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根据掘进工作面时间情况,结合岗位工种,设备布置及作业地点特点,制定以下现场生产禁令:1、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如需搭设作业平台,必须牢固平稳,不准蹬在支架上打眼。
6、打眼工袖口必须扎紧;7、工作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打眼;8、打眼时严禁用手握钻杆或用金属类器具稳定钻杆;9、扶钻人员作业时,必须避开眼口,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10、作业时时必须集中精力;11、打眼时不得猛推或肩扛;12、打眼过程中,打眼工要来回串动钻杆排粉,防止断杆、伤人与卡钻事故;13、打眼不得与装药同时进行;14、每台钻的前边特别是钻杆下,严禁有人逗留;15、若煤层出水,出气、瓦斯涌出异常,要立即停止作业,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撤出人员;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2、放炮前,严格执行“三专一警戒”必须专人组织撤离,专人清点人数,专人设置警戒。
3 、必须设好警戒,在通往爆破作业地点的所有巷道必须设好警戒;4、警戒距离:直巷不少于75m,弯巷不少于50m,.5、严禁用金属撬棍代替木棒装药封孔。
6、装药时必须轻推轻放,严禁撞击。
11、炸药和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放置和装配炸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干燥的安全地点进行。
12、炸药与雷管间距不少于15m13、严禁将电雷管直接插入炸药中;14、爆破时炸药和电雷管必须放到警戒线以外;15、发爆器悬挂于干燥地点,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16、炮眼封泥必须有水炮泥;17、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18、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19、装填炮眼与打眼的距离不得小于20m,在装填炮眼地点附近20m范围内不得从事其它任何工作;22、必须采用串联网络进行爆破;23、脚线与脚线、脚线与连接线、母线间的所有接头、都必须扭紧并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24、起爆前,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25、通电以后据爆时,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15分钟)、爆破工方可沿线路检查。
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人员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管理、安全高效、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第四条矿井应配备先进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实现对井下人员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实时定位:实时获取井下人员的精确位置,精度达到厘米级;(二)考勤管理:记录井下人员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三)唯一性检测:防止人员冒名顶替、多人带卡等现象;(四)轨迹查询:查询人员在不同时间段的活动轨迹;(五)报警功能:当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发生紧急情况时,系统自动报警。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六条井下人员实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确保考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井下人员上下班时间按矿井规定执行,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井下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休,需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井下人员考勤实行月度汇总,每月底由考勤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向相关人员公布。
第十条井下人员考勤信息作为工资发放、奖惩、晋升等依据。
第四章奖惩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考勤表现优秀的井下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考勤表现不良的井下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十三条对故意破坏人员定位系统、篡改考勤数据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矿井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矿井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煤矿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3.28
煤矿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3.28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为了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切实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有效防止工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现对作业人员的站位规定如下:一、作业人员通用站位规定:1、进入作业场所时必须站在顶板完好,支护有效的地方。
2、严禁站在运输设备上作业。
3、严禁站在没有防护装置的仓口、洞口、坑口或边缘,防止人员跌落伤害。
4、严禁在上部采取防护措施的设备下方作业。
