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违纪学生制度
学校内部惩罚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惩罚种类1.口头警告:对犯有轻微错误的学生进行口头批评教育,指出其错误,并提出改正要求。
2.书面检讨:对犯有较重错误的学生,要求其写出书面检讨,以加深其认识。
3.扣分:根据学生犯错误的具体情况,扣除一定分数,影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停课: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可暂停其一段时间上课,对其进行教育、整改。
5.退学:对犯有严重错误,经教育不改的学生,可给予退学处理。
四、惩罚程序1.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班主任应立即制止,并查明原因。
2.对轻微违规行为,班主任可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检讨。
3.对较重违规行为,班主任应填写《学生违纪处理报告》,报学校领导审批。
4.学校领导审批后,班主任将处理结果通知学生家长,并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5.对学生进行惩罚后,班主任应定期跟踪学生表现,确保其改正错误。
五、注意事项1.惩罚应以教育为主,纠正学生错误为目的,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
2.惩罚应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歧视、报复学生。
3.对学生的惩罚,应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4.对学生的惩罚,应结合学生实际情况,适度进行,避免过度惩罚。
5.班主任在执行惩罚过程中,应做好记录,以便跟踪学生表现。
六、监督与反馈1.学校成立学生违纪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学生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2.学生、家长、教职工对惩罚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3.学校定期对惩罚工作进行总结、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惩罚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惩戒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惩戒原则1.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以教育引导为主,惩罚为手段,引导学生认识到错误,改正错误。
2. 公正公平,宽严相济。
对学生的惩戒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等因素,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
3. 尊重学生,关爱成长。
在实施惩戒过程中,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心学生的成长,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三、惩戒对象1.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
2. 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
3. 损害学校、师生利益的学生。
四、惩戒措施1. 警告: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 记过:对情节较重、态度恶劣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
3. 留校察看: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 休学: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给予休学处分。
5. 开除学籍: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触犯法律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惩戒程序1. 调查核实: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2. 审理决定:学校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审理,决定相应的惩戒措施。
3. 公示通报:学校对学生的惩戒措施进行公示,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4. 实施惩戒:学校相关部门根据惩戒措施,对学生进行惩戒。
5. 教育转化: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转化,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六、惩戒解除1. 警告:警告期限为一个月,期满后自动解除。
2. 记过:记过期限为一个月,期满后自动解除。
3. 留校察看:留校察看期限为三个月,期满后自动解除。
4. 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学生可申请复学。
5. 开除学籍: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德育部门负责解释。
惩罚违纪学生制度_惩罚违纪学生制度条例
惩罚违纪学生制度_惩罚违纪学生制度条例惩罚违纪学生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学生日常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具有兴城四中学籍的学生,违反校纪(以下简称违纪),适用本规定。
学生违纪处理的主管部门是学校德育处。
第三条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通报批或下列之一处分:1、警告或严重警告。
2、记过或记大过。
3、留校察看。
4、勒令退学。
5、开除学籍。
学生违纪若因特殊原因特殊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记过以上)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违纪学生受处分必须定期向学校德育处进行思想汇报,不得少于每三个月一次。
对确有明显进步的可申请取消处分,留校察看期限为一年,警告、记过处分期限为半年,凡申请取消处分者,均由受处分本人写出申请,由所在班级代表、班主任及年级主任等集体研究,提出书面建议报告,学校做相应的书面决定,与原处分决定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教育不改或在受分期间重新违纪的加重处分。
毕业时未取消留校察看处分者,不发给毕业证书,按结业处理,等留校察看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在班级其表现写出考察意见,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依据学籍管理规决定是否补发毕业证书。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者。
2、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
3、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策划者。
4、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5、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者。
6、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7、作伪证,给事件调查增加困难者。
8、携带管制刀具等。
9、其他应予以从重或加重处分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1、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
2、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现象者。
惩罚性质的规章制度
惩罚性质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维护校园秩序、加强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根据违规行为轻重、情节严重程度等进行区分。
