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样品留样标签
食品生产企业留样标签
食品生产企业留样标签一、背景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留样管理,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留样标签是一种标识留样样品的标签,它包含了关键的信息,方便追溯和管理。
二、留样标签内容1. 产品信息:留样标签上应包含产品的名称、批次号和生产日期等信息,以确保留样样品可以被准确地鉴别和追溯。
2. 留样原因:标签上应明确留样的原因,例如检验、抽查或投诉等,以便后续的分析和处理。
3. 留样数量:标签上应标明留样的数量,以便确认是否符合留样标准和要求。
4. 留样人员:标签上应注明执行留样操作的人员,以便追溯留样的责任和可信度。
5. 留样位置:标签上应记录留样的具体位置,例如留样仓库或实验室等,方便留样样品的管理和存储。
三、留样标签使用1. 制作留样标签:留样标签应采用耐用、易于识别和易于贴附的材料制作,确保标签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2. 贴附留样标签:留样标签应贴附在留样上,以确保留样样品与标签的一致性和唯一性。
3. 填写留样信息:在填写留样标签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模糊或不完整的情况。
4. 留样标签管理:留样标签应进行良好的管理,确保留样样品与标签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便于留样样品的追溯和使用。
四、留样标签的重要性1. 质量控制:留样标签可以帮助企业进行质量控制,追溯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并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改进。
2. 安全保障:留样标签可以帮助企业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
3. 法律合规:留样标签是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食品监管和安全认证的依据。
五、总结留样标签是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留样管理的重要工具,它包含了留样样品的关键信息,方便追溯和管理。
留样标签的正确使用和管理对于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企业应重视留样标签的规范制作、填写和管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标样∕留样的管理办法
1 .目的为规范认证产品测试后标样/留样的管理,更好地为检测认证工作提供有效证据,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已经获得CCC认证暨通过检测实验室型式试验的样品,以及认证机构定期抽样检测后退回的样品3 .职责品质部负责对检测实验室测试后样品的回收和留样的妥善管理。
4 .工作程序4.1. 样品/留样样品来源4.1.1. 检测实验室在认证机构证书签发后负责对留样样品(包括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封样并保存一定时间,封样保存到期后由公司派人到实验室退样并妥善保管。
4.1.2.认证机构定期抽样检测后退回的样品,由公司负责妥善保管。
4.2.标样/留样样品的登记与保存公司收到标样/留样的样品后应检查样品的包装,如封条破损,失效或留样损坏是由于不可避免原因造成(如运输原因等),品质部应及时将情况通知产品认证机构,产品认证机构根据情况委托检测实验室进行确认后重新抽样封样。
收到合格留样样品后,品质部应填写好《标样、留样记录》,并妥善保存,确保样品不易受人为和外界环境影响而损坏。
4.3.标样/留样样品的使用仲裁机构或获证后监督时要求开封使用标样时,由品质部与认证机构确认后按要求处理。
并由拆封人填写核查记录。
使用后应及时重新恢复、封存标样样品,填写《标样/留样记录》表。
由于操作不当等公司内部原因造成标样样品的封条破损、失效或样品损坏,品质部应及时通知认证机构重新抽取现场生产的产品送原实验室重新检测/确认后再封样。
4.4.标样、留样样品的撤销4.4.1.当标样、留样样品的认证证书已被注销,经企业提出,认证机构确认后,原标样可自动撤销。
认证证书撤销或注销六个月,可不再保存标样、留样样品。
但标样样品相关的其他单元仍有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则标样样品不予撤销。
4. 4.2.当标样、留样样品的认证证书已被撤销,若标样样品相关的其他单元仍有产品认证证书有效,经认证机构确认,标样样品不予撤销。
由于标准或实施规则更新,认证产品已经重新标样的,则原标样留样样品自动撤销。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1)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验收样品,并进行登记。
样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编号错乱,标签缺损、字迹不清、检测项目不明、规格不符、数量不足,以及采样不符合要求者可拒收,并建议补采样品。
如无法补采或重采,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收样,且在完成检测后需在报告中注明。
(2)样品验收登记完毕后,应按规定方法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分析,特殊情况提前沟通。
(3)采样记录、样品登记表、送样单和现场检测的原始记录应完整、齐全、清晰,并于实验室检测记录汇总保存。
(4)样品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对样品相关信息负保密责任。
