率。 9、按照增值税的征管方式,可将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10、我国《消费税条例》规定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国境内生产、__________和________的特种消费品。 二、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 1、下列在我国现行的税率中一般不采用的有()。 a.比例税率

b.全额累进税率 c.定额税率 d.超额累进税率 2、将购买的货物用于下列项目,其进项税额不抵扣的是()。 a.用于产品的生产 b.用于机器设备的维修 c.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d.用于修建展览厅 3、下列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中,不能按次计算征税的是()。 a.工薪所得 b.股息红利所得 c.财产转让所得 d.稿酬所得 4、税法的构成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包括()。 a.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率 b.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目 c.纳税期限、征税客体、税率

《税法》第02章在线测试(多选1错)

《税法》第02章在线测试 《税法》第02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1:58 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2.按照税法,可以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是() A、销售自来水 B、销售大米 C、销售古旧图书 D、销售进口的货物 2、7.下列情况中可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是()。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 的应税消费品 C、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D、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3、10.某文化馆某月举办文化活动取得门票收入和游戏厅经营收入共5万元,该两项收入未能分开核算。另为一室内小型体育比赛提供场地取得收入2万元,则该文化馆本月应纳营业税额为()。 A、10600元 B、14000元 C、600元 D、10000元 4、13.某县城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进口原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万元;本期在国内销售甲产品缴纳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50万元,由于缴纳消费税时超过纳税期限10天,被罚滞纳金0.25万元;本期出口乙产品一批,按规定退回增值税20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A、4.55万元 B、3.5万元 C、4.25万元 D、4万元 5、14.市区内某卷烟厂委托县城的一加工厂加工烟丝,加工后收回烟丝时,加工厂为卷烟厂代扣代缴消费税5万元,那么应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A、2500 B、3500 C、1500 D、500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1.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下列项目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税法 名词解释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基于政治权利和法律规定,由国家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法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由国家认可、制定和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它是国家政治权利参与税收分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以确认和保护国家税收权益和纳税人权益为基本任务的法律形式,简而言之,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 税法解释是指由一定主体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对税收法律文本的意思所进行的解释和说明。 税法渊源是指税法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即税法的效力渊源,也就是说,税法由什么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因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各种法律类别。 实体税法即税收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和确认税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职责为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程序税法即税收程序法,是指以保证税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主要规定征税机关的征管程序和纳税人的纳税程序等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法确认和保护的在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基于税收法律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收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规定,税法构成要素也必须且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征税主体的权利义务只能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无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 税权也称征税权、课税权,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开征、停征、减征、免税、补税、退税,管理税收事物的权力的总称。 税收征管体制是指确认和保护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税权关系的法律制度,核心是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权限。 分税制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事权范围划分税种和管理权限,实行收支挂钩的分级管理财政体制。 增值税是以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需要,在其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增值额。 理论增值额是指个人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新创造出来的价值,包括工资、奖金、利息、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进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人。 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或称销售税,是以纳税人生产销售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营业税的纳税范围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将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每一类都按照单独的税率纳税。 企业所得税是以取得所得的主体缴纳的,以其存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一种税,是一种典型的直接税。 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成立(中国企业),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 关税是以进出关境或国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某些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行为税亦称特定行为税,是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变动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买方税。 印花税是国家对纳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租金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税是在中国境内的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按照《车船税暂行条列》应缴纳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或个人,就其所取得的收入的增值

《税收基础》课程标准

会计专业课程标准 税收基础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 税收基础 [适用专业] 会计专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涉外会计方向) 1.前言 1.1课程性质 税收基础是一门有关税收理论、制度和管理的业务课程,与经济生活关系密切。是各类学校财政、税收、会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金融等财经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或必选课程。 本课程服务于企业会计工作要求,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同时,以该专业相关的其他主干课程为基础。 1.2设计思路 本课程以就业为导向,在深入企业进行全面了解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对涵盖的岗位群进行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的基础上,将本课程要掌握的税款计算内容分解设计成若干个工作任务,按中职学生的认知特点,采用平衡与流程相结合的结构来展示教学内容,同时,通过设计情景模拟、实训等训练活动,要求学生做学结合,边学边做,以培养学生税款计算的操作能力。 2.课程目标 通过税收基础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税收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掌握各种税的征税规定、计税方法和申报纳税方法;明确纳税人应当承担的纳税义务、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以及违反税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理解、运用和遵守执行国家税法的水平以及分析、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将来从事的财经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职业能力目标: 流转税制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 所得、收益税制中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 财产税制中契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 资源税制中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 行为税中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