第四条:学生有权对校方对其实施的处罚提出申诉,学校应及时处理。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相应惩罚第六条:以下行为为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惩罚:1. 违反校纪,扰乱校园秩序者,一般警告,情节严重者,记过处罚。
2. 在校内吸烟者,处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记过处罚。
3. 擅离校园者,一般警告,情节严重者,留校察看处罚。
4. 违反考试规定,作弊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者,记大过处罚。
5. 损坏学校设施设备者,按照事实赔偿,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进行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检举,否则视为默许,同样受到处罚。
第八条:被处罚的学生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过自新,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第九条:校方有权随时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学生如对处罚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校有义务对其进行核实处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一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处罚前,应当进行事实核实,听取有关情况,根据违规行为轻重确定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学校对学生实施处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通知学生违规行为;2. 听取有关情况;3. 确定处罚措施;4. 书面通知学生及家长。
第十三条:处罚结果应当有明确的依据,确保公正和合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及时制订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自觉做到文明行为。
第十七条:学校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破坏校园秩序的学生有权利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保证校园和谐稳定。
第十八条:学校有权根据学生违规行为情况动态调整处罚措施,确保校风校纪的贯彻执行。
高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高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1. 迟到罚款或者扣分:学生迟到对正常教学秩序造成影响,可视情况处以经济罚款或者扣除学生的综合素质分,以提醒学生要按时到校。
2. 缺课警告或者留校察看:学生缺课影响正常学习进度,连续缺课或者严重缺课的学生可被处以缺课警告,情节严重者可留校察看,以帮助他们纠正行为问题。
3. 违规使用手机罚款或者没收:学生在课堂或者考试中违规使用手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者没收手机作为处罚,以提醒学生要遵守校规。
4. 居住纪律处罚:学生在寝室内违反秩序,如大声喧哗、违规使用电器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者限制寝室自由等处罚,以维护宿舍秩序。
5. 违反校园规定处罚:学生违反校园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打架斗殴、欺凌其他学生、抄袭作业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留校察看、记过、记大过等。
6. 涉及违法犯罪的学生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学生,学校将依法报案,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 念书违纪处罚:学生在考试中作弊、抄袭他人作业等学术违纪行为,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以警示学生要诚信学习。
总体上,高中违纪学生的处罚将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学生的个人情况进行评估,采取适当的纪律处罚,以提醒学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同时,学校也会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改正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帮助,引导学生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小学学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XXXX小学学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自主自律、适应未来社会的人,依法制订本制度。
二、制订本制度的目的:加强学风建设,严肃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对违纪学生进行惩戒,应遵循以下原则:1惩戒必须具有教育性,其出发点不是为了惩罚而使学生感受痛苦和耻辱,惩戒是一种不得已而使用的手段,检验惩戒效果应看其越轨行为的改正。
2.惩戒应尊重学生人格。
学校执行纪律的方式应符合儿童尊严,确保儿童“不受任何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害、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3.惩戒应合理并公正。
主要包括:——在惩戒行为发生前,应使学生明白什么样的行为会受到惩处,自己的行为为什么会受惩处;--在确定具体惩戒方式时,不应过于严厉,应考虑到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平时表现等因素,并与其越轨行为相对应;——在行使惩戒时,应遵循一定的标准、制度,合理地进行惩戒,而不是为了报复学生或将惩戒作为教师的情绪宣泄,不因个别学生的越轨行为而迁怒于学生群体,不采用集体惩罚而使无辜学生受罚。
第二章惩戒的类别和运用一、惩罚类别1.班级批评教育2.年级批评教育3•德育处批评教育4.学校纪律处分。
二、惩罚条件及措施第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校接受教育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对违纪学生的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第二章违纪行为的认定第四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纪:(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三)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的;(四)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的;(五)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六)考试作弊的;(七)抄袭他人作业、论文等学术成果的;(八)旷课、迟到、早退的;(九)在校园内吸烟、酗酒的;(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的;(十一)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的种类第五条对违纪学生的处罚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警告是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处罚,一般适用于初次违纪且情节较轻的学生。
第七条严重警告是对较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适用于多次违纪或情节较为严重的学生。
第八条记过是对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适用于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学生。
第九条留校察看是对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