(局部通风机、胶带输送机等)。
5、严禁站、坐、靠于不牢固的支柱、木垛、棚架的下方。
6、乘坐猴车时,乘车人员必须到指定区域内上、下车,严禁越位乘车,以免发生危险。
7、锤击作业时,严禁在锤击运动方向前后2米内站立或行走。
8、铲削作业时,铲削方向正前方3米以内严禁站人。
9、严禁站、坐、骑在悬吊的风、水、液管路上进行安装、检修或进行其他作业。
10、在井下行走时,注意力要集中,在横跨大巷、交叉口、弯道时要认真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
二、辅助运输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绞车司机必须站在随手就可操作的按钮,制动闸及工作闸的地方。
2、推车人员在推车过程中要在车的后面推车,严禁站在两侧进行推车。
3、矿车在提升过程中,车辆运行范围内不准行人。
4、严禁站立或骑行绞车钢丝绳。
5、严禁站、坐、行走于绞车钢丝绳拐弯的内侧。
6、严禁横穿或站在未采取可靠防止车辆位移的两辆矿车中间。
7、严禁用木楔或其他物体代替阻车器或防跑车装置,严禁站、坐在未采取可靠稳车措施的矿车。
8、严禁在绞车绳道、矿车道中间站立、坐或躺卧。
9、辅助运输作业人员监护料车行进时,严禁在自然下滑方向的车辆下方站立或行走。
三、地质钻探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打钻施工时,退路必须畅通,严禁作业人员站在转动的钻杆正后方。
2、操作钻机人员站在钻机操作侧300mm以外,注意钻架变形或倒架。
3、接、卸钻杆必须在停电后进行,人员站在钻机两侧,距钻机水平距离大于300mm,非施工人员站在钻机2m以外。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叙述,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叙述,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摘要:一、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1.1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概述1.2 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站位原则1.3 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的具体要求二、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2.1 泵站内设备检查的重要性2.2 泵站内设备检查的安全站位原则2.3 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的具体要求正文:一、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1.1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概述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恶劣,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如瓦斯、煤尘、水、火等,因此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尤为重要。
1.2 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站位原则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站位原则主要包括:避开危险区域,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确保视线良好,便于逃生。
1.3 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的具体要求(1)避开采煤机、输送机等设备的运行轨迹,防止被卷入。
(2)与工作面、巷道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坍塌。
(3)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区域,必须站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4)在有水、火危险的地方,要站在高地,以防止被水淹或火烧。
二、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2.1 泵站内设备检查的重要性泵站是煤矿井下排水的重要设施,设备检查是保证泵站正常运行的关键,也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2.2 泵站内设备检查的安全站位原则泵站内设备检查的安全站位原则主要包括:避免接触运行中的设备,站在稳固的地面,确保视线良好,便于逃生。
2.3 泵站内设备检查安全站位的具体要求(1)避免接触运行中的设备,以防止意外伤害。
(2)站在稳固的地面上,防止地面坍塌。
(3)确保视线良好,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4)在检查设备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进行处理。
90条煤矿井下工作安全站位站人规定
90条煤矿井下工作安全站位站人规定一、通用条款1.严禁将手、脚放在容易伤害的挤压点。
2.严禁站在移动物体与固定物体之间,防止挫伤。
3.严禁站在空顶区域作业。
4.严禁在顶帮没有支护或支护不可靠的地点歇息。
5.严禁打大锤时,锤头前方站人。
6.严禁不戴保险绳进行高空作业。
7.严禁在没有防护装置的仓口、洞口、坑口、边缘站立或工作,防止人员跌落伤害。
8.严禁站在缺少保护装置(如安全阀、安全销、防护罩、防护栏、防护网、自动保护装置等)的工具和机械危险范围之内。
9.严禁扶梯(凳)人员阻挡安全退路,扶梯(凳)人员要防止高处物件掉落伤人,必须站在安全环境下。
10.严禁在梯(凳)上的作业人员正对着管路、电缆、材料等移动的设施或液体喷射方向。
11.严禁站在梯(凳)上的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用力过猛,防止闪失造成坠落伤害。
12.严禁作业时从平台下方穿过行人,平台2m范围不得堆放物料。
13.严禁站、坐、骑在悬吊的风、水、液管路上进行安装、检修或其他作业。
14.严禁各类车辆行驶时,驾驶员将身体伸出驾驶室外。
15.严禁人员站立或逗留在钻机、钻具的下侧或斜下方。
二、采掘条款16.严禁打眼工蹬在支架上打眼,必须设置专用工作台。
17.严禁扶钻人员站在不稳定的物料上作业。
18.严禁拆接钻杆或上药卷、锚杆时,钻孔正下方站人。
19.严禁进退掘进机时,机组前后5m范围站人。
20.严禁掘进机作业时,掘进机两侧站人(正副司机、看机尾人员除外)。