(5)无特别说明所有的检测剩样品保存期限不少于检测报告发出后15个工作日。
(6)留样期间的样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7)所有样品由实验室样品管理员统一处理。
(8)样品丢失对样品管理员追责。
幼儿园食品安全与食品留样的标签要求
幼儿园食品安全与食品留样的标签要求食品安全对于幼儿园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幼儿园提供的食品安全可靠,食品留样和标签要求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标签要求,以及留样的重要性和方法。
一、食品安全标签要求食品安全标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幼儿园应当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食品的标签完整清晰,并包含以下要求:1. 产品名称:食品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产品的名称,确保幼儿和家长能够准确辨认食品。
2.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标签应清楚地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便食品变质之前能够及时知晓,从而避免食品过期食用的风险。
3. 配料明细:标签上需要详细列明食品所含配料,特别是常见的过敏原(如花生、鸡蛋、虾等),方便家长和幼儿了解食品的成分,及时排除过敏风险。
4. 营养成分:标签上应包含食品的营养成分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等,以帮助家长和幼儿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合理搭配食物。
5. 产地和生产商信息:食品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产品的产地和生产商信息,以便家长和幼儿了解食品的来源和生产过程。
幼儿园应全面了解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签要求,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可靠。
二、食品留样的重要性食品留样是检验幼儿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留样检测,可以及时发现食品的质量问题,确保幼儿食品安全。
1. 确保食品质量:通过对食品进行留样并送检,可以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避免食品质量问题对幼儿的影响。
2. 追溯食品来源:通过食品留样并保留相应的记录,可以随时查找食品的来源,追溯食品供应链,以确保可追溯和可控的食品安全。
3.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留样并进行检测,可以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食品留样的方法食品留样的方法需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规定,并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选择留样食品:根据幼儿园提供的食品种类和数量,选择代表性的食品进行留样。
确保留样的食品能够全面代表幼儿园所提供的食品。
实验室样品标识知识【最新版】
实验室样品标识知识前言对实验室管理人员来说,选择科学、有效的样品标识表示形式可以提升样品管理水平,提高检测工作效率,确保样品管理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实现高效、便捷的样品管理,建立科学的样品标识系统是核心和关键,它为每个样品赋予识别和记录的唯一标记,也就是样品的身份证明。
有了科学的标识管理,再也不用为弄混样品而烦恼了!样品标识的重要性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并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标识是信息传递的一种重要的手段,例如:对于有追溯性要求的要素,须有唯一性的标识以便于追溯;对受控对象加以标识可使受控的状态明确;为使环境物品整洁有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差错,可进行定置标识;危险标识、操作禁示等使员工能正规操作,避免危险等。
规范、科学的标识是质量体系安全、高效、经济运转的前提条件。
标识的功能标识是以文字、数字、符号、图案及颜色等形式体现的,能够清楚鲜明地表明对象或过程的质量、数量、特性、要求和状态等的一种信息载体,标识常用的方法有记录、卡、标签、标牌、图标、印章等。
标识具有识别、定位、导向、提示、警示、说明的功能,它的特点是及时、简明、直观、易于目视。
标识管理的优点1、标识管理是以人为本的管理方法,可使工作人员在短时间内知道程序的要求。
2、标识形象直观,容易认读和识别,简化管理,使工作有序,减少差错,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标识可作为证据或依据,标识管理是源头管理,完整规范的标识是实现追溯的手段。
4、标识管理透明度高,为目视管理、自主管理创造了条件,便于现场人员默契配合、互相监督,发挥激励作用。
5、标识具有安全保障作用。
样品的标识1、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检测状态的识别。
2、样品区分识别号可贴在样品上或贴(写)在样品包装物上。
识别号由收样部门统一编排。
留样室的管理制度
留样室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本公司留样样品的适用与管理。
3.内容3.1 实验室设置产品留样室,室内有必要的样品存放条件和温湿度测试设施。