在察看期间,学生如有悔改表现,可解除察看;如再次违纪,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开除学籍是对极其严重违纪行为的最严厉处罚,适用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且屡教不改的学生。
第四章处罚的程序第十一条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取证。
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二)告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学生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听取陈述和申辩。
学校应当认真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对学生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应当予以采纳。
中学学生违反《日常行为规范》处罚制度范文(4篇)
中学学生违反《日常行为规范》处罚制度范文《日常行为规范》违反者处罚制度第一条:引言为了维护中学校园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校园秩序,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制定本《日常行为规范》违反者处罚制度。
第二条:罚则分类根据违反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轻重,将罚则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级别。
第三条:轻度违反行为罚则1. 违反校规、班规的行为,如迟到、未穿制服等,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书面批评,第三次加大警告。
2. 对学习环境的干扰,如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记录个人档案。
3. 拖延完成学习任务,影响他人学习,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书面批评,第三次加大书面批评。
第四条:中度违反行为罚则1. 校园欺凌行为,涉及肢体伤害但无重大后果,第一次记录个人档案,第二次加大记录个人档案,第三次限制课余活动。
2. 非法持有或者传播淫秽、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第一次严肃教育谈话,第二次记录个人档案,第三次限制上网时间。
3. 实施小偷、抢劫等触犯法律的行为,第一次严厉警告,第二次记录个人档案,第三次限制离校活动。
第五条:重度违反行为罚则1. 校园欺凌行为,持续触及学生生命安全的,第一次限制离校活动,第二次暂停学籍一个学期,第三次劝退。
2. 非法持有或者传播淫秽、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后果严重影响学校形象和学生身心健康的,第一次学校通报警方处理,第二次暂停学籍一个学期,第三次开除学籍。
3. 实施强奸、杀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第一次学校通报警方处理,第二次开除学籍,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条:附则1. 处罚应公平、公正、公开,搜集证据确凿,对当事人进行听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按照情节轻重自由裁量罚则。
3. 学生违反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应及时处理,确保处罚及时有效。
以上为《日常行为规范》违反者处罚制度范本,详细罚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学学生违反《日常行为规范》处罚制度范文(2)根据中学学生违反《日常行为规范》处罚制度,违反规范的情况将根据具体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学生违纪行为处理与惩罚措施实施制度
学生违纪行为处理与惩罚措施实施制度学生违纪行为处理与惩罚措施实施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旨在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本文将就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实施惩罚措施的原则以及该制度对学生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学校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需合理有效,以确保教育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处理方式通常分为以下几种: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学校可以通过口头警告的方式进行处理。
口头警告不会对学生进行实质性的处罚,但可以提醒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引起其对违纪行为的反思。
2.书面警告: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以选择给予学生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一般需要学生签字确认,以示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进行相应的改过行动。
同时,书面警告也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学生遵守校规校纪。
3.责令改过:对于被认定为违纪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责令改过的措施。
这种措施要求学生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反思并采取积极行动,以证明自己的改过态度。
责令改过可以促使学生深刻认识到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并通过改过行动来强化其对规则的遵守。
4.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纪律处分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实施惩罚措施的原则在实施惩罚措施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处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1.公正原则:处理学生违纪行为需要公正对待,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无论是学生的身份、家庭背景还是其他因素,都不能对处理结果产生影响。
公正原则是维护学校管理权威和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2.教育导向:惩罚措施不仅仅是为了制裁学生,更重要的是为了教育他们,引导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因此,在实施惩罚措施时,要注重教育引导的成分,让学生认识到错误,并通过相应的处罚来引导他们改正。
3.知情权原则: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时,学生及其家长有权了解处理的详细情况。
学校惩罚制度细则
一、目的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三、惩罚方式1. 警告:对于轻微违纪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学生写出检讨书。
2. 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以下纪律处分:(1)记过:警告后仍不改正,给予记过处分。
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2)留校察看: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不得担任学生干部。
(3)开除学籍:对于触犯法律、严重扰乱学校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等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违纪行为及处罚1. 课堂违纪:(1)迟到、早退:口头警告,并要求学生向班主任说明原因。
(2)上课睡觉、玩手机、讲话等:口头警告,并要求学生写出检讨书。
(3)故意扰乱课堂秩序:给予记过处分。