21.严禁耙装机作业时,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作业和行人。
22.严禁耙装机作业时,耙装机两侧(除司机外)及漏槽下方站人。
23.严禁爬、蹬锚杆机推送锚固剂。
24.严禁处理喷浆管路堵塞时,喷枪口对人。
25.严禁张拉(退)锚索时作业点正下方站人,防止机具脱落伤人。
26.严禁锚杆拉拔试验时,被拉拔锚杆正前方及2m范围站人。
27.严禁任何人站、坐、靠炸药箱或雷管箱上。
28.严禁站在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敲帮问顶,必须确保退路畅通,29.严禁装药时警戒线内无关人员逗留或从事其它作业。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根据掘进工作面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工种,设备布置及作业地点特点,制定以下人员站位管理规定:第一部分人员站位通用管理规定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不懂岗标、不会“手指口述”者,严禁上岗。
班组长、队干不懂“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严禁上岗。
2、无特殊工种证者,不得进行特种作业,严格执行持什么证上什么岗。
3、不熟悉工艺的管理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面盲目指挥。
4、在运输大巷行走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管理规^定。
5、严禁在支护不全和顶帮有问题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6任何人员严禁随意进入放炮警戒区域。
7、严禁在电气设备上睡觉、爬卧和取暖。
8、在井下行走时,注意力要集中,在横跨大巷、交岔口、弯道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9、人员不作业期间,必须站在支护完好的地方。
10、敲帮问顶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到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确保退路畅通,防止坠物跌落伤人。
11、打大炭作业时,抡大锤人员前后不得有人站立,作业人员应站在大炭侧面或者后面,以防两脚踏入溜槽内。
12、乘坐架空人车人员间距不得小于15m。
第二部分各岗位工种人员站位管理规定一、皮带输送机司机人员站位管理规定1、皮带运转过程中,任何人严禁随意触动皮带运转部位。
2 、严禁站在减速机或电机上操作皮带。
3、严禁跨越皮带行走,必须走行人过桥。
4、用皮带输送机带皮带时,严禁人员站在两者相交点3m范围内及拐弯的内侧。
5、拆、接皮带时,与皮带传动部位保持3m以上距离,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皮带收缩方向或皮带上。
6底皮带运料时,上料点和卸料点2m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运料区域不得有人行走,严格执行封闭管理。
7、皮带司机在距机头2—3m的安全地点观察卸载滚筒或转载点的运行情况。
8、皮带司机正常作业时站在作业平台上,清理两帮浮煤时,距皮带转动部分不少于600伽。
9、钉扣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地上工作平台上进行作业,严禁站在皮带上或者在皮带储带仓内进行钉扣。
10、更换皮带时,作业人员应站在距离皮带转动部位5m以外作业,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直接拉或用脚蹬踩皮带。
煤矿人员站位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井下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
三、人员站位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站位原则,确保人身安全。
2. 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遵守操作流程,按照规定区域进行作业。
3. 作业过程中,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四、人员站位规定1. 井下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正确选择站位,确保作业安全。
2. 井下作业人员不得在以下区域站立或行走:(1)起吊物下方或掉落、倾倒后滚落范围;(2)受力钢丝绳锚链及变向轮受力三角区;(3)支护材料及工具下落范围;(4)采煤机滚筒甩矸、机身滑矸或运输机窜矸的范围内;(5)拉移支架、推溜、打单体液压支柱掐接链条、调架等作业过程中,支架底座、推拉杆、下底座、架间或背对煤壁等危险区域;(6)拉移转载机时,破碎机与转载机头之间、拉移皮带尾时,破碎机至老桩之间等危险区域;(7)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
3. 井下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滑鞋等。
4. 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管理人员职责1. 矿长对本矿人员站位管理负总责,确保人员站位安全。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人员站位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站位管理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人员站位安全。
4. 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人员站位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人员站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反人员站位规定的作业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检查等处罚。
3. 对在人员站位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王家山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修订)
