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基础阶段)全套课件
经济法基础完整版电子课件pptx(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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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9
03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 范围与经营规则,以及商业银行的监 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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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发行与交易规则,信息披露制度 ,投资者保护制度,以及证券市场的 监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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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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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024/1/29
合同订立与成立
包括要约、承诺等合同订立的基 本规则,以及合同的成立要件和 时间。
2024/1/29
合同履行
包括合同履行的原则、规则以及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等。
合同担保
介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 定金等五种担保方式及其设立、 效力和实现规则。
合同变更、转让与终止
包括合同变更、转让的条件和程 序,以及合同终止的情形和法律 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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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2024/1/29
不正当竞争行为
列举混淆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 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及其构成要件。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阐述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
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主体和适用规则等。
税收特别措施法律制度
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税收抵免等特 殊规定,以及反避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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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制度
金融法概述
金融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 等。
02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中央银行的职责、业务范围、货币政 策工具等,以及中央银行的监管和法 律责任。
01
保险法律制度
2020中经_经济基础_P5会计
4.7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是指除上述六项经济业务事项以外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办理会 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经济业务事项。
2.2 监督职能 含义:是指在经济事项发生以前、经济事项进行当中和经济事项发生以后,会计利用预 算、检查、考核、分析等手段,对单位的会计核算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 规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与控制。 会计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3 二者的关系 会计的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会计核算是基本的、首要的、是会计监督的前提,没有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就失去了存 在的基础;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的保证。
第一步、供应过程:通过采购活动,货币资金形态→储备资金形态; 第二步、生产过程:储备资金形态→生产资金形态→成品资金形态; 第三步:销售过程:成品资金形态→货币资金形态。 资金周转: 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货币资金,上述循环过程周而复
始的不断循环。 资金的退出
缴纳税金、偿还债务、向投资者分配股利或利润——退出企业的资金循环与周转。 剩余利润留在企业,继续用于企业的再生产过程。
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 资金投入包括:
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金---属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企业债权人投入的资金---属于企业的负债(债权人的权益)。 投入企业的资金构成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原材料)和非流动资产(厂房,机器设 备)。 资金的循环与周转 是企业将资金运用于生产经营过程,包括资金循环和资金周转。 资金循环:
4.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 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 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如单位销售商品、对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物方或 者接受劳务方收取的价税款,单位采购材料物资按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账款等, 即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债务 债务是企业承担的需要偿付的现时义务。 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以及应交款项等,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 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期借款、 应付债券、⻓期应付款等。
2020中经_经济基础_P6法律
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违约责任。 物权的优先效力表现两个方面:
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在“一物二卖”的情况下,如果后买者已完成物权的公示,而先买者未完成 物权的公示,则后买者取得的所有权优先于先买者;担保物权优先于其他 一般债权;物权优于债权并不是绝对的:买卖不破租赁。
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 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如:同一不动产上设定抵押权后,再在该不动产上设定的抵押权,抵押权 的优先效力依抵押权登记的先后确定,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优先受偿。债权 不具有这种对内优先的效力,在同一物上可设立多个债权,各个债权都具 有平等的效力,债权人在依法受偿时都是平等的。
物权的特征: 物权是绝对权 物权内容:物权是指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 人的权利,又称“对世权”。 债权区别:债权是相对权,只是发生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又 称“对人权”。 物权属于支配权 物权内容:权利人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实现自己的利益。 债权区别:债权必须有相对人义务人给予协助才能顺利实现。 物权是法定的 物权内容:法定形式,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 债权区别:由当事人自由确定。 物权的客体—般为物 物权内容:—般为物(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而不是行为。此外,物权只 能以独立于人身之外的物作为客体。 债权区别:债权直接指向的是行为,而间接涉及物。在债权关系存续期间,债权 人一般不直接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在债务人交付财产以后,债权人才能直接 支配物。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物权的追及效力: 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有追及于物所在地行使权利,依法 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在标的物没有转移所有权之前,债务人非法转 让并由第三人占有时,债权人不得请求标的物的占有人返还财产,只能请求债
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一章
第一章总论第一单元经济法基础【考点 1】经济法的渊源(★)( P12)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3. 法规(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2)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 规章( 1)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2)地方政府规章: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6. 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7. 国际条约、协定【解释】(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考点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P13)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 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2) 16周岁以上(≥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 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3)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单元民事法律行为【考点3】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P15)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常见的事实行为有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侵权行为、创作行为等。
