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GDW 11197-2014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检测装置技术规范
广东电网公司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
广东电网公司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2006年04月30日发布2006年06月1日实施广东电网公司发布1目的为有效实现电厂、变电站的电能量计量遥测,本规范规定了用于500kV、220kV、110kV、35kV变电站以及电厂(下简称“厂站”)的电能量采集终端(下简称“ERTU”)的功能及技术要求,以规范和指导广东电网公司厂站电能量计量遥测自动化建设。
2遵循的标准ERTU遵循下列标准:●DL/T743 2000 《电能量远方终端》●DL/T448-2000 电能计量终端技术管理规程●IEC 1000-4-2/3/4-1995 电磁兼容●GB12325-90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4-90 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2423.1/2/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T13729-92 远动终端通用技术条件通信协议遵循下列标准:●IEC870-5-102-1996●DL/T719-2000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DL/T634-1997 远动设备及系统传输规约●IEC1107-1996(直接本地)●IEC1142-1993(本地总线)●DL/T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 476-92 电力系统实时数据通信应用层协议●DL-536-96《电力负荷控制系统数据传输规约》●DL/T 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复费率)通讯规约》●DL/T 445-1997 《多功能电度表通信规约》●GB/T 13453-1994 《数据通信基本型控制流程》3功能要求3.1数据采集与存储(1)电能量采集终端应能完成对厂站电能数据的高精度采集,采集周期1分钟~24小时可选,能按指定的时间起点、指定的内容向主站传送信息。
(2)电能量采集终端除能存储和传送带时标的电能量外,还能按要求传送和存储电表内窗口电量、月冻结电量、分时电量、需量、电压、电流、功率、电表内事件记录(失压、失流)以及终端本身的事件记录等信息。
采集终端功能检测规范V2.0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功能检测规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10年4月1 前言 (3)1.1 依据标准 (3)1.2 编写说明 (3)2 检测项目定义 (3)3 终端功能检测说明 (5)3.1 数据采集 (5)3.2 数据处理 (8)3.3 参数设置和查询 (9)3.4 控制 (10)3.5 事件记录 (14)3.6 任务上报 (19)1前言1.1依据标准1)Q/GDW 374.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2)Q/GDW 374.2-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3)Q/GDW 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1.2编写说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功能检测规范是为了统一功能检测的流程、方法和判定依据,参照相关标准而制定的,并编写了相应的功能检测装置软件,便于功能的自动化测试工作。
各项功能的测试步骤与软件一致,编写严格按照Q/GDW 374.1-2009、Q/GDW 374.2-2009、Q/GDW 376.1-2009的要求,保证测试步骤较为严密的逻辑性,和对终端功能、规约项目的完整性。
对规约中理解不清或有歧义的地方,从测试的角度,做了具体说明。
在明确具体测试环境的基础上,参数的具体配置做了保留。
功能检测说明部分的结构按照Q/GDW 374.1-2009、Q/GDW 374.2-2009中描述,分为六个部分。
对本功能检测规范的解释权归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所有。
2检测项目定义序号 测试项目 功能类型1 时钟召测和对时2 基本参数3 抄表与费率参数参数设置和查询4 限值与阈值参数5 控制参数6 其他参数(冻结、定时发送等)数据采集7 状态量采集8 电能表数据采集9 12个/分脉冲量采集10 120个/分脉冲量采集11 总加组日电量和月电量采集12 实时和当前数据13 历史日数据数据处理14 负荷曲线15 历史月数据16 时段功控17 厂休功控18 营业报停功控19 当前功率下浮控20 月电控控制21 购电控22 催费告警23 保电功能24 剔除功能25 遥控功能事件记录26 电能表常数变更事件27 电能表时段变更事件28 电能表抄表日变更事件29 电能表电池欠压事件30 电能表编程次数变更事件31 电能表最大需量清零次数变更事件32 电能表断相次数变更事件33 电能表示度下降事件34 电能表飞走事件35 电能表停走事件36 电能表时间超差事件37 终端参数变更事件38 电流反向事件39 电压断相事件40 失压事件41 终端相序异常事件42 