王家山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指导、规范职工作业行为,从根本上杜绝因人员站位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账户安全作业现场的数据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预防零星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特制定《王家山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
第二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及评分方法》、《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结合作业现场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矿各岗位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
第二章采煤管理专业检修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第四条采煤机司机安全站位管理规定(一)采煤机割煤时,工作人员应站在滚筒前后5m范围以外操作(15°以下时可以站在架前行人侧操作,15°以上时必须站在架间遥控车遥控操作,严禁就近操作),禁止站在采煤机滚筒甩矸、机身滑矸或运输机窜矸的范围内。
〔罚违章者200元,记S1一次,监管医务人员监管不到位,每次处罚100元。
〕(二)采煤机割煤至距两端淡黑5m位置时,端头处及前后5m范围内除设备司机及监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应提前撤出,并拉设警戒,内能严禁其他相关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罚违章者300元,记S2一次,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每次处罚200元。
〕(三)采煤机未停电闭锁和拉开离合器时,严禁进入前溜或检修抢筑。
〔罚违章者100元,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每次处罚100元。
〕(四)采煤机开机时,滚筒前后5m范围内严禁有人有人检修或逗留。
〔罚违章者200元,记S1一次,监管相关人员监管不到位,每次处罚100元。
〕第五条液压支架工安全站位管理规定:(一)拉移支架时,应站在本架顶梁下,面向煤壁操作,严禁站在推拉杆、架诺塞县背对煤壁操作。
〔罚违章者300元,记S2一次,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每次处罚200元。
〕(二)拆卸或架设超前支护作业这时,人员必须避开单体支柱倾倒方向站立,严禁站在注液口前方,作业地点前后5m范围内严禁有擅自其他人员作业。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50个严禁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50个严禁1.严禁站在移动物与固定物之间,防止挫伤。
2.严禁站在吊装的重物之下或落物运动趋势3米以内,防止落物伤害。
3.机械吊运、拖拽物体时,严禁站或行走在吊运、拖拽物体的运动路径上,防止脱钩或断绳伤人。
4.严禁站或工作在没有防护装置的仓口、洞口、坑口或边缘,防止人员跌落伤害。
5.严禁将手放在容易伤害的挤压点。
6.严禁个人站位在缺少保护装置(如安全阀、安全销、防护罩、防护栏、防护网、自动保护装置等)的工具和机械危险范围之内。
7.严禁打眼工蹬在支架上打眼,必须设置专用工作台。
8.严禁扶钻人员站在倾斜巷道的下侧或非不稳定的物料上作业。
9.打钻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站立或逗留在钻机、钻具的下侧或斜下方。
10.严禁站在运输设备上作业。
11.严禁站或坐在顶帮没有支护或支护不可靠的地点歇息或作业。
12.严禁任何人站、坐、靠炸药箱或雷管箱上。
13.敲帮问顶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在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确保退路畅通,防止坠物跌落伤人。
14.放炮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员在安全警戒距离以内。
15.用梯(凳)作业时,扶梯(凳)人员必须确保退路畅通并防止高处物件掉落伤人,严禁站在不安全环境下。
16.站在梯(凳)上的作业人员严禁站在管路、电缆、材料等设施的移动或液体喷射方向,并用力均匀,不能出猛力,以防失手闪脱造成坠落伤害。
17.作业过程中,作业平台下方严禁行人穿过,平台下2m范围不得堆放物料。
18.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受力运动方向)、被吊物自然下滑方向、导向滑轮钢绳三角区、吊绳(索)周围、斜拉的吊钩或导向滑轮的自然运动方向等地点,一旦发生危险极不容易躲避,严禁任何人员作业、站立、逗留、观察。
19.张拉锚索或锚杆时,作业点下方严禁站人,以防张拉器脱落伤人。
20.整改棚架必须站在可靠的支护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扶腿人员应面向正面煤帮,随时观察顶帮变化;上梁人员应侧站在永久支护下,动作快稳,及时绞顶。
21.整改棚架时,作业人员要注意力集中,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地点以内。
煤矿井筒人员站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站位原则1. 井下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站位进行作业。
2. 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身体任何部位进入危险区域。
3. 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的位置,确保自身安全。
4. 作业人员应随时关注现场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三、站位要求1. 安装或拆除锚索托盘、锚杆托盘、钢带、锚索梁等巷道顶部支护材料时,作业人员应站在支护材料及工具下落的范围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及作业人员身体任何部位(必要时除手以外)处于支护材料或工具下落范围内。
2. 采煤机割煤时,人员应站在滚筒前后3架范围以外操作,(15以下时可以站在机身后操作,15以上时不得站在机身后方操作),严禁站在采煤机滚筒甩矸、机身滑矸或运输机窜矸的范围内。