2. 宿舍违纪:(1)宿舍内大声喧哗、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口头警告,并要求学生改正。
(2)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违规电器:给予记过处分。
(3)宿舍内吸烟、酗酒: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 校园违纪:(1)打架斗殴、侮辱他人:给予记过处分。
(2)损坏公物、乱扔垃圾: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3)违反校规校纪,扰乱校园秩序: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4. 其他违纪行为:(1)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旷课、迟到: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处罚程序1. 学生违纪后,由班主任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情况。
2. 班主任将违纪情况上报学校德育处。
3. 德育处根据违纪情况,提出处罚意见。
4. 学校领导审批后,将处罚决定通知学生及家长。
5. 学生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处罚结果公示学校将对学生的处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七、附则1. 本细则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是学校管理学生纪律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进行相应的惩罚和教育。
具体的处分条例可以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范例:
1.违纪学生一般处分:
(1)口头警告:对违纪学生进行口头警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警示其遵守校规校纪。
(2)书面警告:对重复违纪或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并将处分结果告知家长。
2.违纪学生较严重处分:
(1)停课处分:违纪学生被要求停课一段时间,以整顿心态和行为,同时要求家长进行指导。
(2)留校察看:将违纪学生留校察看一段时间,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督和纪律教育。
(3)降级处分:对重大违纪学生进行降级处理,剥夺他们的学生干部职务和相关荣誉称号。
3.违纪学生严重处分:
(1)劝退或开除:对严重违纪学生进行劝退或开除学籍的处理,终止其在该校学习。
(2)移交司法机关:对一些犯罪行为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将其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范例,具体的实施细则应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制定。
学校在处分学生违纪行为时,应公正、公平,同时注重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学生惩戒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辅导机制:关注受惩戒学生的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及时进行 心理疏导和干预,帮助学生恢复心理健康
学生惩戒制度
学生惩戒制度的法律保障
学生在接受惩戒时:应当 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学校应当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学 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受 教育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 犯
学生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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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生惩戒制度概述 2 学生惩戒制度的原则 3 学生惩戒的方式 4 学生惩戒的程序 5 学生惩戒的实施主体 6 学生惩戒制度的监督与救济 7 学生惩戒制度的法律保障 8 学生惩戒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学生惩戒制度
学生惩戒制度概述
学生惩戒制度是学校为了维护教 学秩序,保证教育质量,依据教 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 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惩戒的 制度。学生惩戒制度应当明确惩 戒的对象、原则、方式、程序和 实施主体,确保惩戒合理、公正 、公开,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惩戒制度
如果学生对学校作出的 纪律处分不服:可以在 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的 一定期限内,向学校的 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 诉。委员会应当在规定 时间内作出裁决。如果 学生对委员会的裁决仍 然不服,可以向上一级 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或提起行政诉讼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 部监督机制:对违反 学生惩戒制度的行为 进行监督和纠正。同 时,上级教育主管部 门也应当对学校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予以 纠正和处理
学生惩戒制度
学生惩戒制度的原则
教育为主原则:惩戒应当以教育学生为 目的,而不是以惩罚学生为最终目的
学校制度惩罚措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生的纪律意识,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校规校纪、课堂纪律、宿舍纪律、食堂纪律等行为。
三、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第一次给予警告,并在班内进行通报批评。
警告期限为一周,期满后学生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悔过书。
2. 纪律处分(1)记过:对于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并在班内进行通报批评。
记过期限为一个月,期间学生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2)留校察看:对于多次违反校规校纪或情节严重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为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
期间学生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并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教育课程。
(3)开除学籍: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 课堂纪律(1)迟到、早退:学生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给予警告处分;迟到或早退超过五次,给予记过处分。
(2)上课玩手机、睡觉、讲话等行为: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4. 宿舍纪律(1)宿舍内大声喧哗、乱扔垃圾、损坏公物等行为: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2)夜不归宿、赌博、吸烟等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食堂纪律(1)浪费粮食、乱扔垃圾等行为: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2)打架斗殴、侮辱他人等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实施与监督1. 各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学校。