终端停/上电事件43 电压/电流不平衡度越限事件44 购电参数设置事件45 终端485抄表错误事件46 电压越限事件47 电流越限事件48 视在功率越限事件49 定时发送1类数据50 定时发送2类数据任务上报51 常温基本误差52 功率因数基本误差53 谐波影响54 频率影响55 电流不平衡影响56 电源影响试验57 72小时试验数据采集 (交流采样)3终端功能检测说明3.1数据采集序号测试项目测试方法与判定依据1 状态量采集1)设置终端状态量输入参数(Fn=12);2)设置终端事件记录参数;3)改变台体遥信信号,使状态量变位事件发生(对应a型,要变位的话,将原状态位取反,然后输出遥信量;对应b型,要变位的话,直接用原状态位,然后输出遥信量);4)等待终端形成事件记录;5)召测终端当前事件记录,并判断生成事件是否正确;6)召测终端状态量及变为标志(APN=0CH,Fn=9),判断终端各项数据是否正确;7)综合以上各分步的结果,得出最终的测试结论。
用电信息采集专变采集终端安装规范
前言为进一步规范专变采集终端(以下简称终端)的安装施工、运行调试,统一施工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满足用电信息采集的应用,为营销业务应用系统提供有效的数据与技术支撑,根据国家电网公司 [2009]1393号《关于印发〈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以及国家、电力行业、宁夏电力公司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安装规范。
宁夏电力公司所有终端安装施工在执行国家、行业的相关规程、规范的基础上,同时应遵守本规范。
本规范由宁夏电力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郭斌、王翰林、王涛、龙生平、王静波、田永宁、郭凯、史景祥、潘彬彬、杜玮、李靖波、康健、陈涛、陈腾飞、高兴、金宁、郭凯、张军、白小强、张海平。
本办法主要审核人:马林国、葛社伦目录1 总体功能及接线要求 (1)2 安装准备 (1)3 安装工具、设备及材料 (1)3.1必备工具 (1)3.2备用工具 (2)3.3安装设备及材料 (2)3.4安装工艺要求 (2)4 安装注意事项 (3)4.1安全技术措施 (3)4.2终端安装位置 (3)4.3终端安装要求 (4)5终端安装 (4)5.1终端安装流程 (4)5.2终端固定 (5)5.3终端电压电流 (5)5.4终端RS-485 (7)5.5终端天线 (7)5.6终端遥信 (8)5.7终端门接点 (8)5.8终端遥控 (9)6 终端上电、通讯检查 (11)7电表参数设置 (11)附件二:终端安装典型设计 (13)1 总体功能及接线要求(1)计量数据抄读:通过RS-485 串口采集现场各个多功能电能计量表实现。
(2)负荷控制:通过接入现场具备自动控制条件的主要生产负荷开关或总控开关的控制节点实现。
(3)开关状态信号采集:通过接入现场受控制的开关状态输出节点实现。
(4)计量门开关信号采集:通过接入无源信号回路计量门行程开关实现。
(5)交流采样功能:通过接入测量回路的三相电压与电流实现。
(6)远方通信功能:通过无线网络方式实现,现场网络信号不够强的情况下,应考虑外引天线。
采集终端检测装置说明书
大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检测装置使用说明书三晖电气股份目录1、概述⋯⋯⋯⋯⋯⋯⋯⋯⋯⋯⋯⋯⋯⋯⋯⋯⋯⋯⋯⋯⋯⋯⋯⋯⋯⋯⋯⋯⋯⋯ 3 1.1、说明⋯⋯⋯⋯⋯⋯⋯⋯⋯⋯⋯⋯⋯⋯⋯⋯⋯⋯⋯⋯⋯⋯⋯⋯⋯⋯⋯⋯⋯ 3 1.2、系统组成⋯⋯⋯⋯⋯⋯⋯⋯⋯⋯⋯⋯⋯⋯⋯⋯⋯⋯⋯⋯⋯⋯⋯⋯⋯⋯⋯ 31.3、产品特点⋯⋯⋯⋯⋯⋯⋯⋯⋯⋯⋯⋯⋯⋯⋯⋯⋯⋯⋯⋯⋯⋯⋯⋯⋯⋯⋯ 32、参考规程⋯⋯⋯⋯⋯⋯⋯⋯⋯⋯⋯⋯⋯⋯⋯⋯⋯⋯⋯⋯⋯⋯⋯⋯⋯⋯⋯⋯ 63、技术指标⋯⋯⋯⋯⋯⋯⋯⋯⋯⋯⋯⋯⋯⋯⋯⋯⋯⋯⋯⋯⋯⋯⋯⋯⋯⋯⋯⋯7 3.1输出电压⋯⋯⋯⋯⋯⋯⋯⋯⋯⋯⋯⋯⋯⋯⋯⋯⋯⋯⋯⋯⋯⋯⋯⋯⋯⋯⋯⋯7 3.2输出电流⋯⋯⋯⋯⋯⋯⋯⋯⋯⋯⋯⋯⋯⋯⋯⋯⋯⋯⋯⋯⋯⋯⋯⋯⋯⋯⋯⋯7 3.3相位及对称度⋯⋯⋯⋯⋯⋯⋯⋯⋯⋯⋯⋯⋯⋯⋯⋯⋯⋯⋯⋯⋯⋯⋯⋯⋯⋯7 3.4输出频率⋯⋯⋯⋯⋯⋯⋯⋯⋯⋯⋯⋯⋯⋯⋯⋯⋯⋯⋯⋯⋯⋯⋯⋯⋯⋯⋯⋯73.5功率稳定度⋯⋯⋯⋯⋯⋯⋯⋯⋯⋯⋯⋯⋯⋯⋯⋯⋯⋯⋯⋯⋯⋯⋯⋯⋯⋯⋯74、结构组成⋯⋯⋯⋯⋯⋯⋯⋯⋯⋯⋯⋯⋯⋯⋯⋯⋯⋯⋯⋯⋯⋯⋯⋯⋯⋯⋯⋯85、计算机软件⋯⋯⋯⋯⋯⋯⋯⋯⋯⋯⋯⋯⋯⋯⋯⋯⋯⋯⋯⋯⋯⋯⋯⋯⋯⋯⋯96、服务保证⋯⋯⋯⋯⋯⋯⋯⋯⋯⋯⋯⋯⋯⋯⋯⋯⋯⋯⋯⋯⋯⋯⋯⋯⋯⋯⋯⋯10 6.1 注意事项⋯⋯⋯⋯⋯⋯⋯⋯⋯⋯⋯⋯⋯⋯⋯⋯⋯⋯⋯⋯⋯⋯⋯⋯⋯⋯⋯10 6.2服务保证⋯⋯⋯⋯⋯⋯⋯⋯⋯⋯⋯⋯⋯⋯⋯⋯⋯⋯⋯⋯⋯⋯⋯⋯⋯⋯⋯10 6.3联系方式⋯⋯⋯⋯⋯⋯⋯⋯⋯⋯⋯⋯⋯⋯⋯⋯⋯⋯⋯⋯⋯⋯⋯⋯⋯⋯⋯101 概述1.1说明大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检测装置(简称:检测装置)是三晖电气股份研制的技术领先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检测装置,它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129-2005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Q/GDW130-2005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Q/GDW37~3 380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DL/T698-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等技术规研制开发的测试装置,可广泛应用于对采集终端的性能测试、评估,是电力部门对终端验收的有利保障。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测试装置技术规范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测试装置技术规范1. 引言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测试装置是用于测试和验证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性能和功能的设备。