3. 采煤机割煤至距两端头5m位置时,端头处及前后5m范围内除设备司机及监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应提前撤出,并拉设警戒,严禁其他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4. 拉移支架时,应站在当前架顶梁下上底座面向煤壁操作,严禁站在推拉杆、下底座、架间或背对煤壁操作。
5. 推溜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人行道侧,站在支架底座等安全地点,严禁站或坐在推拉杆上、运输机上或煤壁侧。
6. 打单体液压支柱掐接链条、调架,人员应撤至单体柱3m以外的安全地点供液,严禁人员站在单体柱3m范围以内供液。
7. 拉移转载机时,人员应撤至破碎机后或转载机头以外,拉移皮带尾时,除操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撤至破碎机后或老桩以外,严禁拉移转载机时站在破碎机与转载机头之间,严禁拉移皮带尾时其他人员站在破碎机至老桩之间。
8. 综采回撤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区域,严禁站在采煤机、支架、转载机等设备下方。
四、监督检查1. 矿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井下作业人员站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站位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矿领导报告。
矿井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井管理水平,保障矿井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及地面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第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确保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条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AQ 1048-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六条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和双机热备要求,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七条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密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第八条监控值班员对系统提示的井下呼叫和观察到的异常现象及时处置,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记录。
第九条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系统紧急呼叫功能。
第十条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每月对系统进行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保持监控室内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三条穿戴整洁,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第三章人员定位识别卡管理第十四条申请人员定位识别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不少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
(二)由综合处人事出具的《入职申请单》、身份证复印件。
(三)《入职申请单》由区队长、安全环保处、综合处等部门签字方可办理。
第十五条按《入职申请单》批示意见,录入基本信息,录入系统时必须认真核对部门、工种、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版照片等重要信息。
第十六条持卡人员对标识卡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损坏、丢失,否则要照价赔偿。
第十七条井口检身员要对每个下井人员认真检身,查看下井人员携卡情况,对未携带标识卡或标识卡损坏不能读取数据的,拒绝该人员下井并要求及时更换。
第十八条考勤员每班要与监控员核对下井人数与人员定位系统考勤人数是否相符合,如发现漏卡现象,要通知该持卡人员到监控室更换,杜绝漏卡现象的发生。
50条煤矿井下人员安全标准站位管理【最新版】
50条煤矿井下人员安全标准站位管理一、采掘工作面作业站位管理1、安装或拆除锚索托盘、锚杆托盘、钢带、锚索梁等巷道顶部支护材料时,身体应处于支护材料及工具下落的范围以外,严禁其他人员及作业人员身体任何部位(必要时除手以外)处于支护材料或工具下落范围内。
2、采煤机割煤时,人员应站在滚筒前后3架范围以外操作,(15°以下时可以站在机身后操作,15°以上时不得站在机身后方操作),严禁站在采煤机滚筒甩矸、机身滑矸或运输机窜矸的范围内。
3、采煤机割煤至距两端头5m位置时,端头处及前后5m范围内除设备司机及监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应提前撤出,并拉设警戒,严禁其他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4、拉移支架时,应站在当前架顶梁下上底座面向煤壁操作,严禁站在推拉杆、下底座、架间或背对煤壁操作。
5、推溜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人行道侧,站在支架底座等安全地点,严禁站或坐在推拉杆上、运输机上或煤壁侧。
6、打单体液压支柱掐接链条、调架,人员应撤至单体柱3m以外的安全地点供液,严禁人员站在单体柱3m范围以内供液。
7、拉移转载机时,人员应撤至破碎机后或转载机头以外,拉移皮带尾时,除操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撤至破碎机后或老桩以外,严禁拉移转载机时站在破碎机与转载机头之间,严禁拉移皮带尾时其他人员站在破碎机至老桩之间。
8、综采回撤面回棚时,人员应站在回撤棚梁3m以外的安全地点放棚,严禁人员站在回撤棚梁3m范围以内放棚。
9、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行时,人员应在设备上无煤矸时快速通过机头前方,严禁在机头正前方停留。