《税务会计》第07章在线测试

《税务会计》第07章在线测试 A B D C 境内所得的企业 B A 实际联系的所得 D C 境内所得 B A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C场所且其所得与所设机构、 D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B C D 、企业下列收入项目属于应税收入的是 B A 投资收益 C D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C、提供劳务所得,按劳务发生地确定 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E、动产转让所得,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2、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的有( )。 A、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B、将自产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 C、将企业的资产用于市场推广 D、将资产在总分机构之间移送 E、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用房 3、企业缴纳的下列各项税金,可以在当期直接扣除的有( )。 A、契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E、增值税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项目可以享有加计扣除的是( )。 A、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B、企业购置节水专用没备的投资 C、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 D、购进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 E、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5、下列收入项目构成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依据的是( )。 A、销售货物收入

正确错误 、企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正确错误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正确错误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正确错误 、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正确错误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税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负责人: 二、学时与学分: 三、课程性质:选修课 四、适用专业:会计 五、使用教材:王莉主编.税法.清华大学出版社, 六、参考书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税法.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 2、纪金莲主编.《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七、开课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八、课程的目的和任务: 《税法》是会计学专业的主干课之一,主要讲授的是指纳税义务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了其财务利益的最大化,而在设立、经营、投资乃至消亡的过程中,所做的纳税方案选择。《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社会认知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税收筹划专门人才的需求会越来越多,该课程的设置有利于拓展培养人才的领域,寻求学科发展新的增长点,拓宽学生就业的渠道。 九、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 在学习和掌握税法、财务会计等课程的基础上,重点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联系我国的经济实践和税收环境,掌握税收筹划的技巧和具体税种的筹划方法。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便尽快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下的税收筹划需要。 十、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章税法总论 一、教学内容 1、税收的概念 2、税法概述 3、税法的构成要素 4、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 5、综合案例分析 二、教学基本要求 学习本章要求掌握税法要素,尤其是最基本的要素、核心要素;熟悉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的区别;了解税收法律关系。 三、重点、难点 1、税收的特征 2、税收的职能作用 3、税法的概念特征 4、税法的构成要素 5、税收的实体法与程序法 第二章增值税 一、教学内容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增值税得出口退免税 4、增值税的发票管理

税法名词解释

税法名词解释 1.超额累进税率 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种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于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个人所得税采用这种税率。 2.起征点和免征额 ①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②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3.从价税和从量税 ①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或金额,按一定税率计征的税种。 ②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税收。 4.价内税和价外税 ①价内税: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 ②价外税: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 5.资源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6.土地增值税 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7.房产税 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8.车船税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一种税。 9.印花税 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10.契税 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企业纳税实务课程标准

精品文档 《企业纳税实务》课程标准 21.1 课程基本信息(表21-1) “企业纳税实务”课程基本信息表21-1 21.2 课程性质与任务 21.2.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会计专业的岗位专用能力培养课程,是校企合作开发的基于纳税会计工作过程的课程。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意义重大,具有综合性、法律性、实用性等特点,与会计、税收等相关学科的联系紧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和训练,使学生重点理解和掌握税收征管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学生亲自动手练习和模拟操作、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各项知识的融会贯通。 21.2.2课程任务 以税务会计工作的实践过程为中心,以税务会计岗位职业能力所需要的技能模块来确定实验课程和相关的理论课程,并以实验课程为核心、以相关的理论课程为辅助来确定课程体系。在课程内容的组织上,采用“项目教学”,根据税务会计岗位的工作过程来组织教学内容,将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实务课程实践化,以“任务中心模式”为主,从而突显学生的能力本位特点 . 精品文档 21.3 课程目标 21.3.1知识目标

A1:能够使学生对纳税实务的基本性质和概念、特点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A2:能够了解与把握税务会计人员的具体业务程序与工作内容; A3:能够理解和掌握各种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账簿设置、报表编制、纳税申报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21.3.2能力目标 B1:能够根据企业情况的变化进行各种税务登记; B2:能够处理企业各涉税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凭证,设置和登记应交税费账簿;B3:能够编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地方税种相关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网上申报和税款交纳。 21.3.3素质目标 C1:培养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 C2:形成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C3:养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21.4 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表21-2) “企业纳税实务”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21-2 表 . 精品文档

税法实验教案 (1)

《税法》 实 验 授 课 教 案 实验一、税务登记与开具增值税发票 实验名称:税务登记与开具增值税发票 实验项目编号:0001 实验学时:2 实验类型:演示型 实验类别:专业基础实验 实验目的:结合课本知识,了解税务登记流程,掌握增值税发票填开要求及注意事项

