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1.分包单位应具备明确的组织结构,包括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应的基层员工。
组织结构应合理,职责明确,便于协调和管理。
2.分包单位应设立项目组或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和管理项目的实施。
3.分包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技术支持部等相关部门,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支持分包工作。
二、岗位职责:1.各部门应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每个员工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避免工作重复或遗漏。
2.各部门之间应有良好的协作和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工作的协调顺畅。
3.项目组或项目经理应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包括项目的计划、执行和监督等。
三、分包合同管理:1.分包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明确的分包合同,明确项目的工作内容、质量要求、工期、费用和支付方式等。
2.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和变更等流程,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和各方利益的保障。
3.分包单位应定期评估和考核合作单位的履约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质量管理:1.分包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设置质量部门、制定质量标准和流程,并组织实施相关的质量培训。
2.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流程,对项目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项目的质量。
五、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标准和流程,并组织实施相关的安全培训。
2.分包单位应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并执行安全标准和流程,加强安全防范和监督,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项目的安全。
3.分包单位应及时整改和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并与有关单位配合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绩效考核:1.分包单位应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
2.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分包单位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优秀的员工应及时给予奖励和提升的机会,对于工作不达标的员工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三篇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
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
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
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五篇)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阳光青城二期项目部。
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____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3.1质检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3.2技术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3.3安全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方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____分包单位管理____组织管理各分包单位各自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在开工前报我项目部,要求至少必须有负责人一名、技术、质量、安全、资料各一人并保证常驻工地,资格证书报项目部备案。
4.2技术质量管理4.2.1施工技术管理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施工错误的一切后果自负。
各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本专业各类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
施工前,首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给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指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须明确交至每位作业人员并签字确认,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管理部,由技术部门审核,项目总工审批后方可依照施工。
4.2.2设计变更、洽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项目部技术主管反映,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部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4.2.3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各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项目技术管理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使用。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分包单位管理制度1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须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应业证、资格证)(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以载客办员的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3)寻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6、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5篇)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分包单位管理(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
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8)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单位的管理行为,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分包单位管理。
分包单位指由我司委托进行施工工程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分包单位应当遵守我司的相关规章制度,配合我司的管理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第四条我司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分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我司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我司负责委托合格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保证分包单位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符合工程施工的要求。
第六条本制度由我司负责监督执行,我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
第七条分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现场施工管理制度,配合我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当配合我司进行场地的整理、清洁和环境保护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良好的环境。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当遵守我司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质量,配合我司的验收和检查。
第二章分包合同第十一条分包单位与我司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的内容和责任,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关的施工资质和技术人员,确保施工工程按时完成,质量合格。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配合我司进行工程排程计划,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保证施工企业的资金需求,确保施工的正常开展。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有违反合同的行为,我司有权依据合同规定采取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分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事宜,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分包单位应当全面了解合同约定的工程要求和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分包单位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条分包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五条分包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4. 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协调各部门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第七条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防爆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二条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各部门、班组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的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动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六条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四篇)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总承包专项施工管理措施(1)组织管理措施1、经我司确定认(且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批核准)的,分包所报该项目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且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____小时开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我总包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
4、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
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
5、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____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6、施工现场物资进程布置必须,必须严格执行我司总体施工平面布置规定,且现阶段马上对室外工程进行施工,未经我司批准随意放置物资,我司将视为垃圾进行清场处理。
7、我总包方将成立专业幕墙总包施工管理小组,负责幕墙工程的整体正常运转工作和协调组织工作。
(2)工期进度管理措施1、施工计划除前期编制的总消项计划,所有各分项工作要全部量化,并在计划中详细列出各种材料、机具总量及目前加工情况、进场数量、下月(周)计划进场数量及劳动力组织实际情况等。
每月(周)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奖罚。
2、每天下午17。
00由总包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专业分包协调会,随时解决影响幕墙施工生产的当天问题。
切实落实每天进度的追进和完成情况。
因此会议范围小,针对性强、能够更好地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对问题给予,更好的处理解决方法。