10、缩拔加长节升降柱时,手应离开大立柱明柱及卡块,严禁手触碰大立柱明柱及卡块。
11、采掘面爆破、贯通、耙矸、移耙矸机、综掘机割煤时,无关人员应撤离至警戒线以外,严禁除设备司机以外的任何人员站在警戒线以内(爆破、贯通警戒线内不得有任何人员)。
12、侧卸式铲车运行时,除司机和拖电缆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应撤离至设备后方拉设的警戒线以外,需平行作业时要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并在前方拉设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站在警戒线内。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为全面构建高可靠大安全管理新格局,坚决杜绝重大事故,有效预防零打碎敲事故,进一步指导、规范员工作业行为,从根本上杜绝因人员站位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秩序。
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综采工作面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采煤机割煤期间,前后5米内严禁站人或行走。
2.移架时,作业人员站在支架前后立柱之间的踏板正中操作,支架周围严禁站人。
3.清煤时,作业人员要站在支架前立柱与挡煤板之间,面朝采煤机前进方向,并保持不小于20米的距离。
4.回撤抬棚时作业人员站在完好支护下作业,并设专人监护。
5.转载机、刮板运输机运转期间,机头正前方严禁站人。
6.无安全防范措施,任何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面大溜及煤墙变化区域或端头、尾三角区域作业。
7.移转载机时,作业人员必须离开转载机悬空段的两侧,站在距跑道不小于300mm的安全位置。
二、大采高工作面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单轨吊运转期间,侧面严禁站人。
2.采煤机割煤期间,支架前立柱与输送机之间严禁站人,防止片帮伤人。
3.严禁在两组支架结合处作业,防止掉渣伤人。
三、安装回撤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安装支架时,正在安装支架与已安装支架之间严禁站人。
2.回撤支架调向作业时,周围2米范围严禁站人。
3.进退掘进机时,机组前后及左右5米范围严禁站人。
4.拆卸支架液管时,出液口正前方严禁站人。
四、综掘工作面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掘进机割煤后形成的空顶区域,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掘进机割煤期间,除正副司机、看机尾人员外,转载皮带往里、掘进机两侧严禁站人。
3.皮带运料作业时,卸料台前方5米严禁站人。
五、炮掘工作面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敲帮问顶作业时,作业人员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
严禁站在离层或片帮、矸正下方,防止坠物跌落伤人。
2.打设炮眼时,钻杆跳动1米范围以内不得站人。
3.装药时,必须由持证上岗的爆破员进行,工作面严禁其他人员站立、作业。
4.放炮作业时,所有的人员必须撤到规定的警戒距离以外。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综采工作面未闭锁并设专人看护,严禁进入大溜;
2、综采工作面未进行逼帮,严禁人员靠近煤墙作业;
3、综采工作面严禁人员擅自进入老塘侧作业;
4、综采工作面转载机运转或推移过程中,严禁人员在机身及两侧站立或进行作业;
5、综采工作面未摘刀闭锁,专人监护,严禁人员靠近采煤机截割滚筒;
6、掘进工作面未进行敲帮问顶,进行有效临时支护,严禁人员靠近迎头煤墙;
7、掘进工作面安装、回撤临时支护或进行支护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看护煤墙,作业人员严禁背对煤墙作业;
8、掘进机开机过程中,严禁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内;
9、钻机支护作业过程中,操作手柄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10、严禁非运输作业人员进入运输封闭区域;
11、运输作业人员严禁站立在钢丝绳受力、回掸范围内;
12、斜巷运输,跟车人员严禁位于运行车辆的下坡侧;
13、拖拉起吊设备,起吊件下方及滑落侧摆方向严禁有人;
14、拆卸、组装支架作业,支架可能倾倒侧、偏摆挤压范围严禁有人;
15、严禁人员靠近设备运转部位;
16、严禁人员进入“耙矸机作业、爆破作业等”警戒范围内;。
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要求
25、需要跨越有车辆停放的轨道时,应绕过矿车,摘挂车辆插销时,应侧身摘挂,严禁跨越临时停放的车辆或将身体未停放在阻车器上的车辆间穿过为运输类一般违章;其余内容加入规程或措施中)
三、运输作业站位管理
20、人力推车时,应站在车辆的后方,手扶矿车扶手、框架或物料末端,严禁站在轨道上、车辆两侧、手扶在物料的突出部位推车。(人员站位不当为轻微违章,人手扶位纳入措施中)
21、无极绳绞车运输期间,如需要跟车的,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并且跟车人员应站在梭车上方侧5~15m的地点跟车(平巷为后方),其他人员不允许在绞车钢丝绳运行的范围内。(矿在措施中有明确规定)
33、作业人员应在采取了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煤、矸仓上口护栏以里,严禁非作业人员私自进入煤、矸仓上口护栏以里。(矿违章有明确规定,严重违章起步)
34、敲击螺钉或其他物件时,应先定位后砸入或用钳子等工具辅助操作,严禁用手扶被敲击物件。(加入规程或措施中)
35、落底、刷帮、清矸等使用手镐、锨、钎子作业时,其他人员应站在工具、矸石甩出范围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站在工具、矸石甩出的范围内。(加入规程或措施中)
二、设备安装、回撤、维护作业站位管理
15、对接设备、管路、轨道时,应站在设备、管路、轨道移动、坠落范围外,需要对对接部位进行调整时,应采用工具辅助,严禁使身体任何部位处于设备、管路、轨道的眼孔、对接部位或移动、坠落范围内。(作业规程或措施中规范)
18、安装支架卸卡具时,操作人员应遵循先下后上、先里后外的原则在支架侧方操作,严禁人员站在支架车下方。(作业规程或措施中规范)