2. 学校设立学生违纪举报箱,鼓励学生举报违纪行为。
3. 学校成立违纪处理小组,负责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4. 学校定期对惩罚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五、附则1. 本方案由学校德育部门负责解释。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中学学生违纪惩处制度
中学学生违纪惩处制度
是指为了维护学校纪律和学生行为规范,对违反校规的学生进行相应的惩处措施和教育。
具体的违纪惩处制度可能会因学校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口头警告:违反较轻的纪律规定时,学校教师或班主任可能会先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
2.批评教育:学校教师或班主任会与违纪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批评和教育,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和强调学校的纪律要求。
3.书面检讨:对于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能要求学生书面向相关教师或学校行政部门提交检讨,反思自己的错误并承诺改正。
4.罚款:学校可能会对某些违纪行为进行经济惩罚,要求学生支付罚款作为警示。
5.处分记录:根据学生的违纪情况,学校可能会在学生档案中记录相应的处分,以备将来参考、处理以及评定综合素质评价。
6.责令停课:对于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能会采取停课处分,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上课,进行反思和整改。
7.超出学校权限的处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学校会将严重违纪行为交给公安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地区的违纪惩处制度具体细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纪律意识、培养正确
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
同时,学校也应该给予学生相应的教育和辅导,帮助他们认识错误并改正。
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惩处制度(三篇)
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惩处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校纪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社会合格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不仅是维护学校良好秩序和树立优良校风的必要手段,也是鼓励广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对学生执行本条例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具体分析,集体讨论,慎重处理的原则,同时应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章处分种类第四条对违纪学生给予的处分分为: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一年);5、开除学籍第三章处分界限和幅度第五条进出校违纪(一)进出校门不下车,不配合执勤人员查验,或校内骑车,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处分。
第六条停车违纪(一)不按要求粘贴车牌号、停放自行车、电动车,不上锁等,屡教不改。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处分。
(二)校内停车不锁,经教育不改。
扣留车辆,点名批评。
第七条破坏绿化(一)攀折花草树木,践踏草坪,随意进入绿化场地。
点名批评至警告处分,造成损失的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条污染环境(一)乱丢废物,乱扔食品、粉笔头及杂物等。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处分。
(二)涂抹学校各类文告。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以上处分。
(三)污秽各类墙壁及公共设施。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以上处分。
(四)在教学区、生活区打球、追逐、起哄。
给予点名批评至警告以上处分。
(五)在学校期间染发、留长指甲,佩带首饰、穿着奇装异服,男生留长发、怪发型。
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屡教不改,影响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九条在一学期内迟到、旷课时间达____学时以上者(一)累计过____学时。
责令其检查,并在校内通报批评。
(二)累计达____学时。
给予警告处分。
(三)累计达____学时。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累计达____学时。
给予记过处分。
(五)累计在____学时以上。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累计上课迟到三次(包括正课、自习课、实践课等学校规定的教学时间)作旷课一课时处理。
学生惩罚条例简约
学生惩罚条例简约奖励,可以鼓舞同学们励志进取,你追我赶,使大家在竞争中共同进步。
但是要创造一个严明、守纪的校风,对违纪现象必须做出公正的惩处,只有做到赏罚分明,才能督促学生修正错误,促进学校文明建设。
第一条:学生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出,责成班主任视其违纪情况,处以个别批评、班内点名批评、书面检查和班内大会检讨处分。
1、上课、自习时间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一次者。
2、上早操、课间操拖拉,不随班级站队,晚到操场一次者。
3、在午休、晚睡时间内违犯宿舍有关管理规定一次者。
4、不经允许,无故不上交作业一次或不参加阶段小考一次者。
5、攀花折树、无故进入花坛,对公物不正当使用一次者,如不关水龙头等。
6、不经允许,私自进入教职工活动场所一次者,如办公室、教职工活动室等。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处以通报批评处分。
7、在七天内有一般违纪现象两次以上或扣15分以上者。
8、对违纪情节较严重,或对检查人员的批评,接受态度不诚恳一次者。
9、旷课一节(含体育课、劳动课、班会、校会) 者。
10、无故不上早操、课间操每周达两次以上者。
11、违犯宿舍关于午休、晚睡的规定每周两次以上者。
12、浪费水电资源,无故损坏公物,除按规定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以通报批评或从严处分。
第三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处以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3、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中,夹带小抄或书籍资料进考场,有舞弊行为者。
14、学生违纪,对检查、管理人员教育态度生硬或冲撞或通过撒谎来逃避惩罚一次者。
15、校园内携带手机、MP4,或上课、上自习时间听MP3者。
16、连续迟到、早退一周在三次以上,或连续旷课6课时者。
17、未经允许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午晚休不按时回宿舍,严重影响他人或私自外出者。
18、学生穿奇装异服或穿与学生身份不相符的衣物、佩戴首饰者;学生化妆与学生身份不相符者。
第四条:学生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学校处以留校察看,勒令退回原所在学校或退学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
学生会惩罚规章制度
学生会惩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加强学生自律意识,根据学校的教育目标和管理要求,特制定学生会惩罚规章制度。
