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2018年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哈尔滨市2018年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

优先优待家庭意向登记顺序摇号细则

为切实解决我市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问题,全面完成我市2018年住房保障任务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摇号细则:

一、本次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优先优待家庭意向登记顺序摇号活动面向的是已取得《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标注为一、二类别,且认定为符合优先优待条件的家庭,2018年以前已参加公租房摇号配租的中号放弃家庭及已配租公租房的家庭除外。

经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各区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机构及所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查,今年符合优先优待条件的家庭共有5441户,上述家庭名单均已在市住建委和原市住房局官网上公示完毕。

二、为确保摇号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优先优待家庭意向登记顺序现场摇号活动由哈尔滨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活动所需要的公证摇号软件和电脑设备均由哈尔滨公证处提供,哈尔滨公证处对现场摇号过程进行录像,将刻录成的光盘交由市住建委备份。

三、摇号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上午10:30时;摇号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263号友谊会堂1楼金色大厅。

四、鉴于本次现场摇号活动涉及优先优待家庭数量众多

和场地所限,无法满足5441户优先优待家庭全部参与本次摇号活动,参加本次摇号活动的优先优待家庭代表约340人,参会的优先优待家庭代表必须为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申请人,上述参会家庭代表由各区政府在优先优待家庭中通过抽签或推荐方式选定,每个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选定3名代表。上述代表名单由各区统计后上报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由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在市政府()、市住建委()及哈尔滨公证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参会家庭代表应按照规定的摇号时间与地点准时到达参会现场,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和摇号代表信息单三项材料原件,在参会家庭代表入场时,由市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审核代表身份,符合摇号资格的参会家庭代表将摇号代表信息单的下联(副本)投入抽签箱后,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就座,并保持会场秩序、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关机或者调成静音、震动,不得喧哗、吵闹,影响摇号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本次公证摇号活动分六组进行,顺序分别为:一组摇取1—1000号、二组摇取1001—2000号、三组摇取2001—3000号、四组摇取3001—4000号、五组摇取4001—5000号、六组摇取5001—5441号,活动现场将按照上述顺序依

次进行优先优待家庭意向登记顺序摇号。

七、摇号现场流程如下(以现场实际程序为准)

(一)主持人宣读主持词;

(二)抽取6名摇号代表和2名群众监督代表;

6名摇号代表和2名群众监督代表均从参会家庭代表中随机抽签产生,由参会领导根据主持人的指令在抽签箱内依次抽出6名摇号代表和2名群众监督代表。

(四)公证人员现场核验被抽中的摇号代表和群众监督代表身份,并对其身份证、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和摇号代表信息单三项材料原件进行复印存档,通过核验的6名摇号代表按照第六条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2名群众监督代表全程监督公证摇号过程。

(五)6名摇号人员通过公证摇号系统进行现场摇号。

1、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现场拆封装有符合保障性资格优先优待家庭主申请人名单的专用U盘的信封,将U 盘交给公证人员;

2、公证人员将U盘内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优先优待家庭主申请人名单导入公证摇号系统;

3、6名摇号代表根据公证人员的指令依次点击摇号按钮,依次产生优先优待家庭意向登记顺序号及对应姓名;

4、每组结果完成后,公证人员将优先优待家庭意向登记顺序号结果明细单实时存储到电脑上,并通过打印机进行

实时打印,由摇号代表、群众监督代表和公证人员现场签名。

(六)6名摇号代表依次摇号后,公证人员将存储在电脑上的结果明细单的电子文档进行汇总,并存储到上述专用U盘内,交由市住建委工作人员。

(七)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摇号活动结束。

八、摇号活动结束后,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将上述优先优待家庭意向登记顺序号摇号结果在市政府()、市住建委()、哈尔滨公证处()网站进行公示,在哈尔滨日报、生活报发布意向登记顺序号摇号结果网站链接,公示期为3天。

九、本次摇号活动的参加单位及人员:市有关部门及单位、各区城建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哈尔滨公证处、参会家庭代表、新闻媒体等。

十、摇号现场突发情况的处理

(一)摇号家庭代表不服从管理、吵闹、滋事等,由维护现场秩序人员及区城建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劝离,情况严重时,可报警处理。

(二)对于携带手续不完备的参会家庭代表,不得作为摇号代表。

(三)如摇号现场因摇号代表操作失误、投影系统发生故障等因素,造成摇号程序中断,中断的此组摇号结果无效,

重新进行摇号,其它已摇号完毕的结果有效。

(四)关于公证摇号的特殊说明

为预防摇号过程中出现的软、硬件故障,哈尔滨公证处在现场配置备用电脑设备一台,如摇号过程中出现软、硬件故障导致摇号无法继续的,应采用备用电脑及软件继续摇号活动。如两台电脑均发生故障导致活动无法继续的,将中止本次摇号活动,待故障解决后另行选择时间继续摇号,已经摇出的结果有效。

出现其他意外情况(如断电等)导致摇号无法继续的,将中止本次摇号活动,另行选择时间继续摇号,已经摇出的结果有效。

摇号现场发生纷争或者秩序混乱的,无法当场解决的,将中止本次摇号活动,另行选择时间进行。中止前已经摇出的结果有效。

十一、本细则由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