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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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地位的现状分析

从对教师地位的历史检视中,可知我同古代教师的社会地位低下;而今天,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确立,使尊师重教的风气日渐浓厚,教师(尤其是城市教师)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声望大幅度提高。
1.政治地位。自1985年教师节设立以来的20年间.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有关教师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先后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教师的法律,使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逐步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特别是1993年12月,全国人大专门颁布了教师法,第一次全面地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格和任用、待遇,奖励等方面作出了法律上的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提出“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教师法》的出台,为我国尊师重教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提高我国教师的地位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进行,国家和人民的教育需求也呈不断增长之势。这一切,都为提高我国教师的地位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提高教师的地位逐成大势所趋。
2.经济地位。20年来,我国教师待遇不断提高,收入稳步增长。1978年我国中小学教师的人均年收入为559元,而到2000年已增加到8274元。高等院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同样得到较大幅度提高,2000年达到14198元。2003年,全国高校和中小学教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达到23307元和13293元,年增幅分别为 10.7%和14.2%,分别是1985年的18.7倍、11.9倍。(这里提到的教师待遇是指城市教师的待遇,不是指所有的教师。
近年来教师住房紧张的状况也明显改善,据教育部统计,从1993年到2003年,全国投入教职工住房建设专项资金达1673亿元,建成住房2亿平方米。在城镇,1993年全国教职工平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3.8平方米,2003年增加到22.05平方米。2003年底,北京市部分高校教师搬进花园式公寓——望京花园教师住宅小区,1908户北京市市属高校的教师领到了新住房的钥匙。至此,北京高校望京花园东西区教师住宅全部建成后,为首都高校4600户大学教师提供了现代化的新居。
3.社会地位。教师的社会价值也得到了充分肯定:教师热心于参政议政。每年的“两会”,由教师中产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是最活跃、最受人关注的群体。他们广泛地参政议政,建

言献策,向政府传递民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近年来,诞生于从高校及基础教育领域的政府中高级公务员也越来越多。教师群体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
4.职业声望。据2004年的北京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结果显示,在北京公众心目中声望最好的职业依次是:科技人员、医生、律师、大学教师、公务员、小学教师,新闻编辑等。而在其后一次对深圳人进行的职业声望调查中,得分值最高的前十位职业依次是:大学教授列第三,中小学教师名列第七。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可以预见,教师的社会声望将越来越高,尊师重教的风气将越来越浓。


3 我国教师历史地位的历史检视与现实思考
然而,我国教师的社会地位从古至今都呈现出一种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从历史上看,虽然历代封建帝王均把“天、地、君、亲、师”并提,给教师以极高的礼遇,但还是古代民间流传的“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农,九儒、十丐”,最能够把作为儒家知识分子的教师在社会各行业中的相对位置客观地展现出来。现代社会,我们党和国家更是明确地给予教师以很高的社会地位,并多次重申,一定要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改善教师的待遇,使教师“真正成为社会上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之一”。这应该说是表达了我们整个社会的良好愿望,但愿望和现实之间总有些距离,前几年开始流行的“一等公民是公仆,……九等公民是教员”,可谓是现代教师地位的一种客观表述。否则,提高教师的地位问题,就不会被作为一个突出问题而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了。
即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以后,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依然存在。“据1995年第二季度16个省、自治区的报告,拖欠金额已高达13.3亿元,超过了《教师法》颁布前拖欠教师工资高峰的1993年。”拖欠教师工资,其性质比降低教师的待遇更为恶劣,它严重地违反丁《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违法现象,堂而皇之。在这种情况下,谈提高教师的地位,其难度可想而知,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并且,近年来多有论及的师范生不愿从教、甚至有些师范院校规定的优秀毕业生可以不从教等现象也都值得我们来对我国教师的地位问题加以深思。
1995年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委托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调查发现,家长最不希望孩子从事的职业:集体企业职业(0%)、个体户(0.3%),中小学教师 (2.8%)。由于教师并不占有社会的重要权力资源,在今天我国裙带关系盛行的环境里,教师就常常受到社会核心圈子中的人物的轻视。
在2004年9月10日

北京晨报与新浪“教育频道”联合推出的对教师生存状况的调查中,对现状表示“满意”的教师比例仅为11.666%;而明确表示“不满意”的高达36.04%,不少教师(57.63%)认为,教师这个职业“吃力不讨好”,而且工资待遇只能“够生活开支”。调查中,工资待遇仍然是教师不满的焦点,其中,对目前工资待遇表示“不满”的教师占62.05%;表示“一般”的占1.29%,而表示“满意”的只有2.16%。与之相对应,因为“收入高,福利好”才选择为人师的只有6.14%。
调查中,55.15%的教师认为自己地位“不高”;36.29%认为“有所提升”;只有5.5%认为社会地位已经“很高”。在对目前的工作量进行评价时,70.58%的教师表示“超负荷”;认为“正常”和“一般”的分别为7.24%;被行外人认为“清闲”的教师职业,却只得到了2.84%教师的认同。加之福利待遇及社会各方面的诱惑,在被调查者中,只有16.7%的教师明确“不会放弃教师职业”,而认为自己“会找到更适合的职业”的比例高达41.92%;10.15%的教师虽然认为“找不到更适合的工作”,但并不排除“跳槽”的可能性。
在5340人非教师人员参加的“对现在教师的社会地位”的调查中,55.96%认为现在的教师的社会地位不高,36.21%认为有所提升,只有4.81%的认为教师的社会地位很高。在另一项调查中,38.56%的人认为“对教师这个称谓的第一印象”是穷酸,31.88%的认为平凡,有26.53%的人认为称其为知识分子,仅有3.04%的人认为教师的社会地位高。由此看来,社会对教师的社会地位认同感的确不是很理想。

三、关于改善我国教师地位的几点思考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教育已经摆在了国家发展的战略地位。在这种新形势下,教师职业地位的问题,已不仅仅是教师从业人员和社会在某一时期所关心的热点话题,而是关系到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民族的振兴与希望的重大现实课题。值得注意的是,在分析古今社会教师地位的时候,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政府行为及其理论倡导对教师地位的积极确认,以及长期以来教师职业在人们心目中不可替代的神圣性;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面对教师地位偏低,以及教师职业已经逐渐失去其原有的吸引力这一令人尴尬的现实。



4 我国教师历史地位的历史检视与现实思考
因此,改善教师生存状况,提高教师地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个人共同努力。各级党政领导部门应把提高教师地位列入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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