本文档旨在规范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测试装置的技术要求,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术语和定义•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指用于采集和传输用户用电信息的装置,通常包括数据采集、存储、通信等功能。
•测试装置:用于测试和验证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性能和功能的设备。
•抄表端口:用于接入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以读取采集到的用电信息的接口。
•标准表:用于提供测试数据和验证测试结果准确性的参考仪表。
3. 设备要求3.1 硬件要求•测试装置应具备足够的计算能力和存储容量,以支持测试过程中的数据处理和存储需求。
•抄表端口应支持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常用的通信协议和接口,如RS485、Modbus等。
•测试装置的电源供应应稳定可靠,以保证测试过程中不出现电源相关的故障。
3.2 软件要求•测试装置应提供易于使用和操作的界面,方便测试人员进行测试和结果查看。
•测试装置应支持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常用功能测试,如数据采集、存储、通信等。
•测试装置应提供灵活的配置选项,以满足不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测试需求。
•测试装置应具备数据分析和结果验证的功能,可自动判断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4. 测试要求4.1 功能测试•测试装置应能够模拟不同场景下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工作状态,以验证其功能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测试装置应能够模拟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与电能表之间的通信过程,并准确读取和解析采集到的数据。
•测试装置应能够模拟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与远程数据中心之间的通信过程,并测试通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2 性能测试•测试装置应能够模拟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在大负荷情况下的性能表现,如数据采集速度、存储容量等。
•测试装置应能够模拟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在恶劣环境下的工作状态,如高温、低温、潮湿等。
4.3 兼容性测试•测试装置应对不同型号和规格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进行测试,以验证其对不同终端的兼容性和适用性。
Q/GDW 379.2-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专变采集终端检验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Q / GDW212—2008 ICS 29.020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 / GDW379.2 —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第二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检验技术规范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test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2:data acquire terminal of special transformer2009-12-07发布2009-12-07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Q / GDW379.2 — 2009目次前言................................................................................................................................................................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实验室检验 (2)编制说明 (15)IQ / GDW 379.2 — 2009II前言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的总体目标,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的功能配置、型式结构、性能指标、通信协议、安全认证、检验方法、建设及运行管理等。
