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分包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分包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表
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一)为了科学、全面评价劳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效果,进一步培育优质资源,公司现对原《劳务分包企业月度考核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商信用等级分级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本办法试行后,原管理规定作废。
(二)劳务分包商的考核分为项目月度考核、经理部/区域公司、公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三)本办法中的质量考核表格主要适用于土建公司劳务分包商考核。
安装、钢结构、基础三个专业公司可结合本专业管理特点,修订、完善质量考核表格。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劳务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批、备案。
二、项目月度考核(一)考核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项目书记为副组长的劳务分包考核工作小组。
小组成员由施工员、质监员、安监员、材料员、预算员、劳务员组成。
(二)考核方式:项目经理部相关岗位人员结合自身分管业务对劳务分包当月的履约质量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每月18日开始,20日考核完成。
考核区间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其中实测实量以日常检测结果为依据。
(四)考核内容:分包商管理人员配置、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实名制管理、材料管理、费用履约、配合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详见附表1、1-1)(五)考核职责: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商管理人员配置及工期进度考核;质监员负责质量控制考核;安监员负责安全管理考核;劳务员负责实名制考核;材料员负责材料耗用考核;商务人员负责费用履约考核;项目书记负责文明施工考核;考核组负责配合服务考核。
(六)考核流程:18日项目部考核人员结合本专业量化考核指标对项目在建分包商进行考核。
20日前由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组织对各专业系统考核结果进行评审,形成月度最终考核结果。
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劳务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核结果1.项目部每月将劳务分包月度考核结果在项目生产例会上予以通报。
对劳务分包商一般性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求分包及时进行整改。
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办法
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工程分包行为和劳务分包队伍劳务用工行为,促进劳务分包队伍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提高,根据市建管局《关于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一建集团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分包程序》要求,结合一建集团实际情况,对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在建工程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核评定,建立劳务合作平台,使之成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第二条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对象公司所属各单位合作使用过的劳务分包队伍,或正在在建工程上进行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拟准备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
第三条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时间:对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
一、定期考核评定:为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对公司所属各单位使用劳务分包队伍各进行一次考核评定。
二、不定期考核评定:多层工程为:主体完成7日内;小高层工程为:基础和主体完成三层、主体全部完成7日内;高层工程为:基础和主体完成五层、主体全部完成7日内。
厂房工程为:基础和主体完成7日内。
对其进行考核评定,不定期考核由项目部组织考核留存备查。
三、工程竣前验收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最终考核评定。
第四条考核评定程序一、一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牵头,劳务分包管理部门负责以《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组织在建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劳务用工等人对本项目部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核评定,并填报《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一式两份,上报公司企管办一份。
二、公司企管办收到所属单位上报的《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后,根据公司工程部对工程项目检查情况,由工程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法律处、企管办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确定考核评定等级。
由企管办将对其综合考核评定情况填写意见,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留用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
三、同一个劳务分包队伍在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多个劳务分包时,由每个单位进行考核评定后,将《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上报公司企管办,企管办汇总、整理、综合评价平均值,确定等级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考评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考评制度按照公司安全制度“谁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优化分包单位的选择,保证分包工程安全,顺利按照计划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队伍。
(二)分包单位的选用1、项目在选用分包单位或劳务作业队伍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和招投标管理办法;2、项目在选用分包单位时,必须满足项目合同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3、项目部在选用分包单位或作业班组时,必须将公司通用经济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书及承诺书作为前提,按照要求认真查验分包队伍和劳务作业队伍的证件和业绩,并登记造册。
(三)分包单位的管理1、分包单位现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分包单位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纳入项目部管理体系;2、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置等安全管理工作;3、分包单位有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分包单位所有所有机械设备必须遵守现场管理规定;4、分包单位现场应认真做好“一校一会一志”“单元预警法”“平安工地”等相关安全实施方案和安全管理活动,遵守施工现场“三级用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的安全用电方案。
5、分包单位现场为自身的区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纳入和遵守项目现场消防管理制度;6、分包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7、参加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演练等。