实验要求:99财经网---网中网电子报税模拟教学课程及增值税模拟开票系统。 实验内容:1、税务变更登记 2、税务撤销登记 3、领购增值税发票,读入增值税发票 4、根据教师布置的作业任务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根据教师布置的作业任务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实验环境:电子报税模拟教学课程及增值税模拟开票系统 考核方式:提交作业及实验报告 注意要点:增值税专业发票开具对象 实验二、增值税计算与申报(一) 实验名称:增值税计算与申报(一) 实验项目编号:0002 实验学时:2 实验类型:演示型 实验类别:专业基础实验 实验目的:结合课本知识,掌握不同企业不同业务增值税的计算,包括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实验要求:掌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实验内容: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购进业务进项税的计算 2)进项税转出的计算 3)销项税的计算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3、营改增企业增值税的计算

实验环境:网中网税务会计课程 考核方式:提交作业及实验报告 注意要点:进项税转出业务,特殊销售的销售额的确定,视同销售规定

实验二、增值税计算与申报(二) 实验名称:增值税计算与申报(二) 实验项目编号:0002 实验学时:2 实验类型:演示型 实验类别:专业基础实验 实验目的:结合课本知识,了解增值税申报的资料要求及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 实验要求:了解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结构,熟悉各个栏目的含义及填写要求,能完成指定企业的增值税申报。 实验内容:1、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主表 2、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至(四) 3、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实验环境: 99财经网-厦门网中网电子报税模拟教学课程。 考核方式:提交作业及实验报告 注意要点: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的数据应该对应。

财税业务流程及财税会计课程标准

财税业务流程与财税会计 一、课程基本信息 二、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一)课程性质 《财税业务流程与财税会计》是财务管理专业的实习实训课程。该课程结合最新财税政策与企业实务操要求,以电子报税和税务会计两大实训教学软件为平台,模拟整个财税业务流程,具有实践性、技术性和应用性强的显着特点。 (二)课程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达到下列要求: 1.了解财税业务流程与财税会计的基本框架; 2.熟悉电子报税与税务会计实训教学系统的基本操作流程; 3.理解各个实训项目的理论精要; 4.掌握各个实训项目的实务操作要求; 5.掌握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重要税种的计算、账务处理、纳税申报等业务处理规则; 6.掌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行业的最新财税处理规则; 7.掌握最新的企业税务登记与变更、纳税筹划的操作方法与技术; 8.具备在真实商业环境下完成相关财税业务的综合性理论与实务素质。 三、课程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电子报税和税务会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方法,了解我国最新财税政策法规与企业实务操作规范,树立现代财税理念,培养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具体目标 1.知识目标:学生全面掌握财税业务流程与财税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操作方法、基本内容。

2.能力目标:全面、系统地掌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素质目标:具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树立良好的财经道德观念,综合素质较高。 四、课程设计思路 (一)课程设置的依据 《财税业务流程与财税会计》课程的设计思路是培养学生在真实商业环境下进行涉税会计处理与纳税申报的能力,掌握企业整个财税业务流程的操作规则。本课程的设计针对行业特色,基于财税工作的实际需要,以“立德树人,培养职业能力”为已任,把财务管理专业的学习从“应试”引向“应用”,从“学业”引向“就业”。因此,《财税业务流程与财税会计》实训课程的开设拉近了理论与实务的距离,以真实的实务操作强化理论要点的理解与掌握。 (二)课程目标、内容制定的依据 《财税业务流程与财税会计》课程以实训教学为主导,依据单元实训、综合实训、分岗实训、混岗实训等原则组织实训内容,结合最新财税政策法规,让学生在仿真的企业商业环境下,掌握整个财税业务流程的操作要求,实现财税理论与企业涉税实务的有机互动,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三)课程目标实现的途径 1.教学采用“多媒体+财务软件+因特网”的模式; 2.教学方法以多媒体讲授为主,辅以学生上机实践操作等; 3.充分利用实验室的教学软件开展仿真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践,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五、教学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一)教学内容 项目(一)企业税务登记及变更(2学时) 1.项目类别:必做 2.项目性质:应用性 3.项目主要目的: ①了解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及变更的相关规定及程序; ②练习税务登记表、变更税务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认定申请表的填制,要求做到规范、内容真实完整。 4.考核方法:上机操作 项目(二)增值税计算、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4学时)