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对国内外采集系统建设应用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充分结合通信技术、微处理器技术、制造工艺等技术的发展,全面梳理国内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
本部分是《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之一,本部分规定了专变采集终端的实验室检验规范。
低压集中抄表系统采集终端检测装置技术要求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低压集中抄表系统采集终端检测装置技术要求1.概述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低压集中抄表系统采集终端检测装置的技术要求、验收检验内容及制造厂商售后服务要求等,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款。
2.规范与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协议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上行通讯规约》《南方电网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采集终端订货及验收技术条件》《南方电网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外形结构规范》GB/T13729-2002远动终端设备GB/T11150-2001电能表检验装置DL/T743-2001电能量远方终端YD/T1028800MHz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设备总技术规范:移动台部分YD/T1214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Q/GDW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讯协议》Q/GDW374.2-2009即第二部分: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DL/T645-1997《多功能电表通讯协议》DL/T645-2007《多功能电表通讯协议》3.功能要求�测试项目,包括;3.1.电源性能试验3.2.状态量采集3.3.交流模拟量采集,包括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3.4.电能量采集试验检查3.5.终端实时和当前数据召集检查♦测量点实时总有功功率♦测量点实时总无功功率♦测量点实时三相电压,三相电流♦实时三相总及分相有功功率♦实时三相总及分相无功功率♦实时功率因数♦当前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当前电压,电流相位角♦当前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当前正向无功电能示值♦当前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当前反向无功电能示值♦当前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当前二/三象限无功电能示值♦三相断相统计数据及最近一次断相记录♦终端日历时钟♦终端参数状态♦终端上行通讯状态♦终端事件计数器当前值♦终端状态量及变位标志♦终端与主站当日/月通信流量♦终端集中抄表状态信息♦电能表日历时钟♦电能表运行状态字及其变位标志♦电能表远程控制状态及记录♦电能表远程控制操作次数及时间♦电能表参数修改次数及时间♦电能表预付费信息3.6.日冻结数据召集检查♦电能表的所有电能示值♦电能表最大需量及时标♦测量点/总加组日电能量♦日总最大有功功率及发生时间♦日P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日正向有功电能量(总、各费率)♦日正向无功总电能量♦日反向有功电能量(总、各费率)♦日反向无功总电能量♦日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日正向无功电能示值♦日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日反向无功电能示值♦日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日二/三象限无功电能示值♦日功率因数区段累计时间♦终端日供电时间、日复位累计次数♦终端日控制统计数据、♦终端与主站通讯流量♦抄表日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抄表日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抄表日正向无功电能示值3.7.