第二章违纪行为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涉及以下违纪行为将被处罚:1. 缺席或迟到课程;2. 擅自离校或违反禁止回校规定;3. 未经批准离校;4. 擅自串联或组织活动;5. 辱骂教师或同学;6. 打架斗殴;7. 损坏学校财产;8. 发表不当言论;9. 抄袭作业或考试作弊;10. 乱扔垃圾;11. 违反校规校纪;12. 其他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学生会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2. 通报家长:学生会将违纪学生的违规行为通报其家长;3. 纪律处分: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4. 罚款:收取违纪学生的罚款;5. 停课:暂停违纪学生的课程学习;6. 退学:根据违纪学生的情节严重性可能会予以退学处理。
第四章处罚流程1. 违纪通报:违纪学生的违规行为将被通报至学生会;2. 调查核实:学生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3. 决定处罚:学生会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决定对违纪学生进行何种处罚措施;4. 处罚告知:学生会将告知违纪学生所受的处罚措施;5. 执行监督:学生会将对所处罚学生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申诉救济学生在受到处罚后可以对处罚决定提出申诉,学生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诉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情节决定是否予以改判。
第六章补充条款本规章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违反情况,学生会将根据情节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总之,学生会惩罚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希望学生们认真遵守学校规定,自觉加强自身修养,成为一名合格的学生。
学校惩罚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第三条惩罚制度应遵循教育性、公正性、合理性的原则,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
二、惩罚种类
第四条惩罚分为以下几种:
1. 警告:对违纪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学生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2. 纪律处分:包括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3. 通报批评:在校内公开批评违纪学生,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4. 家长约谈:约谈学生家长,共同教育学生,督促学生改正错误。
5. 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6. 赔偿损失:要求违纪学生赔偿因违纪行为造成的损失。
三、惩罚程序
第五条学生违纪后,由班主任或相关老师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情况。
第六条初步调查后,班主任或相关老师将违纪情况报告给学校德育处。
第七条德育处组织召开会议,讨论违纪情况,决定惩罚措施。
第八条惩罚措施确定后,由班主任或相关老师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九条学生及其家长对惩罚措施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德育处提出申诉。
第十条学校德育处对申诉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学生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学校工作人员在执行惩罚制度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五、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学生违纪的处罚规定(5篇)
中学学生违纪的处罚规定一、指导思想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文明道德、行为习惯的教育,严格学生常规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创建优良的校风和严谨的学风,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特制定本规定。
二、处罚规定(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口头警告、点名批评;屡教不改者警告处分:1、教学区内穿拖鞋、穿背心,男生留长发,女生烫发,化妆,佩带首饰经教育不改正者;2、对长辈、老师不尊重,背后取绰号,给同学取侮辱性绰号,造成同学之间不团结者;3、迟到早退(指一学期)累计达到五次及以上或旷课节数(指一学期)累计达到____节者;4、经常抄袭他人作业或不交作业经教育不改正者;5、多次无故不参加课外集体活动者;6、校内骑自行车或乱停放自行车者;7、课间追逐、喧哗、打闹经教育不改正者;8、校内打扑克,做不健康、不安全的游戏者;9、随意攀摘花草树木,乱扔纸屑、果皮、瓜子壳,损坏公物等;10、用餐时,奔跑、故意拥挤、浪费严重者;11、进网吧、营业性的舞厅、酒吧、音乐茶座、游戏机房、台球房和溜冰场;12、有其他类似行为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分别给予全校点名批评、警告、严重警告:1、不服老师管教,无理取闹,有严重不尊师行为者;2、有酗酒、抽烟行为者;3、在校内外参与赌博或看、听、传黄色书刊、音像者;4、全学期旷课累计达到____天以上;5、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舞弊者;6、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情节较严重者;7、禁止出校门期间,不听劝告擅自出校门者;8、吵架骂人、翻越围墙者;9、有其他类似行为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1、参加集体活动时不遵守纪律而造成严重影响者;2、全学期累计旷课____天以上者;3、在校内外参与打架斗殴造成人身伤害,或打架造成恶劣影响者;4、在校内外有偷窃行为或敲诈同学钱物者;6、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情节十分严重者;7、其他各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行为的。
学校挨打惩罚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校应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第二章惩罚种类第四条学校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 警告: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错误。
2. 纪律处分: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3. 家长谈话:学校组织家长与违纪学生进行谈话,了解情况,共同教育。
4. 班级教育:在班级内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其他学生共同遵守校规校纪。
5. 社会实践:组织违纪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其在劳动中体会团结、互助的精神。
6. 限制参加集体活动: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第三章惩罚程序第七条学生违纪行为发生后,班主任应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第八条班主任认为违纪行为较重,需进行纪律处分时,应向学校德育部门报告。
第九条学校德育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学校德育部门将处理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学校德育部门将处理决定通知班主任和违纪学生,并要求班主任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
第十二条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德育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章惩罚执行第十三条纪律处分由学校德育部门负责执行。
第十四条家长谈话、班级教育、社会实践等惩罚措施由班主任负责执行。