(四)分包单位的考核1、项目部每季度遵循公司对分包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上报公司主管部门;2、考核标准参照公司项目管理标准和经济合同规定的内容;3、分包单位现场同时参与项目部内部相关制度纳入项目自身考核范围,标准按照项目制度执行。
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随着现代项目管理的发展,分包施工已成为建筑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分包商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仍然存在,给整个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带来一定的风险。
因此,建立科学的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是项目管理者必须重视的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制定一套合理有效的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稳定提升。
一、考核指标的确定分包商考核应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以确保评估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几个基本的考核指标:1.质量管理:考核分包商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能力。
包括施工质量、材料选用、工艺流程等。
2.安全管理:考核分包商对施工人员安全的关注和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包括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标识、应急预案等。
3.进度管理:考核分包商对施工进度的控制和保证能力。
包括工作计划的合理性、进度的准确性以及对进度偏差的调整能力。
4.合同履约:考核分包商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合同条款、规定的履行以及相关的配合工作。
5.经济管理:考核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控制成本和资源利用的能力。
包括预算控制、资源配置、变更管理等。
6.文化建设:考核分包商对良好施工文化的构建和践行,包括纪律、沟通、协作等。
二、考核流程和方法为了对分包商进行全方位的评估,考核流程应具备以下几个环节:1.目标确定:明确考核目标,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考核指标的重要性和权重。
2.数据收集:收集关键数据和信息,可以通过现场巡查、文件资料审核、现场会议等方式进行。
3.指标评估:根据考核指标对分包商进行评估,采用打分或评级方式进行。
4.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分包商,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5.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分包商进行奖惩,将考核结果作为分包商绩效考核和续约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分包商考核结果不仅是对分包商绩效的评价,也是对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体质量的反馈。
成功的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1.指导管理:通过分包商考核结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分包商的综合能力。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考评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考评制度一、背景简介分包单位是建筑施工领域中常见的一种组织形式,通常由具有特定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企业或个人承揽工程项目的特定部分。
与总包单位相比,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安全控制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挑战。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管理有序进行,需要建立健全的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考评制度。
二、管理体系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分包单位应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2.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分包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和技能水平。
4.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分包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5.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机制: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展开调查处理,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6.建立隐患整改追踪机制:分包单位应建立隐患整改追踪机制,对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三、考评机制1.考核指标制定: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安全检查的执行情况等内容,确保考核指标科学合理。
2.考核周期确定:制定明确的考核周期,通常可以按月、季度或年度进行考核,确保考核周期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3.考核对象确定:确定参与安全管理考评的对象范围,通常包括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和分包单位整体安全管理层面。
4.考核方法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考核方法,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实地检查、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分包单位考察办法及分包方案及管理
分包单位考察办法目录一、考察目的 (3)二、考察的范围 (3)三、组织与职责 (3)四、考察方式 (4)五、考察准备工作 (4)六、考察项目 (4)八、在建项目上分包单位的考察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需分包单位提交的资料.. (9)一、考察目的1. 扩大分包单位的选择范围,合理选择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分包单位。
2. 在议标阶段,对投标企业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确保选择胜任的中标企业。
3. 正确评价在建项目上分包单位,实现优胜劣汰。
二、考察的范围1. 有可能与本公司建立承建关系、并具有与其所承担的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质的分包单位。
2. 在建项目上的分包单位。
三、组织与职责对分包单位的考察与由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评审小组的成员包括管理、工程、造价、财务等人员,人数为5人以上。
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如下:1. 公司领导:(1)审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分包单位名单。
(2)审查评候选中标单位,并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 工程部:(1)是考察、评价分包单位的重点管理部门(2)获取分包企业的经验、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施工质量等信息并进行评价。
3. 合约核算部:(1)负责对分包企业的资信进行调查。
(2)负责建立信息收集和处理制度,按总经理审批的分包企业名单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册和工程档案。
4. 计划财务部:(1)负责对分包企业财务情况进行评价。
四、考察方式(1)我公司与分包单位领导及主要技术、经济人员进行当面沟通(2)要求分包单位填报一些资料报表,披露各类信息并提供书面证据(3)对分包单位的竣工工程和在建工程进行实地考察(4)向分包单位提供拟建项目的信息后,进一步考察: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管理能力与技术能力;主要施工方法;质量、工期保证措施。
(5)从分包单位承建项目的总包企业、业主获取工程质量等相关信息。