负荷曲线召集检查♦测量点有功功率曲线♦测量点无功功率曲线♦电压曲线♦电流曲线♦测量点正向有功总电能曲线♦测量点正向无功总电能曲线♦测量点反向有功总电能曲线♦测量点反向无功总电能曲线♦测量点正向有功总电能示值曲线♦测量点正向无功总电能示值曲线♦测量点反向有功总电能示值曲线♦测量点反向无功总电能示值曲线♦总功率因数曲线3.8.月冻结数据召集检查♦月有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月总最大有功功率及发生时间♦月正向有功电能量(总、各费率)♦月正向无功总电能量♦月反向有功电能量(总、各费率)♦月反向无功总电能量♦月正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月正向无功电能示值♦月反向有功电能示值(总、各费率)♦月反向无功电能示值♦月一/四象限无功电能示值♦月二/三象限无功电能示值♦月电压越限统计数据♦月不平衡度越限累计时间♦月电流越限统计数据♦月功率因数区段累计时间♦终端月供电时间,月复位累计次数♦终端与主站月通讯流量3.9.对时功能3.10.参数设置与查询3.11.电能表参数变更事件(费率时段,编程时间,需量清零,脉冲常数,抄表日等) 3.12.电能表示度下降事件3.13.电能表通信事件3.14.电能表飞走事件3.15.电能表时间超差事件3.16.终端参数变更事件3.17.电压回路异常(断相,失压)事件3.18.电流回路异常事件3.19.相序异常事件3.20.终端485抄表错误事件3.21.电压越限事件3.22.电流越限事件3.23.超负荷事件(视在功率越限事件)3.24.电能表运行状态字变位事件3.25.终端停/上电事件3.26.电压/电流不平衡超限3.27.485数据转发3.28.载波实时数据召集(集中器载波抄表功能)3.29.载波日冻结及抄表日数据(集中器载波抄表功能)3.30.载波月冻结数据(集中器载波抄表功能)3.31.重点用户数据测试(集中器载波抄表功能)3.32.载波透明转发[F1](集中器载波抄表功能)3.33.载波数据转发[F9](集中器载波抄表功能)3.34.载波抄表合格率统计(集中器载波抄表功能)载波抄表数据补抄(集中器载波抄表功能)4.技术指标4.1时钟误差测试装置精密时基源(测定被检终端时钟误差用)的基本误差极限为:±0.5×10-6。
用电信息采集专变采集终端安装规范
前言为进一步规范专变采集终端(以下简称终端)的安装施工、运行调试,统一施工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满足用电信息采集的应用,为营销业务应用系统提供有效的数据与技术支撑,根据国家电网公司 [2009]1393号《关于印发〈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以及国家、电力行业、宁夏电力公司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安装规范。
宁夏电力公司所有终端安装施工在执行国家、行业的相关规程、规范的基础上,同时应遵守本规范。
本规范由宁夏电力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郭斌、王翰林、王涛、龙生平、王静波、田永宁、郭凯、史景祥、潘彬彬、杜玮、李靖波、康健、陈涛、陈腾飞、高兴、金宁、郭凯、张军、白小强、张海平。
本办法主要审核人:马林国、葛社伦目录1 总体功能及接线要求 (1)2 安装准备 (1)3 安装工具、设备及材料 (1)3.1必备工具 (1)3.2备用工具 (2)3.3安装设备及材料 (2)3.4安装工艺要求 (2)4 安装注意事项 (3)4.1安全技术措施 (3)4.2终端安装位置 (3)4.3终端安装要求 (4)5终端安装 (4)5.1终端安装流程 (4)5.2终端固定 (5)5.3终端电压电流 (5)5.4终端RS-485 (6)5.5终端天线 (6)5.6终端遥信 (7)5.7终端门接点 (7)5.8终端遥控 (7)6 终端上电、通讯检查 (9)7电表参数设置 (9)附件二:终端安装典型设计 (10)1 总体功能及接线要求(1)计量数据抄读:通过RS-485 串口采集现场各个多功能电能计量表实现。
(2)负荷控制:通过接入现场具备自动控制条件的主要生产负荷开关或总控开关的控制节点实现。
(3)开关状态信号采集:通过接入现场受控制的开关状态输出节点实现。
(4)计量门开关信号采集:通过接入无源信号回路计量门行程开关实现。
(5)交流采样功能:通过接入测量回路的三相电压与电流实现。
(6)远方通信功能:通过无线网络方式实现,现场网络信号不够强的情况下,应考虑外引天线。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4.3.2
(1)交流电源电压输入范围为85~285V,频率为50Hz,频率容差为±3%;
(2)直流电源电压输入范围为100~375V,直流电源电压纹波不大于5%。
4.3.3
在守候状态(非通信状态)下的机架式终端视在功率消耗应不大于30VA,有功功率消耗不大于15W
1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以下简称“厂站终端”)的招标、验收等工作,包括技术指标、功能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适应环境、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验收等要求。
凡本标准中未述及,但在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或IEC等标准中做了规定的条文,应按相应标准执行。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4.4.4
金属的外壳和端子盖板以及终端正常工作中可能被接触的金属部分,应连接到独立的保护接地端子上。接地端子应有清楚的接地符号。接地端子的直径应不小于5mm。