2020年中级经济法视频课ppt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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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行为分类(包括但不限于)
分类标准
行为成立需 几方意思表 示
是否存在对 待的给付
分类内容 单方行为 多方行为 有偿行为 无偿行为
代表行为及注意事项 债务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 【注意】多方行为中的决议行为,不要求意思表示全部一 致
赠与、无偿委托、借用
是否具备特 定的形式
当事人权利 选择权:可撤销,也可继续有效
绝对无效
权利行使期 间
一般
重大误解 胁迫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内行使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 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行使
最长
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消灭
溯及力
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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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无效 (1)法律行为标的之数超过法律许可范围 (2)法律行为的内容由数种不同事项合并而成,其中一项或
第一章 总论 一、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7分,属于 一般性章节,考试题型一般为客观题,适当关注部分考 点(如可撤销法律行为、表见代理、仲裁、诉讼时效等) 与《合同法》相结合考核主观题。
本章复习难度不大,考生重在对考点的准确理解。 重点掌握“法律行为”、“无权代理”、“仲裁”以及 “民事诉讼”。
无效 有效 有效 效力待定
通谋虚伪意思表示
无效
虚假意思表示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无效
意思表 示有瑕 疵
欺诈 胁迫
一方欺诈另一方 第三方欺诈,另一方恶意 一方胁迫另一方 第三方胁迫
仲裁协议 仲裁裁决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课件讲义最新版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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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制度
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等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 其特征包括营利性、组织性和法定性。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企业的设立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如制定章程、筹集资金、申请登记等。企业的变更包括 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的变化。企业的终止包括解散、破产等方式。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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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的种类
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 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 法人。其特征包括资合性、法 人性、组织性和营利性。
根据不同的标准,公司可分为 不同的类型,如按股东责任可 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 公司;按公司国籍可分为本国 公司和外国公司等。
公司的设立、变更 和终止
2024/1/28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的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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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8
04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CHAP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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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律制度
预算法律制度
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 执行、调整和监督等方面 的法律规定。
2024/1/28
国债法律制度
涉及国债的发行、交易、 偿还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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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8
03
市场运行法律制度
CHAPTER
12
竞争法律制度
01
02
03
反不正当竞争法
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维护 公平竞争秩序。
2024/1/28
反垄断法
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保 护市场公平竞争。
招标投标法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
2020中级经济师考试基础网课精讲班讲义第7章
1第七章 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考情分析】【本章教材结构】【本章内容精讲】第一节 国民收入核算【本节知识点】【知识点1】国内生产总值的含义、形态和计算方法【本节内容精讲】【知识点1】国内生产总值的含义、形态和计算方法一、国内生产总值的含义国内生产总值(GDP )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国内生产总值有3种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具体如下: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国民收入核算1.国内生产总值的含义、形态及计算方法宏观经济均衡的基本模型1.两部门、三部门、四部门的储蓄投资恒等式消费储蓄和投资 1.消费和储蓄2.投资函数与投资乘数3.简单国民收入决定总需求与总供给1.总需求的含义及影响因素2.总供给的含义及影响因素三、国内生产总值(GDP)与国民总收入(GNI)的关系国民总收入就是过去所常用的国民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
国民总收入是一个收入概念,而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生产概念。
国民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来自国外的净要素收入四、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有3种,具体见下表:GDP的计算方法学员专用请勿外泄例题精讲【例题•多选】关于国内生产总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国内生产总值又称为国民总收入B.国内生产总值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C.国内生产总值仅具有价值形态D.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E.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只有收入法和支出法两种F.从价值形态看,国内生产总值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价值G.按收入法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H.运用支出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可以计算最终消费率I.通过核算整个社会在一定时期内购买最终产品的支付总和来核算GDP的方法称为生产法【答案】BDGH【解析】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总收入是不同的,一个是生产的概念,一个是收入的概念,A错误;国内生产总值具有三种形态,C错误;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有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E错误;从产品形态看,国内生产总值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价值,F错误;支出法是通过核算整个社会在一定时期内购买最终产品的支付总和来核算GDP ,I项错误。
【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一章_总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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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精讲
【考点】经济法主体—范围
中级《经济法》精讲
【考点】经济法主体—分类
依据
分类
根据调整 对象不同
宏观调控法 调控主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
9 7 11 8 ★★
12 12 12 15 ★★★
19 17 18 17 ★★★
16 14 20 14 ★★★
14 16 11 14 ★★★
7869 ★
复习难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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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精讲
第一章 总论
中级《经济法》精讲
2020年新教材变化
1、删除:指定代理的内容。
2020
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
经济法精讲班
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主讲:冯老师
专注会计培训15年
多年以后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那么努力的自己!