五、考察准备工作(1)公司宣传资料(2)拟建项目概况:项目位置、地质与地貌、气候与水文、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建筑工程、结构物、管理站房、安装工程、标段划分、建设工期、设计规范简介(附主要技术指标表)、各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列出初步工程量清单)、(3)要求分包单位填报一些资料报表和其它具体要求(纸版与电子版),详见附件。
工程分包单位安全考核制度
工程分包单位安全考核制度一、背景与意义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保障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降低施工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建立工程分包单位安全考核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推动分包单位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形成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
二、考核对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分包单位。
三、考核内容1.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分包单位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内容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分包单位是否建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职责是否清晰、人员是否到位。
3. 安全培训情况:分包单位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培训效果如何。
4.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人员是否进行现场监督,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5. 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分包单位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加以落实,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预案有效性如何。
6. 安全生产记录和报告情况:分包单位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记录、事故报告等制度,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报告是否及时。
四、考核流程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考核。
2. 考核方式:通过现场检查、文件审查等方式进行。
3. 考核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考核。
4. 考核评定:结合现场情况和文件资料进行综合评定,给予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5.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分包单位通报,并予以公示。
五、考核结果处理1. 合格考核结果: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肯定的分包单位,可给予奖励,并加大宣传力度。
2. 不合格考核结果:对于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分包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 整改完毕后再次考核:对整改完毕的分包单位重新进行考核,确定是否合格。
六、考核结果运用1. 合格分包单位:可继续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但仍需持续监督。
(最全)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管理考核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自律意识、自控能力和整体素质,建立优胜劣汰的建筑市场管理机制,完善市场管理体系,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劳务分包企业。
第四条管理考核坚持“科学公正、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高度联动”的原则。
第五条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对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劳务分包企业考核进行统一管理,并具体负责市南、市北、李沧辖区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和业绩的日常考核统计。
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和业绩进行管理及日常考核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汇总。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考核管理工作。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考核结果及作出的处理决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方式第六条考核内容包括:劳务分包企业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管理、工人工资发放、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双卡”管理落实情况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
第七条劳务分包企业内部管理考核主要内容:(一)内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转。
重点是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设置、劳务工长的配备和职责的履行;(二)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商选择和考核评级实施办法(中建范本)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商选择和考核评级实施办法1 总则1.1 目的及依据为完善分包商资源管理机制,优化工程局分包商资源配置,通过对分包商的梳理分级与差异化管理,增强分包商创优争先、优质履约的管理意识,以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管理优秀和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梯队,并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履约能力与创效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劳务与专业分包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中建六局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与规定,结合工程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下属从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各子公司、分公司,涵盖所有在施在建的工程项目。
1.3 管理原则1.3.1 协作共赢原则:企业与分包商诚信平等、互利互惠、风险共担、利益同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共同提高。
1.3.2 分级管理原则:分包商分三层级,即局级核心层(A级)、公司级基本层(B级)和公司级辅助层(C级)。
1.3.3 优质优待原则:按级别实行差异化管理,区别对待、优质优价,鼓励晋级,培育长期合作、优质战略资源。
1.3.4 集中管理原则:分包资源层级由工程局集中管理、统一发布,各公司( 项目)使用维护、考核评价;建立分包商考核评价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适时管理更新。
1.3.5 动态管理原则:层级有效期为一年,每年一季度对分包商进行量化评价、综合考评、层级调整并更新发布。
1.3.6 一票否决原则:凡考核当年出现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出现事故、劳资纠纷、聚众闹事不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票否决,不得评定为局核心层(A级)分包商。
1.3.7 末位淘汰原则:对年度考核评价倒数后六名的劳务分包商和倒数后三名的各专业分包商,由高等级自动降低为低一等级;对年度考核60分以下的分包商,将自动列为不合格分包商。
分包单位考核评价办法
分包单位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分包单位的考核评价,加强过程管控,优化分包单位的选择,培养长期稳定的协作队伍,结合公司各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分包单位考核评价。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工程管理部是分包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分包单位资源信息库,组织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汇集分包单位考评综合资料。