3.2 留样观察人员接收样品时,检查封口是否完好,外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合格后双方填写《留样样品接收台账》,包括名称、日期、批号、规格、数量、厂家、送样人、收样人。
3.3 留样数量3.3.1物料(主要物料):全检量的3倍;3.3.2成品:全检量的8倍;3.3.3稳定性试验考察:全检量的2倍。
3.4 留样包装应与市售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
3.5 每批留样均应贴上留样证,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数量、批号、留样日期、抽样人等。
3.6 样品管理人员将留样观察的样品按要求分类、整齐存放于指定条件的地点。
3.7 样品存放间温湿度应符合要求,温度应不高于30℃,湿度应保持在45%~60%,且有温、湿度计与照明等设施。
3.8 所有样品均应保存至规定留样期限。
3.8.1原辅料留样时间至有效期后一年;3.8.2包材留样时间至版本更换后最后一批包材有效期后一年;3.8.3成品留样时间至产品的有效期后一年。
3.9 留样又检验中心人员保管,并建立留样台账,定期登记清理。
3.10 样品管理人员每天检查留样室温度、湿度,并作记录。
3.11 留样观察人员负责按要求观察留样,并填写记录,包括品名、批号、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外观、水分、含量)、观察结果、观察员签字,复核人员复核,签字。
3.12 留样观察人员应负责每年年底对留样观察工作进行总结。
3.13 产品再留样室期间,出现异常质量变化,留样观察人员应填写《留样变化通知单》上报给上级部门。
3.14 留样产品不得外借或转送他人。
3.15 凡出场的产品均属观察对象,新产品(投产两年内)或公司确定重点考察产品,进行稳定性试验考察。
留样复检流程
一、留样的目的及管理要求1. 留样的目的(1)重检复检使用当检验人员对检验数据有异议,结果难以判定,换人重检而样品数量不足或检验用样品出现异常情况、被污时,就需启用保留样品,进行重检复检。
当用户提出检测结果不符合或技术指标过剩时,可作为意见和解释之用。
(2)研究样品储存变化对保留样品进行持续定期再检,可作为研究产品质量的储存变化状况,了解产品或产品中某个指标值的变异情况。
(3)仲裁检验使用当用户对检验报告有异议时,可以向质检部门申请复检。
保留样品可以作为第三方实验室仲裁检验的依据。
(4)质量控制使用CNAS -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实验室应有监控结果有效性程序。
记录结果数据的方式应便于发现其发展趋势,如可行,应采用统计技术审查结果。
实验室可采用留存样品的重复检测或重复校准、实验室内比对等。
(5)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用只要留样的样品性能稳定,可用留样再测作为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2. 留样的管理要求(1)留样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检测专业知识,了解各类留样的性质和存储方法,负责留样的存储、保护和清理等的管理工作。
(2)留样室的环境要求,留样室应通风良好,有避光措施,避免阳光的直接照射。
应根据留样的理化性质和要求,应避开腐蚀性气体的污染,并与实验区分开。
另外,温湿度对留样质量有很大的影响,必须严格控制,一般温度应控制在15-30℃,需冷藏的留样应控制在2-10℃之间(在冰箱内冷藏),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以避免留样受环境因素影响发生变质,给复验和仲裁带来不确定后果。
(3)留样室的设施、设备应符合留样规定的存储条件,要设有防火、防水、防晒、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尘和降温通风设施,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电路设计要合理。
应安防盗门窗和通风装置,配备空调,除湿机等温湿度调节设施。
(4)要建立规范科学的留样管理制度,以保证留样期内的样品完好,质量性能稳定。
留样室管理员要根据所留样品的不同类别,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合理划分留样区域,同时要做好留样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对留样样品进行定期核查。
质检部取样、留样和样品室管理制度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依据标准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GB3727-1999《工业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标准。
在具体采样方面依据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标准.三、采样管理要求1、根据技术部下发的检验计划实施采样。
采样必须严格执行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6679-86《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0-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1-86《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和GB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等标准。
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干冰、液化气、液态氧氮等的取样,操作时除了应注意烫伤外,还要使用保温不渗透手套。