中级《经济法》精讲
中级《经济法》精讲
初级经济法学习
关于考试
教材框架
学习建议 各章精讲
3
中级《经济法》精讲
中级《经济法》精讲
•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 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矿产资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
2020年中级经济法【第1-2课】-前言+第一章 总论 (1)
2020年中级经济法■:民商56分•C2.公司法律制度15’•C3.合伙企业法律制度10’•C4.金融法律制度16'•Q1:证券法•Q2:保险法•Q3:票据法•C5.合同法律制度15'税法26分•C6.增值税法律制度14’•C7.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12’经济法10分•C8.相关法律制度10’•Q1:预算法律制度•Q2: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Q3:知识产权法律制度•Q4: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中级经济法框架C1.总论8分•C1:总论•Q1:法律概述•Q2: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2’•Q3:经济仲裁与诉讼6’二、认识经济法二、认识经济法《中级经济法》并不等于我国法律部门中的经济法,而是囊括了民商税经四个部门法中与经济社会、商事活动息息相关的主体部分,因此,考察范围远远大于单纯的经济法本身。
这四者的关系:民法是商法的基础,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而民法和商法同属于私法。
相对应的,税法和经济法属于公法范畴,是用来保证经济市场公平有序的法律规范。
因此,四者相辅相成,互不可缺,共同构成了中级会计师在商业社会叱咤风云的基石。
二、认识经济法框架文字版:我们按照中国法律体系的划分,将本书分为四编,共八章。
第一编总论,阐述经济法概述、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和经济仲裁与诉讼。
其余三编按照我国法律部门的划分分为民商法相关制度编、税法相关制度编和经济法相关制度编。
第二编民商法相关制度编,包括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四章;第三编税法相关制度编,包括增值税法律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两章;第四编经济法相关制度编,包括预算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四节。
二、认识经济法(二)中级经济法框架-故事串讲谁跑腿?以什么形式创业?租房合同装修合同销售合同谁可以创业?可以用什么出资?不得用什么出资?二、认识经济法出现纠纷如何处理二、认识经济法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二、认识经济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钱太多了怎么办?二、认识经济法二、认识经济法体系章节分值分布题型第一编总论C1.总论Q1.法律概述/客观题Q2.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2Q3.经济仲裁与诉讼6第二编民商C2.公司法律制度/15客观题+主观题C3.合伙企业法律制度/10C4.金融法律制度Q1.证券法16Q2.保险法Q3.票据法C5.合同法律制度/15(三)章节分值体系二、认识经济法体系章节分值分布题型第三编税法C6.增值税法律制度/14客观题+主观题C7.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12第四编经济法C8.相关法律制度Q1.预算法律制度2客观题Q2.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2Q3.知识产权法律制度4Q4.政府采购法律制度2(三)章节分值体系三、经济法学习方法课堂加深理解•听框架•听考点课后框架记忆•看书一遍•默写一遍习题定位考点•七分记三分练•不求多但求全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总论目录☐第一节经济法概述☐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第三节经济仲裁与诉讼第一章总论本章导读1.学习内容:本章内容包括三节,第一节是经济法基本概念介绍,内容简单,近几年都没有出考题,主要掌握经济法渊源和主体的内容即可。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精讲讲义第一章 总 论
考情分析本章考试分值占比较低,大约在8分左右。
知识点均为基础性知识,一般以客观题形式考核。
2020年本章变动较小,主要是新增仲裁裁决的法定撤销情形。
本章结构第一节经济法概述【考点】经济法的概念含义特征狭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非平等主体间、纵向经济关系广义教材内容不完全局限于法学中的经济法范围,同时也涉及传统民商法的相关内容平等主体间、横向经济关系【考点】经济法的渊源渊源名称制定主体宪法宪法《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基本法律《XX法》如《公司法》全国人大一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行政法规《XX条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规章部门规章《XX办法》如《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国务院部委(如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民族自治地方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际条约或协定由中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缔结或参加【考点】经济法主体-范围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考点】经济法主体-分类分类主体举例根据调整领域不同分类宏观调控法主体(间接引导)调控主体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受控主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社会团体等市场规制法主体(直接规制)受制主体规制主体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提示】主体地位不是平等的,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是主导者。
但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并非完全被动地受控或受制于人。
第二节法律行为与代理【考点】法律行为-概念和特征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两个特征解释1.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无论行为的法律效果是否有效、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均可以称为法律行为2.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是区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重要标志。
【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一章_总论
(二)答题时间 《经济法》的答题时间为“2小时”
(三)准考证打印 预计在2020年8月中下旬
(四)成绩查询 预计在2020年10月左右。
2020中级《经济法》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时长 考试科目 批次
8:30—11:30 3小时 中级会计实务
预计9 月12日
2020中级《经济法》
【案例1】小张今年3周岁,智力超常。
【评析】 (1)只要年龄不满8周岁,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智力状况如何,不影响小张的民事行为能力。
【案例2】小王今年20周岁,先天腿部残疾, 但精神状态正常。
【评析】 (1)小王年龄已经超过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小王属 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先天腿部残疾”并不影响小王的民事行为能力。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的渊源。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我 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因此答案是选项B。选项A是部门规章 ;选项C是法律;选项D是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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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经济法》
【知识点】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2020中级《经济法》
2020
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
经济法精讲班
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老冯讲会计
VV:XXXXXXXXX
第1章精美课件
2020中级《经济法》
2020中级《经济法》
初级经济法学习 关于考试 教材框架
学习建议 各章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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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经济法》
关于考试
2020中级《经济法》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精讲讲义第一章 总 论
本章考情分析在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8分,2019年卷一分值为9分,卷二分值为1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预计2020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8-9分左右,题型维持客观题不变。
本章内容涉及民法、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记忆量较大,是理解经济法原理的基础章节,尽量从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
一、经济法概述【知识点1】经济法的渊源★渊源制定机关效力层级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根本大法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仅次于宪法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如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不得与宪法、法律与行政法规相抵触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条约、协————定【理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B.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C.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D.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是法律,选项B是行政法规,选项C是地方性法规,选项D是部门规章。
以上四项,法律的效力最高。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形式效力最高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B.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C.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D.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A是法律,选项B是行政法规,选项C是地方性法规,选项D是部门规章。
中级会计经济法讲义教学幻灯片-2024鲜版
对。
企业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 积极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打击 和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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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观看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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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 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会 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监事会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
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为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向交易相对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财物 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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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政策目标及手段