4.5
4.5.1
终端各电气回路对地和各电气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要求如表2所示:
表2绝缘电阻
额定绝缘电压
V
绝缘电阻
MΩ
测试电压
V
正常条件
湿热条件
U≤60
表3试验电压单位:V
额定绝缘电压
试验电压有效值
额定绝缘电压
试验电压有效值
U≤60
1000
125<U≤250
4000
2_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专变采集终端功能规范
ICSXX.XXXQ/ GDW 备案号:CEC××—××××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采集终端功能规范power user eleco energy data acquire systemFunctional specification for data acquire terminal of special transformer2009-××-××发布2009-××-××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定义 (1)3.1专变采集终端 (1)3.2功率定值闭环控制 (1)4功能配置 (1)5功能要求 (2)5.1数据采集 (2)5.2数据处理 (3)5.3参数设置和查询 (5)5.4控制 (6)5.5事件记录 (6)5.6数据传输 (7)5.7本地功能 (8)5.8终端维护 (8)前言为了满足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及专变采集终端制造、检验和使用的需要,特制订专变采集终端功能规范。
本规范制订时参考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制订过程中多次召集科研、电力部门和生产单位的有经验的专家共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本规范规定了专变采集终端的功能,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参数设置和查询、控制、事件记录、数据传输、本地功能、终端维护等。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终端技术规范-101028
Q/SDJ1193-2010
Q/GDW 375.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专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及 编制说明 Q/GDW 374.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通信单元技术规范 Q/GDW 379.2—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专变采集终端检验技术 规范》及编制说明 Q/GDW 379.4—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通信单元检验技术规范》 及编制说明 Q/GDW 376.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一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 信协议
250<U≤400
2500
注: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间的试验电压不低于 1500V;对于交直流双电源供电的终端,交流电源 和直流电源间的试验电压不低于 2500V。
4.5.3 冲击电压
电源回路、交流电量输入回路、输出回路各自对地和无电气联系的各回路之间,应耐受如
表 5 中规定的冲击电压峰值,正负极性各 5 次。试验时应无破坏性放电(击穿跳火、闪络或绝
表 1 气候环境条件分类
空气温度
场所类型
级别
范围 ℃
最大变化率 a ℃/h
协议特定
CX
−25~+75
2
a 温度变化率取 5min 时间内平均值。 b 相对湿度包括凝露。
湿度
相对湿度 b %
最大绝对湿度 g/m3
10~100
35
4.1.3 大气压力 63.0kPa~108.0kPa(海拔 4000m 及以下)。
额定绝缘电压(V)
绝缘电阻(MΩ)
正常条件
湿热条件
U≤60
≥10≥2Fra bibliotek60<U≤250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DL/T698.31-200×《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3-1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通用要求》
DL/T 698.33-200X《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3-3部分 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专变采集终端特殊要求》
DL/T 698.41-200X《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4-1部分 通信协议-主站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信》
——频率范围:10Hz~150Hz;
——位移幅值:0.075 mm(频率≤60Hz);
——加速度幅值:10 m/s2(频率60Hz)。
4.