3、槽车取样必须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样点,由现场管理人员启封开盖。
4、到装置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
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和领导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并立即与厂调度室联系:4.1取样现场通道发生障碍(如并车作业、错车作业、大量积雪、无通道等);4.2雨天且风速在4级以上(直接影响采样样品品质);4.3采样通道有大量积水;4。
4所采的样品外观有异常;4.5槽车取样无现场管理人员配合;4.6无雨但风速在6级以上(包括6级).5、涉及防爆区域采样,要求使用防爆工具(一般准备铜质活扳手12英寸两把或F型扳手一把),严禁使用其它不防爆工具。
不得在雷电、暴雨期间或风力超过7级以上(含7级)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采样作业。
出厂检验留样制度
出厂检验留样系统
1、确保公司能为质保期内的产品复检提供依据,要求各车间检验人员对当班生产的产品进行留样。
2、实验室应设置专用的产品留样柜,并在醒目处建立品种标识。
3、各生产班次留样应按品种归类,并按生产日期顺序整齐摆放。
4、保留产品应为当班检验员从生产线上随机抽取的产品。
5、产品留样数量为600-1000g,把它放在一个密封的袋子里。
6、保留产品的标签上应注明生产日期、生产班次、生产品种,连同样品一共保存于自封袋内。
7、如当班产品转换或同时生产多个产品,应分别留样。
8、保留样品应保存六个月。
9、在产品保质期内,样品应完好无损,不得随意挪用或丢弃。
10、超过六个月,保留产品应按相应规定销毁。
化验室留样流程
一、样品留样流程
二、作业程序
1.留样管理员由质量部门授权专人担任,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2.留样范围: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的原辅料;生产的成品批批留样。
3.留样数量:一般产品:取具有代表性的连续三批作为留样观察对象,留样量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其余批次,留样量为一次全检量的2倍;重点留样的样品及试生产品种,留样量为一次全检量的8倍。
4.留样样品的要求:
4.1 留样产品必须与检验样品和销售的产品在内容物和包装上完全一致。
4.2 留样样品封口严密、完好,加贴标记,内容为:品名、规格、批号(编号)、来源、检验单号、样品数量。
5.留样室环境:
5.1 留样室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房间内。
5.2 留样室内应有温、湿度计。
5.3 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在常温状态下保存。
6. 样品的保存
6.1 样品应分类编号、码放整齐。
6.2 所有样品均应制定贮存期限
成品:有效期后三年
原料:检验合格后二年
辅料:检验合格后一年
6.3 留样管理员每天检查留样室温湿度,并记录。
6.4 留样样品不得外借或转送他人。
6.5 样品在留样期间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
7 留样样品的销毁
7.1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集中销毁。
7.2销毁样品:由留样管理员提出样品销毁申请,将所要销毁的样品名称、批号、数量、销毁原因、方式等填写清楚,报质量部负责人批准、签名。
7.3留样样品由留样管理员撕毁包装销毁,填写销毁记录,由留样管理员存档。
试验室留样管理制度
试验室留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试验室留样管理工作,提高留样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防止留样交叉污染以及数据误判,根据《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实验室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试验室内所有留样管理的相关工作,对试验室内从事留样管理的人员及实验室内所有留样物品的处理有明确规定。
三、留样管理责任1. 试验室主任负责整个试验室留样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落实留样管理制度;2. 实验室质量负责人负责留样管理工作的执行和审核;3. 试验室内各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留样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留样管理制度执行,并对留样过程进行严格监督;4. 所有留样人员要对所留样品质量和数量负责。
四、留样标识管理1. 所有留样物品要在留样标签上标明样品名称、数量、留样日期、留样人员和留样目的;2. 常用标识是标签粘贴,通过电脑打印或手写记录;3. 冻存样品要在标签上标注冷冻温度和有效期限;4. 每份样本在留样标签上都要有唯一的标识号,以便追溯和管理。
五、留样环境管理1. 留样物品要存放在专门的留样柜中,与其他样品分开存放;2. 留样柜要保持干燥、通风、避光,并定期进行清洁;3. 试验室内留样工作应尽量在洁净工作台上进行,防止留样物品受到污染;4. 留样柜内的温湿度应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定期进行检测和记录。
六、留样保管期限1. 根据不同的留样目的和留样物品的特点,制定不同的留样保管期限;2. 对于临时留样的物品,要及时处理,不得存放超过规定的留样期限;3. 对于需要长期留样的物品,要定期检查,确保其质量不变,及时更新留样标签。
七、留样处理1. 按照样品的性质和留样的目的,对留样物品进行合理的处理;2. 有时,样品需要进行分析、检测、测量等后,留样才具备意义,应按照规定完成后即将其处理掉;3. 对于一些易腐败的样品,应及时处理,以免影响其他样品;4. 对于留样物品必须留样的情况,要保证其质量不变,也要做好防腐处理。
