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市场失灵与财政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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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市场失灵与财政之间的关系
一、市场失灵的定义
市场失灵是对于非公共物品而言由于市场垄断和价格扭曲,或对于公共物品而言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等原因,导致资源配置无效或低效,从而不能实现资源配置零机会成本的资源配置状态。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的情况。

对经济学家而言,这个词汇通常用于无效率状况特别重大时,或非市场机构较有效率且创造财富的能力较私人选择为佳时。

另一方面,市场失灵也通常被用于描述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

在此着重于经济学主流的看法。

经济学家使用模型化理论解释或了解这个状况,市场失灵的二个主要原因为:成本或利润价格的传达不适切,进而影响个体经济市场决策机制。

是次佳的市场结构。

市场失灵在某些经济体的存在通常引起究竟应否由市场力量引导运作的争论。

而这也产生要用什么来取代市场的争议。

最常见对市场失灵的反应是由政府部门产出部份产品及劳务。

然而,政府干预亦可能造成非市场的失灵。

二、市场失灵的表现
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

这是因为市场机制遵循的是资本与效率的原则。

资本与效率的原则又存在着“马太效应”。

从市场机制自身作用看,这是属于正常的经济现象,资本拥有越多在竞争中越有利,效率提高的可能性也越大,收入与财富向资本与效率也越集中;另一方面,资本家对其雇员的剥夺,使一些人更趋于贫困,造成了收入与财富分配的进一步拉大。

这种拉大又会由于影响到消费水平而使市场相对缩小,进而影响到生产,制约社会经济资源的充分利用,使社会经济资源不能实现最大效用。

(2)外部负效应问题
外部负效应是指某一主体在生产和消费活动的过程中,对其它主体造成的损害。

外部负效应实际上是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成本外部化,但生产或消费单位为追求更多利润或利差,会放任外部负效应的产生与蔓延。

如化工厂,它的内在动因是赚钱,为了赚钱对企业来讲最好是让工厂排出的废水不加处理而进入下水
道、河流、江湖等,这样就可减少治污成本,增加企业利润。

从而对环境保护、其它企业的生产和居民的生活带来危害。

社会若要治理,就会增加负担。

(3)竞争失败和市场垄断的形成
竞争是市场经济中的动力机制。

竞争是有条件的,一般来说竞争是在同一市场中的同类产品或可替代产品之间展开的。

但一方面,由于分工的发展使产品之间的差异不断拉大,资本规模扩大和交易成本的增加,阻碍了资本的自由转移和自由竞争。

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垄断的出现,减弱了竞争的程度,使竞争的作用下降。

造成市场垄断的主要因素。

①技术进步;②市场扩大;③企业为获得规模效应而进行的兼并。

一当企业获利依赖于垄断地位,竞争与技术进步就会受到抑制。

(4)失业问题
失业是市场机制作用的主要后果,一方面从微观看,当资本为追求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率时,劳动力被机器排斥。

另一方面从宏观看,市场经济运行的周期变化,对劳动力需求的不稳定性,也需要有产业后备军的存在,以满足生产高涨时对新增劳动力的需要。

劳动者的失业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满足了市场机制运行的需要,但失业的存在不仅对社会与经济的稳定不利,而且也不符合资本追求日益扩张的市场与消费的需要。

(5)区域经济不协调问题
市场机制的作用只会扩大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现象,一些经济条件优越,发展起点较高的地区,发展也越有利。

随着这些地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素质,管理水平等也会相对较高,可以支付给被利用的资源要素的价格也高,也就越能吸引优质的各种资源,以发展当地经济。

那些落后地区也会因经济发展所必需的优质要素资源的流失而越发落后,区域经济差距会拉大。

再是因为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利益,在不同地区使用自然资源过程中也会出相互损害的问题,可以称之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负外部效应:江河上游地区林木的过量开采,可能影响的是下游地区居民的安全和经济的发展。

这种现象造成了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与危害。

(6)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公共产品是指消费过程中具有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

所谓非排它性也就是一当这类产品被生产出来,生产者不能排除别人不支付价格的消费。

因为这
种排它,一方面在技术上做不到,另一方面却使技术上能做到,但排它成本高于排它收益。

所谓非竞争性是因为对生产者来说,多一个消费者,少一个消费者不会影响生产成本,即边际消费成本为零。

而对正在消费的消费者来说,只要不产生拥挤也就不会影响自己的消费水平。

这类产品如国防、公安、航标灯、路灯、电视信号接收等。

所以这类产品又叫非盈利产品。

从本质上讲,生产公共产品与市场机制的作用是矛盾的,生产者是不会主动生产公共产品的。

而公共产品是全社会成员所必须消费的产品,它的满足状况也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福利水平。

这样一来公共产品生产的滞后与社会成员与经济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就十分尖锐。

(7)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
有些生产主要依赖于公共资源,如渔民捕鱼、牧民放牧。

他们使用的就是以江湖河流这些公共资源为主要对象,这类资源既在技术上难以划分归属,又在使用中不宜明晰归属。

正因为这样,由于生产者受市场机制追求最大化利润的驱使,往往会对这些公共资源出现掠夺式使用,而不能给资源以休养生息。

有时仅管使用者明白长远利益的保障需要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但因市场机制自身不能提供制度规范,又担心其他使用者的过度使用,出现使用上的盲目竞争。