第十五条限制参加集体活动由学校德育部门负责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德育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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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违纪学生制度为使违纪违规学生认识到自身错误,落实好惩罚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惩罚违纪学生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惩罚违纪学生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打造和谐校园,创建优良校风、学风,弘扬正气,坚决抵制不良行为的发生, 现制定《小学部学生违规违纪惩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惩处项Ll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必要时,赔偿或处罚,有违犯法律行为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1、对有打架行为的学生,要严厉批评教育。
再犯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次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打伤人者要赔偿伤者医药费;有严重伤人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2、对有偷盗行为的学生,首先责令其退赃款或赃物,再根据悄节的轻重、认错态度好坏,退赃是否彻底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3、对有破坏公物(校内)或其他人物品的学生,首先责令其原价赔偿或加倍罚款, 然后视其是否故意,认错态度好差,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4、对侮辱师长、侮辱女生等行为的学生,根据其悄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差,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对屡教不改或故意捣乱者则另行处πui'Jo5、对严重违反课堂纪律、课间纪律的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差,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屡教不改或故意捣乱者则另行处罚。
6、对在校内搞危险活动、爬树、爬墙等学生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7、对经常欠交作业、学习态度差,经老师教育仍不改正,根据其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差,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8、对有旷课行为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凡发现不遵守本校制定的在校行为规范和其他校纪校规的学生,每位教师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学生触犯不良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教育,山班主任统一记录在《问题学生处理记录表》和《学生成长手册》上。
对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结果将存入学校档案。
惩罚违纪学生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学生日常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凡具有兴城四中学籍的学生,违反校纪(以下简称违纪),适用本规定。
学生违纪处理的主管部门是学校德育处。
笫三条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通报批或下列之一处分:1、警告或严重警告。
2、记过或记大过。
3、留校察看。
4、勒令退学。
5、开除学籍。
学生违纪若因特殊原因特殊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记过以上)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违纪学生受处分必须定期向学校德育处进行思想汇报,不得少于每三个月一次。
对确有明显进步的可申请取消处分,留校察看期限为一年,警告、记过处分期限为半年,凡申请取消处分者,均山受处分本人写岀申请, 山所在班级代表、班主任及年级主任等集体研究,提出书面建议报告,学校做相应的书面决定,与原处分决定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教育不改或在受分期间重新违纪的加重处分。
毕业时未取消留校察看处分者,不发给毕业证书,按结业处理,等留校察看期满后,山本人提出申请,在班级其表现写出考察意见,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依据学籍管理规决定是否补发毕业证书。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者。
2、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
3、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策划者。
4、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5、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者。
6、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7、作伪证,给事件调查增加困难者。
8、携带管制刀具等。
9、其他应予以从重或加重处分者。
笫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1、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
2、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现象者。
3、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较好者。
4、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者。
笫六条凡受校纪处分者,并处以下附加处理:1、取消一学年内的各种评优及贫困学生助学金资格(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取两年内的参评资格)。
2、是学生干部的,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
第二章处分笫七条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者;组织或煽动闹事、扰乱校园或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视情节分别给予校纪处分。
1、凡参与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给予警告至勒令退学处分;其策划、组织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凡参与罢课或罢考者,给予警告至勒令退学处分;其策划、组织、煽动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3、凡私自结社、结帮、组织同乡会或出版、散发非法性刊物的,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凡张贴或散布内容反动或带有煽动性、不负责的大小字报、网络消息或散发传单、制造谣言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5、凡冲击d政机关、扰乱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生活秩序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至勒令退学处分;其组织煽动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6、组织策划、参与非法组织或活动,参与非法宗教迷信活动或邪教组织活动者, 进行明令禁止的活动者,经规劝教育后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八条触犯国家刑律者,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学校同时作如下处理。