第四条各项目部是分包单位考核评价的责任主体,负责按公司要求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章考核评价
第五条分包单位进场满三个月和工程竣工时,项目部应对其各进行一次考评;若工期为三个月以内,应在分包单位进场满一个月时对其进行考评,应保证分包队伍在一个工程项目内至少接受两次考评。
第六条项目部在考评时应填写《分包单位考核记录表》(见附件1),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部考评结果及意见做出综合评价,作为分包单位使用依据。
第七条考核评价标准
第八条考核等级为C的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考核等级为D或连续两次考核等级为C的单位,应予以清退。
第九条对被清退的分包单位,各项目部不得再次选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附件1:
分包单位考核记录表考核时间:年月日
附件2:
施工安全文明违规作业处罚规定
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与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安全文明生产违规处罚标准,望各班组遵照执行。
罚款不是目的,防范才是根本。
特别承诺:安全文明罚金,全部用于奖励遵守安全文明作业的组别及人员。
分包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分包工程质量考核制度一、背景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中分包工程在项目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分包工程质量考核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1、促进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之间的合作,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2、建立科学、公正的分包工程质量考核机制,提高工程质量;3、规范分包工程管理,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安全;4、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减少成本,提升公司形象。
三、考核内容1、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单位要求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2、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施工标准和图纸要求,保证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3、工程进度:分包单位要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进度;4、安全文明施工:分包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5、现场管理:分包单位要做好现场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卫生;6、施工技术:施工单位要派遣技术人员到场指导,保证施工技术符合规范要求。
四、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不定期抽查: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分包单位整改;3、责任追究:如发生严重工程质量事故,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考核标准1、工程质量:分包工程质量的合格率达到95%以上;2、工程进度: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进度;3、安全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4、现场管理:现场秩序良好;5、施工技术:施工技术符合规范要求。
六、考核结果1、优秀:全年考核各项指标均合格,且无安全事故发生;2、合格:全年考核各项指标均合格;3、不合格:全年考核任意一项指标不合格。
七、考核奖惩制度1、奖励措施:对于优秀的分包单位,可以给予奖金、奖状等奖励;2、惩罚措施:对于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可以降低其今后的业务合作机会,甚至解除合同。
八、总结建立科学合理的分包工程质量考核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形象。
总包单位如何加强分包商的管理和考核
总包单位如何加强分包商的管理和考核在建筑工程领域,总包单位常常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专业的分包商来完成。
然而,要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质量达标以及按时交付,总包单位对分包商的有效管理和严格考核至关重要。
以下将从几个方面详细探讨总包单位如何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和考核。
一、分包商的选择与准入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是成功管理的第一步。
总包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分包商选择标准和流程。
首先,对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确保其具备承担相应工程的法定资格。
同时,考察其过往的工程业绩,了解其在类似项目中的施工经验、质量控制水平以及履约能力。
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已完工项目、查阅相关资料、与过往业主或合作方交流等方式获取真实可靠的信息。
此外,还应评估分包商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了解其技术团队的构成、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先进性,以及是否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进度控制措施。
对于技术复杂或特殊要求的工程,更要重点考察分包商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
在选择过程中,不能仅仅看重价格因素,而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条件,以确保选择到有实力、信誉好、能够与总包单位良好配合的分包商。
二、合同管理签订明确、详细的合同是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对于质量标准,要尽可能具体、量化,以便于验收和考核。
工期要求应细化到各个节点,并明确相应的奖惩措施。
价款支付方式要合理安排,与工程进度、质量等挂钩,既保障分包商的合理利益,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双方的沟通机制、变更管理流程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或变更,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及时处理,避免纠纷和延误。
三、施工过程中的管理1、质量管理总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将分包工程纳入其中。
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分包队伍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分包队伍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分包队伍管理,提高分包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直属项目部考核评价分包队伍工作及其相关管理业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项目部职责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项目相关岗位人员对本项目分包队伍在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人员“实名制”身份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务用工标准化工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有规定的)、分包预结算、合同履约等方面进行考核,由项目经理审查后,提出项目部考核评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考核依据.第四条分/子公司职责分/子公司劳务管理部门是分包队伍考核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据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考核评价意见,结合例行检查情况,对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初审,为公司编制《合格分包队伍名录》提供参考信息。