政策目标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和制止垄断 行为,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和 社会公共利益。
手段措施
制定反垄断法规,设立反垄断执法机构, 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实施 行政处罚等。
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2024/3/27
救济措施
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 决合同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可 免除或减轻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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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键知识点剖析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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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及设立条件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 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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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完整课件
二、法律关系
3.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又称法律权利,是 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做出或者不做出某种行为,以及要 求他人做出或者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义务则是法律 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的要求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做出一 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约束。权利与义务作为构成法 律关系内容的两个方面,是密切联系且不可分割的,没有无义 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的行使依赖于义务的承 担。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缺 一不可。
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之间,是引起与被 引起的逻辑关系。 即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 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原因; 相应的,任 何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均不可能自 动发 生,而均是由法律事实所致。例如,甲、 乙之间的合同关系, 不可能自动产生,而需要 有甲、乙之间订立合同的民事法律事 实。
【例题,判断题】在民法上,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
【例题·判断题】15岁的小周有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 的行为,则小周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例题,判断题】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 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是指法律关系 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发生 权利和义务联系的中介。一般认为,法律 关系的客体分为三类: 物、非物质财富、行为。
【例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
系客体的有( )。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
C、劳务
D、物质资料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关系客体。自然人 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其他三项均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20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基础课·名师讲义
20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基础课·名师讲义中级经济法各章节例题答案第一章总论【例题1】C【解析】选项ABD: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完全不影响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例题2】BC【解析】(1)选项A: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选项bc;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选项d:8周岁以上(≥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题3】BC【例题4】BD【例题5】B【解析】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结果不确定的,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结果是确定的。
【例题6】错【解析】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
【例题7】C【解析】(1)选项A: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2)选项B: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选项 C: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4)选项 D: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例题8】AD【解析】无效法律行为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2)当事人通谋虚伪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需注意,违反强制性规定不当然无效的除外。
BC 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例题9】正确【解析】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3 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例题10】AC【解析】选项AC: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课件
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三种类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金与定金罚则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计算方法。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订立与效力
合同订立方式
包括要约、承诺两种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要件
包括当事人、标的、数量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合同效力类型
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四种类型。
合同履行与变更
合同履行原则
包括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要求当事人按 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机构负责反 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反 不正当竞争规则、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反垄断执法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机构负责反 垄断执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反垄断规 则、查处垄断行为等。
企业应对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策略
建立完善的竞争合规制度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竞争合规制度,明确禁止员工从事不正 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
免责事由
包括不可抗力、债权人过错等情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 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HAPTER 03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设立条件及程序
设立条件
包括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 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中级经济法PPT教案课件
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
包括权责分明、各司其职 ;委托代理、纵向授权; 激励与制衡机制并存。
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
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三会并立的模式,以 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 的模式等。
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包括完善董事会制度、强 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建 立健全的激励机制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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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营者协商和 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 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 申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 成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消费者可以直接与经营者 进行协商,寻求问题的解 决。
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 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寻 求帮助,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无果,消费者可 以向相关的行政部门进行 申诉,寻求行政救济。
讨论法
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提高学生的思维 能力和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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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法
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经济法 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多媒体教学法
运用PPT、视频等多媒体手段辅助教学, 提高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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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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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念及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 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 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
件。
著作权许可使用
许可使用合同应包括许可使用的 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期间、付
酬标准和办法等条款。
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需签订书面合同,包 括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
和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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