22、处理车辆掉道时,应站在车辆上方侧、车辆倾倒及移动范围外操作,严禁站在车辆下方侧、车辆倾倒及移动范围内处理。(作业规程或措施中规范)
煤矿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3.28
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为了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切实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有效防止工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现对作业人员的站位规定如下:一、作业人员通用站位规定:1、进入作业场所时必须站在顶板完好,支护有效的地方。
2、严禁站在运输设备上作业。
3、严禁站在没有防护装置的仓口、洞口、坑口或边缘,防止人员跌落伤害。
4、严禁在上部采取防护措施的设备下方作业。
(局部通风机、胶带输送机等)。
5、严禁站、坐、靠于不牢固的支柱、木垛、棚架的下方。
6、乘坐猴车时,乘车人员必须到指定区域内上、下车,严禁越位乘车,以免发生危险。
7、锤击作业时,严禁在锤击运动方向前后2米内站立或行走。
8、铲削作业时,铲削方向正前方3米以内严禁站人。
9、严禁站、坐、骑在悬吊的风、水、液管路上进行安装、检修或进行其他作业。
10、在井下行走时,注意力要集中,在横跨大巷、交叉口、弯道时要认真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
二、辅助运输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绞车司机必须站在随手就可操作的按钮,制动闸及工作闸的地方。
2、推车人员在推车过程中要在车的后面推车,严禁站在两侧进行推车。
3、矿车在提升过程中,车辆运行范围内不准行人。
4、严禁站立或骑行绞车钢丝绳。
5、严禁站、坐、行走于绞车钢丝绳拐弯的内侧。
6、严禁横穿或站在未采取可靠防止车辆位移的两辆矿车中间。
7、严禁用木楔或其他物体代替阻车器或防跑车装置,严禁站、坐在未采取可靠稳车措施的矿车。
8、严禁在绞车绳道、矿车道中间站立、坐或躺卧。
9、辅助运输作业人员监护料车行进时,严禁在自然下滑方向的车辆下方站立或行走。
三、地质钻探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打钻施工时,退路必须畅通,严禁作业人员站在转动的钻杆正后方。
2、操作钻机人员站在钻机操作侧300mm以外,注意钻架变形或倒架。
3、接、卸钻杆必须在停电后进行,人员站在钻机两侧,距钻机水平距离大于300mm,非施工人员站在钻机2m以外。
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
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附件: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站位管理规定一、公共部分1、起重吊拉站位管理(1)严禁在起吊物下方或掉落、倾倒后滚落范围站立。
(2)严禁在受力钢丝绳(锚链)及变向轮受力三角区站立。
(3)身体任何部位严禁伸入物体下方和对接部位。
(4)严禁站立在后路不畅的位置。
2、登高作业站位管理(1)登梯倾角45°,专人监护;登梯(脚手架)稳设平稳,空中无危险物、无管线。
(2)登梯(脚手架)地面半径2m范围没有任何物料及闲杂人员。
(3)规定保险带生根牢固,人员避开液体喷射方向。
3、敲帮问顶站位管理(1)站在顶板完好、支护范围内。
(2)确保退路畅通。
(3)严禁站到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
(4)使用长把工具。
4、更换皮带站位管理(1)截皮带时,人员在皮带传动部位3m以外,严禁站在皮带上或皮带收缩方向。
(2)打扣时,严禁人员站在皮带上或储存带内,人员严禁站在大锤抡动的范围之内。
(3)紧皮带时,严禁人员站在受力区域内。
(4)试车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可靠地地点。
5、皮带司机站位管理(1)站在顶板完好,支护有效地方。
(2)开机时应站在设备外侧,保持与运转部位最少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观察皮带卸载情况时,站在距机头滚筒不少于3米的侧前方,皮带运行过程中,不得将身体与转动部件直接接触。
(4)清理皮带头尾时,严禁运行。
6、溜子司机站位管理(1)站在顶板完好,支护有效地方。
(2)开机时应站在设备侧面,手不离信号,保持与运行设备最少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严禁正对溜头方向。
(4)跨溜子,从过桥上行走。
7、绞车司机站位管理(1)开车时要站在护绳板后进行操作,手不离把。
(2)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二、综采工作面作业人员站位管理1、采煤机操作站位管理(1)操作时司机站在架间,距机身大于米距离。
(2)割煤时,上滚筒上5架、下滚筒10架范围内人员必须在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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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掘工作面各工种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炮掘工作面各工种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根据掘进工作面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工种,设备布置及作业地点特点,制定以下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人员站位通用管理规定
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不懂岗标、不会“手指口述”者,严禁上岗。
班组长、队干不懂“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严禁上岗。
2、无特殊工种证者,不得进行特种作业,严格执行持什么证上什么岗。
3、不熟悉工艺的管理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面盲目指挥。
4、在运输大巷行走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管理规定。
5、严禁在支护不全和顶帮有问题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6、任何人员严禁随意进入放炮警戒区域。
7、严禁在电气设备上睡觉、爬卧和取暖。