这些失灵可归为两大类:一类是技术市场失灵,是内在于市场体系的配置无效率问题,比如垄断;另一类是社会市场失灵,即虽然在技术上是有效率的市场,但还是会产生一部分人不满意或不接受的结果,如物价不稳定、收入分配不公平等。

市场失灵的表现还有许多,它要求人们科学地认识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市场失灵的原因:
1.公共产品。

经济社会生产的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私人物品,一类是公共物品。

简单地讲,私人物品是只能供个人享用的物品,例如食品、住宅、服装等。

而公共物品是可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

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并不影响另一个人的享用,非排他性是指对公共物品的享用无需付费。

例如国防就是公共物品。

它带给人民安全,公民甲享用国家安全时一点都不会影响公民乙对国家安全的享用,并且人们也无需花钱就能享用这种安全。

2.垄断。

对市场某种程度的(如寡头)和完全的垄断不可能使得资源的配置缺乏效率。

对这种情况的纠正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

政府主要通过对市场结构和
企业组织结构的干预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

这方面的干预属于政府的产业结构政策。

3.外部影响。

市场经济活动是以互惠的交易为基础,因此市场中人们的利益关系实质上是同金钱有联系的利益关系。

例如,甲为乙提供了物品或服务,甲就有权向乙索取补偿。

当人们从事这种需要支付或获取金钱的经济活动时,还可能对其他人产生一些其他的影响,这些影响对于他人可以是有益的,也可以是有害的。

然而,无论有益还是有害,都不属于交易关系。

这些处于交易关系之外的对他人的影响被为外部影响,也被称为经济活动的外在性。

例如,建在河边的工厂排出的废水污染了河流对他人造成损害。

工厂排废水是为了生产产品赚钱,工厂同购买它的产品的顾客之间的关系是金钱交换关系,但工厂由此造成的对他人的损害却可能无需向他人支付任何赔偿费。

这种影响就是工厂生产的外部影响。

当这种影响对他人有害时,就称之为外部不经济。

当这种影响对他人有益时就称之为外部经济。

比如你摆在阳台上的鲜花可能给路过这里的人带来外部经济。

4.非对称信息。

由于经济活动的参与人具有的信息是不同的,一些人可以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欺诈,这会损害正当的交易。

当人们对欺诈的担心严重影响交易活动时,市场的正常作用就会丧失,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也就失灵了。

此时市场一般不能完全自行解决问题,为了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政府需要制定一些法规来约束和制止欺诈行为。

市场失灵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而市场机制本身又无法解决这些问题。

所以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如何有效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在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经济危机中,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在美国得到了应用,后来被诸多资本主义国家所认可和广泛采用,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完善中,也始终坚持以市场调节机制为主导,同时坚持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必须有政府的干预和宏观调控。

总之,市场与政府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宏观调控是市场失灵的必然结果和客观要求。

但是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正确的处理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的关系,在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过程中,既要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也要重视
和发挥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把这两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手段很好的结合起来,使它们优势互补,以便于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市场机制本身存在弱点和缺陷,所以在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中经常会出现市场失灵,学过经济学的人都应该知道市场失灵了,可以依靠政府的干预和宏观调控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

但是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就能完全解决吗,政府就不会失灵吗?然而事实告诉我们政府也会失灵。

第一、因为政府具有经济人属性,有限理性,官僚主义属性以及垄断性等特点,会导致政府失灵。

第二、第二、在政治方面,由于政府权力的集中的特点,会造成对私权利的侵害;国家机构过度增长,官僚机构越来越庞大,但是效率低下;在现实的政府中存在以权谋私、钱权交易和贪污受贿的腐败现象;另外政府干预具有行政手段的偏好,这些都会导致政府的失灵。

第三、第三、政府决策的非理性,难以保证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寻租现象的客观存在,国家干预也可能产生权力集中与收入上分配的不公正,国家机构及其官员从这种不公正的分配中得到额外的利益,会给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一种负向激励,从而降低社会的劳动效率。

正是由于政府在干预市场经济中存在着以上的诸多问题,所以在许多方面也会出现失灵,即所谓的政府失灵。

市场失灵了,可以由政府干预;但政府失灵了,我们该怎么办呢?作为一个法学--经济学人,从法学的角度来讲,政府失灵了,我们应该寻求制度救济——法律制度,并且最主要是与经济相关的法律制度,其中核心是经济法。

经济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市场调节机制的局限性日益突出,国家干预也就随之加强,从而规范和调整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法也就随之产生和发展。

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是政府经济行为之法,是保障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有机结合之法。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所产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包括横向的经济关系和纵向的经济关系;经济法具有综合性、政策性、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等特点;经济法具有以下几个作用:规范政府干预行为,保障国家干预的实现;规范市场主体得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协调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促进改革的深化,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加强对外交流
合作,加快国际化进程;总之,经济法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以及促进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作用。

公平和正义是法律的永恒追求,同样也是经济法的永恒追求,公平正义也是经济法的重要价值目标之一。

综上所述,不论是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特点,还是从经济法的作用和价值取向角度来讲,经济法都与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相吻合,是解决政府失灵问题的最佳选择。

但是经济法在我国的发展由于起步较晚,所以到目前为止仍然很不完善。

在财政法方面,财政法律体系依然很不健全,并且财政立法严重滞后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所以为了能够合理有效地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我国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经济立法,尤其是财政立法,要尽快制定财政基本法、财政监督法,完善财政法律责任制度,健全预算法制度。

总之,市场、政府和财政以及经法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中,我们只有处理好市场、政府与财政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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