4.
交流采样模拟量输入有:
a)交流电压:输入额定值为100V或100V/ 、220V/380V,输入电压范围:(0~120%)Un。电压输入回路功率消耗≤0.5VA(单相)。
ICS29.020
备案号:CEC××—××××
备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实际运行管理对采集终端功能的基本要求,参考其他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编制而成。
本标准以《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智能采集终端功能规范》、《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智能采集终端型式规范》为基础,明确了公司系统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智能采集终端技术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要求、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技术要求,并对其检验规则以及运行质量管理要求等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电能表
2
日总最大有功功率及发生时间
终端
3
日正向有功电能量(总、各费率)
终端
4
日正向无功总电能量
终端
生产管理--变电站需求侧监测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精品
变电站需求侧监测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一、总则1一般规定1.1 提供设备的投标人须有能力提供全系列、安全可靠性高、便于维护的专变采集终端,设备须在三个及以上的电力企业成功运行过,这些设备应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
该装置至少应满足本技术要求,但不仅限于此,装置的技术性能应满足在运行中所有可能遇到各种情况。
1.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
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4 本招标文件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协商确定。
1.5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合格的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2.1 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度审核记录。
2.2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2.3 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2.4 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填写格式见附录A,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2.5 同类设备或材料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
2.6 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3.1 变电站需求侧监测采集终端的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专变采集终端通用技术规范
采集器专用技术规范专变采集终端通用技术规范1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2采集器专用技术规范专变采集终端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1. 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中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1)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 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 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 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标准技术参数表、项目需求部分和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3目次专变采集终端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3)1总则 (5)2技术规范要求 (5)2.1气候和大气环境条件 (5)2.2机械影响 (5)2.3工作电源 (5)2.4结构要求 (6)2.5绝缘性能要求 (6)2.6数据传输信道 (6)2.7输入/输出回路要求 (6)2.8功能配置 (7)2.9显示要求 (7)2.10通信接口结构要求 (8)2.11材料及工艺要求 (8)2.12标志及标识要求 (8)2.13电磁兼容性要求 (8)2.14连续通电稳定性要求 (8)2.15可靠性指标 (8)2.16包装要求 (8)3试验 (8)3.1试验要求 (8)3.2电气性能试验 (8)3.3现场试验 (8)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8)4.1卖方提供的样本和资料 (8)4.2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格式 (8)4.3供确认的图纸 (8)4.4买卖双方设计的图纸 (9)4.5其他资料和说明书 (9)4.6卖方提供的数据 (9)4.7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 (9)4.8设计联络会议 (9)4.9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 (9)4.10质量保证 (9)4.11项目管理 (10)4.12现场服务 (10)4.13售后服务 (10)4.1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试验仪器 (10)4采集器专用技术规范1 总则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安徽省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建设标准