质量控制实验室对留样的要求
质量控制实验室对留样的要求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Reserve/RetentionSamples)。
用于产品稳定性考察的不属于留样。
1.留样的基本原则应该根据操作规程对留样举行管理;留样应该能够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也可抽取其他样品来监控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如生产的开头或结束);存放留样的容器应贴有标签,对于原辅料应注明产品名称、产品批号、取样日期、储存条件和储存期限等。
对于成品的留样容器应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失效期及留样的保留时光,同时留样需要有相应的记录。
企业应制定相应规程来规定留样的用法,普通状况下,留样仅在特别目的时才干用法,如调查、投诉。
用法前需要得到质量管理负责人的批准。
物料/产品已根据规定保存并超过保存期后需要进入报废程序,执行前需得到管理部门的批准,报废时可按照企业规定的流程举行,并对全部报废举行存档。
2.物料留样的要求 (1)制剂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和与药品挺直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该有留样。
与药品挺直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输液瓶),如成品已有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
(2)物料的留样量应该起码满足鉴别的需要。
3)除稳定性较差的原辅料外,用于制剂生产的原辅料(不包括生产过程中用法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和与药品挺直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留样应该起码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两年。
假如物料的有效期较短,则留样时光可相应缩短。
(4)物料的留样应该根据规定的条件储藏,须要时还应该适当包装密封。
3.成品留样的要求 (1)每批药品均应该有留样;假如一批分成数次举行包装,则每次包装起码应该保留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
(2)留样的包装形式应该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原料药的留样如无法采纳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纳模拟包装。
(3)每批药品的留样数量普通起码应该能够确保根据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等除外)。
(4)假如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保存期间内起码应该每年对留样举行一次目检观看,如有异样,应该举行彻底调查并实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
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济南泰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品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部门:技术中心品管部本标准起草人:索伟本标准审核人:边静本标准批准人:白振华本标准由技术中心品管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B版首次发布。
实验室取样、留样管理规定1 范围本作业文件的目的是为保证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保证客户产品符合要求,分清质量责任。
本作业文件规定了本公司车间生产产品、OEM产品和原材料、外来样品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车间生产产品、OEM产品和原材料、外来样品检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X—C—2016-002 记录管理程序3 职责和权限3。
1 品管部负责OEM产品、原材料和车间产品的取样工作,并负责对检测过的样品进行保管、留存。
3。
2 生产中心负责配合检验员对车间产成品的取样。
3.3 物流中心仓储运输部负责配合检验员对OEM产品、原材料的取样.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取样4.1。
1取样前准备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确保工具及盛器干净无污染。
4.1。
2 OEM产品和原材料取样4.1.2。
1检验员接到物流中心采购部提供的供方质检单,核实其内容,无误后,依据仓库保管人员填写的《取样通知单》,由检验人员进行现场取样(检验员在取样过程中核对到货产品的名称、规格、产地、批号、包装是否与《取样通知单》上的内容相符).4。
1。
2。
2粉体产品取样4。
1.2.2.1物流中心装卸工卸货时,每打一个托盘甩出2包,供品管部取样。
4.1。
2.2.2进货数量在2吨及以下,取样数量不得小于3件,进货数量在2—5吨时,取样数量为全部来货量的1%抽取预样,超过100件以上,抽样按交货数量的5%抽取预样,超过 10吨且购进时为同一批号按每10吨抽取1个预样进行平行测试。
留样管理规程
4.4.2. 重点留样的原则
首次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作重点留样。