8、在井下行走时,注意力要集中,在横跨大巷、交岔口、弯道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9、人员不作业期间,必须站在支护完好的地方。
10、敲帮问顶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到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确保退路畅通,防止坠物跌落伤人。
11、打大炭作业时,抡大锤人员前后不得有人站立,作业人员应站在大炭侧面或者后面,以防两脚踏入溜槽内。
12、乘坐架空人车人员间距不得小于15m。
第二部分各岗位工种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一、皮带输送机司机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皮带运转过程中,任何人严禁随意触动皮带运转部位。
2、严禁站在减速机或电机上操作皮带。
3、严禁跨越皮带行走,必须走行人过桥。
4、用皮带输送机带皮带时,严禁人员站在两者相交点3m范围内及拐弯的内侧。
5、拆、接皮带时,与皮带传动部位保持3m以上距离,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皮
带收缩方向或皮带上。
6、底皮带运料时,上料点和卸料点2m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运料区域不得有人行走,严格执行封闭管理。
7、皮带司机在距机头2—3m的安全地点观察卸载滚筒或转载点的运行情况。
8、皮带司机正常作业时站在作业平台上,清理两帮浮煤时,距皮带转动部分不少于600㎜。
9、钉扣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地上工作平台上进行作业,严禁站在皮带上或者在皮带储带仓内进行钉扣。
10、更换皮带时,作业人员应站在距离皮带转动部位5m以外作业,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直接拉或用脚蹬踩皮带。
二、刮板输送机司机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严禁在刮板输送机上跨越和行走,必须走行人过桥。
2、刮板输送机运转时,不准清理转动部位的浮煤。
3、刮板输送机正常运转时,司机必须站立在机头一侧,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的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4、人工往刮板输送机上攉煤(矸石)时,严禁踩在煤溜上或骑在煤溜上作业。
5、严格执行开溜打信号、回信号、点动、开启作业程序。
6、作业人员进行拆、接链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接链人员在对接处的就近位置站立,面部背离链条受力方向,严禁跨越在刮板输送机链条上拆、接链;
7、进行拆、接链时,除作业人员外3m内严禁有人站立;
8、安装好的煤溜试运转时,必须避开煤溜运行范围,正常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正对煤溜机头站立。
三、爆破员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掘进工作面撤人距离直巷不小于150m,弯巷不小于125m。
2、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严禁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3、雷管炸药要由放炮员用专用箱分别运送,运送过程中,间距不得小于15m。
四、锚网支护工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打钻时,操作人员必须双手扶稳钻机,不准手离开钻机。
扶钻工要扎紧袖口,严禁戴手套。
2、打顶帮锚杆(锚索)时,人员必须站在有护顶、护正面煤墙措施的地点作业,其他人员不得站在钻机跳动1m范围。
3、联网、拆接钻杆或上药卷时,作业人员不得踩在帮锚杆、钻机等稳定地点。
4、涨拉(切割)锚索时,作业点下方严禁站人,以防涨拉(切割)器脱落伤人。
5、进行锚杆拉拔试验时,被拉拔锚杆正前方及2m范围内不得有人员站立或逗留。
6、打设帮锚杆时,作业人员站在滞后窝头一排,支护完好区域,打设两帮上部锚杆时,需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作业。
五、打眼工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启动钻机检查时,不要把钻杆正对他人。
2、打眼工袖口必须扎紧;
3、打眼时严禁用手握钻杆或用金属类器具稳定钻杆;
4、扶钻人员作业时,必须避开眼口,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
5、打眼时不得猛推或肩扛;
6、每台钻的前边特别是钻杆下,严禁有人逗留;
7、用气腿风钻打眼时,操作人员必须双手扶稳钻机,不准手离开钻机,严禁骑跨气腿。
8、炮眼钻进完毕后,吹眼人员要戴好手套,防止伤手,吹眼人员两眼不得正对眼口位置,眼口前方禁止站人。
六、起吊托移物件人员站位规定
1、任何人员严禁在起吊拖移物件的下方及可能倾倒滚落范围内站立。
2、任何人员严禁在受力的钢丝绳(倒链、锚链)两侧及变向轮受力三角区内站立。
3、起吊对接物件时,严禁作业人员身体任何部位伸入物件的下方和对接缝
中。
4、起吊物件时,起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作业或者走动。
5、起吊、运输、搬运、安装大型设备易滑落、翻转的方位,严禁有人员作业或行走。
七、登高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用梯(凳)作业,扶梯(凳)人员必须注意自己周围的环境,确保退路畅通并防止高处物件掉落伤人。
2、站在梯(凳)上的作业人员必须站稳抓牢,避开管路、电缆等设施的移动方向,用力均匀,不能出猛力,以防失手闪脱造成坠落伤人事故。
3、作业平台搭设必须符合规定,牢固可靠,平台下2m范围不得堆放物料,作业时,平台下方严禁行人穿过。
八、超前钻探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打钻施工时,退路必须畅通,严禁作业人员站在转动的钻杆正后方。
2、操作钻机人员站在钻机操作侧300㎜以外,防止钻架变形或倒架。
3、接、卸钻杆必须在停电后进行,人员站在钻机两侧,距钻机水平距离大于300㎜,非施工人员站在钻机2m以外。
九、人工推车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2、在处理掉道车辆时,必须有专人全面指挥,人员不得站在该车倾斜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