Q/AHDL安徽电力公司企业标准安徽省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建设标准2011-××-××发布2011-××-××实施安徽电力公司发布目录1总则 (4)1.1编制目的 (4)1.2 编制依据 (4)1.3 适用范围 (4)2设计 (5)2.1 设计原则 (5)2.2 发电厂、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设置原则 (5)2.2.1 统调、非统调发电厂及自备电厂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设置原则 (5)2.2.2 110kV及以上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设置原则 (5)2.2.3 35kV及以下高供高计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设置原则 (5)2.2.4 400V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设置原则 (5)2.2.5 220V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及设置原则 (6)2.3 典型用户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配置方案 (6)2.3.1 采集终端 (9)2.3.2 智能表 (10)2.3.3 电压互感器 (10)2.3.4 电流互感器 (10)2.3.5 组合互感器 (10)2.3.6 计量屏、柜、箱 (11)2.4 典型设计方案 (13)3施工前准备 (15)3.1 专变终端 (15)3.1.1 现场勘查 (15)3.1.2 设备、材料准备 (15)3.1.3 人员准备 (15)3.1.4 安全措施准备 (15)3.1.5 施工前期资料准备 (15)3.2 集中器/采集器 (16)3.2.1 施工前准备 (16)3.2.2 准备辅材及工具 (16)4安装施工 (16)4.1 用电信息采集屏(箱)安装要求 (16)4.1.1 通用要求 (16)4.1.2 箱内接线要求 (16)4.1.3 用电信息采集箱的安装要求 (17)4.1.4 用电信息采集屏的安装要求 (17)4.2 专变终端施工安装 (17)4.2.1 施工安装内容及步骤 (17)4.2.2 设备安装工艺要求 (18)4.2.3 施工安装安全要求 (19)4.2.4 施工安装资料要求 (19)4.2.5 典型安装范例 (19)4.3 集中器/采集器安装施工 (22)4.3.1 安装内容及步骤 (22)4.3.2 设备安装工艺要求及安装注意事项 (22)4.3.3 施工安装安全要求 (28)4.3.4 施工安装资料填写、归档 (28)5调试 (28)5.1 专变终端调试 (28)5.1.1 调试准备 (28)5.1.2 调试步骤 (28)5.1.3 调试工作要求 (29)5.1.4 调试指标要求 (29)5.1.5 调试记录、资料 (30)5.2 集中器/采集器设备调试 (30)5.2.1 调试步骤 (30)5.2.2 调试工作要求 (31)5.2.3 调试指标要求 (31)5.2.4 调试记录、资料 (31)6竣工验收 (32)6.1 专变终端竣工验收 (32)6.1.1 施工质量验收 (32)6.1.2 功能验收 (32)6.1.3 指标验收 (33)6.2 集中器/采集器竣工验收 (33)7资料归档 (33)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安徽省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电能信息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装置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促进建设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配变终端部分)(2010年7月15日发布)
Q/ZD
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Q/GDW-11-143-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配变终端部分)
2010-07-15 发布
2010-10-15 实施
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布
Q/GDW-11-143-2010
目次
前 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通信协议 ........................................................................ 2
I
Q/GDW-11-143-2010
Q/GDW 380.3-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采集终端建设管理规范》及编制说明
施工图包括:配网线路条形图、采集终端施工图。
3.3 检验 (1)采集终端应依据统一的检验技术规范,由计量中心进行检验。 (2)参与检验的采集终端,应具备国网公司计量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并提供
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证明材料和合格证。 (3)采集终端在到货后由网省公司计量中心进行批量抽检,地市计量中心进行全数检验。 (4)采集终端检验内容应包括结构、功能、电气性能、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特性等 (5)采集终端检验应依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电量采集装置技术条件
XXXX用户侧并网发电工程电量采集装置技术条件一电量采集装置技术条件范本使用说明1. 本招标文件技术条件范本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适用于团结路110kV变电站的电量采集装置。
2. 通用部分原则上不需要项目单位填写,不能随意更改。
如对其条款已填写内容确实需要改动,项目单位应填写《技术条款/技术参数变更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及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对通用部分的修改形成《技术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在专用部分的附录B中提出,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
3. 招标文件范本的技术条件专用部分由项目单位根据工程情况编写,其中带××的文字和技术参数及“项目单位提供”的部分由各项目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需要必须全面认真填写;空白部分的参数根据需要选择填写;表格中带下划线的技术参数由项目单位和设计院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更改,不带下划线的技术参数为固化技术参数,固化技术参数原则上不需要改动,如确实需要对专用部分固化技术参数改动,项目单位应填写《技术条款/技术参数变更表》,及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经标书审查同意后,专用部分可以在原表中更改。
技术条件范本专用部分技术参数表中项目单位与投标人均不需要填写的部分栏目,项目单位应以“—”表示。
4. 招标文件范本的页面、标题、条款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不填写的表格亦不允许删除;当同一种表格需要分别列表时,在总表号后加分表号(如表4-3-1、表4-3-2)。
二电量采集装置技术条件通用部分●1 总则●2 设备技术要求●3 对设备的一般要求●4 设计联络会议及技术培训●5 试验及验收●6 质量保证●7 技术支持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1.1.2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3年(或)以上同类型电量采集装置的设计、制造、运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