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效日期:2018年1月1日

标题特种设备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页码编号:1/3

1.目的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特种设备目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

3.职责

3.1 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定期检验工作;负责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

核、取证工作,并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

3.2 设备设施维修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3.2 使用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4.相关名词

4.1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

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4.2 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通常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

4.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特殊工种指的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

5.特种设备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

5.1.1 在安装新购置特种设备之前,应当先将安装单位的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与安全保证体

系(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与监督检验证明等有关资料,同时书面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5.1.2 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合同有约定除外)应当在30日内到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简单压力容器除外),并且将安全合格标志

生效日期:2018年1月1日

标题特种设备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页码编号:2/3

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5.1.3 特种设备的维修,在签订维修合同前,应先将维修单位资质证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文本内

容、维修人员的资质证书等材料报生产部门审查。经审核同意后,签署生效。

5.1.4改造特种设备,应按照新安装特种设备审查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

5.1.5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经检验合格,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有关

技术文件、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原始资料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5.2 特种设备的使用

5.2.1 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5.2.2使用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5.3 特种设备维修保养

5.3.1 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易损件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

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修保养计划。

5.3.2 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员和设备使用部门应随时掌握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

使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规范化。

5.3.3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人员应建立特种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应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

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特种设备负责人应签字确认。

5.3.4 当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

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当故障不能立即消除时,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

报。

5.3.5 公司无资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但必须签订相应的合

同,明确法律责任。

5.4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报废

5.4.1 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安全性能年检的周期按有关规定执

行。逾期未检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视为无证运行或使用。

5.4.2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

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及时申请予以报废,并且应当向最近一次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前,使用部门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处理与注销手续等。

5.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5.5.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

和资料;

5.5.2 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生效日期:2018年1月1日

标题特种设备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页码编号:3/3

5.5.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5.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

录;

5.5.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5.6 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6.1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6.1.1 年龄满18周岁;

6.1.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1.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考核并成绩合格;

6.1.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6.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

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6.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审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书自动失效,继续从事特

种设备操作或管理工作视为无证上岗。

6.4 离开特殊工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

后,方可上岗作业。

6.5 聘用退休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凭区、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可以从事特

殊工种作业的指导或示范性操作,但是不得直接顶岗作业,年龄应控制在男55周岁和女45周岁以下。

6.6 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初复审合格后,应当及时将审验合格手续复印上报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员。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动,应征得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员同意。

6.7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7.记录

7.1 特种设备管理台账

7.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7.3 特种设备一览表

7.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一览表

编制审核批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