第五条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职责公司劳务管理中心是分包队伍考核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相关部(室)按照各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考核结果,结合部门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掌握的考核情况对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编制年度《合格分包队伍名录》,为各单位提供分包队伍信息。
第六条其他部门职责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参与对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章分包队伍考评第七条考评对象公司所属各单位合作使用过的分包队伍和准备选用的分包队伍.第八条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分包队伍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内部管理、施工生产、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质量安全管理、“实名制”身份管理落实等情况。
第九条考评期限分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定期考评,仍执行华冶公司(人【2012】201号)文件规定;不定期考评为分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封顶验收或分包合同范围内工作完成后,对分包队伍的考评.第十条考评程序㈠项目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规定程序对本项目使用的分包队伍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考核评价意见,报分/子公司劳务管理部门。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办法(定稿)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公司现场施工管理,推动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各项工作的可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施工项目总包、分包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项目考核的管理职责、考核范围、内容和处罚措施。
第二章考核小组组成第一条项目公司每个月对公司范围项目进行一次检查打分,一个季度考核一次,季度考核将三个月的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在本次验工计价中兑现。
第二条检查考核小组由项目公司主管领导带队,指定部门具体实施,成员由各部门人员组成。
第三章考评方法及内容第一条考核内容有:技术管理、进度管理、安全质量管理、设备物资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第二条检查考核程序:一、听:检查考核小组听取项目经理汇报项目综合管理情况。
二、查:考核小组按专业分工、部门对口分别查阅相关资料。
三、看:考核小组现场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专业落实情况。
- 1 -四、评:考核小组综合分析检查情况,与受检单位交换意见,提出各项工作的改进措施,下发整改通知单。
五、对照附件打分,满分100分。
(分项按100分计,总分也按100分计)第四章奖罚第一条得分99分到70分的,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第二条得分69分到60分的,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罚款10万元。
第三条得分60分以下的,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罚款20万元;此外,得分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增加罚款1万元。
同时约见总包单位所在的公司领导。
第四条存在问题整改彻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年度考核时得分在70分以上者返还罚款的50%;得分在80分以上者返还罚款的80%;得分在90分以上者返还罚款的100%。
第五条对项目开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扎实推进项目开发进程等情况,经项目公司研究后可对相关单位给予奖励,发放奖金,奖金额度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50万元(具体金额视贡献大小经研究后决定)。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第一条总则(一)为了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优化分包单位选择,保证分包工程安全、顺利的按照总包方计划施工,特制订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考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
第二条分包队伍选用与管理(一)项目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上报公司,并经公司安全部或项目安全部查其单位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
(二)项目经理部在选用分包单位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公司选用分包单位有关规定,安全管理能力强的单位优先选用。
(三)项目应在满足法定要求的前提下,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等,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责任。
并记录在施工分包单位管理台账。
(四)新进入施工场区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经过入场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分包单位设特种作业内容的,必须提供相应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由项目安全部长(或安全员)审核并负责登记造册并保留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备检查,凡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不得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否则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六)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办法,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
(七)分包单位的特种设备、中小型机械、用电机具、各类手持电动机具、照明设施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并出示相关的合格证书,且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八)分包单位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班组活动、做好巡回检查并进行记录。
(九)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项目各项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各规章制度),配合项目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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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分包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分包单位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和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分包,主要是指脚手架搭拆工程、大型设备安拆及维保工程。
第三条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严禁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严禁分包单位提供虚假资料。
第四条安全部负责对所有项目分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项目管理部负责督促分包单位落实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要求
第五条公司成立分包单位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部、质量部、劳务公司等部门组成,经营管理部协助考察。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日常检查工作,每半年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管理职责