1、被处以管制、拘役、徒刑等主刑刑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属于过失犯罪,被处以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构成刑事犯罪而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九条违反行政、民事等法规者,分别给予如下校纪处分:1、被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受拘留处罚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受治安警告或罚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勒令退学处分。
4、因民事违法,经确认给其他合法民事主体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条收看、复制、传播淫秽物品,尚未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以下处分:1、收看淫秽书刊、录相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涂写、书画淫秽文字、画像,制作、复制、传播或隐匿淫秽物品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对有偷窃、诈骗、抢夺、抢劫、弄虚作假等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作如下处理:(-)有偷窃行为。
(1)作案价值不满IOO元,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作案价值100元以上(含100元)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多次作案累计价值不满300元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超过500元(含500元)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4)偷盗公章、保密文件、试卷、档案等物品未遂者,除公安司法机关予以处理外,视情节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5)为作案者放哨、提供信息、作案工具或进行掩盖、窝赃者等,与作案者同论。
(6)经公安部门确认撬窃者,虽未窃得财物,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二)敲诈他人财物,或向他人索要钱物,或向他人借钱不还,视其情节除返回钱物外,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情节恶劣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并报公安机关查处。
(三)有抢夺、抢劫行为,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四)有涂改票据、证件、证明、学历、成绩单等,冒充领导签字弄虚做假,或私自冒领他人存款、汇款,盗用他人饭菜票等行为,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损坏公、私财物者,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理:(-)由于过失损坏公、私财物,除量情予以经济赔、补偿外,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和按规定给以治安处罚外,同时给予下列处分:(1)损坏价值在IOO元以下(不含IOO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恶劣者,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损坏价值在100元以上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打架斗殴者:(-)动手打人,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虽未动手打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及以下处分:(1)挑起事端。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
(3)一旁助威。
(4)为他人作伪证, 给调查增加困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1)策划他人打架。
(2)纠集他人打架。
(3)持械打架。
(4)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
(四)在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不通过组织,利用不正当手段私下解决或组织他人提供伪证者,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五)因打架斗殴致人伤者,除受以上处分外,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要负担受害人医疗、营养费等一切必要费用。
笫十四条对于赌博者,给予以下处理:(-)学生在校不允许打麻将、扑克等,一经发现,除销毁用具外,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组织并参与聚众赌惮者,并有较大数额赌资进行,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四)提供赌具、赌资(物)及场所者,给予记过处分。
笫十五条对经常无故旷课(含擅自离校到异地)等违反学习制度者,给予相应处分。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含早、晚自习)累计课时达到:⑴10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⑵20课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并通知家长。
⑶30课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并通知家长。
⑷40课时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并通知家长。
⑸50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二)同一学期因旷课再次受处分者,旷课时数累加计算,并视情节从重处分,以最后处分记入本人档案。
(三)上课和自习期间看与课堂无关的其它读物,一经发现一律山班主任代管读物至学期结束,并进行批评教育。
对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上课不认真听讲,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经常不交或拖交作业,干扰他人学习,破坏课堂秩序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五)考试作弊者,除本次考试以零分计外,视情节给予以下处分:(1)考试(考查)作弊或协同作弊,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作弊情节或性质严重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2)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窃取试卷或窃取试题标准答案,考试作弊两次(含同一场考试),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3)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干扰监考工作、威胁监考人员者, 视情节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笫十六条对不讲社会公德、行为不文明者,给予相应处分。
㈠不尊重教职工,如在公共场所直呼其名,粗语顶撞,起哄戏弄者,给予记过及以上的处分。
㈡辱骂教职工,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殴打教职工,情节恶劣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㈢与同学之间不团结,戏弄辱骂、侮辱、威吓同学,蓄意制造谣言诽谤同学,开不正当玩笑,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闻男女同学不正常交往,或纠缠异性同学,且教育不改者,视其惜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㈤在教室和校园等公共场所打闹喧哗,观看演出和比赛起哄滋扰,影响上课、自习、集会、就餐、演出、就寝等正常秩序,不听劝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