会议纪要由我总包负责记录和编写印发,当天的会议进行当天整理,在第二天签字下发。
3、进度计划的实施措施通过计划工作逐级分解,最后通过下达到施工队、班组的施工任务书进行落实。
进行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跟踪、统计分析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计划管理是工期管理的关键,我们将结合图纸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与业主及相关方勾通,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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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各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合肥市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及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称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做为总承包单位将非主体工程的专业工程施工依法发包给具备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
劳务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将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考核、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评价、选择建议。
第四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计划分包项目,对市场进行调查,并认真收集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资质证书、安生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运行、合同履约等能力保证的证明资料或复印件,由项目经理审查,填写《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并报公司相应管理科室审核与批准。
第五条公司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管理范围对《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并备案。
设备材料科负责对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安拆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安全文明科负责脚手架、吊篮作业等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生产科负责劳务、分部分项工程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在公平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第七条在确定分包单位时,应以取费合理、施工技术先进、工期和质量有保
证等条件为依据进行全面衡量、禁止单纯以取费高低为条件确定分包企业。
第八条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分包单位必须持有市建筑业管理局印制《建设工程专业分包施工登记证》或《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施工登记证》。
第九条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禁止欺诈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原则与分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严禁以项目部名义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更不允许项目部采用口头或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文本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条严禁分包单位以个人名义和签订合同,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单位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的名称一致。
第十一条严禁分包单位将工程再分包给其他单位,除专业分包单位将劳务分包给合法的劳务单位,否则,将分包单位清退出场,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单位应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建立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报送各相应的科室,经过审查可将考核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列入黑名单,为以后公司选择分包单位提供规避风险的依据。
第三章对分包单位协调管理
第十四条分包未经过总包单位的允许,不得与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各种工作上的承诺,总包单位对这种承诺不负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需要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协调事项应向总包单位反映,让总包单位进行协调。
第四章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
第十六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专业技术规范、
图纸、分包合同、总包单位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对承担相应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负责。
第十七条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包企业的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消防及其它工作,搞好文明施工。
第十八条项目部必须建立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机构,分清各管理人员的职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进行分包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安排分包商施工,解决分包商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分包单位必须接受建设、监理、设计、总包等监督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检查,不得阻挠。
第二十条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否则,总包单位可以把分包单位清退出场,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分包单位应建立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管理班子,搞好企业的内部管理,保证正常的施工秩序。
第条项目部对内部分包单位做好技术、安全交底的同时,应对其所施工的工程数量、部位、质量等事项、材料耗用量、用工数量、进度计划等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并加强对劳务作业层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以及作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在每个施工项目建立项目管理部,实施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应按下述要求配备:项目使用农民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且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项目使用劳务工人总人数的百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科委托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专业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且及时上报一份给安全科存档
第二十四条安全文明科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情况。
第二十五条质量技术科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
第二十六条设备材料科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机械设备、
材料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机械设备与材料控制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科室应对分包单位竣工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进行指导等。
第二十八条分包方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技术文件组织施工,实施必需的检验和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机械设备、进度、安全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
分包方应随工程进展及时、准确记录施工质量与控制信息,认真整理汇总,确保质量记录真实反映施工质量情况。
项目部应及时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质量记录、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分包方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结果。
第二十九条分包单位所使用的“三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工作服、劳保鞋、口罩、防护眼镜等器具,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规定且要征得安全文明科的同意,必要时,公司有权要求和公司一致。
第三十条在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自有设备、人员不足影响工程整体进度时,项目部可以帮助分包方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并由项目部与分包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拒不整改,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第三十二条对于分包单位因违章违纪受到建设、监理、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发生事故的,则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实施相应的经济罚款。
第三十三条项目部必须对农民工进行进场安全施工知识、技术技能、农民工权益等教育培训,劳务分包企业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安排,采取必要措施组织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必须设置“劳资专管员”岗位,委派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1、“劳资专管员”受公司委派,履行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劳务管理的职责;
2、按时检查、核实劳务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劳务人员情况,收集、整理各农民工的出勤记录,并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在建筑工地显著位置对农民工月
度出勤记录进行公示;
3、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劳务分包企业对劳务用工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重大隐患应同时上报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专职管理机构;
4、指导、监管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情况;
5、协助解决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纠纷;
第五章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十五条分包工程竣工前,分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已满足下列条件:
1、程已按图纸要求全部施工完;
2、所需的检验、试验已全部完成,且已经有关方签字确认;
3、资料齐全,且已按要求汇总、整理完。
确认后,分包单位可向项目部提出分包工程验收报告,报项目部核查。
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会同质量、施工等人员对分包方申请验收的工程实物与相关记录进行核查,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对分包工程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办理竣工资料移交手续。
第六章工程款支付
第三十六条付款依据:
1、按公司规定签订生效的工程分包合同;
2、经总包单位审核的分包单位施工图预算书;
3、单位生产科和经营科确认的分包单位施工统计报表;
4、批准的“分包工程付款单”;
5、分包单位开具的有效票据;
6、分包单位支付其民工工资情况表,必须包括每名民工工资应付、实付、欠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