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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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企业生产需要,进一步完善分包供应商管理
机制,适应各种市场环境,推进“工序分离、工费承包、限额用料”
的项目管理机制,满足分公司施工生产、工程环境和职业安
全健康管理的要求,根据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局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分包供应商的使用 , 遵循“工序分离、工费承包、限额
发料、设备租赁、阶段结算、工资代发、依法用工、长期合作、
严管善待、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严
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法规制度, 严禁违法转包,严禁非法分包。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 , 必须签订有关附件 : “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质量保证书”等。分包合同
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 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
负责 , 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及质量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分公司管理职责
分公司负责分包供应商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分包供应商管
理政策制定、合同审查、分包供应商的准入与审核、项目分包供
应商使用情况、分包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收集整理全分公司分
包供应商信息、负责分包供应商最终评审、定期发布合格分包供
应商及劣迹分包供应商名单、指导、监督项目分包供应商录用及
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解决项目劳务纠纷。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对分包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
牵头,项目计划、财务、物资设备、工程、安质部门配合,负责
劳务队伍的选择录用、合同谈判、注册及年审资料的收集、审核、上报、技术指导、材料保障、质量检查、验工计价、进度付款和
竣工结算等工作。各业务部门要强化基础工作,分别建立有关台
帐,凡给分包供应商签证或提供资料,必须留有存根并妥善保存,
业务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将所经手的工作处理完毕,并办理移交
手续(包含书面文本和电子资料)。
(一)项目计划部在分公司计划成本部的领导下,负责并牵头
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编制劳务承包单价,办理验工计价、竣工结算
手续,建立并及时登记计价台帐(每次计价完成后负责向工程部提
供已计价工程量),按月填制外部劳务队务工人员登记表,处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单项工程开工前,对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计划部按照
工程部提供的优化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材料损耗标准,计算限额
供料量提供给物资设备部。每月计价完毕后,必须根据计价数量
计算出单项工程的各种材料的标准用量,并提供给项目物资设备
部。
(二)项目财务部门负责协助分公司资产财务部对分包供应
商各类保证金的收取及返还,并根据合同和已审批成立的验工计价
表拨付工程进度款。计价支付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代付外部劳务队
伍的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及时、经常地清理与分包供应商的账务往来,办理结算扣留尾工费并督促分包供应商交纳有关税费。
(三)项目工程部负责向分包供应商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
工中进行技术指导,对分包供应商承担的工程项目,向计划部提
供材料设计用量和施工配合比等技术参数。并按计价要求,及时
提供已完工程数量表,同时根据计划部提供的实际计价数量及时
登记工程数量控制台帐。
(四)项目安质部负责对分包供应商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质
量监督检查,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并签订《安
全施工合同》,工程部负责签订《环境保护协议》,督促劳务方
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质量、环保保证体系,参与劳务方安全、质
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施工技术部门签证“已完工程数量表” 。
(五)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根据计划部提供的限额供料量进
行限额供料,建立并登记限额供料台帐。每月必须对现场库存材
料进行盘点,及时向财务部和计划部提供材料消耗情况(规格、
数量、金额),并计算超限额供料部分作为财务部扣款的依据。
分包供应商使用项目自购或租赁的周转材料前后,项目部必须
与分包供应商办理移交和回收手续,要做到数量、质量、规格准确
无误。如果根据合同应由劳务队提供周转材料,物资设备部在分包
供应商使用项目部提供的周转材料前应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使用后
应正确计算收费,结算时向财务部提供完整的收费依据。
负责监督检查分包供应商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督促
各分包供应商做好工程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分包供应商自购
的工程材料必须开据正规发票。
(六)项目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机械设
备的进、退场,与分包供应商办理机械设备的使用或租用手续,
明确经济责任、收费办法及标准,每月及结算时向财务部门提供
扣款依据(包含收取劳务队的水费、电费单据)。由分包供应商
自行操作使用机械设备时要签订安全、维修责任书。同时负责建
立分包供应商上场机械设备登记表。
(七)项目安质部负责审查外部劳务人员身份的验证工作,
办理登记和临时居住手续,协助做好治安工作,查处刑事案件,
严防逃犯和有劣迹者混入其中,督促、指导劳务方确定专人负责
治保工作,负责对从事爆破等危险物品作业劳务方的监督、检查,防止丢失、被盗和其他事件发生。负责同分包供应商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第三章分包供应商的准入、录用及清场
第五条分包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
(一)在分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的分包供应商,必须事先向
分公司提出注册申请。
(二)所有有合作意向的分包供应商均可提出注册申请。
(三)分包供应商提出注册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分包供应商准入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需法人或代理人笔签的地方,不得打印且必须亲笔签字。
3.履约保证金缴纳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