生产工艺、方法、处方变动或更换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供应
商可能影响产品的内在质量变化时,前三批作重点留样。
更新设备或发生其它任何可能引起药品内在质量变化的变更
时,前三批作重点留样。
以上情况除前三批重点留样外,需要继续作留样观察以确定有
效期或稳定性的,其留样批数及考察项目应根据需要予以制
类,码放整齐。每个留样柜内留样产品均应
张贴有品名、规格、号、留样数量、留样日期的标签上,并
易于识别。
4.6.7. 留样品按各品种规定条件贮藏。
.7 留样观察总结
.7.1 留样员定期对留样观察情况进行总结,对到贮藏期样品稳定
性进行评价,并将文字材料交质量部长、审核。
.7.2 新品种:留样观察管理员应根据新品种留样观察数据做出稳
量的一倍(印包除外)。
4.3.4常规留样的留样时间
成品留样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原辅料留样至检验合格后一
年;内包装材料留样至检验合格后6个月。
4.4.重点留样
编号 09SM1600-021
留样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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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定义:为考察产品在效期内的稳定性而作的留样为重点留样,留
样过程中需要作定期的观察。
定性评价,确定其贮存期。对已通过留样观察确定贮存期
的,则不再执行此项规定。
4.7.3.每年度:留样观察管理员应对本年度的留样观察情况做出评价分
析,送质量部长审核后存档。
4.7.4到贮藏期的样品:留样观察管理员应对该批药品作全面的书面分
析总结,送质量部长审核后存档。
.8 留样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理
.8.1 留样观察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但产品质量仍然合格的,执
GMP指南待检标识
待检标识: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口服固体制剂-159页)取样间的状态标识:正在使用、已清洁、待清洁((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34)样品标识:样品名称、样品批号、取样日期、样品来源(应具体到包装容器号)、样品储存条件、如需要,应标明取样时间和样品测试允许时间、取样人(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35)取样记录: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量、样品来源(即样品取自哪个包装)、取样工具、取样人;必要的时候还应在取样记录上注明取样时的温度、湿度以样品暴露时间等信息。
取样标签:取样人、取样日期、取样量、单据编号(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383)原辅料留样标签:产品名称、产品批号、取样日期、储存条件、储存期限、留样量、单据编号(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37)成品留样标签:产品名称、批号、失效期、留样的保留时间(有效期后1年)、单据编号(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37)留样记录: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取样时间、失效日期、贮存条件、贮存地点、贮存时间和留样人签名。
清场记录:操作间编号、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工序、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及复核人签名。
清场记录应当纳入批生记录。
(质量管理体系-66页)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原辅料、半成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包装材料、直接或间接接触产品的生产辅助用品、返工/回收物料、拒收物料。
物料的状态分类:待验、发放、拒收、控制待验、返工/回收。
物料状态标示的颜色:绿色:发放;黄色:待验、控制待验和取样;红色:拒收;白色:返工/回收。
物料状态标签的内容:物料名称、企业内部的编号/批号;产品批号;数量(如:毛重、净重、皮重);生产工序(必要时);物料质量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质量状态的签发人、签发日期。
(质量管理体系-66页)检验记录1、产品或物料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或供货,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或来源;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3、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5、检验所用动物的相关信息;6、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7、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8、检验日期;9、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10、检验、计算复核人的签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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