1、经营管理部对分包单位相关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企业证明核查;负责分包单位合同的制定和完善,监督分包单位合同的签订和备案,以及合同履行情况。
2、安全部对分包单位相关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企业证明核查,督促分包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和评比;分包单位方案审核、审批;督促项目管理部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隐患整改;对野蛮施工,强行作业,违规操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教不改的分包单位,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和通报。
3、质量部负责分包单位方案审核和专业技术指导,监督、指导和检查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4、劳务公司负责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工资支付监管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管理职责
1、监督分包单位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合同、安全协议和相关备案手续。
2、负责对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的监督与实施。
3、负责监督分包单位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交底和持证上
岗工作。
4、对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的不服从公司管理和违章操作的,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通报和处罚,并同时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报备。
第三章分包单位准入与选用
第八条项目部必须使用公司合格名录中的分包单位,被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暂停使用的分包单位、班组和设备严禁使用。
第九条项目部推荐的分包单位,须出具申请推荐信,详细说明推荐理由和承担风险承诺书,报公司经营部、安全部初审,分管领导审批,由公司确定的考察组进行考察。
第十条分包单位准入与选用
一、分包单位准予推荐条件
(一)设备分包单位
1、注册资本200万以上(含200万)。
2、公司自有设备数量30台以上,要求提供购销或转让合同。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施料场,并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完整的部门设置。
5、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少于6人,要求提供以上人员证件和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6、企业提供近2年业务合同,且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合格。
(二)架业分包单位
1、注册资本300万以上(含300万)。
2、公司自有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材料堆场不少于15亩,并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完整的部门设置。
5、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0人,要求提供以上人员证件和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6、企业近2年承包面积40万平米,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提供业务合同。
二、考察内容
1、设备分包单位(详见附件一:文一建安设备分包单位考察评分表)。
2、架业分包单位(详见附件二:文一建安架业分包单位考察评分表)。
三、考察结果评定表综合评定
考察小组成员通过实地考察核实,分别填写《分包单位考察评分表》,给予评分、签字,形成考察报告,并明确综合评价结论(是否推荐);考察小组报分管领导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总经理报总经理办公会上会讨论。
第四章分包单位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确定后,必须有项目部和分包单位法人出具的承诺
书,必须采用公司发布的合同范本先签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需要备案的合同必须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未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的严禁进场施工。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标段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项目管理部跟踪合同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发生诉讼、纠纷、争议时,标段应及时与分包单位进行协商解决,确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报公司法务部协助处理。
第五章分包单位施工过程管理
第十五条安全部应对分包单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进行核查,严禁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假证或证件过期未复审。
第十六条安全不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分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存在较大隐患的给予通报。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部监督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为本单位备案人员,安全员必须在岗履职;其安全职能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整改回复报公司安全部存档。
第十九条分包单位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隐患红线,落实检查整改制度,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行为较为恶劣的,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管理部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分包单位专业管理人员符合要求的,纳入公司人才库,总包单位有权抽调相关人员参加专项检查。
第二十一条分包单位对于发生工伤事故的要及时处理。
第六章分包单位考核与奖罚
第二十二条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公司各项专项检查的通报以及项目管理部评价情况,每半年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评价,考核内容见考核表。
第二十三条对于项目管理部投诉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由项目部按投诉一次罚款1000元,并报备安全部统计,列入半年考核扣10分/次。
第二十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公司审批,擅自施工的罚款5000元/次,列入半年考核扣10分/次,暂停三个月承接业务,并且进行全公司通报。
第二十五条对安全部或者项目部签发的整改通知单应按期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意见,若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回复,处罚2000元/次罚款,对于拒不整改或回复的,暂停业务承接或淘汰。
第二十六条对予人才库内的分包单位,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检查,半年考核加2分/次;不配合的,半年考核扣2分/次,对情节严重的移出人才库。
第七章分包单位的淘汰机制
第二十七条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包单位予以淘汰
1、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
2、被公司通报两次,列入黑名单。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重大合同纠纷的。
5、农民工纠纷造成上访的。
第二十八条分包单位每半年考核,年度评比,评定为优秀的通报表彰,推荐承担新业务;评定为不合格的通报批评,暂停承担新业务或纳入黑名单企业。
第八章分包单位合格名录管理
第二十九条每年度对合格名录单位考核、评比。
第三十条公司每年度四月份对合格名录单位进行补充,三月份推荐,四月份考察确定、公示,并公布合格名录单位。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XX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