《税法》第01章在线测试

《税法》第01章在线测试 《税法》第01章在线测试 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D 、进行税务检查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 2分,5道题共10分) 1、3?我国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机关包括( ) 税务机关 一题、单项选择题 (每题 1分,5道题共5分) 2 ?制定税收行政法规的部门是( ) A 、财政部 B 、国家税务总局 C 国务院 厂 D 、地方政府 5?以下税种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是( ) 厂 A 、土地增值税 厂 B 、车船税 c"" C 企业所得税 " D 、个人所得税 6?我国现行税法中,采用定额税率的有( ) 庁 A 、城镇土地使用税 「 B 、城市维护建设税 C C 土地增值税 r D 、个人所得税 9?下列属于中央税的是() c ,壬 r A 、增值税 B 、营业税 r C 企业所得税 " D 、车辆购置税 10.纳税人在承担税法规定的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应承担的义务的是( ) (T A 、进行纳税申报 B 、申请延期纳税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1 、 2、 3、 4、 5、 剩余时间:45:40 C 申请税收复议 B 、 财政机关 海关 税务代理机构

2、5?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税法可分为:() ‘ A、税收基本法 B、税收实体法 ‘ C税收普通法 」D程序法 3、6.税法最基本的要素是() Lil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巨C税率 —I D纳税期限 4、8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主要有() 厂A、附加 □ B、加成 U C减税 ■ I D免税 5、12.下列税种,全部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有() 臣A、消费税 厂B、增值税 門C车辆购置税 口D 资源税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税务机关的权利和纳税人的义务两个方面的内容。( 错误 确 2、7?税收是国家凭借经济权力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 错误

税收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直接税:纳税人不能把税负转嫁给他人的税种。 2.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享有法定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直接缴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 3.课税对象:又称课税客体,是税法规定的征收目的物,是征税的依据。 4.税率:是税额和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 5.定额税率:是对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计征的税。 6.起征点: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时开始征税,未达到的不征税。 7.税收无偿性: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归国家所有,即不需要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8.中央税:又称国税,是由国家政府或国家一级政府征收管理和使用的税。 9.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使用的税。 10.税收原则:国家制定税收政策、设计税收制度应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或基本准则,也是评价税收政策好坏、鉴别税收制度优劣、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 11.税负转嫁: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将其所缴纳的税款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是税负运动的一种方式。 12.税负归宿:是税负运动的终点或最终的归着点。 13.扣缴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 14.税收中性:不仅包括税收不应使消费者遭受额外效率损失,还包括不应对一切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如对劳动、储蓄、资本形成的影响。 15.税收负担:即“税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所承担的一定的经济负担。 16.宏观税收负担: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税收总收入占当期社会新增财富的比重,是税收负担最重要的分类之一。 17.税收超额负担:政府税收导致纳税人的福利损失大于政府税收收入,从而形成税外负担,引起效率损失。 18.税收成本:在实施税收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形或无形的耗费。 19.税制结构:是国家根据集中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要求,设置各个税种从而形成的相互协调和补充的税收体系。 20.税收效应: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反应,即税收的调节作用。 21.增值税:是以商品或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2.营业税: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和单位或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23.消费税: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24.销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25.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26.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27.纳税申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28.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纳税实务》课程标准.doc

《纳税实务》课程标准 适用专业:会计、会计电算化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程 学分:6 总学时数:108 一、课程简介 《纳税实务》是东营职业学院会计学院会计、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在第三学期开设,它既是对《基础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等课程涉及税的知识的进一步学习,也是学习《税务会计》等课程的基础。该课程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不仅使学生掌握税法相关规定及纳税基本技能。还重视学生职业素养和人文素养的培养,使学生具备职业发展与迁移所需的相对完整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二、课程目标 总体目标:培养学生的综合办税能力及综合职业素质。 (一)能力目标: 1.能根据各税种的征税范围确认企业日常经济活动涉及税种 2.能根据各种税的相关规定对企业日常经济活动所涉及的各个税种进行税款计算 3.能根据纳税申报的相关规定填写各个税种纳税申报表并办理纳税申报. (二)知识目标: 1.掌握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 2.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 3.掌握财产、行为和资源税的计算与纳税申报 (三)素质目标: 1.树立纳税精益求精等职业精神 2.培养依法纳税的意识;依法节税的意识 3.与税务机关良好的沟通能力 4.培养独立学习纳税新政策的能力 三、课程设计理念与思路

中小企业财务岗位的核心工作是日常财务核算管理和定期办理纳税事宜,而且后一项工作越来越被企业和社会所重视,“办理纳税事宜”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较熟练的实践操作能力,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企业需要日常财务处理准确,涉税事宜办理娴熟的高素质人才,这为《纳税实务》课程大纲的制定指明了方向。 《纳税实务》课程的设计,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宗旨,以适应岗位胜任能力为线索,以讲解各种税的法律法规、计算方法作为教学内容,以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如何申报纳税来组织教学过程。在教学中贯彻“教书育人”的方针,将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融入教学过程中,在教学过程中突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及职业素质的养成,增强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使其成为职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 四、课程内容与要求

新版精选2020年税法在线测试题库35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在线税法考试题库358题[含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于( )缴纳税款。 A.税务机关填发税款缴纳书次日起15日内 B.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 C.次月起7日内 D.次月起10 日内 参考答案:B 2.下列应缴印花税的有()。 A.货物运输合同 B.无息贷款合同 C.贴息贷款合同 D.特殊货运凭证 参考答案:A 3.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A.5% B.3% C.7% D.1% 参考答案:C 4.下列房地产转让行为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A.赠予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C.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给债权人的房地产 D.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的房地产 参考答案:C 5.下列项目中,不应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 A.机器设备进口后的安装费用 B.运抵我国境内起卸前的保险费 C.卖方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D.买方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参考答案:A

6.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的是下列哪种税率( )。 A.差别幅度定额税率 B.累进税率 C.固定税额 D.比例税率 参考答案:A 7.下列房产中免征房产税的是( )。 A.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 B.公园、名胜古迹经营用的房产 C.幼儿园附属的的商店用房 D.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 参考答案:D 8.甲公司进口一台机器设备,成交价格为4000万元人民币,起卸前运费和保险费共为2万元,购货佣金4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5%,则甲公司应纳进口关税为( )。 A.600万元 B.600.3万元 C.675.225万元 D.600.825万元 参考答案:B 9.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A.5% B.3% C.7% D.1% 参考答案:C 10.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有()。 A.人造原油 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C.洗煤 D.液体盐 参考答案:D 11.某工业企业2006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相关费用37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7.5万元(其中印花税金2.5万元)。

税法教案讲

第一讲第一章税法总论 教学目标: 1.掌握税收的概念,理解税收的职能,了解税收的产生; 2.掌握税法的概念,熟悉税收法规关系,了解税法的作用。 3.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并能分析运用; 4.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5.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明确目前开征的税种以及税法的分类; 教学重点: 1.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2.税法的分类。 教学难点: 税法的分类 教学场所及教具: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 课内外作业: 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习题训练课外:了解当地税收情况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教学导入】 从同学们谈谈对税收最早的了解引入 一、税收的性质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又称为“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

一种规范形式。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 1.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 2.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来实现 3.税收分配的对象为剩余产品 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二)税收的产生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1.税收产生的条件 一般认为,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条件: (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 (2)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和发展。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同税收的产生也有着直接的必然联系,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2.我国税收发展的历程 (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阶段。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初税亩顺应了土地私有制这一必然发展趋势,这是历史上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也是我国农业税制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的标志,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三)税收的职能 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 二、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征税人(政府)与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即国家有关征税的法律。 前面所说的税收是经济学概念,而税法则是法学的概念,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税法名词解释)

1.偶然所得 解答: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 2.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人 解答:是指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提出赔偿要求的人。 3.税务行政处罚 解答: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一定的行政制裁的措施。 4.车辆购置税 解答: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所购车辆价格的一定比率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5.收入型增值税 解答: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在纳税期内扣除固定资产当期的折旧部分的增值税课征模式。 6.特别财产税 解答:又称特种财产税或个别财产税,是指对纳税人的某一特定财产单独课征的一种财产税。如地产税、房产税、车船税等。 7.自行申报纳税 解答:是指由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8.财产税 解答:是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作为课税客体而征收的税收,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遗产税等。 9.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解答:是指税收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税务机关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强制当事人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10.超额累进税率 解答:是指把征税对象按其数额划分成若干等级,从低到高每一个等级规定一个税率,当征税对象数额增加到按高一级税率计税时,仅就其超额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税。 11.比例税率 解答: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征税数额的大小,都采取同一比例的税率征税,一般适用于对流转额等征税对象的征税。 12.税务行政诉讼管辖 解答:是指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受理第一审税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种。 税法复习重点提示 1.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法参与社会财产分配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特征: 一是强制性。主要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 二是无偿性。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三是固定性。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2.税法的概念和特征 (1)税法的概念: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部分。广义上的税法,包括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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